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查外送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2026)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6-00132
预算金额:2000000.0000
采购品目: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陈颖欣
项目负责人:邵颖琦

一、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5771001

二、项目名称: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深圳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北山工业区11栋1、3、4、5楼
结算折扣率:4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

服务类(深圳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项目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采购金额达到采购包预算时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茂华(采购人代表)、谭菊香、游建锋、李和香、黄雨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向中标人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部分费率:0.8%;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部分费率:0.45%。中标金额1000-5000部分费率:0.25%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
2.3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深圳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
通过
通过
45.80
29.00
4.65
10.00
89.45
1
1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5.60
29.00
4.70
9.88
89.18
2
2

广州达安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3.30
29.00
4.64
10.00
86.94
3

广州菲韬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特定资格要求,特定资格要求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愉东路8号
联系方式:020-34858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方式:020-83543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工
电话:020-83543065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2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深圳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pdf

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二次)招标文件(2026010902).docx

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二次)招标文件(2026010902).pdf

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5771001项目名称: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二次)包号:1投标人名称:深圳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价款形式:结算折扣率(%),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结算折扣率(%)总价1-11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项目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采购金额达到采购包预算时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标准2,000,0001(项)412,000,000.00投标人盖章:日期:2026年01月29日1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6-00132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5771001项目名称: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二次)采购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二次)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6-00132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577100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0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2,0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采购金额达到采购包预算时止,以两者先到者为准。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原因:本项目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属于“按照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具有卫生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需包含医学检验科,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执业机构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时,需同时提供两者间关系证明文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5)投标人实验室须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如实验室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时,需同时提供两者间关系证明文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愉东路8号联系方式:020-348588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联系方式:020-8354306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邵工电话:020-83543065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采购包号服务名称预算单价(万元)数量预算金额(万元)备注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外送检验检查项目2001200院本部:195万元;东院区:5万元1.采购人简介: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成员包括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包括院本部、区府机关门诊、药物治疗门诊)、广州市番禺区第七人民医院(东院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始建于1929年,2011年通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成为广州地区首家区属“三甲”综合医院,目前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三级甲等医院。2.项目目的:近年来,随着业务的增长,病源和病种越来越丰富,临床检验和病理检查项目要求的种类也不断增加,为满足医疗业务、科研等发展需要,医院将部分检验项目外送至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委托投标人承接本集团部分优生遗传外送项目。3.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采购金额达到采购包预算时止,以两者先到者为准。合同金额以采购包预算金额为准。4.实施地址: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的检验科、中心实验室和广州市番禺区第七人民医院检验科。5.基本要求:5.1投标人负责完成对外送标本的接收、运输、检测、报告、临床意义解读等工作。5.2当番禺区出现突发应急事件,需要开展大规模应急检验、检查情况下,投标人须承诺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提供相应的应急医疗检测服务。★5.3采购人目前使用杏和检验系统、百慧HIS系统和医惠医护工作站(EMR病历系统)。投标人应承诺提供与采购人现有医疗系统相匹配而且可行的对接系统。(提供承诺函)二、报价范围的定义:最高200万元的采购限额。采购人负责向病人收取检验费,属于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采购人按照《广州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标准向病人收取检验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采购人按照自主定价标准向病人收取检验费。合同执行期间,收费标准变动的随政策变动适时调整。投标人按照采购人的收费标准并根据本条第2款的结算比例向采购人收取委托检验服务费。★1.投标人整体报出结算折扣率;限定结算折扣率为0~41.5%;若投标人所报结算折扣率大于41.5%则为无效报价,投标无效。2.收费标准×结算折扣率=委托检验服务费。3.服务费包含投标人完成对委托检验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标本的接收、运输、检测、试剂、耗材、报告、临床意义解读、售后服务、人力成本、保险等所有费用。三、技术/服务要求:(一)外送项目服务需求:★1、投标人必须全部响应以下“检测项目名称”的43个项目。2、外送项目服务清单(采购标的清单)如下,投标人需在清单中列明是否能响应采购人提供的检测方法学和报告时限,如不响应需列明使用的检测方法及报告时限(检测方法需满足国家及医学检验相关行业认可标准)。3、外送项目服务清单(采购标的清单)如下:序号检测项目名称检测方法学报告时限是否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列明使用的检测方法及报告时限备注1CNV-seq-100K(检测100Kb以上基因拷贝数变异。