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义务教育食堂劳务外包中标结果公示(巴中市第五中学校2026)



一、项目编号:N5119012026000009

二、项目名称:非义务教育食堂劳务外包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迈成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强村十四社21号
1,500,000.00元
87.3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迈成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99000000
C99000000 其他服务
非义务教育食堂劳务外包采购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政策规定并满足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中(采购人代表)、廖庆明、徐春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供应商中标价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标准的100%,下浮20%计取,由业主(甲方)向乙方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2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用缴款账户:
开户名称:四川兴讯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市丽阳广场支行。
账 号:95100701000826889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巴中市第五中学校
地址:巴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插旗山小区
联系方式:0827-5819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兴讯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浅水湾广场二期 17栋商业3楼
联系方式:0827-2229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27-2229985

四川兴讯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3日

相关附件:

非义务教育食堂劳务外包采购(N511901202600000920260115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迈成后勤服务有限公司).pdf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服务应答表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版本号:N511901202600000920260115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非义务教育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采购项目编号:N5119012026000009巴中市第五中学校四川兴讯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1月15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兴讯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巴中市第五中学校委托,拟对非义务教育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巴中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90120260000091.2.采购项目名称:非义务教育食堂劳务外包采购1.3.磋商项目简介(一)根据巴教发【2024】6号文件第四章从业人员第二十条规定,各学校应当按照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仅提供午餐的学校食堂原则上按1:100比例配置,寄宿制学校可适当放宽,但其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比最高不得超过1:60。我校本期高中在校学生1737人、教职工308人,结合办学规模及供餐需求,现需采购非义务教育阶段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拟配备从业人员34名,具体岗位配置为:管理人员1名、厨师3名、面点师1名、煮面师3名、墩子工1名、普工25名)。(二)本项目为非义务教育阶段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80.338412万元/年,服务期限总计3年/2026年2月12日至2029年2月11日(具体实施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采用“一年一签”的合同签订模式,每年服务期满经校方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第2页-,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巴中市第五中学校地址:巴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插旗山小区-第3页-邮编:636600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27-5819020代理机构:四川兴讯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浅水湾广场二期17栋商业3楼邮编:636600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27-2229985-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803,384.12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采购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供应商中标价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标准的100%,下浮20%计取,由业主(甲方)向乙方支付。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巴中市第五中学校和四川兴讯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巴中市第五中学校。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兴讯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第6页-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第7页-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第8页-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第9页-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7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所有技术要求以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所涵盖内容。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所有商务要求以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所涵盖内容。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2号)和《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巴财采[2021]21号)的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由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负责成立验收组,对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如果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否则视为违约。如三次调整后仍不能满足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有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10页-(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巴中市第五中学校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兴讯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兴讯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第11页-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27-5819020地址:巴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插旗山小区邮编:6366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27-2229985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浅水湾广场二期17栋商业3楼邮编:63660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磋商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磋商文件内容,为获取原磋商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第12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13页-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803,384.12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803,384.1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99000000其他服务非义务教育食堂劳务外包采购1.00(年)1,803,384.