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物资配送中标结果公示(2026)



SPD-12西藏某单位食堂物资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RDZX2026-0112(招标文件编号:RDZX2026-0112)
二、项目名称:西藏某单位食堂物资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怡鑫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街道青藏路32号世邦湿地公园三期6-1-1403号
中标(成交)金额:147.2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西藏怡鑫商贸有限公司
西藏某单位食堂物资配送项目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和中标人沟通,履约考核通过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年度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资金为准;如不同意采购人次年价格,中标人应提前5日告知采购人。(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坤鹏、麦琪、陈勇均、陈睿、李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改委发“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按预算金额的1.5%向中标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2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人评审得分为:91.20分;
2.本项目中标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下浮率0.5%计算得出(具体合同签订金额详见附件标的清单)。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SPD-12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        
联系方式:庄先生 0891—6310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学子大道与川藏公路交叉口东北角园丁苑一期商业西5区3层            
联系方式:李健蕾 18889083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健蕾
电 话:  1888908339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藏某单位食堂物资配送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SPD-12

行政区域
西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19:12

评审专家名单
程坤鹏、麦琪、陈勇均、陈睿、李婷

总中标金额
¥147.2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健蕾

项目联系电话
18889083398

采购单位
SPD-12

采购单位地址
拉萨市城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庄先生 0891—6310267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城关区学子大道与川藏公路交叉口东北角园丁苑一期商业西5区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健蕾 18889083398

附件:

附件1
标的清单.pdf

附件2
RDZX2026-0112西藏某单位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终.doc

项目编号:RDZX2026-0112西藏某单位食堂物资配送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西藏某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1第四章合同条款【此合同仅供参考】22第五章服务采购需求3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5第七章资格审查68第八章评标标准70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西藏某单位食堂物资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学子大道与川藏公路交叉口东北角园丁苑一期商业西5区3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RDZX2026-01122.项目名称:西藏某单位食堂物资配送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预算金额:1480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捌万元整)6.最高限价:1480000.00元7.采购需求:食堂物资配送主要包含:主食类、饮料类、食用油、水果类、鲜肉类、水产类、配料调味类、厨房日用品、清洁用品等。9.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和中标人沟通,履约考核通过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年度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资金为准;如不同意采购人次年价格,中标人应提前5日告知采购人。(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10.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或承诺函,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承诺函,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1)《******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12)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1月15日09时30分至2026年01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拉萨市城关区学子大道与川藏公路交叉口东北角园丁苑一期商业西5区3层3.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提供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如为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2)线上报名:将报名资料(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如为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rdzxxz@126.com)。4.文件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开标地点):拉萨市城关区学子大道与川藏公路交叉口东北角园丁苑一期商业西5区3层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藏某单位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联系人:庄先生联系方式:0891—63102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学子大道与川藏公路交叉口东北角园丁苑一期商业西5区3层联系方式:188890833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健蕾电话:18889083398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 容说 明1.1项目名称:西藏某单位食堂物资配送项目项目编号:RDZX2026-01121.2采购人:西藏某单位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联系人:庄先生联系方式:0891—63102671.3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学子大道与川藏公路交叉口东北角园丁苑一期商业西5区3层联系人:李健蕾联系方式:188890833981.4招标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已落实。1.6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是、否)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2.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但应满足下列条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1.8本项目采购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投标报价和货币2.1*投标报价:投标人依据西藏自治区发改委价格检测中心发布的最新西藏重点监测商品价格表(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官网可查,该项目参考地为拉萨;西藏自治区发改委价格检测中心发布的最新西藏重点监测商品价格表内未包含的其他类物资按市场平均价进行下浮率报价)进行下浮率报价;*最高限价:1480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捌万元整);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报价要求:投标人所报的食材下浮率价格,均包含货物的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中标人不得因为开发票等手续再向招标人申请款项。2.2*投标货币:人民币投标文件的编制3.1*资格标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或承诺函,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承诺函,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人员配备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3.3招标文件的澄清: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会,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将需要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予以回复。 