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统方系统中标结果公示(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6)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C2025-0724
二、项目名称: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防统方系统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横渡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91320191567231504U
南京市江北新区新锦湖路3-1号中丹生态生命科学产业园一期A座912-1室
95.83(均分制)
1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防统方系统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服务时间: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开发、安装调试完成。硬件为5年原厂质保,软件系统免费升级与维护期为3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志生(评委组长)、王珀(采购人代表)、庄海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88号
联系人:杨丰忆
联系电话:679728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7楼
联系人:谷工
联系电话:0512-69820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工
电话:0512-6982092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1(南京横渡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500-JZCG-C2025-0724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防统方系统)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防统方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南京横渡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6人,营业收入为1866.59万元,资产总额为2197.90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南京横渡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公章)日期:2026年1月30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对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或明确,如供应商未进行勾选或明确的,自行承担《中小企业声明函》可能不被认可的不利后果。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采购文件中具体规定为准。4.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才可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C2025-0724采购单位: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项目名称: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防统方系统项目类别:服务类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01月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5第二章磋商须知8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14第四章采购内容27第五章合同及主要条款33第六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38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C2025-07242项目名称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防统方系统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7楼联系人: 谷工、严工联系电话:0512-698209214采购单位名称: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88号联系人:杨丰忆联系电话:189151910855响应文件组成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7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六十天(日历日)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9响应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10开启时间开启地点2026年01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11评审时间评审地点2026年01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8楼12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13报价本位币人民币 14履约保证金无15成交通知书确定出成交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请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第一章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防统方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C2025-07242、项目名称: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防统方系统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5、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6、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开发、安装调试完成。硬件为5年原厂质保,软件系统免费升级与维护期为3年。7、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1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2-65737699。(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391408****;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4、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开启1、时间:2026年01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江苏省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若贵公司经评审最终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合格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八、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88号联系人:杨丰忆联系方式:189151910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7楼联系方式:0512-698209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谷工、严工电话:0512-69820921第二章磋商须知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封面2、开标一览表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3.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3.2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三章);3.4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3.5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3.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5.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3.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单位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3.6其它有关资格证明的文件;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4.