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管养 管养范围外托底及突发事件应急养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2026)



一、项目编号:310112102251113152180-12302605
二、项目名称:2026年七宝镇管养范围外托底及突发事件应急养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2026年七宝镇管养范围外托底及突发事件应急养护服务项目
上海七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沪松公路629号
89.8
11932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6年七宝镇管养范围外托底及突发事件应急养护服务项目
2026年七宝镇管养范围外托底及突发事件应急养护服务项目
为提升我镇整体面貌整洁,保障公共设施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未明确职责范围的设施开展托底养护并落实应急托底职能,保障七宝镇辖区内总体市政设施面貌
响应单位中标后应当成立专门处置班组,并落实班组负责人,对采购人委派的处置及应急工作及时釆取措施。对于投诉处置及应急案件应当24小时内处置完毕。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各类养护项目养护完成后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2、做好养护项目记录,养护前后对比照片及养护范围按实记录。3、养护项目完成时间节点符合相关要求,处理及时。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凯峰,韩甲兴,胡钔,杨世华,吴文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980号文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4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七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投标文件基本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2026年七宝镇管养范围外托底及突发事件应急养护服务项目的投标方案详细、完整,技术保障措施科学、合理,有较强的针对性,项目经理经验丰富,公司业绩多,该投标文件好。  
 综上所述推荐上海七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吴中路2579号        
联系方式:021-64650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鉴煊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1128号C栋301室        
联系方式:13311609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捷 
电         话:13311609807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790.8K

采购文件附件:

2026年七宝镇管养范围外托底及突发事件应急养护服务项目.pdf648.6K

5一黑上海七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休)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AG只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时2026尔上宁镇管美范围外托底及突发事件应急养护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束要求的中小人子关金业(今联会休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如下:112026年七宝镇管养范围外托底及突发事件应急养护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七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0人,营业收入为17252.3413元元咨立额为82257618万元!属干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o属千(承建(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人为力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1金不属千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个仔任与人正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直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贡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七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2月09日第189页项目编号:310112102251113152180-123026052026年七宝镇管养范围外托底及突发事件应急养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地址:吴中路2579号代理机构:上海鉴煊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310112102251113152180-12302605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包号包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元)备注12026年七宝镇管养范围外托底及突发事件应急养护服务31200000.00全镇非设施量道路范围养护,具体为小区围墙外至道1200000.001项目项目31200000.00路红线内的相关附属设施及其它应急托底维修作业。提升我镇整体面貌整洁,保障公共设施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未明确职责范围的设施开展托底养护并落实应急托底职能。1200000.00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根据财库[2020]46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2026年七宝镇管养范围外托底及突发事件应急养护服务项目资格审查要求包1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项目级/包级1自定义营业执照或原件扫描件包11自定义其他资质证书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包12自定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包13自定义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包14自定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包15自定义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包16自定义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包17自定义提供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或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提供聘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包18自定义参加政府采原件扫描件包18自定义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200万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包19自定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包19自定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包110自定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均按无效供应商认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均按无效供应商认定包111自定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包112自定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及格式以包112自定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文件为准。包1五、投标报名:1、报名时间:2026-01-19至2026-01-27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节假日除外)。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3、招标文件售价:0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金额、开户行、户名、账号等)]如需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上海鉴煊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将网银电脑打印凭证、电汇底单复印件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到招标方服务台开收据。