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开荒保洁服务 保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6)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6-202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LZX采【2025】0109号(招标文件编号:ZLZX采【2025】0109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6-202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长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56号幸福里小区12幢-1-3层-1003号
中标(成交)金额:228.22973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山西长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6-202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以下称甲方)办公大楼及附属楼宇公共区域,总面积约7.7万平方米(其中主办公区约42700㎡、迎泽办公区约24600㎡、其他区域约9700㎡)。 该项目预算金额:273.43万(其中:193.56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办公大楼及附属楼宇公共区域物业,39.87万元为迎泽办公区五个月服务期的服务费;40万元为其他服务费,主要包括迎泽办公区开荒保洁服务(最高限价每平方米10元)以及办公室室内保洁服务(最高限价每平方米5元),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采用据实结算方式结算)。
详见文件采购需求
乙方管理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其中迎泽办公区因改造施工服务期限为5个月)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林喜、高玉斌、张建英、王森、胡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76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根据财办库〔2023〕243号《 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中标单位为:山西长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评审总得分:86.64分。
二、中标金额: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办公大楼及附属楼宇公共区域物业:1911817.53元;迎泽办公区:370466.29元;开荒保洁服务:9.00元/㎡;办公室室内保洁服务:4.5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地址:太原市水西门街3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351-2387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
联系方式:段振宇、张弛、黄东、孙远东;15135186553、0351-7077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弛
电 话: 1513518655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6-202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
太原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16:03
评审专家名单
王林喜、高玉斌、张建英、王森、胡健(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228.22973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弛
项目联系电话
15135186553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太原市水西门街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0351-2387533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段振宇、张弛、黄东、孙远东;15135186553、0351-7077533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2.png
附件2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6-2027年定稿 - 二次(2).docx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1.png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6-202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LZX采【2025】0109号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技术部分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6-202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6-202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LZX采【2025】0109号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6-202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73.43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273.43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以下称甲方)办公大楼及附属楼宇公共区域,总面积约7.7万平方米(其中主办公区约42700㎡、迎泽办公区约24600㎡、其他区域约9700㎡)。该项目预算金额:273.43万(其中:193.56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办公大楼及附属楼宇公共区域物业,39.87万元为迎泽办公区五个月服务期的服务费;40万元为其他服务费,主要包括迎泽办公区开荒保洁服务(最高限价每平方米10元)以及办公室室内保洁服务(最高限价每平方米5元),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采用据实结算方式结算)。合同履行期限:乙方管理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其中迎泽办公区因改造施工服务期限为5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方式:现场购买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2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1.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领取招标文件基本信息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 拟投标包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承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地址:太原市水西门街31号联系方式:李先生;0351-23875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联系方式:段振宇、张弛、黄东、孙远东;15135186553、0351-70775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弛电话:1513518655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 号类 别内 容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6-202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LZX采【2025】0109号 项目预算:273.43万元。最高限价:273.43万元。2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3项目属性和类别项目属性:货物 服务项目类别:信息化项目 非信息化项目4采购人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联系人: 李先生电话:0351-2387533 地址:太原市水西门街31号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段振宇、张弛、黄东、孙远东电话:0351-7077533 15135186553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华润大厦T4楼15层6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否则无须提供。)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9非主体、非关 键性工作分包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允许10核心产品货物类项目填写此栏无有产品名称: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 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 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1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其他12信息发布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jz-11424)1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 2025年1月22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太原市长兴路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方式:现场购买14现场考察/踏勘不组织现场考察/踏勘组织现场考察/踏勘:时间: 2026 年 1月 23日 上午10:00 (北京时间)地点: 太原市水西门街31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3453164422 要求: / 15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6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上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依法缴纳税收: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4.★社会保障资金: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此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提交此函);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二、开标一览表:1.★投标报价表;三、其他文件及资料:1.★授权委托书(参考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函(参考投标文件格式2);3.★商务条款偏离表;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技术部分1.★技术条款偏离表;2.服务方案;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1.