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频喷射呼吸机中标结果公示(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2026)
内镜科高频喷射呼吸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2511Z1619094)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724-2511Z1619094(招标文件编号:0724-2511Z1619094)
二、项目名称:内镜科高频喷射呼吸机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九州通医疗供应链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二马路9号
中标(成交)金额:18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九州通医疗供应链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高频喷射呼吸机
卡尔莱纳
TwinStream
1套
¥1,8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春苏(组长)、阮萍、孙慧琳、张慧文、白坤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361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中标人的综合评审得分为83.82分。
2.合同金额即为中标金额:¥1,880,000.00。
3.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联系方式:麦老师020-87345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方式:林程宏、薛业生、罗海山020-37861065、020-37860545、020-3786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程宏、薛业生、罗海山
电 话: 020-37861065、020-37860545、020-3786051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内镜科高频喷射呼吸机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采购单位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行政区域
广州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18:11
评审专家名单
郑春苏(组长)、阮萍、孙慧琳、张慧文、白坤昊(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1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程宏、薛业生、罗海山
项目联系电话
020-37861065、020-37860545、020-37860519
采购单位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麦老师020-87345456
代理机构名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程宏、薛业生、罗海山020-37861065、020-37860545、020-37860519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内镜科高频喷射呼吸机采购项目(盖章版).pdf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内镜科高频喷射呼吸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2511Z1619094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发布日期:2026年1月20日温馨提示一、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二、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三、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各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投标及保证金缴纳、退还的速度。中标服务费存入指定的中标服务费缴费账户。四、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提前合理安排转账事宜。中标人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交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退还保证金。五、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六、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及密封。七、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并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一同封装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当中。多包项目请每包单独封装,并请仔细检查包号,包号与包名称必须对应。八、招标项目内或所投包号内有多项报价内容的,应加总后报总价。九、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十、获取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邮购文件的公司应提供准确的快递地址以确保收到纸质招标文件。(以上提示内容仅作一般事项提醒,如与实际招标项目要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格式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项目概况内镜科高频喷射呼吸机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10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724-2511Z1619094项目名称:内镜科高频喷射呼吸机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2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199万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采购标的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是否允许进口产品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高频喷射呼吸机1套详见用户需求书220万元199万元是工业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4)投标人已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将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将并加盖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售价(元):¥300.0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2月10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9楼会议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供应商通过打开二维码链接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复制网址https://www.gmgitc.com/DocSaleNew/Weixin/Edit.aspx?BidCode=0724-2511Z1619094至浏览器中打开)。(2)国内供应商如选取“邮购”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加收50元邮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3)现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电话:020-37860590联系人:郑小姐(4)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到供应商登记的邮箱。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联系方式:麦老师020-873454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联系方式:020-37861065、020-37860545、020-378605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程宏、薛业生、罗海山电话:020-37861065、020-37860545、020-37860519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月20日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用户需求书说明:标注“★”的条款为评标时不可偏离条款不允许偏离,否则为无效投标条款。标注“▲”的条款为评标时重要条款,不满足者将会被严重扣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一、总体要求:采购内容数量采购控制价高频喷射呼吸机一套199万元1)★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所有配套配件或耗材单价报价,以作为日后采购的价格参考。该报价不包括在本项目投标总价中。如无法按要求提供配套配件或耗材单价报价,投标人须对无法提供的情况进行说明。(投标时提供《设备配套使用的所有配套配件或耗材价格清单》或者说明函,详见参考格式)。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全保修服务报价表,以作为日后采购维保服务的价格参考。该报价不包含于本项目投标总价中。3)★如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为所投设备代理商,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有效的授权资料。4)★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技术参数1、整机要求:呼吸机主机整体性能稳定,能够长时间连续工作。2、工作模式▲2.1具备支气管镜通气模式。▲2.2具备以下喷射通气方式工作:常频喷射通气NFJV、高频喷射通气HFJV、高常频叠加喷射通气SHFJV。2.3可根据病人体重,自动启动相应初始通气设置。▲2.4具备激光安全模式,在此模式下呼吸机可自动降低气道内的吸入氧浓度。2.5具备易接系统的管道组。