天津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2026)
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机关 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天津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26-D-0006)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7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机关
一、项目编号:TGPC-2026-D-0006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天津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天津市,塘沽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A座18层1805室
91110000801160143K
56161666
379.6
94.4384
第2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华通工程设计院(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天津市,中新生态城,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智大厦204
91120118MA06T4KY74
022-28116166
6.79
100.0
第3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知春路23号409室
911101087447128956
010-82358855
4.8
99.4
第4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云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华天道3号综合楼A区516单元
911201165961483122
022-27607853
7.6
99.4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79.6
94.4384
2
山西班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68.48
90.2
3
天津云科世讯科技有限公司
395
78.0653
4
天津易天数字化服务有限公司
399.6
76.0162
第2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华通工程设计院(天津)有限公司
6.79
100.0
2
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8
98.9853
3
天津市天正信息系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8
96.7853
4
天津泰达信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8
90.5051
第3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8
99.4
2
天津顺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5
95.5846
3
天津市兴先道科技有限公司
7.965
94.0264
4
天津恒御科技有限公司
7.89
90.4837
第4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云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6
99.4
2
中互金认证有限公司
7.74
93.4191
3
江西智慧云测安全检测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7.8
92.0436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软件开发
建设天津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全市垃圾监管数据库,市区两级管理部门通过该系统实现对垃圾收运处理监管工作的数据统计、问题感知、综合调度、动态调配、监测分析及决策建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项目建设需满足《天津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充分参考《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文件指导意见,系统需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工作,并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月的系统试运行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周期9个月,系统建设工期6个月;系统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
要求系统能够永久保留重要历史数据,达到可追溯的目的,并定期自动进行备份。采用结构化存储方式,方便实时及日后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2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系统建设监理服务
协助采购人对项目进行规范的管理,制定各项工作的流程,明确建设单位、各方配合单位、承建单位在项目中的工作内容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按照项目总体进度要求进行总体工期监理,用合理的进度控制方法,确保项目按步骤、分阶段、有计划的推进,并能按期完成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为止
依据承建合同、国家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监督各个子系统及整体系统的阶段验收,并协调各方解决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复验工作,保证系统的功能、性能、安全性满足采购人及相关标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定目标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3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天津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
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标准,开展专项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测评工作在合同签订且具备进场条件之日起3个月完成
在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根据国家标准对各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由测评公司根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编写项目计划书,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实施方案、测评方法,测评指导书,编写各种测评表单、测评报告、系统整改建议书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4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与《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中对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要求,拟对天津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
中标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测评方案,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测评工作,在签订合同后应立即成立密评工作项目组,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密评责任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起准备相关材料,在项目具备测评条件,并接到通知的3个月内完成密码测评工作。
依据GB/T 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过程指南》、《信息系统密码应用高风险判定指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量化评估规则》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模板(2023版)》等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刘健,孔祥鑫,李洁,徐津
采购人代表:孙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34287.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第一包32368元,第二包679元,第三包480元,第四包76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
联系方式:022-60619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联系方式:022-24538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雨宏、李楠
电 话:022-24538225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TGPC-2026-D-0006).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1月27日
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天津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GPC-2026-D-0006)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1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第三部分投标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受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天津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一、项目名称和编号(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天津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项目编号:TGPC-2026-D-0006二、项目内容第一包:软件开发1项,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周期9个月,系统建设工期6个月;系统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第二包:系统建设监理服务1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为止第三包:等级保护测评服务1项,合同履行期限:测评工作在合同签订且具备进场条件之日起3个月完成;第四包: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1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准备相关材料,在项目具备测评条件,并接到通知的3个月内完成密码测评工作。三、项目预算第一包:4007500元;第二包:80000元;第三包:80000元;第四包:80000元。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一)根据《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四包投标人应列入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53号)机构目录之内。(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第二、三、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本项目第一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第二、三、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3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网址: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2.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用户注册维护”,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167。(2)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059。(三)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标前答疑会。七、网上应答时间2026年1月6日9:00至2026年1月27日8:30,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一)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8:30。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投标。(二)投标方式: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九、开标时间及方式(一)开标解密时间:2026年1月27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二)开标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三)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6年1月27日9:30至12:00。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自行查看开标信息。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三)联系人:张艳(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六)咨询服务电话:1.