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血细胞分离机 体外循环设备中标结果公示(福建省血液中心(福建省献血工作办公室)2026)
血细胞分离机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001]FXZB[GK]2025070
二、项目名称:血细胞分离机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国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TB#楼33层02办公-2
1,790,000.00元
96.76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血细胞分离机):
货物类(福建国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体外循环设备
血细胞分离机
血细胞分离机
费森尤斯
Amicus
4
台
447,500.0000
1,79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岑
评审专家:
叶玮 、 潘葳 、 洪衍界 、 叶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①收费费率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进行计算,计算标准:100万元以内按照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以内按照1.1%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上述收费基准价格基础上整体下浮25%,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取。②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③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117010100100003202;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血细胞分离机:1.776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本项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及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通过。
2、政策性价格扣除:无。
3、邮箱:fxzb178@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血液中心
地址:福州西二环南路28号
联系方式:0591-8389800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1层6#
联系方式:0591-87278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滢、唐宝玲
电话:0591-87278256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2日
相关附件:
资格承诺函.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血细胞分离机
品目
采购单位
福建省血液中心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02日 09:04
评审专家名单
叶玮,潘葳,洪衍界,叶锋,陈岑
总中标金额
¥179.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滢、唐宝玲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278256
采购单位
福建省血液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西二环南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1-83898002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1层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87278256
附件:
附件1
二-2证明材料二-2-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福建省血液中心、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福建国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MA8UPMGJ26法定代表人:黄建云联系地址和电话: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TB#楼33层02办公-2/和电话:0591-83312125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我单位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软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供应商:福建国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1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血细胞分离机 体外循环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