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建设规划方案》编制中标结果公示(瓜州县能源局2026)



《瓜州县零碳园区高质量建设规划方案》编制项目

《瓜州县零碳园区高质量建设规划方案》编制项目

《瓜州县零碳园区高质量建设规划方案》编制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ZFCG[2026]5号  
二、项目名称
《瓜州县零碳园区高质量建设规划方案》编制项目 
三、 中标(成交)信息
投标人名称:清华大学
信用代码:12100000400000624D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联系人:付林
联系电话:18600110321
中标金额:小写:19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投标人名称 
名称 
服务期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 

清华大学
《瓜州县零碳园区高质量建设规划方案》编制项目
100日历天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兴平、赵荣洲、岳杨成、王小燕、王航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1.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瓜州县能源局
地 址:酒泉市瓜州县县府街25号
联系方式:18298719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全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瓜州县长乐宾馆客房部向南一百米
联系方式:18298701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文丹  
联系方式:182987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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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零碳园区高质量建设规划方案》编制项目-第1标段招标文件(PDF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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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审排名商务技术报价总得报价投标人评审类型排名是否是候选人得分得分得分分(万元)专家签字:王航宇王赵莱洲岳杨成王小基第9页/共12页(20分)70分)(10分)(100分)清华大学20.0062.0010.0092.001981华北电力大学12.0042.809.2164.012152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7.0039.609.0855.682183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3.0039.809.2152.012154济南城投设计有限公司1.0040.009.4350.432105否668177714762616832,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gzzfcg202601190007标包编号:gzzfcg202601190007-1项目名称:《瓜州县零碳园区高质量建设规划方案》编制项目采购人:瓜州县能源局代理机构:甘肃全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1月668177714787782656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满意度调查问卷附件:1.“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手册2.“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第一章投标邀请668177714812948480甘肃全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瓜州县能源局委托,对《瓜州县零碳园区高质量建设规划方案》编制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1.招标文件编号:gzzfcg2026011900072.招标内容:完成《瓜州县零碳园区高质量建设规划方案》的编制;需满足的要求: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8大核心板块:前言与概述、现状评估与基线分析、顶层设计与战略规划、重点领域建设内容(能源系统低碳转型、绿色建筑与改造、循环经济与资源利用、绿色低碳交通、数字化碳管理平台、生态碳汇与人文建设)、实施与运营管理、效益分析与评估、保障措施及附录相关图表等。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瓜州县零碳园区高质量建设规划方案》编制项目服务内容。3.项目预算: 220万元元最高限价:220万元4.投标人资格要求标包gzzfcg202601190007-1采购预算: 220万记证书)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供应商需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审计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12个月内新成立且未产生经营业务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加盖公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法人,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可视为符合财务状况要求;(3)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纳税证明,无税额的月份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4)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5)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668177714812948480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自拟);(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人员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含副高、正高),且从事能源、环境、低碳、规划等与本项目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提供职称证书、个人简历及从业证明材料,项目参与证明、劳动合同等)。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时间:2026年01月20日08时30分至2026年02月09日09时00分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瓜州县分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甘肃政府采购网为准。社会公众可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6.信息注册、投标须知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社会公众可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网址:https://www.ggzyjypt.com.cn)。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进行,请投标668177714812948480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则视为放弃投标。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网上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09时00分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8.公告期限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9.开标方式:本项目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远程开标。10.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采购人:瓜州县能源局地址:酒泉市瓜州县县府街25号邮编:736100联系人:张峰联系电话:18298719090代理机构:甘肃全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长乐宾馆客房部向南一百米邮编:736100联系人:文丹联系电话:18298701219监督单位:瓜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6817771485489152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1项目名称《瓜州县零碳园区高质量建设规划方案》编制项目1.1招标文件编号gzzfcg202601190007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1采购人采购人:瓜州县能源局地址:酒泉市瓜州县县府街25号联系人:张峰联系电话:182987190902.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2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甘肃全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长乐宾馆客房部向南一百米联系人:文丹联系电话:182987012194.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供应商需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审计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12个月内新成立且未产生经营业务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加盖公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法人,提668177714854891520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可视为符合财务状况要求;(3)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纳税证明,无税额的月份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4)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5)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自拟);(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人员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含副高、正高),且从事能源、环境、低碳、规划等与本项目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提供职称证书、个人简历及从业证明材料,项目参与证明、劳动合同等)。5.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7.16681分公司投标77714854891520不接受(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9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6681777148548915207.根据财库〔2022〕19号文要求,服务类项目价格扣除比例为6%-10%,本项目给予10%的扣除”。9.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1.1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4.3招标文件的构成/15.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9.3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1.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24.1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25.1电子投标文件份数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和上传到甘肃省政府采购、交的投标文件对应的哈希25.4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等处仅指与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名称相一致的签名668177714854891520或盖具有法定效力的个人印鉴或签字章或电子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26.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对应的哈希值和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26.1投标截止时间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对应的哈希值将不予接受。28.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28.6开标各授权代表务必在开标、评标过程中保持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中“群聊”功能和电话畅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7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补正、说明(报价)等材料,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开标厅”页面点击“澄清回复”按钮,进行回复提交,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或提交,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9.1资格审查开标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34.