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腔镜中标结果公示(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2026)
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宫腔镜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宫腔镜采购项目
结果公告
河南卓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宫腔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宫腔镜采购项目
2、交易项目编号:商政采〔2026〕071 号
采购项目编号:夏财采竞-2026-6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控制价:500000元
二、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谈判公告于2026年2月5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2026年2月11日
2、谈判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谈判小组名单:张娅(组长),杨琤琤,朱俊修(业主代表)
四、谈判结果
经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河南东笙源商贸有限公司
成 交 价: 488000元;大写:肆拾捌万捌仟零元整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 246 号 1 号楼 4 层401-D 区 16 号
五、主要成交标的
货物类
名称:宫腔镜 品牌(如有):科迈森 规格型号:KMS-C102 交验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全免费质保单价: 488000元数量:1套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无
七、供应商最终报价情况
1、投标单位:河南东笙源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92000(元);最终报价:488000(元);评审价格:488000(元)
2、投标单位:河南省瑞德康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95000(元);最终报价:491000(元);评审价格:491000(元)
3、投标单位:河南翊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96000(元);最终报价:493000(元);评审价格:493000(元)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0000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商丘市夏邑县南域道中段 168 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837041113
2、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河南卓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 277 号 7 号楼 2 单元 24 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17839000011
3、监督单位:夏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夏邑县康复路中段
联系电话:0370-6766619
河南卓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日
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附件] 结果公告(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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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附件] 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宫腔镜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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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宫腔镜采购项目结果公告河南卓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宫腔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宫腔镜采购项目2、交易项目编号:商政采〔2026〕071号采购项目编号:夏财采竞-2026-6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项目控制价:500000元二、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本项目谈判公告于2026年2月5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三、谈判信息1、谈判时间:2026年2月11日2、谈判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3、谈判小组名单:张娅(组长),杨琤琤,朱俊修(业主代表)四、谈判结果经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成交供应商:河南东笙源商贸有限公司成交价:488000元;大写:肆拾捌万捌仟零元整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246号1号楼4层401-D区16号五、主要成交标的货物类名称:宫腔镜品牌(如有):科迈森规格型号:KMS-C102交验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全免费质保单价:488000元数量:1套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无七、供应商最终报价情况1、投标单位:河南东笙源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92000(元);最终报价:488000(元);评审价格:488000(元)2、投标单位:河南省瑞德康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95000(元);最终报价:491000(元);评审价格:491000(元)3、投标单位:河南翊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96000(元);最终报价:493000(元);评审价格:493000(元)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10000元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十、质疑和投诉渠道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十二、本次采购联系事项1、采购人: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联系地址:商丘市夏邑县南域道中段168号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38370411132、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河南卓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277号7号楼2单元24号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78390000113、监督单位:夏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夏邑县康复路中段联系电话:0370-6766619河南卓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2月11日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宫腔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商政采〔2026〕071号2026年2月5日提示各供应商:《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采购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成交无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评审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成交无效。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谈判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谈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谈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总则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及供应商2、资金来源3、谈判费用4、适用法律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构成6、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谈判文件的解释权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8、谈判范围及谈判标的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谈判响应文件构成10、证明谈判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1、谈判报价12、谈判保证金13、谈判有效期14、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6、谈判截止17、谈判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五、谈判18、谈判前准备19、谈判小组的组成及要求20、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与澄清21、谈判偏离22、无效响应23、比较与评价24、项目终止25、保密原则六、确定成交26、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7、确定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28、采购任务取消29、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30、签订合同31、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及合同融资32、成交服务费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4、廉洁自律规定35、质疑与接收第三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一部分资格性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信誉良好的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材料9、谈判响应函(谈判文件格式二)10、谈判承诺函11-1、第一次报价一览表(谈判文件格式三)11-2、第二次报价一览表(谈判文件格式三)12、分项报价表(谈判文件格式四)13、货物说明一览表(谈判文件格式五)14、服务要求偏离表(谈判文件格式六)1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第三部分其他材料16、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一览表(谈判文件格式七)17、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设立的能为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的机构网点清单(谈判文件格式八)18-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谈判文件格式九)1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谈判文件格式十)18-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谈判文件格式十一)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服务要求一、货物需求一览表二、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1、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2、谈判程序3、第二次报价及审查4、具体评审方法和标准5、评审报告问题澄清通知(格式)供应商资格审查表供应商符合性审查表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商丘市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宫腔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名称: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宫腔镜采购项目二、交易项目编号:商政采〔2026〕071号采购项目编号:夏财采竞-2026-6三、项目预算金额:500000元;最高限价:500000元。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五、项目基本情况: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规格1宫腔镜1套六、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是否。