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辆中标结果公示(昌吉市公安局2026)



[政采云]昌吉市公安局采购特种车辆的项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CJSCG-HW2025-038A                  
二、项目名称: 昌吉市公安局采购特种车辆的项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2
新疆江之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三坪农场头屯河公路2345号新疆天恒基国际汽车文化城A区3-6栋附3号
最终报价:933500(元)
99.2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1
昌吉市公安局采购特种车辆的项目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昌吉市公安局采购特种车辆的项目
昌吉市公安局采购特种车辆的项目(二标段)
江铃汽车
江改牌JX5039XKCZJA6(1辆)江铃全顺牌JX6503PN-1.6(3辆)
4
23337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三省,张莉,吴洁,曹春有(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赵艳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公安局
地 址:昌吉市世纪大道100号
联系方式:0994-2212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昌吉市长宁路17号市财政局一楼
联系方式:18890868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翠霞
电 话:18890868979       

 
 

附件信息:

成交(中标)通知书.doc19K

昌吉市公安局采购特种车辆的项目(标一).docx134.3K

成交(中标)通知书采购编号:CJSCG-HW2025-038A成交单位全称:新疆江之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交单位联系人:刘凯翔联系电话:18699112541贵单位经我中心于2026年1月27日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政府采购方式,经专家委员会小组评审,你单位被确定为本次采购“昌吉市GAJ采购特种车辆的项目(二标段)”的成交人,成交金额933500.00元(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叁仟伍佰元整)。望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照承诺的价格和服务在三日内与昌吉市GAJ签订合同(一式五份),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强,联系电话:18199270777,同时做好服务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接到本通知后,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时与采购单位联系协商签订合同事宜。二、本通知书一经签发即产生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应承担相应责任。特此通知建设单位(盖章)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025年1月27日本通知一式五份,采购中心一份,成交人一份,采购单位一份。合同一式五份,成交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及时送到采购中心合同原件一份。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昌吉市公安局采购特种车辆的项目(一标段)项目编号:CJSCG-HW2025-038A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1月6日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1第四章项目需求……………………………………25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8第一章投标邀请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昌吉市公安局采购特种车辆的项目(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昌吉市公安局采购特种车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自行查看项目公告,并于2026年1月2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昌吉市公安局采购特种车辆的项目(一标段)2.项目编号:CJSCG-HW2025-038A3.预算金额:70万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0万元。5.采购需求:清障车两辆(60万元)、轻型箱式运输车一辆(10万元)6.合同履行期限:3年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30%,货物进场后再付合同价款50%,项目安装验收合格后再付合同价款20%。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10.本项目属于货物类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2.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划分标准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执行。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1)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2)财务状况:①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报表附注和出具报告机构、人员的证照)复印件②供应商内部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注:财务状况证明资料以上①②③④提供任意一项即可;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1.7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评审,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参加评审,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3日(北京时间)2.方式: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中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月2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将通过视频会议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做好人员、网络、设备准备工作,视频会议房间信息将适时告知投标授权代表,投标代表务必于开标当日保持手机联系畅通。七、联系事项1.采购人信息名称:昌吉市公安局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中山路街道昌吉市世纪大道100号联系人:吴强联系电话:181992707772.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昌吉市财政局一楼102室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994-2528512八、其他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澄清变更公告,网址为“http://www.ccgp-xinjiang.gov.cn”。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beijing,“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5、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14000元(壹万肆仟元整),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具体缴纳方式如下:方式一:供应商以电汇。采购机构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昌吉市财政综合保障中心账号:0000020090110005730121开户行号:313885000026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长宁路支行(公对公转账)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在提交保证金时必须标注明项目名称(昌吉市公安局采购特种车辆的项目(一标段)-保证金)。