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利川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



2026年利川市农村公路(重点县道及旅游公路)养护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280220260600079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02-2025-00655
三、项目名称
2026年利川市农村公路(重点县道及旅游公路)养护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重庆柯然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1号1幢1单元4-2
中标(成交)金额:177.65(万元)
综合评分法:88.74(分)

服务类

名称:2026年利川市农村公路(重点县道及旅游公路)养护 服务范围:完成总里程383.184公里农村公路(重点县道及旅游公路)的养护工作,达到验收考核合格标准(按照文件《利川市列养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考评方案》(利交发〔2025〕5号)考核,交通主管部门如有新的规定或新的文件,以最新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养护线路明细表,并完成对应线路应急抢险工程(达到需公开招标规模的或无能力实施的项目由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另行采取公开招标或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实施),抢险费用的单价详见《关于印发利川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单价的通知》(利交综计〔2024〕6号)(交通主管部门如有新的规定或新的文件,以最新的为准)。 服务要求:以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要求为准 服务时间:三年 ,一年一续签。(每年经考核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未在社会、部门造成不良负面影响,服从安排,做事积极的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年,如遇不可抗力或上级部门政策变动不允许续签情形,以新的规定为准)。 服务标准:达到验收考核合格标准(按照文件《利川市列养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考评方案》(利交发〔2025〕5号)考核,交通主管部门如有新的规定或新的文件,以最新的为准)。

五、评审小组成员
姚武廷,王福仲,李林洪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02-05
2、评审地点:利川市华盛大道华盛北一巷17号2楼(湖北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2.1208(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利川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利川市清源路88号
联系方式:18372559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利川市华盛大道华盛北一巷17号2楼
联系方式:15571853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荣
电话:18372559602

相关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文件.ofd

相关合同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利川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单位名称)的2026年利川市农村公路(重点县道及旅游公路)养护(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年利川市农村公路(重点县道及旅游公路)养护(标的名称)属于交通运输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重庆柯然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3913.57万元,资产总额为1852.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重庆柯然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4日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64湖北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2026年利川市农村公路(重点县道及旅游公路)养护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2-2025-00655项目,编号:,422802202606000791采购包编号:鄂建业招字〔2026〕第002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盖章):利川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人代表:陈先生电话:18372559602代理机构(盖章):湖北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先生,电话:15571853789编制日期:2026年,01月23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五、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联系方式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二、养护线路明细清单三、应急抢险工程核定单价四、考核要求五、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六、安全要求七、养护内容及要求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二、评审程序三、评审标准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一、磋商书及附件二、报价部分三、商务部分四、技术部分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一章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2-2025-006552.项目编号:4228022026060007913.项目名称:2026年利川市农村公路(重点县道及旅游公路)养护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786646.40元6.最高限价:1786646.40元7.采购需求:完成总里程383.184公里农村公路(重点县道及旅游公路)的养护工作,达到验收考核合格标准(按照文件《利川市列养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考评方案》(利交发〔2025〕5号)考核,交通主管部门如有新的规定或新的文件,以最新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养护线路明细表,并完成对应线路应急抢险工程(达到需公开招标规模的或无能力实施的项目由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另行采取公开招标或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实施),抢险费用的单价详见《关于印发利川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单价的通知》(利交综计〔2024〕6号)(交通主管部门如有新的规定或新的文件,以最新的为准)。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一年一续签。(每年经考核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未在社会、部门造成不良负面影响,服从安排,做事积极的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年,如遇不可抗力或上级部门政策变动不允许续签情形,以新的规定为准)。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4.