提供脱敏检验报告复印件)高通量测序≤12个工作日 2CNV-seq-1M(检测1M以上基因拷贝数变异。提供脱敏检验报告复印件)高通量测序≤10个工作日 3遗传性耳聋4个基因检测(GJB2、GJB3、SLC26A4、MT-RNR1四个基因20个常见位点)高通量测序≤7个工作日 4遗传性耳聋NGS中Panel基因检测(检测不少于18个遗传性耳聋相关基因的108个位点。提供脱敏检验报告复印件)高通量测序≤12个工作日 5遗传性耳聋NGS大Panel基因检测(检测不少于218个遗传性耳聋相关的基因。提供脱敏检验报告复印件)高通量测序≤30个工作日 6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高通量测序≤14个工作日 7多种单基因病无创产前检测高通量测序≤12个工作日 8新生儿遗传病基因筛查高通量测序≤10个工作日 9孕期叶酸指导基因检测高通量测序≤5个工作日 10临床全外显子组检测-家系高通量测序≤25个自然日 11临床全外显子组检测-单人高通量测序≤25个自然日 12sanger验证Sanger测序≤14个工作日 13常见单基因病检测高通量测序≤25个自然日 14单基因遗传病扩展性携带者筛查155种高通量测序≤15个工作日 15单基因遗传病携带者筛查10种(含耳聋、DMD)高通量测序≤15个工作日 16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检测(48种)串联质谱≤5个工作日 17临床全基因组检测-单人高通量测序≤25个自然日 18临床全基因组检测-Trio高通量测序≤25个自然日 19遗传性心血管疾病全外显子组检测-单人高通量测序≤25个自然日 20遗传性心血管疾病全外显子组检测-家系高通量测序≤25个自然日 21认知障碍疾病基因检测高通量测序≤15个工作日 22阿尔茨海默病风险标志物检测(Aβ1-42)化学发光法≤5个工作日 23阿尔茨海默病风险标志物检测(p-tau181)化学发光法≤5个工作日 24认知障碍风险标志物检测(GFAP)化学发光法≤5个工作日 25认知障碍风险标志物检测(NfL)化学发光法≤5个工作日 26阿尔茨海默病风险标志物检测(p-tau217)化学发光法≤5个工作日 27阿尔茨海默病风险标志物检测(Aβ1-42/Aβ1-40)化学发光法≤5个工作日 28阿尔茨海默病风险标志物检测四项套餐化学发光法≤5个工作日 29阿尔茨海默病及其他认知障碍风险标志物检测六项套餐化学发光法≤5个工作日 30早发冠心病风险基因检测高通量测序≤15个工作日 31早发冠心病风险基因检测套装版高通量测序≤15个工作日 32阿尔茨海默病风险基因检测(套装版)质谱≤5个工作日内 33同型半胱氨酸营养代谢检测质谱≤5个工作日 34同型半胱氨酸代谢通路检测质谱≤5个工作日 35多种神经酰胺检测质谱≤5个工作日 36氧化三甲胺代谢通路检测质谱≤5个工作日 37人体维生素检测质谱≤5个工作日 38人体氨基酸检测质谱≤5个工作日 39维生素D检测质谱≤5个工作日 40人体类固醇激素检测质谱≤5个工作日 41人体胆汁酸谱检测质谱≤5个工作日 42肠道微生态健康评估高通量测序≤15个工作日 43心血管疾病风险评估基因检测(含药物基因组)高通量测序≤15个工作日 备注:外送项目清单是指采购人因客观因素暂时不能开展的检验检查项目,根据实际需求,采购人可在现有清单基础上增减项目数量,以采购人实际外送项目为准。(二)委托检验服务特殊要求:1.为满足合同期内临床检验业务的实际需求,采购人可根据临床需求在现有清单基础上增减项目数量。2.某些项目检测技术成熟及标本量达到可采购人院内自检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外送。3.相关收费标准物价部门作出调整的必须进行相应调整。4.对以上要求因存在不确定性,投标人需充分考虑经营风险。5.本采购包要求投标人做好环境影响、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等内控管理,应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确保投标人具有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的能力,以及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等方面管理的规范性。6.投标人拥有完善的检测平台,设备配置齐全,承诺具备能充分满足本检测采购包的检测项目需求所需的设备。(提供承诺函)(三)投标人技术要求:1.实验室要求:▲1.1投标人拥有自己的医学检测实验室,实验室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IS015189认证证书作为辅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1.2投标人实验室须拥有完善的分子诊断技术平台,包括定性PCR、定量PCR、串联质谱等相关技术平台。(①自有设备须同时提供购买发票或购置合同复印件、设备照片。②租赁设备须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方需为投标人)、设备照片)。1.3投标人保证按国家检验检查规范进行操作,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标本保存、运输与检查诊断,并对标本的诊断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1.4投标人的实验室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每次检测都有严格的室内质控,每年参加卫生健康委、省级或以上临检中心的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估工作,以控制诊断结果的质量;实验室通过检验相关认证,定期参与质量评审。因投标人实验室质量因素导致的医疗纠纷、事故等不良后果的,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参加卫生健康委或省级以上临检中心的室间质评证书)1.5投标人拥有高通量测序平台,所提供的高通量测序设备能满足本采购包中高通量测序项目的高效检测需求。(提供①自有设备须同时提供购买发票(或购置合同)复印件、设备照片。②租赁设备须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设备照片)2.技术队伍要求:★2.1投标人实验室检验人员配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具有相应上岗证书(如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检验师、病理医师,人员数量、职称、专业可满足检测需求。(提供承诺函)2.2具备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不包含专职驻点技术员),其中至少有4名具有医学相关中级职称(不含药、护),2名具有医学相关高级职称(不含药、护),投标人实验室检验人员配备至少2名遗传咨询师,《检测报告》审签人员必须具有高级职称。★2.3投标人在采购人指定的标本交接地点设置专职驻点技术员1名,负责项目采样规范化培训,标本交接、登记、前处理、意外情况处理,报告分发,与采购人对接等工作;驻点岗服务时间按医院工作时间每周5.5天工作制度要求,驻点技术员与科室现有工作人员的工作融合调度。合同执行期间,若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人员,专职驻点技术员每缺岗1个工作日,扣罚250元,纳入每月考核。(提供承诺函)2.4有专人负责用户业务及质量、技术、培训等工作。2.5常规设有客服人员负责采购方反馈信息的受理、传达、跟踪处理等工作,以满足售后服务。3.信息系统支持:★3.1投标人有LIS系统可与采购人的LIS系统对接,对接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实现检验项目结果传输,方便检验项目的统一管理。投标人负责信息系统对接费用、后期维护、故障处理等,信息系统故障处理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提供承诺函)★3.2投标人完成检测后数据需与采购人检验系统及HIS系统对接,医务人员在HIS系统可以随时调阅外送检验结果;投标人须保证病人的资料的准确性、检验结果的及时性和信息系统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并提供系统使用的必要培训与技术支持(提供承诺函)。★3.3在提供电子形式的检测结果的同时还需要负责完成与采购人东软自助打印系统对接。(提供承诺函)3.4投标人的物流管理系统、信息传输系统、双向对接系统等应该具备安全可靠性,确保采购人送检项目标本及医疗数据在检验前、中、后的生物安全。3.5投标人实验室信息系统需通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以上备案。(需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4.标本管理与物流系统4.1投标人有医疗物流系统,物流系统应符合《GB/T42186-2022医学检验生物样本冷链物流运作规范》,有安全可靠的标本运输流程,保证标本接收、送检运输过程的安全与规范,保证标本的检测前质量,确保运输过程的样品质量和环境安全。4.2投标人有能力提供物流服务,投标人负责在采购人指定的标本交接地点配备标本接收工作站、特殊标本采样管、标本暂存冰箱。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严禁投标人在采购人医院进行非合同项目标本的线下交易。4.3投标人应在满足标本检测报告时限要求的前提下,及时前往采购人指定标本交接地点收取标本,并运输到投标人检测实验室。因投标人物流因素导致标本质量问题,责任由投标人承担。4.4样本运输要求直立、冷藏、封闭,确保运输过程的样品质量和环境安全。对于需低温冷冻或有特殊要求的样本视具体项目与采购人商定。提供相关方案的介绍说明,提供运输专用容器实物图片、提供全程电子监控系统的系统截图及介绍。4.5标本在送检过程中出现延迟、遗漏、丢失等情况,投标人应有完善的应急预案予以妥善解决,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提供应急预案方案)。4.6能够按采购人要求妥善保存及销毁检验后样本。5.其他技术服务要求:5.1投标人按国家检验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标本的检验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不受任何诱使或压力的干扰。5.2投标人按卫生部临检中心质量要求进行操作,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标本保存、运输与检查诊断,并对标本的检验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投标人有为采购人保密的义务,在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授权下,不得向采购人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采购人委托检测的任何信息。5.3投标人按日或检测批次对采购人委托项目进行室内质控,按季度提供室内质量控制报表,其内容包括质控检测数据、控制标准、质控分析、失控报告,可以随时接受并妥善安排采购人查阅项目检测、质量控制等情况。5.4投标人实验室检测后的剩余标本(如有),由投标人依法处置,投标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的保存期限保存剩余标本(如有),定期返样(如有)。检测样本、检测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为采购人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挪作它用。5.5部分特殊检查项目需要的采样器、知情同意书、专用的患者资料登记申请单等由投标人提供。