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洒水降尘作业 科研仪器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三所2026)



一、项目编号:11010126210200020219-XM001
二、项目名称:三所扬尘重点控制区域胡同冲刷作业费清扫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14.5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王府井丽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1号、甲11号
中标金额:214.56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王府井丽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1号、甲11号
911101017001620001
214.56 万元
价格扣除后评审报价(最低价法): 214.56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王府井丽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214.56万元
214.56万元
2026年2月11日-2027年1月31日

对扬尘重点控制区域内的四个街道,即天坛街道、前门街道、体育馆街道、崇外街道,天坛子站周边胡同洒水降尘作业,共计93条胡同(详见采购需求)。其中天坛子站周边一层胡同35条;二层胡同58条。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2月11日-2027年1月31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金香、车飞、金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16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成交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三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于家坟84号        
联系方式:贾啟政,676372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交科智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街道东叁金茂府2期9栋智媒空间            
联系方式:王冬珣,010-82507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冬珣
电 话:  010-82507007
竞争性谈判范本2.3.docx
小微.docx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三所扬尘重点控制区域胡同洒水降尘作业项目编号/包号:JKZC-ZCTP-0133采购人: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三所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交科智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19第四章采购需求27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2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0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KZC-ZCTP-01332.项目名称:三所扬尘重点控制区域胡同洒水降尘作业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项目预算金额:215万元5.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三所扬尘重点控制区域胡同洒水降尘作业2151对扬尘重点控制区域内的四个街道,即天坛街道、前门街道、体育馆街道、崇外街道,天坛子站周边胡同洒水降尘作业,共计93条胡同(详见采购需求)。其中天坛子站周边一层胡同35条;二层胡同58条。6.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2月11日-2027年1月31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须持有北京市相关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的行政许可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供应商自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供应商到达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采购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2.项目保证金响应北京市财政局政策要求,鼓励以出具供应商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无法出具保函(保险)确需现金缴纳保证金的,应向代理机构提供情况说明(格式自拟)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3.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3.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3.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3.4获取电子谈判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谈判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谈判文件的响应无效。3.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3.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3.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三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于家坟84号联系方式:刘占春136831619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交科智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街道东叁金茂府2期9栋智媒空间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5215563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352155630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三所扬尘重点控制区域胡同洒水降尘作业其他未列明行业9.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__________。☑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10.1保证金保证金金额:01包:30000;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名称:北京交科智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帐 号:636292368、(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用途。保证金缴纳人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保持一致。)备注: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0.7.5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6.1解密地点地点: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19.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__________。22.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___。23.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递交(电报、电话不接受)。23.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交科智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京市丰台区成寿寺街道东叁金茂府2期9栋智媒空间邮政编码:100012联系人:王老师,路老师24.1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按如下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见“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成交金额服务采购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5000万元-1亿元0.1%1亿元-5亿元0.05%5亿元-10亿元0.035%10亿元-50亿元0.008%50亿元-100亿元0.006%100亿以上0.004%缴纳时间:成交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供应商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采用转账支票、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成交服务费。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名称:北京交科智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帐 号:636292368(汇款时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用途。)