3、技术参数3.1常频呼吸频率:1-100次/min▲3.2呼吸比:1:5—3:1▲3.3高频呼吸频率:50—1500次/min3.4偏流功能(可连接加湿器)3.5氧气浓度可调范围:21%--100%▲3.6具备两个氧浓度监测单元,即喷射氧浓度监测单元、气道浓度监测单元4、监测值4.1开放式气道压监测4.2喷射氧浓度:0-100%4.3呼吸压力峰值:不小于0-250mbar区间内4.4平均气道压:不小于0-250mbar区间内4.5呼气末正压:不小于0-250mbar区间内4.6图形监测:呼吸压力趋势曲线5、报警项目5.1气道压报警高限:1-100mbar区间内5.2气道压报警低限:0-60mbar区间内5.3气道压报警间歇压:1-100mbar区间内5.4具备设备气源压力报警功能5.5具备设备故障报警功能6、显示屏:全触摸屏操作,屏幕≥10英寸,分辨率≥VGA640*480。7、喷射支气管镜鞘7.1喷射支气管镜鞘A:总长度≥42cm,内径≥11.4mm,外径≤12mm7.2喷射支气管镜鞘B:总长度≥42cm,内径≥13.4mm,外径≤14mm三、★配置清单(不低于清单要求)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高频喷射呼吸机台1包含:峰压监测、喷射监测管路系统、电源线、中文使用手册2喷射转换器套1包含转接系统3氧气过滤器台1氧气除水装置4空气过滤器台1空气除水装置5呼末二氧化碳模块个16喷射支气管镜鞘A根17喷射支气管镜鞘B根18喷射耦合器个19监测导管根110台车台1四、商务要求(一)交货要求1.★交货及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之日起60日内。2.交货及安装地点: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内(指定地点)。3.中标人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将货物加以包装运输,防止磕碰、划伤和污损,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采购人指定收货地点。4.中标人负责合同产品的安装,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5.投标人须安排有相关产品安装经验的工程师进行现场货物安装,安装标准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6.投标人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足够防护措施,保证采购人设施、设备完好无缺,并不得干扰和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7.投标人对运输货物、人员等进行购买相关保险,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支付。(二)质量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厂制造、全新未使用过、经出厂检测合格的产品,并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制造而成,且须完全符合招标文件里规定的质量及技术要求。2.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3.产品质量保证,保证所提供产品为原厂的全新(原装)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产品出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三)验收要求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2.中标人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规格要求。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3.验收时间:自设备安装调试正常之日起,设备正常运行30天后,按采购人要求办理验收手续。★(四)付款方式1.中标人按约定的交货日期送货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设备安装调试正常后交付用户使用,性能考核期满后,采购人组织使用科室、中标人以及相关人员进行正式验收。采购人在设备验收合格并收到中标人出具的验收报告后_20_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款项。设备验收合格满1年之日起20天内支付该批次设备的5%款项,支付前提是中标人提交申请函以及使用部门签字的每年2次的维护保养报告。2.采购人原则上自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且项目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中标人账户;对于不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完善,直至满足支付条件,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中标人账户。(五)售后要求1.★质量保修期(简称“保修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内中标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由厂家提供保修期≥4年。保修期满后终身维护保养,更换零配件只收配件费,不收上门费、人工服务费等。终身提供的软件升级,所产生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设备的保修期间:2.1.保修期内中标人提供上门服务,自采购人维修通知后提供2小时内响应服务,24小时内到达现场;2.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超过3日无法修复的:2.2.1.中标人应书面提供设备故障的解决方案,并报使用科室和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在限定时间内解决。2.2.2.中标人须保证有足够的设备运行所需的维修备件,以及时解决故障。若由于故障停机,保修期将按停机时间相应顺延,顺延方式为:每停机1天,延长3天。停机时间须经双方书面确认。2.2.3本项目保修期内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中标人提供有关操作方面培训,培训用户直至能完全独立操作;4.中标人提供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服务,≥2次/年;5.设备保修期后:5.1.中标人提供上门服务,自采购人电话或传真通知之时起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保证到现场检查故障和问题。5.2.中标人应书面提供设备故障的解决方案和报价,并报使用科室和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在限定时间内解决。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2.2“监管部门”是指:财政部。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5“合格的投标人”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要求。2.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工程”是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3.3“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按以下规则计算之后再上浮10%收取。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并执行下浮率及固定标准,具体如下:(1)按照上述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费在5万以下,实际按照下浮25%收取;(2)按照上述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费在5万以上至10万元以下,实际按照4.5万元收取。(3)按照上述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费在10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实际按照5.5万收取;(4)按照上述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费在15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实际按照7万元收取;(5)按照上述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费在20万元以上,实际按照8万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执行。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本项目类型为货物招标:类型费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500000.05%0.05%0.05%50000-1000000.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0000-1000000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一次招标代理费最高限额人民币350万元人民币168万元人民币450万元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以电汇方式缴纳到以下账号(以下账户用于缴纳中标服务费),交费账户为: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用途:“项目编号”中标服务费(如:0724-2511Z1619094中标服务费)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投标邀请函2)采购项目内容3)投标人须知4)合同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标的参数及服务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6.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7.招标文件的修改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8.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0.投标文件编制10.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及招标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10.3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投标报价11.1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11.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2)投标报价应为投标人完成所投项目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保险、伴随服务、拟投入工具及材料、各类税费以及采购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1.4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标准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备选方案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3.