特定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市场监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公路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不分等级,须同时具备)单位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6年01月2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1月3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2—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5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宜昌百思特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6年02月05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开启方式: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宜昌百思特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利川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利川市清源路88号(尚品4-5楼)联系方式:0718-72595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利川市华盛大道华盛北一巷17号2楼联系方式:15571853789—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18-7259508—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2采购人利川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4监督管理部门利川市财政局2.5项目名称2026年利川市农村公路(重点县道及旅游公路)养护2.6项目地点利川市2.7项目内容完成总里程383.184公里农村公路(重点县道及旅游公路)的养护工作,达到验收考核合格标准(按照文件《利川市列养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考评方案》(利交发〔2025〕5号)考核,交通主管部门如有新的规定或新的文件,以最新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养护线路明细表,并完成对应线路应急抢险工程(达到需公开招标规模的或无能力实施的项目由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另行采取公开招标或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实施),抢险费用的单价详见《关于印发利川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单价的通知》(利交综计〔2024〕6号)(交通主管部门如有新的规定或新的文件,以最新的为准)。2.8项目属性服务3.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786646.40元,非财政性资金:元。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9.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组织时间:。地点:。10合同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供应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联系人:宜昌百思特软件客服。联系电话:0717-6251851,17671262195。13.1提出询问方式提出询问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15.6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6.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9.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9.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22.1实物样品不提供23.1项目演示不进行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分钟。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提供。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4.1响应文件开启环境准备响应文件开启环境要求:操作系统支持win7,win10,win11;浏览器支持Chrome,edge,360极速模式,不支持IE或者360兼容模式。须提前安装湖北政采证书签章助手,建议使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操作说明: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hjpt.580168.net:32443/downBestTools.html25.1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25.2解密响应文件的时限30分钟,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26.2磋商准备磋商环境要求:操作系统支持win7,win10,win11,浏览器支持Chrome,edge,360极速模式,不支持IE或者360兼容模式。操作说明: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hjpt.580168.net:32443/downBestTools.html27.1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0.1履约保证金无35.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支付标准:依据鄂建文〔2023〕35号文件3.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4.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38.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39.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10%—20%);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4%—6%);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39.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2026年利川市农村公路(重点县道及旅游公路)养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同最高限价。40.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3%的价格扣除。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4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提前半小时进入系统开标大厅签到,并在解密环节使用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并保持通信畅通。如果因响应供应商原因不能及时联系上,导致无法参加磋商或澄清的,将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磋商或澄清机会,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特别说明:关于开标过程中的解密、磋商及报价具体操作详见宜昌百思特系统供应商客户端软件使用手册。(1).请尽量使用性能较好的电脑做标书,保持网络畅通;内存建议〉=8G。(2).在参与解密、磋商和二次报价时,建议使用与制作标书的同一台电脑。2、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电子响应文件:1份;格式:PDF;介质:U盘。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3、类似业绩定义:系指公路日常养护、小修保养、预防性养护、修复养护、交通安全设施养护、桥梁养护等。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5、格式部分未提供的由供应商自行编辑格式。