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非义务教育食堂劳务外包采购1.00(年)1,803,384.12总价供应商的报价总价中须包含完全履行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利润、各类保险费、人员社保、工资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等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除本项目成交金额外的任何费用。★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第14页-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非义务教育食堂劳务外包采购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项目概述(一)根据巴教发【2024】6号文件第四章从业人员第二十条规定,各学校应当按照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仅提供午餐的学校食堂原则上按1:100比例配置,寄宿制学校可适当放宽,但其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比最高不得超过1:60。我校本期高中在校学生1737人、教职工308人,结合办学规模及供餐需求,现需采购非义务教育阶段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拟配备从业人员34名,具体岗位配置为:管理人员1名、厨师3名、面点师1名、煮面师3名、墩子工1名、普工25名)。(二)本项目为非义务教育阶段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80.338412万元/年,服务期限总计3年/2026年2月12日至2029年2月11日(具体实施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采用“一年一签”的合同签订模式,每年服务期满经校方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2★服务内容及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明确的供餐时段、供餐时长开展供餐服务,不得擅自延迟、提前结束供餐,若需调整供餐时间需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报备采购人,经批准后方可执行。2.工作人员符合采购人对餐饮服务人员的总体要求:统一着装,整洁大方,佩证齐全;服务过程中文明礼貌、行为规范、态度热情;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履职、规范操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餐饮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规章制度,厉行节约、爱护学校公共财物。3.成交供应商须严格贯彻落实《合同》约定的工作计划及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配合采购人开展服务质量管控工作。4.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在岗定期培训、健康体检(含年度体检)、日常安全管理、卫生防疫管理等工作均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卫生检查、防疫演练等各项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5.采购人每学期集中组织2次师生满意度测评(分别为学期中、学期末),测评对象涵盖各年级学生及教职工代表,测评样本量不低于就餐总人数的30%。若年度内出现2次(含2次)及以上满意度未达到90%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劳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6.学生就餐统一采用刷脸消费模式,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做好刷脸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使用引导工作,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取现金。成交供应商须自觉接受采购人和上级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按要求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7.食堂生产经营所需的所有原材料(含食材、调味品、耗材等)均由采购人统一采购、验收、管理,成交供应商无权自行采购。若发现成交供应商私自采购原材料,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服务费用,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8.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食堂服务权私自转让、分包给其他服务机构,也不得利用学校资产开展任何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9.成交供应商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安全巡查,每日对操作间、餐厅、库房等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须立即整改并在24小时内书面上报采购人。严防火灾、触电、食品安全、人员踩踏等不安全事件发生。10.成交供应商组织开展工作例会和定期向采购人后勤处等职能部门反馈服务工作。11.成交供应商的管理范围包括:食堂餐厅、各操作间、备餐间、库房、消毒间、更衣室、食堂周边3米范围内区域及室外楼梯。成交供应商须保证上述区域每日清洁、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无异味、无杂物。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餐饮行业相关法规及学校校纪校规,保持良好服务态度,严禁与师生发生争吵、冲突等行为。若发现工作人员违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处理(含调离岗位、辞退等),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12.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服务环节不规范造成师生食物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3.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监督标准,学校不定时检查。14成交供应商须确保早餐、午餐、晚餐、夜宵均正点供应,菜品及主食足量(主食可按需添加)、优质(无变质、无异味、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多样(每周菜品不重复,早餐品种不少于6种,午餐、晚餐菜品不少于2荤2素1汤,夜宵品种不少于3种),成交供应商需满足采购方提出的其他合理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售卖白水、牛奶等个性化需求服务)。15.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食堂工作人员与学校无劳务关系,食堂工作人员服务费由采购人按服务公司与工人签订的并经采购人确认的劳务合同按月支付给劳务公司(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6成交供应商须妥善保管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人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须及时向采购人报备并协助维修,保养及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须确保食堂房屋主体、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等完好无损(正常损耗除外),若存在人为损坏,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全额维修或赔偿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7.成交供应商的用工行为须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人员配备足额到位,用工人员工资不低于巴中市最低工资标准,依法为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第16页-险。若发生用工纠纷,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事故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8.成交供应商须负责食堂内部及周边的消防安全(含消防设施维护、消防通道畅通、防火巡查等)和环境卫生工作,严格服从采购人总务处等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建立安全台账,确保服务期内无安全责任事故。19.成交供应商须设立内部岗前培训机构,所有服务人员须经岗前培训合格(培训内容含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等)后方可上岗;人员岗位须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成交供应商须每月组织1次在岗技能培训、每季度组织1次服务意识与服务技巧培训及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建立完整的健康档案,档案复印件备份送采购人总务处存档。各岗位配置人员数量须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同时须建立人员储备机制,若有工作人员临时离岗或离职,须提前7日内向采购人报告,经采购人同意后更换,确保服务不受影响。20.成交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按要求及时提供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合同、台账、培训记录、体检报告等各类材料,不得隐瞒、篡改相关信息。21.成交供应商须在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书面汇报上月服务工作情况,接受采购人领导的监督考核。