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停车场租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泰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6)
一、项目编号:JSZC-321283-KYXM-T2026-00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惠民城建——执法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此采购包已作废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成交金额
1
泰兴市亚瑞停车场服务中心
92321283MA23C07U9E
泰兴市广陵镇顾周村四组
32866.99元
36518.88元
采购包3 此采购包已作废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5年惠民城建——执法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伟俭、陈军 、景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文中规定收费标准计取,代理费收费金额:54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泰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单位地址:泰兴市阳江中路
联系人:殷爵
联系电话:15052392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科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兴市星火路358号
联系人:成女士
联系电话:0523-87315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女士
电话:0523-8731566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2(泰兴市亚瑞停车场服务中心)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1283-KYXM-T2026-0001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泰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标的名称)2025年惠民城建——执法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包4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惠民城建——执法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包4,属于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泰兴市亚瑞停车场服务中心,从业人员4人,营业收入10万元,资产总额1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2026年02月06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惠民城建——执法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283-KYXM-T2026-0001泰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6年1月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惠民城建——执法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JSZC-321283-KYXM-T2026-000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283-KYXM-T2026-0001项目名称:2025年惠民城建——执法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33.5万元;(采购包3:10万元;采购包4:5万元;采购包10:18.5万元)最高限价:33.5万元;(采购包3:10万元;采购包4:5万元;采购包10:18.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采购需求:交通执法停车场租赁服务,共分3个采购包,编号依次为:采购包3:在河失镇、姚王街道、黄桥镇、张桥镇范围内,确定1处占地约10亩(误差不超过10%),服务河失交警中队的交通执法停车场;采购包4:在广陵镇、珊瑚镇、黄桥镇、河失镇范围内,确定1处占地约5亩(误差不超过10%),服务广陵交警中队的交通执法停车场;采购包10:在济川街道、延令街道、姚王街道、根思乡范围内,确定1处占地约20亩(误差不超过5%),服务交警城北、卡口、事故中队的综合交通执法停车场;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同一供应商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符合范围标段的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一个自然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基本资格条件的承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内容完整且具有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相对封闭独立的停车场,有硬质隔离防护栏或围墙,需提供停车场土地使用权手续(土地使用权证书或1年以上履约期内有效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且无土地纠纷);(2)供应商需提供停车场场地平面图及停车场与路面位置关系图;(3)供应商需配备全方位、全覆盖的监控设施及有效的消防设施(需在场地平面图上标注并附实物位置照片);(4)供应商提供的停车场场地必须硬质化。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下载本项目谈判文件方式:线上获取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五、开启时间:2026年0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2.本次采购共分为3个采购包,分别为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10,同一供应商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符合范围标段的投标,但只能成交其中1个采购包,开评标时按照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10的顺序依次进行,若同一投标人在前面的采购包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在后面的采购包仅参与评审,不得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3.在谈判结束前,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澄清答疑。4.报名时供应商须注意系统中采购包1对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包3),采购包2对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包4),采购包3对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包10),请各供应商注意对应的采购包。5.注意事项:(1)潜在投标人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须持经注册的CA证书。未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的潜在投标人,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1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政务CA窗口办理,电话:0523-81568158。(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投标人应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泰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规定,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23-87633965、0523-86897512;客服QQ709339244、QQ:1810179072)。(3)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泰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单位地址:泰兴市阳江路联系人:殷主任联系电话:150523922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江苏科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泰兴市星火路358号联系人:成女士联系电话:0523-873156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殷主任电话:15052392266项目联系人:成女士电话:0523-8731566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泰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地 址:泰兴市阳江路联系人:殷主任 联系方式: 15052392266 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科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泰兴市星火路358号联系人:成女士联系电话:0523-873156661.