如未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注: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时,须将保证金缴纳凭证编制到响应文件中提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可现场提交或邮寄下列资料申请退还保证金:(1)(带财政部门票据监制章的)企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款收据(第二联加盖公章)。(2)收款单位全称、账号、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汇入行号。(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4)中标单位提供合同(没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5)资料提交或邮寄地址:昌吉市长宁路17号市财政局一楼102室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邮编:831100。收件人:崔老师电话:0994-2528512。方式二:保函(1)可以使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其中之一形式提交。(2)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时,须将保函办理凭证加盖公章一并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3)办理咨询电话:13364798888、0991—6660666;18160681166、4008005100。若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8、系统技术支持电话:9576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七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采购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内容。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产品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有关费用处理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2.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6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产品价格、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培训计划;13.4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6、投标保证金(如果收取)16.1在开标时,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6.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5日内退还。16.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后5日内退还。16.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6.5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供应商的名称,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缴纳到指定账户(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账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其他)。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12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8、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8.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中心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0、投标截止时间20.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0.2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1、投标文件的拒收21.1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文件的撤回22.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22.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2.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23.1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线上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参加开标活动。23.2开标过程由采购中心组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公布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23.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24、评标委员会24.1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4.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4.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5.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5.3在评标期间,采购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25.4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标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采购中心登记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26.投标的澄清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发送电子函件、召开视频会议或其它适当的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6.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7.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7.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7.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中心将向其授权代表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标得分与排序。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7.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8、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8.1无效投标条款28.1.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8.1.2投标人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8.1.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8.1.4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28.1.5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8.1.6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8.1.7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8.1.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8.1.9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8.1.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8.1.