3.4*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3.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备注:1、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复印件封装在招标文件指定位置。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的投标保函为有效保证金凭证。3、投标保函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有效期。4、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算)3.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U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包含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格式一份,word格式可编辑版一份,请务必保持文件内容清晰可见,同时保证电子文档能正常打开。)3.8*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16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拉萨市城关区学子大道与川藏公路交叉口东北角园丁苑一期商业西5区3层3.9*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16时00分*开标地点:拉萨市城关区学子大道与川藏公路交叉口东北角园丁苑一期商业西5区3层3.10*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和中标人沟通,履约考核通过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年度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资金为准;如不同意采购人次年价格,中标人应提前5日告知采购人。(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履约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供。1.履约保证金金额:预算金额的3%。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3.履约保证金的退付:项目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根据中标人的响应程度及项目的实施情况,退还至中标人。3.11*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12*分包:不允许*偏离:标注*的不允许负偏离3.1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3.14招标文件澄清: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澄清,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信息,获取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修改的信息,如因投标人疏忽导致的信息未及时获取的情况,其不利后果自行承担;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15*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招标文件中要求签字和(或)盖章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或)加盖鲜章;评 标4.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八章)4.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5人及5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采购人从财政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技术、经济专家5,库中专家抽取不足5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补抽评审专家。4.3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作出排序,按得分高低顺序排名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因素。授 予 合 同5.1招标代理费用收取标准:依据国家发改委发“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按预算金额的1.5%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费用收取方式:银行转账。5.2采购资金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采购资金支付时间和条件: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其 他 内 容6.1投标文件没有响应招标文件以下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形。6.2中标结果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标结果公告时间:1个工作日6.3为避免恶意低价竞争,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须在评标委员会提出要求后60分钟内完成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准备好报价证明材料,如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提供报价合理性解释证明材料时,须在评标现场60分钟内完成提供,如不能提供,视为无效投标。6.4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另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服务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后者为准。6.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次采购所涉及的包含采购需求所有内容,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考虑各项因素。2、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单位联系,沟通服务及其他前期事宜。3、履约验收: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自行成立验收小组,负责本项目履约验收工作。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得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变更公告:关于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变更、澄清和修改的通知均会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信息,获取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修改的信息,如因投标人疏忽导致的信息未及时获取的情况,其不利后果自行承担。6、对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质疑且提出质疑内容经核实属于虚假的,影响采购周期和效率,将列入不良企业黑名单记录,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项目。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1.投标人须知3.1.1.一、说明1.资金来源1.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2.1采购人:采购人是指提出本次招标采购货物或服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本招标文件中采购人指西藏某单位。2.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是指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中介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招标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2.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2.6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或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1)提供虚假的资料谋取中标或成交;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4)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或评审委员会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6)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7)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9)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2.7特别说明:2.7.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7.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遵照前款规定处理。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4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3.2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货物。