4、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和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经销投标产品所必须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生产投标产品所必须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八、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1、时间: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2、地点和方式:企业可直接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shangqiu.gov.cn)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谈判文件进行查看,如决定参与投标请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该项目谈判文件、响应性文件和加密程序。3、售价:获取招标文件免费。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2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固化加密后的电子谈判文件须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上传递交,谈判截止时间后电子谈判文件无法上传。具体流程见“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的递交”十、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地点及方式:1、时间:2026年2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八开标席(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6年2月11日9时0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6年2月11日10时0分;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无效。4、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供应商在谈判文件确定的时间内,登录远程开标大厅网址,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如有)等活动,具体流程见“投标人须知-开标及评标”。5、如有系统操作疑问可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指南”下载《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操作指南》查看或关注中心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对各功能启用的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质疑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质疑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6、本项目使用“机器管招标”系统及对应工具箱,各投标人请通过交易中心官网“新平台登录”参与交易,具体请查看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发布的《关于“机器管招标”交易系统试运行的通知》。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十二、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1、采购人: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联系地址:商丘市夏邑县南域道中段168号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38370411132、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河南卓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277号7号楼2单元24号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78390000112026年2月5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谈判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完善,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地址:商丘市夏邑县南域道中段168号电话:138370411131.2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河南卓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277号7号楼2单元24号业务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78390000111.3.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谈判公告1.3.5允许采购的进口产品:不允许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是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2.2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最高限价:50万元。8.1如谈判商对多个包进行谈判,可以成交多个包12.1保证金形式:谈判承诺函..13.1谈判有效期:自谈判会开始之日起60日14.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需通过商丘电子投标人工具箱制作,商丘电子投标人工具箱可在下载谈判文件时同时下载或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下载安装使用。14.1供应商按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操作指南》提示完成安装后,点击投标人工具箱一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选择打开下载项目招标文件时同时下载的“项目响应文件”,即可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20.6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涉及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27采购人是否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口、否)31.1.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口、否)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转账或电子履约保函,电子履约保函应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日历天。31.1.2预付款金额:成交金额的60%。是否要求中标单位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是口、否)电子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等同预付款金额。电子预付款保函开具:应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5日历天。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或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32成交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现行有关标准计取.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是、否)34.3反腐倡廉监督电话:/35.3采购人接收人: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联系电话:13837041113通讯地址:商丘市夏邑县南域道中段168号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接收人:河南卓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839000011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277号7号楼2单元24号1.4(第五章)核心产品:宫腔镜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度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谈判截止时间为当年3月31日以前,供应商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没有出来时,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则需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2供应商应提供2025年8月1日以来本单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符合不需提供情形的,应做书面说明和提供证明文件。3供应商应提供2025年8月1日以来本单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符合不需提供情形的,应做书面说明和提供证明文件。4本项目中盖章均指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但写明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或***专用章的除外。要求签字的位置,投标人应手写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含电子签字和电子名章)5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标准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5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符合以上情形的即被认定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截止到开标当天不足三年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6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性证明材料上传至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对应位置,由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予以认定,没有上传的视同谈判响应文件中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主体库信息均由市场主体自行填写提交,所有资料均由市场主体自行上传。发布后修改基本信息需要提交核对;基本信息外的信息由各市场主体自行修改维护。已添加未发布的信息可以进行删除、修改操作,已发布的信息无法删除,只能修改且保留修改记录和修改内容。市场主体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上传真实资料,接受社会监督,否则产生任何后果均由自身负责。7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应保持交易平台始终处于登录状态并实时关注,信息提醒以交易平台信息推送为准。手机短信提醒功能是系统开发的附加功能,无论因为任何原因导致供应商没有接到手机短信提醒而导致不良后果,交易平台均不承担责任。8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均为:工业一、总则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所投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2以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1.3.3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谈判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谈判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谈判,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谈判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谈判协议连同作为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谈判,共同谈判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谈判协议谈判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谈判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8对联合体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谈判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谈判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8.1为了认真切实做好供应商围标、串标、陪标行为的规范,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根据河南省财政厅豫财购【2021】6号文件规定,参与同一标段(包)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他涉嫌串标的情形。1.8.2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2版)》(豫营商〔2022〕1号)等文件要求,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最新发布的《关于启用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功能的通知》执行。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谈判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谈判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构成5.1谈判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服务要求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实质性要求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谈判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5.3供应商收到谈判文件后,如发现本文件的内容出现含义不明确、前后描述不一致或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等情况的,应立即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询问解决。