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668177714854891520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3.1分包履约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47.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供应商应在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48.1采购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结合本项目特点、行业规范及市场行情,经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充分协商后确定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应包含该笔费用,报价中未明确包含的视为已涵盖全部代理服务相关成本。2.代理费缴纳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当日工作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清全部代理服务费;未缴纳的,代理机构有权暂缓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发票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应向成交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因成交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发票作废或重开的,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其他费用说明:本项目交易场地/服务费参照项目属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收费规定执行,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承担;该费用不属于代理服务费范畴,由成交供应商直付至指定交易平台,不另计任何手续费。代理服务费已包含采购文件编制、开标评标组织、结果公示等全部代理服务成本,代理机构不得额外收取报名费、资料费、工本费等任何费用。49.1中标通知书领取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在招标代理处领取成交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因逾期未领取造成的后果由成交49.1中标通知书领取供应商自行承担。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668177714854891520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9〕421号)制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其他补充内容一、本项目使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开标。二、投标人需在一网通办系统进行投标登记、查看项目简讯、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三、本次采购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仅需在线递交电子标书,投标结束后,所有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纸质版标书2份(正本1份、副本1份),具体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提供任何资质原件,电版投标文件内一切证明资料的真伪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被查出与实际情况不符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四、文件要求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五、【投标须知2.3.1】补充:1.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营业执照;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和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2.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投标人的;2.2.被质疑人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之外的;2.3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2.4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2.5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2.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7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系统,自动比对投标文件的硬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上传IP地址、文件元数据(如作者、创建时间)、文件标识码(如哈希值)及内容相似度。若发现以下情形之一,视为串通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6681追究法律责任。4.澄清或质疑函递交地点:甘肃全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长乐宾馆客房部向南一百米。77714854891520评审过程澄清、谈判、述标等视频会议操作投标人响应澄清答疑、谈判及询标时,将使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网上开评标系统”的视频会议功能。各投标人要诚信、守时,及时响应视频会议;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响应视频会议,导致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投标人具体使用步骤是,投标人首先登陆“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网上开评标系统”,在“我参与的项目”中进入网上评标厅,然后通过页面右上角“进入视频会议”按钮加入视频会议。该视频会议是由评标委员会在网上开评标系统内发起;投标人应确保在网络环境良好,且使用电脑具有音频和视频功能的情况下参与会议,以保证沟通效果。专家发起会议后,会通过短信(投标登记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和交易系统内的系统通知两种方式提醒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提醒后,应及时进入评标会议。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如遇任何技术问题,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的客服获取帮助,也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指南中获取该系统的操作手册。“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网上开评标系统”地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服务项目采购。2.有关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及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统称。2.5“招标文件”是指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2.6“电子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并向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2.7“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2.8“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9“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10“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1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2.1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品目产品。2.1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14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3.知识产权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5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4.2符合《投标邀请》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5.关于联合体投标5.1若《投标邀请》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并在电子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我要投标”登记时,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登记。主体方必须按要求填写其他联合体各方的信息。(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联合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关于关联企业投标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分公司投标7.1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7.2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8.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关于中小企业扶持政策9.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9.3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9.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9.6中标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9.7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0.投标费用10.1无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招标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11.现场踏勘1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踏勘。11.2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11.3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2.采购进口产品12.1经财政监管部门审核管理,并经进口论证后方可采购进口产品。13.节能产品13.1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品目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二、招标文件14.招标文件的构成1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电子投标文件格式;(4)采购项目需求;(5)评标办法;(6)合同条款及格式。14.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4.3/14.4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14.5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14.6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5.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瓜州县分中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15.3投标人应在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15.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三、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6.要求1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6.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3投标人应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17.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7.1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1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电子投标文件格式18.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无法查询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8.3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报价19.1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9.