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线路租用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26)
2026-2028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THTC-TC25012(招标文件编号:THTC-TC25012)
二、项目名称:2026-2028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第一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16层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二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第一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6-2028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第一包)
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根据体彩技术系统实际需求,提供多种规格网络线路(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带宽的同城专线、长途专线、本地互联网以及裸光纤等)的租赁服务。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第二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2026-2028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第二包)
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根据体彩技术系统实际需求,提供多种规格网络线路(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带宽的同城专线、长途专线、本地互联网以及裸光纤等)的租赁服务。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安玉霞、张爱恭、国稳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取固定收费金额,每包固定收取成交服务费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具体第一包和第二包成交金额分别详见附件“最后报价一览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 23 号
联系方式:邓鹤彤,010-87731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商务大厦B座922
联系方式:刘倩、王文静、陈洁、徐梓瑶、刘戈,010-53393815、17710393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倩、王文静、陈洁、徐梓瑶、刘戈
电 话: 010-53393815、1771039353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6-2028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
品目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
采购单位
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10:5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安玉霞、张爱恭、国稳稳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倩、王文静、陈洁、徐梓瑶、刘戈
项目联系电话
010-53393815、17710393539
采购单位
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 23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邓鹤彤,010-87731720
代理机构名称
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商务大厦B座9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倩、王文静、陈洁、徐梓瑶、刘戈,010-53393815、17710393539
附件:
附件1
第一包~最后报价一览表.pdf
附件2
第二包~最后报价一览表.pdf
附件3
(联通)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026-2028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第二包).pdf
附件4
(电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026-2028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第一包).pdf
最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2026-2028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项目编号/包号:THTC-TC25012/第一包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货币:人民币元序号类别规格月单价最高限价(元)月单价(元)备注1同城专线2Mbps1,40014002同城专线4Mbps2,33323333同城专线6Mbps3.22032004同城专线8Mbps4,20042005同城专线10Mbps4,73847386同城专线20Mbps7,43174317同城专线30Mbps10,080100008同城专线40Mbps10.433104339同城专线50Mbps10,8351080010同城专线60Mbps11,000//00011同城专线70Mbps12,1501200012同城专线80Mbps13,3001300013同城专线90Mbps14,4501400014同城专线100Mbps15,6001560015同城专线150Mbps21,4212140016同城专线200Mbps25,8002500017同城专线250Mbps30,0002900018同城专线300Mbps34,2503300019同城专线350Mbps38,4503800020同城专线400Mbps42,700410002122同城专线同城专线450Mbps500Mbps46,95051,150450002324252627282930长途专线长途专线长途专线长途专线长途专线长途专线长途专线长途专线2Mbps4Mbps6Mbps8Mbps10Mbps20Mbps30Mbps40Mbps3,5006,8009,80012,00016,35026,00028,00034,32050000350068009800120001635025000270003400031323334353637长途专线长途专线长途专线长途专线长途专线长途专线长途专线50Mbps60Mbps70Mbps80Mbps90Mbps100Mbps150Mbps39,04043,68048,32059,62564,84570,06585,6693904043000475005800063000690008400038长途专线200Mbps103,24010000039互联网接入10Mbps1,166110040互联网接入20Mbps2,300230041互联网接入30Mbps3,500345042互联网接入40Mbps4,667450043互联网接入50Mbps5,800580044互联网接入60Mbps7,210720045互联网接入70Mbps8,366830046互联网接入80Mbps9.520950047互联网接入90Mbps10,6771060048互联网接入100Mbps11,0001/00049互联网接入150Mbps15.8331580050互联网接入200Mbps23,0002300051互联网接入250Mbps26,4162641652互联网接入300Mbps35.0003500053互联网接入350Mbps38,0003800054互联网接入400Mbps39,6663900055互联网接入450Mbps43,4584300056互联网接入500Mbps47,2504700057互联网接入550Mbps52,0005100058互联网接入600Mbps55,3335500059互联网接入650Mbps59,8685980060互联网接入700Mbps62,6666200061互联网接入750Mbps64,5006400062互联网接入800Mbps66,5836600063互联网接入850Mbps68,6866860064互联网接入900Mbps70,4167040065互联网接入950Mbps72,2427200066互联网接入IGbps74,9167450067裸光纤1-3,5003500翌景-鹏龙68裸光纤2-4,5004500西五环数据中心西五环BOCC东楼69裸光纤3-10,83410834翌景-亦庄数据中心70裸光纤4-32,25032250亦庄数据中心西五环数据中心71DDos防护-5G39,00039000(每个C地址段分别提供5Gbps防护容量,IP地址封顶2个C。攻击面管理服务。可以应用于本地互联网、BGP、以太网线路)72DDos防护-3G35,00035000(每个C地址段分别提供3Gbps防护容量,IP地址封顶2个C。攻击72DDos防护-3G35,00035000面管理服务。可以应用于本地互联网、BGP、以太网线路)73DDos防护-2G25,00025000(每个C地址段分别提供2Gbps防护容量,IP地址封顶2个C。攻击面管理服务。可以应用于本地互联网、BGP、以太网线路)74DDos防护-1G20,00020000(每个C地址段分别提供1Gbps防护容量,IP地址封顶2个C。攻击面管理服务。可以应用于本地互联网、BGP、以太网线路)说明:同城专线一北京同城MSTP点到点专线;长途专线一跨省MSTP点到点专线注:1.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健楠日期:2026年01月23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名称:2026-2028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项目编号/包号:THTC-TC25012/第二包采购人: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协商程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商业廉洁告知书为加强采购管理,保障采购参加人权益,从商业活动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实现互惠共赢,现就本项目有关廉洁规范要求告知如下:1、供应商与采购人业务来往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绝不损害国家利益和采购人权益,决不通过不正当的方法、手段、途径为所属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2、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行贿,不得向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形式回扣、佣金、小费及其它财物。3、供应商严禁直接或间接向采购人,或是采购人的业务关联单位馈赠礼物或输送利益,影响公平竞争或交易。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非正常款待(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宴请、联谊活动、旅游、度假以及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等)。5、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提供报销或支付私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装修、食宿、购物、学费、交通费等)。6、供应商发现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有违规违法行为,有义务向采购人的监督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010-87731926;且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事件或人员进行调查。7、采购人如发现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商业廉洁的行为,将及时提醒并予以制止纠正,且有权向其上级单位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包号:THTC-TC25012/第二包2.项目名称:2026-2028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3.项目预算金额:2195.42万元/年4.