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设备安装中标结果公示(华容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026)



农村客货邮融合村级站点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设备安装中标(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2月4日

       华容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的农村客货邮融合村级站点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设备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6年02月02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农村客货邮融合村级站点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设备安装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华财采计[2026]0012号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双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1116476-20260120-90

预算金额:628,868.17  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1
B06990000-其他安装
其他安装
详见磋商文件
1

 

二、供应商来源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磋商情况

包名:1:

供应商信息
最终报价
评分
排名
评审结果

岳阳市金鸿星启亚智能门控有限公司
618,145.00
93
1
第一成交候选人

湖南锐捷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619,586.00
82.62
2
第二成交候选人

岳阳睿文科贸有限公司
619,977.00
75.94
3
第三成交候选人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供货明细

1

中标供应商
岳阳市金鸿星启亚智能门控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618,145.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启发 电话:13575073866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田家湖生态新区港西路
企业类型
中型企业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其他安装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
/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6280 元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组长
 周智慧
随机抽取
全过程
 

 组员
 蒋新华
随机抽取
全过程
 

 组员
 郑德辉
自行选定
全过程
 业主评委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六、质疑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廖姣云
电 话:17373077718

 

2、采购人

名 称:华容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港西南路185号

联系人:谭昊平
电 话:0730-4130338

邮 编:414200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双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状元文化街006-2号

联系人:廖姣云、陈丽君、胡恩
电 话:17373077718

邮 编:414200
电子邮箱:3352722691@qq.com

附件下载:

(已瘦身)磋商文件.pdf
最终报价表.docx
报价明细.zip
现场监督表.docx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农村客货邮融合村级站点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设备安装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华财采计[2026]0012号委托代理编号:HNSHB2026-A05采购人:华容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双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华容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的农村客货邮融合村级站点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设备安装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农村客货邮融合村级站点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设备安装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华财采计[2026]0012号;3、委托代理编号:HNSHB2026-A054、采购项目预算:628868.17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_%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_%;□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_%;□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_%;□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_%;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B06990000其他安装详见磋商文件1628868.17628868.17□□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第1页共70页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_%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1、中小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格式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3.2、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说明: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21】16号文)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湘财购【2022】17号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政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第2页共70页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1、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月21日起至2026年1月2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到5时0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湖南省华容县章华镇状元文化街006-2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到湖南省华容县章华镇状元文化街006-2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磋商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2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湖南省华容县章华镇状元文化街006-2号。3.开标时间:2026年2月2日9时00分4、开标地点:湖南省华容县章华镇状元文化街006-2号。七、公告期限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疑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第3页共70页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谭昊平2、电话:13974078739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华容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2)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港西南路185号(3)联系人:谭昊平(4)邮编:414200(5)联系电话:13974078739(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双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地址:湖南省华容县章华镇状元文化街006-2号(3)联系人:廖姣云、陈丽君、胡恩(4)邮编:414200(5)联系电话:17373077718(6)电子邮箱:3352722691@qq.com第4页共70页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如采购文件中出现前后不一致情形的,以前附表规定的为准,公告后有变更的,以变更的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辑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农村客货邮融合村级站点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设备安装项目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华容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港西南路185号联系人:谭昊平联系电话:13974078739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双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华容县章华镇状元文化街006-2号联系人:陈丽君、廖姣云、胡恩联系电话:17373077718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_%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3.1、中小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格式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5页共70页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3.2、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说明: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21】16号文)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湘财购【2022】17号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政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无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组织□采购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5%-10%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5%、价格5%。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5%-10%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5%、价格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第二章第9.6款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有融资、信用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可能作实质性变动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第11.2款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628868.17元第二章第17.3款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第二章第18.1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响应文件壹份(U盘密封包装,须注明电子文件和单位名称,与响应文件一起封存)。响应文件封面上明确写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内容如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装订要求: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8页共70页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包号或品目名: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在2026年2月2日9时00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南双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华容县章华镇状元文化街006-2号)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第三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附表第二章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第二章第31.5款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第二章第31.6款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8.1款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40.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2.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规定收取。第二章第43.1款其他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禁止投标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第10页共70页附页1政府采购“中标贷”推广介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所有在岳阳市成交的政府采购类项目,中标企业都可以通过中标贷平台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中标贷是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合同为载体,以财政支付为保障,以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形成的信用为融资依据,向中标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一、中标贷的特点在线申请,快捷方便:中标企业用CA证书即可登录中标贷平台,进行在线申请。银行贷前、贷中调查需要的企业相关资料,都可以在线提交。信用贷款,无需抵押:凭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即可申请,无需抵押。平台渠道,利率优惠:相比其他渠道的同类贷款,银行针对中标贷给出的利率优惠力度更大。专用产品,放款快速:银行提供专用产品匹配中标贷,中标企业提交中标合同、约定还款账号等关键资料后,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5天即可放款。二、中标贷的操作登录入口: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标贷平台,或https://hnyy.biddingloan.com登录工具:企业CA(湖南CA办理电话:0730-8181828)贷款申请:详见“中标贷操作手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办事服务-政府采购-【中标贷手册V1.2.4】,或下载http://ggzy.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009/20200917151230447.pdf三、业务咨询电话0730-2966626,张女士16673063296,陈工第11页共70页附页2岳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岳阳分行黄颖公司、普惠部总经理18873011060交通银行岳阳分行府东支行蒋莉华支行行长13973004180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顶龙总行副行长18173002929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靖夫总行营业部副主任18273053888农业银行岳阳分行黄立军普惠部负责人18973061212农业银行岳阳分行周芊普惠部经办人13975036393湖南银行岳阳分行何昌林分行副行长15707306666湖南银行岳阳分行财源支行张璐客户经理13707308320巴陵农村商业银行柳斌总行党委-副行长13789029698巴陵农商行德胜路分理处付素洁支行副行长13907309327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邹鸿志分行营业部副行长18711236688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刘紫薇分行普惠部客户经理19967060009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李润泽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13337309009兴业银行岳阳分行营业部谭丽总经理18773081188兴业银行岳阳分行营业部李江天客户经理19573070611中信银行岳阳分行李箐笛公司部客户经理13117516881工商银行岳阳分行杨文韬普惠部负责人13789018303工商银行岳阳分行陈盈普惠部经办人17872007507岳阳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岳阳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陈会亮0730-8717032/18907300076岳阳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黎子龙0730-8717032/17773021899湖南省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张武0730-5220262/18973170258第12页共70页附页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第13页共70页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14页共70页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0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第15页共70页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第16页共70页(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第17页共70页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第18页共70页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一、磋商响应声明二、保证金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四、项目实施方案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终报价表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第19页共70页16.3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7.3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磋商货物、或为磋商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财政部门:第20页共70页(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胶装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第21页共70页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第22页共70页(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澄清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第23页共70页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第24页共70页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投标报价权值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2.