。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31.1进口产品3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1.12.2.2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2.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3.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2.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5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2.6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2.6.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2.6.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2.6.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2.6.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2.6.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2.6.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2.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2.9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3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3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如涉及)。3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34.4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35.5正版软件35.5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35.5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36.6信息安全产品36.61.1.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37.7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37.71.1.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4响应费用4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响应有关的费用,无论响应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构成51.1谈判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谈判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合同草案条款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5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6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6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6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7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72.2除谈判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响应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响应文件构成81.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2.2对于谈判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谈判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83.3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84.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85.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9报价91.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92.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92.21.1.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92.22.2.2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9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94.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0保证金10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102.2交纳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3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04.4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05.5联合体响应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6.61.1.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谈判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106.62.2.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06.63.3.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10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保证金:107.71.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07.72.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07.73.3.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07.74.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07.75.5.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1响应有效期111.1响应文件应在本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谈判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21.1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22.2谈判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提交131.1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3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保证金除外。14提交响应截止时间141.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5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6解密16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约定的地点组织解密。162.2本项目解密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无效响应。163.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64.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65.5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谈判小组171.1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谈判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72.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181.1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六确定成交19确定成交供应商191.1采购人将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0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0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终止2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1.1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1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1.13.3.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情形除外。22签订合同2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2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2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询问与质疑231.1询问231.11.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3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2.2质疑232.21.1.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32.22.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232.23.3.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2.24.4.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3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代理费24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1谈判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2.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供应商单独参与谈判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谈判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4保证金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1.4.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响应文件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响应报价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中载明的采购有效期的;6签署、盖章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采购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0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2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3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谈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2.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4.4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51.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52.2.2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谈判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53.3.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谈判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谈判进度另行通知。27.7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8.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1最后报价须包含谈判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21.1.1谈判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23.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2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25.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3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_____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_____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3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3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8.8.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39.9.9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33.310.10.10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___。33.311.11.11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如涉及):______________。4谈判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2不满足谈判文件★号条款或谈判文件技术指标超出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3未按照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7其他:_________________。5评定成交的标准与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51.1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如有按本章节进行算术修正或政策调整的,以修正或调整后的最后报价计算)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______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52.2谈判小组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6报告违法行为61.1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简介与说明对扬尘重点控制区域内的四个街道,即天坛街道、前门街道、体育馆街道、崇外街道,天坛子站周边胡同洒水降尘作业,共计93条胡同(详见承包范围)。其中天坛子站周边一层胡同35条;二层胡同58条。总作业面积:181942.06平方米。扬尘重点控制核心区作业即天坛北园洒水降尘作业。作业范围:天坛北园内子站向东延伸200米,往西至游客服务中心,往南至二道墙,北至公园北门加停车场,进行全区域、全方位、全覆盖的洒水降尘作业。新增作业工艺要求:天坛街道13条胡同,在原有洒水作业基础上增加精细化保洁工艺。​满足《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街巷环境卫生质量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负责辖区内的降尘冲刷作业的招标工作。二、作业安排每年4月至11月每日9:00至17:00进行洒水降尘作业(特殊天气及室外温度低于5摄氏度时停止作业)。第一层胡同每日作业不少于4次,第二层胡同每日不少于1次。特殊天气加大洒水降尘力度,保持路面清洁无扬尘。精细化保洁作业每日9:00至17:00进行胡同精细化保洁作业,对第一层胡同进行重点作业,同时兼顾其他层级胡同。1.吸尘作业对辖区胡同进行吸尘作业。第一层胡同每日作业不少于2次,第二层胡同每日作业不少于1次。2.洗地作业对辖区胡同进行洗地作业。第一层胡同每日作业不少于2次,第二层胡同每日作业不少于1次。三、作业时间扬尘重点控制区域胡同洒水降尘服务期限自2026年2月11日至2027年1月31日。其中胡同洒水降尘服务作业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地表温度高于5度服务时间延长至11月30日)天坛北园内洒水降尘作业及天坛街道13条胡同精细化保洁作业期限自2026年2月11日至2027年1月31日。四、承包范围本项目按地理位置划分,具体作业范围如下表所示:天坛子站周边涉及四个街道,前门街道、天坛街道、体育馆街道、崇外街道,共计93条胡同,总面积:181942.06平方米。