供应商注册咨询:022-245381672.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0593.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1764.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三)采购人联系人:孙巍(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0619198十二、质疑方式(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采购人质疑受理:1.联系部门:综合管理部2.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3.联系人:孙巍4.联系方式:022-60619198(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三、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按以下比例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5000-100000.1%10000-1000000.05%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下取整,精确到元。例如中标金额为6805000元,服务费=1000000×1%+(5000000-1000000)×0.8%+(6805000-5000000)×0.45%=50122.5元,服务费缴纳50122元。其中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缴费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中标包号。名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明华支行12050162490000000675银行联行号:105110039436纳税人识别号:12120000MB1E44809C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缴费及申请开票系统:http://pay.tjggzy.cn/缴费及开票咨询电话:022-24532012十五、《“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和《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2026年1月6日“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占95%以上,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供应商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其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经梳理,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建造师网、学信网等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的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1.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提供,供应商并不知情;2.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3.供应商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4.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5.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一、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开发费、培训费、维护费、管理费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任务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3.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二)服务要求1.详见项目需求书,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2.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就数据信息安全签署保密协议。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若其为中标供应商,将对采购人已有或将来的各业务系统对接工作免费开放接口协议、数据结构等与对接相关的所有资料。(三)时间、地点要求1.时间要求:第一包:建设周期9个月,系统建设工期6个月;系统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二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为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三包:测评工作在合同签订且具备进场条件之日起3个月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四包:合同签订起准备相关材料,在项目具备测评条件,并接到通知的3个月内完成密码测评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服务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四)付款方式第一包:中标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签订合同且收到中标供应商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且收到中标供应商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项目运维期结束后,通过运维期结项验收且收到中标供应商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中标供应商为中小型企业,签订合同且收到中标供应商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且收到中标供应商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二包:签订合同且收到中标供应商正式发票后10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项目建设完毕验收合格且全部监理工作完成,竣工验收且收到中标供应商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7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三包:签订合同且收到中标供应商正式发票后10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中标供应商提交国家规定格式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并验收终验合格且收到中标供应商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7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四包:签订合同且收到中标供应商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30%,中标供应商提交国家规定格式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和密码应用改进建议书,并验收终验合格且收到中标供应商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二、技术要求★(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根据本项目需求提出完整的解决方案,系统的整体框架、功能组成、信息编码规范和各功能模块的实现方法以及主要业务流程的设计框架。系统开发应详细列出采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具体说明能达到的技术指标。方案应完整详细地列出系统开发任务清单,包括服务内容、所费的时间、投入的人力、需要用户提供的支持与配合等。方案应响应用户提出的各项技术与业务需求,不支持某项要求,应明示并解释偏差理由。(三)投标人根据对软件开发系统的理解,在技术文件中明确需求分析的结果和系统的整体结构,并对技术方案中的重点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四)投标人须在投标方案中明确开发方法、开发环境和开发技术,并明确系统运行的硬件、软件和网络环境。(五)投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出详细的工程期限、工程进度计划,包括项目总耗时段所投入的人力和完成的工作量等。(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确定项目经理、项目需求分析师、系统分析员及主要软件开发人员,说明每个人的职责及开发任务,并附开发人员简历(含各成员的姓名、职务、职称、毕业学校、专业、专长、业绩等)。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需更换开发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同意。(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质量保证计划,包括各阶段的进入、完成条件,各阶段的工作结果。其中“需求分析”和“系统分析”阶段必须编写《需求分析报告》和《设计说明书》,“测试”阶段必须编写测试报告。(八)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对软硬件环境要求(包括标书中未规定的第三方软件)、各部分开发、数据处理所需费用提出明确的指标,其中,第三方软件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与第三方软件的版权与使用权产生任何争议,由投标人负责。(九)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开发全部源代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第三方产品除外),最终知识产权归需方所有,并协助需方完成版权注册。(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完整的培训方案,包括最终用户的培训,保证用户能够掌握相关的技术并独立进行系统维护。(十一)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十二)若本项目涉及对采购人原有系统的修改或升级业务,或涉及与采购人原有其他系统的对接业务,由采购人负责协调原有系统的接口协议、源代码、数据结构等与修改、升级或对接相关资料的开放,且不产生开放费用。如需原系统开发商配合,采购人负责协调。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与采购人签订的保密协议,对上述开放资料严格保密,经采购人允许合规使用。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评标委员会按包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某投标人获得某包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一名资格,则该投标人不入围后续其他包的评标阶段。第一部分 价格(10分)分值1价格(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0第二部分 客观分(33分)分值1投标人业绩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信息化软件开发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1年1月1日或以后)。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所盖的甲方印章)。每个业绩2分,最多6分62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提供与垃圾分类业务管理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且著作权人应为投标单位,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3分;33投入人员评价投入的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姓名、开标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1)项目经理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提供证书扫描件得2分;(2)技术负责人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安全工程师),提供证书扫描件得2分;(3)项目人员(不含项目经理)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系统架构设计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软件评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软件设计师),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8分。124投标人承诺评价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技术要求中非“★”号要求的:12分,其他0分。12第三部分 主观分(57分)分值1需求与现状分析评价至少包含项目建设背景(根据国家及相关部委的政策文件开展分析)、目标需求(包括数据需求、功能需求、业务需求、对接需求)和现状情况(包括机构情况、角色情况、业务管理情况、已有系统情况、需要对接系统情况等)的理解和分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2技术方案评价至少包含总体架构设计(含总体框架、网络框架)、技术路线、系统设计等方面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3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含项目人员组织、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质量控制措施、项目文档管理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4售后与运维服务方案至少包含运行维护服务所涉及的服务承诺、服务体系、服务流程、应急响应措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95数据安全保障方案评价至少包含数据库备份和恢复、数据安全传输等安全措施及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合计100第二包第一部分 价格(10分)分值1价格(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0第二部分 客观分(31分)分值1投标人业绩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信息化监理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2年1月1日或以后)。