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提升中标结果公示(灵宝市尹庄镇人民政府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6-6
2、采购项目名称:灵宝市尹庄镇寺洼村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1月2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LBGZ[2026]011-ZC010-1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河南霖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蔡县砖店镇老街中段原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楼202
1,430,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84.17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灵宝市尹庄镇寺洼村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提升项目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日历天
张京京
豫2412023202410854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雨荷(采购人代表)、张海娟、张祎红(组长)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16,3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河南霖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桀 联系电话:1332386798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9MA9LJ5FT28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宝市尹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宝市车站路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3643986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傲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召公路明城佳苑五号楼1402室
联系人:赵锋
联系方式:19526346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锋
联系方式:19526346816
招标文件正文.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小微.pdf
灵宝市尹庄镇寺洼村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6-6;LBGZ[2026]011-ZC010傲唐集团有限公司AotangGroupCoLtd.招标单位:灵宝市尹庄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傲唐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6第四章合同条款3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60第六章图纸(另附)5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2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灵宝市尹庄镇寺洼村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提升项目一、招标条件傲唐集团有限公司受灵宝市尹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灵宝市尹庄镇寺洼村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磋商。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灵宝市尹庄镇寺洼村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提升项目2.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6-6;LBGZ[2026]011-ZC0103.项目概况:灵宝市尹庄镇寺洼村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心灵康养小院及长青书院的建筑及安装工程、配套室外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磋商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5.招标控制价:144.117819万元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7.工期:25日历天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承诺书。3.4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信息查询,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承诺。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磋商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办理CA证书: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11105/57b16af9-ab87-4395-a723-7758c628a3f8.html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00325/1d4d9bd4-82a2-4284-b2f7-428c4c69ef58.html2.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1月17日至2026年1月28日8时30分。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三公管办{2020}2号)文件的要求,磋商文件费用不再收取。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磋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磋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磋商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五、磋商保证金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六、磋商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年1月28日8时30分。2.磋商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评标二室(灵宝市信用合作联社12楼)七、其他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审查内容以投标(响应)文件为准:(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审以投标(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人自行上传到投标(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以投标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2.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和投标(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3.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八、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九、联系方式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398-8852670监督单位:中共灵宝市尹庄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398-3187579采购人:灵宝市尹庄镇人民政府地址:灵宝市车站路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3643986088代理机构:傲唐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先生联系方式:19526346816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召公路明城佳苑五号楼1402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招标单位采购人:灵宝市尹庄镇人民政府地址:灵宝市车站路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36439860882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傲唐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先生联系方式:19526346816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召公路明城佳苑五号楼1402室3项目名称灵宝市尹庄镇寺洼村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提升项目4项目地点灵宝市尹庄镇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6项目概况灵宝市尹庄镇寺洼村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心灵康养小院及长青书院的建筑及安装工程、配套室外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7磋商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8计划工期25日历天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0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2踏勘现场■不组织13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4分 包■不允许15偏 离■不允许16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含答疑)、修改,补充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7投标人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18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19投标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20投标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小时内21磋商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3磋商地点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4磋商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2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441178.19元,大写:壹佰肆拾肆万壹仟壹佰柒拾捌元壹角玖分,凡投标人的磋商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2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年,指2023年1月1日以来2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28电子投标文件签章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3、电子化投标文件工具请点击http://t.cn/A6ZvtVob进行下载。29投标文件用CA在电子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2、开标时不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两份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胶装,应有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30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31开标顺序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顺序开标32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各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监督人在三门峡市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终端从三门峡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33授权评委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是,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个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若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人。34结果公示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同一网站同时进行公示。35履约保证金根据三门峡市财政局三财购【2021】14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6质保金成交后甲乙双方协商37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中标后甲乙双方协商。38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3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题下,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部分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40知识产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41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磋商有效期内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42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磋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4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计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44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具体要求: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通过中心磋商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磋商投标文件。一、电子化投标(一)网上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磋商响应投标人盖章的,以签公章电子签章为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的,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三)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磋商投标文件。