以上带★的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无效,则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历日。18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提交方式: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2月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方式:线下开标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太原市长兴路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开标地点:太原市长兴路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联系电话:1513518655319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20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视为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3)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5)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注: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21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22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鼓励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满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满足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说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 1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4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5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货物名称:无注:投标人所投上述产品必须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中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货物名称:无采购包1: / 。注:投标人所投上述产品需为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采购包1: / 。26评标方法及分值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分值为 20 分,其他因素分值为 80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7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28接收质疑的方式、部门、电话和通讯地址质疑联系方式:(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以书面形式递交 (2)联系部门: 政府采购事业部 (3)联系电话: 15135186553 (4)通讯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29需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需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1)正本1份、副本 5 份。(2)电子文件 1 份(□扫描件 ☑Word)。采用光盘或U盘刻录提交。30代理费用代理费用:(1)本项目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5000-100000.1%10000-1000000.05%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80%收取,向下取整,精确到元。支付账户:收款单位: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名称: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亲贤北街支行账 号:9576038200000185行 号:30516100906331其他补充事项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一、总则1.预算资金及来源1.1本项目已经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批准立项。1.2本项目预算资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2.1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均应来自中国境内(指关境内),合同金额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产品和服务。2.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即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2.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请求及起诉。3.合格的投标人3.1一般规定3.1.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3资格条件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1.4信用记录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2联合体3.2.1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则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第二章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材料。3.2.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2.4联合体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3.2.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禁止规定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3.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第一部分商务部分(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方法及标准(4)政府采购合同文本(5)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技术部分6.招标文件询问、澄清或修改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有必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6.3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编制7.1投标文件的编制7.1.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7.1.2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7.2投标文件的语言7.2.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并使用中文简化字,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简化字文本为准。7.2.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简化字译本。7.2.3除在招标文件的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8.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和资料:8.2.1资格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2其他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证明资料如标明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9.报价要求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线上采购项目还须按照投标工具的流程和提示编制并上传投标报价表。9.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9.3本项目以投标报价为依据计算价格分。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9.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投标文件的书写、密封、签署、盖章10.1书写10.1.1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10.1.2投标文件内容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若有前述改动,在改动处应由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2密封10.2.1投标文件应胶装或装订成册,避免材料散装、脱落。10.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透明的牛皮纸或档案袋等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时间等信息,避免投标文件被误拆或提前拆封。投标文件正本应按上述要求制作。副本可按上述要求制作,也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电子版本按照以下方式提交:□PDF盖章扫描件☑Word),采用光盘或U盘刻录提交,电子版本☑单独密封□随正本一同密封包装(若正本、副本、电子版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0.3签署、盖章10.3.1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处应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10.3.2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出文件格式的签署要求进行签署。10.3.3投标人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格式文件要求签署全名或加盖名章。10.3.4投标文件中的“盖章”指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而非“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非公章。10.3.5线上采购项目可以使用电子签章。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四、投标文件递交12.投标文件递交1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12.2线上采购项目应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并使用投标工具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传输时间等因素,合理安排上传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管理系统不提供投标文件上传功能。