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华蓥市人民法院2026)
一、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95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北之路473号
1,460,000.00元
87.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1040000
C21040000 物业管理服务
华蓥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小辉(采购人代表)、吴建生、王庆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ichuan.gov.cn/zcdservice/zcd/sichuan)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蓥市人民法院
地址:新华大道杜家坪一路东段
联系方式:19980326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深广大道888号13幢B栋
联系方式:文件咨询:0826-2390216、开标开启:2339288、评标咨询:2626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溯源
电话:文件咨询:0826-2390216、开标开启:2339288、评标咨询:2626123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1月27日
相关附件:
物业管理服务(N511601202500029520260107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1234......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每列必须完整填写。2.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第3章“技术要求”和“服务内容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如投标(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和“服务内容要求”完全一致即为无偏离,优于即为正偏离,反之为负偏离。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报价表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95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包:1(合同包一)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期限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服务期限/华蓥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1.00年1,480,000{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1.00年元,总价合计:备注:无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1页-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期限/1华蓥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1.00年1,48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其他资料(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认为还需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版本号:N511601202500029520260107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95华蓥市人民法院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6年01月08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华蓥市人民法院委托,拟对物业管理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广安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951.2.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1.3.磋商项目简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广安市机关物业服务管理标准体系》《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DB51/T2534)的规范要求,对我单位机关、人民法庭办公区域提供物业服务工作。1.物业类型:机关物业。2.地点:新华大道杜家坪一路东段、高兴人民法庭、天池人民法庭、溪口人民法庭3.服务面积:华蓥市人民法院办公大楼面积约10000㎡、地下车库面积约20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2000平方米、公共区域1000㎡。高兴人民法庭面积约1300平方米、天池人民法庭面积约800平方米、溪口人民法庭面积约1200平方米。4.服务内容:公共秩序维护、室内外保洁和化粪池清掏、绿化养护和植物租摆、电梯维保、会议服务、食堂服务、空调维保、工作服清洗、水电维护、法庭值守兼保洁等服务。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第2页-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华蓥市人民法院地址:新华大道杜家坪一路东段邮编:638600联系人:谌刚联系电话:19980326332-第3页-代理机构: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深广大道888号13幢B栋邮编:638000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文件咨询:0826-2390216、开标开启:2339288、评标咨询:2626123-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48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供应商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双方按照符合规定的方式办理缴纳和退还手续。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华蓥市人民法院和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华蓥市人民法院。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6页-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第7页-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第8页-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以下采购包允许合同分包。序号采购包号分包方式分包说明1采购包1内容1.本项目涉及的电梯维保部分允许分包给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需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单位,投标时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分包供应商的证书)。2.如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还应提供接受分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允许分包部分预算金额占总预算金额不足30%。