其中包含用于磋商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磋商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点击以下链接学习http://gzjy.smx.gov.cn/SMX/InformationCenter/NewsDetail.do?CID=fdd6c8fc-bb0a-4c07-8715-d29609fc7a80&ID=3061a14f-cf3f-4cdd-aad4-7e2873151413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需要每个标段单独制作电子磋商投标文件。2、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应在磋商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磋商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磋商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磋商投标文件未在磋商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磋商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技术联系电话:0398-3117871新点客服电话:4009980000(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审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采购,磋商当日,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投标人应当在磋商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磋商投标文件解密等。2、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投标人使用CA 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 分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磋商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唱标。3、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磋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磋商投标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磋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磋商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磋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4、待所有投标人磋商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磋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投标人应保证在磋商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唱标。5、磋商时,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解密栏中点击报价一览表查看自己的磋商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解密成功后10分钟内向中介服务机构电话质疑。中介服务机构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免提通话接受投标人的质疑并做好书面记录。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6、评审时,磋商小组对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用免提模式致电需要答复的投标人对质疑进行回复。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7、如磋商小组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连续三次致电未接通的,视为投标人放弃回复,磋商小组将自行对需要回复的内容进行认定。二、相关内容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资料原件的,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上条款。注:以投标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磋商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1.1.2本磋商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磋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磋商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磋商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磋商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磋商范围、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磋商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磋商项目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磋商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见公告1.4.2投标人须知规定本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磋商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磋商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磋商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磋商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看到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磋商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2.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详见磋商文件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要求招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到网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磋商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自行查看澄清信息。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在磋商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变更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2.3.2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会在相关网站发布变更公告,不再发纸质的变更信息。提醒投标人随时注意网上发布的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看到信息,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但应当至少在磋商截止时间三个日历天前将变更时间以发布变更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磋商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3.竞争性磋商文件3.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详见磋商文件3.2磋商报价3.2.1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工程内容,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进行报价。磋商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所投项目、税费、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后续工程等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3.2.2磋商报价应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实施和完成招标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正式交付招标人使用前所需的全部费用。本工程的报价应按照竞争磋商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现场情况、承包范围,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优惠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3.2.3投标人的磋商报价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等,充分考虑市场价格、风险因素,在合理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3.2.4投标人应结合自身条件,并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难度、工期的要求、质量要求以及市场因素、现场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市场价格调整因素等各方面原因合理报价。磋商报价将被认为已综合考虑了在施工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全部不可预见费用。成交人无权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延长工期、增加价款或索赔等要求。3.2.5投标人在磋商报价前可踏勘施工现场,充分考虑工地现状条件可能影响到工程正常施工的所有风险因素。无论投标人是否进行了上述现场踏勘工作,其磋商报价中均将被认为已包含有工地现状在施工作业期间发生的全部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投标人成交后则无权因此要求任何工期或费用上的索赔。磋商报价将被认为已综合考虑了在工程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全部不可预见费用。投标人未考虑到或漏算的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人员费用等相关的变动;各种原因服务周期工作时间延长,成交人无权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延长服务周期、增加价款或索赔等要求。如果投标人对任何报价遗漏或未计,均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费用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3.6施工期间由于工程条件发生变化或投标人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更改,所增加的措施费用及工期一概不予调整,相应的费用投标人应在磋商报价中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3.2.7磋商报价要求(1)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在磋商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完整的工程量清单;(2)各投标人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充分考虑该工程实施时的各种风险,并将其考虑在本次投标报价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3)本次磋商的最终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控制价,高于磋商控制价的报价将不再评审;(4)磋商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如磋商报价函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方式,允许二次报价。3.3磋商有效期3.3.1磋商有效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3.2在磋商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磋商投标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公告3.6磋商投标文件的编制3.6.1磋商投标文件可按第七章“磋商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磋商投标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项目实施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t.cn/A6ZvtVob),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磋商投标文件。其中包含用于磋商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磋商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点击以下链接学习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00325/4a2f9fa3-b923-4ddd-bd6f-138a0b63f7d1.html3.7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4.投标4.1磋商投标文件的签署4.1.1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签章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投标人盖章的,以签公章电子签章为准;要求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4.2磋商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磋商投标文件不予接收。4.3磋商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5.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招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磋商投标文件解密等。5.2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磋商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唱标。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5.3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磋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磋商投标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磋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磋商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磋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5.4磋商小组5.4.1磋商小组:招标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各1人。