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道路卡口货车禁绕行管控系统建设中标结果公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105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道路卡口货车禁绕行管控系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1月3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郑港财采磋商-2025-105349
本项目在华夏大道沿线7个交叉口、远航路沿线2个交叉口等9处重点交叉口设置货车禁行电子卡口抓拍系统;并于华夏大道沿线3个主要交叉口设置禁行交通警示标志牌,具体设备清单(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河南胜之源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龙润西路与龙源西六街中原科技城人工智能科技园6号楼10层
948,853.28
元
评审总得分:90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道路卡口货车禁绕行管控系统建设项目
/
90日历天
赵鲁朋
豫1372016201819999
三、评审专家名单
白运成、杜秋蝉、夏朝阳(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以成交金额为基数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收费金额:16,13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 300 米路北
联系人:靳老师
联系方式:17337169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花鹏
联系方式:0371-53307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花鹏
联系方式:0371-53307955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货车禁绕行卡口管控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105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8湖备注:法定代表人或招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五年十二月编制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1页共116页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2页共116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活动!区内已为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搭建了“政银企”合作平台,提供“政采贷”合同融资产品、预付款保函、融资担保等服务,详情请登陆“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合同融资平台。中国银行http://www.hngp.gov.cn/hkgq/content?infoId=1577707548259258&channelCode=D370102建设银行http://www.hngp.gov.cn/hkgq/content?infoId=1598919079880795&channelCode=D370102中信银行http://www.hngp.gov.cn/hkgq/content?infoId=1629951278361786&channelCode=D37010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郑财购〔2018〕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条件和可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入口”查询联系。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3页共116页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五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六章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一、磋商响应函及磋商响应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错误!未定义书签。四、资格审查资料五、承诺书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七、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八、技术要求偏差表九、项目管理机构十、其他材料十一、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4页共116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道路卡口货车禁绕行管控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道路卡口货车禁绕行管控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105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道路卡口货车禁绕行管控系统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983029.22元,最高限价:983029.22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郑港财采磋商-2025-105349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道路卡口货车禁绕行管控系统建设项目983029.22983029.22否983029.22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概况::本项目在华夏大道沿线7个交叉口、远航路沿线2个交叉口等9处重点交叉口设置货车禁行电子卡口抓拍系统;并于华夏大道沿线3个主要交叉口设置禁行交通警示标志牌,具体设备清单(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5.2工期:90日历天;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5页共116页5.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5.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5.6包段划分:一个标段6、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者通信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供应商正式在职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本文所指“在建工程”是指:项目尚未完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响应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变更证明文件需经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截止时间)。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6页共116页3.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或被标注为“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的,不能承揽本工程,其投标无效(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供应商须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由联合体的建设工程企业进行查询)。注: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情况,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3.1、3.2、3.4款要求根据联合体分工分别提供即可,其余条款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5)联合体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25日0:00至2025年12月31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3、方式: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采购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7页共116页--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1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五、开启1.时间:2026年1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赠之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路北),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供应商在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采购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4、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具体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8页共116页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联系人:靳老师电话:17337169766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联系人:花鹏电话:0371-53307955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花鹏电话:0371-533079552025年12月24日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9页共116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采购人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联系人:靳老师电话:173371697661.1.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花鹏联系电话:0371-53307955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1.1.3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道路卡口货车禁绕行管控系统建设项目1.1.4采购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2.2项目预算金额和控制价磋商控制总价(含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增值税):983029.22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9152.33元;暂列金额: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增值税:81167.55元。注:供应商的各分项报价均不能高于所对应控制价的金额,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允许更改调整。1.3.1采购内容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及补充说明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保修和相关服务1.3.2工期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1.3.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1.4.2.4合格供应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者通信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供应商正式在职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本文所指“在建工程”是指:项目尚未完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响应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变更证明文件需经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截止时间)。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1.4.2.4合格供应商3.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或被标注为“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的,不能承揽本工程,其投标无效(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供应商须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由联合体的建设工程企业进行查询)。注: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情况,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3.1、3.2、3.4款要求根据联合体分工分别提供即可,其余条款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5)联合体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1.4.2.