3.3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服务。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1.2.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第1章招标公告1.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3章投标人须知1.第4章合同条款1.第5章采购需求1.第6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1.第7章资格审查1.第8章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须响应所有实质性条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彩色扫描件形式发送到该项目的投标人邮箱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澄清或修改内容以彩色扫描件形式发送到该项目的投标人邮箱中,同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投标人未获取到澄清或修改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在开标过程中和开标结束后不得以此质疑。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9.0.0.1)投标函9.0.0.2)开标一览表9.0.0.3)分项报价表9.0.0.4)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10.投标文件格式: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11.2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包括下列内容:1)所报产品价格。2)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服务的费用(如有)。4)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11.3投标人对项目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1.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性,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1.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2.投标货币12.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下浮率报价,采用百分号(%)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13.证明投标人资格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的规定。13.3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1)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2)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资格条件。14.证明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数据,它包括:1)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详细说明。2)对照招标文件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按第六章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填写)。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14.3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4.2.2)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指出的技术参数。14.4技术偏离披露的原则性规定:1)所有投标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技术偏离,尤其是对技术负偏离均要进行披露。2)如果投标人不能确定对某一事项是否构成技术偏离,则必须在技术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并注明“不能确定”字样,以供评标委员会参考。3)一旦在评审过程中被发现存在技术偏离而投标人并未如实进行披露的,评标委员会有充分的权力视具体情形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评标规则扣分、在评标规则基础上增加扣分、在评标规则基础上加倍扣分或认定投标为无效投标。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15.3投标保证金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支付,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4凡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5.5退还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执行。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应自本须知第19.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7.1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投标文件:序号投标文件类型投标文件名称份数装订1投标文件正本1单独胶装2投标文件副本2单独胶装3投标文件可编辑的WORD版及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扫描件电子投标文件(U盘)1/17.2*投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之处,应当使用单位公章(鲜章)进行盖章。17.3*投标文件要求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处,需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手签或者加盖私人印章。17.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7.5除投标单位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3.1.4.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文件封装:A.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用单独的封袋分装密封(封袋不得有破损),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字样,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法人授权书须为原件,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副本中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B.封袋正面标识式样(参见格式)。18.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误投、过早启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退回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8.3投标文件递交A.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全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B.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C.采购代理机构在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之后,拒绝接收任何人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D.无论投标人成交与否或者废标,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指定地点,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19.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投标文件递交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要求,在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21.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3撤回投标文件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取书面形式撤回磋商投标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磋商投标文件的正式文件;撤回磋商投标文件的时间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到达日期为准;。21.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3.1.5.五、开标、资格审查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采购人和有关监督参加。22.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开标内容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相关人员签字后随招标资料一并存档。23.资格审查23.1采购人将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资格标准审查投标人的资格。23.2资格审查时间为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3.3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不得进入评标程序。24.