联合体投标1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审查表》中所列要求及相关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15.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16.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融资担保16.1投标保证金16.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1.2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和时间:(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000.00。(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提交(仅选其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号:①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方式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账号:120905690610703a.投标人须在汇款或转账附言标注本次项目编号后四位,同时详细填写附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附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中,连同《开标一览表》《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一起密封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内递交,以便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b.保证金以到达上述保证金账户为准,投标人应按以上所述方式及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②投标保证金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人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于投标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样本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提交担保函原件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并将担保函复印件连同《开标一览表》《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一起密封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内递交,以便进行公开唱标。16.1.3凡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6.1.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担保函形式提交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担保责任终止;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担保函形式提交的,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担保责任终止。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6.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中标人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16.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6.2履约保证金16.2.1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合同履行需要,要求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16.2.2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采购人可根据履行合同的实际需要,在以上范围内规定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函样本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表。16.2.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采购合同主要义务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原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以履约担保函形式提交的,担保责任终止。16.3融资担保16.3.1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16.3.2中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本项目采购合同履约进行融资。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2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8.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证明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见第五部分)。18.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加盖公章或签字才有效。18.4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文件(含可编辑的WORL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电子文件放置于U盘或光盘(无病毒)并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所有文件用WORD或EXCEL格式处理(资质文件及证书等可扫描以图片格式提交)。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9.1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9.2所有信封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签字。具体格式如下:投标文件/唱标信封正本/副本收件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编号:0724-2511Z1619094项目名称:内镜科高频喷射呼吸机采购项目标的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19.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9.4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0.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0.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20.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与授标21.开标21.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21.3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1.4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2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具体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表》。2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3.1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3.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23.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4.1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审查内容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4.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出现算术错误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该条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的印章)的书面形式做出。25.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投标的比较和评价26.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27.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最终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规则详见36.评标步骤-(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28.中标人的确定28.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各包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一名中标人。28.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质疑及投诉29.质疑2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9.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各环节质疑时效的规定如下:(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限的质疑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不予接收。29.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证明材料清单、证明文件及获取途径说明)。