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1.4.2.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是。(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否(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详见评审标准)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1.4.2.7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监控摄像设备(供应商需提供所投设备的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无1.4.3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4)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5)联合体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特别说明如供应商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1.4.3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需遵循以下要求:1.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目前无法勾选关联联合体成员单位,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响应文件的操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即可;2.目前交易系统中部分位置的供应商名称是由系统自动获取(或勾选),供应商无法手动填写或勾选联合体成员单位,如遇此情形,该位置按系统自动获取(或勾选)的牵头人名称即可,此系统原因,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3.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投标,如无特别说明,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外,响应文件中要求填写供应商名称处均需填写联合体名称,填写格式为:XXX公司、XXX公司联合体(第2条所示无法填写的情形除外),要求供应商盖章处均只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即可,响应文件中要求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处需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联合体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子版响应文件中的企业电子签章与企业加盖公章视为同等效力。电子版响应文件中的个人电子签章与个人签字(或盖章)视为同等效力。1.4.3.10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1.7.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1.8.1是否需要提供样品□(是、否)提供样品要求包括:(样品的制作标准和要求、接收及退还,样品检测报告,检测机构、检测内容等内容)(否)2.2.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形式: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进行提问,同时将问题的电子版(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Word电子版)上传。2.2.3采购人书面澄清采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递交首次响应2.2.3购文件的时间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应该顺延首次递交时间),以书面形式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上发出。3.1.1供应商参加不同包或标段采购活动的权利如供应商可以参加/个包,只能成交/个包。根据评审时包号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已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后续包不再推荐。3.2.3签字和盖章要求(1)磋商响应函及磋商响应函附录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2)电子版响应文件中的单位电子签章与单位加盖公章具有同等效力。电子版响应文件中的个人电子签章与个人签字(或盖章)具有同等效力。(3)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没有CA锁,则响应文件需上传有手写签名的扫描件。特别说明1:联合体投标特别说明如供应商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需遵循以下要求:1.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目前无法勾选关联联合体成员单位,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响应文件的操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即可;2.目前交易系统中部分位置的供应商名称是由系统自动获取(或勾选),供应商无法手动填写或勾选联合体成员单位,如遇此情形,该位置按系统自动获取(或勾选)的牵头人名称即可,此系系统原因,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3.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投标,如无特别说明,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外,响应文件中要求填写供应商名称处均需填写联合体名称,填写格式为:XXX公司、XXX公司联合体(第2条所示无法填写的情形除外),要求供应商盖章处均只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即可,响应文件中要求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处需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联合体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电子版响应文件中的企业电子签章与企业加盖公章视为同等效力。电子版响应文件中的个人电子签章与个人签字(或盖章)视为同等效力。3.2.3签字和盖章要求特别说明2:1.因系统自带的磋商响应函为固定格式,无法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手动调整填写并与招标要求保持一致,故系统自带的磋商响应函格式仅做参考,不作为评标依据,最终均以“响应文件正文”所附磋商响应函及磋商响应函附录为准。另,因系统自带磋商响应函格式内容为必填项,为统一填写规则,各供应商均按以下原则填写:2.系统自带的投标逐格式中“项目经理”指项目总负责人(牵头人项目经理);3.4.1响应报价1.磋商报价:本项目实施完成价(包括:保险费、实施、相关服务费、税费和相关费用等完成此项目的所有费用。)2.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3.5磋商保证金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需提交磋商保证金3.6.1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4.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1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和份数: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2.响应文件制作要求按交易系统要求编制。3.采购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性文件被拒绝的风险。4.响应性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提交叁份与上传交易系统内容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5.1.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地点;供应商是否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否,远程5.1.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的解密开启:按交易中心系统指示操作5.2.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的组建:由经济、技术专家和采购人代表3人组成。除采购人代表以外的从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评委会成员所有成员的三分之二。5.3.1资格审查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5.3.1资格审查文件2、供应商相关证件;(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相关证件)3、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者通信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供应商正式在职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5、信用记录查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或被标注为“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的,不能承揽本工程,其投标无效(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供应商须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注: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情况,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供应商为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团体组织需提供针对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出现上述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应满足联合体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5.3.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记录查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1.查询渠道和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2.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证据留存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时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并打印存档备查。3.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8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6.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6.2.1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7.1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日历天内8.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8.1履约保证金根据豫财采购【2019】4号文件精神,为减少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成本,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9.1预付款1.预付款比例为:20%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无10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文件规定执行,以成交金额为基数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信息:单位名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银行账号:656429201638412质疑的提出与接收①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②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③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④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的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的书面质疑函。⑤质疑函接收信息联系单位: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花鹏联系电话:0371--53307955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19是否允许合同分包□是。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依法进行分包;否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19页共116页21.1磋商办法1.