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后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4.2磋商小组对所有投标人的磋商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递交给招标人。5.4.3磋商小组成员要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5.4.3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招标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初步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5.4.4磋商小组成员要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要配合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响应标人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5.4.5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5.5磋商原则和方法5.5.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5.5.2磋商在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将遵照磋商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反对不正当竞争。5.5.3评审方法(1)初步评审(是否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定合格的投标人。(2)各投标人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依据各自情况进行第二次报价,通过交易中心系统以电子形式递交,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综合评审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5.6对投标人的评审5.6.1磋商小组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且通过初步审查的磋商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5.6.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完成后,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可以为两家。5.6.3经磋商确定最终工程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磋商投标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6.4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6.5如果第一名投标人放弃成交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7磋商过程的保密5.7.1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5.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5.7.3招标人不对未成交人就磋商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索问磋商过程的情况和资料。5.8投标文件的澄清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和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凡属于磋商小组在磋商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5.9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5.9.1根据初步评审要求经审查有效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磋商小组进行评审。5.9.2磋商小组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5.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磋商。5.10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5.10.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5.10.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10.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磋商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磋商小组对其不再进行评审。5.11.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5.11.1磋商小组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5.1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并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则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对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5.11.3在首轮磋商的基础上,磋商小组讨论、分析、综合各种因素后,决定是否与各方再次进行磋商。5.11.3在首轮磋商的基础上,磋商小组讨论、分析、综合各种因素后,决定是否与各方再次进行磋商。5.11.4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项目予以废标。在评审期间根据财库〔2015〕124号文件,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12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有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6.合同授予6.1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6.2成交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成交候选人。6.3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投标人。6.4签订合同6.4.1招标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磋商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7.纪律和监督7.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7.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7.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评审分为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详细审查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1、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项目经理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承诺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信用查询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非联合体投标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磋商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计划工期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质量要求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磋商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磋商价格本次磋商采用二轮(最终)报价法,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投标人的两轮磋商报价都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二、详细评审评分部分(满分100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标:30分技术标:50分综合标:20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商务标(30分)2.2.1磋商报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 号)规定,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 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终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招标人不予接受,做无效标处理。技术标(50分)2.2.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性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得分≤2。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0<得分≤10<得分≤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2.5<得分≤5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0<得分≤2.5。 0-5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2.5<得分≤5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0<得分≤2.5。0-5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2.5<得分≤5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0<得分≤2.5。 0-5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2.5<得分≤5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0<得分≤2.5。0-5分工期保证措施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2.5<得分≤5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0<得分≤2.5。0-5分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2.5<得分≤5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0<得分≤2.50-5分施工进度表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1.5<得分≤3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0<得分≤1.50-3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1.5<得分≤3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0<得分≤1.50-3分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1.5<得分≤3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0<得分≤1.50-3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1.5<得分≤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0<得分≤1.50-3分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1.5<得分≤3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0<得分≤1.50-3分风险管理措施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1.5<得分≤3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0<得分≤1.50-3分2.2.3综合标(20分)企业业绩0-6分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每份2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者不得分。(以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为准,具体年份要求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经理业绩0-2分2023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业绩每份1分,最多得2分(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累计计分)履职尽责承诺0-6分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3<得分≤6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0≤得分≤3相关承诺0-6分协调好周边关系和施工环境,必要时增加人员、技术、资金、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投入的服务承诺0<得分≤2。安全承诺书(包含农民工人身伤亡保险和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处理的承诺书)0<得分≤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尤其在资金暂不到位的情况下,能保证工程施工的连续性,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的承诺书。0<得分≤2。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投标人所承诺的应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承诺应达到的标准所包含的所有费用。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评分标准2.2.1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被否决。磋商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详细评审3.4.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1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磋商报价计算出得分;(2)按本章第2.2.2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3)按本章第2.2.3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3.4.2投标人得分=磋商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4.3在磋商小组完成对技术部分、磋商报价和商务部分的汇总后取平均值,计分过程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二位。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3.4.4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4.5磋商小组否决投标时应审慎。