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1.12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28.1.1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的。28.1.1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8.2废标条款:2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8.2.5因“新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8.3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8.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9、确定中标单位29.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9.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9.3采购中心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9.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4.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9.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9.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9.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9.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9.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9.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9.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9.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0询问、质疑、投诉30.1询问30.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30.1.2采购人或者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0.2质疑处理30.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0.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及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0.2.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0.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0.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内容和要求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30.2.4采购中心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质疑接收人: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昌吉市财政局一楼102室联系电话:0994-252851230.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0.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0.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0.2.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0.2.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0.2.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0.2.5.6无具体质疑事项内容,或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0.2.5.7所质疑事项已进行处理,或正在行政复议、仲裁、诉讼、投诉等其他程序的。30.2.5.8不属于本中心管辖范围的质疑。30.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3投诉30.3.1质疑供应商对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0.3.2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0.3.3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0.3.3.1捏造事实;30.3.3.2提供虚假材料;30.3.3.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第三章合同文本(仅供参考)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专业技术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乙方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及人工智能技术开发了运维管理平台,为甲方提供高效及智能化的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达到此项目维护保养维保项目设备高效运转的目的。1.1技术服务目标:按照技术服务范围,为甲方提供信息化运行维护等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范围详见附表一:技术服务事项及范围)1.2.技术服务内容:1.2.1为确保甲方该项目后期维护的正常运行,乙方在正式接受甲方委托前5天内将委派专业人员与甲方专业人员进行前期项目设备排查并出具排查表,排查完后,如存在设备故障,乙方出具设备故障确认清单(三方确认签字),清单内故障设备若更换,乙方负责提供报价清单,经甲方申请后进行购买更换。1.2.2项目维护进入正常维护期后,乙方将按维护服务要求负责定期巡检、故障排查、设备保养、节日保障、会议保障等维护服务。1.3.技术服务方式1.3.1乙方应当做好每日技术服务记录,并每月定期提供给甲方,待双方签字确认后,甲乙双方作为档案保存。第二条技术服务要求2.1服务时间要求2.1.1提供全天24小时应急保障服务,包括节假日及特殊时间的应急响应措施,根据相关要求,加强保障和维护力度。1小时到达故障现场,2小时内完成修复,12小时内解决问题并上报给甲方解决方案,甲方以发函方式通知乙方。(注明:网络第三方故障是指电信、移动、联通的链路造成的故障;电力第三方故障是指因停电、道路施工、车辆挂断、主线无电造成的故障不在统计范围内)。2.1.2乙方在合同期内,每日故障当天处理完毕。(注明:电力第三方故障是指因停电、道路施工、车辆挂断、主线无电造成的故障不在统计范围内)。2.2其他服务要求2.2.1甲方有合同约定外的特殊作业(如搬迁、网络重布、涉及大批量设备损坏已无法维修需要更换等),乙方将依据当时情况另行核算费用成本向甲方报价,经甲方确认后以最终报价金额进行单独结算支付并签订补充合同,不含在本合同约定的总费用标准内。2.2.2在合同维护期内,乙方负责提供日常维护辅材。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3.1甲方权利与义务3.1.1项目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故障现象等信息,以便乙方能迅速分析与处理故障。3.1.2甲方不得随意拆卸及改变设备的其他连接,不得由第三方介入本合同内的服务。3.1.3维护过程中,甲方有重要数据需要保存或处理,应先告之乙方,乙方维护需要更换设备时,应依据甲方专业人员进行确认,是否保存数据,如是数据终端,应报甲方确认。但乙方应尽力为甲方损失的数据或设备进行维修或恢复;如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或数据损坏应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恢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3.1.4甲方监控设备如因第三方原因,甲方应追究第三方责任,乙方将协助甲方维修被破坏的设备,所发生的费用乙方不予承担。3.2乙方权利与义务3.2.1乙方在维护过程中为甲方的数据保密,不可泄露第三方知道。3.2.2乙方在合同期内进行维护,在维护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四条保密4.1保密内容本合同的内容、本合同双方因协商,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知晓的对方单位与公共安全的信息或获得的对方的单位与公共安全的资料。4.2保密义务4.2.