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口抽样调查业务指导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海淀区统计局2026)
海淀区人口抽样调查业务指导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0826210200054504-XM001
二、项目名称:海淀区人口抽样调查业务指导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35.39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盛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路26号楼2层210
中标金额:135.39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中盛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路26号楼2层210
91110108MA004BYJ0M
135.39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76.53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中盛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1
135.39万元
135.39万元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恒、肖明、李国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8312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
账号(人民币):20000062274900106153382
2.财务邮箱:hxtccw@126.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统计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884876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联系方式:刘海英、修海龙、孙银英,010-63976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英、修海龙、孙银英
电 话: 010-6397675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淀区人口抽样调查业务指导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统计局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16:2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恒、肖明、李国良
总成交金额
¥135.39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海英
项目联系电话
010-63976753
采购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统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88487604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63976753
附件:
附件1
2 竞争性磋商文件-海淀区人口抽样调查业务指导服务项目2601-HXTC-TJ1028(终版1).docx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北京中盛互联科技有限公司.pdf
海淀区人口抽样调查业务指导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海淀区人口抽样调查业务指导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包号:2601-HXTC-TJ1028/1采购人:北京市海淀区统计局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3第四章采购需求37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4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7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601-HXTC-TJ10282.项目名称:海淀区人口抽样调查业务指导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135.4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35.48万元5.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海淀区人口抽样调查业务指导服务项目135.481项根据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安排,供应商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全面参与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数据评估和数据呈现,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完成。具体详见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1)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五、开启时间:2026年2月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人监督部门:吴凌,88487795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海淀区统计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联系方式:李老师,8848760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联系方式:刘海英、孙佳、修海龙、成歌、吉国侠、吴众为、陈博维、赵洁、姬小雪、闫文娟、孙银英、王思晨、刘京、杨晓楠、王东衍、郝路、黄艳、彭怡、陈曦、李想,010-63974645;010-6397675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海英、修海龙、孙银英电话:010-63974645;010-6397675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1海淀区人口抽样调查业务指导服务项目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形式:■支票 ■汇票 ■本票 ■电汇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磋商保证金金额(元):1包:27000元整;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账号:2000006227490010615338211.8.5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文件;(2)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未按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的;(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绝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4)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5)供应商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1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7.2解密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20.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_____________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综合法务部;联系电话:010-63974645;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人收费标准:代理机构拟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收取代理费;缴纳时间: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5日内。 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1.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12.2.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1.13.3.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21.1.1中小企业定义:41.42.42.21.1.4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4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2.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23.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22.2.42.23.3.42.23.3.35.5.5.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23.3.36.6.6.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23.3.37.7.7.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23.3.38.8.8.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23.3.39.9.9.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23.3.310.10.10.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4.4正版软件44.41.1.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5.51.1.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46.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46.61.1.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7.7采购需求标准47.71.1.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7.72.2.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响应费用5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采购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合同草案条款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6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82.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21.1.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02.22.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0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1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自愿超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12.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13.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14.4供应商除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还需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115.5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16.6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7.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7.71.1.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7.72.2.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17.73.3.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8.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18.81.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8.82.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8.83.3.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8.84.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8.85.5.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有效期121.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1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1.