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6-02-0909:30:00时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6-02-0909:30:00时整在http://www.zfcg.sh.gov.cn/开标。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参加开标。开标注意事项:(1)开标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的电话请保持畅通。(2)系统中设定的投标人“签到”和“解密”环节等待时间各为30分钟,超时将视作投标人放弃本项目投标。(3)系统中设定的投标人“签名”环节等待时间为30分钟,超时将视作投标人确认本项目开标结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3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4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根据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20%)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给予优惠/%(4%—6%)。政采采购工程项目: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4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2、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5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7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分包:否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1、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请提供联合体协议书。2、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以上。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9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0是否提供演示不进行演示系统演示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1是否提供样品不要求提供样品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本项目如需提供样品的,按如下要求执行,不需要提供样品,本条款不适用;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具体数量等要求送达样品(包括样品安装时间),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送样或逾期的将作无效标处理。2、中标的投标人样品将由甲方封样。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第10至30天(日历日)内将样品取回,逾期未取回的样品将视作投标人放弃样品处置权,无主样品由采购人统一处理。12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13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采购公告》六规定交纳。若一次投多个标项,只需交纳一个标项的投标保证金(按所需保证金最大额的标准交纳为准)。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交入投标保证金时取得的第二联“供应商退款凭据”到招标方服务台办理,招标方以电汇或转账等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15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16履约保证金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17付款方式详见采购需求或合同付款条款;(若采购人未约定付款方式的,则签订合同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18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9投标文件的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接收:1、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响应)签收功能上线的重要通知》的要求,电子招标项目,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后,必须取得代理机构投标文件签收回执,此时投标成功。2、因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传时间不确定性,故请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完成投标文件的签收程序,否则,造成投标人的投标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招标方代理费用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成交)单位支付。中标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人民币17400.00元;由中标(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21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鉴煊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2投标无效的情形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登记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有伪造的或不符合要求的:(1)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书、法人代表委托书等;(2)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22投标无效的情形况声明函;(3)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函;(4)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或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提供聘用合同的;(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200万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7)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均按无效供应商认定;(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除外;4、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5、投标报价为非唯一性报价;6、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公开报名时不一致的;8、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9、最终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10、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11、投标报价超过投标限价的;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3、投标文件内主要名称或响应内容编写有与本项目无关,张冠李戴的;14、投标文件内容多处雷同,经评委会确认有串通嫌疑的;15、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否决的其他情形;16、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的;23质疑和投诉质疑投诉: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有质疑或投拆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文”相关要求执行,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包括邮件,须签字及盖章),联系人:戴捷,电话:19921158701,邮箱:jianxuanadmin@163.com(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24属行业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上海鉴煊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