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025年惠民城建——执法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283-KYXM-T2026-00011.2.1付款方式经决算审计后一次性付清1.3.1采购范围见第五章采购需求1.3.2合同履行期限一个自然年1.4.2要求供应商具备的特定条件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8偏离不允许负偏离2.1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3日17时30分3.1响应文件的组成(1)谈判报价表(2)谈判响应函(3)供应商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4)采购需求响应表(5)中小企业声明函(6)根据评标办法应列入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60天3.4.3响应文件的份数电子响应文件壹份;3.4.4响应文件的签署1、响应函、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若需)须加盖供应商法人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签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时,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附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2.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5.1.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09时00分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5.1.2不见面开标的要求1.开标活动将在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应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2.初步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通过开评标系统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应及时在系统内确认。3.谈判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苏采云采购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二轮报价),初步审查及谈判的时长不确定,请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邮箱及报价系统,在报价系统开启后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撤回和更改操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4.供应商最终报价应在服务需求、人员配置等方面不降低的情况下,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谈判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5.谈判记录为本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1.1谈判小组谈判小组人数: 3 人。7.2.1成交公告媒介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8.1.1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形式: 保证保险、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2)金额:合同价的10%(3)缴纳时间: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后,签订采购合同前。(4)退还时间:合同履约结束无息退还。8.2.1签订合同的时间要求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处理。11.2文件的解释由采购人负责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生产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4报价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和合同主要条款,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理性报价。2.成交价格即为合同价格,在合同期内不予调增。3.异常低价审查规定:(一)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精神,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11.5其他内容1.本次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文中规定收费标准计取。2.评审费:按苏财购〔2016〕48号规定,外加路费补贴。3.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有关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4.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的停车场开展实地勘察,对不符合招标要求、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注:成交供应商所投停车场是否为相对封闭独立的停车场,有硬质隔离防护栏或围墙,其位置、面积是否达到招标要求,监控设备及有效的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到位且停车场场地是否硬质化等)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服务业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付款方式1.2.1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与合同履行期限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4.2根据采购项目特殊要求,要求供应商具备的特定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为采购项目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费用承担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为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语言文字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偏离1.8.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中的内容高于或者低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标准。低于的偏离为负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标准;高于的为正偏离,即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标准。1.8.2偏离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竞争性谈判文件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2.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及参考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信息发布媒体公开发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布的时间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可以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后的内容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原公告信息发布媒体公开发布。如果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并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涉及到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评标办法、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时,将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文件。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报价3.2.1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3.2.2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3.3.3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报价均将视为无效报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3.4响应文件的编制3.4.1供应商可以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及参考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需另行增加的相关内容和材料应编入响应文件相应章节,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2供应商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资格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技术、服务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并根据评审因素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4.3响应文件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4响应文件的签署: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响应文件的提交4.1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各种风险因素,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将不再接受响应文件的上传。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4.2.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和重新上传。