注: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第9页-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是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每月上旬,对上月进行考核后进行验收,按照《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安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的通知》(广市财采﹝2021﹞275号,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广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广市财采【2021】275号文件、按响应文件、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详见验收标准及考核标准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详见验收标准及考核标准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第10页-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第11页-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华蓥市人民法院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谌先生联系电话:19980326332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新华大道杜家坪一路东段邮编:638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826-2390337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深广大道888号13幢B栋邮编:63800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磋商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磋商文件内容,为获取原磋商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第12页-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第13页-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14页-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48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48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华蓥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1.00(年)1,480,000.00物业管理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华蓥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1.00(年)1,480,000.00总价无★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第15页-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的、处息截图本项目采注:响应产于有效期之,否则作无涉及优先采购包1: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购节能产品: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效期之以享受本项目采:响应产品内的节能产优先采购政涉及优先采购包1: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购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规定。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之内的以享受3.2.技采标:响应产品环境标志产优先采购政术要求购包1:的名称:华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蓥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规定。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无3.3.服3.3.1采务要求服务内容购包1:要求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一、项目概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广安市机关物业服务管理标准体系》《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DB51/T2534-2018)的规范要求,对我单位机关、人民法庭办公区域提供物业服务工作。1.物业类型:机关物业。-第16页-2.服务面积:华蓥市人民法院办公大楼面积约10000㎡、地下车库面积约20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2000平方米、公共区域1000㎡。高兴法庭面积约1300平方米、天池法庭面积约800平方米、溪口法庭面积约1200平方米。3.服务内容:公共秩序维护、室内外保洁和化粪池清掏、绿化养护和植物租摆、电梯维保、会议服务、食堂服务、空调维保、工作服清洗、水电维护、法庭值守兼保洁等服务。二、服务费用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148万元/年,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签订不超过3年的政府采购合同,经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1.物业服务费用包含:(1)人力费用:物业服务人员费用,包括人员基本工资、社保费、加班费、值班人员用餐费、工会福利费、教育培训费、残疾人基金、服装费、个人福利费、年终绩效、体检费等服务人员所有费用。(2)非人力费用:通讯费、交通费等;(3)其他费用:物业公司管理费、利润和法定税金等费用。(4)“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中所列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费用2.物业服务费不包含:(1)卫生间洗手液、卫生纸、擦手纸、办公室抽纸、大小垃圾桶、空气清新剂、地板打蜡、石材打磨等;(2)服务区域内的水、电、气等各种能源费用;(3)“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中所列应由采购人承担的费用。(4)服务人员工作场所、库房;(5)项目所需的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消防检测;(6)食堂厨具、餐具、电器、食材、低耗品、清洁用品、安全相关设备的购置及食堂设备的清洗;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总的要求: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广安市机关物业服务管理标准体系》《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DB51/T2534)的规范要求,对我单位机关、人民法庭提供物业服务工作。拟派到本项目的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与采购人的工作要求相适应;物业公司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有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语言文明,仪容仪表整洁、服务主动热情。