如果供应商因未按上述提出询问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得在谈判会后对谈判文件再提出任何疑义。6、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谈判截止期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除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以外的内容进行澄清或修改。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上以书面形式(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的收受人。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将在谈判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谈判文件的收受人、不足3个工作日的、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6.4因在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均无法获取报名信息,因此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无法直接向潜在供应商告知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内容,潜在供应商应自行注意查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该项目相关信息,否则产生任何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谈判文件的解释权本谈判文件内容由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其中采购需求等由采购人所提供内容由采购人负责解释,谈判文件其他内容由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8、谈判范围及谈判标的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谈判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谈判,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谈判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谈判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8.3无论谈判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服务要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谈判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谈判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唱标项、开标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及其他五部分。9.2“唱标项”为响应文件完成解密后系统直接读取并显示的谈判信息,上述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填写、签署和盖章。9.3唱标项为开标过程中生成开标记录表显示内容,供应商应确保唱标项内容与谈判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如唱标项内容没有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9.4供应商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及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规定顺序在对应位置上传相关资料,承担上传位置错误产生的任何后果。10、证明谈判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谈判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谈判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谈判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10.2.3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谈判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审时判定其谈判是否有效的标准。11、谈判报价11.1所有谈判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谈判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1.2供应商应在谈判分项报价表上标明谈判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谈判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为完成该项目所需所有费用,包括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以及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11.4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谈判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谈判,其谈判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1.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谈判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谈判保证金12.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谈判承诺函替代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的一部分。否则其谈判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应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承诺函。以一方名义提交承诺函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谈判有效期13.1谈判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谈判,其谈判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谈判响应文件。14、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谈判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谈判文件规定在谈判响应文件上注明需要签字和盖章的地方签字和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一),并将其附在谈判响应文件第一部分中。14.2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不要求逐页签字盖章,但谈判响应文件中注明签字和盖章的地方须按照要求签字和盖章以保证该项资料的有效性,否则谈判小组有权利对该项资料不予认可。如果该项资料为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所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将导致投标无效。15、谈判响应文件的固化及加密15.1供应商在上传谈判响应文件之前应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固化和加密。15.2供应商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谈判文件时同时下载响应性文件和加密程序,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固化后,将企业数字证书插入电脑,打开加密程序,按照提示选择固化后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应急密码是数字证书无法正常使用时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唯一途径,请务必牢记。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6、谈判截止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到谈判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7、谈判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于谈判截止日期当天在谈判公告中约定的地点接收该项目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将无法递交谈判响应文件。17.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点击“递交投标文件”选择“撤回”,修改完成固化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递交投标文件。17.3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对所接收的谈判响应文件概不退回。五、谈判18、谈判前准备18.1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30分钟-60分钟前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动开标会,并按照开标准备-签到-开标-开标记录-开标结束的顺序组织本次开标活动。18.2供应商请在开标时间前60分钟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确选择主体角色和要进入的项目,点击“操作”—“我要投标”—“操作”—“在线开标”进入开标大厅。供应商的界面为直播界面,当前页面随着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的点击而变化,页面自动刷新。供应商应保持开评标过程中交易平台处于登录状态并实时关注屏幕显示信息,充分掌握开评标情况。18.3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启动开标会后,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点击右下角“投标签到”跳转到签到页面进行签到。供应商名称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可以手动填写也可以插入CA证书系统读取,下面的签到人和联系电话手动输入,此号码为在该项目开标评标过程中的消息接收号码,应保持畅通,输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即签到成功。18.4到达解密时间后,供应商应选择CA证书解密或应急解密对谈判响应文件文件进行解密。选择CA证书解密时,供应商应首先确保电脑安装北京证书助手且处于打开状态,插入数字证书,点击右下角“解密”会跳转到解密页面,输入解密工程编号,此编号为标段编号,供应商可从我要投标的页面复制粘贴进去,然后点击搜索,即可出来项目和公司信息,点击解密,输入CA锁的密码即可解密。选择应急解密时,首先点击应急解密,然后按照提示信息填写完整,然后输入加密时设置的应急解密密码即可完成解密。18.5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及时点击右下角在线澄清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问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规定及时处理。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针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提出的疑义。供应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18.6供应商应按照规定完成签到和解密操作,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18.7开标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应实时关注交易平台信息,以满足评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必要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8开标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项目将整体流标。18.9谈判准备时,采购人将查询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谈判将被拒绝。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谈判将被拒绝。18.9.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18.9.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随采购资料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当天查询结果为准。18.9.3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审查认定依据。18.10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将对谈判准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谈判的采购人代表或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18.11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评审工作。19、谈判小组的组成及要求19.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谈判小组成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主动申请回避和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的义务。