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三章);4.2磋商报价分析表(格式见第三章);4.3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4.4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格式见第三章);4.5实质性响应内容(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实质性响应内容制作);4.6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制作)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注:(1)以上3.1-3.6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4.1-4.6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如未按照系统中模块上传的,相关不利后果(如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9、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二、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11、异常低价响应审查11.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1)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响应报价(2)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3)磋商小组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11.2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磋商小组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1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成员在打分过程中不应当出现打分畸高畸低的情形,若出现磋商小组成员在主观分打分上和磋商小组总的平均分相比有明显畸高或畸低情形(偏离度达到±30%)的,需要现场由该磋商小组成员对本人的打分做出情况说明。1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4、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三、质疑处理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请将合法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委托书(如有)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金工联系电话:0512-69826795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7楼717室四、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注: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五、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磋商供应商需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2、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磋商说明:(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在机器码检查中,出现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机器码一致情形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不能成交;(4)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不能成交。4、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六、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4、绿色采购(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2)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规定,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或服务。(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七、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2、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携带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响应无效等相应不利后果。4、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进行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录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八、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总报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总价(元)投标报价(大写金额)日期:年月日附件2.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公司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致: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我方收到贵中心(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磋商活动,并向贵中心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2、如果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已详细审查并同意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若有)中的规定。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5、我方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6、我方承诺若在机器码检查中被查出存在与其他响应供应商机器码一致情形的,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参与后续本项目因故废标后重新开展的相关采购活动。7、我方承诺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方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9、与本磋商响应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磋商报价分析表磋商报价分析表序号费用项目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6合计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服务期限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应综合考量在承包期内综合服务的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各类人员的工资、加班费、服装、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胸卡、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磋商报价分析表包含响应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偏离表偏离表(技术、商务)序号项目采购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应在本表中对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响应内容,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附件7.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注: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制度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制度提示:1、供应商应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编写公司成交后拟采取的管理技术方案。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相关业绩一览表相关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合同金额备注12345注: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防统方系统)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防统方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成交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附件12.