提出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第25页共70页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26页共70页(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8.成交信息的公布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9.询问及质疑3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9.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0.成交通知40.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0.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40.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1.签订合同41.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1.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1.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第27页共70页41.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2.采购代理服务费42.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3.其他规定43.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8页共70页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响应文件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3.资格审查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第29页共70页他重大违法记录。3.4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符合第二章第3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2)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3.5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6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资格审查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3.7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送交评标委员会。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附表1:供应商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性审查内容供应商名称1《磋商响应声明》原件或复印件。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或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5《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此承诺函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承诺。7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禁止投标记录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结论(合格/不合格)备注:1、达到要求的标记“√”,未达到的标记“╳”并注明其理由。2、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3、结论“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4、符合性审查4.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4.2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磋商文件的偏差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和最低价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第31页共70页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供应商1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投标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3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4付款方式响应磋商文件要求5响应文件报价没有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中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结论(合格/不合格)备注:1、达到要求的标记“√”,未达到的标记“╳”并注明其理由。2、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3、结论“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5.澄清有关问题5.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3响应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第32页共70页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6.比较与评价6.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6.2投标报价的修正或调整:(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4.2款进行算术修正及修正次序规则修正。(2)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按照上述顺序修正或调整。6.3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报价权重分6.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第1.2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6.5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6.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6.7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8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第33页共70页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7.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7.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名前三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8.编写评审报告8.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审报告。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9.评审报告复核9.1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9.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监督管理部门。9.3供应商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监督管理部门。10.停止评标10.1评标委员会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第34页共70页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监督管理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0.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附表: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序号项目权值范围1价格20%2商务20%3技术60%∑(1+2+3)=100100%附表: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价格部分20%投标报价20分1、以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分值。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商务部分20%不良行为记录10分1、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指开标截止日前36个月)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计5分,发生一次不良行为记录扣1分,扣完为止。2、供应商近三年(指开标截止日前36个月)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计5分,发生一次不良行为记录扣1分,扣完为止。注: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原件或复印件或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截图,未提供不计分。类似业绩10分供应商近三年(指开标截止日前36个月)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计分。3技术部分60%智能化施工方案6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智能化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含: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②各子系统施工及调试方案;③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④施工安全措施计划;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⑥施工环保措施计划;⑦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⑧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⑨环境保护措施;⑩保修服务方案。各项内容完善、措施合理,且具有可行性的计60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6分,各项内容有缺陷、欠合理、欠完整的每处扣3分,有语言、文字及其他错误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计0分。注:缺陷、欠合理、欠完整及不符合实际情况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不利于项目实施或不符合采购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及使用需求,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注: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将保留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和相关投标资料真实性予以核查的权利,如发现虚假,取消投标资格并报送有关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说明:1、上述《评标因素和标准》中执行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表格中所述“报价”、“投标总价格”、“投标报价”均指投标人的最后报价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办法进行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后的评标价格。32、评分标准中涉及要求提供复印(影印)件的,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书和证明文件的复印(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相应计分项不予计分。评分标准或资格条件中涉及要求技术部分,第48页共70页(60分)递交原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要求提供的原件单独密封包装(外包装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和证件明细)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否则相应计分项不予计分。3、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制造商产品彩页、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总合同款项)分期付款:(应按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2)地点:(3)方式:(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第49页共70页(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4、合同验收(1)验收主体:(2)验收方式:(3)验收标准: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6)磋商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8.