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所盖的甲方印章)。每个业绩2分,最多6分62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评价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姓名、开标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大本(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计算机专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监理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计算机相关专业),提供1份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6分63拟投入的监理工程师评价(总监理工程师除外)投入的监理工程师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姓名、开标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监理工程师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监理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提供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4分;注:一人持多证不可以重复记分。44投标人承诺评价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技术要求中非“★”号要求的:15分,其他0分。15第三部分 主观分(59分)分值1针对本项目重点需求分析评价至少包含重点需求分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5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02监理总体方案评价至少包含监理目标范围内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机构设置及人员计划、监理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监理工作措施检测监测方法及保证措施等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5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03质量控制方案评价至少包含进度控制措施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94进度控制方案评价至少包含进度控制目标、进度控制流程、进度控制方法、进度控制措施、进度变更控制等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65投资控制方案评价至少包含成本控制目标、成本控制风险分析、成本控制对策、成本控制主要措施、成本变更控制等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66变更控制方案评价至少包含变更控制措施方法等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3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7合同管理方案评价至少包含合同管理基本程序、合同管理管理措施、方法、支付与索赔处理的程序、合同变更控制等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3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8信息及资料管理方案评价至少包含信息及资料管理基本程序、信息及资料管理管理措施、保密措施和方法等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3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9安全管理方案评价至少包含信息安全原则和内容、安全体系构建、安全管理方法、安全管理措施、安全管理手段等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3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10组织协调方案评价至少包含组织协调目标组织协调内容、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协调主要措施等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3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1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价至少包含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3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合计100第三包第一部分 价格(10分)分值1价格(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0第二部分 客观分(30分)分值1投标人业绩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三级(或以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A. 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以来)。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所盖的甲方印章)。每个业绩2分,最多10分。102投标人相关证书投标人具备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证书或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得2分23投入人员评价投入的本项目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姓名、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的由投标单位为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1)项目经理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高级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提供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4分;(2)项目成员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初级或以上证书,提供一人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3分。74投标人承诺评价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技术要求中非“★”号要求的:11分,其他0分。11第三部分 主观分(60分)分值1等级保护测评方案评价至少包含测评的各个环节、测评范围、完成标准等方面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2人员岗位、职责评价至少包含各岗位投入人员数量、各岗位内部人员安排配置方案等方面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3项目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至少包含项目质量、变更控制、沟通管理、风险管理 等方面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4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评价至少包含保证服务过程中有可能获取的保密信息不泄露的措施、制定保密制度、服务人员保密培训、重点岗位双人服务、泄密惩罚办法等方面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5安全和风险管理方案至少包含对测评人员的行为管理、项目实施期间信息系统及信息资源安全保障措施、安全和风险预测机制、预案和控制措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合计100第四包第一部分 价格(10分)分值1价格(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0第二部分 客观分(34分)分值1投标人业绩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A. 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以来)。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所盖的甲方印章)。每个业绩2分,最多10分。102投入人员评价投入的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姓名、开标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1)项目负责人具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人员考核成绩》证书或《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成绩》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安全工程师),提供1份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8分;(2)项目成员具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人员考核成绩》证书或《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成绩》证书,提供1人的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4分。123投标人承诺评价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技术要求中非“★”号要求的:12分,其他0分。12第三部分 主观分(56分)分值1项目测评方案评价至少包含项目需求分析、测评方案内容、测评实施计划和流程等方面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2项目测评环境评价至少包含测评工具、测评环境、测评设备,场地证明等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3项目服务人员评价至少包含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管理要求、团队介绍等方面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9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4安全保密管理方案评价至少包含保证服务过程中有可能获取的保密信息不泄露的措施:保密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重点岗位双人服务、泄密惩罚办法、数据安全管理能力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5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05应急管理方案评价至少包含应急处理原则、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响应措施、应急预案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5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0合计100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C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项目需求书一、项目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2017年转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天津市委书记***2025年3月调研时提出,要求深化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加强城市运行维护,促进城市智能化、绿色化转型,营造宜居的城市环境。《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依托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与市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共享,提高生活垃圾管理信息化水平。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等6部门制定了《天津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坚持“市级统筹、属地负责、市区联动、部门协作”的治理原则,通过落实源头排放申报、运输企业登记管理、运输过程实时监控、末端消纳处置属地负责等制度和措施,形成职责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现建筑垃圾源头规范管理、终端排放有序、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全覆盖的目标,有效解决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垃圾治理水平。