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二次报价),最后报价(二次报价)必须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不得以口头形式报价。后次报价不得高于前次报价,最后报价(二次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二次报价)应为总价,含不可竞争费(安全文明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增值税)。最后报价(二次报价)与首次报价相比的优惠幅度作为供应商的优惠率,此优惠率适用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调整、竣工结算和变更追加项目。2.经磋商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二次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二次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办法。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1.2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如有)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标记“★”产品并经“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相应的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于优先采购体现,详见磋商评审办法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如有)采购人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且供应商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如果采购项目包有多种设备,在技术部分打分项中给于优先采购体现。详见磋商评审办法优先采购列入无线局域网产品(如有)供应商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的,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如果采购项目包有多种设备,在技术部分打分项中给于优先采购体现。详见磋商评审办法21.3投标(响应)文件无效的其他情形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规定,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1.3投标(响应)文件无效的其他情形(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21.4资料真实性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供应商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供应商成交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21.5融资政策落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成交人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具体详见附件。21.6特别提醒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标,具体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要求格式制作的响应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完毕。(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在线准时参加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远程解密等工作,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3)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失败、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4)因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当采购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21.6特别提醒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5)评审时需查看有关资料,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附相关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供应商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图片应合理设置图片大小,保证响应文件总容量不至于过大,避免影响顺利上传。投响应文件须按要求进行签章(签字或盖章)后,最终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上传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22页共116页1、总则1.1项目概况1.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工程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1.2资金来源1.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1.2.2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如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3采购需求及其它相关要求1.3.1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1.3.2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对供应商的要求1.4.1供应商(申请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工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申请人与供应商含义相同,以下均称为供应商。1.4.2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1.4.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或施工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4.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3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方式获取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1.4.2.4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1.4.2.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采购活动。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23页共116页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提供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4.2.6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或所提供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4.2.7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列入国家CCC认证等产品,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3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3.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3.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3.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3.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所提供产品的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各方全部提供产品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4.3.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3.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4.3.8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3.9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3.10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4.3.1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在确定成交人之前)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5监督管理部门本次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所属单位的监督部门。1.6供应商参加磋商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均应自行承担。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24页共116页1.7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1.7.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1.7.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7.3采购人在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7.4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样品1.8.1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1.9适用法律1.9.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10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构成2.1.1采购文件共八章,构成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第五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六章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1.2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或矛盾)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合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25页共116页同条款及格式、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顺序进行解释,排名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如果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与供应商须知中的内容有不一致(或矛盾)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1.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2.2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或澄清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交易平台上公布给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修改,澄清、更正或修改的内容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变更(澄清或更正)公告”和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供应商,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变更(澄清或更正)文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2.2.5交易中心平台供应商信息在磋商开始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当自行查看项目进展、答疑、变更(澄清或更正)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2.3采购文件的解释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磋商时,若出现采购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磋商小组讨论确定处理方案;磋商小组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2.