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乙方庄重承诺:4.2.2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发行保密义务;4.2.3不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4.2.4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4.2.5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基础数据及国家秘密;4.2.6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涉嫌间谍活动的有关情况。如国(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攀拉、收买、策反我内部人员,刺探、套取我国核心秘密,我内部工作人员与国(境)外人员交往密切,以及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苗头、隐患等情况;4.2.7未经甲方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和法律后果。4.2.8保密内容免于散布,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无关人员接触。4.2.9如有必要,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返还、销毁均指不能做任何形式的置底)相关资料。4.2.10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以公开、泄露等方式或因疏忽大意、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而使任何第三人知道本合同涉密内容。第五条违约责任5.1违反5.2中任何一种情形的,视为侵犯保密规定。5.2若给对方造成任何损害后果的,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5.3有效期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仍需遵守本条款,直到保密内容通过合法渠道对外公开或为公众所知为止。5.4违反费用结算与支付4.1及4.2中任何一种情形的,视为违反付款约定。第六条双方确定6.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外转让,否则视为侵权;6.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优先受让权力。(如果乙方坚持归乙方所有,甲方有权享受该技术成果,并不支付任何费用。)第七条不可抗力7.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7.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八条证明和登记8.1依据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或应甲方要求,本合同或本合同中业务内容需要办理证明、登记或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的,按照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办理,并各自承担相应费用。第九条合同解除9.1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9.2如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依据约定的标准先付清乙方已提供服务的费用。9.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已发生的服务费。第十条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10.1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附件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0.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1.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后,甲方对乙方的运维服务无异议可续签合同。11.2合同有效期自:2025年月日至2027年月日。11.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4本合同之附件、补充合同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时,补充合同的效力优先于本合同。11.5本合同取代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作项目所达成的一切口头或书面合同。11.6本合同如需变更、补充及其它未尽事宜的解决,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合同,方可生效。(盖章页,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预算金额:70万元货物内容清单:清障车两辆(技术参数如下);轻型箱式运输车一辆(技术参数如下)。清障车两辆预算金额:60万元(一)、重型清障车(警用特种专业技术车辆)1辆1.▲轴距:≥5750mm3驾驶室形式:单排宽体驾驶室,优化空间布局确保警用装备存储需求4驱动形式:4×25.▲外形尺寸(长×宽×高):≥10420mm×≥2540mm×≥2850mm(具体尺寸与上装配置相关,应符合道路行驶法规要求)6▲总质量:≥18000kg7整备质量:≥9950kg(具体数值与上装配置相关)8.最高车速:≥100km/h9燃油种类:柴油1.发动机:国六排放标准高效柴油发动机,排量:≥4.0--4.5,额定功率:≥160kW,最大扭矩:≥800N·m2.▲变速箱:手动变速箱(8档或以上)或机械式自动变速箱(AMT)3.车桥:前桥:允许载荷≥6000kg,后桥:允许载荷≥12000kg,加强型结构4.车架材质:高强度合金钢,结构:双层直通式大梁设计,确保优异承载与抗扭强度5.轮胎规格:10.00R20或295/80R22.5钢丝子午线轮胎数量:7条(含备胎1条)6.制动系统::全车气制动,双回路系统安全系统:标配防抱死制动系统(ABS),可选装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三、上装专用功能参数1.清障作业形式:一拖二平板型,集成托举、拖牵、背载功能2.平板:长度:≥7000mm,宽度:≥2400mm,材质:高强度耐磨钢板,瓦楞式防滑表面处理,举升角度:≥15°3.托举机构最大托举质量:≥6000kg(满足大型货车清障需求),举升能力:≥180kN▲4.绞盘形式:液压驱动,钢丝绳式,数量:主绞盘1个,辅助绞盘1个(标准配置)最大拉力:主绞盘≥80kN,辅助绞盘≥40kN5.工具箱配置:车身两侧设置大型多功能储物工具箱,具备防水功能,用于存放专用工具、警用装备及路障设备。6.液压系统:动力源:底盘取力器驱动,操作方式:液压阀控制,支持遥控器及双侧操作盒操作四、警用专用配置1.警示照明系统:长排警灯车顶安装,多模式红蓝爆闪LED高亮警灯,集成警报控制功能,作业照明灯:车辆前后及两侧配置大功率LED高亮射灯,确保夜间作业现场全方位照明,示廓与警示灯:车身四周配备LED示廓灯和侧标志灯,提升夜间行驶与作业安全性。2.警报器系统:主机多功能数字警报器,支持喊话、警笛等多种模式,扬声器:功率≥100W,高音压输出。3.车身标识:基色:上白下蓝标准警用车涂装。贴字:\"警察\"、\"POLICE\"、\"清障\"等符合警用车辆规范的高强度反光标识。4.需配备:托叉4只、滑套2只、铁链钩1根、大紧固带总成4套。(二)、警用清障车(特种专业技术车辆)1辆1.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2.▲轴距:≥4700mm3.驾驶室形式:单排宽体驾驶室,可容纳司乘人员不少于3人4.驱动形式:4×2(后轮驱动)5.▲外形尺寸(长×宽×高)≥7500mm×≥2500mm×≥2500mm(具体尺寸因上装配置而异)6.▲总质量:≥14000kg7.整备质量≥7200kg(具体因上装配置而异)8.最高车速:≥100km/h9.燃油种类:柴油二、底盘核心参数1.发动机: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柴油发动机,排量范围:4.5L-5.0L,额定功率:≥120kW,最大扭矩:≥600N·m2.▲变速箱:手动变速箱(6档或以上)或机械式自动变速箱(AMT)3.车桥:前桥允许载荷≥4500kg,后桥:允许载荷≥9500kg,速比约4.8754.车架材质:高强度钢,结构:双层车架5.轮胎规格:8.25R20或9.00R20钢丝子午线轮胎,数量:7条(含备胎1条)6.制动系统形式:气制动,双回路系统,安全配置:标配ABS防抱死系统三、上装专用功能参数1.清障作业形式:一拖二平板型,具备托举和托牵功能2.平板:长度:≥5500mm,宽度:≥2350mm,材质:高强度钢板,表面防滑处理举升角度:≥15°3.托举机构:最大托举质量:≥3000kg,举升能力:≥100kN▲4.绞盘:液压驱动,钢丝绳式,数量:主绞盘1个,辅助绞盘1个(可选配置)最大拉力:主绞盘≥40kN5.工具箱:车身两侧设置大型储物工具箱,用于存放警用装备、轮胎、工具等6.液压系统:底盘取力器驱动,操作方式:手动/电控液压阀,支持遥控器及双侧操作盒操作四、警用专用配置1.警示照明系统:长排警灯高亮车顶安装,红蓝爆闪模式,集成警报控制功能·辅助照明灯:车身两侧及尾部安装LED照明灯,确保夜间作业照明,频闪灯:车辆前后及两侧配备LED频闪灯,增强警示效果2.警报器系统:主机多功能警报器,具备多种警笛音调,扬声器:功率≥100W3.车身标识:基色:上白下蓝标准警用车涂装,贴字:\"警察\"、\"POLICE\"、\"清障\"等符合规范的高强度反光标识4.其他专用配置:铁链钩2根、大紧固带总成4套、托叉4只1.车辆应为全新、原厂正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地方相关法规要求。