所有工作人员须接受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的双重管理,既要服从成交供应商的日常管理,也要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配合采购人开展各项检查、考核工作。-第17页-3★序号岗位设置最低岗位人数人员要求1管理人员1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具备2个及以上食堂劳务外包管理经验,男女不限,年龄要求为:男性18岁周岁以上、55岁周岁以下,女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提供2个及以上食堂劳务外包管理经验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复印件。2厨师3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具备中式烹调师(中级/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男女不限,年龄要求为:男性18岁周岁以上、55岁周岁以下,女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提供中式烹调师(中级/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人3面点师1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具备中式面点师(中级/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男女不限,年龄要求为:男性18岁周岁以上、55岁周岁以下,女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提供中式面点师(中级/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复印件。员要求4煮面师3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要求为:男性18岁周岁以上、55岁周岁以下,女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复印件。5墩子工1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动手能力强,能熟练操作操作相关各种设备。男女不限,年龄要求为:男性18岁周岁以上、55岁周岁以下,女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复印件。6普工25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要求为:男性18岁周岁以上、55岁周岁以下,女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复印件。备注:1.供应商成交后厨师到岗前,须经采购单位组织试菜考核,考核内容含菜品制作工艺、口感、卫生规范、效率等,两次考核未通过的,成交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更换同等条件合格人员,更换人员仍需重新考核;2.供应商成交后为以上服务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保。3.提供以上人员清单(格式自拟)-第18页-4★其他(一)食品安全1.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求,每餐食品按规定分品2.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供计划须明确食材名称、和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求,每周菜品须经采购(二)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报价总价中须求的其他费用等项目相劳务合同的同时,与采购人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管理中责任书内容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种留样保存。餐规模、菜品计划,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交食材、调味品等原材料的周供应计划,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信息。成交供应商须安排专人协助采购人开展原材料质量把关质量标准的原材料有权拒绝接收并及时上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制作食品,确保食品符合安全、营养要人审核备案。包含完全履行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利润、各类保险费、人员社保、工资及采购文件要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除本项目成交金额外的任何费用。5与评审因素相对应的相关(非实质性)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制。2、根据供应商针对餐饮的菜谱,并定期更新;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任人员分工;③食品安;⑥自然灾害应急方案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各容。5、项目人员服务保障能6、履约能力:具体详见堂服务总体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括:①总体服务措施;②质量管理及措施;③成本控服务各项流程提供的工作流程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括:①根据季节变化制定科学营养②加工流程和供餐流程;③各种事件上报流程;工作流程方案。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①安全管理体系;②安全责全事故预防措施及食品安全保证措施;④停水、停电、停气应急方案;⑤火灾应急方案。岗位人员职责进行评分,内容包括:①岗位职责;②岗位考核;③岗位人员管理制度内力:具体详见评审条款。评审条款。3.3.服3.3.1采务要求服务内容购包1:要求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一、食堂服务考核评分表-第19页-1.考核标准一、基础管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扣分标准扣分情况人员管理必须按照响应文件所承诺内容的配足餐饮管理、服务人员,配备人员符合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要求,各项管理服务要求均符合采购合同要求未按响应文件中承诺配足服务人员,发生一次扣1分。人员配备不符合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要求,发生一次扣0.5分。各项管理服务要求不符合采购要求,发生一次扣0.5分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凡患有(相关疾病者不得从事该行业)疮疖、化脓性创伤(特别是手指和手部位被切破)、发热发烧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律不准从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扣1分管理人员姓名、照片、职务、员工健康证(原件)张贴上墙,规章制度、应急预案上墙未按规定执行,少一项扣0.5分服务人员,仪容仪表规范,言行举止规范,热情大方、服务主动、细致周到,文明礼貌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扣0.5分严禁脱岗、睡岗、窜岗、酒后上岗、在工作时间吸烟、嬉闹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扣0.2分按规定着工作服,佩戴工号牌。上班时间不能戴手镯(链)戒指、耳环等饰物,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女职工不准长发披肩,男职工不准留长发和胡须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扣0.2分-第20页-工作人员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工作服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扣0.2分对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安全、业务等培训。安全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培训有记录未培训一次扣0.5分,没有培训记录一次扣0.2分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人员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得提前就餐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扣0.5分制度建设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建立健全餐饮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并留甲方监管部门备案备查未制定相关制度,少一个扣1分。未报甲方备案,少一个扣0.2分严格控制成本,控制有具体措施及办法(有文字记录),不得出现浪费现象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扣0.2分管理人员每日巡视检查各工作区域和岗位,及时处理发现问题并整改,有记录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扣0.2分凡是有效的餐饮的投诉,须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或不能妥善处理,发生一次扣1分不得私自提供有偿服务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扣1分健全各类标示标牌,格式应统一、规范,悬挂(摆放)应安全、正规、醒目、无涂改,无褪色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扣2分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不得隐瞒,延迟上报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扣8分。