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编制响应文件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响应文件编制3.1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的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3.1.1采购项目分为两个及以上不同“包”或“标段”的,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各个“包”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26页共116页或“标段”的采购活动,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3.1.2采购项目分为两个及以上不同“包”或“标段”的,供应商应当以采购文件中的“包”或“标段”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包”或“标段”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如仅对“包”或“标段”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响应(或报价),其该包(或标段)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允许的偏差除外。3.1.3无论采购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1.4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1.5磋商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所有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来往的文件、资料均使用中文。如果供应商提供有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3.2响应文件组成3.2.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采购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3.2.2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3.2.3电子响应文件的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或加盖电子章。3.3供应商证明所提供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3.3.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的具体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所提供标的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3.3.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3.3.2.1工程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3.3.3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指出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评审时不以上述品牌、型号作为评审因素判定其响应文件是否为有效的标准。提供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3.4若采购文件未明确要求提供相应技术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可不提供。3.4响应报价3.4.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及最后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所响应“包”或“标段”所应提供的工程等全部内容(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3.4.2供应商应参考采购人所提供的采购范围及工作内容、质量要求、采购预算等全部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供应商自身成本、市场行情等因素,自主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人给定的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27页共116页3.4.3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如实填写各项工程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报价。供应商应认真填报所有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响应文件中若有漏项、漏报,采购人视为供应商的报价在总报价中已经包括;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人,该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因采购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外,不予调整。供应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3.4.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当包括:所提供工程需要缴纳的所有税费的价格,所提供服务、培训和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内容等费用及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发生的其它费用。3.4.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或“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最后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最后总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3.4.6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总报价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对最后总报价予以修改,最后总报价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是固定的,除采购文件中约定的原因外,不能随意改变。3.4.7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总报价(包含最后总报价)。3.4.8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最后总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最后总报价。3.4.9供应商的最后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全部工程内容)的包括交付前发生的各种税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3.4.10供应商的最后总报价应是由供应商计算的完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一切费用的期望值。3.5磋商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响应文件有效期3.6.1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3.6.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3.7响应文件的制作3.7.1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查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页→办事指南及下载专区。3.7.2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格式中写明可以不提供的除外),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响应函(磋商函)及报价一览表,须严格按照格式编辑,并作为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的依据。3.7.3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用法人CA数字证书和企业CA数字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28页共116页证书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数字证书。3.7.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3.7.5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3.7.6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如果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企业(单位)的电子签章。4、响应文件的提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因采用全程不见面磋商、评审方式,故电子响应文件按本采购文件第4.2.2条要求加密上传到指定平台。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4.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4.2.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章第2.2.2条、2.4条的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是否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期限。如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长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期限,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则以延长后的时间为准。4.2.4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上传、未解密的响应文件。4.3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4.3.1响应文件的提交4.3.1.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的指定位置。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的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4.3.1.2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4.3.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3.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4.3.2.2供应商在提交了最后报价之后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期间,供应商不得撤回(撤销)其响应文件。5、磋商及评审5.1磋商会议5.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29页共116页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磋商会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磋商会议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答疑澄清(如需要)、最后报价等(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5.1.2供应商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1.3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采购文件成功后,如未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或误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1.4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的,应当在磋商开始前通过交易系统提出询问。5.1.5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将不再进行磋商(特殊情况除外)。5.2组建磋商小组5.2.1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及评审工作。5.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成员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资格审查5.3.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特殊情况下不足2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特殊情况: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5.3.2.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30页共116页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5.3.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5.4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5.4.