采购人”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1、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五)质疑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位置:“首页-在线服务-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2、招标方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1、资质文件(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联合投标协议书(若需要);(7)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需要);(8)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2、技术及商务文件(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2)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3)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4)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5)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人员清单等);(6)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若有);(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8)售后服务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驻点人员情况等);(9)技术培训计划(若有);(10)投标人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11)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12)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3、报价文件:(1)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4)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四)投标文件的签署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五)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货物、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投标报价总价金额到元为止,如投标报价总价出现角、分,将被抹除。(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保证金)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保证金形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3、招标方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将网银电脑打印凭证、电汇底单复印件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到招标方服务台开收据。4、招标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需提供收据的第二联“供应商退款凭据”。详见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位置:“首页-在线服务”保证金不计息。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七)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八)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条。(九)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三、组织开、评标程序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一)组织开标程序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中“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二)组织评标程序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1、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2、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3、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4、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6、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作投标无效处理。7、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方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8、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9、评审结束后,招标方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三)评审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授权代表未到场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评审人员需对招标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四、评审原则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五、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方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方签发书面《中标通知书》,服务台根据报名时预留地址寄送中标通知书。六、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方作为合同签订的鉴证方。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七、货款的结算货款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货款打入中标商帐户。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标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分值的计算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及其他分)三、评标内容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026年七宝镇管养范围外托底及突发事件应急养护服务项目包1评分规则:评分项目分值区间评分办法价格分0~1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需求理解0~8评审内容:1、对本项目的总体理解及重难点需求理解0~8分析,并结合以往经验进行分析;(4分)2、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及对本项目提出的建议合理性和可行性。(4分)评审标准:(1)内容需求理解透彻、重难点分析全面且具有完善、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上述两项内容每项内容得4分;最高得8分;(2)任何一项有瑕疵,尚可优化的该项得3分。(3)任何一项基本没体现或针对性不足的该项得2分。(4)任何一项仅有零星提及且缺乏实质性描述,逻辑混乱或严重脱离项目实际的,该项得1分;(5)任何一项无内容的,该项得0分。整体项目方案0~30评审内容:1、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的确定;(6分)2、项目实施工作计划、时间安排的制定;(6分)3、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的明确、合理(6分)4、及主要工作步骤和技术路线描整体项目方案0~30述清晰、科学、合理;(6分)5、项目整体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具体性、操作性。(6分)评审标准:(1)方案全面。实施计划周密,时间节点清晰可控;工作流程设计规范、闭环、高效;技术路线科学、可行;整体方案系统性强,逻辑严密,与项目需求高度契合,创新性与操作性俱佳;上述五项内容每项评审内容得6分;最高得30分;(2)任何一项内容要点覆盖全面,表述清晰,但在部分细节的深入程度或精确性上略有瑕疵,该项得4分;(3)任何一项仅简单提及相关概念,未展开有效分析或提供具体说明,该项得2分;(4)任何一项仅有零星提及且缺乏实质性描述,逻辑结构不清或未能与项目实际有效结合,该项得1分;(5)任何一项无相关内容的,该项得0分。项目人员配置0~15评审内容:1、岗位架构图清晰,设置合理;(5分)2、团队专业人项目人员配置0~15员岗位配置情况;(5分)3、人员详细情况(人员情况、专业经验等)。