6、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业7、磋商小组的组建及确定方式: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4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方式□其他方式1.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则“近五年”是指2020年06月31日至2025年6月29日。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10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11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12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也称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定义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竞争性磋商文件。2.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项目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资格要求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13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5.费用承担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保密6.1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7.1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项目现场考察。9.2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9.3在现场考察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4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0.合同分包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10.2供应商未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分包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电子标说明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标方式,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供应商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供应商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11.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11.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已对接CA厂商名录”专栏。11.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电子化采购的有关概念:(1)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15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2)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3)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4)供应商客户端:是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软件。供应商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下载使用。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响应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12.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16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3.1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3.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4本“供应商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发布的公告。(三)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的组成1磋商书及附件1.1响应函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1.4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1.5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2报价文件—172.1分项报价表(如有)2.2报价一览表2.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报价文件(工程清单、自行制作的报价文件等)3商务文件3.1资格要求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1.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1.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1.10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如有)3.1.11特定资格要求所需资料3.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3业绩证明文件3.4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3.5其它商务文件4技术文件4.1技术方案4.2其它技术文件—18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5.磋商报价15.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5.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15.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6报价不得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6.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1916.3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响应文件的编制17.1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17.2供应商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供应商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未标记要求签章的部分不用签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加密18.1供应商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生成响应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8.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响应文件加密异常,在开启时无法解密。18.3供应商应保证加密响应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启时间之前。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启时间,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启时无法进行解密。19.