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2本项目解密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无效响应。173.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74.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75.5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8磋商小组181.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磋商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13.3.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签订合同2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6.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询问与质疑241.1询问241.11.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2质疑242.21.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2.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23.3.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24.4.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 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采购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提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项规定。3、本表序号3-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4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5获取磋商文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参与包的磋商文件。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14.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授权委托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3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否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否6签署、盖章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否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否8★号或*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或*号条款要求的;否9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否10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否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51.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52.2.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53.3.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27.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32.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21.1.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23.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2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25.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3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3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3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33.38.8.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39.9.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7其他:/。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5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二、评标标准评分内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价格(10分)最后报价(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10此处最后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2、3.3商务(20分)类似项目业绩(12分)每提供一个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最多得12分(类似项目指普查或统计调查类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金额页,加盖报价人公章)人员配置方案(8分)1、人员配置方案详细、职责分工清晰、明确,经验丰富、专业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8分;2、人员配置方案较详细,职责分工较清晰、明确,经验较丰富、专业性较强、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3、有人员配置方案,但职责分工不清晰、不明确,经验欠丰富,专业性欠缺,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4、有人员配置方案,但职责分工不清晰或者简单复制采购需求,得1分;5、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注:人员配置方案中需提供驻场工作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否则本项不得分。技术(70分)项目需求理解(10分)1、对项目需求有全面深入、清晰理解,能够准确分析项目重难点,得10分;2、对项目需求理解较全面、较清晰,项目重难点分析较准确,得7分;3、对项目需求理解浅显,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不准确,得4分;4、对项目需求理解完全偏离或者简单复制采购需求,得1分; 5、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服务方案(10分)1、服务方案全面、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2、服务方案较全面、针对性较强,操作性较强,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3、服务方案较全面、但针对性不强,操作性欠缺,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4、服务方案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操作性欠缺,得1分;5、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质量控制方案(10分)1、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10分;2、方案完整、较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得7分;3、方案较完整,但不科学合理、针对性不强,得4分;4、方案不完整、针对性不强,得1分;5、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业务培训方案(10分)1、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10分;2、方案完整、较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得7分;3、方案较完整,但不科学合理、针对性不强,得4分;4、方案不完整、针对性不强,得1分;5、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绩效考核激励方案(10分)1、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10分;2、方案完整、较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得7分;3、方案较完整,但不科学合理、针对性不强,得4分;4、方案不完整、针对性不强,得1分;5、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项目管理制度(10分)1、管理制度详细完整、清晰明确、针对性强,得10分;2、管理制度较完整、较清晰明确、针对性较强,得7分;3、管理制度较完整、但不清晰明确、针对性不强,得4分;4、管理制度不完整、不清晰明确、针对性不强,得1分;5、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相关承诺(10分)1、服务承诺全面、考虑周全,针对性强,得10分;2、服务承诺较全面、考虑较周全,针对性较强,得7分;3、服务承诺不全面、考虑内容简略、无针对性,得4分;4、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第四章采购需求在磋商文件中,条款前面加“*”或“★”号为重要指标,在条款前面加“#”号为重点指标;如有1项“*”或“★”号指标负偏离的,投标将被否决。1、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包号服务名称数量预算金额01海淀区人口抽样调查业务指导服务项目1项135.48万元2.项目背景/项目概述(一)总体概述依据《******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按照积极稳妥,有序实施;科学安排,注重实效;公开择优,以事定费;改革创新,完善机制的原则,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购买服务。北京市海淀区统计局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政府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在地统计”的决定,组织协调各部门的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各类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制度;制定本地区经济指标评价标准。负责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报表)审批和备案;组织完成国情国力、市情市力普查和调查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预警、预测,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二)项目背景及用途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规、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监测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人口规模、结构、分布等情况变化,把握海淀人口发展变化的新特征和新趋势,2026年海淀区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北京市统计局相关工作要求,继续开展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力求能更加精准的推算分街镇人口数据,为区委区政府精准调度人口调控相关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根据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安排,供应商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全面参与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数据评估和数据呈现,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完成。2、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和地点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依采购方要求而定)。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成交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第一笔款项于本合同签署后并收到乙方正式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60%;第二笔款项于2026年10月11日前,经甲方中期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35%;第三笔款项于整个项目完成后,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3、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业务服务需求及要求以质量管理体系为基础,设计辅助完成海淀区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作计划、质量控制方案、业务培训方案、绩效考核激励方案、人员选配方案及管理制度等,确保该项目实施后取得效果。