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9.3除《采购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20.投标保证金20.1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21.1投标人必须按照第三章第一部分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为无效投标。22.技术响应文件22.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2.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等资料。应逐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议,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响应表》,说明自己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偏离情况。22.3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的指标应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对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佐证材料的参数,投标人在佐证材料中必须列出该项参数的具体数值或内容;对于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佐证材料的参数,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23.商务响应文件23.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相关资料和业绩证明材料;(3)商务响应表;(4)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认定);(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标有效期24.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24.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电子投标文件。25.电子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并上传投标文件对应的哈希值,以上所有内容均为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2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保证能正常读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3电子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电子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2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等处仅指与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名称相一致的签名或盖个人印鉴或签字章或电子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25.5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5.6电子投标文件统一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中编制。26.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26.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将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和对应的哈希值,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哈希值将不予接受。26.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电子投标文件。27.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哈希值进行撤回,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再次固化后,重新上传哈希值,以开标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哈希值为准。27.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四、开标和评标28.开标28.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参加。28.2开标时,采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电子语音方式进行唱标,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8.3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必须对唱标的内容进行确认。28.4对不同文字文本电子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8.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及时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8.6各授权代表务必在开标、评标过程中保持“群聊”和电话畅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7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补正、说明(报价)等材料,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开标厅”页面点击“澄清回复”按钮,进行回复提交,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或提交,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9.资格审查29.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依法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30.评标委员会30.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0.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0.3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31.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31.1电子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投标函、商务响应表、技术响应表:是否提供(如有一项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视为无效投标(3)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投标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注:如果本项目所采购标的物没有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评标专家对本项不进行评审。)(4)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报价是否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5)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是否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是否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是否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相互混装;6.其它无效情形31.2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31.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31.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1.5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31.6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1)评标委员会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相关证明材料。(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扣除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总投标报价x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扣除比例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32.电子投标文件的澄清32.1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方式指派授权代表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3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32.3澄清文件(说明或者补正)将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电子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33.投标的比较和评价3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34.1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公正、客观、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采购单位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2评标方法34.2.1综合评分法(1)“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采购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电子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4)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4.2.2最低评标价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中小企业有关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5.其他注意事项35.1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5.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35.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5.4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五、废标和串通投标36.废标的情形36.1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6.2废标后,采购人应在甘肃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瓜州县分中心网站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8.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六、中标39.中标人的确定39.1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9.2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9.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9.4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甘肃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瓜州县分中心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0.中标通知书40.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40.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七、合同签订及履行42.签订合同42.1中标人在收到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2.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2.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3.合同分包43.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分包合同。43.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44.履约保证金44.1若《采购项目需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44.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44.3中标投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45.合同验收45.1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八、询问和质疑46.询问46.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46.2询问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询问。47.质疑4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招标文件之日。