(一)、物业管理服务及要求1、电梯维保1.1本项目载客电梯维保的服务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需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投标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不具备,可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投标时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分包供应商的证书)。1.2针对办公楼客运电梯2部,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达到正常使用标准。-第17页-序号生产厂家型号购买年份数量1惠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TKJ1050/1.0-JXM2013.09.0421.3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等制度,做好档案管理。1.4须经国家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定期检验,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在检验有效期内运行。1.5应保持设备正常运转,达到电梯运行的基本技术要求:运行平稳、平层准确,轿箱照明、内外呼梯按钮完好,楼层显示正常,轿箱内整洁无污染。警铃或其它救助设备功能完备,称重装置可靠,安全装置有效无缺损,电梯运行无异常。电梯按钮无缺损、标示清晰完整,发现损坏应立即修复或报告。1.6负责电梯维护保养。电梯维保必须符合国家《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和《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T7001)等文件相关规定。每周不少于2次对电梯进行检测,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保证其维修保养的电梯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1.7设立24小时维修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60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积极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配合电梯的使用单位采取正确有效的救援方法。1.8提供维修保养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应当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并归入电梯维修保养档案。1.9具有必要的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电梯技术档案。配合电梯的使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梯安全运行。1.10电梯发生故障时,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同时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11电梯维保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1.12费用说明:电梯维修所产生材料费、电梯年检、保险费由采购人支付;维修和维护人工费、日常保养材料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本次报价中。2.室内外保洁和化粪池清掏2.1保洁范围2.1.1室内保洁包含院机关的会议室、活动室、审判法庭、卫生间、设备间、楼道及其它公共区域地面、绿化带、地面停车场、地下车库等。2.1.2标牌标识、会议桌椅(茶几)、楼梯扶栏、公用灯具、电梯轿箱等。2.2保洁要求2.2.1保洁人员着装规范、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主要负责对院机关主楼和附楼内的卫生保洁工作;2.2.2地面每日保洁两次以上,墙面保持无污渍,大厅电梯门柱保持材质原貌、干净;2.2.3每日擦抹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消防栓(箱)、指示牌等公共设施一次,保持干净,无污渍;2.2.4天花板、公共灯具、宣传栏、标志等每日除尘一次,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2.2.5门、窗玻璃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对垃圾箱,果皮箱-第18页-每日保洁两次以上,垃圾箱、果皮箱整洁、干净、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2.2.6电梯轿厢每日保洁两次以上,操作板每日消毒一次,每半月对电梯门壁打蜡上光一次,表面光亮、无污迹;轿箱壁无浮尘,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2.2.7公共场所每日清扫道路地面,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迹;沟渠、池、井内无杂物无异味;各种路标、标志、宣传栏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室外照明及共用设施每半月清洁1次,属高空作业范围的部分路灯、景观灯等每半年清洁1次,表面无污渍。2.2.8绿化带及景观每日清洁1次;绿地内无杂物,花台、雕塑、景观表面干净无污渍;景观水质清澈无异味无漂浮物,建筑整洁无涂污。2.2.9办公楼及业务、技术用房的平台、屋顶,每季度清扫1次;雨季期间,每半月清扫1次;每月巡查1次天台、内天井,有杂物及时清扫;外墙(幕墙),目视洁净无污垢;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无污迹无积尘。2.2.10公共场所和周围环境定期预防性卫生消杀;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控制室内外蚊虫孳生,达到基本无蝇;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识。2.2.11公共卫生间、电梯轿厢至少每日消毒1次;垃圾收集容器至少每日消毒2次;公共区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消毒。2.2.12会议室、活动室、审判庭等公共房间每次使用前后各一次,每天不得少于一次,遇特殊情况随叫随做,不另行收取费用。2.2.13每月对梯步、院坝地面等进行清洗一次,遇特殊情况随叫随做,不另行收取费用。2.3垃圾分类2.3.1设置垃圾分类桶,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对垃圾进行强制分类。2.3.2垃圾桶(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桶(箱)身表面干净无污渍,地面无垃圾。2.4除“四害”定期对公共场所和周围环境定期预防性卫生消杀和除四害;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蚊虫、苍蝇、蟑螂等,减少四害孪生;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识。2.5化粪池清掏按采购人要求,每年对化粪池清掏不少于1次,成交供应商负责清掏过程中的安全责任。2.6费用说明清洁用具(含毛巾、扫帚、垃圾袋等用品用具和低值易耗品等)、垃圾清运、除“四害”所需的药品和用具等费用,化粪池清掏所需的人工、用具、转运、安全措施费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分类垃圾桶、消毒材料等相关费用由采购人负责。3.公共秩序维护服务人员须具备《保安员证》,负责项目院机关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各项工作的实施,车辆秩序管理等工作,并协助做好安全管理相关工作。