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2026-2028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第二包)1项根据体彩技术系统实际需求,提供多种规格网络线路(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带宽的同城专线、长途专线、本地互联网以及裸光纤等)的租赁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投标人或投标人集团公司拥有该资质,均视为满足)。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5日至2026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商务大厦B座9223.获取方式:本项目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有意向的供应商携带下列有效文件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报名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被授权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无法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文件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底单、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ywb05@thtc.com.cn,(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恒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商务大厦B座922)。五、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单一来源文件。2.银行账户信息户名: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西城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321680100100050176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联系方式:邓鹤彤010-877317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地23号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商务大厦B座9222联系方式:010-53393815、177103935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倩、王文静、陈洁、徐梓瑶、刘戈电话:010-53393815、17710393539--------------------------------------------------------------------------------------------------------------------------------------回复函天恒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收到贵公司2026年01月15日发出的“2026-2028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项目编号/包号:THTC-TC25012/第二包)的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我单位是本项目的邀请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特此回函。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序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2026-2028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信息传输业1(第二包)6.3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__3__个工作日前9.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0.1保证金保证金金额: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户名: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西城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321680100100050176注:1、供应商如采用银行汇款形式递交保证金,须使用供应商单位帐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不能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账户汇款,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提交。2、在采购活动结束后,保证金将按照供应商交款账户原路退还。3、为保证供应商保证金的及时退还,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并将合同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ywb05@thtc.com.cn。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告知并发送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保证金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10.7.5保证金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11.1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__90__日历天。条款号条目内容12.1响应文件的份数响应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供应商递交的电子版文件应为响应文件可编辑word文档和响应文件正本PDF扫描版,包含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存储载体为光盘或U盘。22.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___。23.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2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见第一章《采购邀请》中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24.1代理费本项目是否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收取收取,具体要求:收费对象: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本项目采取固定收费金额,每包固定收取成交服务费2万元人民币。服务费收取按包计算。缴纳时间: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3.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3.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3.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2.1中小企业定义:3.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不适用。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3.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如涉及,供应商优先提供此类产品。3.4正版软件3.4.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3.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3.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3.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3.6采购需求标准3.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参与协商的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有关的费用,无论协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构成5.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协商程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6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时间不足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7.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所邀请的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7.2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2对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8.3第三章《协商程序》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8.4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及要求,提供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以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响应的其他技术文件等。8.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9报价9.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9.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9.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9.2.2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9.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保证金。10.2交纳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0.4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0.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6.1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0.6.2终止采购项目已经收取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10.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保证金:10.7.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0.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0.7.3除因不可抗力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0.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0.7.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1响应有效期11.1响应文件应在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2.1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每本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12.