评标24.1评标委员会24.1.1采购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24.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如有)及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24.1.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4.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量化指标进行评分排序,并向采购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4.3投标文件的澄清24.3.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4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24.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4.4.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无效。24.4.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24.4.4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4.4.1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4.5实质性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3)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4)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情形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7)投标文件载明的合同履行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10)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4.5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4.5.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4.5.2详细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为依据,对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分别从“商务”、“技术”和“价格”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评分(详见第八章评标标准)。24.5.3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1)商务条款有无偏离;2)技术规格有无偏离;3)服务的优劣性、可靠性;4)经营信誉、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等。24.6中标人的确定24.6.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作出排序,按得分高低顺序排名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因素。24.6.2采购人根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5.与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5.1除本须知第24.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25.2投标人试图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1.6.六、授予合同26.合同授予标准26.1采购人原则上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27.中标通知书27.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7.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8.签订合同28.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履约保证金29.1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29.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8条或29.1条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30.履约验收30.1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自行成立验收小组,负责本项目履约验收工作。3.1.7.七、质疑和投诉31.质疑和投诉质疑、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31.1只有参与了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才能提出质疑。31.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31.3质疑、投诉书格式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委托代理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4.第四章合同条款【此合同仅供参考】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4.24.3.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4.4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4.5.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4.6.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5.第五章服务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该项目拟采购食堂物资配送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某机关、某支队食堂全年物资配送,供应主食类、饮料类、食用油、蔬菜类、水果类、鲜肉类、水产类、配料调味类,厨房日用品、清洁用品等货品,保障人数约140人。此项目是推进营区社会化服务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在于确保食材高质量安全稳定供应、提高食堂伙食保障水平。二、主要采购内容(一)服务内容明细序号服务名称单位数量备注A-1A食堂物资配送服务年1B食堂物资配送服务年1三、采购技术要求序号名称指标名称重要性技术指标要求A-1食堂物资配送供应主食类、饮料类、食用油、蔬菜类、水果类、鲜肉类、水产类、配料调味类,厨房日用品、清洁用品等★所有食材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要求,须经国家规定职能部门检测并有检测报告,配送时提供。送货验货★每日供货须提供当日送货单以及区发改委价格检测中心发布的最新商品价格表,供货单须详细注明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等内容,派专人配合完成验收配送要求★具备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备的配送流程,全年无休每日定时定点稳定送货,具备1小时配送能力补换退货★补换货须1小时内送达,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无条件清退,产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人员要求★配送人员具备一年内个人健康证,具备无犯罪记录证明,配送时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单,提供食品安全保障,配送时提供。应急保障▲具备临时性大规模供餐需求或突发交通管控等情况的配送保障预案经营场所▲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及仓储能力四、采购商务要求序号内容重要性具体要求1公司资质★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类似业绩▲提供近三年内承接的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3财务状况★提供近年度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承诺函4投诉处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遇到食材配送类投诉,在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5保密要求★进入营区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承诺书,提供承诺函6分项报价要求▲投标人依据西藏自治区发改委价格检测中心发布的最新西藏重点监测商品价格表(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官网可查,该项目参考地为拉萨;西藏自治区发改委价格检测中心发布的最新西藏重点监测商品价格表内未包含的其他类物资按市场平均价进行下浮率报价)进行下浮率报价。7考核监督采购方每月对配送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详见附件,一个季度2次考核低于85分或1次考核为0分,采购人可终止合同8工作交接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做好各类台账的交接工作五、验收标准要求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及时与甲方签订合同,甲方将验收公司资质、人员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及保密承诺书等。验收参与人员包括:采购部门、需求部门、投标人。验收地点为某局机关。验收及其他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六、报价要求1.本项目据实结算,年度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等因素。2.本项目投标报价按西藏自治区发改委价格检测中心发布的最新西藏重点监测商品价格表(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官网可查,该项目参考地为拉萨)进行下浮率报价。