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2线上采购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补充、修改、重新提交。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13.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支持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开标与评标14.开标14.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4.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4.4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4.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4.7对线上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开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通过登录评审管理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远程参加。15.投标资格审查15.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5.1.1审查投标人按照8.2.1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5.1.2信用记录审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5.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7.投标符合性审查17.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7.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7.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以废标。18.投标文件的澄清1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线上采购项目的通过评审管理系统上传加盖电子公章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1)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节第18.1条规定执行。(2)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①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无法澄清的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②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3)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18.4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询问、说明、更改及文件。18.5投标人的澄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19.核价原则19.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18.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0.投标无效20.1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组成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无效的;(3)未通过信用记录审查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20.2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文件组成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条款相关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3除20.1及20.2情形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材料的;(2)投标人串通投标的;(3)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比较与评价2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分别给予扣除,并以扣除后的报价计算价格分。未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价格不予扣除。同一投标人不得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1.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审得分。21.4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1.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1.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废标2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中标和合同23.中标2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采购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线上采购项目,通过评审管理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同时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3.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24.2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4.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履约保证金25.1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询问和质疑26.询问26.1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质疑27.1潜在投标人、投标人(统称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线上采购项目可以通过评审管理系统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2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7.3质疑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7.4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27.5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6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27.7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其他28.保密2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8.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9.知识产权与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1知识产权29.1.1项目系统的版权属于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放并提供涉及本项目软件开发、升级完善、运行维护等工作的全部源代码(含保证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由本项目系统形成的技术和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9.2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2.1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方案中的有关软件、文件、图纸等没有违反有关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规定。29.2.2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项目成果任何一部分、或接受乙方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29.2.3如果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中标人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中标人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29.2.4如果采购人发现任何第三方在采购人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采购人获得的知识产权,采购人应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4天内采取行动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评标标准2.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主要内容如下表。2.2本项目价格分值为20分,其余评审因素分值为80分。评审标准如下表:序号评审因素主要内容指标要求分值1投标报价(20分)价 格 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办公大楼及附属楼宇公共区域物业投标报价得分=(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办公大楼及附属楼宇公共区域物业评标基准价/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办公大楼及附属楼宇公共区域物业投标报价)×14。迎泽办公区投标报价得分=(迎泽办公区评标基准价/迎泽办公区投标报价)×3。迎泽办公区开荒保洁服务投标报价得分=(迎泽办公区开荒保洁服务评标基准价/迎泽办公区开荒保洁服务投标报价)×1.5。办公室室内保洁服务投标报价得分=(办公室室内保洁服务评标基准价/办公室室内保洁服务投标报价)×1.5。投标报价总分=1+2+3+4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享受价格优惠。202 技术 部分(59分)物资装备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入保洁设备设施评分。包含洗地机、高压清洗机和商用吸尘器,每提供1类得 3分,满分9分。未提供不得分。【证明材料:需提供设备照片,设备购买发票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资料的不得分。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功能相同但名称叫法不一致,或投标人提供更为先进的生产设备,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可给予对应得分。】9服务管理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管理方案,至少包括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等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落实措施,服务思路和目标等内容。对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打分。