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19.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19.2供应商递交(上传)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3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递交响应文件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20递交响应文件高峰时间,错峰进行递交。供应商递交全部的响应文件后可在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系统中获取响应文件递交回执单。19.4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响应文件妥善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启程序时使用。19.5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0.拒收20.1超过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21.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在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响应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供应商可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2.实物样品2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22.2样品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递交样品;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项目演示23.1要求供应商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21(五)项目评审24.响应文件开启24.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开启。25.开启时间和地点25.1开启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交易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或采购包)完成项目签到工作。(2)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响应文件开启工作。25.2响应文件开启: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及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响应文件开启工作。25.3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采购平台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停止解密后,已解密开启的响应文件不足3家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25.4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工作人员当场对疑义作出答复。26.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26.1项目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26.2磋商准备: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前准备好磋商所需的设备,确保设备稳定可靠、互联网畅通。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22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交易系统“应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磋商,按照工作人员提示进行相关操作。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成交27.确定成交供应商27.1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成交结果公告2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8.2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29.成交通知书29.1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签订合同30.履约保证金30.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0.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30.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3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31.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1.3采购人和供应商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1.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质疑和投诉32.质疑3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32.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24(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2.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2.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2.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3.质疑答复3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4.投诉3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534.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九)采购代理服务费35.收取方式和标准35.1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十)无效响应和终止采购活动36.无效响应36.1响应文件存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的,做无效响应处理。37.终止采购活动3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6(十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38.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38.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39.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9.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对供应商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9.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40.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0.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27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三)其他4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适用法律4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43.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44.