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响应文件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签署响应文件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应将上述文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应当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2.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12.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2.5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处亲笔写上本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或印鉴”是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处加盖个人名章或手签章或印鉴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等。以联合体参加的,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格式中要求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盖章处应按加盖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密封提交。13.2所有信封或纸箱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地址。2)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和“在(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填入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3)在信封或纸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也可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3.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1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和地点,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5.3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要求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五协商16谈判仪式1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仪式。谈判仪式邀请供应商代表、采购人和专家等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谈判仪式的代表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6.2谈判仪式开始时,采购代理机构宣读致辞,由供应商代表或监察人员或公证人员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供应商退场等候。17单一来源采购人员1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18协商程序18.1见第三章《协商程序》。六确定成交供应商19确定成交供应商19.1采购人在收到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编写的协商情况记录后,确定成交供应商。20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终止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1.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2.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2.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2.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询问与质疑23.1询问2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3.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2质疑23.2.1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3.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2.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代理费24.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协商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记录。1.2《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协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允许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允许1-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不允许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允许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允许2-1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允许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采购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允许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不适用)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允许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允许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体响应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提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项规定。3、本表序号3-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允许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本项目不适用)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本表1-2项不允许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允许4保证金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不允许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授权委托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允许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允许3响应报价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对应各项月单价最高限价;允许4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允许5签署、盖章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允许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允许7★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允许8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允许9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不允许2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供应商在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3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3商定合理价格3.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4报告违法行为4.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第四章采购需求一、货物、指标要求产品清单以下表中所列为全部可选线路规格,采购人根据体彩技术系统实际需要,可能采购其中部分或全部规格线路服务。请按表中所列线路类型和规格进行报价。说明:同城专线—北京同城MSTP点到点专线;长途专线—跨省MSTP点到点专线序号类别规格月单价最高限价(元)备注1同城专线2Mbps6002同城专线4Mbps9903同城专线6Mbps1,3804同城专线8Mbps1,8005同城专线10Mbps2,0106同城专线20Mbps3,1807同城专线30Mbps4,3208同城专线40Mbps5,1909同城专线50Mbps19,70010同城专线60Mbps22,00011同城专线70Mbps24,30012同城专线80Mbps26,60013同城专线90Mbps28,90014同城专线100Mbps31,20015同城专线150Mbps44,00016同城专线200Mbps51,60017同城专线250Mbps60,00018同城专线300Mbps68,50019同城专线350Mbps76,90020同城专线400Mbps85,40021同城专线450Mbps93,90022同城专线500Mbps102,30023长途专线2Mbps3,50024长途专线4Mbps5,67025长途专线6Mbps7,87526长途专线8Mbps10,15027长途专线10Mbps11,44528长途专线20Mbps18,20029长途专线30Mbps31,99530长途专线40Mbps38,61031长途专线50Mbps43,92032长途专线60Mbps49,14033长途专线70Mbps54,36034长途专线80Mbps59,62535长途专线90Mbps64,84536长途专线100Mbps70,06537长途专线150Mbps99,00038长途专线200Mbps116,14539互联网接入10Mbps1,53340互联网接入20Mbps2,48541互联网接入30Mbps4,69042互联网接入40Mbps6,25043互联网接入50Mbps7,66044互联网接入60Mbps8,90645互联网接入70Mbps10,10546互联网接入80Mbps11,40047互联网接入90Mbps12,64048互联网接入100Mbps14,32049互联网接入150Mbps20,58350互联网接入200Mbps27,39251互联网接入250Mbps33,93352互联网接入300Mbps40,48053互联网接入350Mbps47,02554互联网接入400Mbps53,53355互联网接入450Mbps60,11356互联网接入500Mbps66,65857互联网接入550Mbps67,92458互联网接入600Mbps69,19159互联网接入650Mbps74,49860互联网接入700Mbps79,80661互联网接入750Mbps81,99662互联网接入800Mbps84,18663互联网接入850Mbps89,12664互联网接入900Mbps94,06665互联网接入950Mbps95,43366互联网接入1Gbps96,80067本地裸光纤1-21,092.5翌景-亦庄数据中心68本地裸光纤2-28,400翌景-西五环数据中心69本地裸光纤3-40,000亦庄数据中心-西五环数据中心70DDos防护-5G68,000(每个C地址段分别提供5Gbps防护容量,IP地址封顶2个C。攻击面管理服务。可以应用于本地互联网、BGP、以太网线路)71DDos防护-3G59,300(每个C地址段分别提供3Gbps防护容量,IP地址封顶2个C。攻击面管理服务。可以应用于本地互联网、BGP、以太网线路)72DDos防护-2G51,700(每个C地址段分别提供2Gbps防护容量,IP地址封顶2个C。攻击72DDos防护-2G51,700面管理服务。可以应用于本地互联网、BGP、以太网线路)73DDos防护-1G42,000(每个C地址段分别提供1Gbps防护容量,IP地址封顶2个C。攻击面管理服务。