服务管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服务管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7分;服务管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的得4分;服务管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0安全保卫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卫方案,至少包括安全保卫岗位规章制度,岗位设置和服务标准等内容。对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打分。安全保卫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安全保卫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7分;安全保卫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的得4分;安全保卫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0卫生保洁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卫生保洁方案,至少包括详细保洁清洁标准,合理安排卫生保洁时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办公秩序。同时爱护公共设施,注意节水、节电等。对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打分。卫生保洁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卫生保洁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7分;卫生保洁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的得4分;卫生保洁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0应急管理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管理方案,至少包括有无应对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处理预案等内容。对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打分。应急管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应急管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7分;应急管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的得4分;应急管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0内部培训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部培训方案,至少包括针对不同岗位职责、行为规范、服务礼仪等内容制定的培训方案。对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打分。内部培训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内部培训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7分;内部培训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的得4分;内部培训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03商务部分(21分)相关证书 根据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类得2分,最多得6分。6成功案例 投标人独立承担类似的项目案例(签订合同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合同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及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扫描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有效案例得1分,最多得5分。 开标时须携带合同原件备查。注:开标时需携带合同原件备查。5服务团队1、项目经理(1人)4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具有3年或以上物业项目的项目经理任职经验(提供用户服务证明应说明该项目物业经理服务年限),得2分。(投标人应提供拟派项目物业经理的身份证、社保证明,否则该项不得分。)2、保洁主管(1人)3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1分;具有3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提供用户服务证明应说明该项目保洁主管物业服务年限),得2分。(投标人应提供拟派保洁主管的身份证、社保证明,否则该项不得分。)3、安保主管(1人)3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1分;具有3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提供用户服务证明应说明该项目安保主管物业服务年限),得2分。(投标人应提供所派安保主管的身份证、社保证明,否则该项不得分。)10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规则享受价格扣除的条件节约能源政策//保护环境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优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优惠。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优惠。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优惠。2.4推荐中标候选人2.4.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2.4.2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家。2.4.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1家。标候选人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合同具体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书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6-202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包号:/合同编号: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乙方:日期:年月日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6-202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2合同编号3合同类型服务类4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5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甲方地址太原市水西关31号甲方相关部门甲方采购部门财务管理处联系人李杰联系电话0351-2387533甲方需求部门机关服务中心联系人胡健联系电话0351-23871966乙方名称乙方企业性质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其他乙方地址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7合同金额固定总价部分:人民币 元整(¥ )。(包括迎泽办公区五个月服务期的服务费)固定单价部分:开荒保洁 元/㎡,办公室室内保洁 元/㎡。8服务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办公大楼及附属楼宇公共区域物业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需求。9合同付款1、合同付款以人民币结算,物业服务费共分为两部分:固定总价部分:中标人提供办公大楼及附属楼宇公共区域物业服务,面积约7.7万平方米。其中,主办公区约42700㎡、其他区域约9700㎡,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中标人提供迎泽办公区公共区域物业服务,面积约246600㎡,服务期限为自迎泽办公区施工改造完毕本项目开荒保洁工作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之日起5个月,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本项目服务费金额按照物业服务时间据实结算。固定单价部分:中标人提供迎泽办公区开荒保洁及办公室室内保洁服务,其中,开荒保洁 元/㎡,办公室室内保洁 元/㎡。本项服务费金额按照实际工作量于服务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据实结算。2、服务费付款方式:固定总价部分:办公大楼及附属楼宇公共区域物业服务自相应物业服务开始之日,每两月、按比例支付给中标人(每两月为1个服务周期,前五期每期按合同金额16.6%支付,第六期按合同金额17%支付)。迎泽办公区物业服务按照提供服务的时间据实结算。固定单价部分:迎泽办公区开荒保洁及办公室室内保洁服务费用按照实际工作量于服务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据实结算。3、每次办理付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格式另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验收意见。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将应付款项支付至中标人账户。如中标人延期提供上述付款所需资料或者提供的付款资料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有权相应延期付款且不承担延期付款的任何责任。10履约保证金及返还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甲方。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在合同履行期满,扣除应扣除的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无息返还。办理返还履约保证金时,乙方应提供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格式另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项目终验意见或质量保证期(服务期)满验收意见。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以 方式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退回保函。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12服务期2026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13合同履约地点合同约定地点或甲方指定地点14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无法解决,可以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合同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确定(以下简称“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6-202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该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约定的内容,签署《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6-202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合同”)。