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特殊情况下不足2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特殊情况: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4.2响应文件的澄清5.4.2.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更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更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交易系统中向供应商发出,供应商在收到该要求后,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在交易系统中做出相应的回复,如果磋商小组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回复则视为该供应商没有回复。5.4.2.2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中确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根据需要进行文件答疑澄清等。5.4.2.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单位的电子签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电子签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4.2.4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对响应文件的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5.4.2.5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并取代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31页共116页5.5磋商5.5.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5.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5.5.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5.4如果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6最后报价5.6.1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在接到磋商小组的通知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该供应商退出磋商。磋商小组将不再评审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本须知第5.6.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5.6.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6.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且以最后报价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6.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5.6.5磋商小组认为某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将通过交易系统向该供应商发出通知,要求该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32页共116页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工程本身成本、人工费用、税费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电子签章,否则无效。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被磋商小组认可的;(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5.7无效响应文件的规定5.7.1在评审之前,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财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5.7.2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5.7.3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5.7.3.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5.7.3.2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7.3.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7.3.4不同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5.7.3.5未满足采购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5.7.3.6属于供应商之间串通,或者依法被视为供应商之间串通;5.7.3.7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要求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磋商小组要求提供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相关材料;5.7.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7.3.9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5.8响应文件的评审5.8.1磋商小组成员将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33页共116页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打分的算数平均值作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5.8.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标准进行,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六章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9采购文件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要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5.10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特殊情况下为不足2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11保密要求5.11.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5.1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6、确定成交供应商6.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6.1.1除第6.3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六章评审方法。6.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采购人或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6.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6.2确定成交供应商6.2.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6.2.1条。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34页共116页6.3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6.4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7、签订合同7.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日历天内(另有规定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7.4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承诺书”中的承诺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7.5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履约保证金8.1如果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可以自愿采用其他履约保证金的提供方式。8.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8.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按照《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承诺书》中的承诺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9、预付款9.1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35页共116页项,预付款比例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9.2如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预付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是指成交供应商向银行或者有资质的专业的担保机构申请,由其向采购人出具的确保预付款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或者保障政府采购履约质量的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等。10、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10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11、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1.1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11.2供应商递交的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采购文件的规定。11.3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12、质疑的提出与接收1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12.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知识产权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4、供应商的赔偿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撤销)响应文件的(不包括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36页共116页15、廉洁自律规定1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1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5.3为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机构的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16、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7、纪律和监督1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17.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章“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17.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过程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8、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19、合同分包19.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37页共116页19.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9.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20、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38页共116页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信息1.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道路卡口货车禁绕行管控系统建设项目。1.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沿线及远航路沿线。