为解决天津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在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过程中缺乏统一的信息化监管与统计分析手段等问题,建设天津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市垃圾产生/投放、收运、中转与处理的智能化监管与自动统计,最大化的履行监督职能、提升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降低管理成本;挖掘数据潜力,预判行业发展趋势,为我市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提升我市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第一包二、业务需求2.1建设目标针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的全链条监管:利用信息化系统,实现对生活垃圾投放端定位、收运量、每日被收运次数等数据的统计,对车辆的实时定位、收运路径、各收运点收运垃圾量、收运垃圾总量等数据实时掌握,对中转站的垃圾收纳量、垃圾转运量等数据掌握,对焚烧厂(场)、暂存点等处置末端消纳数据实时掌握,实现对全流程数据的实时监管,并且能够实现针对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专项数据全链条监管;对于收运过程中车辆的违规问题主动感知,利用车辆定位技术,对车辆跨域运输等问题感知等;对于业务工作,对垃圾调配工作的智慧化赋能,系统发布调配信息,各部门、处置厂及时获悉调配结果,针对各焚烧厂(场)的接收量、各区到各厂(场)的调配垃圾量动态调整,针对收运车辆收运路径的规定与管理等多项业务赋能场景打造。针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全链条监管:利用信息化系统,接入全市各企业建筑垃圾处置许可信息数据,动态掌握各工地、运输企业、消纳场站信息,系统还支持企业在线办理出土运输核准、临时消纳场所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等;结合联单机制,利用信息化系统工具,实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从进入工地到驶入消纳场全过程数据掌握,使得每一车建筑垃圾运输量、运输路径、消纳地点全过程监管;利用车辆定位技术,对运输路径偏移、疑似装卸点等问题感知预警;针对业务工作,将联单机制线上化、核准备案审批线上化、违规案件规范办理等。通过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全流程数据掌握、数据分析可视化、违规问题动态感知、垃圾消纳动态调配、车辆运输指挥调度、信息获悉及时高效,为天津市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智慧化监管赋能。实现政府有效监管和垃圾溯源,为后续非居民/居民垃圾排放收费的执行,提供良好的数据基础。实现问题事件追溯处理、重点隐患实时监控、业务运行态势实时感知、发展趋势智能预判、作业资源统筹调度。为城市垃圾精细化管理提供运行保障,促进垃圾减量监管。2.2建设规模建设天津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全市垃圾监管数据库,市区两级管理部门通过该系统实现对垃圾收运处理监管工作的数据统计、问题感知、综合调度、动态调配、监测分析及决策建议。天津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纵向与天津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对接、数据共享,同时对接我市垃圾监管领域相关部门、服务单位、企业的平台及数据资源,对接垃圾排放单位、生活垃圾处置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已建设备的地磅、车牌识别数据等,实现天津市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监管综合数据库的构建,支撑全市垃圾收运处理综合监管。2.3建设要求本次项目建设需满足《天津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充分参考《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文件指导意见,系统需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工作,并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月的系统试运行。2.4业务功能需求2.4.1对于生活垃圾产生源头的监管需求需要归集全市小区点位、名称等基础信息,对于小区中生活垃圾投放点、餐厨垃圾投放点定位信息可由收运司机利用系统实现逐步采集,针对源头排放相关数据可进行数据电子台账管理,并可结合系统地图查看各源头详情信息。2.4.2对于生活垃圾收运作业的监管需求需要对各区收运企业和车辆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归集企业和车辆的基本信息。需要对全市各区各类型垃圾运输车进行定位设备数据接入,实时监控各种作业车辆的运输过程,对车辆目的地异常等违规问题实现报警。2.4.3对于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利用的监管需求需要实现对全市各处置设施生活垃圾计量称重数据的自动汇总,并且需要对非调配垃圾入厂(场)处理违规行为通过对接处置厂道闸手动抬杆数据实现监管。需要统计全市各区进各厂(场)、各类型垃圾进厂(场)处理量,数据统计全市各区各处置厂(场)不同周期各类型垃圾处理量。需要汇聚全市垃圾处置厂(场)的处理设施日常运营情况,可利用系统进行定期报送收集。需要对各处置设施厂(场)进行垃圾处理量任务分配调度,需要远程在线审批处置厂(场)进厂(场)垃圾运输车变更、地磅异常称重数据处理等。2.4.4对于生活垃圾日常业务监管的需求需提供生活垃圾处置厂(场)垃圾处置量限额调配、各区到各厂(场)垃圾量调配、处置量临时变更调配、特殊问题变更申报等调配功能,并且调配信息同步通知到相关区城管委及处置厂(场)。2.4.5对于垃圾分类工作信息统计汇总的需求需要支持市统计各区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信息报表编制与下发,各区在线填写、上报信息报表,由系统自动筛选并归集汇总相关数据。2.4.6对于建筑垃圾各类基础信息的管理需求基础信息管理需要针对源头信息、运输信息、处置信息三方面进行管理,实现对工地、收运车辆、运输企业、消纳场等数据信息进行统一管理,系统需要支持数据的录入、删除、修改、查询等操作,结合导入导出等功能,对数据实现标准化管理。2.4.7对于建筑垃圾核准备案业务的管理需求针对天津市对建筑垃圾出土运输核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临时消纳场所备案审批工作,利用系统功能,各企业可在线申请车辆运输证,审批单位在线完成审批;针对建筑垃圾排放核准、运输核准、消纳核准数据,各企业在政务服务办行政审批完成后,系统对接政务服务办系统数据,将全市建筑垃圾从业企业核准材料汇聚到系统,系统开通账号,通过核准企业可直接登录系统报批后续核准备案工作。核准信息纳入系统数据库,实现建筑垃圾核准备案数据的规范管理、核准备案工作的高效便捷,并为后续建筑垃圾运输处理工作及联单流转提供数据支撑。2.4.8对于建筑垃圾源头排放的监管需求系统需要结合接入的行政审批数据与系统内部核准备案信息,对全市完成核准备案的工地数据规范管理,其工地详情信息、负责人、施工类型、施工周期等数据均在系统展示,通过电子联单机制运行,对工地的基础信息数据、建筑垃圾排放量数据、车辆出入记录等数据记录及管理,对建筑垃圾源头排放规范化监管。2.4.9对于建筑垃圾运输过程的监管需求系统需要结合接入的车辆定位设备数据,掌握车辆定位数据,对车辆在运输途中的合规运输情况进行分析,需利用定位信息分析,掌握车辆的运输轨迹,分析出路线偏移、疑似装卸点等问题,针对车辆运输途中实现动态监管与问题感知。2.4.10对于建筑垃圾消纳/资源化工作的监管需求系统需要接入具备条件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磅称重数据,掌握末端消纳场的消纳垃圾量,并且汇集各场站的基础信息数据、点位数据、车辆出入记录、联单数据等信息,需要利用系统实现对末端消纳场的建筑垃圾消纳情况的动态监管。2.4.11对于垃圾电子联单的应用监管需求需要建立电子联单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针对建筑垃圾、其他垃圾、餐厨垃圾的收运从产生-运输-消纳的全流程联单管理,针对垃圾产生的地点、产生量、运输的车辆、运输路径、消纳地点、消纳量等数据全方位监管,需要通过比对垃圾产生量及消纳量的数据,判断每一次垃圾收集运输消纳工作是否合规,实现电子联单机制的落地使用。2.4.12对于垃圾移动办公服务的应用需求对于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的信息化监管,需要相关功能,针对监管部门,需要利用移动端功能实现对垃圾收运处理数据、收运态势、统计信息、巡查信息的随时审查,并且可利用系统进行在线巡查;针对电子联单机制的运行,需要运用移动端功能实现对建筑垃圾、其他垃圾、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过程中,各角色的联单提报与确认;针对各企业,需要运用移动端功能接收针对生活垃圾调配信息的接收与确认。2.4.13对于垃圾监管业务的数据统计分析需求针对数据统计分析,系统需要建设个性化统计分析功能,支持统计指标的自定义配置,包括对联单数据、区域处理量数据、车辆运输数据、运量数据等进行细致统计分析展示,对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其他垃圾、餐厨垃圾等联单情况等数据统计分析,对各区域生活垃圾处理量、垃圾收集覆盖率、各区垃圾排放数据、建筑垃圾消纳量等数据统计分析,对各类型垃圾收集运输车辆运量数据统计分析,并且结合数据内容,打造定制化报表。2.4.14对于垃圾监管工作成果的可视化呈现需求利用信息化系统,已然实现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全链条收运处理监管,仍需要在获取全流程数据的基础上,分别打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专项数据分析场景打造,利用不同维度的分析指标,对垃圾产生、运输、消纳各阶段数据分析,从数据的变化趋势,挖掘数据更深层次价值,为天津市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整体决策部署提供数据支撑。2.4.15对于装修垃圾收运处理全链条的监管需求针对装修垃圾的收运处理全链条监管,通过对接天津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接入装修垃圾清运预约相关数据,实现对装修垃圾清运数据的动态分析,需要支持清运过程的全流程监管及数据统计,为监管提供新手段。三、功能需求3.1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需要建设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对垃圾源头排放单位、运输企业及车辆、末端消纳处置单位等基础数据,实现录入、删除、修改、查询等数据管理功能。需包括综合管理功能、源头信息管理、运输信息管理、处置信息管理、信息管理赋码等功能模块。3.1.1综合管理功能:需包括基础信息新增、基础信息导入、基础信息导出、基础信息编辑、基础信息删除、基础信息查询功能。3.1.2源头信息管理:需建设源头信息管理模块主要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全面的信息管理,覆盖餐厨垃圾产废单位、在建工程项目、商业场所、住宅小区等,支持按垃圾分类建立项目台账,实现对垃圾分类的结构化监管,为后续的联单申报工作提供支撑。源头信息管理需包括其他垃圾投放点、餐厨垃圾产废单位、在建工程项目功能。3.1.3运输信息管理:需包括生活垃圾收运企业、其他垃圾收运车辆、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可回收物收运车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装修垃圾运输车辆等功能。3.1.4处置信息管理:该模块主要对辖区内各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进行信息化管理,需包括其他垃圾处置厂(场)、其他垃圾中转站、餐厨垃圾处置厂(场)、建筑垃圾消纳厂(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等功能。3.1.5信息管理赋码:需要建设信息管理赋码模块,该模块用于将企业、车辆等信息转化为二维码形式管理,系统支持例如针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赋码管理,通过接入全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信息或填写上报后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数据,可利用该模块生成二维码,便于后续检查对车辆信息快速、精准管理。需包括数据导入、二维码生成导出、我的收藏等功能。3.2态势监控分析子系统需要建设态势监控分析子系统,实现对在建工地、前端垃圾投放点、运输车辆、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置厂(场)、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的实时在线监控。需要建设GIS地图落点、车辆出入记录、地磅计数数据、关联联单列表等数据管理模块,针对车辆,对各类车辆基础数据、在线情况、实时定位、轨迹情况、车载物联设备数据等掌握,需要实现对车辆的管理;对运输车辆运输路径绘制,针对跨出、偏离规划路径情况系统自动报警提醒;打造热力分布图,对区域垃圾产量数据、运输车辆数据等结合可视化地图,分析某区域分布及数据情况。需包括生活垃圾投放端监控、垃圾中转站动态监控、在建工地监控、建筑垃圾消纳场监控、垃圾处置厂(场)监控、运输车辆监控、电子围栏管理、综合热力分布等功能。3.2.1生活垃圾投放端监控:需要基于地图,整合生活垃圾投放点数据,包括小区点位、小区排放垃圾量等数据,实现对生活垃圾收运数据的实时监管,结合电子联单数据,辅助生活垃圾收运合规管理。包括投放端地图监控、小区收运记录、垃圾产生量统计更新、投放端联单信息统计等功能。3.2.2垃圾中转站动态监控:需要基于地图,整合垃圾中转站数据,包括垃圾中转站点位、中转站收纳量等数据,实现对垃圾中转数据的实时监管,结合电子联单数据,辅助垃圾中转合规管理。包括中转站地图监控、中转站接收记录、中转站收纳量统计更新、中转站联单信息统计等功能。3.2.3在建工地监控:需要基于地图,根据建筑垃圾电子联单数据,实现对工地运输车辆运输量数据的实时监管,辅助工地合规管理。包括工地地图监控、工地出土记录、工地出土量统计更新、工地联单信息统计等。3.2.4建筑垃圾消纳场监控:需要基于地图,根据建筑垃圾消纳场电子联单数据,实现对建筑垃圾消纳量数据的实时监管,辅助建筑垃圾消纳场合规管理。包括消纳场地图监控、消纳场接收记录、消纳场收纳量统计更新、消纳场联单信息统计等功能。3.2.5垃圾处置厂(场)监控:需要基于地图,根据垃圾处置厂(场)电子联单数据,实现对垃圾处置厂(场)收纳量数据的实时监管,辅助垃圾处置厂(场)合规管理。包括处置厂(场)地图监控、处置厂(场)接收记录、处置厂(场)收纳量统计更新、处置厂(场)联单信息统计等功能。3.2.6运输车辆监控:需要基于地图,集成车辆基础信息、定位信息数据,关联车辆电子联单数据,实现车辆状态、位置的实时展示以及历史轨迹、运量查询。包括车辆列表、车辆在线统计、车辆详情、地图定位、轨迹回溯、车辆联单信息统计、以图找车。3.2.7电子围栏管理:需要在垃圾收运处置监管中,针对工地、垃圾中转站、垃圾焚烧厂(场)、餐厨垃圾处置厂(场)、建筑垃圾消纳场、运输路线等车辆作业区域系统支持设置电子围栏,可用于实时监测车辆是否越界作业或偏离既定路线。包括场站围栏绘制、运输路线绘制、报警记录、围栏报警设置。3.2.8综合热力分布:需要通过GIS地图展示各类关键指标的综合热力分布情况,基于区域垃圾产量和垃圾运输车辆等多源数据进行可视化分析,生成热力图直观反映各区域垃圾产生量情况,用户可按时间段、区域或指标类型进行筛选与叠加分析。包括区域垃圾产量热力图、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热力图。3.3建筑垃圾核准备案子系统需要建设建筑垃圾核准备案子系统,针对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所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建筑垃圾出土运输核准工作,实现线上申请和审批办理;同时,对接入到系统的建筑垃圾排放核准、建筑垃圾运输核准、长期消纳场的消纳核准等行政审批数据进行管理,为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业务提供数据支撑,解决建筑垃圾核准备案电子化审批及数据管理的需求。