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合同通用条款;(二)报价表(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三)招标(采购)文件;(四)投标(响应)文件。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合同金额固定总价部分:人民币元整(¥)。(包括迎泽办公区五个月服务期的服务费)固定单价部分:开荒保洁元/㎡,办公室室内保洁元/㎡。四、付款条件(一)合同付款以人民币结算,物业服务费共分为两部分:固定总价部分:中标人提供办公大楼及附属楼宇公共区域物业服务,面积约7.7万平方米。其中,主办公区约42700㎡、其他区域约9700㎡,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中标人提供迎泽办公区公共区域物业服务,面积约246600㎡,服务期限为自迎泽办公区施工改造完毕本项目开荒保洁工作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之日起5个月,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本项目服务费金额按照物业服务时间据实结算。固定单价部分:中标人提供迎泽办公区开荒保洁及办公室室内保洁服务,其中,开荒保洁元/㎡,办公室室内保洁元/㎡。本项服务费金额按照实际工作量于服务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据实结算。(二)服务费付款方式:固定总价部分:办公大楼及附属楼宇公共区域物业服务自相应物业服务开始之日,每两月、按比例支付给中标人(每两月为1个服务周期,前五期每期按合同金额16.6%支付,第六期按合同金额17%支付)。迎泽办公区物业服务按照提供服务的时间据实结算。固定单价部分:迎泽办公区开荒保洁及办公室室内保洁服务费用按照实际工作量于服务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据实结算。(三)每次办理付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格式另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验收意见。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将应付款项支付至中标人账户。如中标人延期提供上述付款所需资料或者提供的付款资料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有权相应延期付款且不承担延期付款的任何责任。五、服务内容及要求(一)物业人员的基本要求1.项目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应从供应商的人力资源中选拔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2.工作人员政治可靠、作风正派、业务熟练、工作责任心强,能忠于职守,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无犯罪记录。3.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相貌端正,能够适应本工作岗位的相关要求。4.工作人员按岗位统一着装,佩戴工牌,干净整洁,仪表仪容符合服务行业的要求。5.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考核。6.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水节电。7.乙方因自身原因在工作区域发生安全事故,自行承担责任。(二)秩序维护基本要求1.乙方需建立严格的秩序维护管理制度,并递交甲方共同监督。2.配备的秩序维护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力充沛,遵纪守法、技能过硬。要求大厅门岗人员相对固定,并尽快熟悉在大楼内和其他区域进出人员和车辆,做到热情服务。3.乙方派驻甲方的所有秩序维护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进行工作,做到严格执勤、文明执勤,不得发生缺岗、漏岗、聚岗、睡岗、岗前饮酒、岗中饮酒吸烟等现象。执勤中必须做到严格自律、规范执勤、热情服务。4.乙方应指定秩序维护负责人,全面组织管理和协调办公楼的秩序维护工作,随时保持与甲方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络,贯彻执行甲方秩序维护工作要求,秩序维护负责人在合同期内非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5.乙方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到甲方回访,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并能按甲方要求及时前来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三)秩序维护服务内容1.办公楼出入口24小时有专人值守,防止无关闲杂人员进入大楼,对出入人员所携带的大件物品及进出车辆输送的货物进行询问登记,维护办公楼内的公共秩序。2.做好秩序维护服务,加强办公楼进出人员和车辆管理。对外来办事人员进行访客登记,经与被访人联系且同意后方可进入。3.实行24小时服务,要求对服务区域进行安全巡视,并作详细巡查记录。抓好规范管理,纠正违规现象、盘查可疑车辆、询问可疑人员,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或汇报;发生争执,应耐心说服、以理服人,严禁发生辱骂、殴打等恶劣行为。4.管理好办公楼内公共财产,制止不法侵害,发现损毁及时登记并及时告知甲方。5.有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处理预案;发生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调查。6.维护辖区内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临时停放位置进行管理。对辖区内夜间停放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检查。保证夜间车辆停放安全。发现车辆擦、蹭现象应及时告知双方解决,并登记、记录。7.甲方临时安排的上访执勤、节假日加班等保障工作。(四)岗位设置1.省局机关各办公区域共有11个需要安防值守的出入口,一个出入口按照2人安排,1个出入口以上每增加1个出入口增加1人。2.所有秩序维护岗位实行24小时三班倒工作制。(五)保洁服务1.基本要求乙方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洁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保洁管理服务方案并组织落实。2.服务内容(1)每天对办公楼服务区域进行清扫保洁两次,保持公共卫生干净整洁。对过道、楼梯、扶手、窗台每天保洁卫生一次,保证表面无尘土,干净卫生。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扫积水、积雪。(2)合理安排卫生保洁时间。大型户外保洁工作必须征得甲方允许后方可实施。(3)爱护卫生保洁区域内的各种公共设施,注意节水、节电。3.岗位设置办公区域保洁人员按照保洁标准及相关要求自行配置。4.需要明确的定期保养项目及服务包括:(1)物业主合同服务范围以外区域的深度、开荒等保洁服务,以及甲方临时安排的节假日加班等工作;(2)公共区域地面刮擦、墙面掸尘、玻璃擦拭每年至少4次;(3)外围冲洗每年至少三次;(4)电梯轿厢清洁保养每周至少一次;(5)活动室玻璃刮擦每年至少四次;(6)每年一次各办公区大楼外墙清洗;(7)定期对各区域化粪池清掏清运;(8)部分区域绿植(绿化)养护。六、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本合同物业管理服务,有监督的权利。2.乙方服务不达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在一定时间内整改,连续不达标或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有权扣减相应的服务费或解除合同。3.甲方有权对乙方个别不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员工提出撤换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物业服务人员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行为规范。2.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保证不侵害甲方的合法权益和正常办公秩序。3.建立各种管理档案、备忘录,及时向甲方告知本服务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隐患。4.乙方已收到并知悉甲方物业管理规定,承诺向乙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5.乙方人员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置并承担相应责任;第三方原因导致的,甲方协助乙方进行追偿或索赔。6.乙方人员有责任维护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或可疑人员应及时通知甲方处理,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7.乙方所有人员工作服的购置、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的配备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8.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薪酬,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劳动纠纷由乙方与当事人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与甲方无关。七、合同签订及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持贰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乙方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由被授权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乙方:签字:签字:盖章: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1.1.1“甲方采购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5项“甲方采购部门”。1.1.2“甲方需求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5项“甲方需求部门”。1.2“乙方”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6项“乙方名称”。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标准2.1乙方为甲方交付或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2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服务3.1本项目的“服务”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8项“服务内容”。3.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3.3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约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的问题,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3.4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3.5除合同条款另行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4.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版权等)的起诉。