3.1建立传达、车辆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和办公区域安全。-第19页-物业管理服务及要3.2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1★求,3.3负责门岗管理出入口24小时值守,办公区有巡逻人员定时巡逻,确保秩序井然有序,并负责公共区域的照明关闭工作。3.4对外来人员进行验证、登记,发现疑点及时询问,防止闲杂人员进入,积极疏导群访人员;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记录,大宗物品进出应进行审验,严防危险物品进入。3.5有效疏导进出车辆,保持出入畅通。3.6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3.7设置行车指示标识,规定行驶路线,指定停放区域,保证车辆有序通行、易于停放。3.8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3.9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3.10合理安排巡查路线,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止被盗事件的发生,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现场采取必要措施。3.11完成采购单位临时下达的重要任务,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等部门搞好区域安全监控、治安及维稳工作。3.12对讲机、值班装备由采购人负责,巡逻装备(含智慧巡更系统)、值班用具、值班费、夜班费、节假日值班用餐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含在本次报价中。。4.会议接待服务4.1遵守会议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会议服务规程和会务人员操作规范。4.2接受会议任务,根据会议要求作好相应准备。4.3会前准备:会务服务人员根据会议要求进行会场布置,准备会务设施设备及物品;协助调试音响、投影、电脑、电子显示屏等视频、音频设施设备。4.4会中服务:会务服务人员引导参会人员入座,保障参会人员会中茶水服务4.5会后整理:会后检查有无遗留物,关闭设备,做好会后清理工作,保持地面、墙面、墙角与门窗干净光亮,无灰尘,桌椅摆放有序,保持洁净,窗帘挂放整齐,门窗、风口、天花板目视无尘无污渍,水杯无茶垢等污渍,消毒达到卫生标准。4.6会务服务人员应着工作服,戴工作牌,注重仪容仪表和礼节礼貌。4.7涉密会议环境符合保密安全要求,服务人员遵守保密规定,不发生失泄密事件;4.8不私自使用会议室电话、电脑和其他物品;4.9保证会议设施设备完好无损;4.10完成供应商安排的其他各项会务工作;4.11费用说明会务相关的接待用品、水杯等会场布置所需材料由采购人提供,会场布置工作、会议桌椅搬运等工作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含在本次报价中。5.绿化养护和植物租摆5.1负责绿化带(约2000平方米,包含院机关、天池人民法庭、高兴人民法庭、溪口人民法庭)植物、草坪的养护修剪、养护,使其达到规范要求。5.2定期巡查室外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保持完好无损。5.3有计划地进行浇灌,灌溉水下渗充足均匀,无明显旱涝情况发生。-第20页-5.4根据植物生长情况施肥。5.5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植物生长季每月至少检查3次病虫害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防治病虫害。5.6暴雨季节来临前,专人巡查,及时加固、支撑、修剪,排除安全隐患。5.7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现有场所的实际情况,提供包含大、中、小各规格的绿植租摆服务。服务期内,供应商须确保采购人场内在摆植物总数每月均不少于700盆,并负责植物的日常养护、更换(如出现枯死或长势不佳)及调整。5.8重大节假日、活动,按采购人要求对服务区域的绿化进行修枝和养护,对租摆职务进行更换。5.9费用说明5.9.1绿化区域栽种、更换费用由采购人负责;5.9.2绿化区域养护所需的药品和器具等药品费用及割草机油费、维修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因成交供应商养护造成植物、树木死亡的,由成交供应商按原规格进行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含在本次报价中;5.9.3植物租摆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含在本次报价中。6.食堂服务6.1食堂应遵守《职工食堂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6.2餐标:按采购单位要求执行。6.3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各餐,周末节假日根据采购单位要求供餐,加强成本核算科学制定菜谱,精心制作菜肴,菜品新鲜可口、花样不断翻新、营养搭配合理。6.4食品采购由成交供应商根据每天的就餐人数提出,由采购人负责采购,双方安排专人验货。6.5成交供应商负责食材的加工与制作。根据就餐标准及人数(早中晚分别不少于120人),按照双方研定食谱,向采购人提供次日所需食材品名、数量、质量清单,并配合采购人做好对食材的进货验收等工作。6.6提供内部接待服务;6.7注重餐饮卫生,确保食品安全。按最新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标准,由专人管理记录的要求进行食品留样。6.8食堂员工应爱护设施设备,需要添置或需要更换设备,由成交供应商提出,采购人负责补充。6.9采购人对服务水平、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及时整改。6.10食堂所需厨具、餐具、电器、食材、低耗品及清洁用品、消毒及油烟机清洗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6.11餐厨垃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本次报价中。6.12.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若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不能办理相关行政许可,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终止合同,且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办理证书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本次报价中,由采购人配合办理。7.空调维保7.1针对院机关的中央空调167台(含室内机、室外机等所有中央空调设备)、柜机-第21页-17台、挂机64台,定期维保,保证空调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7.2建立空调运行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空调系统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7.3对空气处理单元、新风处理单元、风机盘管、滤网、加(除)湿器、风阀、积水盘、冷凝水管、膨胀水箱、集水器分水器、风机表冷器进行检查、清洗和保养,,每年提供不少于2次。7.4对空调循环水进行水质处理和水质分析,保证系统水质符合空调设备的要求,每年提供不少于2次。7.5压力表、真空仪、传感器等测量装置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7.6在每个供冷期或供热期交替运行之前,或系统停机一段时间后又重新投入运行时,必须对系统所有设施设备(如冷却水循环管道、冷冻水循环管道风管、新风系统等的管件、阀门、电气控制、隔热保温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清洗、测试和调整,确定正常后方能投入运行。