5.6投标人提供电话查询服务,危急值专人电话跟进,确保患者检测信息与临床医生的沟通畅通。5.7投标人应建立快速的客户服务反应机制,如有针对投标人或采购人的投诉或需处理的情况,投标人应派代表在1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处及时沟通处理;若主要针对采购人的投诉或需处理的情况,投标人有义务协助采购人及时沟通处理。5.8投标人按照检测项目常规报告时间提供检测结果,并能满足采购人急诊项目的优先检测。5.9投标人具有优生遗传领域高通量测序试剂,生信分析、智能化分析系统或平台,可帮助提升遗传性疾病检验及结果分析准确性。6.遗传咨询服务投标人拥有专业的遗传咨询团队,具有成熟的遗传咨询服务机制,可为患者提供线上或线下遗传咨询服务通道。(需提供遗传咨询团队成员名单及相关证书、遗传咨询经验介绍、在线咨询服务网址或网页截图、线下咨询服务通道介绍等)7.结果回传及查询培训7.1能保证检验结果实时网络传送,实现实验室数据的汇总、储存、传输功能,包括IT系统等,需符合国家信息安全有关的规定和要求。7.2提供网上查询服务,以供随时查询进度和结果。7.3可追溯性:采购人医务人员可以随时调阅检验结果,投标人须保证病人的资料的准确性和检验结果的及时性,并提供系统使用的必要培训与技术支持。8.应急服务8.1投标人应有完整的应急预案,对于采购人的突发状况应有快速反应机制,在接到采购人需求的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处及时沟通处理。8.2当番禺区出现突发应急事件,需要开展大规模应急检验、检查情况下,投标人须承诺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提供相应的应急医疗检测服务(需提供承诺函)。★9.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9.1中标人应对送检项目检验结果负责,由中标人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所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并赔偿造成采购人的损失。合同期间累计发生3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作为赔偿金。9.2中标人对采购人送检的合格样本结果负责,对于按照中标人要求取材的合格样本,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检测结果存在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造成采购人的损失。合同期间累计发生3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作为赔偿金。9.3投标人应保证其用到本项目的专利、技术是其合格持有,且享有处分权,若因实施本项目的专利技术产生的侵权纠纷,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究责任,并向中标人索赔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采购人并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合同。9.4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且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9.5中标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或合同期间累计发生3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10.本项目合同到期后,因中标人提供的检验项目受到各级监管部门罚款、引起医疗纠纷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采购人保留对中标人追责权利,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作为赔偿金。四、服务验收要求1期:1.投标人按质按量完成检验外送标本接收、运输、检测等工作,按照约定报告时限将检验结果反馈到医院检验系统,并按临床需求提供检验结果临床意义解读与沟通。2.合同执行期间,若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供驻点人员,专职驻点技术员每人每缺岗1个工作日,扣罚250元,以采购人每月对驻点人员考勤登记作为考核依据。3.室内质控数据真实可靠,投标人按月提供考核表给采购人核查:○标本丢失每月不超过2例;○月平均延时报告率<5%,日延时报告率>10%不能超过3次;○月平均危急值延时报告率<1%,无漏报;○信息系统对接故障响应时间<2小时,每月延时响应不超过3次;○临床投诉数量<2例/月;○检验结果错误:每月不高于2例。考核制度: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情况满足全部带○条款,采购人按合同要求支付服务费用;如有带○条款不达标,每涉及一条带○条款,扣当月据实结算金额2%。检验外送项目月考核表受委托方: 考核条款达标情况备注①标本丢失每月不超过2例 ②月平均延时报告率<5%,日延时报告率>10%不能超过3次 ③月平均危急值延时报告率<1%,无漏报 ④信息系统对接故障响应时间<2小时,每月延时响应不超过3次 ⑤临床投诉数量<2例/月 ⑥检验结果错误:每月不高于2例 ⑦驻点人员月度考勤达标情况 本月送检标本数: 例,结算金额 元,本月考核 条款不达标,扣除金额: 元,扣除后的结算费用总额: 元,按合同约定支付结算费用总额即 元。考核科室:中心实验室考核人员: 年 月 日注:考核制度: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情况满足全部考核条款,采购人按合同要求支付服务费用;如有①-⑥考核条款不达标,每涉及一条条款,扣当月据实结算金额2%,第⑦考核条款按实际考核情况扣罚相应金额。4、投标人连续3个月出现月度考核不达标情况,被视为服务质量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期:年度考核条款1、投标人本年度为采购人提供的委托检验项目未受到各级监管部门罚款;2、投标人本年度为采购人提供的委托检验项目未发生因投标人检测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纠纷。考核制度:(投标人按自然年提供年度考核表给采购人核查)1、投标人本年度为采购人提供的委托检验项目在各级监管部门检查督导后,导致费用扣减或不予支付的,对应项目结算额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在扣除对应项目结算额后与投标人结清。2、投标人本年度为采购人提供的委托检验项目如发生因投标人检测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纠纷,处理医疗纠纷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在扣除医疗纠纷处理费用后与投标人结清。3、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服务要求在合同时间内提供服务的,可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除按合同约定条款扣罚相应金额外(如合同未约定,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5%以内款项作为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检验外送项目20 年验收表乙(受委托)方:考核条款达标情况考核部门(签名)(1)中标人本年度为采购人提供的委托检验项目在各级监管部门检查督导后,导致费用扣减或不予支付的,对应项目结算额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在扣除对应项目结算额后与中标人结清。各级监管部门检查督导存在问题次数: 次,费用扣减或不予支付金额: 元。财务科:医务科:(2)中标人本年度为采购人提供的委托检验项目如发生因中标人检测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纠纷,处理医疗纠纷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在扣除医疗纠纷处理费用后与中标人结清。因中标人检测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纠纷次数: 次,处理医疗纠纷涉及费用: 元。财务科:医务科:(3)中标人本年度是否按合同条款约定服务要求在合同时间内提供对应服务内容。 中心实验室;(4)中标人前11个月有无连续3个月出现月度考核不达标情况 中心实验室考核汇总:202 年 月 日至202 年 月 日产生合同结算费用总计 元,按合同约定已向中标人支付80%的结算费用总额即 元,剩余20%结算费用总额 元。202 年度考核条款不达标,合计扣除金额: 元,扣除后的剩余结算费用总额: 元。根据202 年度考核情况,按合同约定支付扣除后的剩余结算费用总额: 元。考核汇总部门:中心实验室考核人员: 年 月 日20 年度验收结论(由验收小组成员讨论后确认结果):□合格,续签合同 □不合格,后续改进且续签合同 □不合格,终止合同医务科:年 月 日五、其他需补充的需求:1.预算金额:院本部:195万元;东院区:5万元。本项目采购分别用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院本部)和广州市番禺区第七人民医院(东院区),中标人按规定及采购人需求签订三方协议。2.采购合同每年一签,前11个月中标人无连续3个月出现月度考核不达标情况,签订第二年合同。六、付款方式:1.报价结算要求1.1采购人负责向病人收取检验费,属于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采购人按照《广州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标准向病人收取检验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采购人按照自主定价标准向病人收取检验费。合同执行期间,收费标准变动的随政策变动适时调整。中标人按照相关收费标准并根据本条第2款的结算比例向采购人收取委托检验服务费。1.2各类检测项目的结算比例为中标人委托检验服务费折扣率。委托检验项目收费标准×结算折扣率=委托检验服务费。2.付款方式2.1中标人向采购人收取委托检验服务费,委托检验服务费用为含税价,以发送检测报告为对账依据。2.2按月结算,中标人每月第10个工作日出具上月对账单并提供月度考核表给采购人核查,采购人10个工作日内确认对账信息及考核情况,如有考核条款不达标,采购人按考核条款规定进行扣罚。2.3中标人收到确认的对账信息后开具发票。2.4中标人根据月度核对无误的结算费用总额的80%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月度结算费用的80%办理付款手续。合同年度结束,中标人根据待结算费用总额结合采购人年度考评扣罚情况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项目清算清单,采购人确认项目清算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2.5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中标人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2.6付款方式:采用支票、汇票、电汇三种形式。七、《资格声明函》:以下《资格声明函》,投标人须在“格式十八各类证明材料”中提供。