关于响应报价合理性的澄清说明关于响应报价合理性的澄清说明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公司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进行响应,对于本公司的响应报价合理性作出说明如下:供应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自拟答复并根据磋商小组关于澄清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备注: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要求,在评审过程中当出现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或者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或者磋商小组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时,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出具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例如进货合同及发票、往期类似项目合同报价清单、库存清单、仓库照片等,最终以磋商小组具体要求为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内容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委托,就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防统方系统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C2025-0724二、项目名称: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防统方系统三、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四、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五、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开发、安装调试完成。硬件为5年原厂质保,软件系统免费升级与维护期为3年。六、采购内容:(一)项目描述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国卫纠发〔2014〕1号)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严禁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医院需要部署控制统方的系统。(二)产品说明序号功能模块详细技术参数1系统基本要求管理、审计用户权限分开,相应权限的用户只能查看、管理相应的系统功能,责任明确。产品为专业防统方系统。▲支持多院区、一院两区等情况分布部署及监控。系统应具备对应用程序、数据库访问者、访问者IP地址等的统计功能。并能提供按月统计每天的数据接口流量,统计出每月最大流量和最小流量的日期、终端、应用程序等,且形成趋势图。支持多种部署方式(串接/并接)都能够阻止客户端进行疑似的统方行为。系统支持采用旁路部署方式,不需要更改现有网络结构、服务器相关配置,系统运行不得影响现有网络和业务的正常运行。系统应能独立完成审计数据采集,不依赖于数据库自身审计日志系统,不得在现有服务器上安装可能带来风险的程序。系统确保最小报警监控时间间隔为5秒,保证统方事件的及时告警。系统的时间可以和关键服务器中的数据库的时间进行同步,确保记录时间的一致性。支持加密方式的数据库连接信息分析。支持对Oracle、MS-SQL、DB2、MYSQL、CACHE DB、POSTGRESQL和Sybase 等数据库提供自动化评估、审计和保护功能,可审计的数据库或集群数量不少于6个,并且支持单家医疗机构多种类型数据库并存的信息系统。具备用户行为记录功能,记录用户所有的操作(业务访问、系统维护、策略配置等)。系统从业务流程角度入手,结合核心数据特征,形成高度集成的“事前+事中+事后”数据防护手段。系统配置文件支持导入、导出。系统支持在线升级功能,通过厂家发布的升级包可在线对系统进行软件升级和规则库升级。系统为软硬一体机,支持千兆以上网络环境及大概至少500个客户端同时并发的监控,应达到每秒50000个以上的事务处理能力。采用B/S架构(兼容不同种类浏览器),提供中文WEB管理界面以便于管理。并应可以根据不同的安全级别采用不同的实时告警响应方式,包括记录、消息、鸣音、邮件等,并能支持短信平台。审计数据能永久保存,并支持外接存储设备进行备份。数据进行加密保管,只能通过专门工具进行恢复和查询浏览。支持数据自动备份、手动备份且可修改备份策略。2防统方模块能够出具针对纪委、监察、行风监督处相关人员使用的防统方审计报告(支持每天或多天生成统方审计报告,报告需简单明了,且具有主动将所有的计算机语言翻译成通俗易懂的自然语言的系统机制,支持将整条SQL语句翻译成中文,帮助医院建立基于内部网络的党风廉政、廉洁警示、院内敏感职权使用的防控专网,助力清廉医院建设。系统内置防统方知识库,具有自我学习功能。系统支持虚拟化、虚拟云等网络环境的数据审计功能,准确定位统方行为。▲系统可针对耗材、高值耗材、SPD、检验试剂、合理用药、互联网医院等医院新的信息化系统进行审计。能够获取客户端访问数据库的应用程序。根据客户端应用程序名单,实时阻止非法客户端程序或伪装正常客户端程序对关键服务器的访问。可疑对象定位功能,可以精确定位可疑对象的物理位置(记录操作人员工号、操作类型、IP地址、客户端工具以及存放路径、操作系统用户名、主机名、MAC地址、SQL语句和操作的时间等关键信息)。可以对某统方行为的所有操作以及操作结果关联起来,以报表的形式呈现给使用部门,便于使用部门分析和追溯统方事件。★支持对接医院现有医德医风考评系统,接口成本由响应单位承担。发现统方操作后,可以对应相应药品厂家,对该厂商、药代表进行重点监控。阻止可疑会话功能,甄别数据访问,阻止非正常数据会话。能根据预定规则阻止SQL语句的“数据库墙”功能,如根据系统设置的客户端IP/MAC黑名单,以及数据内容中的敏感信息,实时阻止黑名单中的客户端对关键服务器的访问。统方白名单权限的设置,可对授权统方行为的操作人员工号、操作类型、IP地址、客户端工具、操作系统用户名、主机名、MAC地址、SQL语句和操作的时间范围等条件进行设置,只有通过了授权和验证才可以获得统方权限。3数据库审计主动/被动方式监控关键服务器的开放端口,提供扫描现有应用系统的漏洞。能够对数据库操作的结果进行解析,审计内容包含数据库操作结果,并能实现回放功能。支持医院各生产系统中财务数据、病人资料、药品信息、医院资产等核心数据的审计监控。▲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自定义规则,并能根据设定的条件产生审计报告。能对审计结果进行多条件组合查询,比如按下列条件查询:IP地址、MAC地址、表名、字段名、操作方式(可单独或者多选某种数据库操作)、计算机名、数据库名、程序名(可单独或者多选某个应用程序)等。并就能支持按关键词进行模糊查询。查询结果应支持多种格式(excel、pdf、txt等)导出。支持指定非关注策略,系统将非关注的内容进行过滤,不进行记录,降低存储空间和无用信息的堆砌。策略因子包括:数据库操作来源IP地址、数据库登录用户名称、数据库操作源程序名称、数据库操作源终端名称、数据库操作源终端用户名称、SQL操作语句(DDL、DML、DCL)、数据库表组(表、列)等。支持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多层结构,提供全方位的三层(应用层、中间层、数据库层)的访问审计,三层关联支持自动关联,提升关联准确度和审计人员追踪索源难度,同时需要支持手动关联,可以直接追踪到前端业务的操作人员IP地址、MAC地址和用户。提供数据库登录用户名称异常探测、数据库操作源终端异常探测、数据库操作源程序名称异常探测、数据库操作源终端用户名称异常探测,可设定异常黑白名单,对客户端地址、客户端程序、数据库账号、客户端用户名以及执行结果等异常的行为进行异常告警,支持自主学习能力。系统能支持多个网段客户端对数据库操作行为的会话审计,能够对各种访问数据的途径进行监控和设计,可以跟踪审计某时间、某IP、某计算机名、某用户对数据库服务器进行了该类操作,具有可疑对象定位功能,可以精确定位可疑对象的物理位置。产品从审计主体、审计客体、日志格式、规则分析能力、报表、告警、存储等模块完全按照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测评要求设计研制。系统应能支持对数据库SQL操作语句的详细审计,可以分析出每条语句的操作方式、表名、存储过程名、详细操作内容,执行时长、操作成功/失败,受影响行数,关联表与关联表数等字段信息,可审计并还原SQL操作语句。可根据SQL执行的时间长短设定规则,如命令执行时长超过30秒进行告警;可根据返回记录数多少设定规则,如SQL操作返回的记录数或受影响的行数大于等于10000行时进行告警。支持超长操作语句审计,针对传统型数据库,支持 3万字节的审计而不截断,针对 Cache数据库,支持60万字节长度不截断。支持对双向数据包的解析、识别及还原,不仅对数据库操作请求进行实时监控,而且还可对数据库系统返回结果进行完整的还原,根据统方行为的特征实时告警。4抗菌药物试剂及耗材分析模块▲支持对指定时间内全院抗菌药物、试剂及耗材的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金额,使用量和使用金额分别排名前N位的品种进行分析,自动生成报表)。支持针对医院使用的抗菌药物、试剂和耗材进行全方位跟踪,提供条件筛选模糊查询和精确查询,系统能实时对抗菌药物、试剂和耗材的统计进行告警。5扫描数据库对于医院不断新增业务系统,防统方系统提供自主扫描业务系统数据库,在组网环境中扫描数据库,从而判断业务系统是否被防统方系统全面监控。 6精准筛查原防统方系统通过统方四要素(药品、数量、医生、时间),进行数据分析,达到疑似统方报警。精准筛查,通过不断累积条件如:时间、单查一个病人处方等达到更精准统方报警。7线上报备对于正常合法统方行为,可以在现有防统方系统中做正常统方申请报备处理,在系统呈现统方报表时,给出此操作已完成相应报备手续,属于正常统方范畴。8移动端展示▲可以通过移动端收发报警并展示(非短信模式),报表查询,设备状态查看,可以在移动端上进行报备审批等。9告警模块可根据用户自定义规则实时发出手机短信通知和邮件提醒等多种方式的告警信息,并支持配备相应的告警信息发送设备。注:参数中标“★”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三)商务要求1、交付时间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开发、安装调试完成。2、交付地点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服务要求(1)项目组成员需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服务支持,并保证相关联系电话有专人值守。项目组成员接到甲方的服务需求后30分钟内响应;响应后,简单问题30分钟内解决,一般问题2小时内解决,较复杂的问题24小时内解决,疑难复杂问题48小时内解决,特别疑难复杂问题5天内解决;如需项目组成员至采购人现场提供技术服务的,相关人员应在收到通知后的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办公场所。(2)响应单位提供项目经理1名,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少于1人,具备计算机类专业技能、具备与采购人工作人员顺利沟通能力及处理和解决突发事件能力、具备大型项目管理经验、具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计划和方案的能力;需具备计算机类专业技能、具备系统设计与系统集成相关建设经验、具备处理应急事件经验、参与过信创项目改造项目。