2.若收到货后或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需4小时内安排专人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售后服务,2小时内给予解决,有完善的售后维修点位。3.交付前有外观标识(规定部位喷漆和警徽,police,篮白道贴纸)和送简装(脚垫,车膜,把、车窗安全贴膜,深色膜,含前挡窗)(三)、轻型箱式运输车一辆预算金额:10万元货物内容清单:轻型箱式运输车一辆(技术参数如下):一、整车基本参数车辆类型:轻型箱式运输车燃料类型:柴油排放标:符合国家最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六B标准.外形尺寸:(长×宽×高)5995×2200×3150mm(允许±100mm偏差)货箱内部尺寸:(长×宽×高)长4140*宽2100*高2100/2300轴距:3360mm(允许±50mm偏差)整备质量:≥2805kg(允许±100kg偏差)最大总质量:≥4495kg额定载质量:≥1495kg额定载客:3人(含驾驶员)驱动形式:4×2后轮驱动最高车速:≥110km/h二、动力系统系统:技术要求发动机型号:柴油发动机排量:2.0L-3.0L▲额定功:≥110kW(150马力)最大扭矩;≥330N·m▲变速箱;5速手动变速箱或6速自动变速箱三、底盘系统▲悬挂系统:前后都是钢板弹簧制动系统:前鼓后鼓转向系统:电子液压助力转向轮胎规格:7.00R16LT8PR(后轮双轮胎)第三章配置要求一、驾驶室配置1.基本配置:液压助力转向,电动门窗,中控门锁,遥控钥匙手动空调2.舒适配置:三人座椅布局,织物座椅(可选皮质座椅),多功能方向盘,带大屏多媒体系统,充足的储物空间3.安全配置:ABS防抱死系统,EBD制动力分配系统,驾驶座安全气囊,倒车雷达或倒车影像二选一加装,二、货箱配置1.货箱结构:高强度钢骨,防滑花纹地板,铁皮车厢,内部防护条2.货箱门:侧门加后双开门设计,270°开启角度,防夹手门锁密封条防水设计3.装卸便利性:低货台设计,标准叉车槽,内部照明灯,货物固定环第四章专用要求一、使用环境要求:环境温度:-25℃~45℃,相对湿度:≤95%海拔高度:≤5000米二、性能要求:最大爬坡度:≥30%,最小转弯直径:≤13米,百公里油耗:≤12L三、可靠性要求;平均故障间隔里程:≥10000公里,首次大修里程:≥500000公里第五章服务质量要求一、质量保证1.整车质保:(以保修手册为准)2.发动机、变速箱质保:三年或十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3.提供首次免费保养服务4.提供定期维护检查1.车辆应为全新、原厂正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地方相关法规要求。2.若收到货后或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需4小时内安排专人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售后服务,2小时内给予解决,有完善的售后维修点位。1.车辆应为全新、原厂正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地方相关法规要求。2.若收到货后或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需4小时内安排专人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售后服务,2小时内给予解决,有完善的售后维修点位。3.送简装(脚垫,车膜,把套、车窗安全贴膜,深色膜,含前挡窗)三、供货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自然日内完成供货。(二)供货地点:昌吉市公安局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在货物到达甲方单位指定地点后,成交单位应及时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甲方单位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30%,货物进场后再付合同价款50%,项目安装验收合格后再付合同价款20%。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质保期:3年或十万公里。2、售后服务事项要求:供货完后,提供7*24小时随时售后服务包括:故障维修,定期保养,售后定期培训等。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二、评标标准评分项目评分因素评审内容分值价格部分(30分)投标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0商务部分(30分)企业业绩投标人或制造商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如只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则以中标通知书落款日期为准;如只提供了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4企业资质1.IATF16949 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或制造商提供以上四项证书中任意一项得1分,提供两项得2分,提供三项得3分,提供四项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不得分)。4供货实施方案及质量保障措施对各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及质量保障描述:①项目实施步骤②质量控制、组织管理③进度计划、项目验收流程④对车辆购置后手续办理协助计划;以上内容全部包含得4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4售后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根据项目情况编写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承诺;②故障处理及响应时间;③验收方式;④质保期内服务方式;⑤质保期外服务方式;⑥备品备件库(是否有,提供近期备件库进货证明)。.以上内容全部包含得6分,少一项扣 1分,扣完为止。6质保政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整车质保期限不足3年或10万公里的不得分,达到3年或10万公里得1分;达到4年或12万公里得2.5分;达到5年或14万公里得4分。若所投车辆的整车质保政策中存在仅针对首任车主的优惠条款,该车辆的整车质保政策统一按非首任车主执行(需投标人作出书面承诺)。4售后服务响应速度(应急预案)投标人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突击性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②突发事件处理流程;③突发设备问题处理措施及应急方案;④其他可预见性突发问题处理措施。以上内容全部包含得4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4售后服务网络为保障车辆售后服务能力及配件供应充足及时,投标人或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在突发情况出现时4小时内响应、4-8内小时提出方案、12小时内解决问题(需投标人作出书面承诺)。4技术部分(40分)技术规格响应程度依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性能指标和技术参数等响应情况综合评判,满分30分。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项目需求的得满分,带▲重要参数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一般参数每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对于不带▲标志的技术参数,投标人所投产品有1-2项正偏离不加分,3-4项正偏离加1分,5-6项正偏离加2分,7项(含7项)以上正偏离加3分,最多加3分。33产品质量投标人所投产品自上市以来,未因重大质量缺陷(包括但不限于制动、转向系统失效、安全气囊故障、电池起火风险等危及安全的缺陷)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列入召回公告的得4分。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无相关召回记录的承诺函(需注明车型型号及查询方式)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对应车型召回信息的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不得分。4交付日期投标人比规定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自然日)每早一天交付车辆,得0.5分,最多得3分(需投标人作出书面承诺)。