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施工中标结果公示(怀化市洪江区桂花园乡人民政府2026)
楠木田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1-30
怀化市洪江区桂花园乡人民政府 的 楠木田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6年1月29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怀洪财采计2026200001
采购代理编号:JKY20260105
采购项目预算:1526036.79元
开标时间:2026年1月29日
二、项目名称:
楠木田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三、供应商投标情况
序号
供应商信息
资格审查结果
符合性审查结果
最终报价(元)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1
湖南伍壹建设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1512000.00
85.85
第一名
2
湖南天际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1518800.00
82.45
第二名
3
湖南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1496800.00
73.00
第三名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伍壹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南环路600号
成交金额:1512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辉(组长)、罗琼、杨昆(业主评委)。
六、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楠木田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施工范围:楠木田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施工,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白鹭洲地面平整25000㎡,河滩地环境整治1200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采购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项目经理:段薇执业证书信息:湘243181965089
七、代理服务费
收取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成交金额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取金额:13580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怀化市洪江区桂花园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774756540
地 址:怀化市洪江区洪江区南岳路7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尽开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8152730988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世纪花园主楼C座24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8152730988
附件:最后报价、中小企业声明函、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下载:
附件.zip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楠木田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采购人:怀化市洪江区桂花园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编号:怀洪财采计2026200001委托代理编号:JKY20260105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尽开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磋商须知8第三章磋商办法23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8第五章采购需求31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32第1章磋商邀请怀化市洪江区桂花园乡人民政府的楠木田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楠木田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怀洪财采计20262000013、委托代理编号:JKY202601054、采购项目预算:1526036.79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最高限价节能产品进口产品01楠木田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楠木田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11526036.79元 1526036.79元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四、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无在建承诺书。(3)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可承诺(格式自拟)中标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要求配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自2026年1月19日起至2026年1月23日,每日09时至12时、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尽开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世纪花园主楼C座2419)。3、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两份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⑤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如有)。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1.1.2、投标地点:怀化市洪江区桂花园乡人民政府会议室。3、开标时间:2026年1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怀化市洪江区桂花园乡人民政府会议室。七、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黄先生2、电话:18152730988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怀化市洪江区桂花园乡人民政府(2)地址:怀化市洪江区洪江区南岳路78号(3)联系人:杨先生(4)电话:1877475654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尽开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怀化市鹤城区世纪花园主楼C座2419(3)联系人:黄先生(4)电话:18152730988(5)电子邮箱:/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2.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楠木田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 称:怀化市洪江区桂花园乡人民政府 地 址:怀化市洪江区洪江区南岳路78号联系人:杨先生电 话:18774756540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尽开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怀化市鹤城区世纪花园主楼C座2419联系人: 黄先生电 话:18152730988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无在建承诺书。(3)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可承诺(格式自拟)中标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 号)要求配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不组织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其他。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无第二章10.3款最高允许偏离项数/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1526036.79元 第二章第18.1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不要求提供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并提供响应文件盖章扫描件(PDF格式)电子档U盘一份,并确认能正常读取 。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请编制目录和页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包或品目名: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1.2款磋商因素和标准见附表4磋商因素和标准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合同约定收取。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信用信息查询方式及使用规则:根据《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开标会议开标时单独提交下列内容:1.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2.供应商代表是授权委托人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磋商方法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5)施工组织设计(6)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9)最后报价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胶装成册,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澄清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2.提出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0.签订合同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第2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磋商办法一、磋商方法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磋商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磋商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磋商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磋商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报价分值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预算价为无效响应。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第二章第30.2款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前附表规定调整。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三.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认中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最后报价确定遵守第二章第30条的规定。四、附评审表格附表1:资格性检查表附表2:符合性检查表附表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附表4:磋商因素和标准附表1:资格性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 供应商名称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签署、盖章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5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无在建承诺书。(3)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可承诺(格式自拟)中标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 号)要求配备。6“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有效期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截图7中小企业声明函8结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名:时间: 年 月 日注:1、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会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1.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的;串通报价的;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2响应文件没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公章的;1.3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或者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有瑕疵的;供应商不能提供合法的、真实的材料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的;1.4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不能满足法律法规资格性规定的。