★3.西藏自治区发改委价格检测中心发布的最新西藏重点监测商品价格表内未包含的其他类物资按市场平均价进行下浮率报价。市场平均价可选择不少于3个市场主体进行商品询价,例如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等(询价商品要求:同一日期、质量、品相、规格、包装、品名等)。市场平均价=(市场主体1价格+市场主体2价格+…+市场主体n价格)÷n商品价格浮动应符合市场规律,价格表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开始执行,若经招标人抽查,中标人报送的产品的供应价中的基准价高于各类市场主体平均价格的,中标人需根据市场平均价做出相应调整,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基准价再进行下浮。如生产商或批发商统一调整价格或新增食材,投标人须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并附相关资料。价格下调时,应给予采购人相同的价格下调幅度;价格上升时,须提供生产商或批发商调价通知书等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经采购人审核后执行新的价格。4.投标人应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进行报价。下浮率定义:以最新食材市场价单价结合投标人对物价水平的预期,综合考虑本次采购所有物品食材的物价变动而作出的报价,而中标人所报的下浮率将作为采购人在采购期间购买货物的款项计算依据。例如:招标人需要采购大米500斤,根据最新市场价(或物价局定价)的价格,以3.7元/斤为例,若中标下浮率为5%,需要付给中标人的款项计算如下:500斤*3.7元/斤*(1-5%)=1757.5元。5.投标人所报的食材下浮率价格,均包含货物的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中标人不得因为开发票等手续再向招标人申请款项。6.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供货商的供货食材入货台账或进行市场调查,发现供货商虚报、隐瞒供货食材市场价或存在欺骗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7.最终供货食材及数量以采购人提前通知的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对供货清单作适当修改调整或对食材数量作适量增加或减少。七、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序号付款节点付款条件付款比例备注1月末付款提供月供货明细且验收合格据实结算投标人支付合同总额3%的履约保证金计算依据:1.中标人所报的各品种下浮率;2.西藏自治区发改委价格检测中心每周发布的最新西藏重点监测商品价格表;3.最新西藏重点监测商品价格表以外的商品,中标人须每周提供不少于3个市场主体进行的商品询价函。备注:重要性分为“★”、“▲”和普通项,“★”代表非常重要(废标项),“▲”代表比较重要(评分项)。附件食堂物资配送服务月度考核表考核周期:被考核方:考核部门:考核人:类别序号考核项目考核细则分值得分一、服务质量(25分)1服务态度工作人员着装整洁,态度热情,文明用 语。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52供货效率按既定时间准时送货,补换货1小时内 送达。超时15分钟以上每次扣2分103验货流程供货需提供送货单,详细注明品名、规 格、数量、价格等内容,不得涂改,配 合完成验收。未落实每次扣2分10二、卫生安全(30分)4个人卫生配送人员持有效健康证,遵循卫生规范, 佩戴口罩,不佩戴首饰、不留长指甲等。 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105送货车辆车辆车厢清洁、无异味,防止雨淋、日 晒及交叉污染,生鲜肉类落实冷链运输。 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106食品检测配送食材需提供当日《动物产品合格证 明》、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 格证(肉类)或农残检测报告(蔬果类), 无证明将拒收且发现一次扣2分10三、产品质量(45分)7新鲜度无腐烂变质、异味、病虫害等问题,无 临期产品。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3分158产品规格食材等产品规格(大小、部位)与订单要求一致。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109包装标识包装完好、清洁;标签标识清晰(生产 日期、保质期、产地等);不提供临期产品。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1010价格合理价格应符合各品种中标下浮率;超出折扣价发现一次扣2分。10四、加减分项(10分)11加分项1.主动提出适应季节的好食材并择优供货;2.食材质量获得民警广泛好评;3.圆满完成临时性大规模供货需求;4.各单类报价全部低于市场价(区价格检测中心发布最新价)。每次加5分。1012减分项1.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2.供应病死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3.故意提供假冒伪劣产品;4.提供超保质期的产品。出现一次上述情 形,月考核直接定为0分,并追究相关 责任及终止合同。总得分八、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和中标人沟通,履约考核通过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年度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资金为准;如不同意采购人次年价格,中标人应提前5日告知采购人。(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2.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九、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预算金额的3%。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3.履约保证金的退付:项目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根据中标人的响应程度及项目的实施情况,退还至中标人。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一)供货质量保障1.投标人供应的食品和配料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供货商应定期提供食品质量检验报告。未经检疫检验的肉、蛋、禽类食品,不得进入食堂。2.配送预包装食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3.供应的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必须是距离生产日三日内的新鲜食品,提出需求后做到当日配送(例如,每天早上九点前送达),其余食品、干杂原料等可视公司实际需求配送,确保保质期不低于6个月。4.粮油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投标人需确保检验合格。5.严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进入公司。6.投标人有实际经营场所,且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能力交纳一定金额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金,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二)安全保障1.投标人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保证配送品种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所有原材料每日均留存样品一份,保存时间为48小时,确认期间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后丢弃。2.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投标人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3.任何原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原材料品种后,由该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招标人进行赔付外,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通过正规渠道采购,若发现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假货,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十一、其他1.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3.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的内容有异议,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在提出质疑前,须查阅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准备齐全所有质疑证明材料方可提出。如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供应商无异议。开标过程中及开标完成后,不得以此理由提出质疑。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函(格式)附件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四: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附件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六: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七:类似项目业绩附件八: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附件九:技术方案(格式自拟)附件十: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格式)附件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有)附件十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附件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附件十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含评标标准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5.6.8.1、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详细分项报价表3.