因隐瞒、延报而导致的各类问题,严重的扣服务费的1%,特别严重的扣5%或另行处理-第21页-餐厅闭餐后禁止外人进出,后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有外来人员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如有违反发生一次扣0.5分,无登记表扣0.5分检查中要求整改的事项,应立即整改提出问题未及时整改扣5分服务质量按时、按规定、按标准供应饭菜,中途补充要及时不断档如有违反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凡接触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扣1分服务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作业工具发出噪音,工具保持干净整洁,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扣0.2分与学生不得有谩骂、肢体冲突行为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5分二、安全管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扣分标准扣分情况食品安全严格执行卫生、食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等各项操作规程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扣2分冷货制品保管禁止带有色塑料袋存入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扣1分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储存、加工生熟分开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扣2分执行“生与熟隔离。荤与素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的“四隔离”制度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扣2分-第22页-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盘、桶、碗等容器要严格分开,并定期进行消毒,有记录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扣2分对成品食品的存放,按规定摆放整齐、不得有污染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扣2分厨房菜墩要随用随刮,并杀菌消毒。不使用时必须彻底清洁,放于指定位置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扣2分严格执行蔬菜先洗后切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未按要求执行,发生一次扣2分加工食品的原料必须新鲜,蔬菜不得有枯叶、霉斑、虫蛀、腐烂、如卫生不合格,要退回粗加工清洗,禁止使用变质原料如有违反发生一次扣2分。因违反规定而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严重的从当月支付费用中扣除5%饭菜中不得出现头发、蚊虫、鼠粪、干枯草、钢丝球丝等异常杂物如有违反发生一次扣2分接触已清洗消毒的餐具按要求佩戴手套、口罩如有违反发生一次扣1分接触成品食品时按要求佩戴手套、口罩如有违反发生一次扣1分严禁未达标食品和腐烂变质菜品上桌,不得发生一起食品中毒和腹泻事件发生一次从当月支付费用中扣除2%元,如导致严重结果,双方合同终止并追究法律责任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留样前,需将留样盒消毒。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25g,留样食品必须保留72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如有违反发生一次扣2分凉拌菜品要新鲜,保证卫生、无菌如有违反发生一次扣1分-第23页-热菜要熟,要烂、酥、软、滑、嫩、清、鲜、脆如未达标发生一次扣1分菜品不得有异味腥、膻、臭味等发现菜品有异味一次扣1分掌握菜口好咸淡,要体现菜品色、香、味菜品达咸或过淡,色香味差发生一次扣除0.5分严格遵守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不得使用违禁食品如有违反发生一次扣5分设备设施安全各部门管理人员必须每日对餐饮管理的设备、设施进行综合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且记录完善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一次扣0.5分,记录不完善一次扣0.5分设施设备使用功能完好、附件齐全,操作时保护好成品,对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有设备运转记录记录不全一次扣0.5分,未定期保养一次扣0.5分各项工作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严格遵守用电、用气操作规程、安全规程,杜绝违章操作。定期检查消防、电气、燃气设备有无漏电、无漏水、绝缘老化、管线裸露等现象,发现及时处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如不按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视情节轻重扣服务费的10%-50%或另行处理加强电器、天然气管线各类设备维护管理,保障性能完好记录不全一次扣0.5分重大节假日前、冬季、雨季、汛前必须进行安全专项检查,无重大安全、火灾、设备管理安全事故节日前未安全检查一次扣1分。发生事故另行处理针对性建立各种公共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立即实施未建立应急预案扣5分-第24页-水电气食物、餐具清洗后及时关水;食品加工完成后及时关闭燃气;各操作间工作完毕应及时关灯、关门未及时关闭发现一次扣0.2分后厨每日用电、用气工作完毕有检查并有检查记录无检查记录一次扣0.2分灯具、空调等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使用按规定时间执行未按时间执行一次扣0.2分三、卫生管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扣分标准扣分情况餐厅卫生目视地面清洁干净,无杂物、水渍、尘渍、痰渍、胶渍,地面光亮,干净完好,无垃圾、无污迹。发现有污渍一次扣1分墙面保持光亮无尘、无污渍、无灰尘,无明显污染,无蜘蛛网发现有污渍一次扣1分玻璃门窗无污渍、无灰尘、无水渍,无手印,光洁明亮发现有污渍一次扣1分餐桌、餐椅:完好无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规范、无污迹、无破损、备用物品一应俱全、无隔餐遗留下垃圾等未按要求发生一次扣0.2分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无油渍、无残渣、无水迹发现有污渍一次扣1分餐厅工作台,随时保持清洁,不得留置任何食品,以防止细菌传入发现工作餐台未保持清洁发生一次扣1分服务间内设施归类合理、规范,摆放有序,整洁干净未按要求发生一次扣0.2分-第25页-服务用具:无油腻、无污迹、使用灵活、清洁完好,摆放规范。转台:清洁、无脏痕、无油腻、转动灵活未按要求发生一次扣1分清洁间中各种设备、物品表面干净、无水迹、无污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规范,室内无异味未按要求发生一次扣1分后厨厨房各操作间地面无污渍、无杂物、无水渍墙面保持光亮无尘、无污渍、无灰尘发现有污渍一次扣1分卫生各操作间无老鼠、蟑螂发现有老鼠、蟑螂一次扣5分各操作间工作完毕,不得摆放拖把、墩布。清洗池无污迹,水龙头光洁未按要求发生一次扣0.5分各操作间门顶、面、框、门把手无尘土、无污迹发现有污渍一次扣1分设施设备归类合理、规范,摆放有序,表面无水迹,无污渍、无刮痕,里面无异味、无污垢、无残留物、干净整洁、物品分类规范、清楚未按要求发生一次扣0.5分服务用具:无油腻、无污迹、使用灵活、清洁完好,摆放整齐、规范未按要求发生一次扣0.5分工作台面干净,无污渍、无杂物、每日消毒,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规范,标示清楚台面未消毒发生一次扣1分,物品摆放不规范发生一次扣0.2分厨房各操作间工作完毕,垃圾及时清理不得留存。垃圾桶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痰渍、异味,内胆应定期清洁、消毒未按要求发生一次扣0.5分粗加工间物品摆放整齐、规范,禁止塑料袋装食品上架。垃圾及时清理,目视无凌乱现象未按要求发生一次扣0.2分-第26页-烹调间工作完毕,不得摆放垃圾桶发现乱摆放垃圾用品扣0.2分面点工作台面,不得作为菜墩直接使用未按要求发生一次扣0.5分餐具洗消工作时,餐具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上。及时清扫地面污迹,不得堵塞下水道发现餐具放置地面发生一次扣1分,下水道堵塞扣0.5分餐具消毒柜所有餐具码放整齐、规范未摆放整齐、规范,发生一次扣0.2分留样盒表面无水迹,无污渍、无刮痕,里面无异味、无污垢、无残留物、干净整洁、物品分类规范、清楚未按要求发生一次扣0.2分冷藏库无异味,食品摆放整齐、规范。冷冻、冷藏设备每周化霜处理。冷冻室干净,无异味,食品摆放整齐、规范未摆放整齐、规范发生一次扣0.5分排水沟无残留物、无积水、无污垢,无异味未按要求发生一次扣0.5分烟罩无油污、无水渍、无污垢、无灰尘,保持原有光亮度未按要求发生一次扣0.5分厨房设备设施有周期性清洁、保养计划,有具体落实措施并在甲方留底备查。每季度对抽油烟机和烟道清洗消毒一次未制定计划、措施,发生一次扣2分,每季度未对烟道清理一次扣5分垃圾处理及时,袋装垃圾摆放整齐。残食处理处地面无明显垃圾,无污水外溢,无明显异味,无蚊蝇飞舞,垃圾日产日清未按要求发生一次扣2分灭四害定期组织对后厨进行消毒,每月不少于四次少1次扣3分消杀用药须符合国家规定,有专业人员操作未按要求发生一次扣2分-第27页-严格执行防疫消毒制度未按防疫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发生一次扣4分制定有效防鼠、灭鼠、灭苍蝇、灭蚊虫、灭蟑螂措施,并积极组织实施少一项防制措施扣2分餐具消毒餐具使用后必须严格洗净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消毒一次,消毒按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洁净、六烘干顺序操作,开餐前餐具不得有污迹未按要求消毒发生一次扣3分,就餐时餐具有污迹扣发生一次3分消毒柜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消毒柜的正常使用。柜内外采用湿抹擦干净。不得使用水冲洗。消毒柜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尤其在厨房中要远离炉灶具,避开烹饪时产生的蒸汽未按要求发生一次扣2分保持餐具的完整美观、摆放整齐洁净,餐具不得损坏,报损率每月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锈钢餐具0.5%、瓷器2%、筷子2%)餐具摆放不按要求发生一次扣0.2分,餐具损坏超出报损扣0.5分并照价赔偿所用餐具、刀具、筐、盆、盒子必须用后消毒,分类存放,擦干保存,禁止直接落地未按要求发生一次扣1分洗涤剂、消毒液符合国家安全规定。