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费用中标结果公示(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二支队2026)



一、招标人/采购人名称:[采购单位名称]
二、项目名称:亦羽测试·测试采购单位名称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二支队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费用项目项目
三、招标/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30421-001
四、招标组织形式(适用于公招项目):委托招标
五、采购方式:
六、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1日
七、定标日期:2026年02月05日
八、中标结果
标段1:
中标人:
中标总价(单价/折扣):[中标信息-总价]
标段2:
中标人:
中标总价(单价/折扣):[中标信息-总价]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
地址:西湖区
2.招标代理机构(如有)联系方式
联系人:leisi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10号1

[采购单位名称]
测试省采购中心

附件信息:

高速二支队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费用项目-终.doc422.3K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二支队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费用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99002023CGK00096招标编号:SXPRZ-2023-205采购人: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二支队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票融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三年二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9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6第五部分合同文本37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9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二支队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费用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99002023CGK000962.存档编号:SXPRZ-2023-2053.采购计划文号:ZFCG-149900-2023-1-0010374.项目名称: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二支队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费用项目5.预算金额:5050000.00元6.最高限价:5050000.00元7.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共1个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包号采购内容1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二支队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费用项目8.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9.服务地点:高速二支队指定地点10.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是否适宜中小企业政策:是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年审合格的企业。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此项内容在投标文件开启之日在评审现场查询。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03月0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03月08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2.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2.递交投标文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233号科慧大厦311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二支队地址:高速二支队联系人:鲁警官联系方式:0352-81054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票融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233号科慧大厦311室联系方式:137005037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电话:1370050371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二支队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费用项目2项目编号1499002023CGK000963服务时间同招标公告4服务地点同招标公告5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6投标人资格条件同招标公告7踏勘现场不组织8标前会不召开9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部分文件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部分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部分);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3、★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7、投标人企业简况;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部分文件。注: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补正。10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部分文件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技术部分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2、★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部分);3、★技术方案描述;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部分文件。注: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补正。1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1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500元;采购代理机构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收款单位:山西票融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阳光汾河湾支行帐 号:14050110580900000323开户行号:105161003279 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应当以电汇、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电汇、转账支付的,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将打款凭证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4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线或远程解密投标文件】1、正式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线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传经过CA盖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壹份(不可加密,u盘保存);3、辅助纸质投标文件叁份(封皮需加盖印章,开标时携带至开标现场);4、开标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233号科慧大厦311室1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233号科慧大厦311室16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03月2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233号科慧大厦311室 1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19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预算金额:同招标公告最高限价:同招标公告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20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山西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中标人的确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分级目录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4)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按规定签署后生效)。(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的帮助文档。2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4其他事项获取招标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招标规定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以便统一上网公告更正,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25采购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电子投标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投标文件编制1.1投标人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1.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投标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2.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需自行携带电脑。2.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使用非本次报价加密所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2“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3“工程”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工程。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投标人。2.5“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6“响应”指投标人根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进行投标的行为。2.7“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8“天”指日历天。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投标人。3.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3.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文本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变更公告,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将该变更时间以发布变更公告的形式发出,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6.5本采购项目采购人是否组织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详见须知前附表。6.6本采购项目采购人是否召开标前会详见须知前附表。6.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文和中文译文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8.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辅助纸质投标文件叁份,并要求提供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8.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商务部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技术部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图纸可为A3),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双面打印,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8.4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相应条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8.5投标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投标报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报价还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合同中的一切费用与价格。具体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开标一览表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等予以编报,若出现误差,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9.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时(1小时内)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1小时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9.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投标有效期10.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8.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CA发布的机构、法人及授权代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盖章,确保投标文件合法有效。11.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1.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商务、技术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1.5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严格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盖章,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11.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1.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1电子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12.1纸质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所有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人盖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12.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3.投标截止时间13.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4.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包段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15.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5.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公告》或《澄清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参加,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5.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活动,并且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5.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15.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报价。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未签字确认开标结果,则一律视为投标人接受此结果。15.5开标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退还。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16.1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3家及以上明确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16.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6.4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6.5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6.6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7.初步评审17.1资格性评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资格审查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模糊不清的或存在疑问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在不影响投标是否有效的前提下,须经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为保证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缺失或不符,开标后不允许补正或修正,且投标无效。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详见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17.2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评标委员会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系统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自动判定结果。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详见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2)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货物/服务的质量、数量和合同履行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7.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7.4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如适用)17.4.1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财政部、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及同时属于财政部、环保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均须提供清单中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作为评定依据。包含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标记,评标委员会经审查所报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17.4.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17.4.3投标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17.4.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联合体价格折扣: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7.4.5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服务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7.4.6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服务价格给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7.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8.投标的澄清18.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18.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9.详细评审19.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20.确定中标人20.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0.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0.