可以应用于本地互联网、BGP、以太网线路)1、点到点专线序号指标项指标要求1线路质量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提供专线的线路路质路质量标准不低于如下标准:1.比特误码率≤1×10-7;2.吞吐量100%;3.丢包率≤1×10-4;4.网络可用性≥99.9%2、互联网线路序号指标项指标要求1线路质量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提供专线的线路路质路质量标准不低于如下标准:1.比特误码率≤1×10-7;2.吞吐量100%;3.丢包率≤0.5%;4.网络可用性≥99.9%3、裸光纤序号指标项指标要求1线路质量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提供专线的线路路质质量标准不低于如下标准:1.比特误码率≤1×10-7;2.吞吐量100%;3.丢包率≤1×10-4;1线路质量4.网络可用性≥99.99%二、服务要求序号内容服务要求标准1服务质量供应商提供的线路服务标准及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服务规范》的相关规定。2故障处理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发生线路故障后15分钟内响应,最长恢复时间不超过2小时。故障恢复后,在72小时内提供故障报告。3告知义务供应商因线路检修、扩容或其它原因需要维护线路时,须至少提前72小时以邮件及割接函方式告知,并确保甲方业务不能中断。4线路调整合同有效期内,用户可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提出调整线路需求,履约期限内,如线路调整,用户和供应商应依据原合同约定的线路类型及价格进行调整。5其他要求1、供应商必须提供自营线路,不允许租用第三方线路提供服务。供应商应承诺免收线路开通及调整所需的初装费及其他一次性费用。线路租用报价必须包含线路运行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材料费(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和线缆)、施工费等)。除线路租费之外,供应商不应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2、支付方式为按季度实际发生后付费,已产生费用按新价格执行。3、供应商知晓并同意,采购人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因财政预算批复异常或财政拨款未到位,采购人有权在成交公告发布或合同签署后重新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供应商承诺,接到采购人重新谈判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积极响应并与采购人开展价格谈判工作。供应商应针对本项出具承诺函。6项目服务人员投标人应指定一名项目服务人员,在项目服务全过程中,全部项目服务事宜全部由负责人统筹协调处理,能开展技术和商务协调工作,响应用户的各种需求,跟踪、协调和组织故障处理并向用户反馈处理进展。依据负责人能力情况进行评价。7质量保障投标人应针对线路有完善的冗余和保护机制,以确保线路的高可靠性。投标人应对传输光缆的质量保障、传输设备冗余架构、备品备件保障、网管能力进行说明。8技术支持服务方案售后服务保障制度完善,通过7×24热线电话、现场支持等方式提供技术支持,全面重点监控本项目传输网络。投标人应结合实施过的重要通讯保障任务,针对本项目提供重要通讯保障方案,且保障方案包含保障措施、巡检方案及相关保障报告文档等方面。9双线重保基础服务(含现场巡检、方案制定、保障总结)对机房内传输设备运行状态、设备至上联光缆,安排外线进行现场巡检,网管进行业务线上巡检。对纳入重保范围的关键专线线路、设备进行安全性分析与评估,提供定制化的重保方案及重保总结。10保密要求服务商在服务期对采购方提供的线路服务中涉及到的各类网络配置、拓扑结构等内容,未经采购方允许,服务商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三、其它要求体彩数据中心均为A级数据中心,依据国家标准《GB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建设,属于最高级别的容错型数据中心。为保障其与外部网络连接的高可用性、高安全性与可维护性,外联网光缆的敷设应符合以下国家标准:•《GB51171-2016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51172-2016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外联网光纤敷设应将光缆穿放于预先埋设的通信管道管井中,保障线路可靠性。在无管道可用的短距离连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直埋,直埋敷设适用于特定场景,需严格遵循国家标准要求:•埋深标准:普通土、硬土:≥1.2米半石质、砂砾土、风化石:≥1.0米•保护措施:光缆上下应铺设10-15cm细沙或软土,并覆盖红砖、水泥板或警示带。•标识要求:在接头、转弯、穿越点等位置设置标石,明确标注“地下光缆”及走向。直埋施工结束后应提供路由图,避免园区后续施工(如绿化、管道施工、基建)中挖断线缆。在项目服务期内,如有新增线路设计施工则遵循上述要求执行;对于已有线路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则根据采购方业务需求限期完成整改。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合同编号: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26-2028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项目合同书委托单位(甲方):服务单位(乙方):甲方(委托方):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乙方(服务方):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线路租赁服务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现依照采购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2026-2028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详见附件一:业务明细,服务项的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二:采购需求。二、合同时间本合同期限为:。(一)线路开通时间具体的通达方向、速率、数量、技术要求、准确的终端起止接入地点、用途、要求开通时间等信息以甲方业务订单为准。线路完成开通,测试合格并经甲方认可,具备正式起租条件。正式起租时间由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决定。(二)线路停用时间线路停用时间由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决定。三、线路租用服务价格线路服务价格表单详见附件一:《业务明细》。该价格已包含甲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在甲乙双方确认的租用期内,乙方不得上调服务价格,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甲方如有除附件一外的线路服务需求,其单价应按同类型线路服务中最优惠折扣率计算的折后价格或更低标准执行。四、计费及付费方式(一)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免收此协议涉及的专线业务的一次性费用。(二)专线业务网络使用费采用月度□/季度/年度□后付的付费方式。(三)付费方式:1、付费方式网络使用费按照月度□/季度/年度□进行付费,起租日当月和退租日当月不满整月的情况下,当月网络使用费按照实际使用天数X基本月租费X12个月/365天(费用精确到小数点后面第2位,小数点后面第3位按四舍五入方法操作)计算。双方对线路计费信息进行确认,乙方须在结算周期结束后的十日内提供本结算周期的线路计费明细,甲方对结算周期内的线路租用服务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对乙方提供的计费明细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付费。乙方提交付款单据: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本结算周期的线路计费明细。2、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开户银行开户行行号账号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账户信息真实、准确,乙方的账户信息发生变化的,应至少于甲方付款五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导致的错付、无法支付等所有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四)若出现财政资金不到位、集中支付延误等非甲方所能控制的情形时,甲方可无条件延期支付乙方全部合同款直至上述情形消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五、权利保证与品质保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要求和时限完成线路开通服务,并予以验收。甲方验收不通过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整改。2.甲方以定单的形式向乙方书面提供开通的通达方向、速率、数量、技术要求、准确的终端起止接入地点、用途、要求开通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3.甲方应在乙方进行电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时给予乙方充分的配合和支持,确保服务的顺利实施。4.甲方保证连接到租用线路上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5.甲方不得利用所租用的线路从事非法活动;甲方不得私自转让、转租线路的使用权。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服务。6.在乙方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且无其他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租用线路的相关服务费用。7.甲方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终止线路业务,甲方退租线路业务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按照规定时间关闭线路。8.线路新增:甲方有专线、互联网线路、裸光纤等线路新增业务需求时,甲方可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书面提交对应类型的线路新增需求单。乙方应当于【5】个工作日日内审核完毕并通知甲方,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的,视为乙方审核无误,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新的线路服务。9.线路变更:甲方原有电路业务发生变化时,甲方可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书面提交盖有甲方公章的电路变更需求单,经乙方审核无误后向甲方提供新的电路服务。乙方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通知甲方,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的,视为乙方审核无误,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新的电路服务。10.甲方派专人负责本方入网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入网前期的组织、协调工作:接入设备及机房内安装场地、配套设施(如电源、照明)的准备;保证入网各机构配合乙方的进网调测工作;调配和预留所在大楼内配线室至机房的通信线路;提供涉及入网实施工作的各机构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本合同服务项目的方案设计(含设备选型)、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调测。2.乙方应按合同及附件的要求和时限完成线路开通服务。但如因下列情况产生的时间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1)甲方(客户端)不具备网络接入所要求的线路条件,需要进行特殊线路施工或甲方所在地理位置超出提供线路的有效距离。2)甲方(客户端)不具备网络接入所要求的终端接入设备,需要进行设备的更换。3.乙方有义务保证服务质量达到合同及附件要求。线路开通前须提交测试报告并经甲方确认。测试结果应达到:数据传输无误码、无告警,且达到规定带宽。4.乙方以“首问负责”为原则,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解决甲方的相关业务咨询、查询和故障申告。