4、售后服务要求(1)售后服务质保年限:硬件为5年原厂质保,软件系统免费升级与维护期为3年,实施上线、维护工作必须由原厂厂家完成。时间自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所涉及的软件功能、性能、安全性、兼容性等内容维护和系统升级、补丁更新的全部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免费维护期结束后,乙方应保证以优惠价格进行系统技术支持和维护,对所提供的配套设备及系统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负责终身维护维修。(2)售后服务团队:乙方需建立售后服务机构以及提供专业化的售后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五人。在项目质保期内提供快速、及时的故障排除、技术咨询等服务。(3)售后服务方式: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支持服务、现场支持服务、远程支持服务方式满足甲方服务需求。(4)售后服务时间:售后服务时间不低于如下要求:电话支持服务:乙方需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随时接受客户对系统操作的技术咨询和技术交流,及时解答客户遇到的问题,并定期电话回访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乙方在接到故障报修服务要求时,2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24小时内排除故障。远程支持服务:提供多样化线上服务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微信;采用远程技术方法在2小时内给予排除,若远程方法无法排除,应派遣技术人员提供上门支持服务。现场支持服务: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问题处理。如果本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后,缺陷多次反复出现,乙方必须提出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免费更换该产品,直到最后纠正缺陷,乙方提供的质保期从纠正之日起重新计算。(四)履约验收1.采购人将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规〔2024〕7号)相关要求,组织项目履约验收基本工作。2.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是履约验收工作的重要依据。在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履行验收条件达到时,成交供应商可以主动联系采购人启动履约验收工作。3.采购人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4.采购人将按照验收标准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和标准至少包括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服务过程文档资料、数据准确性等内容。5.验收时间:系统安装调试完成,试运行1个月结束无质量问题,30天内组织验收。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书面特别约定。七、综合说明1.响应单位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此次响应报价应综合考量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各类人员的工资、加班费、服装、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胸卡、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调整,其中人工费用相应浮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成交单位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相关约定,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4.响应单位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响应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第五章合同及主要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防统方系统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C2025-0724甲方: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地址: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等工作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合同价款是指根据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甲方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和接受服务的单位。乙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服务的单位。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失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二、合同项目及期限2.1乙方负责的服务工作。2.2服务期限:2.3服务地点:根据甲方指定地点。三、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合同总价款包括在承包期内综合服务的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各类人员的工资、加班费、服装、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胸卡、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四、付款方式1.付款步骤:(1)合同签订完成且系统上线试运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a、b)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甲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b、c)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余款10%待验收合格后1年后且乙方完成一年免费质保期服务后付清。乙方在每期申请付款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应凭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具体凭据包括:a、《初验报告》;b、符合甲方财务要求开具的合法正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c、《项目验收报告》;(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人如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的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额外的收益,归甲方所有。3.账户信息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五、甲、乙双方的责任1.甲方责任:1.1依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合同款项;1.2依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1.3协助乙方进行项目的相关协调工作及约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以利于开展项目。2.乙方责任:乙方负责完成本次采购要求的全部服务工作,乙方应按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实施,并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对提交的项目质量负责。六、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总价款的5%。2.乙方的违约责任:2.1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3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2.4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苏州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2.5乙方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七、不可抗力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八、争端的解决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3.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4.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九、违约终止合同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响应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采购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甲方根据以上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如果甲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十一、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二、合同转让和分包:本项目不得转让和分包。