4.3响应文件的确认供应商可以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多次上传响应文件,以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接受到的最后一份响应文件为准。5.响应文件开启5.1响应文件开启5.1.1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内公开进行,供应商应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5.1.2不见面开标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特殊情况的处置5.2.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见面开标系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项目未开标的,暂停开标活动;正在开标的,立即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公平和信息安全的情形。5.2.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视为撤销响应文件。5.2.3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结果有疑义的,可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5.2.4供应商未在开标系统中确认开标结果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评审6.1谈判小组6.1.1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谈判小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2谈判谈判小组严格按照本文件第三章规定的方法、程序和标准进行谈判。7.成交7.1确定成交人7.1.1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7.1.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合格供应商的数量不符合法定的要求外,采购人将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1)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2)经过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监督检查,认定成交无效的;(3)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7.2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7.2.1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7.2.2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合同8.1履约保证金8.1.1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金额和提交时间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8.1.2成交人不能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人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予以赔偿。8.2签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本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予以赔偿。9.废标出现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除财库【2014】214号文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0.纪律和监督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开、评标工作。10.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0.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财政部门投诉。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1.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根据1.1项和1.2项评审的结果,谈判小组确定评审结果为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程序。反之,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转入下步谈判程序。1.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资格审查基本资格条件承诺书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书》,内容完整且具有供应商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内容及格式参照第六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具备的条件(1)供应商需具备相对封闭独立的停车场,有硬质隔离防护栏或围墙,需提供停车场土地使用权手续(土地使用权证书或1年以上履约期内有效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且无土地纠纷);(2)供应商需提供停车场场地平面图及停车场与路面位置关系图;(3)供应商需配备全方位、全覆盖的监控设施及有效的消防设施(需在场地平面图上标注并附实物位置照片);(4)供应商提供的停车场场地必须硬质化。响应文件不符合上述评审标准之一的,评审结论为不合格,作无效处理。1.2符合性评审符合性审查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2符合性审查报价有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响应文件的签署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4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响应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有效期60天偏离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8项规定响应文件不符合上述评审标准之一的,评审结论为不合格,作无效处理。2.谈判程序2.1谈判小组邀请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2.2谈判的内容包括而不限于本文件采购需求明确的服务需求、人员配置、安全生产等,但谈判的内容须基于或优于采购需求确定的内容和标准。2.3谈判环节中,供应商应及时关注邮箱及苏采云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响应谈判要求的,视作响应谈判小组通过谈判形成的采购需求。2.4谈判小组根据谈判的结果,形成经过谈判后的采购需求,并提供给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5谈判小组提供的经谈判后确定的采购需求是供应商报价的依据。2.6供应商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最终报价。2.7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3.谈判、评审及成交3.1对响应文件响应性的审查和确定3.1.1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询问、评估、比较和评定。3.1.2谈判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审查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以确定是否符合参加谈判的资格和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3.1.3谈判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采购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谈判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3.1.4被认定为非响应性的响应文件的情形:(1)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以及与本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和商务条款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认定出现重大负偏离的情形。3.2响应文件内容的澄清和修改3.2.1谈判小组在谈判时将会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澄清或修改。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3.2.2供应商所作的重要承诺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3.2.3供应商必须对谈判小组的澄清和修改要求做出明确响应,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不利于供应商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2.4除非谈判小组主动要求,谈判以外的任何时候供应商均不得就谈判事宜与谈判小组联系。注: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谈判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成交原则3.3.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代表将通过苏采云采购系统提示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3.3.2谈判最终报价将作为评审确定中标的依据。谈判承诺及书面报价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3.3供应商最后一次报价或最终报价应在服务需求、人员配置等方面不降低的情况下,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谈判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3.3.4谈判小组应当从进入谈判的供应商中按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3.5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且报价均为最低的供应商,则按苏采云系统中的顺序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3.3.6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保留两位小数。