天坛子站胡同道路台账序号区域层次道路名称起止点位道路长度(m)可行车宽度(m)面积(㎡)所在辖区1第一层西园子一巷起点:东晓市街 终点:天坛路4001.2480天坛街道2第一层东晓市一巷起点:清华街 终点:东晓市街10001.41400天坛街道3第一层大市新胡同起点:珠市口东大街 终点:西晓市街2501.4350天坛街道4第一层兴旺胡同起点:东晓市街 终点:天坛路4171.7708.9天坛街道5第一层金鱼池西街起点:天坛路 终点:西晓市街4502900天坛街道6第一层鲁班胡同起点:珠市口东大街 终点:西晓市街4672934天坛街道7第一层南武圣巷起点:奋章胡同终点:东口祈年大街1002200崇外街道8第一层北武圣巷起点:北口戴家胡同终点:南口南武圣巷502100崇外街道9第一层东晓市街起点:磁器口大街 终点:祈年大街102522050天坛街道10第一层西园子二巷起点:东晓市街 终点:天坛路53421068天坛街道11第一层大市胡同起点:珠市口东大街 终点:西晓市街2502.1525天坛街道12第一层健康里起点:北口手帕胡同终点:普仁医院后1502.2330崇外街道13第一层水道子起点:清华街 终点:东晓市街6522.51630天坛街道14第一层手帕胡同起点:西口崇外大街终点:东口新景小区西路3002.5750崇外街道15第一层清华街起点:磁器口大街 终点:祈年大街9052.52262.5天坛街道16第一层东晓市二巷起点:清华街 终点:东晓市街5282.51320天坛街道17第一层东茶食胡同起点:西口东八角胡同终点:东口崇外大街至兴隆街3002.6780崇外街道18第一层西园子街起点:磁器口大街 终点:祈年大街15602.64056天坛街道19第一层西园子四巷起点:东晓市街 终点:天坛路4502.71215天坛街道20第一层戴家胡同起点:东口祈年大街,北口东兴隆街终点:西口奋章胡同1502.7405崇外街道21第一层铁香胡同起点:东口祈年大街终点:西口戴家胡同5502.71485崇外街道22第一层苏家坡胡同起点:珠市口东大街 终点:西晓市街6803.22176天坛街道23第一层西晓市街起点:金霖酒店 终点:祈年大街10843.43685.6天坛街道24第一层安国胡同起点:珠市口东大街 终点:西晓市街3453.51207.5天坛街道25第一层正仁大厦西侧路起点:南口珠市口东大街终点:北口北五老胡同2725.51496崇外街道26第一层中区11、12楼东楼起点:天坛路 终点:西晓市街50063000天坛街道27第一层宝鼎东起点:南口东打磨厂路终点:北口崇西小街97.26583.2崇外街道28第一层羊市口大街起点:北口崇东大街二环主路终点:南口国瑞城东路北口345.162070.6崇外街道29第一层金鱼池巷起点:天坛路 终点:西晓市街12306.37749天坛街道30第一层粉厂胡同起点:天坛路 终点:西晓市街912.576387.5天坛街道31第一层新怡家园东侧路起点:北口东打磨厂街终点:南口东兴隆街2157.51612.5崇外街道32第一层国瑞城东路起点:北口羊市口大街角上终点:南口西花市大街1737.51297.5崇外街道33第一层新怡家园西侧路起点:北口东打磨厂街终点:南口东兴隆街25092250崇外街道34第一层东打磨厂起点:东口崇外大街终点:西口北官园胡同北口1009.5950崇外街道35第一层国瑞城西路起点:南口西花市大街终点:北口国瑞城北路424.611.54882.9崇外街道36第二层东大地一巷起点:东大地一巷2号 终点:东大地一巷33号7831.51174.5体育馆路街道37第二层沙土山街起点:沙土山四巷1号北终点:沙土山街43号523.51.6837.6体育馆路街道38第二层精忠街起点:天坛路 终点:金霖酒店3302660天坛街道39第二层红桥南路起点:体育馆西路 终点:红桥市场南门2352470体育馆路街道40第二层中芦草园起点:中芦草园终点:中芦草园2002400前门街道41第二层长巷头条起点:长巷头条终点:长巷头条3002600前门街道42第二层草厂横胡同起点:草厂横胡同终点:草厂横胡同2572514前门街道43第二层得丰西巷起点:得丰西巷终点:得丰西巷2002400前门街道44第二层大江胡同起点:大江胡同终点:大江胡同3502700前门街道45第二层东后河沿起点:东口北花市大街终点:西口崇外大街6362.21399.2崇外街道46第二层西草市街起点:珠市口东大街 终点:天坛路7402.31702天坛街道47第二层长巷二条起点:长巷上二条终点:长巷下二条4502.31035前门街道48第二层长巷三条起点:长巷上三条终点:长巷下三条3802.3874前门街道49第二层长巷四条起点:长巷上四条终点:长巷下四条2902.3667前门街道50第二层长巷五条起点:长巷五条终点:长巷五条2702.4648前门街道51第二层草厂头条起点:草厂头条终点:草厂头条2602.4624前门街道52第二层南芦草园起点:南芦草园终点:南芦草园3002.4720前门街道53第二层奋章起点:奋章终点:奋章3502.5875前门街道54第二层薛家湾起点:薛家湾终点:薛家湾4802.51200前门街道55第二层得丰东巷起点:得丰东巷终点:得丰东巷3302.5825前门街道56第二层大席胡同起点:大席胡同终点:大席胡同1882.5470前门街道57第二层小席胡同起点:小席胡同终点:小席胡同1802.5450前门街道58第二层北桥湾起点:北桥湾终点:北桥湾14102.53525前门街道59第二层青云起点:青云终点:青云3002.5750前门街道60第二层草厂四条起点:草厂四条终点:草厂四条3202.6832前门街道61第二层红庙街起点:精忠街 终点:西草市东街6102.71647天坛街道62第二层山涧口街起点:精忠街 终点:西草市街6002.71620天坛街道63第二层西半壁街起点:西草市街 终点:苏家坡胡同5072.81419.6天坛街道64第二层刷子市胡同起点:西草市东街 终点:精忠街4672.81307.6天坛街道65第二层西草市东街起点:珠市口东大街 终点:红庙街8942.82503.2天坛街道66第二层东市场东街起点:东市场终点天桥大街3502.91015天坛街道67第二层东市场中街起点:东市场终点天桥大街2503750天坛街道68第二层东市场七巷起点:东市场终点天桥大街2253675天坛街道69第二层沙土山后街、四巷起点:沙土山后街2号 终点:沙土山四巷32号489.531468.5体育馆路街道70第二层草厂二条起点:草厂二条终点:草厂二条126033780前门街道71第二层草厂五条起点:草厂五条终点:草厂五条3303990前门街道72第二层草厂六条起点:草厂六条终点:草厂六条36031080前门街道73第二层草厂七条起点:草厂七条终点:草厂七条3203960前门街道74第二层草厂八条起点:草厂八条终点:草厂八条34031020前门街道75第二层草厂九条起点:草厂九条终点:草厂九条34031020前门街道76第二层北芦草园起点:北芦草园终点:北芦草园3303990前门街道77第二层群智巷起点:群智巷终点:群智巷2713813前门街道78第二层东大地街起点:东大地1号门西 终点:东大地99号2203.2704体育馆路街道79第二层崇西小街起点:崇外大街终点:祈年大街11623.23718.4崇外街道80第二层天坛路1—3楼起点:粉厂胡同 终点:精忠街2003.2640天坛街道81第二层红桥前街、后街起点:红桥前街 终点:红桥后街4003.31320体育馆路街道82第二层敬业里、敬业西里起点:敬业里、敬业西里47号 终点:红桥天乐市场门口3783.31247.4体育馆路街道83第二层西四块玉起点:原218厂宿舍 终点:西四块玉55号楼887.43.43017.16体育馆路街道84第二层东兴隆街起点:东口崇外大街终点:西口戴家胡同北口9006.55850崇外街道85第二层西兴隆街起点:北官园终点:草厂三条39093510前门街道86第二层西兴隆街起点:草厂三条终点:前门东侧路45094050前门街道87第二层草厂十条起点:草厂十条终点:草厂十条48094320前门街道88第二层珠市口东大街起点:草厂十条终点:京泰隆酒店100099000前门街道89第二层磁器口大街起点:磁器口街21号 终点:磁器口街29号3649.53458体育馆路街道90第二层磁器口大街起点:元隆公司南口 终点:磁器口市场向北延长2309.52185体育馆路街道91第二层草厂三条起点:草厂三条终点:草厂三条13351013350前门街道92第二层新景西路起点:北口西花市大街终点:南口珠市口东大街9501211400崇外街道93第二层国瑞城北路起点:东口北花市大街终点:西口崇外大街538.6126463.2崇外街道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扬尘重点控制区域胡同洒水降尘作业项目委托合同甲方: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三所乙方:扬尘重点控制区域胡同冲刷作业项目经竞争性谈判,确定乙方为承包服务单位,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署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及内容一、作业面积本项目按地理位置划分,具体作业范围如下所示:天坛子站周边四个街道即天坛街道、前门街道、体育馆街道、崇外街道胡同洒水降尘作业,共计93条胡同(详见承包范围);扬尘重点控制核心区即天坛北园洒水降尘作业;天坛街道13条胡同的精细化保洁作业。2、作业安排胡同洒水降尘: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作业人员不少于33人。胡同降尘作业要求:每年4月至11月每日9:00至17:00进行洒水降尘作业(特殊天气及室外温度低于5摄氏度时停止带水作业)。第一层胡同每日作业不少于4次,第二层胡同每日作业不少于1次。特殊天气加大洒水降尘力度,保持路面清洁无扬尘。精细化保洁作业要求:每日9:00至17:00进行胡同精细化保洁作业,对第一层胡同进行重点作业,同时兼顾其他层级胡同。1.吸尘作业对辖区胡同进行吸尘作业。第一层胡同每日作业不少于2次,第二层胡同每日作业不少于1次。2.洗地作业对辖区胡同进行洗地作业。第一层胡同每日作业不少于2次,第二层胡同每日作业不少于1次。​扬尘重点控制核心区作业要求:子站周边、天坛北园作业流程:子站周边胡同道路循环洒水降尘作业。1、每日工作时间不间断巡回作业。2、上午、下午各作业2遍,每日洒水降尘作业不少于4遍。第二条作业期限1.天坛北园内洒水降尘作业及天坛街道13条胡同精细化保洁作业期限自2026年2月11日至2027年1月31日。其中胡同洒水降尘服务作业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地表温度高于5度服务时间延长至11月30日)。在作业期内,乙方出现2次重大责任事故或3次一般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重大责任事故和一般责任事故的认定。重大责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下情形:被新闻、网络及各类媒体单位、平台曝光,经查属实,影响重大的;各种重大政治活动及上级部门检查中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止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在有重大政治活动或紧急任务的情况下,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成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除重大责任事故外,其他情况为一般责任事故。第三条乙方的服务作业质量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DB11/T353――2021)等国家、市、区相关技术标准和甲方不时颁布的要求实施清扫保洁作业。按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街巷环境卫生质量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对该区域开展保洁冲刷作业,确保作业质量达到标准数值内。第四条服务的检查与考核1.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承包作业路段的作业质量、作业时间、作业流程、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根据验收考核情况进行扣款。(在初接、初始履行协议期间即协议签署之日起两周的时间内,乙方进行适应、调整并完善,期间不予扣款)。甲方以定期抽查的方式实施检查考核,同时加强管理,严格防止责任事故的发生。2.甲方及甲方委托单位依据《北京市环境卫生专业检查考评办法》、《北京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DB11/T353――2021)、《北京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若干规定》、《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新工艺工作简介》及《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责任事故认定办法》对乙方业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分,每月末根据检查结果对乙方进行验收考核。