合同份数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说明: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50页共70页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按《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HNJS-2014)的通知》(湘建价〔2014〕114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二部分执行。详见湖南住房和建设网(www:hunanjs.gov.cn)。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按采购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对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的原则性约定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注:此合同为格式条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第51页共70页第五章采购需求一、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农村客货邮融合村级站点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设备安装项目采购单位华容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自行组织编制负责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其它参与编制人员/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单位编制机构名称湖南双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廖姣云173730777183352722691@.qq.com采购项目类别口货物口服务☑工程二、需求调查情况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填写本部分。第十一条对于下列采购项目,应当开展需求调查:(一)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等。(三)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四)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对于应当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但不开展需求调查的,应在此处写明不开展的具体原因。编制采购需求前一年内,采购人已就相关采购标的开展过需求调查的可以不再重复开展。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采购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已包含《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的需求调查内容的,可以不再重复调查;对在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未涉及的部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需求调查。(一)是否开展需求调查第52页共70页1.是2.否,理由: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三、采购需求清单3.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农村客货邮融合村级站点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设备安装项目,主要内容为124个村级农村客货邮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安装设备及搭建网络平台。3.2、采购项目预(概)算:628868.17元四、技术要求4.1、为保证本项目日常维护的效果,供应商须保证配备相应维护作业工人和相应机械设备。4.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设施维护作业期间所产生的任何安全生产施工的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方不负任何责任;4.3、隐蔽工程必须经采购人、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4.4、中标方在维护作业期间应给每个施工人员缴纳五险,如因中标方原因产生的劳务纠纷,采购方将终止合同的继续履行;4.5、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后进场实施并履行采购合同。五、商务要求5.1、主要条款: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项目工期30日历天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标准,按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作业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采购人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止施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工期不得顺延。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标准。验收要求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按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工程保修期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和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根据上级资金到帐实际金额进行支付,项目资金总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预留合同总金额的5%,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一次性付清。详见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注: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为验收合格后十二个月。未尽事项注: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为验收合格后十二个月。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5.2、运输、保险:5.2.1、成交供应商负责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5.2.2、成交供应商负责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5.2.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5.3、售后服务5.3.1、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5.3.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清单内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利润、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3.3、成交供应商在日常维护工作中,应严格按采购人制定的维护作业计划进行作业,并接受采购人的日常管理、指挥和临时工作安排。5.3.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第54页共70页(六)其他要求: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供应商自行与采购人联系踏勘事宜。自行承担踏勘中有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后果。现场踏勘中获取的资料和数据可作为编制响应文件时使用,采购人不对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结论负责。供应商现场踏勘的一切费用自理。(七)本项目需要提交的附件:工程量清单第55页共70页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保证金附件2-1保函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1供应商资格声明附件3-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3-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件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3-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3-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3-7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四、项目实施方案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6-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七、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附件6-1报价一览表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料及说明九、最终报价表第56页共70页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年月日第57页共70页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磋商邀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磋商,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一、我方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四、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磋商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七、我方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第58页共70页附件1-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单独另备一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比选现场查验。第59页共70页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本授权委托书须单独另备一份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比选现场查验。第60页共70页九、最终报价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华财采计[202610012号项目名称:农村客货邮融合村级站点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设备安装项目包号:/包名称:/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619977.00(人民币元)大写金额:陆拾壹万玖仟玖佰柒拾柒元整(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2)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岳阳睿文科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2026年1月31日注:本表不需要装订到响应文件中,可由委托代理人携带到开标现场,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密封报价。64九、最终报价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华财采计[2026]0012号项目名称:农村客货邮融合村级站点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设备安装项目包号:/包名称: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619586.00(人民币元)大写金额:陆拾壹万玖仟伍佰捌拾陆元整(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2)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湖南锐捷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丰海结日期:2026年1月31日注:本表不需要装订到响应文件中,可由委托代理人携带到开标现场,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密封报价。69九、最终报价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华财采计[202610012号项目名称:农村客货邮融合村级站点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设备安装项目包号:1包名称:包1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618145.00(人民币元)大写金额:陆拾壹万捌仟壹佰肆拾伍元整(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2)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岳阳市金鸿星启亚智能门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2026年1月30日注:本表不需要装订到响应文件中,可由委托代理人携带到开标现场,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密封报价。154
供应商名称
岳阳市金鸿星启亚智能门控有限公司

序号
品目分类
品目预算
供应商名称
规模
所在区域编码
外商国别
外商投资类型
数量
单价
报价

1
B06990000 其他安装
628868.17元
岳阳市金鸿星启亚智能门控有限公司
小型

1批
618145
618145

供应商名称
湖南锐捷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序号
品目分类
品目预算
供应商名称
规模
所在区域编码
外商国别
外商投资类型
数量
单价
报价

1
B06990000 其他安装
628868.17元
湖南锐捷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小型

1项
619586
619586

供应商名称
岳阳睿文科贸有限公司

序号
品目分类
品目预算
供应商名称
规模
所在区域编码
外商国别
外商投资类型
数量
单价
报价

1
B06990000 其他安装
628868.17元
岳阳睿文科贸有限公司
小型企业

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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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现场监督情况记录采购单位(盖章):华容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开标日期:2026年2月2日项目名称农村客货邮融合村级站点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设备安装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华财采计[2026]0012号代理机构履职情况化务专家评委履职情况和香其他异常情况元填表人:采购单位监督人员(纪检监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设备安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