解释权44.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8—29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026年利川市农村公路(重点县道及旅游公路)养护2、采购内容:完成总里程383.184公里农村公路(重点县道及旅游公路)的养护工作,达到验收考核合格标准(按照文件《利川市列养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考评方案》(利交发〔2025〕5号)考核,交通主管部门如有新的规定或新的文件,以最新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养护线路明细表,并完成对应线路应急抢险工程(达到需公开招标规模的或无能力实施的项目由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另行采取公开招标或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实施),抢险费用的单价详见《关于印发利川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单价的通知》(利交综计〔2024〕6号)(交通主管部门如有新的规定或新的文件,以最新的为准)。3、主要功能或目标:确保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修复农村公路病害、处理应急情况。4、最高限价:1786646.40元。5、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总价形式填报,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措施费、利润、税金、风险等一切费用。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一年一续签。(每年经考核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未在社会、部门造成不良负面影响,服从安排,做事积极的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年,如遇不可抗力或上级部门政策变动不允许续签情形,以新的规定为准)。7、质量要求:达到验收考核合格标准(按照文件《利川市列养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考评方案》(利交发〔2025〕5号)考核,交通主管部门如有新的规定或新的文件,以最新的为准)。—30二、养护线路明细清单2026年重点县道及旅游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线路明细表序号乡(镇)、办事处、开发区线路编码线路名称起点止点路线等级说明年报数据库列养里程(Km)路面宽度(m)路面类型建设时间备注1柏杨、汪营、忠路X029422802齐龙线齐跃村(马大线路口)忠路龙塘铺(应为忠路太平村)一般县道82.145.50砼20192东城X033422802利庙线腾龙二桥响水洞重点旅游公路7.505.5020163柏杨X031422802马大线柏杨镇下街梅子水一般县道6.406.50砼20204柏杨X031422802马大线梅子水大垭口一般县道17.976.5020235凉雾X027422802利黄线普庵寺偏岩子一般县道31.035.50砼20076沙溪X027422802利黄线偏岩子黄泥坝一般县道13.815.5020137谋道X034422802马铜线马峰坳大兴重点旅游公路21.715.50年报库为19.51km,含鱼木寨公路2.2km,公厕养护一座8谋道Y356422802憨刁线齐跃山刁山垭口二级公路降等10.008.00砼2012公厕养护一座9南坪Y356422802憨刁线核桃坪齐跃山二级公路降等3.978.00砼2012国道降等,但为二级公路10柏杨X030422802尖大线尖包坎沙梁子一般县道2.664.50200711南坪X030422802尖大线沙梁子黄田一般县道20.955.50砼、200712汪营X030422802尖大线黄田齐跃桥一般县道5.095.50砼201313汪营X030422802尖大齐跃桥石坝煤一般县道2.265.50砼2013线矿—312026年重点县道及旅游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线路明细表序号乡(镇)、办事处、开发区线路编码线路名称起点止点路线等级说明年报数据库列养里程(Km)路面宽度(m)路面类型建设时间备注14汪营X030422802尖大石坝煤矿双岭一般县道2.535.502013线15汪营X030422802尖大双岭后坝一般县道1.985.502007线16汪营X030422802尖大后坝清江一一般县道12.825.502014线组17忠路X030422802尖大线清江一组回头线一般县道17.215.502010沿饶镇线养护,含老路冉家坝桥至小河村办公室1.1km。18忠路X030422802尖大回头线大堰塘一般县道9.556.002016线19汪营X028422802后白线鱼龙白羊塘一般县道9.457.502020公厕养护一座20汪营X028422802后白线后槽鱼龙一般县道13.207.50202021汪营X032422802白烂线高路出口貊丘水厂重点旅游公路4.715.50201422汪营X032422802白烂线白龙滩高路出口重点旅游公路0.505.50200423汪营X032422802白烂线彭家店子高路出口重点旅游公路0.605.50200424佛宝山X032422802白烂线貊丘水厂月琴坝重点旅游公路4.125.502014旅游公路,公厕养护一座25佛宝山X032422802白烂线月琴坝景区重点旅游公路2.175.502015旅游公路26忠路、沙溪X035422802沙忠线沙溪西流水忠路电一般县25.834.502020池坝道27文斗X026422802文五浸水垭五里峡一般县道9.545.502020线28文斗X036422802龙大线龙口黄土一般县道22.484.50砼202029文斗X036422802龙大线黄土大坝场一般县道21.004.50砼2019小计12条383.184—32三、应急抢险工程核定单价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JTG/T5640-2020)对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各单价计算的规定,结合利川实际,利川市交通运输局编制了利川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单价,文号利交综计[2024〕6号(交通主管部门如有新的规定或新的文件,以最新的为准)。利川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单价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单价(元)备注1混凝土路面破碎挖除㎡2018cm厚2C30混凝土路面浇筑㎡11018cm厚3C15混凝土m³3504C20混凝土m³450水沟墙、硬路肩除外5C25混凝土m³5006C30混凝土m³5507C30混凝土涵洞盖板m³6508涵洞模板拆安装道1000含涵台、盖板、帽石模板拆安装及模板损耗9C40防水混凝土m³700桥面铺装用10沥青混凝土㎡/cm15含机械碾压,每增1cm厚按15元/cm计算11裂缝灌缝m1012M7.5浆砌片石砌体m³32013C20片石混凝土挡墙m³40014C25片石混凝土挡墙m³45015片石补强或墙背回填(填方)m³8016钢筋kg8含制作及运费等17ф25钻孔植筋、锚杆m80含钻孔、清洗、植筋胶等18单条线路300m以内新建钢护栏m20019单条线路300m以上新建钢护栏m18020钢护栏提升或恢复m6021端头个100221.3m立柱根80232.1m立柱根12024警示桩根10025C30砼钢筋防撞护栏m60026清除坍方50-150m³(土方)m³15清除弃方运费:5km以内转运加10元,5公里以外转运费加20元27清除坍方150m³以上(土方)m³1028清除坍方(石方)m³3029开挖山体50-150m³(土方)m³2030开挖山体150m³以上(土方)m³1531开挖山体石方(软石)m³2032开挖山体石方(次坚石)m³3033开挖山体石方(坚石)m³4034挡墙挖基m³2035圆管涵涵管安装必须护管,未护管为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护管用C15混凝土浇筑,厚度不低于0.20米(1)直径30cmm250(2)直径40cmm300(3)直径50cmm400(4)直径60cmm500(5)直径80cmm600(6)直径100cmm800(7)直径120cmm1200(8)直径150cmm150036广角镜个400含基础和安装37仅换镜面个20038M10砂浆砌体勾缝㎡2039面板钻孔个1040C20混凝土水沟m³550含水沟墙、护底、挖基、支模、养护、人工费41C20混凝土水沟(未护底)m³52042板面0.8m*0.6m警示标志面60043板面1m*0.8m警示标志面80044板面1.2m*1m警示标志面120045边长等于0.6m警示标志面40046减速板(橡胶)m12047爆闪灯组90048热熔减速带㎡12049标线㎡38厚度2.0mm50围堰㎡26051满堂支架㎡20052浆砌骨架护坡㎡8053现浇C20混凝土骨架护坡㎡505430cm厚满砌护坡㎡15055厚18cm水稳基层㎡4056填土方(利用方填筑)m³857填土方(借方填筑)m³3058挖掘机型号在100(含100)以下小时18059挖掘机型号在100-200之间小时23060挖掘机型号在200-300之间小时26061挖掘机型号在300以上小时3506230型装载机小时1506340型装载机小时2006450型装载机小时25065农用运输车天80066大型运输车辆天120067机械台班台班200068桥梁修复平方米3800以上价格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表中没有的项目单价按相关定额结合市场行情再定。