《资格声明函》采购项目名称: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二次)采购文件编号:M4400000707535771001采购包号:(请投标人自行填写)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贵公司发布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二次)(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5771001)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一、本单位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本单位(如前三年内有名称变更的,含变更前名称)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五)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六)本单位并非联合体参加投标,承诺中标后不将本项目分包、转包。二、本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三、我方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四、本单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特此声明!说明: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地址:日期: 八、《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以下《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内容均为本项目的“★”号条款,投标人须“在格式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中提供,并根据实质性响应条款内容进行响应,如有差异请进行说明。投标人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或缺项漏项响应则导致投标无效。《实质性响应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二次)采购文件编号:M4400000707535771001采购包号:(请投标人自行填写)序号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响应情况差异1.★5.3采购人目前使用杏和检验系统、百慧HIS系统和医惠医护工作站(EMR病历系统)。投标人应承诺提供与采购人现有医疗系统相匹配而且可行的对接系统。(提供承诺函) 2.★1.投标人整体报出结算折扣率;限定结算折扣率为0~41.5%;若投标人所报结算折扣率大于41.5%则为无效报价,投标无效。 3.★1、投标人必须全部响应以下“检测项目名称”的43个项目。 4.★2.1 投标人实验室检验人员配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具有相应上岗证书(如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检验师、病理医师,人员数量、职称、专业可满足检测需求。(提供承诺函) 5.★2.3 投标人在采购人指定的标本交接地点设置专职驻点技术员1名,负责项目采样规范化培训,标本交接、登记、前处理、意外情况处理,报告分发,与采购人对接等工作;驻点岗服务时间按医院工作时间每周5.5天工作制度要求,驻点技术员与科室现有工作人员的工作融合调度。合同执行期间,若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人员,专职驻点技术员每缺岗1个工作日,扣罚250元,纳入每月考核。(提供承诺函) 6.★3.1投标人有LIS系统可与采购人的LIS系统对接,对接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实现检验项目结果传输,方便检验项目的统一管理。投标人负责信息系统对接费用、后期维护、故障处理等,信息系统故障处理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提供承诺函) 7.★3.2投标人完成检测后数据需与采购人检验系统及HIS系统对接,医务人员在HIS系统可以随时调阅外送检验结果;投标人须保证病人的资料的准确性、检验结果的及时性和信息系统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并提供系统使用的必要培训与技术支持(提供承诺函)。 8.★3.3在提供电子形式的检测结果的同时还需要负责完成与采购人东软自助打印系统对接。(提供承诺函) 9.★9.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9.1 中标人应对送检项目检验结果负责,由中标人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所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并赔偿造成采购人的损失。合同期间累计发生3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作为赔偿金。9.2 中标人对采购人送检的合格样本结果负责,对于按照中标人要求取材的合格样本,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检测结果存在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造成采购人的损失。合同期间累计发生3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作为赔偿金。9.3 投标人应保证其用到本项目的专利、技术是其合格持有,且享有处分权,若因实施本项目的专利技术产生的侵权纠纷,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究责任,并向中标人索赔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采购人并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合同。9.4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且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9.5中标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或合同期间累计发生3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0.本项目合同到期后,因中标人提供的检验项目受到各级监管部门罚款、引起医疗纠纷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采购人保留对中标人追责权利,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作为赔偿金。 说明:1.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2.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采购包1(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项目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采购金额达到采购包预算时止,以两者先到者为准。标的提供的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的检验科、中心实验室和广州市番禺区第七人民医院检验科。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六、付款方式”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四、服务验收要求”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项1.002,000,000.002,000,000.001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三、技术/服务要求”。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结算折扣率6报价要求采购包1:0% - 41.5%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向中标人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部分费率:0.8%;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部分费率:0.45%。中标金额1000-5000部分费率:0.25%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 其他其他,1、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详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相关政策:①《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6号)、②《广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关于开展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的通知》(穗财采〔2020〕9号)》、③《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已融资政府采购合同支付工作的通知》(穗财采〔2020〕65号)等。 2、解密要求,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应注意:(1)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参与全流程云平台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云平台通过“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及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开标程序详见招标文件“1.1 开标程序”。(4)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5)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和运行。(6)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详见: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或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咨询。 3、信用评价,(1)本项目商务评分部分的综合信用得分运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3.0(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信用3.0”)。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并确认成功,以免出现企业信用评价分无法使用等情况,登记手册可查阅http://www.gzggzy.cn/fwznxtbzczsc/951149.jhtml。