十三、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根据评审过程中或者商务谈判时商定的条款和条件在订立合同时标明)。十四、合同生效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采购文件、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成交单位在采购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6.合同修改:除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约日期:签约日期:合同签订地:第六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一、评审办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4.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磋商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供应商,如果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则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5.如供应商存在“苏财购〔2017〕11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关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执行。6.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审基准价,成交金额则以实际响应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二、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20分)第一步: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或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视频演示(10分)视频演示:需对以上功能参数中5项标▲号内容进行演示。每项需要演示的内容应逐条演示,展示全面,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每项得2分;演示内容基本完整,条理较为清晰的得1分;每项演示内容完全脱离采购需求或未作完整演示的不得分。不演示或功能并不满足不得分,最多10分。(注:1.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在“苏采云”系统演示文件入口按系统要求上传演示文件。2.单个视频附件压缩包大小不得超过50M,整体附件压缩包不得超过300M,视频文件格式建议采用MP4、MKV、MOV、AVI格式。3.演示内容确保真实且作为项目履约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因供应商上传文件本身损坏等自身原因导致演示资料无法正常读取的视为无效演示,本项不得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4服务方案(48分)4.1.总体设计方案(8分)响应单位对本项目的理解,提供项目总体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对需求的理解;(2)总体设计全面性、整体技术和架构的先进性、开放性;(3)整体方案的可行性;(4)针对系统后期可扩展性;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完整、内容详细、计划清晰明确、并且能结合用户需求提供全面方案的得2分;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计划基本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4.2.组织实施方案(9分)响应单位对本项目的理解,提供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实施标准规范;(2)项目质量管理方案;(3)工作计划进度方案;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完整、内容详细、计划清晰明确、并且能结合用户需求提供全面方案的得3分;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计划基本可行的得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4.3. 项目需求分析(6分)响应单位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包括但不限于:(1)对应用单位实际情况的分析;(2)提供的需求分析方案(含建设原则、依据);(3)对所提供服务的详细分析、设计;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完整、内容详细、计划清晰明确、并且能结合用户需求提供全面方案的得2分;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计划基本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4.4.培训计划(9分)响应单位对本项目的理解,提供项目培训计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培训目标和培训内容;(2)培训方式和培训计划安排;(3)培训资料; 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完整、内容详细、计划清晰明确、并且能结合用户需求提供全面方案的得3分;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计划基本可行的得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4.5.售后服务能力(6分)响应单位对本项目的理解,提供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方案;(2)应急响应方案;(3)保障措施;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完整、内容详细、计划清晰明确、并且能结合用户需求提供全面方案的得2分;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计划基本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4.6.信息安全方案(6分)响应单位对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行业规范,制定完整的安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管理方案、安全技术方案;(2)数据安全方案;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完整、内容详细、计划清晰明确、并且能结合用户需求提供全面方案的得3分;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计划基本可行的得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4.7.风险控制方案(4分)响应单位根据项目整体情况提供风险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风险控制措施、安全保密措施;(2)系统紧急情况处理方案;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完整、内容详细、计划清晰明确、并且能结合用户需求提供全面方案的得2分;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计划基本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5服务人员能力(7分)5.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每提供一份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5.2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经理)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软件设计师证书,每提供一份证书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以上项目团队人员证书可以一人持有多份证书。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6响应单位综合实力(9分)6.1响应单位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1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6.2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7类似业绩(6分)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响应单位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备注:1.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供应商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2.响应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时,评委有权请供应商澄清说明,澄清说明事项涉及评分时,评委有权酌情扣分。3.供应商必须保证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为无效响应,已成交的将取消成交资格,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相关处理办。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统方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