2、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合格的供应商≥3家时进入符合性检查阶段。附表2:符合性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供应商名称1响应文件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对采购文件条款的响应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3附加条件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4结论磋商小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注: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会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或关键内容不全的;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其它未能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条件和要求的;6、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合格的供应商≥3家时进入磋商报价阶段。附表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序号内容供应商123456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需要澄清的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3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4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5结论磋商小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注:1、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附表4磋商因素和标准类别计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报价部分15分投标价格15分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资格要求、实质性条款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技术部分65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5分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是否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是否先进、可靠;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是否透彻,解决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施工平面布置是否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是否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进行综合评审,满足要求且合理的计15分,以上内容有缺漏项、不合理、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对质量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是否全面、有效进行综合评审,满足要求且合理的计10分,以上内容有缺漏项、不合理、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对安全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是否全面、有效进行综合评审,满足要求且合理的计10分,以上内容有缺漏项、不合理、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施10分对环境管理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是否全面、有效进行综合评审,满足要求且合理的计10分,以上内容有缺漏项、不合理、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10分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是否全面,线路是否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是否合理、可行;措施是否有力、合理、可行进行综合评审,满足要求且合理的计10分,以上内容有缺漏项、不合理、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资源配备计划10分从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是否呼应,是否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是否合理、准确进行综合评审,满足要求且合理的计10分,以上内容有缺漏项、不合理、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商务部分20分类似业绩20分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每个业绩计10分,本项最多计2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否则不计分)注:不合理指内容逻辑混乱、存在科学原理错误、不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存在逻辑漏洞、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以及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情形。4.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1.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是否分包:。(5)项目负责人:。(6)联系电话:。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2)地点:(3)方式:(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4.合同验收(1)验收主体:。(2)验收方式:。(3)验收标准:。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按《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HNJS-2014)的通知》(湘建价〔2014〕114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二部分执行。详见湖南住房和建设网(www:hunanjs.gov.cn)。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按采购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对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的原则性约定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第5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楠木田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二、采购预算:1526036.79元三、基本情况:1、本工程为楠木田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2、工程主要内容为楠木田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施工,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白鹭洲地面平整25000㎡,河滩地环境整治1200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建设单位:怀化市洪江区桂花园乡人民政府;4、实施地点:怀化市洪江区。四、工程承包范围:楠木田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五、项目清单及说明:详见附后工程量清单。六、工期及质量要求:工期要求:采购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七、项目实施要求:7.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检测、试验及保险。7.1.1成交供应商负责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7.1.2成交供应商负责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7.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所有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7.2.施工要求7.2.1成交供应商应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按要求施工;成交供应商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任意更改。7.2.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八、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九、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5.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磋商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6: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五、施工组织设计附件7:主要人员简历表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8:报价一览表附件8-1:分项报价明细表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文档(U盘),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同意并认可磋商文件中合同。七、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现场开标时单独提供一份。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现场开标时单独提供一份。二、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三、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1、营业执照副本;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后);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4、“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有效期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截图。注: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件6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五、施工组织设计说明:工程类项目供应商应提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7: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2.1款或第三章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8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 工程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工期项目负责人备 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8-1分项报价明细表已报价工程量清单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报价一览表(最后报价)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 工程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工期项目负责人备 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最后报价相关资料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需单独准备,磋商现场进行最后报价。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怀化市洪江区桂花园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楠木田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楠木田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南伍壹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3人,营业收入为5605.721350万元,资产总额为5125.76259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9本企业对上述有明西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单湖南壹建设有限公司位湖南壹建设有限公司公意日期:20251日2011九、最后报价报价一览表(最后报价)项目名称楠木田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政府采购编号怀洪财采计2026200001采购代理编号JKY20260105工程总报价大写:壹作任拾万贰任元人民币整小写:15120000元人民币整工期采购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项目负责人姓名:段薇级别:二级注册证号:湘243181965089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湘建安B(2019)0017036身份证号:******************备注1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湖南伍壹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伐理人签字:日期:2026年1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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