1.3建设内容和规模根据划定的货运车辆禁行区域范围、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意见,本工程在华夏大道沿线7个交叉口、远航路沿线2个交叉口等9处重点交叉口设置货车禁行电子卡口抓拍系统;并于华夏大道沿线3个主要交叉口设置禁行交通警示标志牌,具体设备清单如下:货车禁绕行卡口管控系统建设项目建设点位清单序号道路名称交叉口类型点位及设置内容建设数量限制方向绕行方向备注1华夏大道与洪泽湖大道十字交叉华夏大道西北角设置标志交通警示牌1处不限制东、西绕行新建2华夏大道与护航路十字交叉护航路东南角设置卡口卡口1套向东方向洪泽湖大道3华夏大道与通航路十字交叉通航路东南角设置卡口卡口1套向东方向洪泽湖大道4华夏大道与太湖路十字交叉太湖路东南角设置卡口卡口1套向东方向洪泽湖大道5华夏大道与洞庭湖路十字交叉洞庭湖路西南角设置卡口卡口1套向南方向洪泽湖大道6华夏大道与翱翔路十字交叉华夏大道东北角设置卡口卡口1套向北方向金陵大道7华夏大道与舜英路丁字交叉华夏大道西南角、东侧设置卡口卡口2套向南、东方向金陵大道8华夏大道与黄海路十字交叉华夏大道东北角、东侧设置卡口卡口2套向北、东方向东海路9远航路与长安路十字交叉长安路东北角设置卡口卡口1套向北方向梁州大道10远航路与立言街十字交叉立言街东北角设置卡口卡口1套向北方向梁州大道11华夏大道与东海路十字交叉华夏大道东南角设置标志交通警示牌1处不限制东西绕行12华夏大道与金陵十字交叉金陵大道西北角交通警示牌不限制向东绕行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39页共116页田湖大道图例:卡设施泽交通警示牌洪华:事文夏年天E三国家道护航路通航路滨豫太湖路河州西华夏大道与太湖路交叉口路大卡口设置位置:交叉口东南角棱洞庭湖路道限行方向:限制货运车辆向东行驶腾十带学子远设机街一:货远关北P:场长大赛路高安远航路速路23元:明路:运北地宾大豫河州大西道路金陵大道遵大路舜英路国国10华与口设量量:口TE大汤方车行商登高速京国港黄海路梁州速大华道淮海路豫大州道东海路大道S323南海大道大道设置标志1处1.4项目产出方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道路卡口货车禁绕行管控系统建设项目的建设,能够为实验区货运车辆交通管理政策提供基础设施,满足交通管理需求。对于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能够促进实验区经济绿色发展、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进而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远航路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40页共116页第四章工程量清单(供应商自行下载)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41页共116页第五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1.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42页共116页第六章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磋商及评审工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磋商的组织工作。一、磋商及评审依据1、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本级或上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3、本项目采购文件。二、磋商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组建磋商小组1、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及评审工作;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具体成员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审专家于磋商开始前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在成交人确定前,有关人员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小组;3、参加评审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评审的有关人员应对整个磋商、评审过程保密,不得泄露;5、磋商小组成员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磋商及评审;6、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并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评审;7、供应商对评审专家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四、磋商及评审程序如下: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事项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2供应商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机电工程或者通信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供应商正式在职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4信用记录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5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结论2、响应性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表审查事项序号采购文件要求评审标准1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同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不一致2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或其它相关资料上的名称一致3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要求签字盖章。4工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5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6质保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4项规定7响应报价报价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8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10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它要求结论备注: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3、磋商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44页共116页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随机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3.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3.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3.4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4、提交最后报价4.1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2根据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3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比较与评价5.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45页共116页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1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价格折扣2.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不作为成交价)。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3%(2)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2.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2.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1.4“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等,只享受一次价格折扣,不重复享受政策。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无。4、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无六、综合评分标准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46页共116页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分标准,分别对通过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且提交了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条款内容编列内容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磋商报价:35分技术部分:40分综合部分:25分评分标准评审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磋商报价(35分)磋商报价得分(35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评审报价为最后磋商报价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报价折扣原则扣除后的价格)最低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5分备注: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最后磋商报价折扣原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及排序。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2%。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包括初始报价和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无效响应处理。4.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技术部分(40分)施工组织设计(35分)1.主要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5分)(1)施工方案包含各项施工内容、施工方法、流水段的划分,内容完整详尽,施工措施科学、具体,得5分。(2)施工方案包含各项施工内容、施工方法、流水段的划分,内容完整,有施工措施,得3分。(3)提供了施工方案、施工措施,不具体,得2分。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1)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清晰,项目质量目标明确可行,有完善的制度及保障措施,建立了健全的项目建设过程质量检查制度,制定可行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得4分。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47页共116页施(4分)(2)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清晰,项目质量目标明确,有质量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建立了项目建设过程质量检查制度,制定了纠正和预防措施,得3分。(3)提供了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有项目质量目标,有制度及保障措施,有项目建设过程质量检查制度及纠正和预防措施,得2分。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1)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根据工程特点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得4分。(2)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不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较明确,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得3分。(3)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全员安全责任制不明确,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不合理,得2分。4.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1)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文明施工、防尘治理、场容场貌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措施,相应的措施针对性强、具体切实可行,得4分。(2)针对本项目提供文明施工、防尘治理等方面的制度、措施,完整、可行,得3分。(3)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措施,不具体可行,得2分。5.工期保证措施(5分)(1)工期承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得3分。工期承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得2分。工期承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违约责任承诺不清晰明确,得1分。(2)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采购文件对工期的要求,得2分。