4.2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4.3乙方不得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不得利用开发便利变相收费或搭车收费。5.保密条款5.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2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软硬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2)在开发过程中对数据的处理方式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许可;(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6)严禁在提交的软件产品中设置远程维护接口和后门程序;(7)不得进行系统软硬件设备的远程维护;(8)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5.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5.4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6.履约验收要求6.1甲方需求部门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进行验收确认。未约定相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意见,列明合同事项、验收标准及验收情况,由全体验收人员签字。6.2具体履约验收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7.履约保证金7.1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0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提交履约保证金。7.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可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7.3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等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述款项。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若逾期补充的,每日应按应补充金额的万分之五(0.05%)支付甲方违约金。7.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7.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扣除相应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凭返还申请等资料一次性无息返还,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0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8.履约延误8.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8.2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从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误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误期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0.03%)计收。乙方支付的误期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8.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工期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违约金。8.4除不可抗力和根据合同规定延期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违约金之外,乙方延误工期,将按合同规定被收取误期违约金。8.5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应当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无特殊原因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特殊原因逾期返还的,双方协商解决。9.违约责任9.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每违反一次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此外,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赔偿金等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9.2乙方没有按照时限要求提供服务,且在甲方指定的延长期限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自行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救,乙方除按合同第8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外,另外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的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另行支付。9.3除应支付甲方违约金等外,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9.4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着手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9.5对于本协议未约定的、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约定的违约处理条款,按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约定执行;对本协议与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约定不同的违约处理条款,以本协议约定为准。10.不可抗力10.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0.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0.4如因国家政策变化、技术实施所需的客观环境发生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国家调减预算、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重大事故或变故、甲方工作计划调整及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导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等原因,本合同不能继续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双方将按已经实际履行并验收合格的合同内容进行结算。11.争端的解决11.1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11.2.1仲裁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1.2.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1.2.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1.2.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1.3.1诉讼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2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1.3.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合同12.1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根据合同执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已收取款项。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12.1.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累计达两次的;12.1.2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迟延累计达20日的;12.1.3因乙方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问题造成甲方发生重大紧急故障,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12.1.4乙方对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正常运行的;12.1.5乙方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两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12.1.6乙方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的,或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或有其他失信行为的;12.1.7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12.1.8乙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甲方、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12.1.9乙方或乙方人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的;12.1.10乙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或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12.1.11乙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12.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2.1条的规定,解除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3.破产终止合同13.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3.2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4.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14.1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或变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4.2在服务期内,由于甲方工作计划调整,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导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的,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5.合同修改或变更15.