包括企业登录窗口、企业信息管理、核准备案申请、核准备案审批、核准备案台账管理等功能。3.3.1企业登录窗口:需要针对需办理临时消纳场备案的企业,提供服务,包括账号注册、账号登录、记住账号密码、密码找回等功能。3.3.2企业信息管理:系统需支持建筑垃圾相关企业在该模块维护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并支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附件上传。系统提供信息修改、更新及历史记录查询功能,确保企业数据准确性和合规性。支持对企业所申请的证照在即将过期或已经过期后进行信息提醒。企业信息管理需包括信息修改、证照过期提醒等功能。3.3.3核准备案申请:需要支持企业在线提交核准备案申请,支持对表单自定义配置,提供表单校验,确保必填项完整、数据格式合规。系统支持暂存草稿,待信息确认后提交申请,填写错误时,系统会提示修正。支持附件材料上传,上传后,企业可预览文件内容;申请材料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企业不可修改申请内容,支持撤回未受理的申请。并且提供审批进度查询、结果详情查看、证明文件查看功能。需包括申请信息填写、附件材料上传、申请材料提交、审批进度查询、结果详情查看、证明文件查看等功能。3.3.4核准备案审批:需提供企业提交备案申请以后,由监管机构对企业提交的核准备案申请信息进行审批,需包括按申请编号筛选、按申请类型筛选、按企业名称筛选、按申请时间筛选、审批全部栏、审批待审批栏、审批已审批栏、审批详情、审批意见填写、审批通过、审批退回、退回原因填写、证照材料编制、证照材料下发等功能。3.3.5核准备案台账管理:需要对于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环节的核准信息以及已备案的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进行汇总、记录,并分别进行台账管理,为后续联单生成提供数据支撑,并可根据使用人员需要展示定向字段数据,需包括产生核准台账、运输核准台账、处置核准台账、处理方案备案台账等功能。3.4生活垃圾业务管理子系统需要建设生活垃圾业务管理子系统,实现垃圾处置量限额调配、各区到各厂的运量调配、临时变更处置量调配、计量数据变更申报、入场车辆变更申报等业务线上开展,提升调配和申报工作效率。生活垃圾业务管理子系统需包括生活垃圾处置调配、特殊问题变更申报、生活垃圾流向跟踪等功能。3.4.1生活垃圾处置调配:需要主要针对垃圾处置厂(场)的处置量进行全方位监管与动态调配。通过集成全市各处置厂的处理上限与实际处理量,实现垃圾处置限额的统一设置与实时跟踪,并基于历史数据与多维度因素预测各区垃圾产生量趋势。系统设立超限与低量运行阈值,自动推送预警信息至相关单位,进而动态调配各区垃圾运输车辆与分配计划,以平衡各处置厂的负荷。在应急情况下,支持临时调整运输计划与分配量,并可按需设定时效,完成后恢复原方案,从而保障垃圾处理系统的稳定、高效运行。需包括垃圾处置厂(场)处置量管理、各区垃圾产生量预估值、垃圾处置厂处理量实时跟踪、垃圾处置厂处理量报警、区-厂(场)垃圾运输量调配、临时变更处置量调配等功能。3.4.2特殊问题变更申报:需要提供应急情况下的数据与车辆变更申报功能:当处置厂(场)的车牌识别或地磅系统发生故障时,支持工作人员手动录入垃圾接收量,以确保计量数据持续纳入系统;若各区运输车辆出现故障需临时调整,则可通过该模块申报变更车辆信息,并同步更新至处置厂(场)车牌识别系统,从而保障垃圾接收与运输数据的连续性和调配管理的正常运行。需要包括计量数据变更申报、入场车辆变更申报等功能。3.4.3生活垃圾流向跟踪:需要通过整合转运站、处理厂的称重数据及运输车辆识别信息,实现对垃圾来源、产生量及区域对比的溯源分析;并全程监管垃圾从产生、转运到处置各环节的数量和流向,为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布局提供数据决策支持。支持按照不同类型厂站管理需求进行垃圾流向多维度分析。需要包括垃圾溯源分析、垃圾流向分析、垃圾流向多维度分析等功能。3.5垃圾分类工作上报子系统需要建设垃圾分类工作上报子系统,建设自定义表单配置功能,支持业务数据采集,可实现各处置厂处置数据上报、各区两网融合工作成效上报、就近就地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成效上报、体制机制建设情况上报、源头减量工作情况上报、分类投放开展情况上报、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开展情况上报、分类处理开展情况上报、分类处理开展情况上报、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上报等业务线上开展,节约任务下达和材料回收时间,保证数据全程留痕。垃圾分类工作上报子系统需包括任务制定、表单配置、任务下发、任务导出、任务详情、上报进度跟踪等功能。3.5.1任务制定:需建设任务制定功能,用于新增上报任务,系统支持创建任务,并且支持基于模板、字段标准、Excel等方式进行数据汇集任务表单的快速创建。需要包括任务基础信息配置、任务详情内容配置、任务说明与描述、子任务管理模块、任务草稿管理、数据补录等功能。3.5.2表单配置:需要建设表单配置功能,设置表单的各项具体配置,包括任务标题、任务类型、任务状态、任务说明、时间范围、创建时间、重置条件等,并且系统支持进行条件查询。需要包括任务表单配置等功能。3.5.3任务下发:需建设任务下发功能,根据任务配置,下发给对应人员进行任务数据填报登记。需要包括定向分发设置、任务包管理等功能。3.5.4任务导出:需建设任务导出功能,系统支持导出勾选中的多条数据或导出当前页的多条数据。可配置导出材料格式,导出到本地。需要包括灵活导出配置、批量数据导出等功能。3.5.5任务详情:需建设任务详情功能,用于查看任务的具体信息。信息包括创建人、创建时间、任务名称、时间、检查对象类型、任务说明和附件等。需要包括任务信息查看、任务完成成果等功能。3.5.6上报进度跟踪:需建设上报进度跟踪功能,系统支持查看任务的上报过程,任务各个进度支持对应的时间、上报人员等信息跟踪查看。需包括智能进度预警、质量追踪面板等功能。3.6电子联单管理子系统需要建设电子联单管理子系统,实现对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收运、消纳全过程的监管,实现对各类联单数据的统一管理,并对每周运输情况进行汇总输出。需包括其他垃圾联单管理、餐厨垃圾联单管理、建筑垃圾联单管理、联单补录、运输监管报告等功能。3.6.1其他垃圾联单管理:需建设其他垃圾联单管理模块,该模块支持对餐厨垃圾电子联单的联单模板配置,包括对联单字段项配置,流程配置等功能。需包括产废单位端字段项配置、司机端字段项配置、处置厂(场)端字段项配置、餐厨垃圾联单流程配置等功能。3.6.2餐厨垃圾联单管理:需建设餐厨垃圾联单管理模块,该模块支持对餐厨垃圾电子联单的联单模板配置,包括对餐厨垃圾电子联单产废单位端、司机端、处置厂(场)端的字段项配置,餐厨垃圾电子联单流程配置等功能。3.6.3建筑垃圾联单管理:需建设建筑垃圾联单管理模块,该模块支持对建筑垃圾电子联单的联单模板配置,包括对联单字段项配置,流程配置等功能。需包括工地端字段项配置、司机端联单确认配置、消纳场端字段项配置、建筑垃圾联单流程配置等功能。3.6.4联单补录:需建设联单补录模块,针对系统外形成但确属合规的联单信息,系统提供人工补录入口,业务员可录入运输详情、拍照证据、合同截图,实现数据的后补归档,保证联单数据完整性。需包括运输详情录入、证据材料上传、合同附件录入、补录数据审核等功能。3.6.5运输监管报告:需建设运输监管报告模块,支生成垃圾运输监管报告,展示报告周期、运输空间区域分布,高频运输企业,异常行为汇总,通过数据可视化和分析,优化运输管理、减少异常行为,并为相关预警和处置方案制定提供数据依据,为建筑垃圾运输监管提供决策支持。需包括报告周期管理、运输空间区域分布分析、高频运输企业统计、餐厨垃圾运输统计、异常行为汇总分析、报告生成导出等功能。3.7违规问题管理子系统需要建立违规问题管理子系统,需要建立违规问题管理子系统,能够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对运输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自动发送预警;同时需要整合市民上报、统计分析判别等渠道形成的违法违规线索,经过人工审定后移送至责任单位进行问题处理。需包括违规违法发现、违规违法线索汇集、案件管理等功能。3.7.1违规违法发现:需建设违规违法发现模块,该模块通过物联传感技术等,用于监测和预警垃圾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空间异常行为,系统基于车辆定位数据与设定的运输路线、联单机制等规则,对运输车辆疑似聚集、联单数据异常等情况进行实时识别与报警,预警信息同步记录并可视化展示,支持事件追溯与处置反馈,提升对违规运输行为的发现效率与空间管控能力。需包括运输车辆疑似聚集分析、聚集区域黑点分析、车辆行为特征分析、联单数据异常识别等功能。3.7.2违规违法线索汇集:该模块用于统一汇集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违规违法线索,整合来自市民主动上报、物联感知报警、统计分析等多渠道信息,为后续执法取证和案件管理提供全面、可靠的依据,提升违规行为发现的广度与效率。需包括市民主动上报线索列表、物联感知报警线索列表、统计分析线索列表等功能。3.7.3案件管理:案件管理模块承接预警派发后各类违规事件的处置批转,实现对报警线索的审核、案件移送、案件结果反馈,系统自动发现案件后批转至天津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案件审核,派发至相关责任部门,督办案件处置,反馈处置结果,确保所有违规事件规范处置。需包括案件审定、案件移送、案件处置结果反馈等功能。3.8综合统计分析子系统需要建设综合统计分析子系统,需要建设综合统计分析子系统,实现对垃圾运输工作中产生的电子联单、车辆数据、运量数据等进行自动统计,能够根据区域对各类数据进一步筛选分析并生成综合报表,帮助监管部门全面掌握垃圾分类运输处理工作的各项数据指标。需包括综合统计配置、联单统计分析、区域统计分析、车辆统计分析、运量统计分析等功能。3.8.1综合统计配置:需要建设综合统计配置模块,需包括统计数据查询、统计数据导出、统计数据可视化、综合报告配置等功能。3.8.2联单统计分析:需要建设联单统计分析模块,该模块用于对其他垃圾电子联单、餐厨垃圾电子联单、建筑垃圾电子联单、装修垃圾电子联单等联单数据进行汇总与多维度分析,支持按时间段、区域、企业、垃圾类型等条件进行统计,生成联单数量、完成率、异常匹配情况等分析报表和可视化图表。需包括其他垃圾联单统计分析、餐厨垃圾联单统计分析、建筑垃圾联单统计分析、装修垃圾联单统计分析等功能。3.8.3区域统计分析:需要建设区域统计分析模块,按照区域维度对垃圾收运信息进行整合分析,包括辖区内的区域生活垃圾处理量、生活垃圾收集覆盖率、区域建筑垃圾排放、区域建筑垃圾消纳的管理数据等内容,支持图表展示、列表导出与卡片式展示,方便进行辖区横向对比和纵向趋势追踪。需包括区域生活垃圾投放量统计、区域生活垃圾处理量统计、区域建筑垃圾排放量统计、区域建筑垃圾消纳量统计等功能。3.8.4车辆统计分析:需要建设车辆统计分析模块,聚焦于各类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括车辆非装卸点聚集、超时停车、轨迹偏离等,支持按照区域、企业、车辆维度对违规记录进行统计汇总,提升针对性监管效率;并且针对车辆运输里程和时间进行统计分析,计算分析车辆运输效率。需包括车辆违规统计分析、车辆里程统计分析、车辆运量统计分析等功能。3.8.5运量统计分析:需要建设运量统计分析模块,该模块聚焦于对不同主体的垃圾运输总量、日均运量、月度波动趋势等数据进行全面分析,涵盖源头、运输、末端等多方维度,有效对产运消各环节的总量控制与周期对比。需包括企业运量统计、小区运量统计、工地运量统计、中转站运量统计、生活垃圾处置厂(场)运量统计、建筑垃圾消纳场运量统计等功能。3.9移动服务监管子系统需要建设移动服务监管子系统,需要建设移动服务监管子系统,满足监管人员、企业人员、市民群众的不同使用需要。面向监管人员,需要构建移动监管应用,方便外出巡查使用;面向企业人员,需要构建电子联单登记应用,保证每一次运输任务的全过程数据都能得到有效记录;面向垃圾处置场、垃圾运输企业,需要构建调配信息接收确认应用,保证垃圾调配部门的调配信息及时同步到各区城市管理委及处置场。需包括垃圾业务数据管理、电子联单生成确认、调配信息接收确认等功能。3.9.1垃圾业务数据管理:需要建设垃圾业务数据管理模块,构建垃圾业务数据管理,需要与天津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将小程序搭载在“津城管”小程序,在移动端完成垃圾分类管理全流程监管,具备移动数据看板、移动态势监控、移动信息查询和监督巡查管理等功能,利用小程序巡查上报的垃圾收运处理工作专项检查问题,需要推送到运管服平台进行闭环流转,在处置完成后,反馈结果可在小程序查看。需包括移动数据看板、移动态势监控、移动信息查询、监督巡查管理、任务接收上报等功能。3.9.2电子联单生成确认:需要建设电子联单生成确认模块,电子联单生成确认小程序功能支持建筑垃圾、其他垃圾、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和运输企业通过小程序端快速填写和提交联单登记信息,涵盖项目名称、垃圾类别、运输车辆、处置去向等关键内容,支持实时拍照上传证据资料、扫码核验车辆及联单信息,自动同步至后台平台,实现信息的即时录入与数据共享,提升登记效率与准确性,方便现场操作和移动监管,包括建筑垃圾电子联单、其他垃圾电子联单、餐厨垃圾电子联单。需包括其他垃圾电子联单、餐厨垃圾电子联单、建筑垃圾电子联单等功能。3.9.3调配信息接收确认:需要建设调配信息接收确认模块,针对调配管理人员对各处置场的垃圾收纳量限额调配信息、准入处置场的车辆信息清单信息等,该功能支持各区城市管理委及处置场负责人接收调配信息以供查看及确认;针对各车辆运输垃圾到处置场的调配信息,通过该功能将信息同步到各区城市管理委及处置场以供查看及确认。需包括处置场垃圾收纳量限额调配信息接收、处置场调配准入车辆清单信息接收等功能。3.10应用支撑服务子系统需要建设应用支撑服务子系统,能够支撑系统账户使用权限、地图图层、数据类别、业务流程等的高效配置管理,保证系统高效、稳定、安全运行。需包括基础配置、权限配置等功能。3.10.1基础配置:需包括系统配置、系统监控、表单配置、统计报表配置、数据集管理、流程配置、布局配置、移动端配置等功能。3.10.2权限配置:需包括部门配置、岗位配置、人员配置、查看人员权限等功能。3.11垃圾监管分析决策子系统需要建设垃圾监管分析决策子系统,需要建设垃圾监管分析决策子系统,能够将地图与各项数据有效结合,直观反映生活垃圾收运、建筑垃圾运输工作的实时运行状况,辅助监管部门针对性调整监管策略、高效分配监管力量。需包括生活垃圾一张图、建筑垃圾一张图等功能。3.11.1生活垃圾一张图:需要建设生活垃圾一张图,聚焦生活垃圾从源头分类投放、中端分类收运到末端分类处理的全流程闭环管理。重点体现分类标准(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投放设施配置、定时定点或移动收运路线、转运站布局,以及最终资源化利用(如焚烧发电、堆肥)或无害化填埋的处置去向。需包括源头排放概况、垃圾中转站概况、垃圾处置厂(场)概况、垃圾收运设施情况分析、其他垃圾处理情况分析、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分析等功能。3.11.2建筑垃圾一张图:需要建设建筑垃圾一张图,展现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泥浆等)的产生、运输、消纳与资源化利用链条。突出工地源头申报与分类暂存、合规运输车辆与路线监管、固定/临时消纳场位置及容量,以及资源化处理厂(生产再生骨料、建材等)的分布与处理能力,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需包括源头基本概况、运输基本情况、处置基本情况、联单状态追踪、各区收运情况、联单溯源分析、违规问题感知分析、违规问题处置分析、动态图层交互等功能。四、数据需求要求系统能够永久保留重要历史数据,达到可追溯的目的,并定期自动进行备份。