服务说明一览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资格证明文件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8.以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号(项目编号、补充通知)(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个日历天。(4)我方合同履行期限为(单位填写年/月/工作日/日历天)。(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我方承诺:与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规范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规范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传真:电话: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账号: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1.1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粘贴处5.6.9.2、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 详细描述1投标报价平均下浮率 %2合同履行期限3合同履行地点备注1.平均下浮率=分项下浮率之和/数量;2.平均下浮率仅作为投标报价评分计算依据,采购人最终结算依据各品种下浮率结算。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5.6.10.3、投标详细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类别品种名称品牌(如有)规格等级单位数量下浮率备注1粮食标准粉五星特精小麦粉500克1富强粉三星富强小麦粉500克1晚籼米标一500克1粳米标一500克1糌粑一等500克1糌粑二等500克12蔬 菜青椒新鲜一等500克1黄瓜新鲜一等500克1西红柿新鲜一等500克1胡萝卜新鲜一等500克1茄子新鲜一等500克1土豆新鲜一等500克1莴笋新鲜一等500克1大白菜新鲜一等500克13食用油色拉油一级桶装5升1花生油一级桶装5升1菜籽油一级散装500克1酥油一等500克1酥油二等500克1酥油三等500克14肉禽蛋鱼冷鲜猪肉一等500克1冻猪肉一等500克1猪排骨新鲜一等500克1牛肉不带骨500克1羊肉带骨中等500克1鸡肉白条鸡500克1鸭肉白条鸭500克1鸡蛋新鲜,红皮500克1带鱼冻国产500克1草鱼活鱼500克1鲤鱼活鱼500克15副食品白糖一等500克1食盐一等500克1牛奶纯牛奶250ml*24盒16其他类饮料类1水果类1配料调味类1清洁用品等货品1厨房日用品1其他食材或物资1注:投标人依据西藏自治区发改委价格检测中心发布的最新西藏重点监测商品价格表(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官网可查,该项目参考地为拉萨;西藏自治区发改委价格检测中心发布的最新西藏重点监测商品价格表内未包含的其他类物资按市场平均价(详见服务采购需求)进行下浮率报价)进行下浮率报价。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日期:5.6.11.4、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招标要求技术指标投标响应技术指标偏离情况偏离说明佐证材料页码说明:1、请按项目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认真填写本表。偏离情况填写:优于、相同、低于,偏离说明对偏离情况做出详细说明。2、投标人应按实际情况填写,不得照抄、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商务条款须如实填写(包括合同履行期限、地点、结算方式等)。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6、资格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5.6.12.7、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备注(后附证明资料)5.6.13.8、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其它服务人员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日期:9、技术方案(格式自拟)一、投标人企业简介。二、投标人完成项目的组织机构、实施计划。三、投标人完成项目保障能力。四、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各投标人根据采购内容及评审内容要求,可自主编写方案说明,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5.6.14.10、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格式)企业公司名称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承诺人姓名性别民族住址项目主管单位或业主承诺内容本人代表本企业(公司、个人)在生产经营性活动中作出以下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公司、个人)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规范、廉洁从业;二、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不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赠送礼金礼品,不利用各种关系谋求不正当利益;三、如违反承诺,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的处罚,同意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列入“黑名单”。承 诺 人 签 字: 承诺人身份证号:承 诺 时 间:企业名称(盖章):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说明一、签订对象《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签订对象为与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发生生产经营性活动的各类企业(公司、个人),含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和个人,在市国税局纳税的企业和个人,由市国资委主管的国有企业,由市工商联联系或主管的非公企业,由市民政局主管的经营性社会团体等。二、签订内容为进一步降低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在从事土地转让、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以及其它生产经营性活动中的廉政风险,全市各类企业(公司、个人)与各单位各部门之间发生生产经营性活动的,需按照管理层级与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业主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三、签订方式各单位各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产权交易、项目建设、资产出租出售、内部维修改造、维护翻修等签订合同或投递标书环节中,要以工程项目为依据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投标企业(公司、个人)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各企业主管部门也可在企业注册、换证、登记、纳税、检查过程中签订。四、签订要求《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应成为各企业签订合同、投递标书、登记注册等的前置条件,并实行备案制。五、签订主体《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由各项目业主或项目主管单位(含单位内部自行实施的项目)同项目实施的企业(公司、个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签订。六、实行“黑名单”制度各类企业(公司、个人)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后,一经发现有违反承诺行为除依据法律法规处罚外,还应由企业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视情节3-5年内不得参与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主导的生产经营性活动。年月日5.6.15.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6.16.1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5.6.17.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5.6.18.1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含评标标准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6.第七章资格审查6.0.1.一、资格审查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格评审标准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投标人均须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如有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不清晰无法辨认的,采购人可在开标现场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无法提供原件的,相应审查项将不予通过。