47.2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范本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7.3对采购需求的质疑,投标人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47.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投标人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的质疑必须在法定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二次质疑。47.5质疑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47.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特别授权,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4)未在法定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进行二次或多次质疑的;(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质疑文件提交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长乐宾馆客房部向南一百米九、其他规定48.采购代理服务费48.1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结合本项目特点、行业规范及市场行情,经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充分协商后确定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应包含该笔费用,报价中未明确包含的视为已涵盖全部代理服务相关成本。2.代理费缴纳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当日工作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清全部代理服务费;未缴纳的,代理机构有权暂缓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发票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应向成交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因成交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发票作废或重开的,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其他费用说明:本项目交易场地/服务费参照项目属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收费规定执行,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承担;该费用不属于代理服务费范畴,由成交供应商直付至指定交易平台,不另计任何手续费。代理服务费已包含采购文件编制、开标评标组织、结果公示等全部代理服务成本,代理机构不得额外收取报名费、资料费、工本费等任何费用。49.中标通知书49.1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在招标代理处领取成交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因逾期未领取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50.投标人向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代理机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单位的意见。子投标文件格式668177714955554816(电子投标文件须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均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以原件彩色扫描件形式递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编号:包号: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详细地址:投标人联系电话: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年月目录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二、三、四、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一、二、三、四、五、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财务状况:供应商需提供由会计(含审计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12个月内新成立且未产生经营业务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加盖公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法人,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可视为符合财务状况要求;3.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纳税证明,无税额的月份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4.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5.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自拟);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人员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含副高、正高),且从事能源、环境、低碳、规划等与本项目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提供职称证书、个人简历及从业证明材料,项目参与证明、劳动合同等)。以上所有资格全部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无效投标。注:1.所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每一项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首页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3.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投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的,不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第二、三、四项内容。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5.“投标截止日”是指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函投标函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服务期限)内完成项目的服务内容。3.我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不会发生《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所列情形,不会在投标有效期___日内撤回投标文件。4.我方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甘肃”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我方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做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甘肃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7.我方为本项目提交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开标一览表)1份和投标文件对应的哈希值。8.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9.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  年  月  日注:不提供此函视为无效投标。(二)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材料以下声明函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注意事项: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制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承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承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年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不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日期: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节能产品须提供证明材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财库〔2019〕16号)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品目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证明材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财库〔2019〕16号)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请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四)联合协议(如有)致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编号)的公开招标活动。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_。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_______________。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五)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瓜州县零碳园区高质量建设规划方案》编制项目招标文件编号:gzzfcg202601190007包号:gzzfcg202601190007-1投标人名称总价(万元)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报价应是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最终总价,包括采购需求包含的所有服务内容的总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2.“开标一览表”必须签字或盖章,否则为无效投标,可以逐页签字或盖章也可以在落款处签字或盖章。3.“开标一览表”按包分别填写。(六)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瓜州县零碳园区高质量建设规划方案》编制项目招标文件编号:gzzfcg202601190007包号:gzzfcg202601190007-1单位:万元项目名称服务期总价(万元)备注注:1.报价明细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个分项内容。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点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注:若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投标人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表投标人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表人员分工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原件彩色扫描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其他资料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668177715081383936第一部分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最终总价,包括采购需求包含的所有服务内容的总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二、服务时间、地点服务时间:100日历天服务地点:瓜州县三、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不收取。五、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或根据采购合同规定,对供应商的交付成果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瓜州县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服务内容本项目服务聚焦“瓜州工业集中区”,围绕“承接绿色高载能制造业转移、打造绿电零碳园区、建设多能互补高比例新能源消纳样板区”核心定位,提供规划方案编制、示范申报、招商配套等全流程服务,确保成果契合园区产业特性、充分衔接相关政策,且具备经济性、可操作性和落地性,具体内容如下:一、专业团队保障服务1.组建专门工作团队,向采购人书面提供编制团队人员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具备专项方案编制能力和资质相关证明材料)及承担的主要任务,确保项目负责人、核心成员具备零碳规划、能源转型、碳排放核算等相关专业资格与能力。2.由项目负责人牵头,开展调研访谈、数据收集、意见征询等工作,保障方案编制的精准性与协同性,高质量推进方案编制。二、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服务方案需与欧盟碳边境税(CBAM)政策、国家/省/市零碳园区相关规范、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机制充分衔接,符合瓜州县产业发展实际和阶段性发展需求,覆盖8大核心板块:1.