(二)业务服务人员服务需求及要求1、工作职责(1)提供专职驻场工作人员,协助业务部门制定海淀区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方案,承担试点调查、区域划分、样本核实、清查摸底、正式登记、数据评估、迎检核查等工作,指导各街镇、各调查小区正确开展人口抽样调查工作。(2)接听人口抽样调查热线电话,解答调查指导员、调查员和调查对象关于人口抽样调查的问题并及时反馈。(3)对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开展数据评估工作,全年不少于4次。业务指导主要是以电话指导、上门跟访、事后抽查等方式,指导各街镇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正确开展入户调查工作,以保证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按照要求顺利进行,同时做好人口抽样调查宣传工作,避免出现舆情事件。数据评估主要是根据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在七人普数据基础上,做好分街镇结构性数据和细颗粒度数据测算工作,为区委区政府精准调度人口调控相关工作提供统计支撑。2、人员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7名驻场工作人员,其中项目管理人员至少1人,业务人员若干人,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驻场工作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1)项目管理人员1)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统计学、经济学、财会等相关专业;2)具备三年以上统计业务相关工作经验;3)具有较强的统计分析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4)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5)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学习能力,协调能力良好,执行力强;6)具备较敏锐的洞察力,理解和沟通能力强,富有团队精神,有创意和激情;7)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海淀区统计局各项规章制度;8)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心理素质,周末可加班;9)具有信息安全及保密意识。(2)一般业务服务人员1)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统计学、经济学、管理学、财会等相关专业,具备相关工作经验;2)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至少熟练使用一种数据分析软件;3)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4)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学习能力,协调能力良好,执行力强;5)具备较敏锐的洞察力,理解和沟通能力强,富有团队精神,有创意和激情;6)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海淀区统计局各项规章制度;7)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心理素质,周末或晚上可加班;8)具有信息安全及保密意识。(三)供应商服务要求供应商按照业务需求配置服务人员,满足服务需求和要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海淀区2026年人口抽样调查业务指导服务合同委托单位(甲方):单位所在地:联系人:联系方式:承担单位(乙方):单位所在地:联系人:联系方式:一、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北京市海淀区统计局“海淀区人口抽样调查业务指导服务”项目要求,就北京市海淀区统计局“海淀区人口抽样调查业务指导服务”合作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二、服务内容1.根据甲方人口抽样工作安排,协助甲方业务部门制定海淀区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方案,指导各街镇、各调查小区正确开展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完成区域划分、样本核实、清查摸底、正式登记、数据评估、迎检核查等工作,工作人员需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对街镇及调查小区工作人员进行帮助、指导,开展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2.根据甲方人口抽样工作安排,在人口抽样调查及前期准备工作期间,负责接听对外公布的人口抽样调查热线电话,解答调查指导员、调查员和调查对象关于人口抽样调查的问题并及时反馈,保证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顺利开展,减少舆情舆论的发生、宣传人口抽样调查工作。3.根据甲方人口抽样工作安排,在七人普数据基础上,依据本次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做好分街镇结构性数据和细颗粒度数据测算,对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定期开展数据评估,全年不少于4次,按时提交数据评估报告。4.乙方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标准:(1)项目管理人员1)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统计学、经济学、财会等相关专业;2)具备三年以上统计业务相关工作经验;3)具有较强的统计分析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4)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5)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学习能力,协调能力良好,执行力强;6)具备较敏锐的洞察力,理解和沟通能力强,富有团队精神,有创意和激情;7)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心理素质;8)具有信息安全及保密意识。(2)一般业务服务人员1)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统计学、经济学、管理学、财会等相关专业,具备相关工作经验;2)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至少熟练使用一种数据分析软件;3)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4)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学习能力,协调能力良好,执行力强;5)具备较敏锐的洞察力,理解和沟通能力强,富有团队精神,有创意和激情;6)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心理素质;7)具有信息安全及保密意识。三、合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四、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1.第一笔款项于本合同签署后并收到乙方正式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60%;第二笔款项于2026年10月11日前,经甲方中期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35%;第三笔款项于整个项目完成后,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2.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出具合法等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仍应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账号:五、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本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以及达不到甲方质量要求的部分,乙方需无条件配合进行按期整改。(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人员进行监督、审查,有权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有权要求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3)甲方指派一人为本项目的协调人,并在乙方开展工作时提供必要的指导与工作支持。(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服务内容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环境,包括软硬件环境、工作设备等。(5)如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需与其他科室配合,甲方应负责协调相关工作。(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具备开展该项目的资质、能力,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乙方全权负责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使用、考核、工资结算和保险缴纳等事项。乙方工作人员与甲方之间不具有任何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乙方工作人员过失或过错导致的人身伤害、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4)乙方在调查期内保证严格执行《北京市人口抽样调查方案》,按照调查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调查要求,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和人口调查业务指导,并进行数据检查和验收,保证数据质量达到验收标准。(5)乙方应根据要求,配合完成市级、国家级质量抽查、数据汇总、数据评估,以及其他相关工作。(6)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开展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评估工作,全年不少于4次,提交合格的数据评估报告。(7)乙方负责接听调查期间对外公布的人口抽样调查热线,全面解答调查指导员、调查员和调查对象关于人口抽样调查的问题并及时反馈。(8)乙方应按照本合同中服务内容的要求向甲方交付服务成果,并按甲方要求按期向甲方提起书面中期验收申请、终期验收申请,经甲方签字确认后验收合格,如乙方未取得甲方签字确认,视为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或重作,因此造成合同期限延误的,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9)乙方保证对服务期间得知的甲方相关工作信息、数据承担保密责任。六、保密条款1.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调查数据、样本信息及与上述调查有关的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使用上述资料和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透露给乙方与项目无关人员或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双方应签署保密协议书,并严格遵照执行。2.乙方应对调查工作所使用的工作场所、设备、媒介提供相应的保密措施。3.本条款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到期而截止。乙方始终对于甲方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七、违约责任1.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全部违约责任。3.甲乙双方在完成双方签署的书面确认事项后,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要求,并经对方确认生效,导致项目进度延迟的,不视为对方违约;但若未经对方确认并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一方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4.因乙方单方原因造成甲方项目不能按约定时间及甲方要求完成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计算;如在甲方规定期限内仍未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款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的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逾期所涉金额的百分之五,由此导致项目进度延迟的,双方应重新协商项目进度安排并予以书面确认。但如任何一笔支付时甲方遇到财政国库支付受限,支付期限顺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要及时通知乙方,待障碍消除后,立即恢复支付。乙方不得因此延迟、暂停、拒绝、终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6.违约方的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合同、侵权、违约或者违反保证或其他引起的赔偿,及守约方为维护权益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函保险费、保全费、诉讼费等。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2.因不可抗力、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履行。