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5.2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变更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5.3由于采购人项目统一规划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停止部分服务的,甲方将与乙方协商处理。16.转让和分包16.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乙方就采购项目及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7.合同语言17.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17.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18.适用法律18.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2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19.税费19.1乙方应依法缴纳的合同服务相关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总金额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20.合同生效20.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持贰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按下列文本格式,如实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真实有效的其他文件资料,任何不按下列文本格式提供或有实质性变更将由投标人承担风险。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章规定填写和提交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资格声明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6.以下格式文件为要求填写内容的固定格式,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格式,其他未提供格式的文件和资料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采购包:投标人:日期:格式1授权委托书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___(投标人住址)的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投标代表,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投标、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投标代表无转委托权。被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1.投标人如由被授权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本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线上采购项目应上传扫描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特别说明:投标人如由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格式2投标函致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的招标公告,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9.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一切证明材料。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12.已知悉并承诺遵守《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关于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和结果应用的相关规定,及对于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围猎”税务人员、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失信行为,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当按上述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线上采购项目应上传扫描件。格式3投标报价表1.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内容报价1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办公大楼及附属楼宇公共区域物业报价合计(小写)报价合计(大写)2迎泽办公区报价合计(小写)报价合计(大写)3开荒保洁服务报价每平方米 元4办公室室内保洁服务报价每平方米 元服务期特别说明: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2.本项目执行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关要求填报。4.如报价不一致,按照投标人须知“19.核价原则”进行修正。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无/正/负)说明1234……特别说明:1.商务条款无需条对条应答,如无偏离,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应答为“正/负偏离”并说明偏离情况。2.如《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有标注★号的,则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应答为“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3.本表可扩展。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5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证明文件5-1投标人基本情况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2财务状况报告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5-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审查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5-8-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5-9联合体协议(若有)致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____________。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5-10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格式6成功案例一览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调整)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甲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用 户联系人用户联系电话备注12345……特别说明:1.提供2024年1月1日到开标截止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实施的类似服务供应有效案例。2.应提供合同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及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扫描件作为证明,缺一不得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采购包:投标人:日期:格式7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序号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情况偏离(无/正/负)备注12345……特别说明:1.按照《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要求,一一对应填写。如果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不做一一响应,而将“投标文件应答情况”简单笼统描述为“无偏离”,则视为无效应答。2.《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须条对条应答,不得遗漏;如有遗漏,则视为无效应答。如无偏离,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应答为“正/负偏离”并说明偏离情况;3.如《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则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应答为“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服务方案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格式9投标人服务承诺(示例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一章项目概述一、基本情况(一)物业服务范围物业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以下称甲方)办公大楼及附属楼宇公共区域,总面积约7.7万平方米(其中主办公区约42700㎡、迎泽办公区约24600㎡、其他区域约9700㎡)。该项目预算金额:273.43万(其中:39.87万元为迎泽办公区五个月服务期的服务费;40万元为其他服务费,主要包括迎泽办公区开荒保洁服务(最高限价每平方米10元)以及办公室室内保洁服务(最高限价每平方米5元),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采用据实结算方式结算)。国家税务局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机关2026-2027年度物业费预算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山西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物业费预算编制规范和预算编制标准(试行)》进行编制。(二)物业服务期限乙方管理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其中迎泽办公区因改造施工服务期限为5个月)。(三)物业服务费用本项目的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由甲方按照中标的价格每两月、按比例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已经包含乙方应依法支付派驻人员《社会保险法》中所例举的养老、医疗、工商、生育、失业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所例举的住房公积金)。二、物业服务的基本要求(一)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薪酬,并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和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和人身安全均由乙方与当事人协商或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二)乙方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派驻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专业的物业项目经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物业服务人员须遵纪守法,行为规范,统一着装,热情服务。