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20.4由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确定中标人。21.评标过程保密2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监督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1.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2.重新评审及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采购项目废标、终止与处理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3.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23.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如分包按包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采购项目(按包计)终止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项目终止后,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3.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七、签订合同24.中标24.1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4.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3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须知前附表签订合同2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项目,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26.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6.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八、保密和披露27.保密27.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7.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披露2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8.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9.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9.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9.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3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9.4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29.5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2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9.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9.8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0.违约处罚30.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招标的;(6)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第(1)-(6)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投标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0.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0.4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的;(二)采购人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三)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的。30.5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的;(二)设定最低限价的;(三)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的;(四)违反本办法规定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五)未按规定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六)擅自终止招投标活动的;(七)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的;(八)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九)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十)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十一)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的;(十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1提供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1.2承诺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2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2.1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2.2承诺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3.1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3.2承诺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4.1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4.2承诺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5.1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5.2承诺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交的招标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6.1提供招标保证金提交凭据;6.2招标保证金须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提交、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7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书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7.1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7.2承诺书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8基本资质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信用信息查询8.1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查询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8.2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8.3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9采购政策(如涉及)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9.1声明函须按竞争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9.2声明函须按竞争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9.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10基本资质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基本资质建议该部分上传响应文件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需上传的其他基本资质证明文件)。说明: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投标无效。除上述内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1.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2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授权人签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3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招标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3.1提供招标函;3.2招标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招标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4.1提供报价一览表;4.2报价一览表审查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等情形的的,响应无效;4.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5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5.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5.2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5.3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的各包的执行标准、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款项支付意见、服务要求等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6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6.1提供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6.2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6.3对照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要求”的标★内容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和技术要求内容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或招标小组共同认定响应内容与其相关证明材料存在重大偏离的,响应无效。7商务资信政策性要求的审核对照本部分第三条“落实政府采购强制性政策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响应无效。8商务资信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建议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中的所有商务资信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需上传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9技术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建议供应商上传相应文件中的所有技术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需上传的其他技术文件)三、评分细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商务、技术。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加其它共同认定部分得分之和。3.2综合评分和排序(综合评分法)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70分报价:20分3.2.2(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条款号及名称评分因素评分标准3.2.3(1)商务评分标准(10分)1.供应商业绩(10分)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同类型业绩服务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型业绩合同案例得2分,最高得10分。本款同类型业绩仅指供应商自身的业绩,即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2.3(2)技术评分标准(70分)1、项目实施方案(15分)对本项目深入分析,从服务目标(5分)、服务标准(5分)、全过程实施方案(5分)三方面提出明确可行方案。各分项内容全面、合理,得当,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分三个档次分别得5分、3分、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服务工作计划(10分)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电话后,积极配合处理相关业务,如不能积极配合,按服务考核标准进行扣款。提供承诺分四个档次分别得10分、7分、5分、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3、服务工作进度安排(5分)依据投标人的承保能力证明等情况进行评分。分三个档次分别得5分、3分、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4、服务期限内的质量保障措施(10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日常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及对招标人做出的免费咨询、培训承诺等情况进行打分,分四个档次分别得10分、7分、5分、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5、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10分)鉴于理赔实施方案的重要性,投标人应对此做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受理赔偿实施方案的可信度、合理性、快捷性等情况进行评分;分四个档次分别得10分、7分、5分、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6、项目团队情况(10分)根据本项目情况合理配备项目团队人员。人员配备合理、专业能力强,分四个档次分别得10分、7分、5分、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7、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管理制度(5分)根据本项目情况制定管理制度。制度完善、内容全面,能完全保障本项目实施的,分三个档次分别得5分、3分、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为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合理化建议(5分)评审专家依据本项目特点进行专业判断,分三个档次分别得5分、3分、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2.3(3)报价评分标准(2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2.6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由评标小组抽签决定þ其他方法:根据递交文件的先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递交时间较早的供应商优先。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项目概述:劳务派遣员工101人,分别从事文职、司机、厨师等工作岗位,具体工作内容,由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二支队具体安排。人员招聘、人员选拔、劳动合同签订、档案管理、工资发放、保险缴纳、工伤申报以及满足采购人正常用人工作需求等服务内容均由中标供应商承办。二、商务要求:1、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高速二支队指定地点付款方式:按月支付2、服务需求或标准:1、服务经验要求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公司应具有同行政机关合作两年以上的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经验,以便更快的开展服务对接且保证服务质量。2、服务人员要求要求公司对服务的101名人员及时足额缴纳保险及发放工资、协调处理相关纠纷等。三、技术要求序号服务名称需求或性能描述单位数量1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费用支队101名劳务派遣人员共12个月的相关费用进行采购人101第五部分合同文本(以下版本仅供参考,具体版本由双方协商签订)需方:供方:供方在(采购人名称)组织的(项目名称)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等见后附清单)二、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小写):¥。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及验收方式四、需方责任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五、供方责任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检测标准。2、保证服务质量,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向需方提供所需的服务。六、违约责任1、供方所提供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绝。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不能提供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供方逾期提供服务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因需方未提供服务场所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七、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二、投标文件格式(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商务部分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7、投标人企业简况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部分文件1、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等;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服务的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时,报价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投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9、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5)在投标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的;(6)中标后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若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则无需提供2.2;若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不同人,则需同时提供以上2.1和2.2。3、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采购人):现针对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截止开标之日我方的“投标人资格”情况声明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关于“投标人资格声明”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事项(没有补充说明事项的,可直接删除本条)。我方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若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承担的工作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7、投标人企业简况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部分文件二、技术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2、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3、服务技术指标的描述4、项目实施方案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部分文件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货币:人民币/元投标总报价 (小写) (大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标准备注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总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2、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1                        ...    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服务技术指标的描述4、项目实施方案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部分文件附件1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不适用的可删除本页。附件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不适用的可删除本页。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不适用的可删除本页。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不适用的可删除本页。附件5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注:不适用的可删除本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费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