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 灌溉排水工程施工中标结果公示(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2026)
泉州市南安市丰州镇溪丰等5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剩余部分)(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583]HSZB[CS]2026001-1
二、项目名称:泉州市南安市丰州镇溪丰等5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剩余部分)(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秀坂路318号建发领赋新苑3A#楼三层办公
2,735,000.00元
96.91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泉州市南安市丰州镇溪丰等5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剩余部分)):
工程类(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灌溉排水工程施工
泉州市南安市丰州镇溪丰等5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剩余部分)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范围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日
项
林潘
职称证书:闽Z009-102614、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闽135202120220059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闽水安B20230000117
2,735,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黄岁钿
评审专家:
杨颖 、 郑志贤 、 武柯君 、 黄辉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8000元包干计取,以转帐、电汇、现金等方式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171677325,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洛江支行,户名:福建怀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泉州市南安市丰州镇溪丰等5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剩余部分):0.8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春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时进行解密,故作无效供应商处理,其余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安市丰州镇燕山路200号
联系方式:1380597636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怀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华大泰禾SOHO-3座419-420
联系方式:177594002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占志秋
电话:17759400293
福建怀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1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pdf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png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泉州市南安市丰州镇溪丰等5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剩余部分)(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南安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17:2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岁钿,杨颖,郑志贤,武柯君,黄辉平
总成交金额
¥273.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占志秋
项目联系电话
17759400293
采购单位
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南安市丰州镇燕山路2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05976368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怀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华大泰禾SOHO-3座419-4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759400293
附件:
附件1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无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1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泉州市南安市丰州镇溪丰等5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剩余部,分)(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泉州市南安市丰州镇溪丰等5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剩余部分)(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0人,营业收入为5086万元,资产总额为3984万元¹,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1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申明。注明:详见附件3-4-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名称:福建河国二程顾问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公章)日:20960月1G※注1、“重天法记承”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 灌溉排水工程施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