因招标文件表述歧义或逻辑错误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的,不作为否决投标的因素,投标人明显打字或排版错误且不影响实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不予以否决投标。3.5响应性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响应性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3.5.3磋商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6评标结果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6.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GF-2017-020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本合同条款及格式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当事人及人员1.1.2发包人:1.1.3承包人:1.1.2.4监理人:1.1.2.5设计人: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河南省、三门峡市相关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河南省、三门峡市相关法律法规。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第1.5款执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叁套(其中加盖公章壹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前三天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视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准备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10.1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和竣工图电子文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保证竣工后提供完整的审验合格后的施工图。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负责施工人员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整洁,如发生事故一切后果承包人承担;负责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与施工范围内的周边关系由承包人协调处理,费用自理;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发包人只制定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奖罚细则。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得少于20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罚2万元罚款,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必须分包的需甲方书面同意。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他特殊要求得,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2隐蔽工程检查5.2.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3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4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按通用条款执行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工期顺延。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1000元/天处罚承包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总价款的1%。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8提前竣工的奖励7.8.1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4.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土建主材由甲方指定品牌及产地,乙方自行采购,且必须是住建局登记备案的合格产品,须经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及监理方认可签字后方可采购。安装主材若甲方指定品牌及产地,材料价格依实调整。甲方若不指定品牌及产地,按清单报价中执行。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业主需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确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根据需要配备。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根据需要配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无。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无。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图纸变更。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无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无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9工程变更按合同价款结算方式结算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按规定执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双方约定。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双方约定。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规定执行。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2)\。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执行。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执行。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无。(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无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无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三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15.3.3质量保证金返还约定办法(1)自工程竣工五大责任主体验收合格质检站备案书注明之日起,土建工程1年,安装工程两年,屋面防水5年,且各部分时间满30日内分别返还。(2)质量保证金返还额度:土建工程按保证金的90%,安装工程按保证金的8%,屋面防水工程按保证金的2%。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9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乙方不按协议意向约定履行协议意向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意向并不予退还意向履约保证金。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一万元,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总价款的1%。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在合同解除后按工程进度向承包人支付款项,同时扣除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按通用条款执行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图纸(另附)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自拟)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一)磋商函(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大写)(小写)元的磋商报价,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质量要求:。1.我方承诺在投标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2.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磋商函递交的磋商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承诺满足合同专用条款中补充条款的内容。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4.(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地址:电话:(填写能联系到的电话号码,方便通知二次报价)邮箱:年月日(二)磋商函附录项目名称投标人项目经理级别注册编号身份证号磋商内容磋商报价(大写) (小写) 质量要求 工期磋商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其他说明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时间:年月日三、磋商承诺函致:(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不存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竞争性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项目,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项目,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五、参加本次项目,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七、参加本次项目,不存在联合体磋商。八、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一)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二)在招标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三)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担保;(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六)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七)磋商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五、施工组织设计1.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3.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 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 途面 积(平方米)位 置需用时间六、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等扫描件。负责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等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等扫描件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毕业 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无在建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七、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企业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的扫描件。(二)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1、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3)其他资格审查资料附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致(采购单位):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声明如下:一、我单位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联系方式为。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我单位愿意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2: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我公司承诺:一、我公司及法人自成立以来,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从无商业贿赂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二、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三、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四、坚持投标独立性,保证不以任何手段了解或意图了解其他投标参与人情况及其报价信息。除公开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外,保证不以其它方式刺探或意图刺探贵司评标、议标信息及其进展。五、若出现上述行为,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子的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3: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致(采购单位):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中,非联合体投标,特此承诺。若承诺不实,同意取消投标资格,接受相关处理。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八、服务承诺格式自拟九、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可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才能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价格扣减。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非单一产品采购的,设备制造商不止一家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须列出所有的设备及制造商,罗列不全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予认可。⑥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二)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醒:如果投标人不是监狱企业,则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不删除本项,标明不属于监狱企业)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提醒:如果投标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不删除本项,标明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2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1、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并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或层层转包。