配置比例必须根据要求配置,并在使用日期内使用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4分2.考核方式:上述服务质量考核标准总分为100分,由采购人采取每月考核的形式,在每月末前3日内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综合得分90分及以上,则该月全额支付服务经费;综合得分低于90分且在80分及以上,则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1%;若综合得分低于80分且在70分及以上,则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2%;若综合得分低于70分以下,则为不合格,扣除当月服务经费3%。若一年内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清算退场(另:具体打分细则以签订合同为准)。成交供应商未履行合同内容,采购人书面通知后仍不履行,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3.3.2.商务要求-第28页-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地点巴中市第五中学校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2号)和《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巴财采[2021]21号)的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由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负责成立验收组,对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如果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否则视为违约。如三次调整后仍不能满足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有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第一个月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2、第二个月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3、第三个月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4、第四个月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5、第五个月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6、第六个月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7、第七个月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8、第八个月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9、第九个月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10、第十个月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11、第十一个月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12、第十二个月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7%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由于不可抗拒因素或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更、PPP项目方按合同要求经营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本采购项目所签订合同自动解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如果供应商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不包括因甲方导致的延误),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需为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每迟延一周,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不足一周按天折计),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如果采购人无正当理由延期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所约定的款项,采购人需为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每迟延一周,采购人需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不足一周按天折计),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相应损失时,违约方还应补足守约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和违约金之间的差额。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累计超过八周,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3)解决争议的方法: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3.4.其他要求采购包1:无。-第30页-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31页-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磋商报告为准。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磋商小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第32页-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自然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②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含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不提供)。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以下四者任选其一):a.可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扫描件);b.可提供2024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需逐页盖章,需签字的地方签字(扫描件);c.可提供截至响应截止日9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d.供应商注册时间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前述服务内容,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前述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无5.3.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进行确认,评审委员会通过开启记录表进行查看。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报价表3商务应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实质性要求)。服务应答表4技术服务及其他实质性要求应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实质性要求)。服务应答表5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中已明确需要单独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应答表6其他符合性要求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应答表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还存在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通过交易系统集中在线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第36页-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磋商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及-第37页-标准部分。5.3.9.磋商小组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10.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不再递补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3.12.出具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第38页-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磋商报告签署前,磋商小组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审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并在磋商报告中进行记录。磋商报告签署后,评审意见生效,除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评审结果。磋商小组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5.3.1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会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明确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同无意见。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85.00分报价得分15.