(三)办公大楼保安人员年龄要求在45岁以下,身高1.7米以上,退役士兵不少于30%。其他区域保安人员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保洁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四)乙方所有人员工作服的购置、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的配备以及住宿安排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劳动工具存放地以及消耗品等。(五)甲方每月对乙方的物业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若乙方有违上述要求,视作违约,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按照本合同总费用的20%以内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作为经济处罚;由于乙方服务失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安全责任并全额赔偿。三、物业服务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机关物业服务标准依照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直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编制。安全保卫岗位职责、岗位设置和服务标准(一)基本要求1.乙方需建立严格的安保管理制度,并递交甲方共同监督管理。2.配备的安保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力充沛,遵纪守法、技能过硬。要求门岗人员相对固定,并尽快熟悉在大楼内和其他区域进出人员和车辆,做到热情服务。3.乙方派驻甲方的所有安保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进行工作,做到严格执勤、文明执勤,不得发生缺岗、漏岗、聚岗、睡岗、岗前饮酒、岗中饮酒、在岗吸烟等现象。执勤中必须做到严格自律、规范执勤、热情服务。4.乙方应指定安保负责人,全面组织管理和协调大楼及其他区域的安保工作,随时保持与甲方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络,贯彻执行甲方安保要求,安保负责人在合同期内非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5.乙方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到甲方回访,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并能按甲方要求及时前来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二)岗位职责1.辖区出入口24小时有专人值守,防止无管闲杂人员进入辖区,并负责检查出入人员所携带的大件物品及进出车辆输送的货物,维护管辖区内公共秩序。2.做好安保窗口服务,加强大楼和其他区域进出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对外来办事人员必须进行会客登记,经与被访人联系且同意后方可进入。3.实行24小时服务,要求对服务区域进行安全巡视,并作详细巡查记录。抓好规范管理,纠正违规现象、盘查可疑车辆、询问可疑人员,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或汇报;发生争执,应耐心说服、以理服人,严禁发生辱骂、殴打等恶劣行为。4.管理好辖区内公共财产,制止不法侵害,发现损毁及时登记并及时向业主单位报告。5.有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处理预案;发生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处理。6.维护辖区内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临时停放位置进行管理,保障车辆和业主安全。对辖区内夜间停放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检查。保证夜间车辆停放安全。发现业主之间车辆擦、蹭现象应及时告知双方解决,并登记、记录。7.自行车必须停放入自行车棚内,院内不得停放。存放在自行车棚内的业主车辆丢失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确认属实的,由物业服务部门同业主商议赔偿。8.负责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的巡视、检查,妥善处理火灾危险隐患。(三)岗位设置1.省局机关各办公区域共有11个需要安防人员值守的出入口,(楼内8个出入口,楼外3个出入口)第一个出入口按照2人安排,各办公区域每增加1个出入口增加1人。2.所有安保岗位实行24小时三班倒工作制。卫生保洁岗位设置和服务标准(一)乙方应建立健全卫生保洁、维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卫生保洁管理服务方案并组织落实。(二)保洁人员设置办公区域保洁人员按照保洁标准及相关要求自行配置。(三)每天对辖区服务区域进行清扫保洁两次,保持公共卫生干净整洁。对宿舍楼过道、楼梯、扶手、窗台每天保洁卫生一次,保证表面无尘土,干净卫生。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扫积水、积雪。(四)合理安排卫生保洁时间。大型户外保洁工作必须征得合同业主允许方可实施。爱护卫生保洁区域内的各种公共设施,注意节水、节电。(五)甲方按照合同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保洁范围内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成整改。多次无视整改意见或保洁工作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合同甲方可视情况进行扣除款项,直至解除合同。卫生保洁项目及标准一、机关办公大楼(一)日常保洁区域服务项目周期标 准日周月季大 厅 及 入 口1地面及入口处脚垫、地簧板的清扫※无明显尘土、无污迹、无水迹2玻璃门的擦拭1无尘土、无污迹3装饰物、标示牌、开关盒的掸尘擦拭2无明显尘土、无污迹4垃圾桶、烟灰缸的倾倒与擦拭※无垃圾(桶内垃圾不超过1/3)5柱子、扶手及金属饰物的擦拭1无明显尘土、无污迹6摆设(植物、花卉、陈列品等)的掸尘擦拭2无垃圾、无明显尘土、7大厅大型白玻璃清洗,天花板、灯饰、排风口的除尘1无明显灰尘8大厅地面清洗、晶面抛光1无污迹 餐厅1餐厅地面清扫3无尘土、无污迹、无水迹2厨房脱排油烟道清洗擦拭※1无油污3厨房地沟清理1无油污、污迹4吊顶、墙面清理1无尘土、无污迹卫 生 间1及时冲洗便池※无脏物、无异味2及时倾倒手纸篓※手纸不得多于1/33经常拖擦地面※无尘土、无污迹4定时擦拭云台、面盆、镜子2无污迹5水龙头、干手机、洗手池清洗擦拭2无脏物、无异味、无污迹电 梯 及 电 梯 厅1电梯厅地面推尘、清洁※无明显尘土、无污迹、无水迹2电梯厅墙壁、装饰物、摆设擦拭1无尘土、无污迹3垃圾桶的倾倒、擦拭、石米更换※垃圾不多于1/34电梯门、开关器的擦拭2无明显尘土、无污迹5电梯下部沟槽清扫、擦拭1无明显尘土6电梯内部墙壁、灯饰、指示灯擦拭1无明显尘土、无污迹7电梯轿厢地毯的吸尘,2无明显尘土、无污迹、无水迹8电梯厅地毯清洗1光亮如新楼 梯 及 天 台1清扫步梯地面的尘土、垃圾2无尘土、无污迹、无水迹2擦拭扶手、栏杆、挡板2无尘土、无污迹3天台的清扫1无尘土、无污迹4天花板、排风口及灯饰的除尘1无明显灰尘5清洁壁挂、报警器1无明显尘土、无污迹6清洁消防栓、开关盒、指示牌1无明显尘土、无污迹车库地面清扫1无明显尘土、无污迹外围地面冲洗1无垃圾、无杂物(二)定期项目地毯清洗(电梯轿箱)1次/周玻璃自动门1次/周大厅自动门不锈钢门框维护1次/周大屏幕掸尘2次/周大厅(西)墙面壁画1次/月大厅(高层)不锈钢维护1次/月三层墙面壁画清洗1次/月各楼层所有风口1次/月大厅及三层吸烟区玻璃、扶手、中间挡板1次/3周公共区域玻璃刮擦3次/年各楼层卫生间镜面清洗1次/周各楼层尘推保养1次/2周各工具柜保养维护1次/月各楼层灯架及灯罩1次/月各消防柜2次/周各墙面、地面清洗1次/半年各下水漏清洗1次/2周电梯天花板及地板擦拭1次/周二层、三层横梁掸尘1次/周各电梯厅沟槽擦拭2次/月电梯轿厢清洗保养2次/年大小便池及面盆消毒1次/周十四层管道层的管道掸尘1次/月吸烟区的排风扇、风口擦拭1次/2周各楼层壁灯及不锈钢光条维护1次/2周各楼层的天花板及灯饰清洗1次/年各果皮桶及垃圾桶擦拭消毒1次/2月各办公区大楼外墙清洗1次/年二、其他公共区域(一)日常保养区域服务项目周期标 准日周月季通道 院落1地面清扫、推尘4无尘土、无污迹、无水迹2垃圾桶的倾倒与擦拭※无垃圾(桶内垃圾不超过1/3)3墙角、踢脚板擦拭1无尘土、无污迹4摆设及陈列品的清洗1无尘土、无污迹5天花板及附属设施擦拭1无明显灰尘6墙面掸尘1无明显灰尘电 梯 及 电 梯 厅1电梯厅地面推尘、清洁※无明显尘土、无污迹、无水迹2电梯厅墙壁、装饰物、摆设擦拭1无尘土、无污迹3垃圾桶的倾倒、擦拭、石米更换※垃圾不多于1/34电梯门、开关器的擦拭2无明显尘土、无污迹5电梯下部沟槽清扫、擦拭1无明显尘土6电梯内部墙壁、灯饰、指示灯擦拭1无明显尘土、无污迹7电梯轿厢地垫的吸尘2无明显尘土、无污迹、无水迹8电梯厅地面清洗1光亮如新楼 梯 及 天 台1清扫步梯地面的尘土、垃圾2无尘土、无污迹、无水迹2擦拭扶手、栏杆、挡板2无尘土、无污迹3天台的清扫1无尘土、无污迹4天花板、排风口及灯饰的除尘1无明显灰尘5清洁壁挂、报警器1无明显尘土、无污迹6清洁消防栓、开关盒、指示牌1无明显尘土、无污迹车库地面清扫1无明显尘土、无污迹外围地面冲洗1无垃圾、无杂物老 干 部 活 动 室1不断拖擦地面※无尘土、无污迹2定时擦拭云台、面盆、镜子4无污迹、无水迹3水龙头、洗手池清洗4无脏物、无异味、无污迹4彻底清洗地面1无尘土、无污迹5地面推尘1无杂物、无尘土、无污迹6窗台、摆饰物、活动器材1无尘土、无污迹7门、门顶1(二)施工改造后开荒保洁服务标准1、通用保洁标准(1)无施工残留垃圾、粉尘、水泥渍、胶渍等,地面无明显污渍,触感洁净。(2)墙面无浮尘、涂料残留,线条及边角无积灰,无明显污渍印记。(3)门窗玻璃洁净透亮,无水渍、胶痕,窗框、窗槽无积尘、杂物。(4)各类设施表面(开关、扶手、柜体等)无浮尘、污渍,手感无粉尘残留。2、楼梯、走廊区域保洁标准(1)楼梯踏步:无水泥渍、胶渍,表面洁净干燥,边角无积灰、杂物。(2)楼梯扶手:金属扶手无污渍、浮尘,木质扶手无污渍、划痕,触感洁净。(3)墙面/踢脚线:无浮尘、涂料残留,踢脚线表面无积灰、胶痕,贴合墙面无杂物堆积。(4)地面:无施工垃圾、粉尘,无明显污渍,洁净平整,无积水。(5)楼梯间门窗:玻璃透亮无污渍,窗框、窗槽无积尘、杂物,门窗启闭部位无卡滞杂物。3、室内办公室保洁标准(1)地面:无水泥渍、胶渍、浮尘,无明显划痕,洁净干燥,无积水、杂物。(2)墙面/天花板:无浮尘、涂料残留,墙角、吊顶边角无积灰、蛛网。(3)门窗:玻璃洁净无水渍、胶痕,窗框、窗槽、门体及把手无积尘、污渍。4、办公区域设施:(1)柜体/台面:无浮尘、胶渍、污渍,内部无杂物、粉尘,表面无明显划痕。(2)开关/插座:表面无浮尘、污渍,无施工残留印记。(3)各类管线表面:无浮尘、水泥渍,接口处无杂物堆积。5、卫生死角:墙角、家具底部、设施缝隙无积尘、杂物、胶渍,无卫生盲区。(三)定期保养及美化项目公共区域地面刮擦、墙面掸尘、玻璃擦拭4次/年办公区域外围冲洗3次/夏季电梯轿厢清洁保养1次/周活动室玻璃刮擦4次/年院内化粪池、化油池清掏清运定期维护部分区域绿植(绿化)养护长期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此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单位名称)的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6-202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6-2027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长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8人,营业收入为1229.719141万元,资产总额为157.77342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45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山西长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6年2月2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提交此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开荒保洁服务 保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