2、自己雇佣农民工,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如果有分包的督促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到总包单位备案。农民工工资由本公司或劳务公司直接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里,严禁发放给“包工头”。如“包工头”携款逃逸,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支付民工工资,由本公司负责支付。3、按照“总包负总责”的原则,若发生集体上访事件,第一时间到场解决,若确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论何种原因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不能垫付的同意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及时按规定补齐。4、切实做好农民工记工考勤工作,按约定及时与农民工结算工资。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或因劳资纠纷造成农民工上访,并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任何处罚决定。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灵宝市尹庄镇寺洼村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6-6;LBGZ[2026]011-ZC010傲唐集团有限公司AotangGroupLtdCLtd招标单位:灵宝市尹庄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傲唐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图纸(另附)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灵宝市尹庄镇寺洼村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提升项目一、招标条件傲唐集团有限公司受灵宝市尹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灵宝市尹庄镇寺洼村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磋商。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灵宝市尹庄镇寺洼村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提升项目2.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6-6;LBGZ[2026]011-ZC0103.项目概况:灵宝市尹庄镇寺洼村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心灵康养小院及长青书院的建筑及安装工程、配套室外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磋商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5.招标控制价:144.117819万元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7.工期:25日历天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承诺书。3.4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信息查询,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承诺。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磋商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办理CA证书: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11105/57b16af9-ab87-4395-a723-7758c628a3f8.html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00325/1d4d9bd4-82a2-4284-b2f7-428c4c69ef58.html2.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1月17日至2026年1月28日8时30分。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三公管办{2020}2号)文件的要求,磋商文件费用不再收取。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磋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磋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磋商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五、磋商保证金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六、磋商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年1月28日8时30分。2.磋商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评标二室(灵宝市信用合作联社12楼)七、其他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审查内容以投标(响应)文件为准:(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审以投标(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人自行上传到投标(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以投标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2.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和投标(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3.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八、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九、联系方式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398-8852670监督单位:中共灵宝市尹庄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398-3187579采购人:灵宝市尹庄镇人民政府地址:灵宝市车站路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3643986088代理机构:傲唐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先生联系方式:19526346816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召公路明城佳苑五号楼1402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单位采购人:灵宝市尹庄镇人民政府地址:灵宝市车站路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36439860882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傲唐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先生联系方式:19526346816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召公路明城佳苑五号楼1402室3项目名称灵宝市尹庄镇寺洼村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提升项目4项目地点灵宝市尹庄镇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6项目概况灵宝市尹庄镇寺洼村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心灵康养小院及长青书院的建筑及安装工程、配套室外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7磋商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8计划工期25日历天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0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2踏勘现场■不组织13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4分包■不允许15偏离■不允许16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含答疑)、修改,补充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7投标人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18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19投标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0投标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21磋商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3磋商地点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4磋商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2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441178.19元,大写:壹佰肆拾肆万壹仟壹佰柒拾捌元壹角玖分,凡投标人的磋商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2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年,指2023年1月1日以来2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28电子投标文件签章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3、电子化投标文件工具请点击http://t.cn/A6ZvtVob进行下载。29投标文件用CA在电子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2、开标时不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两份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胶装,应有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30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31开标顺序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顺序开标32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各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监督人在三门峡市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终端从三门峡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33授权评委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是,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个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若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33授权评委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人。34结果公示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同一网站同时进行公示。35履约保证金根据三门峡市财政局三财购【2021】14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6质保金成交后甲乙双方协商37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中标后甲乙双方协商。38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3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题下,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部分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40知识产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41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磋商有效期内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42监督本项目的招标磋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4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计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44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具体要求: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通过中心磋商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磋商投标文件。一、电子化投标(一)网上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磋商响应投标人盖章的,以签公章电子签章为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的,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三)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磋商投标文件。其中包含用于磋商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磋商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点击以下链接学习http://gzjy.smx.gov.cn/SMX/InformationCenter/NewsDetail.do?CID=fdd6c8fc-bb0a-4c07-8715-d29609fc7a80&ID=3061a14f-cf3f-4cdd-aad4-7e2873151413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需要每个标段单独制作电44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子磋商投标文件。