19.2谈判小组应确认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谈判,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1)审查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无法评审;(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6)向采购单位或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20、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与澄清20.1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0.2在评审期间,谈判小组发现谈判响应文件内容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时,将通过评审系统在线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通知,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问题情况合理设置答复时间,但最低不得少于30分钟。20.3供应商收到通知后可点击交易平台右上角的澄清答疑按钮,选择要进行回答的项目,查看专家提问的问题(专家问题可以预览和下载)并准备答复材料上传交易系统。需要上传交易系统的澄清说明文件,必须是PDF格式并且加盖有供应商电子签章。答复材料准备好后在答疑文件信息选项里提交回答文件。供应商请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之后无法修改。20.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并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注: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进行澄清的要求均有时间限制,并且在供应商澄清页面有倒计时提示,供应商应在评审专家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操作。20.5谈判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规定:(1)谈判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谈判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第二次报价系统报价与上传的第二次报价附件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附件报价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5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谈判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0.6谈判报价的审查。20.6.1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按照20.3款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交易系统。20.6.2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对其谈判认定为无效响应。20.6.3如供应商计划以较低价格参与谈判并有可能会被谈判小组告知需提供书面说明的,可自行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20.7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20.8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供应商所投的该产品必须具有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谈判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本项目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1、谈判偏离本项目中注明“无效响应”的条款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他要求为可以偏离的一般要求。谈判小组应当接受谈判文件中对一般要求的不正规或不一致响应。22、无效响应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谈判小组要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谈判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条件和规格相符,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谈判成为实质上响应的谈判。谈判小组决定谈判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谈判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内容提交谈判承诺函的;(2)资格性、符合性证明材料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满足谈判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4)被视为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或者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谈判活动的;(5)谈判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价或最高控制限价的;(6)属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无效响应情形;(7)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22.3出现以下情形,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谈判。(1)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除采购人在谈判过程中提高技术服务要求并被供应商响应的情况外,供应商第二次报价超过第一次报价的。(6)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23、比较与评价23.1经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有资格进入本项目谈判程序,详细谈判程序及评审标准见谈判文件第五章。23.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2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具体办法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进行价格优惠扣除。23.3商丘市财政局关于支持返乡创业经营主体的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的函,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商丘市委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的意见》(商发《2020》5号)精神,支持乡村振兴,根据文件精神,支持返乡创业经营主体的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24、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5、保密原则25.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6、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按修正和扣除后的第二轮谈判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谈判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决定。27、确定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将根据评审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无论是否取得推荐成交供应商资格,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均不退还已接收的响应文件。28、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9、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29.1在谈判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29.2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将通过交易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可以登陆交易平台点击对应项目操作—我要投标—操作—下载成交通知书完成自行下载。30、签订合同30.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成交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过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0.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在资金具备情况下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0.5当出现法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若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依法确定排名下一位的为成交人并签订合同,否则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1、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及合同融资31.1履约保证金31.1.1成交人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1.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1规定的情形外,成交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31.1.3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2预付款31.2.1各采购单位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成交人支付预付款。31.2.2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31.2.3各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决定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31.2.4如需提供电子预付款保函,成交单位应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项目信息与保函信息的关联绑定,自动验真。31.3合同融资严格按照豫财办【2020】33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格式见附件)32、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谈判须知资料表规定支付成交服务费。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谈判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供应商递交的谈判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谈判文件的规定。33.2.2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4、廉洁自律规定34.1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2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3为强化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监督电话,反映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5、质疑与接收35.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其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中,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提供上述法规规定材料。35.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5.3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说明:1、本章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材料和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材料为谈判响应文件必备材料,且该部分材料谈判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应签字或盖章,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本章第三部分其他材料为供应商认为能提高谈判小组对其评价而提供的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评审因素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材料已体现的评审因素证明材料在此部分不要求重复提供。3、本章格式仅供供应商参考,如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中该部分内容要素具备而仅与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不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本章所制谈判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5、其中第一部分资格性证明文件第1、3、4、5项为客观证明材料,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将上述材料上传至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对应位置。