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得1分。6.拟投入资源配置计划(6分)(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得2分。(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得2分。(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得2分。(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得1分。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48页共116页(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得1分。(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得1分。7.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3分)(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能确保工程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的措施具体有效、可实施性强,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得3分。(2)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工程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的措施不够具体,能够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得2分。(3)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工程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的措施不具体,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得1分。8.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应急预案及风险控制(4分)(1)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应急预案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健全有效、各阶段的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切实可行,得4分。(2)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风险控制等措施健全、措施具有合理性的,得2分。(3)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风险控制等基本合理的,得1分。备注:以上项目若有缺项的,该项为0分;没有缺项的,不低于最低分主要设备(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设备一览表”进行打分,综合考虑设备的环保性、实用性、性价比及主要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检测报告、彩页、管理体系等)的完整性、全面性等。(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设备性能、品质、规格型号、品牌、产地等综合评审品质优良得5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设备性能、品质、规格型号、品牌、产地等综合评审品质一般得3分。(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设备性能、品质、规格型号、品牌、产地等综合评审品质较差得1分。(4)未提供主要材料表的,该项为0分。综合部分评审标准1.体系认证(3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健康体系认证的,每按要求提供一项得1分,,共3分。(响应文件中附证书的扫描件和网上查询截图)(25分)2.类似业绩(8分)1.企业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证明材料得2分,最多得6分;2.项目经理业绩2分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证明材料得2分,最多得2分。备注:①业绩须提供完整合同、验收报告,缺项得0分。②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重复计算。③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若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委托人开具的相关证明,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④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联合体任意方的业绩均可。3.项目管理机构(5分)提供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列表,包括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各关键岗位人员,附证书的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齐全的得5分,缺项不得分。。4.服务承诺(8分)优惠服务条件的承诺0-8分(1)施工期间服务承诺0-3分在项目实施准备、项目实施期间,服务内容完善,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采购人积极配合、为采购人排忧解难,服从采购人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得3分;服务内容相对完善,较为配合采购人的工作,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基本能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得2分;服务内容很少,内容空洞,可以配合采购人的工作,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不具体得1分;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2)质保期内外服务内容及承诺0-3分质保期内外服务内容及承诺内容合理、可行、详实得3分,内容基本合理、可行得2分,内容不充实,实施有难度得1分,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3)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2分)。供应商承诺并保证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措施非常完善,承诺全面,可以实施的得2分,措施基本完善,基本可以实施的得1分,未按要求承诺得0分。5.节能清单产品(0.5分)除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外,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每有一项加0.5分,最多加0.5分。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50页共116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志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道路卡口费车禁绕行管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105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备注:法定代表人或招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六年一月编制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1页共94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道路卡口货车禁绕行管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105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备注:法定代表人或招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O二六年一月编制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2页共94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活动!区内已为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搭建了“政银企”合作平台,提供“政采贷”合同融资产品、预付款保函、融资担保等服务,详情请登陆“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合同融资平台。中国银行http://www.hngp.gov.cn/hkgq/content?infoId=1577707548259258&channelCode=D370102建设银行http://www.hngp.gov.cn/hkgq/content?infoId=1598919079880795&channelCode=D370102中信银行http://www.hngp.gov.cn/hkgq/content?infoId=1629951278361786&channelCode=D37010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郑财购〔2018〕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条件和可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入口”查询联系。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3页共94页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六章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一、磋商响应函及磋商响应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四、资格审查资料五、承诺书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七、施工组织设计八、主要设备一览表九、项目管理机构十、其他材料十一、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4页共94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道路卡口货车禁绕行管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道路卡口货车禁绕行管控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105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道路卡口货车禁绕行管控系统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983029.22元,最高限价:983029.22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郑港财采磋商-2025-105349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道路卡口货车禁绕行管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983029.22983029.22否983029.22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概况:本项目在华夏大道沿线7个交叉口、远航路沿线2个交叉口等9处重点交叉口设置货车禁行电子卡口抓拍系统;并于华夏大道沿线3个主要交叉口设置禁行交通警示标志牌,具体设备清单(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5页共94页5.2工期:90日历天;5.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5.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5.6包段划分:一个标段6、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者通信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供应商正式在职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本文所指“在建工程”是指:项目尚未完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响应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变更证明文件需经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截止时间)。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6页共94页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或被标注为“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的,不能承揽本工程,其投标无效(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供应商须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由联合体的建设工程企业进行查询)。注: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情况,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3.1、3.2、3.4款要求根据联合体分工分别提供即可,其余条款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5)联合体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1月19日0:00至2026年1月23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3、方式: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采购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7页共94页--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五、开启1.