四、考核要求附件1利川市列养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考核评分标准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分值扣分得分路面(15分)1、路面干净整洁,无积水,无零星片石。一处不整洁的扣1分,一处积水扣1分,一处零星石块扣2分,一处堆物占道扣1分,扣完为止。92、路面坑槽裂缝修补。已下计划修补的坑槽而未按要求修补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6路基(35分)3、路肩完好无损坏,路基无沉降、缺口。一处缺口及沉降两端未设警示标志的扣2分,扣完为止。64、路肩整洁,无杂物,无堆积物。一处不整治的扣1分,扣完为止。45、水沟排水通畅,清理见底。一处清理不见底扣1分,一处淤塞的扣2分,扣完为止。56、坍方清除。小于10m3的坍方未清除的每一处扣2分,一处10m3以上的坍方未及时清除的,扣3分,扣完为止。57、边坡无高草(高度不超过15cm,绿化树以内或上边坡1.5m范围内或下边坡不超过路肩墙范围内)。一处高草超过15cm的扣2分(每处长度为100m),一处影响行车视线的扣1分,扣完为止。15桥涵构造物(10分)8、桥涵外观整洁,桥面平整、横坡适度无积水,桥头顺适无跳车现象。一处不整洁扣0.5分,一处积水扣0.5分,一处跳车扣0.5分,扣完为止。29、桥涵结构无损坏,伸缩缝、支座、护墙、栏杆、标志等设施完好,基础无冲刷、掏空。一处损坏扣1分,一处冲刷淘空扣2分,扣完为止。4—3610、桥涵进出口干净,排水畅通无淤塞。一处淤塞扣1分,扣完为止。4沿线设施(15分)11、防护设施完好无损坏。一处损坏且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扣1分,发现人为因素损坏且未设置警示标志的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612、标志标牌、里程桩等齐全、不缺损、不倾斜、涂色准确。一处缺损扣1分,一处涂色不准扣1分,一处倾斜扣2分,一处标牌遮挡扣2分,扣完为止。713、绿化带管护。绿化树未及时修剪的一处扣1分,盗伐一处扣1分,绿化树未刷白的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2日常养护(10分)14、保持养护常态化,保持公路畅通安全,日常巡查发现路面不洁、堆物占道、排水不畅、影响行车视线的等情况,发现一次扣1分,每月出勤天数达不到22天的,差一天扣0.2分,扣完为止。10内业资料(15分)15、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及安全生产部署情况。无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扣1分,无安全合同的扣1分,无工作部署的扣1分,无农村公路应急保障预案的扣1分,无春节两会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工作安排的每次扣1分,无隐患排查记录的每月扣1分,扣完为止。516、设立资金专帐,有详细的养护巡查记录、管养台账、各类报表、管养总结。无资金专帐的扣1分,无巡查记录扣1分,记录不详细扣0.5分,无管养台账的扣1分,月报表差一个月的扣0.2分,无管养总结扣1分,扣完为止。417、每季度护路员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考评、乡规明约、村规民约,管养地图、管养责任人、气象图办公室。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318、制定养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管养专班、签订管养合同并明确管养责任人。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3被考评单位签字:,考评组:,考评时间:说明:考评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交通主管部门如有新的规定或新的文件,以最新的为准。附件2养护公司考核评分标准乡镇养护公司名称:序号考核指标考核内容分值备注1组织机构法人登记证、公司组成人员(养护:1人/15公里)152办公场所办公室面积不少于50m²、办公设备齐全(办公桌、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办公位置原则上紧邻集镇。153机械设备购买的设备”装载机、割草机、路面吹风机、除冰(雪)设备等日常养护设备。(养护里程在100-200km的,必须配置不少于一台30型号的装载机、5台割草机、5台路面吹风机;养护里程大于200km的必须配置不少于2台30型号的装载机,10台割草机、10台路面吹风机等)504内业建设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养护台账完整、规范。20说明: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交通主管部门如有新的规定或新的文件,以最新的为准。五、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养护工程施工工作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和下述标准、规范(不限于下述标准或规范):(1)《公路沥青路面预防养护技术规范》(JTG/T5142-01-2021)(2)《公路路基养护技术规范》(JTG5150-2020)(3)《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G5142-2019)(4)《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5)《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6)《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7)《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1-2001)—38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有国家及行业新标准、新规范出台的以最新标准、新规范要求为准。六、安全要求1、施工过程中,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产生的渣料必须及时处理,不能产生污染影响周边环境。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安全着装,摆放安全警示标志牌(椎)等设施。3、车辆、人员密集的施工场地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畅通,注意防火、防盗,撤离现场时检查机械设备是否完全撤离。4、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要求(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等),确保无人身伤害、机械、火灾事故。工作时间段内,严禁饮酒,严禁酒后上岗;施工过程中,如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作业,不得带病上岗。5、成交供应商须确保施工人员、设施安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权进行追责和索赔并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6、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开工前购买工程保险,任何因本工程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七、养护内容及要求1、须按照农村公路养护规范和技术要求操作,确保所养护的路段平整清洁,排水系统畅通,路肩整洁,边坡稳固,标志、标牌等构造物及沿线设施完好,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使之安全、高效运行。