第五条承包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条件1、承包服务费金额:元,大写:,甲方负责按照每三个月支付乙方承包服务费,预算金额为元整,甲方每三个月向乙方支付承包服务费,甲方依据每月乙方的服务质量、额定人员数量及乙方实际完成的清扫保洁情况进行结算,如不能达到本合同的约定标准的,按照作业质量考核标准进行核减。2、乙方每服务满三个月,甲方于第四个月前10个工作日申请支付上三个月的承包服务费,乙方明确并知晓,本合同涉及费用属于财政拨款,须执行支付的相关程序,甲方仅负责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支付手续,实际付款到账时间以财政拨付为准,甲方无需承担由此产生的迟延支付责任,乙方认可财政最终拨付的金额及拨付时间,如因财政拨款进度问题造成的付款延误不视为甲方违约。3、若本合同生效后因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甲方有权根据预算安排情况,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双方视为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4、本条1约定的承包服务费已包含工作站租赁费、水电费、乙方员工的工资、劳保和各种社会保险等人工成本,乙方应按期足额向其员工发放工资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人员工资应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加危害岗位津贴后的工资数,避免因拖欠工资等影响服务质量。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资或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人员、财物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甲方享有对乙方的作业服务、作业量和作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考核的权利。(2)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质量进行评价、扣款。乙方如出现承包路段质量问题,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承包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具体按照如下标准执行:在市级检查(市城管委清扫标准中无污物滞留)中出现质量问题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3000元;在区级检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在区环卫中心检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以区环卫中心检查人员每次以实际的扣分分值作为违约金核算依据,每扣1分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在甲方业务检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人员发现乙方违规或违约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300元;乙方在重大活动期间出现保洁质量问题,在环卫中心下属各所检查发现问题,乙方应加倍支付违约金,每出现一次支付违约金600元;接诉即办出现服务态度类问题,每出现一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300元;乙方承包期间作业服务质量以及保洁人员出现不文明行为,被媒体和其他网络曝光造成严重影响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乙方应于违约情形出现后日内将违约金按时交付甲方,如乙方未按期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乙方承包服务费及/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作业工艺要求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未按整改要求时间达到服务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作业工艺要求提供服务,或因乙方提供服务导致甲方、第三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考核结果扣除相应的费用。(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范围进行调整。2、甲方的义务:(1)甲方负有协调乙方工作所需的停车场、上水点等事宜的义务。(2)甲方负有向乙方解释服务质量标准和作业工艺要求的义务。(3)甲方负有向乙方通告检查及考核结果的义务。(4)甲方负有按期申请财政拨款及款项到位后及时向乙方支付承包服务费用的义务。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1)乙方享有组织道路降尘冲刷及子站周边作业服务的权利,并自行承担服务风险。(2)乙方享有根据作业量、作业质量获得相应承包服务费的权利。(3)乙方享有对服务质量标准、检查结果,要求甲方进行解释说明的权利。(4)乙方享有根据作业情况调整每季度作业计划,临时变更作业安排的权利,但须向甲方报告,并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便甲方进行监督考核。2、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作业质量标准,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范围安排好工作,不得甩段,保证道路作业质量。(2)乙方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作业面积作业,作业频率必须达到保洁作业质量规定。(3)乙方有按照甲方要求或临时通知完成重大活动临时性保障清除作业的义务,并在一小时内做出实质响应。(4)乙方有保存相关资料,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部门的检查并提供相关报告的义务。(5)乙方有义务接受北京市、区两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整改要求。(6)乙方对北京市、区两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有义务在120分钟内迅速采取相关措施。(7)乙方如有重大工作方案调整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实施。(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义务。(9)对于甲方的监督、检查、考核、扣款等积极配合,如对此有意见或建议的,不因此影响合同义务的继续履行。(10)乙方必须与实际履行本合同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乙方雇用人员如出现违法行为、意外伤害、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交通事故、因病死亡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伤害,由乙方负责。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从承包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11)在作业服务范围内,乙方因履行作业的员工行为、车辆所涉及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等与第三方纠纷,由乙方全部负责,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2)作业人员及司机必须持有相对应车型的驾驶证,方可上岗作业。第八条特别约定1、本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双方视为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已经开始提供服务的,按照乙方的实际服务时间、服务质量及考核情况等进行结算;乙方尚未开始提供服务的,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2、本合同生效后,若甲方主体或资质发生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改制,转制,合并、撤销,业务范围调整等)或因其他政策性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有权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后立即解除本合同,双方视为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已经开始提供服务的,按照乙方的实际服务时间、服务质量及考核情况等进行结算;乙方尚未开始提供服务的,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3、若本合同生效后因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甲方有权根据预算安排情况,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双方视为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已经开始提供服务的,按照乙方的实际服务时间、服务质量及考核情况等进行结算;乙方尚未开始提供服务的,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第九条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和作业工艺进行作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根据考核结果及结算办法从乙方的承包服务费中直接扣除。