5.若本协议执行期间国家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乙方承诺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6.乙方提供7*24小时的线路质量与运行监测服务,包含原子能力、流量分析、线路监测、中断告警、设备维护和7*24小时响应并进行故障的发现、处理与恢复。7.乙方提供7*24小时的应急响应服务,线路故障时,应在30分钟内响应,并进行阶段反馈;2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置,恢复业务,如无法立即恢复的应为甲方提供备份线路。涉及外省(北京市以外)客户第一时间联系外省对端负责人员协同解决。如非因甲方原因超过2小时未解决,从中断之时起至恢复之时,每24小时扣除一天线路租用费。如因专线中断致使甲方正常业务受到影响,重大活动保障时无法使用网络等问题发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本条线路租用费,扣除费用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8.乙方提供一站式服务,配备客户经理专员及服务热线完成相关专线业务服务,如:业务咨询,受理,开通,计费以及故障受理等工作,并提供(带宽型、专线、物联网、标准化应用及定制化需求)业务咨询、业务受理(办理、变更、退订)、查询、缴费、故障受理、投诉受理等服务响应。9.各种类型线缆及延伸设备按需提供并夜间安装实施。10.在新增、变更(升速、降速等)线路时,乙方应对线路进行端到端连通测试,出具报峻文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起租计费。11.线路带宽应根据需求在不中断业务的情况下进行升速、降速,并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升速、降速工作。12.乙方须满足带宽型(DDN,MSTP,SDH,FR)40分钟响应,远程或上门排查,涉及外省(北京市以外)客户第一时间联系外省对端负责人员协同解决。13.乙方进行链路割接需提前3日已邮件形式告知甲方,主要内容为割接时间、涉及链路信息等。14.乙方须定期(以季度为单位)对其传输设备进行物理巡检并安排设备除尘工作。15.乙方须定期(以季度为单位)对双局向双路由机制进行确认,甲方配测试16.链路故障解决后,乙方须提供详细故障报告,主要内容为故障确切原因,后续整改措施等。17.乙方需提供固定的现场服务人员,须熟悉甲方电信机房内设备及线缆。乙方服务人员进入甲方机房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遵守甲方机房的各项安全规定与规章制度,爱护甲方财物,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办公或开展业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撤换已经确定的服务人员。对乙方提供的资历及能力条件明显不符合要求或不真实的人员,甲方有权提出人员变更的要求,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人员替换要求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符合资格和资质要求的人员代替。因撤换人员所发生的一切差旅费和其他相关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18.乙方工作期间的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19.乙方保证其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存续的公司,具备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的主体资格和相应资质。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的产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及任何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保证甲方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及任何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主张。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类权利主张,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后果,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六、违约责任(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租用线路的相关服务费用。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相关费用的,经乙方催告后仍未支付的,除应付费用外,每逾期一日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费用0.03%的违约金,逾期30日,乙方有权暂停服务;乙方暂停服务后60日内甲方仍未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终止线路服务、单方解除协议并追缴欠费和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年度服务费用。(二)除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外,乙方无法按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时间完成线路开通工作,每逾期一个工作日,乙方应按甲方上个结算周期支付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同时,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三)线路正式开通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善服务质量;如专线电路出现月累计12小时以上的中断(计划中断除外),经检查故障点确属乙方网络范围内,乙方须对甲方服务费进行相应的核减。核减服务费的计算标准为:每天的减免额为基本月租费X12个月/365天(费用精确到小数点后面第2位,小数点后面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方法操作),并在下月租费中减免。同时,若因服务质量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本条第3款的约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四)如甲方因工作业务性质变化,定制协议中的某些专线使用,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双方按照最终使用日期结算费用。计算公式为:基本月租费X12个月/365天(费用精确到小数点后面第2位,小数点后面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方法操作)。乙方逾期完成线路开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委托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六)本合同所约定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经济利益的损失和预期利益的减损,甲方为证实乙方违约行为所支付的调查取证、公证费用,甲方为寻求救济所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咨询费和法院执行费用、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全部损失及费用。(七)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所产生的,依据合同约定归甲方单独所有或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的无形资产,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妥善开展确权、登记等相关工作。对于约定由双方共有的无形资产,其确权登记等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约定由甲方单独所有的无形资产,其确权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未能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有权判定本项目不通过验收,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剩余款项,已支付款项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予以退还。七、保密条款(一)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负有保密义务。(二)任何一方对于在合作过程中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媒介公开或向第三方透露、给予或转让该项保密信息,不得用于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泄密的一方将对另一方因此而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及其人员不得将任何关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技术以及投资、人事等情况以任何方式透露给非乙方人员或同本项目无关的乙方人员;也不得将因履行合同所获得的甲方任何资料出示给非乙方人员或同本项目无关的乙方人员。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以及乙方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四)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适用,并且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不管本协议的期限如何,上述义务应一直有效,直至双方书面同意终止上述义务。八、不可抗力(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在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该方责任。(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合理的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及其对协议履行影响状况的证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经双方协商后可以推迟本协议的履行。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如不能在合理时间解决,视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三)本协议履行期间,由于政府行为(禁止性)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一方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终止后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九、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终止、解释、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任何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法规的管辖。(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诉讼期间,除法院裁定或判决,或双方协商一致中止或终止合同外,本合同仍应继续履行。(三)本条款为独立条款,本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和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十、其他(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五)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双方需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确认变更事项,补充协议在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如若双方未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提出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六)本合同有效期满前三十(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协议的要求,则本合同自动展期至下一周期合同签署前。