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第39页-食堂服务总体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堂服务总体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括:①总体服务措施;②质量管理及措施;③成本控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8分,每缺少一项扣6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3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等任意一种情形。)18.0000主观服务应答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工作流程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餐饮服务各项流程提供的工作流程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括:①根据季节变化制定科学营养的菜谱,并定期更新;②加工流程和供餐流程;③各种事件上报流程;工作流程方案。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需求的得9分,每缺少一项的扣3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等任意一种情形。)9.0000主观服务应答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第40页-详细评审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①安全管理体系;②安全责任人员分工;③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及食品安全保证措施;④停水、停电、停气应急方案;⑤火灾应急方案;⑥自然灾害应急方案。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4分,每缺少一项扣4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等任意一种情形。)24.0000主观服务应答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岗位人员职责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各岗位人员职责进行评分,内容包括:①岗位职责;②岗位考核;③岗位人员管理制度内容,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需求的得9分,每缺少一项的扣3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等任意一种情形。)9.0000主观服务应答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第41页-项目人员服务保障能力1、拟派管理人员(满足采购需求第3条人员配置要求的基础上)增加1名,本项最高得8分:1.1此人员具有2个及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的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提供拟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1.2此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食品安全总监证书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拟派厨师:(满足采购需求第3条人员配置要求的基础上)增加1名:具有中式烹调师(中级/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得8分,本项最高8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拟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以上人员不可重复计分,未提供不得分。16.0000客观服务应答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履约能力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注:①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②类似业绩指:食堂餐饮服务类项目,包含已经完成和正在执行的,连续项目只能算一个。9.0000客观服务应答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价格分合计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15.0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第42页-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无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磋商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磋商小组义务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磋商小组成员工作纪律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第43页-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44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第45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第X包)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46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政府采购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采购的服务单位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本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1.8.项目内容:序号标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计量单位涉及信息类产品:序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合同分包:序号分包方式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名称分包供应商类型涉及采购进口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金额国别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第47页-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二、服务要求2.1.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2.2.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2.3.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情况说明:3.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是否预付款四、合同履行4.1.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时间:-4.2.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4.3.分期履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4.4.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第48页-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5.1.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5.2.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乙方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执行的事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6.2.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6.3.甲方应当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约定和履约验收情况向乙方支付费用。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6.4.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7.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7.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八、违约责任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具体要求为:XX。8.2.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8.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8.2.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服务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的计算方法为:XX。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8.2.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为:XX。8.3.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第49页-乙方将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XX。九、争议解决方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XX人民法院起诉。