采用结构化存储方式,方便实时及日后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4.1静态数据获取需求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基础数据,包括车辆牌照、车辆类型、车辆归属、车辆吨位大小、收运哪类单位垃圾等。其他垃圾收运车辆基础数据,包括车辆牌照、车辆类型、车辆归属、车辆吨位大小等。建筑垃圾车辆基础数据,包括车辆牌照、车辆类型、车辆归属企业、车辆吨位大小等。装修垃圾车辆基础数据,包括车辆牌照、车辆类型、车辆归属企业、车辆吨位大小等。垃圾设施数据,包括投放点位、设施名称、中转站类型、处置厂(场)类型、消纳处置(利用)场类型、最大日处理容量、位置描述、作业机构、经纬度等。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数据,包括评估范围、范围内居民信息、负责干部、小程序垃圾分类知识数据。4.2动态数据获取需求餐厨垃圾收运车辆,车辆定位数据、厨余处置厂(场)地磅称重数据、作业报表数据。其他垃圾收运车辆,车辆定位数据、处置厂(场)地磅称重数据、作业报表数据。建筑垃圾收运车辆,车辆定位、车牌识别数据、称重数据。装修垃圾收运车辆,车辆定位、车牌识别数据、称重数据。中转站、处置厂(场)、消纳场,车辆进出数据、车牌识别数据、车辆称重数据。4.3报表数据获取需求以下数据均可通过“垃圾分类工作上报子系统”自定义配置数据填报表单,由各类用户填报收集,数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餐厨垃圾收运车辆:作业餐厨垃圾点位数据、遗漏餐厨垃圾点位数据、出车率数据、车辆作业详情数据。其他垃圾收运车辆:作业垃圾点位数据、遗漏垃圾点位数据、出车率数据、车辆作业详情数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垃圾产生量、垃圾处理量等数据。建筑垃圾收运车辆:出工程建设项目趟次及重量数据、入消纳处置(利用)场趟次及重量数据、出入重量对比数据。装修垃圾收运车辆:出小区趟次数据、入消纳处置(利用)场趟次、重量数据。中转站、处置厂(场)、消纳场:车辆进出数据、车辆称重数据、各区称重数据、各类型称重数据。4.4数据对接需求4.4.1与天津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对接需要对接天津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由市运管服平台对接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接入全市建筑工地、收运企业、收运车辆、消纳场等基础数据,以及全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信息数据等,实现对建筑垃圾的全链条基础数据掌握。除需要通过天津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对接获取数据外,天津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中包括生活垃圾基础数据、建筑垃圾基础数据、平台运行数据等业务数据均需按照标准共享到天津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4.4.2硬件数据资源对接4.4.2.1地磅称重数据对接需要对接生活垃圾中转站、暂存点、焚烧厂(场)、餐厨垃圾处置厂(场)、建筑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各场站地磅称重数据,从而利用系统功能实现对垃圾运输量、消纳量实时获取。4.4.2.2车辆定位数据对接需要对接其他垃圾收运车辆、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等车辆定位数据,从而利用系统对车辆运行轨迹、实时位置等情况实时掌握。4.4.2.3车牌识别数据对接需要对接各车辆进入场站的车牌识别数据,用于确定车辆信息,匹配垃圾进场量,便于对比垃圾收集量和进场量情况。4.4.3数据采集4.4.3.1其他垃圾数据采集需要针对全市6390个小区、206个中转站、13个焚烧厂名称、点位、区属、所属街镇、照片等信息数据采集,数据采集处理后,汇聚到系统。4.4.3.2餐厨垃圾数据采集需要针对全市2个餐厨垃圾处理场进行数据采集,内容包括名称、点位、区属、所属街镇、照片等信息,采集处理后,汇聚到系统。4.4.3.3有机垃圾数据采集需要针对全市1个有机垃圾处理场进行数据采集,内容包括名称、点位、区属、所属街镇、照片等信息,采集处理后,汇聚到系统。4.4.3.4建筑垃圾数据采集需要针对全市已具备合规条件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数据采集,内容包括名称、点位、区属、所属街镇、照片等信息,采集处理后,汇聚到系统。4.5专题数据库建设需求4.5.1数据处理功能需建设数据处理功能,包括数据脱敏、数据清洗、数据规整、去除重复数据、去除无效数据、比对配置、手工比对等功能。4.5.2地理信息专题库需建设地理空间信息专题库,以矢量电子地图形式存储相关地理信息,包括城市自然地理要素和人工结构物、设施空间及属性特征、地形要素数据及各类相关数据等。系统建设中利用现有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地理信息数据赋能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态势监控分析子系统、违规问题管理子系统、移动服务监管子系统、垃圾监管分析决策子系统的数据落点落图及数据分析展示。4.5.3垃圾基础数据库需建设生活垃圾基础数据库及建筑垃圾基础数据库,生活垃圾基础数据库包括生活垃圾投放点数据、中转站数据、焚烧厂数据、餐厨垃圾处置厂数据、有机垃圾处置厂数据、垃圾收运车辆数据等数据库;建筑垃圾基础数据库包括源头信息专题库、运输信息专题库、消纳场所专题库等数据库。4.5.4垃圾业务数据库需建设垃圾业务数据库,其中包括生活垃圾分类数据库、生活垃圾收运数据库、生活垃圾处置数据库、生活垃圾设施维护数据库、建筑垃圾核准备案专题库、垃圾收运电子联单专题库、垃圾收运违规车辆专题库、垃圾收运违规案件专题库等数据库。4.6数据库维护需求需进行数据库维护,包括数据权限管理、数据更新管理、数据维护和备份功能等。4.7无线网络传输通信链路租赁需求由于本期建设重点实现目标之一为全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运量数据的自动化汇总统计,实现路径为通过接口开发,利用无线通信链路,接入各场站地磅、车牌识别数据确认垃圾收运量、各区运往各厂垃圾量,进一步支撑生活垃圾调配业务需求、支撑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监管,所以为实现数据的自动化汇总统计,需建设无线网络传输通信链路租赁作为本信息化系统运行的必要支撑。五、性能需求5.1基础系统性能要求系统需要具有良好的可扩充性和可管理性,能够最大限度的符合城市管理的需要,基础平台性能需求如下:1.高可用性系统7×24小时持续可用,可在每日特定时间段内对系统进行维护。平均年故障时间<1天,平均故障修复时间<30分钟。数据存取服务准确,无丢失数据。系统整体遵循高可用设计原则,具备冗余和容错能力,可避免出现系统死锁、资源耗尽、程序崩溃等故障,具备自动纠错和异常报警功能。2.高扩展性系统设计采用分布式服务框架和“松耦合”设计,支持微应用、服务治理和容量线性扩展,可以在没有任何风险的条件下保证业务的成长。系统设计具备强大的后台功能,系统设计采用统一的接口平台,具备分布式架构、服务治理、断点续传、性能监控和自主管理功能,确保接口的高可用性。3.高性能通过缓存机制、读写分离、异步消息解耦等实现数据访问的高性能。业务应用访问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一般Web查询的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统计分析的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报表生成的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数据共享最小支持200个并发请求下能够稳定运行;在高并发情况下每次请求时间不超过5秒。4.可恢复性具备事务回滚功能,可将错误数据恢复到正确节点,而不影响其他数据。数据导入功能和接口支持断点续传,与周边系统数据交互出现异常时自动补传和数据校验,确保数据完整性和一致性。具备成熟的灾难恢复功能,提供多种级别的数据及应用备份能力。5.可管理性系统提供友好易用的管理功能,可以进行日常检查,数据库管理,性能监控,作业监控,用户管理,存储配置,消息广播,系统参数设置等操作。系统提供后台管理功能,系统管理员可以进行统一组织机构、用户角色和授权等功能维护。系统支持用户角色与权限管理的分级管理,可由上级向下分级授权管理。支持自建用户、自定义流程和自主信息管理与维护。提供系统监控、诊断工具,帮助运维人员全面检测、分析和处理各种问题和故障,支持系统调优,并可以生成各类报表。提供数据库管理功能,支持在线数据清理、数据备份与恢复,支持后台界面化数据库调优。系统可方便快捷的配置、修改表单、公式、流程、权限等基础数据;可方便快捷的实现数据导入、导出、备份和修改。5.2业务应用性能需求系统业务应用总体性能需求如下:具有良好的并发响应能力,整体响应性能在5秒以内,正常情况下支持并发访问量不小于200,能满足项目的整体应用需求。具有完备的信息安全体系,达到国家政务系统的安全性标准要求。具有良好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对数据采取集中管理和存储的模式,数据库结构设计良好,具有迅速的数据检索能力。文本信息交换的响应时间应控制在3秒以内,采用消息中间件对数据交换进行管理。图片、声音信息交换响应时间控制在5秒以内。具有高度的灵活性,能适应日常业务变更的需求,实现“零代码”方式的系统管理和维护。系统响应速度在非硬件系统问题的情况下,数据量对软件系统响应速度的速率影响不超过20%。六、安全需求按照等级保护三级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和《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第2部分: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中的第三级要求,进行配套安全防护。本项目建设系统应根据《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软件开发工作,确保系统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供应商需配合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及安全设备支撑,保障系统的网络安全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七、软件测试需求供应商需提供由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资质的第三方软件测评单位出具的天津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测评报告,以及第三方软件测评单位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软件测评单位公章。八、数据共享开放要求需按照天津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规划,形成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支撑能力,依据业务数据的编目、获取、清洗、融合、共享的需求,提供支撑能力。同时,需与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对接,依业务需求申请、获取市城市垃圾分类管理服务领域其他市、区级部门的行业数据,并应按照《政务数据共享条例》要求,将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形成的数据共享至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便于全市政务部门申请使用。九、安全审查和保密要求供应商对工程技术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投标人遵守与采购人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十、人员要求序号岗位名称人数要求工作职责是否驻场服务1项目经理1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职称证书组织制订可行的项目管理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对项目的人员、资金、设备、进度和质量等进行管理,并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调整,系统地监督项目实施过程的绩效,保证项目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达到项目目标;分析和评估项目管理计划和成果;能在项目进展的早期发现问题,并有预防问题的措施;协调信息系统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人员不驻场2技术负责人1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从事信息系统安全设施的运行维护和配置管理,处理信息系统一般安全风险问题不驻场3项目人员(不含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A. 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业信息化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B. 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业信息化部门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C. 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业信息化部门颁发的软件评测师证书D. 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业信息化部门颁发的软件设计师证书(上述证书具备任意一种即可)根据项目需求,结合应用领域和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考虑有关约束条件,设计正确、合理的软件架构,确保系统架构具有良好的特性;对项目的系统架构进行描述、分析、设计与评估;按照相关标准编写相应的设计文档。完成软件设计、开发及评测工作。辅助项目经理开展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不驻场团队所有成员均需为中标单位正式员工或者是与中标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满1年的人员十一、维保服务要求服务保障要求验收合格后提供12个月免费的维护服务,维护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维护服务期内提供7×24技术支持服务。在系统发生故障时,提供1小时响应,相关技术人员2小时到场处理,在提供技术服务时必须对采购人的数据安全履行保密义务。运行维护要求安排技术人员,随时提供技术支持与使用指导,包括免费升级、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定期安排相关技术工程师定期对软件进行全面巡检服务,例行检测、排除隐患,对软件系统的整体运行状态进行评估分析,提供详细巡检报告,并给出优化调整建议。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服务热线,负责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在接到用户故障报告后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供应商应按照以上要求,规划设计合理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第二包一、业务需求1、项目启动阶段需了解采购人的业务需求,并将其作为监理依据之一。