前言与概述:含项目背景与零碳发展意义、愿景与目标、园区建设范围(适配整体园区或“园中园”模式)及规划依据、框架说明。2.现状评估与基线分析:开展园区现状调研(含产业布局、能源消费结构等)、全口径(范围1/2/3)碳排放盘查、风光新能源资源潜力评估,梳理现有零碳基础及核心瓶颈。3.顶层设计与战略规划:明确零碳建设核心原则,规划“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系统+数智化管理平台”技术路径与架构,制定适配绿色高载能产业的低碳转型规划。4.重点领域建设内容:(1)能源系统低碳转型:风光储一体化布局、绿电直供方案、电网适配改造路径;(2)绿色建筑与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新建建筑绿色星级要求、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3)循环经济与资源利用:工业固废回收网络、水资源循环利用模式、余热梯级利用方案;(4)绿色低碳交通:新能源运输工具配置、充电桩布局、物流低碳优化策略;(5)数字化碳管理平台:碳排放实时监测、碳核算、碳足迹追溯功能设计;(6)生态碳汇与人文建设:周边生态修复、碳汇林培育、零碳理念宣传体系。5.实施与运营管理:含组织保障机制、资金筹措与商业模式、分阶段建设计划(短期/中期/长期)、运营维护机制。6.效益分析与评估:开展效益分析(含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识别政策、技术、市场等潜在风险并提出应对措施(含如何实现零(低)碳排放,助力园区及企业规避规避欧盟碳边境税政策影响)。7.保障措施:涵盖政策支持、标准体系建设、合作生态构建、宣传推广方案。8.附录:含产业发展重点方向,聚焦欧盟外资企业和国内外贸出口型企业(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接引进有意向出口产品到欧盟的企业落地零碳园区),梳理目标企业清单;附园区现状图、规划布局图、指标测算表等相关规范图表。三、国家级/省级零碳园区示范申报服务1.牵头负责,会同采购人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零碳园区申报工作,解读申报政策及评价指标体系,结合规划方案制定针对性申报策略。2.牵头编制完整申报材料(含申报书、方案摘要、佐证材料等),配合完成材料修改完善、上报及评审阶段的汇报答疑等工作。3.在方案编制及申报过程中,融入创新性、前瞻性建设思路,力争申报成功,确保瓜州零碳园区在全国具有示范效应。四、成果交付与服务保障1.服务期要求:(1)核心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瓜州县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及首次成果交付;(2)申报服务期:自方案首次交付后,同步配合国家级/省级零碳园区申报全流程工作,直至申报结果公示(若申报政策调整需延长服务期,乙方需无偿配合);(3)售后服务期:自成果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2.成果交付:提供《瓜州县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纸质版8份、电子版1份(含可编辑文档+PDF版本),同步交付申报材料、招商方案等配套成果。3.质量保障:方案编制期间开展2次阶段性成果汇报,根据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确保成果质量。4.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期内提供政策更新咨询、方案解读、实施难点应对等技术指导,配合采购人开展成果验收及后续相关工作。6.评审排名商务技术报价总得报价投标人评审类型排名是否是候选人得分得分得分分(万元)专家签字:王航宇王赵莱洲岳杨成王小基第9页/共12页(20分)70分)(10分)(100分)清华大学20.0062.0010.0092.001981华北电力大学12.0042.809.2164.012152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7.0039.609.0855.682183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3.0039.809.2152.012154济南城投设计有限公司1.0040.009.4350.432105否668177714762616832,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gzzfcg202601190007标包编号:gzzfcg202601190007-1项目名称:《瓜州县零碳园区高质量建设规划方案》编制项目采购人:瓜州县能源局代理机构:甘肃全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1月668177714787782656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满意度调查问卷附件:1.“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手册2.“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第一章投标邀请668177714812948480甘肃全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瓜州县能源局委托,对《瓜州县零碳园区高质量建设规划方案》编制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1.招标文件编号:gzzfcg2026011900072.招标内容:完成《瓜州县零碳园区高质量建设规划方案》的编制;需满足的要求: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8大核心板块:前言与概述、现状评估与基线分析、顶层设计与战略规划、重点领域建设内容(能源系统低碳转型、绿色建筑与改造、循环经济与资源利用、绿色低碳交通、数字化碳管理平台、生态碳汇与人文建设)、实施与运营管理、效益分析与评估、保障措施及附录相关图表等。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瓜州县零碳园区高质量建设规划方案》编制项目服务内容。3.项目预算: 220万元元最高限价:220万元4.投标人资格要求标包gzzfcg202601190007-1采购预算: 220万记证书)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供应商需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审计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12个月内新成立且未产生经营业务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加盖公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法人,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可视为符合财务状况要求;(3)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纳税证明,无税额的月份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4)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5)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668177714812948480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自拟);(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人员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含副高、正高),且从事能源、环境、低碳、规划等与本项目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提供职称证书、个人简历及从业证明材料,项目参与证明、劳动合同等)。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时间:2026年01月20日08时30分至2026年02月09日09时00分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瓜州县分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甘肃政府采购网为准。社会公众可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6.信息注册、投标须知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社会公众可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网址:https://www.ggzyjypt.com.cn)。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进行,请投标668177714812948480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则视为放弃投标。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网上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09时00分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8.公告期限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9.开标方式:本项目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远程开标。10.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采购人:瓜州县能源局地址:酒泉市瓜州县县府街25号邮编:736100联系人:张峰联系电话:18298719090代理机构:甘肃全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长乐宾馆客房部向南一百米邮编:736100联系人:文丹联系电话:18298701219监督单位:瓜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6817771485489152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1项目名称《瓜州县零碳园区高质量建设规划方案》编制项目1.1招标文件编号gzzfcg202601190007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1采购人采购人:瓜州县能源局地址:酒泉市瓜州县县府街25号联系人:张峰联系电话:182987190902.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2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甘肃全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长乐宾馆客房部向南一百米联系人:文丹联系电话:182987012194.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供应商需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审计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12个月内新成立且未产生经营业务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加盖公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法人,提668177714854891520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可视为符合财务状况要求;(3)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纳税证明,无税额的月份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4)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5)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自拟);(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人员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含副高、正高),且从事能源、环境、低碳、规划等与本项目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提供职称证书、个人简历及从业证明材料,项目参与证明、劳动合同等)。5.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7.16681分公司投标77714854891520不接受(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9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6681777148548915207.根据财库〔2022〕19号文要求,服务类项目价格扣除比例为6%-10%,本项目给予10%的扣除”。9.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1.1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4.3招标文件的构成/15.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9.3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1.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24.1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25.1电子投标文件份数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和上传到甘肃省政府采购、交的投标文件对应的哈希25.4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等处仅指与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名称相一致的签名668177714854891520或盖具有法定效力的个人印鉴或签字章或电子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26.