(2)综合信用得分运用“政府采购信用3.0”评价分进行计算,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供应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进行核实,未能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查询到供应商信用分数的,按照现行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分细则中指标说明及权重计算信用评价基准分。如遇重要系统通信网络故障、服务器物理故障、系统遭受网络攻击、重要系统迁移等重大突发性事项导致采集最新数据失败,系统将启用重大突发性事项发生前一天的数据进行评分计算;重大突发性事项处理完毕后,按正常程序采集数据进行处理。19 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1.关于分支机构投标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项目废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刘工电话:020-83545535传真:020-83544461邮箱:gmetb3@163.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邮编:51006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场西路83号601室电话:020-39300309邮编:511400传真:020-39300303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下浮率报价为:设M=(1-下浮率),第二中标候选人的M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M值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10%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8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资格声明函》。9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卫生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需包含医学检验科,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执业机构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时,需同时提供两者间关系证明文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10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实验室须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如实验室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时,需同时提供两者间关系证明文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1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原因:本项目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属于“按照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3投标函、投标有效期《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实质性条款(含打“★”号条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技术、商务要求:投标方案不得对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5投标人报价(1)投标供应商报价(含单项报价,如有要求)确定且未超过采购文件中列出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2)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的,对采购标的的主体、关键内容无漏项、缺项;(3)如有,对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4)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投标总价、投标单价或折扣率报价时)或高于(优惠率或下浮率报价时)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6其他无效投标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有效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提交的澄清、说明、补正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7串通投标未出现招标文件所列的视为串通投标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0.0分技术部分55.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重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1 (4.0分)1.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 “1.实验室要求:▲1.1”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能提供IS015189认证证书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IS015189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非投标人主体资质不得分,新设立企业因成立时间原因未能取得证书且提供书面说明的也可相应得分)重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2 (4.5分)2.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 “1.实验室要求:▲1.2”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实验室具有定性PCR、定量PCR、串联质谱,每提供一种类型技术平台得1.5分,本项最高得4.5分。(注:①自有设备须同时提供购买发票或购置合同复印件、设备照片。②租赁设备须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方需为投标人)、设备照片。)检测项目响应情况 (10.0分)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3、外送项目服务清单”采购人提供的“检测方法学”和“报告时限”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完全响应采购人提供的“检测方法学”和“报告时限”,得10分;偏离总数≤5项的,每出现一处偏离,扣1分; 偏离总数>5项的,扣分=5+[(偏离总数-5)/(43-5)]×5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备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为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室间质评 (4.0分)投标人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参加卫生健康委或省级以上临检中心的室间质评证书,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项目实施服务方案 (8.0分)根据第二章中“ 5.其他技术服务要求”的要求(5.9除外),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8分; (2)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3)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4)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标本管理与物流系统 (5.0分)根据第二章中“ 4.标本管理与物流系统”的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标本管理与物流系统方案(包含应急预案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 (2)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3)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结果回传及查询培训 (5.0分)根据第二章中“ 7.结果回传及查询培训”的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结果回传及查询培训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 (2)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3)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应急服务 (3.5分)根据第二章中“8.应急服务”的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5分; (2)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5分; (3)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 (4)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专业技术平台与能力 (6.0分)投标人拥有完善的检测平台,设备配置齐全:提供高通量测序仪设备情况,提供24台或以上得6分,提供15-23台得5分,提供10-14台得4分,提供5-9台得3分,提供1-4台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6分。(注:①自有设备须同时提供购买发票(或购置合同)复印件、设备照片。②租赁设备须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设备照片)遗传咨询服务 (5.0分)根据第二章中“6.