7.7提供空调机组的电气系统、自控系统、润滑系统、压缩机制冷循环系统等所有系统的检查和保养工作,每年提供不少于2次的空调清洗和消毒服务,每年提供不少于一次关键部件及冷冻液的更换、常规检查、巡检运行状况、机组停机检查保养,维修人工费、维保人工费、维保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含在本次报价中;维修材料费由采购人负责。8.工作服清洗负责全院在编干警140人的工作服清洗服务,工作服包含夏装制服、衬衫、春秋、冬季制服、法官法袍、法警制服、制式大衣等,按每月2次(制式大衣每年洗涤4次)的频率清洗,清洗服务符合《衣物洗涤质量要求》(GB/T43855)相关标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含在本次报价中。9.水电维护9.1水电工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和低压电工作业)(可由一人或多人承担相关工作)。9.2熟悉项目高低压配电系统、熟练掌握停、送电操作,熟悉各区域照明、控制开关和线路走向,确保正常运行。9.3定期巡查水泵房、配电房、发电机房的运行情况,并负责做好项目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9.4负责做好项目水、电日常维护工作。9.5水电维护的工具、防护用具、安全保障措施费用、人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本次报价中,维修材料由采购人审定后提供。10.法庭值守兼保洁10.1负责高兴人民法庭、天池人民法庭、溪口人民法庭日常值守及保洁。10.2负责高兴人民法庭、天池人民法庭、溪口人民法庭日常保洁,保持墙面无污渍,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消防栓(箱)、指示牌无污渍;10.3保持门、窗、玻璃洁净、光亮、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垃圾箱、果皮箱整洁、干净、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10.4负责公共场所道路地面清扫,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迹;沟渠、池、井内-第22页-无杂物无异味;各种路标、标志、宣传栏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10.5负责法庭值守与巡逻,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止被盗事件的发生,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现场采取必要措施,并负责公共区域照明关闭工作。10.6费用说明10.6.1清洁用具(含毛巾、扫帚、垃圾袋等用品用具和低值易耗品等)、垃圾清运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本次报价中;10.6.2值班电话、值班装备由采购人负责,巡逻装备(含智慧巡更系统)、值班用具、值班费、夜班费、节假日值班用餐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含在本次报价中。1、人员配置(1)本项目常驻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7人。(2)本项目不常驻的服务人员,包含水电维护人员、电梯维保维修人员、空调维护维修人员、工作服清洗人员、绿化养护人员、化粪池清理人员等,由成交供应商按需进行配置,且人员须具备从事相关行业的准入资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人员名单和相关资质证书,人员须固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3)供应商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支付本项目的人员报酬,不能因为人员劳动争议影响本项目的合同履行,供应商派遣的人员因劳动关系所发生的劳动争议均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所有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犯罪行为,且根据不同岗位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文明礼貌,对服务中接触到的机关文件做好保密工作。所有人员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上岗。2、常驻服务人员基本要求序号岗位名称人数任职条件岗位主要工作职责1项目经理1女,45岁以下,身心健康,符合物业行业项目管理相关要求,沟通协调能力强,有项目管理经验,无犯罪行为记录。负责物业服务全面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会议、接待服务、维护维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2秩序维护5男,55岁以下,中国公民,身心健康,身高1.70米以上,五官端正,品行好,无犯罪史,身体素质好,退伍军人优先,无不良嗜好,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表达、判断、应变、自卫、自控、沟通、指挥、协调及自主学习的能力。具有《保安员证》负责项目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各项工作的实施,负责应急处理。做好人员、物品及车辆出入管理和外来人员登记管理,负责物业区域外围和楼层巡逻。-第23页-3保洁员3男女不限,女性50岁以下,男性55岁以下,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热情主动,无犯罪记录,2年以上从业经验。负责办公楼地面、墙面、门窗、过道、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等工作。4会议服务1女,40岁以下,身心健康,身高1.60米以上,沟通协调能力强,热情主动,受过专业培训,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素养和职业道德。负责各项会议会场布置、会前、会中、会后服务5厨师团队41、厨师1名,55岁以下,持有健康证,无犯罪记录,有2年以上食堂从业经验。2、服务员3名,女、50岁以下,持有健康证,无犯罪记录,有1年以上食堂从业经验。1、负责做好职工食堂的餐饮菜品、糕点等食品制作等。2、负责食堂的清洁卫生、菜品、餐具等6法庭值守兼保洁35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负责天池、溪口、高兴人民法庭值守及保洁-第24页-1.供应商中标后,应优先录用采购人现有的优秀服务人员。2.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须满足采购人的保密要求,人员进场时须签订保密承诺,因成交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原因造成失泄密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并按保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从事发当月终止合同,从事发当月起停止支付服务费用。3.所有常驻服务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项目服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成交供应商签定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常驻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相关资质证书、3★其他服务要求无犯罪记录等原件审查,不按时提供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成交供应商与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的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不得为本项目提供已超龄或已退休的人员。本项目常驻人员均为该项目的专职服务人员,不得兼职其他物业项目工作。5.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的稳定,在服务期间,若有人员更换,必须提供同等条件的替换人员,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违约金按5000元/人次计算。