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对应的哈希值和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26.1投标截止时间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对应的哈希值将不予接受。28.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28.6开标各授权代表务必在开标、评标过程中保持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中“群聊”功能和电话畅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7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补正、说明(报价)等材料,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开标厅”页面点击“澄清回复”按钮,进行回复提交,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或提交,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9.1资格审查开标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34.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668177714854891520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3.1分包履约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47.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供应商应在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48.1采购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结合本项目特点、行业规范及市场行情,经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充分协商后确定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应包含该笔费用,报价中未明确包含的视为已涵盖全部代理服务相关成本。2.代理费缴纳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当日工作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清全部代理服务费;未缴纳的,代理机构有权暂缓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发票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应向成交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因成交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发票作废或重开的,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其他费用说明:本项目交易场地/服务费参照项目属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收费规定执行,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承担;该费用不属于代理服务费范畴,由成交供应商直付至指定交易平台,不另计任何手续费。代理服务费已包含采购文件编制、开标评标组织、结果公示等全部代理服务成本,代理机构不得额外收取报名费、资料费、工本费等任何费用。49.1中标通知书领取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在招标代理处领取成交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因逾期未领取造成的后果由成交49.1中标通知书领取供应商自行承担。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668177714854891520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9〕421号)制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其他补充内容一、本项目使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开标。二、投标人需在一网通办系统进行投标登记、查看项目简讯、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三、本次采购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仅需在线递交电子标书,投标结束后,所有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纸质版标书2份(正本1份、副本1份),具体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提供任何资质原件,电版投标文件内一切证明资料的真伪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被查出与实际情况不符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四、文件要求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五、【投标须知2.3.1】补充:1.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营业执照;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和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2.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投标人的;2.2.被质疑人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之外的;2.3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2.4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2.5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2.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7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系统,自动比对投标文件的硬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上传IP地址、文件元数据(如作者、创建时间)、文件标识码(如哈希值)及内容相似度。若发现以下情形之一,视为串通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6681追究法律责任。4.澄清或质疑函递交地点:甘肃全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长乐宾馆客房部向南一百米。77714854891520评审过程澄清、谈判、述标等视频会议操作投标人响应澄清答疑、谈判及询标时,将使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网上开评标系统”的视频会议功能。各投标人要诚信、守时,及时响应视频会议;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响应视频会议,导致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投标人具体使用步骤是,投标人首先登陆“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网上开评标系统”,在“我参与的项目”中进入网上评标厅,然后通过页面右上角“进入视频会议”按钮加入视频会议。该视频会议是由评标委员会在网上开评标系统内发起;投标人应确保在网络环境良好,且使用电脑具有音频和视频功能的情况下参与会议,以保证沟通效果。专家发起会议后,会通过短信(投标登记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和交易系统内的系统通知两种方式提醒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提醒后,应及时进入评标会议。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如遇任何技术问题,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的客服获取帮助,也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指南中获取该系统的操作手册。“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网上开评标系统”地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服务项目采购。2.有关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及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统称。2.5“招标文件”是指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2.6“电子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并向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2.7“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2.8“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9“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10“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1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2.1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品目产品。2.1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14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3.知识产权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5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4.2符合《投标邀请》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5.关于联合体投标5.1若《投标邀请》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并在电子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我要投标”登记时,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登记。主体方必须按要求填写其他联合体各方的信息。(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联合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关于关联企业投标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分公司投标7.1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7.2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8.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关于中小企业扶持政策9.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9.3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9.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9.6中标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9.7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0.投标费用10.1无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招标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11.现场踏勘1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踏勘。11.2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11.3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2.采购进口产品12.1经财政监管部门审核管理,并经进口论证后方可采购进口产品。13.节能产品13.1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品目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二、招标文件14.招标文件的构成1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电子投标文件格式;(4)采购项目需求;(5)评标办法;(6)合同条款及格式。14.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4.3/14.4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14.5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14.6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5.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瓜州县分中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15.3投标人应在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15.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三、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6.要求1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6.