2、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应在磋商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磋商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磋商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磋商投标文件未在磋商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磋商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技术联系电话:0398-3117871新点客服电话:4009980000(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审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采购,磋商当日,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投标人应当在磋商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磋商投标文件解密等。2、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磋商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唱标。3、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磋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磋商投标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磋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磋商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磋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4、待所有投标人磋商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磋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投标人应保证在磋商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唱标。5、磋商时,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解密栏中点击报价一览表查看自己的磋商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解密成功后10分钟内向中介服务机构电话质疑。中介服务机构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免提通话接受投标人的质疑并做好书面记录。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6、评审时,磋商小组对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用免提模式致电需要答复的投标人对质疑进行回复。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7、如磋商小组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连续三次致电未接通的,视为投标人放弃回复,磋商小组将自行对需要回复的内容进行认定。二、相关内容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资料原件的,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上条款。注:以投标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磋商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1.1.2本磋商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磋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磋商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磋商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磋商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磋商范围、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磋商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磋商项目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磋商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见公告1.4.2投标人须知规定本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磋商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磋商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磋商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磋商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看到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磋商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2.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详见磋商文件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要求招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到网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磋商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自行查看澄清信息。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在磋商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变更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2.3.2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会在相关网站发布变更公告,不再发纸质的变更信息。提醒投标人随时注意网上发布的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看到信息,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但应当至少在磋商截止时间三个日历天前将变更时间以发布变更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磋商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3.竞争性磋商文件3.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详见磋商文件3.2磋商报价3.2.1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工程内容,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进行报价。磋商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所投项目、税费、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后续工程等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3.2.2磋商报价应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实施和完成招标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正式交付招标人使用前所需的全部费用。本工程的报价应按照竞争磋商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现场情况、承包范围,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优惠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3.2.3投标人的磋商报价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等,充分考虑市场价格、风险因素,在合理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3.2.4投标人应结合自身条件,并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难度、工期的要求、质量要求以及市场因素、现场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市场价格调整因素等各方面原因合理报价。磋商报价将被认为已综合考虑了在施工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全部不可预见费用。成交人无权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延长工期、增加价款或索赔等要求。3.2.5投标人在磋商报价前可踏勘施工现场,充分考虑工地现状条件可能影响到工程正常施工的所有风险因素。无论投标人是否进行了上述现场踏勘工作,其磋商报价中均将被认为已包含有工地现状在施工作业期间发生的全部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投标人成交后则无权因此要求任何工期或费用上的索赔。磋商报价将被认为已综合考虑了在工程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全部不可预见费用。投标人未考虑到或漏算的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人员费用等相关的变动;各种原因服务周期工作时间延长,成交人无权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延长服务周期、增加价款或索赔等要求。如果投标人对任何报价遗漏或未计,均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费用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3.6施工期间由于工程条件发生变化或投标人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更改,所增加的措施费用及工期一概不予调整,相应的费用投标人应在磋商报价中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3.2.7磋商报价要求(1)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在磋商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完整的工程量清单;(2)各投标人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充分考虑该工程实施时的各种风险,并将其考虑在本次投标报价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3)本次磋商的最终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控制价,高于磋商控制价的报价将不再评审;(4)磋商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如磋商报价函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方式,允许二次报价。3.3磋商有效期3.3.1磋商有效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3.2在磋商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磋商投标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公告3.6磋商投标文件的编制3.6.1磋商投标文件可按第七章“磋商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磋商投标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项目实施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t.cn/A6ZvtVob),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磋商投标文件。其中包含用于磋商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磋商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点击以下链接学习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00325/4a2f9fa3-b923-4ddd-bd6f-138a0b63f7d1.html3.7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4.投标4.1磋商投标文件的签署4.1.1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签章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投标人盖章的,以签公章电子签章为准;要求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4.2磋商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磋商投标文件不予接收。4.3磋商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5.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招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磋商投标文件解密等。5.2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磋商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唱标。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5.3电子化磋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磋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磋商投标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磋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磋商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磋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5.4磋商小组5.4.1磋商小组:招标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各1人。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后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4.2磋商小组对所有投标人的磋商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递交给招标人。5.4.3磋商小组成员要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5.4.3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招标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初步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5.4.4磋商小组成员要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要配合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响应标人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5.4.5磋商小组成员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提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