3.3.7谈判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3.3.8进入谈判程序的递交响应文件或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4.签订合同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网站发布成交公告。4.2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如不执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4.3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名第二、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4成交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按政府采购相应条款进行处罚。5.质疑和投诉5.1参加谈判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未按规定格式质疑的将不予受理。5.2质疑必须是参加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谈判文件中所确定的送达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5.3未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或在谈判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谈判活动中收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5.4采购人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5.5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竞标取得乙方采购的(项目名称)(采购包)交警中队辖区交通执法停车场服务供应商资格,专门为乙方提供交通执法停车场服务,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以其享有土地使用权(含租赁使用权)位于镇村占地约亩的土地(详见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租赁协议)及其配套设施设立停车场,为乙方交警中队辖区提供交通执法停车场服务。第二条租期及服务期限为:第三条租金及服务费、支付方式租赁及服务费:每年人民币万元支付方式:经决算后一次性付清。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依照本合同约定取得租金及服务费的权利。2、甲方必须确保交通执法停车场始终处于适用状态,保证每天24小时收放扣押车辆。3、交通执法停车场场地必须硬质化,具备有效的监控设备(确保监控全覆盖、无死角,监控图像清晰,同时拷贝刻录成光盘备存。保存期限不得低于一年,服从交警大队工作人员随时调取录像资料。)及消防设施、严格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措施。4、不得收取扣押车辆任何关于车辆停放、车辆保管等相关费用。5、甲方保证被扣押车辆的安全,确保完好无损(自然锈蚀除外)。甲方承担被扣押车辆丢失、被盗抢和其他因素造成的灭失、毁损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6、提供有效的财产保险合同(根据交通执法停车场最大停车容量,购买相应保额的财产保险)。7、服从乙方的监督、检查,对乙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到位。8、根据乙方交警中队及乙方有关部门开具的存放、扣押车辆手续收、放扣押车辆,及时做好核对查验工作,并造册登记备查。不得私自收、放扣押车辆。承担因错收、错放扣押车辆而造成的一切损失。9、甲方在任何情况下无权拒绝发放扣押车辆。10、交通执法停车场管理人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对甲方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2、准确开具扣押车辆寄存、放行手续。3、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向甲方支付交通执法停车场租赁服务费。4、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扣押车辆丢失损坏的,需照价赔偿,乙方行使监督权。拒不赔偿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当年租赁服务费不予支付。5、甲方因为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或因自身不具备承担扣押管理车辆的能力(无资金保障等特殊情况等),应主动立即向乙方报告,主动终止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乙方要求整改,甲方拒不整改,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不到位,则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停止支付甲方停车场租赁服务费。2、甲方一旦发生拒绝发放扣押车辆行为,乙方视作妨碍执行公务行为处置,同时可终止与甲方的合同履行。第七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有关部门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出租方):(盖章)乙方(承租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五章采购需求1、项目背景为有效解决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扣押的事故车辆和交通违法车辆停放保管问题,泰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在全市范围内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本着临近省道和县道等主干道,就近交警执法办公场所、方便人民群众的原则,初步确定设立5处交通执法停车场,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2、项目内容2.3为有效解决交警部门依法扣押的事故车辆和交通违法车辆停放保管问题,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程序,本着就近、方便群众的原则,在河失镇、姚王街道、黄桥镇、张桥镇范围内,确定1处占地约10亩(误差不超过10%),服务河失交警中队的交通执法停车场。2.4为有效解决交警部门依法扣押的事故车辆和交通违法车辆停放保管问题,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程序,本着就近、方便群众的原则,在广陵镇、珊瑚镇、黄桥镇、河失镇范围内,确定1处占地约5亩(误差不超过10%),服务广陵交警中队的交通执法停车场。2.10为有效解决交警部门依法扣押的事故车辆和交通违法车辆停放保管问题,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程序,本着就近、方便群众的原则,在济川街道、延令街道、姚王街道、根思乡范围内,确定1处占地约20亩(误差不超过5%),服务交警城北、卡口、事故中队的综合交通执法停车场。3、各交通执法停车场要求3.1选址各交通执法停车场必须临近省道或县道等主干道,方便人民群众。3.2.1必须具备硬质化停车场地。3.2.2必须配备有效的监控设备,确保监控全覆盖、无死角,监控图像清晰,同时拷贝刻录成光盘备存。保存期限不得低于一年,服从交警大队工作人员随时调取录像资料。城北、卡口、事故中队的交通执法停车场需配备不少于8只的枪机式监控设备;其他中队的交通执法停车场需配备不少于5只的枪机式监控设备。3.2.3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城北、卡口、事故中队的交通执法停车场需配备不少于4只的有效的推式灭火器和不少于6只的手提式灭火器;其他中队的交通执法停车场需配备不少于2只的有效的推式灭火器和不少于6只的手提式灭火器。3.2.4办公用房:10平米的门房1间。3.2.5管理人员:城北、卡口、事故中队的交通执法停车场需配备管理人员3人;其他中队的交通执法停车场需配备管理人员2人。以上人员须驻场服务,并提供24小时应急联系电话,人员配备明细表格式自拟。4、供应商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相对封闭独立的停车场,有硬质隔离防护栏或围墙(停车场场地必须硬质化),专门服务于交警部门交通执法扣押车辆停放;(3)提供停车场土地使用权手续(土地使用权证书或1年以上履约期内有效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且无土地纠纷);(4)供应商需提供停车场场地平面图及停车场与路面位置关系图;(5)供应商需配备全方位、全覆盖的监控设施及有效的消防设施(需在场地平面图上标注并附实物位置照片)(6)需采取一切安保措施,确保进入停车场所有车辆的安全和进出畅通;(7)需具有有效的停车保险合同;(8)不得收取扣押车辆任何关于车辆停放、车辆保管等相关费用。5、其他补充内容(1)本次报价包含税费、管理成本及履行该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供应商自行编制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分析说明;(2)本次采购仅为停车场租赁服务,供应商不得以拖车、修理车辆为盈利目的,如收到相关的投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3)采购人将按月对驻点团队的服务质量、台账管理、投诉率等关键指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影响服务费用支付;(4)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批准,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调整或撤换驻点人员。G0-考核细则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标准分扣分细则1车辆放行手续齐全,无条件立刻放行20无正当理由拖延,每次扣5分;提出维修等附加条件,每次10分; 造成有效投诉,本项0分2人员管理驻点人员在岗,履职规范20擅自脱岗,每人次扣2分; 未统一标识,每人次扣1分; 采购人指令执行不力,每次扣5分; 3台账管理登记及时、准确、完整20信息缺失,每处扣10分; 记录涂改不清,每处扣5分; 未按时归档,扣3分;4现场安全与秩序车辆停放有序,场地安全整洁20通道堵塞,每处扣10分; 发生治安或安全事故,本项0分并追责;5投诉处理及时响应,妥善解决20未在2小时是内响应,每次扣5分; 同一个问题被重复投诉,每次扣10分; 产生重大负面舆情,本项0分; 备注:考核分数达到70分以上,全额支付当期服务费。 · 考核分数低于合格线60分,每低1分扣减当期服务费的1%,直至扣完。 · 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及参考格式1.响应文件的组成(1)谈判报价表(2)谈判响应函(3)供应商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基本资格条件的承诺(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内容完整且具有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印章)·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需具备相对封闭独立的停车场,有硬质隔离防护栏或围墙,需提供停车场土地使用权手续(土地使用权证书或1年以上履约期内有效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且无土地纠纷);②供应商需提供停车场场地平面图及停车场与路面位置关系图;③供应商需配备全方位、全覆盖的监控设施及有效的消防设施(需在场地平面图上标注并附实物位置照片);④供应商提供的停车场场地必须硬质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的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4)采购需求响应表(5)中小企业声明函(6)根据评标办法应列入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2.响应文件的编制内容及编制要求2.1谈判报价表2.1.1供应商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2.1.2谈判报价表中的价格应与响应文件中的价格一致。响应文件的价格及其它相关内容与谈判报价表中的内容不一致的,评标时一律以谈判报价表为准。2.1.3谈判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2响应函2.2.1供应商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2.2.2响应函应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签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时,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2.2.3响应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格式见附件。2.3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分析说明格式自拟2.4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2.4.1该部分内容是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依据,供应商应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评审内容和评审标准提供相应的材料。2.4.2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应包括而不限于以下内容:·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基本资格条件的承诺(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内容完整且具有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印章)·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需具备相对封闭独立的停车场,有硬质隔离防护栏或围墙,需提供停车场土地使用权手续(土地使用权证书或1年以上履约期内有效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且无土地纠纷);②供应商需提供停车场场地平面图及停车场与路面位置关系图;③供应商需配备全方位、全覆盖的监控设施及有效的消防设施(需在场地平面图上标注并附实物位置照片);④供应商提供的停车场场地必须硬质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的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2.5采购需求响应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并对照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针对本招标项目特点,编制采购需求响应表。2.6根据评审办法应列入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3.响应文件参考格式3.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3.2谈判报价表谈判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报价(小写)备注项目名称 详见《谈判文件》元 报价(大写):金额大写 供应商报价说明:1、采购人不需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3、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供应商公章:谈判代表(授权人)签字:报价时间:年月日3.3谈判响应函谈判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项目名称)、(采购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方承诺如下: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报价,并以最后一轮谈判报价为本项目最终报价,详见谈判报价表。2、我方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在响应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响应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响应函递交的谈判报价表是本响应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3)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6、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条规定,我方承诺:(1)我们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律的行为,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行为;(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8、我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9、我方与本谈判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4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应包括而不限于以下内容:(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附证书的复印件)(2)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书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书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2.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我公司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3)根据本项目特点,要求供应商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需具备相对封闭独立的停车场,有硬质隔离防护栏或围墙,需提供停车场土地使用权手续(土地使用权证书或1年以上履约期内有效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且无土地纠纷);②供应商需提供停车场场地平面图及停车场与路面位置关系图;③供应商需配备全方位、全覆盖的监控设施及有效的消防设施(需在场地平面图上标注并附实物位置照片);④供应商提供的停车场场地必须硬质化。(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的采购项目,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日期:(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邮箱: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供应商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电话:受委托人邮箱: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委托权限:领取采购文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洽各项投标事宜,编制、签署、递交、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须附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受委托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3.5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自拟)3.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标的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7人员配备明细表格式自拟3.8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分析说明格式自拟3.9供应商认为应列入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文件要求并作出响应,须另行增加的相关内容和材料应自行添加(格式自拟)编入响应文件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执法停车场租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