遗传咨询服务”的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遗传咨询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 (2)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3)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商务部分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同类业绩经验 (4.0分)每提供一项(同类项目指合同内容为委托检验服务项目)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备注:请附上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概况、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作为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用户满意度评价 (4.0分)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 2022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经验的用户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评价,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方可计分: 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4分。 注: ①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 ②须与投标人上述提供的2022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经验的用户单位一致; ③用户满意度评价须经用户单位(或使用部门)盖章,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方可计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10.0分)具备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10名(不包含专职驻点技术员),在满足此最低前提要求的基础上, 具有医学相关高级职称人员(不含药、护)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最高得10分; 具有医学相关中级职称人员(不含药、护)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6分; 具有医学相关初级职称人员(不含药、护)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最高得2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备注:提供上述人员一览表、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并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的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或代缴个税的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已退休人员提供返聘证明材料),同一人获得多个职称的只按最高级别职称资格证评审得分。未提交或漏提交证明材料或者专家无法认定的不得分。体系管理能力 (4.0分)投标人有良好的体系管理能力,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得分:①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②认证证书信息须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打印认证证书网站公布的链接信息资料(网址以http://www.cnca.gov.cn/网站或者http://cx.cnca.cn/网站公布为准),资料证书状态须显示“有效”或在有效期内的。公开信息中无法查询或与公开信息不一致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函。新设立企业因成立时间原因未能取得证书且提供书面说明的也可相应得分。若获证组织非投标人,但认证覆盖的场所包含投标人本项亦可得分。综合实力1 (4.0分)(1)投标人实验室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或以上证明,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得4分; (2)投标人实验室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或以上证明,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得1分; 需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注:新设立企业因成立时间原因未能取得证书且提供书面说明的也可相应得分。综合实力2 (4.0分)投标人具有优生遗传检测项目相关专利证书,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备注: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 (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二的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可委托评标委员会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中标人:(1)技术评分(由高到低);(2)价格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委托评审委员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结算折扣率:,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人民币。税率:%,不含税价¥_____________元。此金额为合同限额,不代表甲方对乙方合同期内采购金额的承诺。其中院本部:195万元;东院区:5万元。本项目采购分别用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院本部)和广州市番禺区第七人民医院(东院区),乙方按规定及甲方需求签订三方协议。采购合同每年一签,前11个月乙方无连续3个月出现月度考核不达标情况,签订第二年合同。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外送项目服务清单:序号检测项目名称检测方法学报告时限是否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列明使用的检测方法及报告时限备注1CNV-seq-100K(检测100Kb以上基因拷贝数变异。提供脱敏检验报告复印件)高通量测序≤12个工作日2CNV-seq-1M(检测1M以上基因拷贝数变异。提供脱敏检验报告复印件)高通量测序≤10个工作日3遗传性耳聋4个基因检测(GJB2、GJB3、SLC26A4、MT-RNR1四个基因20个常见位点)高通量测序≤7个工作日4遗传性耳聋NGS中Panel基因检测(检测不少于18个遗传性耳聋相关基因的108个位点。提供脱敏检验报告复印件)高通量测序≤12个工作日5遗传性耳聋NGS大Panel基因检测(检测不少于218个遗传性耳聋相关的基因。提供脱敏检验报告复印件)高通量测序≤30个工作日6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高通量测序≤14个工作日7多种单基因病无创产前检测高通量测序≤12个工作日8新生儿遗传病基因筛查高通量测序≤10个工作日9孕期叶酸指导基因检测高通量测序≤5个工作日10临床全外显子组检测-家系高通量测序≤25个自然日11临床全外显子组检测-单人高通量测序≤25个自然日12sanger验证Sanger测序≤14个工作日13常见单基因病检测高通量测序≤25个自然日14单基因遗传病扩展性携带者筛查155种高通量测序≤15个工作日15单基因遗传病携带者筛查10种(含耳聋、DMD)高通量测序≤15个工作日16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检测(48种)串联质谱≤5个工作日17临床全基因组检测-单人高通量测序≤25个自然日18临床全基因组检测-Trio高通量测序≤25个自然日19遗传性心血管疾病全外显子组检测-单人高通量测序≤25个自然日20遗传性心血管疾病全外显子组检测-家系高通量测序≤25个自然日21认知障碍疾病基因检测高通量测序≤15个工作日22阿尔茨海默病风险标志物检测(Aβ1-42)化学发光法≤5个工作日23阿尔茨海默病风险标志物检测(p-tau181)化学发光法≤5个工作日24认知障碍风险标志物检测(GFAP)化学发光法≤5个工作日25认知障碍风险标志物检测(NfL)化学发光法≤5个工作日26阿尔茨海默病风险标志物检测(p-tau217)化学发光法≤5个工作日27阿尔茨海默病风险标志物检测(Aβ1-42/Aβ1-40)化学发光法≤5个工作日28阿尔茨海默病风险标志物检测四项套餐化学发光法≤5个工作日29阿尔茨海默病及其他认知障碍风险标志物检测六项套餐化学发光法≤5个工作日30早发冠心病风险基因检测高通量测序≤15个工作日31早发冠心病风险基因检测套装版高通量测序≤15个工作日32阿尔茨海默病风险基因检测(套装版)质谱≤5个工作日内33同型半胱氨酸营养代谢检测质谱≤5个工作日34同型半胱氨酸代谢通路检测质谱≤5个工作日35多种神经酰胺检测质谱≤5个工作日36氧化三甲胺代谢通路检测质谱≤5个工作日37人体维生素检测质谱≤5个工作日38人体氨基酸检测质谱≤5个工作日39维生素D检测质谱≤5个工作日40人体类固醇激素检测质谱≤5个工作日41人体胆汁酸谱检测质谱≤5个工作日42肠道微生态健康评估高通量测序≤15个工作日43心血管疾病风险评估基因检测(含药物基因组)高通量测序≤15个工作日备注:外送项目清单是指甲方因客观因素暂时不能开展的检验检查项目,根据实际需求,甲方可在现有清单基础上增减项目数量,以甲方实际外送项目为准。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确保对乙方的委托充分、合法、有效,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本合同的内容开展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引进优势资源,以加速提升本合同的整体水平和效益。2、甲方保证在乙方开展工作前完成合同对接团队的设立,在乙方的积极配合下商定执行本合同的执行计划和相关配合工作安排表。3、甲方委派的本合同执行代表,对本合同的执行管理进行监督。甲方委派的执行代表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有权对本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甲方授权范围享有审批签字权。4、甲方有权对乙方选派的本合同执行代表进行考评和审核,并有权对本合同的执行过程提出建议和质询。5、为满足合同期内临床检验业务的实际需求,甲方可根据临床需求在现有清单基础上增减项目数量。6、某些项目检测技术成熟及标本量达到可甲方院内自检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外送。7、相关收费标准物价部门作出调整的进行相应调整。(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采购程序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本合同内的工作内容;1.1按甲方的合理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得无故拖延工作进度;1.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本合同各项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3.乙方不得接受所有供应商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服务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合同相关的任何采购资料和情况。