资格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做无效投标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程序。6.0.2.二、资格评审程序及标准1.本资格审查办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基础制定。2.资格审查在本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程序。3.资格审查标准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3.2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3.2.1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3.2.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2.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2.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含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无效。3.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7.第八章评标标准7.0.1.一、评标办法前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盖章处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鲜章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是否按要求填写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要求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注:上述有一条未通过,视为初审未通过,不再参与详细评审。2.详细评审表:评分因素评分内容评分细则分值报价部分(30分)投标报价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注:(1)评审价(投标报价)计算数据按照(1-平均下浮率)执行。(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设备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级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上政策同时具备的仅对其进行一次10%的价格扣除,不重复扣除。(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0分技术部分(45分)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服务方案,方案符合本项目特点,方案详细完整(包含但不限于管理制度、运行模式等)。服务方案详尽、完善、切实可行,计3分;服务方案基本完善、仅满足采购需求,计2分;服务方案不完整、有缺漏项,计1分。3检验报告食品和原材料各项指标等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关检验、检疫报告、卫生检验报告等技术材料。食品和原材料完全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证明材料详尽,计3分;食品和原材料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证明材料不能充分佐证,计2分;食品和原材料不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未提供证明材料,计1分。3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和保证措施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和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原料来源、②生产加工环节、③验收保管信息收集处理、④产品检验及食品安全若未达标或未按时按量配送等问题的保障措施和处罚办法等;根据响应情况每项计3分,满分12分;以上响应内容有一项缺项或不能满足的扣3分,每有一项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存在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地点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12供应渠道①产品供应渠道正常、稳定且质量有保证,无假货、次货,检验手续合法有效(提供产品来源渠道证明,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购销合同、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②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流程,确保食品安全;根据响应情况每项计4分,满分8分;以上响应内容有一项缺项或不能满足的扣4分,每有一项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存在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地点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8配送方案投标人针对项目实施①有具体的配送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②制定合理、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送货、验货方案、投诉处理方案)及③各种突发情况(重大灾情、市场供求变化、天气、车辆故障等)的应急预案,④能够在承诺的时间内按期交货,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将产品运送至指定位置;根据响应情况每项计3分,满分12分;以上响应内容有一项缺项或不能满足的扣3分,每有一项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存在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地点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12补换退货方案投标人针对腐烂、霉变、破损、胀袋、缺量等有无补救措施和承诺,根据其补救措施和承诺的可行性综合评审;承诺详尽、处理措施合理、切实可行,计2分;承诺具体、处理措施基本可行,计1分;未提供承诺,处理措施繁杂,不能解决问题,计0.5分。2服务承诺投标人须对服务期内所提供产品食品安全、质量等方面具有详细的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①承诺所供产品的生产日期为最新生产,符合国家食品标准,且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②还需满足用户的配送要求,承诺最短响应时间;③针对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承诺函;④进入营区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承诺书,提供承诺函;⑤配送人员具备一年内个人健康证,且无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根据响应情况每项计1分,满分5分;以上响应内容有一项缺项或不能满足的扣1分,每有一项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存在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地点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扣0.5分,扣完为止。5商务部分(25分)业绩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注: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须包含签字页、盖章页、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10分配送车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冷藏车、专业配送车各一辆,配备齐全的得4分,每缺一辆扣2分。注:1.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照片、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上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提供不齐全不得分。2.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或协议和车辆照片及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不齐全不得分。4分人员配备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必须的食材配送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配送人员、应急更换人员、运输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全部提供得5分,每缺1人扣1分。注: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5分经营场所投标人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得3分。注:提供经营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环境实物照片并加盖公章。3分仓储能力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仓库相关证明材料的得3分。注: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仓库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分备注:以上所有证明文件须提供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0.2.二、评标原则及法律依据1.为保证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评标办法。2.本评标办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为基础制定。7.0.3.