时间:2026年1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赠之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路北),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供应商在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采购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4、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具体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8页共94页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联系人:靳老师电话:17337169766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联系人:花鹏电话:0371-53307955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花鹏电话:0371-533079552026年1月16日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9页共9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采购人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联系人:靳老师电话:173371697661.1.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花鹏联系电话:0371-53307955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1.1.3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道路卡口货车禁绕行管控系统建设项目1.1.4采购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2.2项目预算金额和控制价磋商控制总价(含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增值税):983029.22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9152.33元;暂列金额: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增值税:81167.55元。注:供应商的各分项报价均不能高于所对应控制价的金额,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允许更改调整。1.3.1采购内容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及补充说明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保修和相关服务1.3.2工期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1.3.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1.4.2.4合格供应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者通信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供应商正式在职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本文所指“在建工程”是指:项目尚未完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响应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变更证明文件需经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截止时间)。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1.4.2.4合格供应商3.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或被标注为“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的,不能承揽本工程,其投标无效(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供应商须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由联合体的建设工程企业进行查询)。注: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情况,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3.1、3.2、3.4款要求根据联合体分工分别提供即可,其余条款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5)联合体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1.4.2.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1.4.2.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是。(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否(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详见评审标准)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1.4.3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4)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5)联合体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特别说明如供应商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需遵循以下要求:1.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目前无法勾选关联联合体成员单位,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1.4.3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制作并上传响应文件的操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即可;2.目前交易系统中部分位置的供应商名称是由系统自动获取(或勾选),供应商无法手动填写或勾选联合体成员单位,如遇此情形,该位置按系统自动获取(或勾选)的牵头人名称即可,此系统原因,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3.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投标,如无特别说明,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外,响应文件中要求填写供应商名称处均需填写联合体名称,填写格式为:XXX公司、XXX公司联合体(第2条所示无法填写的情形除外),要求供应商盖章处均只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即可,响应文件中要求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处需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联合体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子版响应文件中的企业电子签章与企业加盖公章视为同等效力。电子版响应文件中的个人电子签章与个人签字(或盖章)视为同等效力。1.4.3.10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1.7.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1.8.1是否需要提供样品□(是、否)提供样品要求包括:(样品的制作标准和要求、接收及退还,样品检测报告,检测机构、检测内容等内容)(否)2.2.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形式: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进行提问,同时将问题的电子版(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Word电子版)上传。2.2.3采购人书面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应该顺延首次递交时间),以书面形式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上发出。3.1.1供应商参加不同包或标段采购活动的权利如供应商可以参加/个包,只能成交/个包。根据评审时包号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已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后续包不再推荐。3.2.3签字和盖章要求(1)磋商响应函及磋商响应函附录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2)电子版响应文件中的单位电子签章与单位加盖公章具有同等效力。电子版响应文件中的个人电子签章与个人签字(或盖章)具有同等效力。(3)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没有CA锁,则响应文件需上传有手写签名的扫描件。特别说明1:联合体投标特别说明如供应商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需遵循以下要求:1.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目前无法勾选关联联合体成员单位,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响应文件的操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即可;2.目前交易系统中部分位置的供应商名称是由系统自动获取(或勾选),供应商无法手动填写或勾选联合体成员单位,如遇此情形,该位置按系统自动获取(或勾选)的牵头人名称即可,此系系统原因,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3.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投标,如无特别说明,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外,响应文件中要求填写供应商名称处均需填写联合体名称,填写格式为:XXX公司、XXX公司联合体(第2条所示无法填写的情形除外),要求供应商盖章处均只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即可,响应文件中要求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处需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联合体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电子版响应文件中的企业电子签章与企业加盖公章视为同等效力。电子版响应文件中的个人电子签章与个人签字(或盖章)视为同等效力。特别说明2:1.因系统自带的磋商响应函为固定格式,无法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手动调整填写并与招标要求保持一致,故系统自带的磋商响应函3.2.3签字和盖章要求格式仅做参考,不作为评标依据,最终均以“响应文件正文”所附磋商响应函及磋商响应函附录为准。另,因系统自带磋商响应函格式内容为必填项,为统一填写规则,各供应商均按以下原则填写:2.系统自带的投标逐格式中“项目经理”指项目总负责人(牵头人项目经理);3.4.1响应报价1.磋商报价:本项目实施完成价(包括:保险费、实施、相关服务费、税费和相关费用等完成此项目的所有费用。)2.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3.5磋商保证金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需提交磋商保证金3.6.1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4.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和份数: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2.响应文件制作要求按交易系统要求编制。3.采购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性文件被拒绝的风险。4.响应性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提交叁份与上传交易系统内容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5.1.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地点;供应商是否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否,远程5.1.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的解密开启:按交易中心系统指示操作5.2.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的组建:由经济、技术专家和采购人代表3人组成。除采购人代表以外的从财政部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部分道路卡口货车禁绕行管控系统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