(七)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包含附件:附件一:业务明细附件二:采购需求(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字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一:业务明细序号线路类型规格(M)月单价(元)备注1互联网/同城专线/长途专线/裸光纤……2345678附件二: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6)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响应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政策说明:(1)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当供应商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参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3)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9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最后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2026-2028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项目编号/包号:THTC-TC25012/第二包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货币:人民币元序号类别规格月单价最高限价(元)月单价(元)备注1同城专线2Mbps6006002同城专线4Mbps9909903同城专线6Mbps1,38013804同城专线8Mbps1,80018005同城专线10Mbps2,01020106同城专线20Mbps3,18031807同城专线30Mbps4,32043208同城专线40Mbps5,190s1909同城专线50Mbps19,7001970010同城专线60Mbps22,0002200011同城专线70Mbps24,3002430012同城专线80Mbps26,6002660013同城专线90Mbps28,9002890014同城专线100Mbps31,2003120015同城专线150Mbps44,0004400016同城专线200Mbps51,6005160017同城专线250Mbps60,0006000018同城专线300Mbps68,5006850019同城专线350Mbps76,9007690020同城专线400Mbps85,4008540021同城专线450Mbps93,9009390022同城专线500Mbps102,30010230023长途专线2Mbps3,500310024长途专线4Mbps5,670502225长途专线6Mbps7,875697526长途专线8Mbps10,1508qqo27长途专线10Mbps11,4451144528长途专线20Mbps18,2001820029长途专线30Mbps31,9953199530长途专线40Mbps38,6103861031长途专线50Mbps43,9204392032长途专线60Mbps49,1404914033长途专线70Mbps54,3605436034长途专线80Mbps59,6255962535长途专线90Mbps64,8456484536长途专线100Mbps70,0657006537长途专线150Mbps99,0009g00038长途专线200Mbps116,14511614539互联网接入10Mbps1.5331S3340互联网接入20Mbps2,485247541互联网接入30Mbps4,690469042互联网接入40Mbps6,250625043互联网接入50Mbps7,660766044互联网接入60Mbps8.906890645互联网接入70Mbps10,1051010546互联网接入80Mbps11,4001140047互联网接入90Mbps12.6401264048互联网接入100Mbps14,3201432049互联网接入150Mbps20,5832058350互联网接入200Mbps27,3922739251互联网接入250Mbps33.9333393352互联网接入300Mbps40,4804048053互联网接入350Mbps47,0254702554互联网接入400Mbps53.533s333055互联网接入450Mbps60,1136011356互联网接入500Mbps66,6586665857互联网接入550Mbps67,9246792458互联网接入600Mbps69,1916914159互联网接入650Mbps74,4981449860互联网接入700Mbps79,8067980661互联网接入750Mbps819968199662互联网接入800Mbps84,1868418663互联网接入850Mbps89,1268912664互联网接入900Mbps94,0669406665互联网接入950Mbps95,4339543366互联网接入IGbps96,8009680067本地裸光纤1-21,092.521092.S翌景-亦庄数据中心68本地裸光纤2-28,40028400翌景-西五环数据中心69本地裸光纤3-40,00046000亦庄数据中心西五环数据中心70DDos防护-5G68,00068000(每个C地址段分别提供5Gbps防护容量,IP地址封顶2个C。攻击面管理服务。可以应用于本地互联网、BGP、以太网线路)71DDos防护-3G59,30059300(每个C地址段分别提供3Gbps防护容量,IP地址封顶2个C。攻击面管理服务。可以应用于本地互联网、BGP、以太网线路)72DDos防护-2G51,70051100(每个C地址段分别提供72DDos防护-2G51,700511002Gbos防护容量,IP地址封顶2个C。攻击面管理服务。可以应用于本地互联网、BGP、以太网线路)73DDos防护-1G42,00042000(每个C地址段分别提供1Ghns防护容量,IP地址封顶2个C。攻击面管理服务。可以应用于本地互联网、BGP、以太网线路)说明:同城专线一北京同城MSTP点到点专线;长途专线一跨省MSTP点到点专线注:1.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王紫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6年01月23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名称:2026-2028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项目编号/包号:THTC-TC25012/第一包采购人: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协商程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商业廉洁告知书为加强采购管理,保障采购参加人权益,从商业活动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实现互惠共赢,现就本项目有关廉洁规范要求告知如下:1、供应商与采购人业务来往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绝不损害国家利益和采购人权益,决不通过不正当的方法、手段、途径为所属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2、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行贿,不得向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形式回扣、佣金、小费及其它财物。3、供应商严禁直接或间接向采购人,或是采购人的业务关联单位馈赠礼物或输送利益,影响公平竞争或交易。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非正常款待(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宴请、联谊活动、旅游、度假以及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等)。5、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提供报销或支付私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装修、食宿、购物、学费、交通费等)。6、供应商发现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有违规违法行为,有义务向采购人的监督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010-87731926;且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事件或人员进行调查。7、采购人如发现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商业廉洁的行为,将及时提醒并予以制止纠正,且有权向其上级单位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包号:THTC-TC25012/第一包2.项目名称:2026-2028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3.项目预算金额:2195.42万元/年4.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2026-2028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第一包)1项根据体彩技术系统实际需求,提供多种规格网络线路(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带宽的同城专线、长途专线、本地互联网以及裸光纤等)的租赁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投标人或投标人集团公司拥有该资质,均视为满足)。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5日至2026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商务大厦B座9223.获取方式:本项目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有意向的供应商携带下列有效文件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报名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被授权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无法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文件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底单、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ywb05@thtc.com.cn,(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恒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商务大厦B座922)。五、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单一来源文件。2.银行账户信息户名: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西城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321680100100050176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联系方式:邓鹤彤010-877317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地23号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商务大厦B座9222联系方式:010-53393815、177103935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倩、王文静、陈洁、徐梓瑶、刘戈电话:010-53393815、17710393539--------------------------------------------------------------------------------------------------------------------------------------回复函天恒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收到贵公司2026年01月15日发出的“2026-2028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项目编号/包号:THTC-TC25012/第一包)的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我单位是本项目的邀请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特此回函。