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江口县财政局2026)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贵州丰成园林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FCCG-2024-001
二、项目名称:江口县2023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乡村绿化美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年04月18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贵州丰成园林有限公司
2、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凯德街道凯市村上街组
五、基本情况
贵州丰成园林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参加了“江口县2023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乡村绿化美化)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该公司的投标文件,与江口县秋实苗木专业合作社的响应文件中“七、报价明细表”报价清单中的“劳动力”项目漏报及多个项目描述-错误情况高度一致。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供应商有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情形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处罚结果
鉴于贵州丰成园林有限公司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如实陈述违法事实,认错悔错态度良好,且提交的《关于免除行政处罚的申请》中所述无能力支付罚金的情况经查证属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综合考量贵州丰成园林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困难,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免于罚款,将该公司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6年01月15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江口县财政局
2、联系人:江口县财政局
3、联系电话:0856-6621351
2026年01月15日
附件信息:
江财罚〔2026〕6号贵州丰成园林有限公司.pdf (732.3 KB)
江财罚[2026]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贵州丰成园林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21MA6EBE244C法定代表人:叶志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凯德街道凯市村上街组你公司在“江口县2023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乡村绿化美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FCCG-2024-001)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经依法调查、认定,现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违法事实你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参加了“江口县2023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乡村绿化美化)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你公司的投标文件,与江口县秋实苗木专业合作社的响应文件中“七、报价明细表”报价清单中的“劳动力”项目漏报及多个项目描述错误情况高度一致。二、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1-(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供应商有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情形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鉴于你公司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如实陈述违法事实,认错悔错态度良好,且提交的《关于免除行政处罚的申请》中所述无能力支付罚金的情况经查证属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综合考量你公司实际经营困难,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免予罚款,将你公司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口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江口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江口县财政局2026年1月15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建设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