4.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5.乙方应确保其履行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或对外展示的任何标识、商标、资料、文件、成果)未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因乙方原因违反本条款所产生的一切纠纷,乙方应负责解决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责任赔偿损失、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6.对于本合同出现的重大执行或安全责任事件,乙方应于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备,并按照甲方决策,第一时间处理危机公关等事宜,如因乙方决策或管理失误导致出现的重大经营或安全责任事件,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7.乙方有义务督促本合同执行代表依据本合同约定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与甲方充分商议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本合同进行管理。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履行本合同所知晓的甲方商业秘密、甲方工作人员、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9.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标本交接地点设置专职驻点技术员1名,负责项目采样规范化培训,标本交接、登记、前处理、意外情况处理,报告分发,与甲方对接等工作;驻点岗服务时间按医院工作时间每周5.5天工作制度要求,驻点技术员服从科室排班,与科室现有工作人员的工作融合调度。合同执行期间,若乙方未按要求提供人员,专职驻点技术员每缺岗1个工作日,扣罚250元,纳入每月考核。10.乙方有LIS系统可与甲方的LIS系统对接,对接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实现检验项目结果传输,方便检验项目的统一管理。乙方负责信息系统对接费用、后期维护、故障处理等,信息系统故障处理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四、乙方技术要求1.实验室要求:1.1乙方拥有自己的医学检测实验室,实验室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IS015189认证证书作为辅证。1.2乙方实验室须拥有完善的分子诊断技术平台,包括定性PCR、定量PCR、串联质谱等相关技术平台。1.3乙方保证按国家检验检查规范进行操作,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标本保存、运输与检查诊断,并对标本的诊断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1.4乙方的实验室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每次检测都有严格的室内质控,每年参加卫生健康委、省级或以上临检中心的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估工作,以控制诊断结果的质量;实验室通过检验相关认证,定期参与质量评审。因乙方实验室质量因素导致的医疗纠纷、事故等不良后果的,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1.5乙方拥有高通量测序平台,所提供的高通量测序设备能满足本采购包中高通量测序项目的高效检测需求。2.技术队伍要求:2.1乙方实验室检验人员配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具有相应上岗证书(如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检验师、病理医师,人员数量、职称、专业可满足检测需求。具备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不包含专职驻点技术员),其中至少有4名具有医学相关中级职称(不含药、护),2名具有医学相关高级职称(不含药、护),乙方实验室检验人员配备至少2名遗传咨询师,《检测报告》审签人员必须具有高级职称。2.2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标本交接地点设置专职驻点技术员1名,负责项目采样规范化培训,标本交接、登记、前处理、意外情况处理,报告分发,与甲方对接等工作;驻点岗服务时间按医院工作时间每周5.5天工作制度要求,驻点技术员与科室现有工作人员的工作融合调度。合同执行期间,若乙方未按要求提供人员,专职驻点技术员每缺岗1个工作日,扣罚250元,纳入每月考核。2.3有专人负责用户业务及质量、技术、培训等工作。2.4常规设有客服人员负责采购方反馈信息的受理、传达、跟踪处理等工作,以满足售后服务。3.信息系统支持:3.1乙方有LIS系统可与甲方的LIS系统对接,对接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实现检验项目结果传输,方便检验项目的统一管理。乙方负责信息系统对接费用、后期维护、故障处理等,信息系统故障处理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3.2乙方完成检测后数据需与甲方检验系统及HIS系统对接,医务人员在HIS系统可以随时调阅外送检验结果;乙方须保证病人的资料的准确性、检验结果的及时性和信息系统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并提供系统使用的必要培训与技术支持。3.3在提供电子形式的检测结果的同时还需要负责完成与甲方东软自助打印系统对接。3.4乙方的物流管理系统、信息传输系统、双向对接系统等应该具备安全可靠性,确保甲方送检项目标本及医疗数据在检验前、中、后的生物安全。3.5乙方实验室信息系统需通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以上备案。4.标本管理与物流系统4.1乙方有医疗物流系统,物流系统应符合《GB/T42186-2022医学检验生物样本冷链物流运作规范》,有安全可靠的标本运输流程,保证标本接收、送检运输过程的安全与规范,保证标本的检测前质量,确保运输过程的样品质量和环境安全。4.2乙方有能力提供物流服务,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标本交接地点配备标本接收工作站、特殊标本采样管、标本暂存冰箱。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严禁乙方在甲方医院进行非合同项目标本的线下交易。4.3乙方应在满足标本检测报告时限要求的前提下,及时前往甲方指定标本交接地点收取标本,并运输到乙方检测实验室。因乙方物流因素导致标本质量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4.4样本运输要求直立、冷藏、封闭,确保运输过程的样品质量和环境安全。对于需低温冷冻或有特殊要求的样本视具体项目与甲方商定。4.5标本在送检过程中出现延迟、遗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有完善的应急预案予以妥善解决,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4.6能够按甲方要求妥善保存及销毁检验后样本。5.其他技术服务要求:5.1乙方按国家检验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标本的检验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不受任何诱使或压力的干扰。5.2乙方按卫生部临检中心质量要求进行操作,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标本保存、运输与检查诊断,并对标本的检验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下,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甲方委托检测的任何信息。5.3乙方按日或检测批次对甲方委托项目进行室内质控,按季度提供室内质量控制报表,其内容包括质控检测数据、控制标准、质控分析、失控报告,可以随时接受并妥善安排甲方查阅项目检测、质量控制等情况。5.4乙方实验室检测后的剩余标本(如有),由乙方依法处置,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的保存期限保存剩余标本(如有),定期返样(如有)。检测样本、检测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为甲方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挪作它用。5.5部分特殊检查项目需要的采样器、知情同意书、专用的患者资料登记申请单等由乙方提供。5.6乙方提供电话查询服务,危急值专人电话跟进,确保患者检测信息与临床医生的沟通畅通。5.7乙方应建立快速的客户服务反应机制,如有针对乙方或甲方的投诉或需处理的情况,乙方应派代表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处及时沟通处理;若主要针对甲方的投诉或需处理的情况,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及时沟通处理。5.8乙方按照检测项目常规报告时间提供检测结果,并能满足甲方急诊项目的优先检测。5.9乙方具有优生遗传领域高通量测序试剂,生信分析、智能化分析系统或平台,可帮助提升遗传性疾病检验及结果分析准确性。6.遗传咨询服务乙方拥有专业的遗传咨询团队,具有成熟的遗传咨询服务机制,可为患者提供线上或线下遗传咨询服务通道。7.结果回传及查询培训7.1能保证检验结果实时网络传送,实现实验室数据的汇总、储存、传输功能,包括IT系统等,需符合国家信息安全有关的规定和要求。7.2提供网上查询服务,以供随时查询进度和结果。7.3可追溯性:甲方医务人员可以随时调阅检验结果,乙方须保证病人的资料的准确性和检验结果的及时性,并提供系统使用的必要培训与技术支持。8.应急服务8.1乙方应有完整的应急预案,对于甲方的突发状况应有快速反应机制,在接到甲方需求的2小时内到达甲方处及时沟通处理。8.2当番禺区出现突发应急事件,需要开展大规模应急检验、检查情况下,乙方须承诺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提供相应的应急医疗检测服务。五、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或累计计算金额达到合同总价时止,以两者先到者为准。六、付款方式1.报价结算要求1.1甲方负责向病人收取检验费,属于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甲方按照《广州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标准向病人收取检验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甲方按照自主定价标准向病人收取检验费。合同执行期间,收费标准变动的随政策变动适时调整。乙方按照相关收费标准并根据本条第2款的结算比例向甲方收取委托检验服务费。1.2各类检测项目的结算比例为乙方委托检验服务费折扣率。委托检验项目收费标准×结算折扣率=委托检验服务费。2.付款方式2.1乙方向甲方收取委托检验服务费,委托检验服务费用为含税价,以发送检测报告为对账依据。2.2按月结算,乙方每月第10个工作日出具上月对账单并提供月度考核表给甲方核查,甲方10个工作日内确认对账信息及考核情况,如有考核条款不达标,甲方按考核条款规定进行扣罚。