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序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2026-2028年网络线路租用服务信息传输业1(第一包)6.3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__3__个工作日前9.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0.1保证金保证金金额: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户名: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西城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321680100100050176注:1、供应商如采用银行汇款形式递交保证金,须使用供应商单位帐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不能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账户汇款,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提交。2、在采购活动结束后,保证金将按照供应商交款账户原路退还。3、为保证供应商保证金的及时退还,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并将合同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ywb05@thtc.com.cn。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告知并发送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保证金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10.7.5保证金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11.1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__90__日历天。条款号条目内容12.1响应文件的份数响应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供应商递交的电子版文件应为响应文件可编辑word文档和响应文件正本PDF扫描版,包含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存储载体为光盘或U盘。22.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___。23.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2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见第一章《采购邀请》中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24.1代理费本项目是否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收取收取,具体要求:收费对象: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本项目采取固定收费金额,每包固定收取成交服务费2万元人民币。服务费收取按包计算。缴纳时间: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3.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3.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3.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2.1中小企业定义:3.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不适用。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3.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如涉及,供应商优先提供此类产品。3.4正版软件3.4.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3.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3.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3.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3.6采购需求标准3.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参与协商的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有关的费用,无论协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构成5.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协商程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6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时间不足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7.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所邀请的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7.2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2对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8.3第三章《协商程序》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8.4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及要求,提供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以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响应的其他技术文件等。8.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9报价9.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9.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9.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9.2.2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9.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保证金。10.2交纳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0.4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0.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6.1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0.6.2终止采购项目已经收取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10.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保证金:10.7.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0.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0.7.3除因不可抗力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0.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0.7.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1响应有效期11.1响应文件应在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2.1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每本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12.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响应文件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签署响应文件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应将上述文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应当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2.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12.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2.5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处亲笔写上本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或印鉴”是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处加盖个人名章或手签章或印鉴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等。以联合体参加的,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格式中要求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盖章处应按加盖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密封提交。13.2所有信封或纸箱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地址。2)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和“在(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填入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3)在信封或纸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也可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3.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1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和地点,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5.3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要求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五协商16谈判仪式1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仪式。谈判仪式邀请供应商代表、采购人和专家等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谈判仪式的代表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6.2谈判仪式开始时,采购代理机构宣读致辞,由供应商代表或监察人员或公证人员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供应商退场等候。17单一来源采购人员1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18协商程序18.1见第三章《协商程序》。