(5分)评审标准:(1)岗位架构科学完整,层级清晰,职责界面明确;人员配置充足合理,团队资历深厚,完全满足项目要求;人员详细信息完整,证书齐全有效,人员管理机制完善周密;上述三项内容每项评审内容得5分,最高得15分;(2)岗位架构基本合理,职责划分总体清晰;团队资历相当,人员信息较为完整,仅在细节上有提升空间,该项得4分;(3)任何一项内容的阐述仅简单提及相关概念,缺乏深入分析和具体细节的,人员配置满足最低要求,符合要求但无突出优势,该项得3分;(4)任何一项内容的阐述仅简单提及岗位架构或人员配置概念;人员信息严重缺失;或关键岗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该项得1分;(5)任何一项内容的阐述存在明显错误或重要遗漏,岗位架构混乱缺失;人员配置严重不足或资质不符合要求;无法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该项得0分。项目物力配置情况0~8评审内容:1、设施、设备、辅助设备等配置情况;(4分)2、服务期内设施、设备等的使用计划。(4分)评审标准:(1)设施清单具体完整;数量充足,配置方案科学;使用计划详尽周密,能有效保障项目高质量实施的,上述两项内容每项评审内容得4分,最高得8分;(2)任何一项项目物力配置情况0~8内容要点覆盖全面,表述清晰,但在部分细节的深入程度或精确性上略有瑕疵,该项得3分;(3)任何一项仅简单提及相关概念,未展开有效分析或提供具体说明,该项得2分;(4)任何一项仅有零星提及且缺乏实质性描述,逻辑结构不清或未能与项目实际有效结合,该项得1分;(5)任何一项内容的阐述无内容或清单严重偏离要求,该项得0分。服务保障措施0~16评审内容:1、质量保障措服务保障措施0~16施;(4分)2、项目进度计划保障措施;(4分)3、处罚措施是否便于日后操作;(4分)4、质量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合理;(4分)评审标准:(1)有制定相应的进度保障措施,对关键节点有具体质量控制措施,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及完善的内控制度,能够确保实施进度、服务质量的,上述四项内容每项内容得4分。(2)任何一项有轻微瑕疵,但整体可行,尚有可优化的空间,该项得3分;(3)任何一项基本没体现或针对性不足的,该项得2分;(4)任何一项仅有零星提及且缺乏实质性描述,或严重脱离项目实际的,该项得1分;(5)任何一项无内容的,该项得0分。应急服务措施0~8评审内容:1、对服务中可能面临的应急服务的分析情况;(4分)2、突发事项的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分。(4分)评审标准:应急服务措施0~8(1)对服务过程中各节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有事先预估评判、并制定应急预案、应急服务措施到位、措施良好、实践性强的;上述两项内容每项评审内容得4分,最高得8分;(2)任何一项有轻微瑕疵,但整体可行,尚有可优化的空间,该项得3分;(3)任何一项基本没体现或针对性不足的,该项得2分;(4)任何一项仅有零星提及且缺乏实质性描述,或严重脱离项目实际的,该项得1分;(5)任何一项无内容的,该项得0分。承接类似项目实施情况0~5评审内容:承接类似项目实施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评审标准:根据近三年内(2022年11月1日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实施情况,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有1项得1分,最多加至5分。是否属于有效的类似项目实施情况由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证明在业务内容、技术特承接类似项目实施情况0~5点等方面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第四章招标需求2026年七宝镇管养范围外托底及突发事件应急养护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为提升我镇整体面貌整洁,保障公共设施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未明确职责范围的设施开展托底养护并落实应急托底职能,保障七宝镇辖区内总体市政设施面貌,故开展该项目。二、采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三、预算金额:1200000.00元(总报价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四、服务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甲方指定地址)五、服务内容响应单位中标后应当成立专门处置班组,并落实班组负责人,对采购人委派的处置及应急工作及时釆取措施。对于投诉处置及应急案件应当24小时内处置完毕。六、服务清单量(暂估量)序号明细内容单位数量1围墙零星修补修复M26002建筑面外墙涂料涂饰M289003路面修补(砼路面修复及沥青路面加罩修补M214004街坊里弄井盖井座更换修复座105机非隔离绿化护栏米4506突发应急养护修复项目项17应急人工费用工日1108大理石维修(路面及台阶)M21009人行道路面维修M219010路面侧平石维修米4011电箱外罩维修个7012垃圾清运车25七、项目要求1、各类养护项目养护完成后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2、做好养护项目记录,养护前后对比照片及养护范围按实记录。3、养护项目完成时间节点符合相关要求,处理及时。4、养护项目在养护前如存在安全隐患,应采取相关措施。5、养护过程中保障人员及周边安全,并对作业范围做好清洁工作,在养护过程产生的安全事故由服务供应单位承担。6、该项目主要内容为全镇非设施量道路范围养护,具体为小区围墙外至道路红线内的相关附属设施及其它应急托底维修作业,及其它托底项目均由该项目服务供应商提供养护,采购方不再提供其它资金。7、路面养护(砼路面修复及沥青路面加罩修补)项目需在接报后48小时内修复,其他养护项目需在接报后8小时内修复,如未能及时修复的服务提供商需在4小时内向采购方提交理由。八、考核制度甲方采用季度考核的方法,确定考核评分结果。考核以20%中标价为考核资金。考核评分结果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并按规定支付养护经费。九、其他要求1、服务方应保持从业人员的相对稳定性,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2、人员在岗位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有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赔偿,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中标供应商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单位供应商负责调解与处理。4、中标供应商在服务中违反相关法规和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5、在报价以及实施管理过程中,遇国家政策、法规对行业有特殊管理规定,并与采购要求不一致时,以国家政策为主。中标单位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提供服务。6、供应商中标(成交)后一律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7、采购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等方面考核,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行业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及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所承诺内容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要求终止合同,并提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十、退出机制服务期内,因服务商自身原因导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社会事件,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协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供应商信息-联合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2.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2服务地点:七宝镇2.3服务期限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验收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6.保密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7.2.2付款条件:先服务后支付,2026年支付1万元,2027年支付至审定价的80%,2028年扣除考核费用后支付余款。具体按当年财政安排执行。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履约保证金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管养 管养范围外托底及突发事件应急养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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