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9.5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质疑接收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质疑接收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9楼903(邮编:510080)质疑接收机构联系人:郭小姐、李小姐质疑接收机构电话:020-37860711/37860715(工作日接收时间:8:30-17:00)质疑接收机构邮箱:guochunxi@ebidding.com30.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投诉。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31.合同的订立31.1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选择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采购。32.合同的履行3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3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规定备案。3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33.1定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八、适用法律34.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3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34.1.1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4.1.2符合享受本办法规定政策的情形:(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4.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4.1.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3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34.1.6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形的供应商应主动予以回避,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34.3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九、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1.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4(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1.5(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4(4)投标人已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3.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6)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将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将并加盖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32.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技术、商务和价格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33.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比较与评价:(一)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1投标函: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2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3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办法缴纳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5投标报价:1)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的;3)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7未经采购文件规定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设备,投标人不得以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二)比较与评价1.技术评价(58分):序号分值评审项目评审内容124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用户需求书中“二、技术参数”带“▲”的重要技术条款(共6条,以条款号为准,最低级编号的条款视为1条)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完全满足得24分,每有1条条款不满足或负偏离扣4分,最高扣24分。【注: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①用户需求书有要求的按用户需求书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②用户需求书中无要求的提供所投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图片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作的技术参数说明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投标人须按货物实际参数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220不带“★”“▲”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用户需求书中“二、技术参数”不带220号的一般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的一般技术条款(共20条,以条款号为准,最低级编号的条款视为1条)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完全满足得20分,每有1条条款不满足或负偏离扣1分,最高扣20分。【注: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①用户需求书有要求的按用户需求书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②用户需求书中无要求的提供所投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图片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作的技术参数说明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投标人须按货物实际参数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32产品交货方案①投标人根据用户需求书中“商务要求”中关于交货的内容拟定产品交货方案,包括包装运输方案、安装测试方案等。方案每具有以上1项内容得1分,最高得2分。45产品交货方案②满足“产品交货方案①”的基础上,评标委员会从方案完整性、可行性、契合度等相关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描述全面且清晰,具备可行性,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完整但不够详细,描述清晰,且仍具备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内容简单笼统,描述不够清晰,可行性欠缺,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方案内容有缺漏或方案不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52质量保障方案①投标人根据用户需求书中“商务要求”中关于质量的内容拟定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产品稳定性、产品质量保证等。方案每具有以上1项内容得1分,最高得2分。65质量保障方案②满足“质量保障方案①”的基础上,评标委员会从方案完整性、可行性、契合度等相关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描述全面且清晰,具备可行性,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完整但不够详细,描述清晰,且仍具备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内容简单笼统,描述不够清晰,可行性欠缺,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方案内容有缺漏或方案不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2.商务评价(12分):序号分值评审项目评审内容15同类业绩情况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高频喷射呼吸机的同类业绩,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5分。注: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如有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的,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22售后服务方案①投标人根据用户需求书中“商务要求”中关于售后服务的内容(保修期除外)拟定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保修期间的服务方案、保修期后的服务方案等。方案每具有以上1项内容得1分,最高得2分。35售后服务方案②满足“售后服务方案①”的基础上,评标委员会从方案完整性、可行性、契合度等相关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描述全面且清晰,具备可行性,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完整但不够详细,描述清晰,且仍具备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内容简单笼统,描述不够清晰,可行性欠缺,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方案内容有缺漏或方案不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3.