6.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所派的所有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有权要求供应商撤换不称职的服务人员,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违约金按5000元/人次计算。7.成交供应商应对所有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且每月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1次,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适应岗位的需要;培训计划作为年度物业管理方案的必要附件一并交采购人备案。8.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服务人员数量和工作时间从事服务活动。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在未经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减少常驻服务人员数量,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并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违约金按10000元/人月计算。服务人员请假时,须经由成交供应商同意后报采购人备案,并派驻相同标准人员进行服务。1.考核评分采取倒扣分制,满分100分,考核结果每月通报,考核结果作为每月付款依据。2.扣分情况:(1)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拒不接受和服从采购人权利范围内的指令和安排,每次扣2分。(2)按采购人要求配置足够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配置作业人员每少1人扣2分。(3)项目经理或管理人员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指令,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必须指定他人并告知采购人。上班期间,一旦发生联系不上或无人在岗的情况,扣2分。(4)项目经理或作业方代表无故缺席各种例会,每次扣0.5分。(5)作业质量受到群众举报,经查证属有效举报的,每次扣2分。(6)若因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被投诉,每次扣3分。(7)作业人员作业时无故与工作人员或外来访客发生争吵、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3分。-第25页-4★考核办法及结果运用(8)采购人提出或自己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完成。有无故拖沓、推诿的现象,一次扣1分。(9)按要求着装,发现一个作业人员未着工作服,或衣冠不整,扣0.2分。(10)会务及应急等服务功能不及时扣2分。(11)除采购人认可的特殊情况(大风大雨天气等)垃圾堆积在路面、室内地面等,一处扣0.2分。成交供应商服务区内乱丢生活垃圾或不将垃圾堆放到指定临时堆放点和垃圾集中转运点的,视投放量扣0.1-1分。(12)遇极端天气,未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进行环境卫生工作的扣0.5分。未按照要求上报相关异常情况的,扣0.5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严重程度扣1-2分。(13)保洁对象损坏和异常,有安全隐患的,未在一个小时内报修处理扣0.2-1分,其他损坏情况,未在一天内及时报修的扣0.2-0.4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加倍处罚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和损失。(14)若未按采购人需求进行维护工作,每次扣2分。(15)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应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违反一次扣3分。(16)未按规定执行各项巡查记录、运行记录、维修记录的,每次扣2分。(17)食堂工作人员须保持整洁,双手干净,发现一次不符要求的扣0.5分。(18)饭菜里发现异物、杂物,一次扣0.5分。(19)连续3天及以上三餐重复无变化的,扣2分。(20)未按规定时间开饭,无故延后30分钟以上的一次扣1分。3.加分情况:(1)收到上级领导书面表扬1封的,加1-2分。(2)受到新闻媒体表扬的,加2分。(3)及时有效处置重、特大险情,经采购人确认的,加2分。4.考核结果运用(1)每月考核得分(考核得分=100-扣分+加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不扣除考核违约金;(2)每月考核得分(考核得分=100-扣分+加分)不足90分的,采购人按下列规则计算考核违约金:1)80分≤考核得分<90分,在90分的基础上,按每减少1分扣除1%方式计算考核违约金【考核违约金=(合同总金额/12)×(90-考核得分)×1%】;2)70分≤考核得分<80分,在90分的基础上,按每减少1分扣除2%方式计算考核违约金【考核违约金=(合同总金额/12)×(90-考核得分)×2%】;3)考核得分<70分,解除合同,按扣除当月合同总金额50%的方式计算考核违约金【考核违约金=(合同总金额/12)×50%】。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2★服务地点华蓥市人民法院和三个基层人民法庭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广市财采〔2021〕275)的要求及磋商文件验收要求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每月达到相应分数,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付款条件说明:每月服务费,考核完毕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据实结算。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双方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解决。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需为本项目制定环境卫生及绿化服务方案、食堂服务方案、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方案、设备维护服务方案、管理制度及服务质量控制方案。★2.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服务期间,因最低工资标准、保险基数、物价等费用调整,导致成交供应商成本增加,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对成本进行补偿;(2)、服务区域内,所有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第27页-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无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28页-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磋商报告为准。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磋商小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第29页-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一般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前述服务内容,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前述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特定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5.3.