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十一、其他条款11.1.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元):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退还方式:退还时间:不予退还情形: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比例:XX。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第50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版本号:N511901202600000920260115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非义务教育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采购项目编号:N5119012026000009巴中市第五中学校四川兴讯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1月15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兴讯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巴中市第五中学校委托,拟对非义务教育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巴中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90120260000091.2.采购项目名称:非义务教育食堂劳务外包采购1.3.磋商项目简介(一)根据巴教发【2024】6号文件第四章从业人员第二十条规定,各学校应当按照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仅提供午餐的学校食堂原则上按1:100比例配置,寄宿制学校可适当放宽,但其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比最高不得超过1:60。我校本期高中在校学生1737人、教职工308人,结合办学规模及供餐需求,现需采购非义务教育阶段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拟配备从业人员34名,具体岗位配置为:管理人员1名、厨师3名、面点师1名、煮面师3名、墩子工1名、普工25名)。(二)本项目为非义务教育阶段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80.338412万元/年,服务期限总计3年/2026年2月12日至2029年2月11日(具体实施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采用“一年一签”的合同签订模式,每年服务期满经校方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巴中市第五中学校地址:巴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插旗山小区邮编:636600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27-5819020代理机构:四川兴讯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浅水湾广场二期17栋商业3楼邮编:636600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27-222998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803,384.12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采购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供应商中标价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标准的100%,下浮20%计取, 由业主(甲方)向乙方支付。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巴中市第五中学校和四川兴讯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巴中市第五中学校。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兴讯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项目概述(一)根据巴教发【2024】6号文件第四章从业人员第二十条规定,各学校应当按照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仅提供午餐的学校食堂原则上按1:100比例配置,寄宿制学校可适当放宽,但其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比最高不得超过1:60。我校本期高中在校学生1737人、教职工308人,结合办学规模及供餐需求,现需采购非义务教育阶段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拟配备从业人员34名,具体岗位配置为:管理人员1名、厨师3名、面点师1名、煮面师3名、墩子工1名、普工25名)。 (二)本项目为非义务教育阶段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80.338412万元/年,服务期限总计3年/2026年2月12日至2029年2月11日(具体实施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采用“一年一签”的合同签订模式,每年服务期满经校方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2★服务内容及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明确的供餐时段、供餐时长开展供餐服务,不得擅自延迟、提前结束供餐,若需调整供餐时间需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报备采购人,经批准后方可执行。2.工作人员符合采购人对餐饮服务人员的总体要求:统一着装,整洁大方,佩证齐全;服务过程中文明礼貌、行为规范、态度热情;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履职、规范操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餐饮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规章制度,厉行节约、爱护学校公共财物。3.成交供应商须严格贯彻落实《合同》约定的工作计划及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配合采购人开展服务质量管控工作。4.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在岗定期培训、健康体检(含年度体检)、日常安全管理、卫生防疫管理等工作均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卫生检查、防疫演练等各项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5.采购人每学期集中组织2次师生满意度测评(分别为学期中、学期末),测评对象涵盖各年级学生及教职工代表,测评样本量不低于就餐总人数的30%。若年度内出现2次(含2次)及以上满意度未达到90%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劳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6.学生就餐统一采用刷脸消费模式,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做好刷脸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使用引导工作,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取现金。成交供应商须自觉接受采购人和上级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按要求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7.食堂生产经营所需的所有原材料(含食材、调味品、耗材等)均由采购人统一采购、验收、管理,成交供应商无权自行采购。若发现成交供应商私自采购原材料,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服务费用,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8.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食堂服务权私自转让、分包给其他服务机构,也不得利用学校资产开展任何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9.成交供应商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安全巡查,每日对操作间、餐厅、库房等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须立即整改并在24小时内书面上报采购人。严防火灾、触电、食品安全、人员踩踏等不安全事件发生。10.成交供应商组织开展工作例会和定期向采购人后勤处等职能部门反馈服务工作。11. 成交供应商的管理范围包括:食堂餐厅、各操作间、备餐间、库房、消毒间、更衣室、食堂周边3米范围内区域及室外楼梯。成交供应商须保证上述区域每日清洁、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无异味、无杂物。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餐饮行业相关法规及学校校纪校规,保持良好服务态度,严禁与师生发生争吵、冲突等行为。若发现工作人员违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处理(含调离岗位、辞退等),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12.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服务环节不规范造成师生食物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3.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监督标准,学校不定时检查。14 成交供应商须确保早餐、午餐、晚餐、夜宵均正点供应,菜品及主食足量(主食可按需添加)、优质(无变质、无异味、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多样(每周菜品不重复,早餐品种不少于6种,午餐、晚餐菜品不少于2荤2素1汤,夜宵品种不少于3种),成交供应商需满足采购方提出的其他合理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售卖白水、牛奶等个性化需求服务)。