价格评价(30分)序号评审分项分值评审内容1投标报价30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适用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于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项目)依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价格扣除相关要求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10%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1人福利性单位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10%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适用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节能、环保产品——1%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1%-5%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根据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项目中的重要性、所占比重等因素确定。3本国产品货物为本国产品20%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适用于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项目)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①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②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A.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综合比较与评价:根据每个投标人在上述各评审阶段中的得分,采用下面公式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W=C+T+M其中:W某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C某个投标人的价格评审得分;T某个投标人的技术评审得分;M某个投标人的商务评审得分;注:T、M均为所有评委评分算术平均值。(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以下顺序排列:(1)技术得分由高到低;(2)商务得分由高到低;(3)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节能、环保产品。如以上都相同,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第四部分合同格式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设备采购合同合同名称:签约单位:合同关键词:甲方:(全称)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乙方:(全称)XX公司甲方联系人及电话:乙方联系人及电话:开户银行及账户:第一部分合同条款设备使用信息:科室:设备放置地点:项目经办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以下选择其中一项,打“”选择)1、□√采购(招标)结果,采购(招标)编号为;2、□网上竞价,竞价单号:;3、□甲方与乙方谈判结果;4、□其它文件,详见附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设备概况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合计:合同总金额小写金额¥,大写金额(人民币):(含运输费、保险费、关税、增值税、仓储费、安装费、操作方面的培训费、调试费、保修期内的维修所需的备件费以及上门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备注: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如有须备注证件号)注:1.1.如货物为医疗器械,货物的设备名称、型号、厂家、产地应与其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的信息相符;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表(含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复印件及说明。1.2.设备配置清单或装箱清单1.2.1□√设备配置清单或装箱清单详见附件一;1.2.2□本条款不适用。2、包装标准、保险及保管要求原厂原包装,货物包装应适合长途海、空和陆地运输以及多次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具有防潮、防震、防锈和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危险品的包装应符合国际标准,乙方须对不适当的包装所造成的锈蚀以及任何其它损失负责。保险及保管要求: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乙方负责,直至货物安装、验收完毕。3、交货、安装时间和地点3.1交货及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之日起__天内;3.2交货及安装地点: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内(指定地点);3.3交货前,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使用科室和设备科相关人员。4、运输方式运输及运输途中的损坏均由乙方负责,如果损坏状况明显影响产品外观,或对货物正常使用构成影响,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3日内组织换货,并按合同约定日期交货。5、付款方式:(以下选择其中一项,打“”选择,付款方式必须与采购(招标)、响应(投标)文件或签订合同前的约定方式进行选择)5.1□√(1)乙方按约定的交货日期送货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设备安装调试正常后交付用户使用(“性能考核期”按第8.2条款约定),性能考核期满后,甲方组织使用科室、乙方以及相关人员进行正式验收。甲方在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出具的验收报告后2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95_%款项,余款__5__%待验收合格满一年之日起20天内支付,余款支付前提是乙方须提交申请函以及经甲方使用部门签字确认的每年2次的维护保养报告。(2)甲方原则上自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且项目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乙方账户;对于不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完善,直至满足支付条件,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乙方账户。5.2□(1)甲方在合同签定后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作为预付款,余款_____%待验收合格满年之日起20天内支付,余款支付前提是乙方须提交申请函以及经甲方使用部门签字确认的每年2次的维护保养报告。(2)甲方原则上自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且项目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乙方账户;对于不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完善,直至满足支付条件,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乙方账户。5.3甲方收到乙方的请款资料并提交支付流程后即视为履行付款义务,因支付流程所需时间不计入付款期限内,不视为甲方违约。5.4□其它约定:6、乙方就所提供的产品提供如下质量保证6.1保证该产品系由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厂家和产地生产的、未使用过的全新产品。6.2保证该产品的质量标准完全符合制造商国家及我国的最新标准和规定,以及保证符合本合同和采购(招标)、响应(投标)文件所要求的功能和技术参数。6.3保证产品质量的可靠性以及其在临床应用中的安全性。6.4若合同内设备属于法定商检的则须进行商检;若合同内设备属于计量器具的须提交计量检定证书或计量校准证书,乙方负责初次检定的送检工作及相关费用,经计量合格后甲方组织验收;若合同内设备属于特种设备的须配合甲方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乙方负责初次检定的送检工作及相关费用,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甲方组织验收。7、质量争议的解决办法7.1□√如果甲乙双方对货物质量问题有争议时,同意共同委托甲方所在地的商检部门或质量鉴定机构鉴定,双方均应接受该鉴定结果。鉴定为合格品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支付,反之则由乙方支付。7.2□其它约定:8、验收标准8.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设备科和使用部门按本合同约定的设备配置清单或装箱清单进行货物清点,并对货物外观初步检查,完成后填写“到货设备清单”和外观检查意见,甲乙双方签名确认。甲方该项签名仅证明甲方收到清单所示货物,不代表甲方对货物质量的任何意见。8.2本货物使用30天后,乙方备齐设备的相关材料(如: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必须提供产品及其配套专用耗材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制造商出厂合格证明、出厂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产品说明书或使用说明书、在中国境内有效的保修卡或维修手册、到货设备清单、商业发票、设备性能考核期运行报告等资料)报甲方设备科及使用部门正式验收,正式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名盖章。8.3乙方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资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甲方不予验收。8.4若甲方需要获取合同内设备的业务数据、运行数据等,乙方无条件开放甲方所需的设备信息接口并提供技术支持保障甲方成功连接设备获取数据。8.5若乙方需要将合同内设备接入医院信息网络,必须提前安装好杀毒软件、全盘扫描确保无病毒及系统漏洞,向甲方提出申请,乙方承诺在取得甲方同意后连接外网网络,仅用于设备故障信息的收集,不涉及到任何敏感信息或者泄露任何相关数据,否则,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售后服务9.1设备按采购(招标)、响应(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要求及承诺内容执行,详见甲乙双方签订的售后服务协议。