三、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1.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次招标评标工作。2.评标委员会2.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及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共5人组成,设评委主任1名,负责组织评标工作,确定中标候选人及其推荐顺序。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3.评标工作程序1)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2)详细评审;3)澄清(如果需要);4)汇总、复核评审结果;5)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6)完成评标报告。4.无效投标的界定4.1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包括有一项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投标处理:1)逾期送达的;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3)未加盖投标人鲜章或电子签章的;4)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5)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投标人采取相互串标,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不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7)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违反招标纪律的。8)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10)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服务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11)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4.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评标内容5.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将按符合性审查表中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1项不合格者,将被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方可进入详细的商务、报价和技术评审,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评标专家组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2细微偏差处理5.2.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5.2.2对在个别地方存在细微偏差但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5.2.3若《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不符,则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如果总价与数量乘单价的积而得到的总数有出入,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5.3详细评审:5.3.1报价评审(30分)5.3.1.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报价分占30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得30分;其它投标人报价得分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0×100。5.3.1.2为避免恶意低价竞争,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议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准备好报价证明材料,如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提供报价合理性解释证明材料时,须在开标现场60分钟内提供,如不能提供,视为无效投标。5.3.1.3小型和微型企业按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相关规定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企业按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给予10%的扣除。5.3.2商务评审5.3.3技术评审5.3.4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报价得分5.4澄清5.4.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报价和技术等方面的任何不明确的内容做进一步澄清或对存在的细微偏差予以补正。但不得寻求、提出、允许或接受对价格及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在澄清过程中不得向投标人提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5.4.2评标委员会对所有需要澄清或补正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补正。澄清或补正结果汇总纳入评标报告。5.5评审结果的汇总排名5.5.1将每位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投标人得分多少由高到低确定其排名次序,推荐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5.5.2全体评委对上述排序推荐结果签字确认。5.5.3若发生并列的情况,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6.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文件或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6.2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选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7.完成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按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7.2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7.3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采购人。7.4在确定中标人之前,采购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8.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8.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评标程序和评标细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8.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3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8.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标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无效。8.5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文件、评标资料、评标办法等由采购人存档。三、投标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西藏怡鑫商贸有限公司项目名称:西藏某单位食堂物资配送项目项目编号:RDZX2026-0112序号类别品种名称品牌(如有)规格等级单位数量下浮率备注1粮食标准粉/五星特精小麦粉500克10.5%富强粉/三星富强小麦粉500克10.5%晚籼米/标一500克10.5%粳米/标一500克10.5%糌粑/一等500克10.5%糌粑二等500克10.5%2蔬菜青椒/新鲜一等500克10.5%黄瓜/新鲜一等500克10.5%西红柿/新鲜一等500克10.5%胡萝卜/新鲜一等500克10.5%茄子新鲜一等500克10.5%土豆/新鲜一500克10.5%23等莴笋/新鲜一等500克10.5%大白菜/新鲜一等500克10.5%3食用油色拉油/一级桶装5升10.5%花生油/一级桶装5升10.5%菜籽油/一级散装500克10.5%酥油/一等500克10.5%酥油/二等500克10.5%酥油/三等500克10.5%4肉禽蛋鱼冷鲜猪肉/一等500克10.5%冻猪肉/一等500克10.5%猪排骨/新鲜一等500克10.5%牛肉/不带骨500克10.5%羊肉/带骨中等500克10.5%鸡肉/白条鸡500克10.5%鸭肉/白条鸭500克10.5%鸡蛋/新鲜,红皮500克10.5%带鱼/冻国产500克10.5%草鱼/活鱼500克10.5%鲤鱼活鱼500克10.5%5副白糖/一等500克10.5%5食品食盐/一等500克10.5%牛奶/纯牛奶250ml*24盒10.5%6其他类饮料类/10.5%水果类/10.5%配料调味类/10.5%清洁用品等货品/10.5%厨房日用品/10.5%其他食材或物资/10.5%注:投标人依据西藏自治区发改委价格检测中心发布的最新西藏重点监测商品价格表(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官网可查,该项目参考地为拉萨;西藏自治区发改委价格检测中心发布的最新西藏重点监测商品价格表内未包含的其他类物资按市场平均价(详见服务采购需求)进行下浮率报价)进行下浮率报价。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西藏怡鑫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日期:2026年2月5日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物资配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