2.3乙方收到确认的对账信息后开具发票。2.4乙方根据月度核对无误的结算费用总额的80%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月度结算费用的80%办理付款手续。合同年度结束,乙方根据待结算费用总额结合甲方年度考评扣罚情况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项目清算清单,甲方确认项目清算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2.5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2.6付款方式:采用支票、汇票、电汇三种形式。七、服务验收要求1期:1.乙方按质按量完成检验外送标本接收、运输、检测等工作,按照约定报告时限将检验结果反馈到医院病理系统,并按临床需求提供检验结果临床意义解读与沟通。2.合同执行期间,若乙方未按要求提供驻点人员,专职驻点技术员每人每缺岗1个工作日,扣罚250元,以甲方每月对驻点人员考勤登记作为考核依据。3.室内质控数据真实可靠,乙方按月提供考核表给甲方核查:○标本丢失每月不超过2例;○月平均延时报告率<5%,日延时报告率>10%不能超过3次;○月平均危急值延时报告率<1%,无漏报;○信息系统对接故障响应时间<2小时,每月延时响应不超过3次;○临床投诉数量<2例/月;○检验结果错误:每月不高于2例。考核制度: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情况满足全部带○条款,甲方按合同要求支付服务费用;如有带○条款不达标,每涉及一条带○条款,扣当月据实结算金额2%。检验外送项目 月考核表受委托方: 考核条款达标情况备注①标本丢失每月不超过2例②月平均延时报告率<5%,日延时报告率>10%不能超过3次③月平均危急值延时报告率<1%,无漏报④信息系统对接故障响应时间<2小时,每月延时响应不超过3次⑤临床投诉数量<2例/月⑥检验结果错误:每月不高于2例⑦驻点人员月度考勤达标情况本月送检标本数: 例,结算金额 元,本月考核 条款不达标,扣除金额: 元,扣除后的结算费用总额: 元,按合同约定支付结算费用总额即 元。考核科室:中心实验室考核人员: 年 月 日注:考核制度: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情况满足全部考核条款,甲方按合同要求支付服务费用;如有①-⑥考核条款不达标,每涉及一条条款,扣当月据实结算金额2%,第⑦考核条款按实际考核情况扣罚相应金额。4、乙方连续3个月出现月度考核不达标情况,被视为服务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期:年度考核条款1、乙方本年度为甲方提供的委托检验项目未受到各级监管部门罚款;2、乙方本年度为甲方提供的委托检验项目未发生因乙方检测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纠纷。考核制度:(乙方按自然年提供年度考核表给甲方核查)1、乙方本年度为甲方提供的委托检验项目在各级监管部门检查督导后,导致费用扣减或不予支付的,对应项目结算额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扣除对应项目结算额后与乙方结清。2、乙方本年度为甲方提供的委托检验项目如发生因乙方检测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纠纷,处理医疗纠纷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扣除医疗纠纷处理费用后与乙方结清。3、乙方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服务要求在合同时间内提供服务的,可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除按合同约定条款扣罚相应金额外(如合同未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以内款项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检验外送项目20 年验收表乙(受委托)方:考核条款达标情况考核部门(签名)(1)乙方本年度为甲方提供的委托检验项目在各级监管部门检查督导后,导致费用扣减或不予支付的,对应项目结算额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扣除对应项目结算额后与乙方结清。各级监管部门检查督导存在问题次数: 次,费用扣减或不予支付金额: 元。财务科:医务科:(2)乙方本年度为甲方提供的委托检验项目如发生因乙方检测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纠纷,处理医疗纠纷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扣除医疗纠纷处理费用后与乙方结清。因乙方检测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纠纷次数: 次,处理医疗纠纷涉及费用: 元。财务科:医务科:(3)乙方本年度是否按合同条款约定服务要求在合同时间内提供对应服务内容。中心实验室:(4)乙方前11个月有无连续3个月出现月度考核不达标情况中心实验室考核汇总:202 年 月 日至202 年 月 日产生合同结算费用总计 元,按合同约定已向乙方支付80%的结算费用总额即 元,剩余20%结算费用总额 元。202 年度考核 条款不达标,合计扣除金额: 元,扣除后的剩余结算费用总额: 元。根据202 年度考核情况,按合同约定支付扣除后的剩余结算费用总额: 元。考核汇总部门:中心实验室考核人员: 年 月 日20 年度验收结论(由验收小组成员讨论后确认结果):□合格,续签合同 □不合格,后续改进且续签合同 □不合格,终止合同医务科:年 月 日八、知识产权归属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九、保密(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计划、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三)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或合同期间累计发生3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对送检项目结果负责,由乙方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所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赔偿造成甲方的损失。合同期间累计发生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作为赔偿金。4.乙方对甲方送检的合格样本结果负责,对于按照乙方要求取材的合格样本,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检测结果存在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造成甲方的损失。合同期间累计发生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作为赔偿金。5.乙方应保证其用到本项目的专利、技术是其合格持有,且享有处分权,若因实施本项目的专利技术产生的侵权纠纷,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责任,并向乙方索赔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并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合同。6.本项目合同到期后,因乙方提供的检验项目受到各级监管部门罚款、引起医疗纠纷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甲方保留对乙方追责权利,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作为赔偿金。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十一、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五、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定地点: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开户名称:拥有者性别:男女乙方名称:乙方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乙方地址:银行帐号:开户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6-00132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5771001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承诺函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二、附件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投标函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二次)”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M4400000707535771001],我方愿参与投标。(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医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检验检查外送项目(二次)”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全部标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标的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投标人未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1)对于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采购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对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项目:即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3)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声明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十四)如我方中标,将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如果有效期未能覆盖项目(包组)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六)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七)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验检查外送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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