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谈判文件格式一,自然人谈判的无需提供);3、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良好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材料9、谈判响应函(谈判文件格式二)10、谈判承诺函11、第一/二次报价一览表(谈判文件格式三);12、分项报价表(谈判文件格式四)13、货物说明一览表(谈判文件格式五)14、服务要求偏离表(谈判文件格式六)1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第三部分其他材料16、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一览表(谈判文件格式七)17、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设立的能为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的机构网点清单(谈判文件格式八)18、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响应资料)18-1《中小企业声明函》(谈判文件格式九)1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谈判文件格式十)18-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谈判文件格式十一)1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一部分资格性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3、联合体谈判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谈判文件格式一)(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出具此证明书)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谈判文件格式一)(被授权人参加谈判的,出具此证明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谈判,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信誉良好的证明材料说明:1、如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3、如果是联合体谈判,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4、如截止到开标当天,公司成立不足6个月的或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参与谈判的,可以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说明: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3、如果是联合体谈判,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4、如截止到开标当天,公司成立不足6个月的或机关事业单位参与谈判的,可以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说明: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3、如果是联合体谈判,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4、如截止到开标当天,公司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以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说明: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认为具备该项证明材料。1、供应商的承诺函。2、供应商近三年内的类似业绩3、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实物照片和工作人员相关证书或企业荣誉证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说明: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2、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自然人谈判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3、如果是联合体谈判,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供应商:(盖章)年月日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无要求,该项内容可以为空。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谈判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3、如果是联合体谈判,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材料9、谈判响应函(谈判文件格式二)致:(采购人、代理机构)我单位全面研究了“”项目(项目编号:)的谈判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该项目的谈判,我单位授权(全名、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份,并全权处理该项目谈判的所有事宜。据此函,宣布如下:1、我单位在该项目中报价为人民币元,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服务费、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完成本项目所需费用的总和。2、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成交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谈判小组如认为我单位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我方将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谈判小组的评审认定结果。3、我单位同意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自谈判会开始之日起日。4、一旦我单位成交,我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尽快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且我单位愿按所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5、我单位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在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上发布的澄清、变更等公告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知道、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6、我单位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愿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7、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一致、表述不明确或明显的文字错误的,我单位完全接受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出具的书面解释。8、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且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我方同意接受追加,且追加的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保持一致。9、如果我方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我方承诺《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是真实的、完全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0、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11、我单位在参与该项目谈判过程中没有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以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12、我单位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已经如实说明我单位的关联单位,并承诺在该项目谈判过程中,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0、谈判承诺函致:采购人、代理机构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四、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一)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三)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六)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七)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1-1、第一次报价一览表(谈判文件格式三)项目名称包号:单位(元)第一次报价大写:小写:交验期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全免费质保其他说明说明: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2、以上报价为项目实施总价(含设备费、含运费、装卸费、安装费及质保期内维修费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3、第一次报价为唱标项、开标一览表、谈判响应文件中的第一轮报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1-2、第二次报价一览表(谈判文件格式三)项目名称:包号:单位(元)第二次报价大写:小写:最终评审价大写:小写:交验期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全免费质保其他说明说明:1、以上报价为项目实施总价(含设备费、含运费、装卸费、安装费及质保期内维修费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2、此表为最终报价表,应将除第二次报价和最终评审价外所有内容填写完整后做在谈判响应文件内(报价空白),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填报第二次报价和最终评审价。3、最终评审价是供应商参与评审时的报价是小微企业扣除后的价格。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进行价格优惠扣除。4、谈判小组如发现最终评审价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供应商所列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不予认定时,有权利直接按照第二次报价对其进行评审。5、二次报价时,供应商应首先填写二次报价金额,然后上传二次报价PDF文件。需注意填写金额应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一致。如不一致,报价以上传的加盖有电子签章的报价文件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公开★公平★公正★货物类竞争性谈判文件12、分项报价表(谈判文件格式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和规格数量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123456报价总计:说明:1、供应商应按“分项报价表”详细报出项目所含所有设备的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运输、安装调试、税费及质保等所有费用),分项报价表以包为单位填写,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此表报价合计应与第一次报价一览表报价保持一致。3、如果开标一览表(唱标项)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明细表报价总计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唱标项)内容为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公开★公平★公正★货物类竞争性谈判文件13、货物说明一览表(谈判文件格式五)项目名称:谈判编号:包号:序号产品名称谈判文件技术要求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偏离情况12……说明:1、供应商必须把谈判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并按照谈判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如实对应填写,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偏离情况”栏应当填写“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3、本表可以提供附件、附件应为客观证明材料、包括产品检测报告或厂家宣传彩页或厂家官网产品参数截图或产品白皮书等,如没有明确要求提供,可以不提供。4、本表中的表述与证明材料中的表述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表述为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宫腔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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