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进行确认,评审委员会通过开启记录表进行查看。其他资料.docx,投标(响应)函2符合性审查其它事项。1.采购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响应)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投标(响应)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和其他报价规定的,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3.没有完全符合采购文件中所有实质性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相关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其他资料.docx,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docx,商务应答表.docx,报价表,投标(响应)函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还存在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通过交易系统集中在线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第32页-(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磋商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部分。5.3.9.磋商小组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10.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第33页-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评审因素中“履约能力”,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不再递补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3.12.出具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磋商报告签署前,磋商小组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审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并在磋商报告中进行记录。磋商报告签署后,评审意见生效,除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评审结果。磋商小组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5.3.1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第34页-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会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明确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同无意见。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审分值客观/主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第35页-履约能力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1月1日(含)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所提供的合同中,服务内容包含工作服清洗服务项目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5分;(2)所提供的合同中,服务内容包含安保或秩序服务项目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4分;(3)所提供的合同中,服务内容包含会议服务项目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4分;(4)所提供的合同中,服务内容包含电梯维保项目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4分;(5)所提供的合同中,服务内容包含保洁项目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4分;(6)所提供的合同中,服务内容包含餐饮或食堂服务项目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4分;注:(1)投标时,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书、项目履约情况说明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供应商与同一单位在同一个项目下(指一签多年的项目)签订的多个不同年份服务合同,按一个合同计算;(3)项目履约情况说明指合同双方共同签署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书)等材料,若项目中无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书),可提供合同双方在合同期限内任意时段的结算书等能证明合同服务项目履约完成的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5.0000客观其他资料.docx-第36页-环境卫生及绿化服务方案供应商需为本项目制定环境卫生及绿化服务方案,方案包括:(1)保洁服务资源配置计划;(2)保洁服务岗服务标准与岗位职责体系;(3)除“四害”服务方案;(4)绿化养护和植物租摆资源配置计划;(5)绿化养护和租摆植物养护服务标准与实施措施。提供相应方案全部内容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一项中每有一处方案内容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等)的扣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10.0000主观其他资料.docx食堂服务方案供应商需为本项目制定食堂服务方案,其中包括:(1)食堂服务团队配置与资质管理;(2)食堂岗位职责与廉政从业规范;(3)全流程食品安全与卫生管控方案;(4)食品留样及溯源应急处置方案;(5)餐食供应、营养搭配及反食品浪费措施方案。