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注明在**节点下第**页,如“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I”第**页)投标主要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四、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七、开标一览表八、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请供应商按照以上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上传的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必须真实、清晰可辩,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否)上传证明材料的图片(按顺序附到此对照表后面)通用资格条件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1)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2)财务状况:①2024 年度或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报表附注和出具报告机构、人员的证照)复印件②供应商内部出具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注:财务状况证明资料以上①②③④提供任意一项即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特定资格条件7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价格其他资格条件9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评审,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参加评审,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说明: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要求上传提交,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内所有条款,否则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否)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注明在**节点下第**页,如“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I”第**页)1报价未超预算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签署、盖章3供应商在报价时未采用选择性报价4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5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说明:供应商必须满足符合性审查表内所有条款,否则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序号非实质性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上传证明材料的图片(按顺序附到此对照表后面)1《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四、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序号标的物名称生产厂家(制造商)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供货期/服务期产地总价1辆2辆3辆4合计合计合计 注:1.单价和总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2.货物项目填写“供货期”,服务项目填写“服务期”,只填写一个期限。3.按表格要求的内容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产品名称招标要求投标响应正/负偏离/响应备注11.......2.......3...............1.......2.......3...............正/负/响应需逐条对应2345678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项目技术要求应标参数正/负偏离/响应备注1供货期2供货地点3验收方式4付款方式5质保期6售后服务事项要求……七、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报价¥    元人民币 (大写):    交货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注: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期间的所有含税费用。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格式自拟)表一:相关资格承诺函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表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表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表四(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XXX(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XXX)系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注:如法定代表人参与,则需填写此表。表四(2)授权委托书授权单位现授权被授权人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全权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并有权办理与该项目相关的其他所有事宜。委托期限至上述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为止,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法律文书,授权单位均予以认可。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表五投标函格式致: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授权代表人(签名):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表六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时需提供本声明函,并完整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内容,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表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服务或产品(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服务或产品(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或产品)。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备注:投标人如未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但投标不会被拒绝;如未如实声明,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表八质疑函范本质疑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  号采购人名称采购公告时间    年  月  日中标(成交)公告时间    年  月  日更正公告时间(包含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年  月  日终止公告时间(包含废标和采购任务取消)    年  月  日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质疑事项及相关请求(纸张不够另附)分    类□ 采购文件 □ 采购过程 □ 中标或成交结果请逐条列明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相关请求:质疑事项2......签字或盖人名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有效线索;质疑函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否则采购中心不予受理。2.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交易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质疑对一个项目的不同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在质疑函中列明具体分包号。5.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提供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7.质疑函份数要求:一式四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特种车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