(一)服务内容:—39完成总里程383.184公里农村公路(重点县道及旅游公路)的养护工作,达到验收考核合格标准(按照文件《利川市列养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考评方案》(利交发〔2025〕5号)考核,交通主管部门如有新的规定或新的文件,以最新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养护线路明细表,并完成对应线路应急抢险工程(达到需公开招标规模的或无能力实施的项目由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另行采取公开招标或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实施),抢险费用的单价详见《关于印发利川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单价的通知》(利交综计〔2024〕6号)(交通主管部门如有新的规定或新的文件,以最新的为准)。(二)服务要求:在养护过程中,养护公司严格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1、上路作业必须穿戴养护安全标志服、安全帽,不得穿高跟鞋或赤脚作业。2、堆放养护材料要靠公路的一边整齐堆放,做到弯道内侧不堆放,行车密度大的路段不堆放,狭窄路段不堆放,尽可能堆放在路基外。3、清除塌方要从顶部向下清理,上方作业,下方不得同时作业或站人,注意来往的行人及车辆安全。4、暴雨、冰冻、雷雨季节应经常巡视公路,遇到道路损毁中断及毁坏迹象,要立即设置简易警告标志,并及时报告给利川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5、文明养护、文明施工,在养路作业中不设障,不阻车,注意避让来往车辆,确保车辆的安全通行和自身安全。成段成片整修路基、路面时,工地两端要设立“施工路段,车辆慢行”等警示标志进行告知。6、严禁野外用火。7、在清扫路面时,要面对车辆正向行驶方向相对作业。8、养护公司根据养护线路要求配备满足要求的融雪剂撒布机,以保证冰冻天气道路车辆正常通行。9、合同签订前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辆、洒水车、搅拌机、融雪撒布机及除冰雪设备、割草机、路面吹风机等)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供采购人核实,以证明其后期服务能力。各类设备数量根据工作内容实际情况进行配备。(三)工作要求:1、及时清理、清扫路面上的散落物,做到路面干净、整洁。—402、随时剪除路肩高草,有条件的路段要及时对路肩铺筑50cm宽的土夹石进行回填,做到路肩无高草;保证水沟内缘边坡1.5m内无高草。3、雨季前对养护责任路段的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清除排水系统内(水沟、涵洞等)的堵塞物,确保排水畅通。4、每月对公路安全隐患的巡视检查不少于4次,重点对公路构造物如挡土墙、边坡稳定情况(危岩体、滑坡体等)、桥涵、公路标识牌、里程碑等进行观测检查。雨季期间巡视的次数要相应增加,要有雨后上路必查的习惯,出现险情要树立临时警示标志,并及时上报其安全隐患,并作好记录。5、边坡塌方处理。单处50m3(含50m3)塌方以下由养护公司自行负责清除,超过50m3以上塌方应及时上报利川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并提出相应的整治方案以便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待中心确定整治方案后,应立即组织实施。6、构造物损坏处理。及时修复被损坏的小工程量构造物,如出现较大的损毁影响行车安全,应立即设置临时警示标志,同时上报主管部门。7、养护人员应做好巡查记录,对所管养路段出现的公路病害应及时向利川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汇报,以备核查落实。8、养护人员应对所负责养护路段的标识标牌进行巡查保护,对于正在破坏的行为要进行制止,对于能恢复的应要求当事人及时恢复,如不能恢复的要及时上报,对于已破坏且未上报的,按考评方案的要求扣减相应养护费用。9、对在公路范围内的违章情况,如违章建房、公路上占道堆积物品等行为要严厉制止并应及时汇报。10、磋商文件中未明确的事项,可在合同中完善。—41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评审程序(一)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磋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2.同品牌检查: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2.3有效磋商品牌不足3家的应按废标处理。(二)响应文件澄清1.评审期间,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42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三)磋商程序磋商小组应当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第一轮磋商1.1磋商小组将按照系统随机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对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内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3磋商的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将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5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原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以书面的方式经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提交磋商小组。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1.6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32.多轮磋商2.1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的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到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2.3磋商程序同第一轮磋商。3.最后报价3.1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的方式经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为2家)。3.2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修正后的报价应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444.商务技术评审4.1磋商小组应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内容以及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5.报价评审5.1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2价格扣除:(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455.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计算方法详见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6.计分办法及复核6.1评审过程中,各项分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审得分应当为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之和。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6.2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6.3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对各供应商评审得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7.相同品牌处理原则7.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且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其它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7.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4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养护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