工程实施前,组织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质量管理计划、工程实施方案,并提出监理意见。对质量管理计划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承建单位整改。按照项目的要求成立项目监理组,提交项目监理规划,监理规划包括人员组织计划、项目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计划、进度和变更控制计划等。按照项目总体进度要求进行总体工期监理,用合理的进度控制方法,确保项目按步骤、分阶段、有计划的推进,并能按期完成。2、项目实施阶段协助采购人对项目进行规范的管理,制定各项工作的流程,明确建设单位、各方配合单位、承建单位在项目中的工作内容。按计划检查承建单位工程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对承建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重点检查产品及服务与承建合同要求和产品文档的说明一致。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机构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并报业主单位备案。审查承建方提交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案、进度计划、组织计划等并提出监理意见。依据合同清单进行设备到货检验和确认工作,跟踪监督设备及相关软件系统的安装、调试,及时发现问题。依据承建合同、国家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监督各个子系统及整体系统的阶段验收,并协调各方解决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复验工作,保证系统的功能、性能、安全性满足采购人及相关标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定目标。按照建设单位总体工期要求对项目的进度进行监理。协调各个承建单位按照合同进度要求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用合理的进度控制方法,确保项目按步骤、分阶段、有计划的推进,并按期完成。工程实施中出现实际进度与计划的偏差时,及时要求承建单位修改工程进度计划,组织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并报业主单位审核。对项目的款项支付进行审核,确保款项支付符合合同要求。审核项目变更,分析变更对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带来的影响,向采购人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变更的实施。对工程合同进行管理,结合实际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程中存在的争议事宜。采用例会、专题会等形式及时协调各参建单位,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存档。制定项目文档管理规范,为项目建设提供完整规范的技术和管理资料。编写监理周报、月报,及时向采购人汇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出现的问题。3、项目验收阶段协助采购人进行系统验收工作,督促项目承建单位制定验收方案,审查验收方案和计划;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达成一致。检查系统的功能、性能、安全性是否满足采购人及相关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计的目标。协助采购人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和影响范围,确定整改要求和整改后的验收方式,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承建单位。检查、审核承建单位的最终交付物是否完整、齐备,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是否已经按照指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给采购人。监督检查系统的试运行,提交试运行阶段监理监控报告。监督检查工程是否已经完成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内容;检查最终交付的信息系统是否已经经过验收测试,各项性能、功能是否已经达到设计要求,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进行监理总结,提交工程监理报告并移交全部监理资料和其它有关资料。4、监理工作要求(1)质量控制措施1)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和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2)技术措施: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3)经济、合同措施:严格质量检验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建议招标人对中标运营商进行的经济处罚。(2)进度控制措施1)组织措施: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2)技术措施:建立实施进度计划体系。5、监理组织要求(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建立不少于3人的专职监理机构(监理组),监理组中至少1人全程驻现场监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要,配备项目监理工作所需要的人员、设备和工具;监理过程中,监理组人员应按科学、认真的工作态度开展监理工作,并承担采购人与承建单位的信息保密义务。在采购人未提出更换的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如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它驻场的监理工程师,需征得采购人的同意更换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场的监理工程师。(2)在3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以采购人要求为各项工程项目实施或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的技术处置意见,管理改进意见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3)监理服务除应参照GB/T19668.1-2014履行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监理过程中应及时记录、保存所有相关资料,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将有关资料正本或副本报送采购人。2)在监理服务过程中,应采购人要求针对工程项目中的发生的事项出具专业且明确的监理意见。3)监理过程中除图、表、文字等记录形式外,还应对关键活动进行图像或视频方式的记录。4)根据项目建设的要求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计划,并对进度计划进行实时跟踪和动态监控。5)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变更,供应商须从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角度,从项目质量、进度、成本三个层面给出意见。认为变更内容欠妥的,向建设单位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或建议。任何变更都要得到三方(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本项目供应商)的书面确认。6)在监理的工程项目的任何一次报审报验之前,供应商须做好先期协调和准备工作,并提前通知建设单位该次审验活动的目的、内容、方法和需要进行的记录,以及建设单位应参与的人员,在建设单位对上述内容确认后方可进行相应审验活动。7)供应商负责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所有例会、专题会的会前通知及相关准备工作,并负责会议纪要的记录和整理,以及会议结论的跟踪落实与汇报。8)供应商对合同款项申请支付一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确认合同履行是否满足款项支付的约定条件,对款项支付申请进行核查并出具意见。9)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工具均由供应商提供或承担租赁费用,所有工具应具有合法的使用权利,需要国家计量认定的在认定有效期限内。10)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根据项目建设要求5×8小时驻场服务,临时到场要求在60分钟之内。6、人员要求序号岗位名称人数要求工作职责是否驻场服务1总监理工程师1大学本科及以上计算机专业学历,具备计算机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监理师)参与制订可行的项目管理计划;监理项目实施,对项目的人员、资金、设备、进度和质量等进行监督,系统地监督项目实施过程的绩效,保证项目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达到项目目标;分析和评估项目管理计划和成果;能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及早发现问题,并提出预防问题的措施;对项目信息安全进行有效监督;协调信息系统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人员不驻场2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监理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根据项目需求,从事项目监理和日常管理工作。工作时间驻场团队所有成员均需为中标单位正式员工或者是与中标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满1年的人员第三包一、总体要求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标准,开展专项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1)服务内容序号系统名称等保等级1天津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第三级(2)服务要求1、测评时间要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测评工作在合同签订且具备进场条件之日起3个月完成,具体完成时间应与采购人沟通确定。2、在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根据国家标准对各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由测评公司根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编写项目计划书,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实施方案、测评方法,测评指导书,编写各种测评表单、测评报告、系统整改建议书等。3、等级保护测评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等文档内容应与用户单位被测评系统结构相符合,要求投标人根据信息系统与应用现状,编写测评实施保障措施,应急处理预案等,应体现系统运行的理解能力,测评组人员要有等保测评三级项目经验,可有效保障测评安全,及时有效处理测评中出现的问题。4、投标人应具备后续服务支持能力,要对测评结论提出整改建议并提供整改设计方案。全部测评文档装订成册,建立测评档案。5、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根据现场测评情况做出专业判断并出具测评报告的能力。6、投标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中负责掌控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把握项目的整体进度;协助、指导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对质量监督、项目涉密的所有细则负首要责任。7、针对目前存在的信息安全风险隐患,按照招标人需求,投标人提供等级保护、信息安全风险相关培训。8、投标人具备完善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测评方案,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等。9、投标人具备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或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三)技术要求1、供应商能够把握和理解国家对该类项目的具体要求,对等级保护政策标准本身有较深的认识。2、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工作流程,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测评工作,保证测评活动的每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的控制。3、为维护采购人利益,供应商在实际测评工作中对采购人的系统、信息、数据有安全保密的义务,进场时必须签订保密协议。4、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保证测评工作的客观、公正、安全。5、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经验,包括制定项目汇报的流程、项目问题管理流程等。6、供应商应在现场测评环节过程中不能影响采购人的各项系统正常运行,针对工具测试等环节需要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及操作规范。7、供应商对被测信息系统进行系统定级,并协助甲方完成系统备案服务。8、供应商在等级保护项目中必须提交国家规定格式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并以此作为验收标准。9、供应商应在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符合等级保护要求的完善建议。