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作业工艺要求提供服务的,需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和作业工艺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不再支付未履行义务部分相应承包服务费,同时乙方还应按其未履行义务部分的相应承包服务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合同义务,包括阶段服务,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乙方的承包服务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点五(1.5%)计收,不足一周的按一周算,直至服务交付或提供服务为止。一旦误期赔偿费的数额累计超过合同总价的5%,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损失。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本合同生效后既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补充协议。2、合同解除后,乙方须于5日内退还给甲方其未履行义务部分的相应承包服务费。3、如果乙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此种风险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或是造成乙方不能按照甲方提出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其它事宜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均要及时通知对方。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或产生任何争议,或涉及仲裁、诉讼时,均可以本合同所列明的联系地址快递邮寄送达,并以收件方签收时间为送达时间。任何一方如果变更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或联系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仍以本合同记载的地址为送达地址,因未及时通知导致以邮寄方式送达被退回的,以退回时间为送达时间。3、甲方不承担乙方服务或其他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它伤害事件的责任。4、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分包、转包。如甲方发现有此种情况可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全部承包服务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5、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6、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本合同有关任何争议,任何一方有权提交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但诉讼期间,乙方仍需继续提供服务。8、本合同的调整或变更,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地址: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谈判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谈判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响应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它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实质性格式)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响应。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该采购包预算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合计: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1)本表仅在供应商“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填写,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进行的分包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要求填写。(2)如本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3)供应商与上述拟分包承担主体签署的《分包意向协议》后附。附:分包意向协议(实质性格式)甲方(供应商):________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__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_______)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1.分包内容:_____。2.分包金额:_____,该金额占该采购包预算总金额的比例为___%。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1联合协议(如有)(实质性格式)联合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采购项目的响应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由_____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响应工作。2、___________为本次响应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响应,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谈判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4、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5、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6、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7、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8、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1)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2)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9、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其他约定(如有):________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4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5响应书响应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谈判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9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谈判文件条目号(页码)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0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谈判文件条目号(页码)谈判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响应。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响应报价的比例(%)1□小微企业□其他类型2□小微企业□其他类型…合计:注:1.本表仅在供应商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分包时填写;供应商“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要求填写。2.如本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2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3最后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谈判后提交)最后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其他声明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最后报价应和《最后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4最后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谈判后提交)最后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三所(单位名称)的三所扬尘重点控制区域胡同洒水降尘作业(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三所扬尘重点控制区域胡同酒水降尘作业(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红涛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5人,营业收入为732万元,资产总额为3587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红杰投资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6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洒水降尘作业 科研仪器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