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3投标人应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17.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7.1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1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电子投标文件格式18.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无法查询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8.3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报价19.1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9.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9.3除《采购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20.投标保证金20.1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21.1投标人必须按照第三章第一部分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为无效投标。22.技术响应文件22.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2.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等资料。应逐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议,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响应表》,说明自己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偏离情况。22.3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的指标应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对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佐证材料的参数,投标人在佐证材料中必须列出该项参数的具体数值或内容;对于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佐证材料的参数,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23.商务响应文件23.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相关资料和业绩证明材料;(3)商务响应表;(4)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认定);(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标有效期24.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24.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电子投标文件。25.电子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并上传投标文件对应的哈希值,以上所有内容均为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2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保证能正常读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3电子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电子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2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等处仅指与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名称相一致的签名或盖个人印鉴或签字章或电子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25.5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5.6电子投标文件统一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中编制。26.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26.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将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和对应的哈希值,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哈希值将不予接受。26.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电子投标文件。27.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哈希值进行撤回,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再次固化后,重新上传哈希值,以开标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哈希值为准。27.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四、开标和评标28.开标28.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参加。28.2开标时,采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电子语音方式进行唱标,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8.3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必须对唱标的内容进行确认。28.4对不同文字文本电子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8.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及时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8.6各授权代表务必在开标、评标过程中保持“群聊”和电话畅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7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补正、说明(报价)等材料,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开标厅”页面点击“澄清回复”按钮,进行回复提交,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或提交,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9.资格审查29.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依法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30.评标委员会30.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0.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0.3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31.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31.1电子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投标函、商务响应表、技术响应表:是否提供(如有一项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视为无效投标(3)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投标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注:如果本项目所采购标的物没有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评标专家对本项不进行评审。)(4)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报价是否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5)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是否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是否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是否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相互混装;6.其它无效情形31.2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31.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31.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1.5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31.6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1)评标委员会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相关证明材料。(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扣除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总投标报价x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扣除比例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32.电子投标文件的澄清32.1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方式指派授权代表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3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32.3澄清文件(说明或者补正)将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电子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33.投标的比较和评价3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34.1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公正、客观、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采购单位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2评标方法34.2.1综合评分法(1)“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采购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电子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4)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4.2.2最低评标价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中小企业有关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5.其他注意事项35.1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5.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35.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5.4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五、废标和串通投标36.废标的情形36.1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6.2废标后,采购人应在甘肃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瓜州县分中心网站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8.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六、中标39.中标人的确定39.1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9.2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9.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9.4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甘肃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瓜州县分中心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0.中标通知书40.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40.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七、合同签订及履行42.签订合同42.1中标人在收到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2.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2.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质量建设规划方案》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