(四)安全审查和保密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提供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3、投标人的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4、投标人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重要数据、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5、投标人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提供等保测评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人员要求序号岗位名称人数要求工作职责是否驻场服务1项目经理1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高级证书、CISP认证(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组织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工作,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风险问题。不驻场2实施小组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初级或以上证书从事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具体工作不驻场团队所有成员均需为中标单位正式员工或者是与中标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满1年的人员第四包一、业务需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与《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中对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要求,拟对天津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对系统实际情况及系统使用的密码资源情况选择并确定测评对象,在系统真实环境下进行测评,以评估系统的密码应用是否合规、正确、有效;对系统密码应用方案提供咨询服务,针对评估系统编制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报告按照国家密码管理局要求包含的内容编制或参考模板编制,协助用户认清风险,查找漏洞,找出差距,提出有针对性的加强完善密码安全管理和防护建议,充分发挥密码保障网络安全核心支撑作用,增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详细服务需求如下:(1)中标供应商应依据国家密码法规、密码应用相关技术标准,采用科学的测评方法、流程和工作规范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中标供应商应具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技术测评实施、管理测评实施、系统整体评估能力。中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能够依据测评结果做出专业判断以及出具测评报告的能力的测评人员,测评人员应具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人员考核成绩证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标准,为用户提供安全、客观、公正的评估服务,保证评估的质量和效果。(2)中标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测评方案,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测评工作,在签订合同后应立即成立密评工作项目组,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密评责任。(3)为保障密评过程中的可能涉及的重要数据和敏感信息的安全,中标供应商须建立有严格规范的保密管理管理体系,拥有完备的保密技术手段和措施,确保重要数据不被泄露和非授权访问。(4)为保障系统密码应用测评结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在现场测评阶段,需对采集的密文、杂凑值、签名值、数据包、数字证书等证据进行分析验证,中标供应商所采用的测评工具应具有以下功能:密码算法的合规性分析功能,测评过程中对取证结果的密码算法进行验证,供应商所采用的测评工具需具备编码转换、哈希运算、对称运算、SM2运算、SM2协商、SM9运算、SM9协商、RSA运算、ECC运算、HMAC、点模运算以及位运算等多种功能;密码协议的合规性分析功能,测评过程中对取证结果的密码技术进行验证,中标供应商所采用的测评工具需具备SSLPRF、IPSecKEYMAT、IPSec包解析等功能;密码服务的合规性分析功能,测评过程中对取证结果的密码服务进行验证,中标供应商所采用的测评工具需具备SM2验签、SM2编解码、ASN.1解码、RSA验签、证书验证、签章验证等功能。(5)中标供应商在现场测评工作中必须在不影响采购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行。(6)中标供应商应根据被测系统的具体情况,按合同约定,配备满足密评工作需要的人员和工具。为保障密评实施与合同约定服务周期内的服务响应,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拟派人员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7)中标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应急流程,具有快速应急响应服务,以保证在整个项目过程中不影响采购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8)中标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质量控制的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以保证测评工作的客观、公正、安全。(9)中标供应商完成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结果报国家密码管理部门备案。(10)工作交付物天津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的成果包括:《天津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天津市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改进建议书》。二、安全需求依据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过程指南》、《信息系统密码应用高风险判定指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量化评估规则》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模板(2023版)》等标准规范。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遵守保密制度,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以及采购人专有的保密制度,要求服务方履行保密责任,并遵守合同中有关保密要求。三、人员要求序号岗位名称人数要求工作职责是否驻场服务1项目负责人1具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人员考核成绩单或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成绩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安全工程师)组织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测评工作,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信息系统密码安全风险问题。不驻场2实施团队人员不少于2人具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人员考核成绩单或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成绩单从事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测评、渗透测试等工作,能够及时发现信息系统密码安全风险问题。不驻场团队所有成员均需为中标单位正式员工或者是与中标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满1年的人员第三部分投标须知A说明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1.3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人”和“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3.解释权3.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4.2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4.3关于联合体投标若《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5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6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7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合格的服务5.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5.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查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8.询问与质疑8.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8.2询问(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3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供应商可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质疑”模块在线提出。(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8.4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9.其他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B招标文件说明10.招标文件的构成10.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函(2)招标项目需求(3)投标须知(4)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3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10.4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2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将自动发送通知至已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查看项目文件”,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3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1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C投标文件的编制13.要求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4.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4.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14.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格式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2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15.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5.4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15.5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16.投标报价16.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6.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6.3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1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涉及本须知中“4.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18.技术响应文件18.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19.投标保证金19.1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要求执行。19.2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21.2投标人按照《投标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21.3若有修改须于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D投标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22.投标人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如有需要,投标人可于工作时间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完成上述操作。23.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要求23.1投标人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23.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特别提醒:(1)由于投标人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投标人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投标文件上传准确、有效。(2)投标人应当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投标无效。23.3投标人须保证电子投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