15.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食堂工作人员与学校无劳务关系,食堂工作人员服务费由采购人按服务公司与工人签订的并经采购人确认的劳务合同按月支付给劳务公司(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6成交供应商须妥善保管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人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须及时向采购人报备并协助维修,保养及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须确保食堂房屋主体、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等完好无损(正常损耗除外),若存在人为损坏,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全额维修或赔偿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7.成交供应商的用工行为须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人员配备足额到位,用工人员工资不低于巴中市最低工资标准,依法为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若发生用工纠纷,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事故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8. 成交供应商须负责食堂内部及周边的消防安全(含消防设施维护、消防通道畅通、防火巡查等)和环境卫生工作,严格服从采购人总务处等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建立安全台账,确保服务期内无安全责任事故。19. 成交供应商须设立内部岗前培训机构,所有服务人员须经岗前培训合格(培训内容含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等)后方可上岗;人员岗位须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成交供应商须每月组织1次在岗技能培训、每季度组织1次服务意识与服务技巧培训及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建立完整的健康档案,档案复印件备份送采购人总务处存档。各岗位配置人员数量须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同时须建立人员储备机制,若有工作人员临时离岗或离职,须提前7日内向采购人报告,经采购人同意后更换,确保服务不受影响。20.成交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按要求及时提供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合同、台账、培训记录、体检报告等各类材料,不得隐瞒、篡改相关信息。 21.成交供应商须在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书面汇报上月服务工作情况,接受采购人领导的监督考核。所有工作人员须接受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的双重管理,既要服从成交供应商的日常管理,也要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配合采购人开展各项检查、考核工作。3★人员要求4★其他要求(一)食品安全1.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与采购人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责任书内容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每餐食品按规定分品种留样保存。2.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供餐规模、菜品计划,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交食材、调味品等原材料的周供应计划,计划须明确食材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信息。成交供应商须安排专人协助采购人开展原材料质量把关和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材料有权拒绝接收并及时上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制作食品,确保食品符合安全、营养要求,每周菜品须经采购人审核备案。(二)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报价总价中须包含完全履行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利润、各类保险费、人员社保、工资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等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除本项目成交金额外的任何费用。5与评审因素相对应的相关要求(非实质性要求)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堂服务总体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括:①总体服务措施;②质量管理及措施;③成本控制。2、根据供应商针对餐饮服务各项流程提供的工作流程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括:①根据季节变化制定科学营养的菜谱,并定期更新;②加工流程和供餐流程;③各种事件上报流程;工作流程方案。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①安全管理体系;②安全责任人员分工;③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及食品安全保证措施;④停水、停电、停气应急方案;⑤火灾应急方案;⑥自然灾害应急方案。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各岗位人员职责进行评分,内容包括:①岗位职责;②岗位考核;③岗位人员管理制度内容。5、项目人员服务保障能力:具体详见评审条款。6、履约能力:具体详见评审条款。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食堂服务考核评分表一、食堂服务考核评分表1.考核标准2.考核方式:上述服务质量考核标准总分为100分,由采购人采取每月考核的形式,在每月末前3日内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综合得分90分及以上,则该月全额支付服务经费;综合得分低于90分且在80分及以上,则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1%;若综合得分低于80分且在70分及以上,则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2%;若综合得分低于70分以下,则为不合格,扣除当月服务经费3%。若一年内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清算退场(另:具体打分细则以签订合同为准)。成交供应商未履行合同内容,采购人书面通知后仍不履行,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一、食堂服务考核评分表1.考核标准2.考核方式:上述服务质量考核标准总分为100分,由采购人采取每月考核的形式,在每月末前3日内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综合得分90分及以上,则该月全额支付服务经费;综合得分低于90分且在80分及以上,则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1%;若综合得分低于80分且在70分及以上,则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2%;若综合得分低于70分以下,则为不合格,扣除当月服务经费3%。若一年内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清算退场(另:具体打分细则以签订合同为准)。成交供应商未履行合同内容,采购人书面通知后仍不履行,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一、食堂服务考核评分表1.考核标准2.考核方式:上述服务质量考核标准总分为100分,由采购人采取每月考核的形式,在每月末前3日内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综合得分90分及以上,则该月全额支付服务经费;综合得分低于90分且在80分及以上,则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1%;若综合得分低于80分且在70分及以上,则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2%;若综合得分低于70分以下,则为不合格,扣除当月服务经费3%。若一年内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清算退场(另:具体打分细则以签订合同为准)。成交供应商未履行合同内容,采购人书面通知后仍不履行,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一、食堂服务考核评分表1.考核标准2.考核方式:上述服务质量考核标准总分为100分,由采购人采取每月考核的形式,在每月末前3日内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综合得分90分及以上,则该月全额支付服务经费;综合得分低于90分且在80分及以上,则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1%;若综合得分低于80分且在70分及以上,则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2%;若综合得分低于70分以下,则为不合格,扣除当月服务经费3%。若一年内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清算退场(另:具体打分细则以签订合同为准)。成交供应商未履行合同内容,采购人书面通知后仍不履行,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义务教育食堂劳务外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