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合同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1)乙方未按本合同正文的要求执行项目,且经甲方要求,仍拒不改正的;2)甲方发现乙方不具项目承担能力的;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转包合同任务的;4)乙方提交的成果未通过项目评审验收,且在30日内或甲方确定的其他期限内仍未通过项目验收的;5)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第九条争议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当供应商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或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参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2-1-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附表(仅供参考)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说明:如本项目(包)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否则响应无效;(2)当同时符合下列情形时,响应文件还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否则响应无效:A.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B.供应商通过分包方式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要求的。(3)不属于上述情形时,无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___包(填写包号)的磋商。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选择)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该采购包合同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合计: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注:(1)当供应商属于本部分说明中第(1)类情形,如未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或提供了《拟分包情况说明》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其响应无效;(2)当供应商属于本部分说明中第(2)类情形,如未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或提供了《拟分包情况说明》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其响应无效;(3)如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分包意向协议(实质性格式)甲方(供应商):______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______)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1.分包内容:______。2.分包金额:______,该金额占该采购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为______%。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当供应商属于本部分说明中第(2)类情形,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其他情形无须提供;(2)供应商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1)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1联合协议(如有)联合协议______、______及______就“______(项目名称)”______包采购项目的磋商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由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磋商工作。2、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4、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5、______负责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6、______负责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7、______负责_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8、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1)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2)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_元。9、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其他约定(如有):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如本项目(包)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时,须提供《联合协议》,否则响应无效。2.联合体各方成员需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4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5响应书(实质性格式)响应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_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6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姓名)系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提交、撤回、修改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包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8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9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响应无效):□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响应无效;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0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1)类似项目业绩(2)人员配置方案(3)项目需求理解(4)服务方案(5)质量控制方案(6)业务培训方案(7)绩效考核激励方案(8)项目管理制度(9)相关承诺(10)其他12最后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最后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最后报价应和《最后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若最后报价中价格未发生变化(即总价和分项价格均未发生变化),最后报价中可不提供《最后分项报价表》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3.此表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后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3最后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3.此表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后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4最后报价构成表(如有,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本项目不适用)14-1最终报价中分包情况说明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选择)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合计14-2联合体最终报价情况说明序号联合体成员名称联合体成员类型(选择)合同金额(人民币元)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合计注:1.仅当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拟通过分包或联合体方式实现预留比例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当本项目(包)未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上述证明文件。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响应实际情况,选择一种表格填报提交即可。3.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4.此表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后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5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致: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为(填写类型)(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业,我公司承诺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采购文件编号:)采购中若获中标/成交,我们保证在中标/成交公告上网发布或接到贵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以电汇等方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用。如我公司超过5个工作日未缴纳:超时未缴纳部分将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以实际发生时长计算;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可就此债权债务问题向海淀区法院起诉我司,我司承担相关全部费用。特此承诺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章/电子签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编: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日期:16账户信息确认单(中标结果公告后向代理机构提交)账户信息确认单须知: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准确退还,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单据内容,按照要求正确填写本确认单,并完整提供所有附件。1.所有保证金一律采用电汇形式退回;2.同一项目有多个分包的,每包填写一份账户信息确认单,一份确认单退一包保证金;3.凭此账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办理退保证金事宜,复印无效;4.若遗失本单据原件,须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丢失说明原件加盖公章(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重新申领。重新申领后,原单据作废。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章)本表虚线以上除加粗体项外,其他均由投标人使用正楷填写,若漏项或填写信息有误,保证金无法退还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退款包号(限填一包):开标时间:年月日缴纳保证金金额:¥(大写:)本公司现授权(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办理保证金退回事宜。电汇手续费交纳方式(请勾选):口从保证金中扣除签字确认:口交纳现金电汇手续费金额:¥(大写:)(此项由招标公司现场填写)本公司电汇信息(加盖投标人财务章):公司名称:开户行:账号:后附“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中标单位,须同时提供中标合同原件1份)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注:退保证金时必须持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本确认单等相关文件办理退保证金事宜,未完整提供相关文件,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账户信息确认单审核表招标公司收单初审人签字:招标公司财务复核人签字:招标公司领导审批签字: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2-1-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北京市海淀区统计局的海淀区人口抽样调查业务指导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海淀区人口抽样调查业务指导服务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北京中盛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0人,营业收入为385.1万元,资产总额为763.9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中盛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9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口抽样调查业务指导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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