六确定成交供应商19确定成交供应商19.1采购人在收到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编写的协商情况记录后,确定成交供应商。20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终止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1.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2.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2.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2.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询问与质疑23.1询问2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3.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2质疑23.2.1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3.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2.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代理费24.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协商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记录。1.2《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协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允许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允许1-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不允许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允许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允许2-1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允许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采购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允许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不适用)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允许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允许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体响应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提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项规定。3、本表序号3-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允许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本项目不适用)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本表1-2项不允许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允许4保证金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不允许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授权委托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允许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允许3响应报价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对应各项月单价最高限价;允许4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允许5签署、盖章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允许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允许7★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允许8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允许9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不允许2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供应商在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3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3商定合理价格3.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4报告违法行为4.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第四章采购需求一、货物、指标要求产品清单以下表中所列为全部可选线路规格,采购人根据体彩技术系统实际需要,可能采购其中部分或全部规格线路服务。请按表中所列线路类型和规格进行报价。说明:同城专线—北京同城MSTP点到点专线;长途专线—跨省MSTP点到点专线序号类别规格月单价最高限价(元)备注1同城专线2Mbps1,4002同城专线4Mbps2,3333同城专线6Mbps3,2204同城专线8Mbps4,2005同城专线10Mbps4,7386同城专线20Mbps7,4317同城专线30Mbps10,0808同城专线40Mbps10,4339同城专线50Mbps10,83510同城专线60Mbps11,00011同城专线70Mbps12,15012同城专线80Mbps13,30013同城专线90Mbps14,45014同城专线100Mbps15,60015同城专线150Mbps21,42116同城专线200Mbps25,80017同城专线250Mbps30,00018同城专线300Mbps34,25019同城专线350Mbps38,45020同城专线400Mbps42,70021同城专线450Mbps46,95022同城专线500Mbps51,15023长途专线2Mbps3,50024长途专线4Mbps6,80025长途专线6Mbps9,80026长途专线8Mbps12,00027长途专线10Mbps16,35028长途专线20Mbps26,00029长途专线30Mbps28,00030长途专线40Mbps34,32031长途专线50Mbps39,04032长途专线60Mbps43,68033长途专线70Mbps48,32034长途专线80Mbps59,62535长途专线90Mbps64,84536长途专线100Mbps70,06537长途专线150Mbps85,66938长途专线200Mbps103,24039互联网接入10Mbps1,16640互联网接入20Mbps2,30041互联网接入30Mbps3,50042互联网接入40Mbps4,66743互联网接入50Mbps5,80044互联网接入60Mbps7,21045互联网接入70Mbps8,36646互联网接入80Mbps9,52047互联网接入90Mbps10,67748互联网接入100Mbps11,00049互联网接入150Mbps15,83350互联网接入200Mbps23,00051互联网接入250Mbps26,41652互联网接入300Mbps35,00053互联网接入350Mbps38,00054互联网接入400Mbps39,66655互联网接入450Mbps43,45856互联网接入500Mbps47,25057互联网接入550Mbps52,00058互联网接入600Mbps55,33359互联网接入650Mbps59,86860互联网接入700Mbps62,66661互联网接入750Mbps64,50062互联网接入800Mbps66,58363互联网接入850Mbps68,68664互联网接入900Mbps70,41665互联网接入950Mbps72,24266互联网接入1Gbps74,91667裸光纤1-3,500翌景-鹏龙68裸光纤2-4,500西五环数据中心-西五环BOCC东楼69裸光纤3-10,834翌景-亦庄数据中心70裸光纤4-32,250亦庄数据中心-西五环数据中心71DDos防护-5G39,000(每个C地址段分别提供5Gbps防护容量,IP地址封顶2个C。攻击面管理服务。可以应用于本地互联网、BGP、以太网线路)72DDos防护-3G35,000(每个C地址段分别提供3Gbps防护容量,IP地址封顶2个C。攻击面管理服务。可以应用于本地互联网、BGP、以太网72DDos防护-3G35,000线路)73DDos防护-2G25,000(每个C地址段分别提供2Gbps防护容量,IP地址封顶2个C。攻击面管理服务。可以应用于本地互联网、BGP、以太网线路)74DDos防护-1G20,000(每个C地址段分别提供1Gbps防护容量,IP地址封顶2个C。攻击面管理服务。可以应用于本地互联网、BGP、以太网线路)1、点到点专线指标项指标要求1线路质量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提供专线的线路路质路质量标准不低于如下标准:1.比特误码率≤1×10-7;2.吞吐量100%;3.丢包率≤1×10-4;4.网络可用性≥99.9%2、互联网线路指标项指标要求1线路质量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提供专线的线路路质路质量标准不低于如下标准:1.比特误码率≤1×10-7;2.吞吐量100%;3.丢包率≤0.5%;4.网络可用性≥99.9%3、裸光纤指标项指标要求1线路质量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提供专线的线路路质质量标准不低于如下标准:1.比特误码率≤1×10-7;2.吞吐量100%;1线路质量3.丢包率≤1×10-4;4.网络可用性≥99.99%二、服务要求序号内容服务要求标准1服务质量供应商提供的线路服务标准及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服务规范》的相关规定。2故障处理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发生线路故障后15分钟内响应,最长恢复时间不超过2小时。故障恢复后,在72小时内提供故障报告。3告知义务供应商因线路检修、扩容或其它原因需要维护线路时,须至少提前72小时以邮件及割接函方式告知,并确保甲方业务不能中断。4线路调整合同有效期内,用户可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提出调整线路需求,履约期限内,如线路调整,用户和供应商应依据原合同约定的线路类型及价格进行调整。5其他要求1、供应商必须提供自营线路,不允许租用第三方线路提供服务。供应商应承诺免收线路开通及调整所需的初装费及其他一次性费用。线路租用报价必须包含线路运行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材料费(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和线缆)、施工费等)。除线路租费之外,供应商不应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2、支付方式为按季度实际发生后付费,已产生费用按新价格执行。3、供应商知晓并同意,采购人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因财政预算批复异常或财政拨款未到位,采购人有权在成交公告发布或合同签署后重新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供应商承诺,接到采购人重新谈判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积极响应并与采购人开展价格谈判工作。供应商应针对本项出具承诺函。6项目服务人员投标人应指定一名项目服务人员,在项目服务全过程中,全部项目服务事宜全部由负责人统筹协调处理,能开展技术和商务协调工作,响应用户的各种需求,跟踪、协调和组织故障处理并向用户反馈处理进展。依据负责人能力情况进行评价。7质量保障投标人应针对线路有完善的冗余和保护机制,以确保线路的高可靠性。投标人应对传输光缆的质量保障、传输设备冗余架构、备品备7质量保障件保障、网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网络线路租用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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