提供相应方案全部内容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一项中每有一处方案内容错误(内容错误指: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等)的扣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10.0000主观其他资料.docx详细评审-第37页-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方案供应商需为本项目制定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需包含:(1)安全管理职责目标、责任体系和应急组织架构;(2)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报送机制;(3)综合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括火灾扑救、公共卫生事件、治安刑事案件、交通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等应急处突内容)的处理方案;(4)秩序维护队伍规范化管理制度;(5)秩序维护岗位职责与执勤规范;(6)秩序维护服务措施;(7)化粪池清掏作业安全专项方案;提供相应方案全部内容得1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一项中每有一处方案内容错误(内容错误指: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等)的扣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14.0000主观其他资料.docx设备维护服务方案供应商需为本项目制定设备维修服务方案,方案包括:(1)电梯安全运行与预防性维护措施;(2)电梯日常运行管理服务措施;(3)电梯应急抢修与突发事件处置预案;(4)水电维修服务措施;(5)空调系统维保(含深度清洗)服务措施;全部提供相应内容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一项中每有一处方案内容错误(内容错误指: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等)的扣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10.0000主观其他资料.docx-第38页-管理制度及服务质量控制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包括(1)项目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2)日常运行管理制度;(3)驻场人员的考核绩效与激励机制;(4)安全管控与保密制度;(5)服务定位分析及服务理念、重点难点分析;(6)服务质量目标;(7)服务质量控制措施与监督措施;(8)节能降耗专项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提供完整并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6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一项中每有一处方案内容错误(内容错误指: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关、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等)的扣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16.0000主观其他资料.docx人员配置(1)厨师团队人员中,厨师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2)秩序维护人员中,每派驻1名退伍军人得1分(提供退役军人优待证或退伍证或转业证或退出现役证明书等能够证明身份的材料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不能提供,可承诺具有相关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若不能按承诺提供,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谋求中标,取消成交资格,报请财政部门进行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0000客观其他资料.docx价格分合计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10.0000客观报价表-第39页-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00%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6.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授权磋商小组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直接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磋商小组义务-第40页-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磋商小组成员工作纪律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41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docx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docx详见附件:其他资料.docx-第42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第43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第44页-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 址:地 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第45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版本号:N511601202500029520260107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95华蓥市人民法院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6年01月08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华蓥市人民法院委托,拟对物业管理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广安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951.2.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1.3.磋商项目简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广安市机关物业服务管理标准体系》《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DB51/T2534)的规范要求,对我单位机关、人民法庭办公区域提供物业服务工作。1.物业类型:机关物业。2.地点:新华大道杜家坪一路东段、高兴人民法庭、天池人民法庭、溪口人民法庭3.服务面积:华蓥市人民法院办公大楼面积约10000㎡、地下车库面积约20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2000平方米、公共区域1000㎡。高兴人民法庭面积约1300平方米、天池人民法庭面积约800平方米、溪口人民法庭面积约1200平方米。4.服务内容:公共秩序维护、室内外保洁和化粪池清掏、绿化养护和植物租摆、电梯维保、会议服务、食堂服务、空调维保、工作服清洗、水电维护、法庭值守兼保洁等服务。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华蓥市人民法院地址:新华大道杜家坪一路东段邮编:638600联系人:谌刚联系电话:19980326332代理机构: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深广大道888号13幢B栋邮编:638000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文件咨询:0826-2390216、开标开启:2339288、评标咨询:262612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48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供应商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双方按照符合规定的方式办理缴纳和退还手续。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华蓥市人民法院和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华蓥市人民法院。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