10、违约责任10.1若甲方没有按时支付合同款项并且在收到乙方书面催款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除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外,乙方有权就延迟付款部分按照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收取延期付款违约金,此违约金达到合同价格的5%时,乙方还可考虑终止合同。若甲方在收到乙方催款通知后约定时间内履约支付合同款项,乙方无权再向甲方追溯逾期付款的相关法律责任。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10.2若乙方逾期交货并且在收到甲方书面催交货物通知后仍未交货的,除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外,甲方有权按照每日合同价格的5‱的比例向乙方收取延期交货违约金,此违约金达到合同价格的5%时,甲方还可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具体金额根据甲方实际损失、综合乙方过错或违约程度确定。10.3若因验收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等原因导致无法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日期验收,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须在48小时内将资料补齐,否则甲方有权全部退货和考虑终止合同,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仍须按合同价格的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10.4若乙方提前或按时交货却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安装使用,甲方允许乙方有一次换货机会,但乙方须在约定换货限期(详细见本条后面的定义)内为甲方换回合格品,换货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指定时间内换回合格品但已超出合同规定的交货期,每超出交货期一天,乙方仍须按合同总价的5‱交纳违约金;若乙方无法在指定时间内换回合格品,甲方有权全部退货,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仍须按合同价格的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若乙方在性能考核期间已出现两次机器硬件故障问题,无论是否能够修复,乙方均须在约定换货限期内为甲方换回全新未用过的合格品,换货费用由乙方承担,性能考核期重新计算。否则,每逾期一个工作日,须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交纳违约金。约定换货限期:□五个工作日,□_15_个工作日,□√另行协商约定。上述情况违约金达到合同总价的5%时,甲方还可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具体金额根据甲方实际损失、综合乙方过错或违约程度确定。10.5乙方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医疗事故或纠纷及其它连带责任由乙方负责,一旦出现该种情况,视为乙方对甲方的重大违约,乙方除应承担甲方应对其他第三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外,还应另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甲方应对其他第三人承担的赔偿金额的两倍计算。10.6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终止了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采购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采购类似的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乙方仍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0.7若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接到甲方报障通知在所规定时间内逾期响应的,每次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若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本合同所规定的售后服务,经甲方书面催促无效后,每次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11、合同余款11.1□√本合同按合同总价的__5_%作为乙方的合同余款,在合同余款支付前发生乙方违约时可先用合同余款抵扣,若合同余款不足时,乙方仍应在限期内支付不足的违约金。11.2□本条款不适用。12、争议解决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法令和政策,发生任何纠纷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所发生的纠纷将被提交_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败诉方应承担因纠纷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鉴定费等费用。双方签署的地址均为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手机号码均可信息送达,交邮或者发送后视为送达。13、侵权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任何第三方对甲方在中国合法使用合同商品而引起有关专利、商标、工业设计权或版权的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对此类索赔进行抗辩,承担所有法律后果,赔偿甲方因此可能遭受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不违反国家和甲方当地的司法部门规定标准所支出的律师费用)。14、不可抗力一方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法律法规、政策变更、政府行为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之日起15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未提供以上证明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15、廉政建设15.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遵守国家和政府有关廉政方面的规定和要求,禁止任何商业贿赂行为。15.2如果乙方一旦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甲乙双方合同将解除,并由乙方承担违约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设备损坏责任。16、合同生效16.1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本货物的采购(招标)、响应(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同时执行,二者如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16.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正式生效。16.3本合同签订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甲方: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公章)乙方:XX公司(公章)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日期:日期:第二部分合同附件附件一设备配置清单设备名称: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备注制表人:XX公司(盖供货公司章),联系电话:(注:此附件在合同签订时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情况进行补充,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无需填报。如有填报且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为准。)附件二网络数据安全承诺书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为保障贵院网络数据安全,规范我司人员行为,我司将严格遵守贵院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方面的管理要求,并签订本安全承诺书。一、在网络安全方面,我司承诺:1.所有准备接入医院网络的设备,我司将按照医院要求,提前填写“终端设备入网登记表”,并发给使用科室,由使用科室向信息中心提交入网申请,信息中心审批通过后方可接入。2.所有设备接入贵院网络时,均按照医院安全管理要求,安装杀毒软件和桌面准入软件,并通过以上软件实现USB、光驱、网卡、蓝牙等外设的限制和病毒的防范,避免数据泄露和病毒传播。如设备无法安装安全软件,将与信息中心及使用科室共同协商,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措施。如由于我司不允许安装安全防护软件,且不提供其他任何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导致贵院出现网络安全事故,我司将承担所有责任。3.非医院资产的设备在退网前,将主动删除与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相关的所有数据,并经使用科室、信息中心确认方可撤走。4.未经贵院信息中心同意,我司任何人员:1)不私自卸载杀毒软件和桌面准入软件。2)不将接入医院网络的设备通过双网卡的形式串接到互联网或其他存在安全威胁的网络。3)不将入网设备作为跳板,非法探测、访问、获取其他非授权范围的系统或接口数据。不私自在入网设备安装远程工具,如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远程访问,须由使用科室向信息中心提出申请,信息中心审批并开通安全的远程登录权限后方可安装,使用完成后卸载远程工具并及时通知信息中心关闭远程访问功能。5.入网设备如存在系统漏洞,将无条件及时配合医院做好漏洞修复工作。6.入网设备如涉及医院系统对接,且需要批量获取医院产生的系统数据,将提前与信息中心做好沟通工作,并提供合适的方案,经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7.重要的服务器设备将按照国家等级保护要求,保存所有应用和系统的日志,确保相应的操作可追溯可审查,日志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二、在数据安全方面,我司承诺:1.保证从贵院获取的数据和信息(如医院的各种运营、管理、医疗、科研、教学、人事、财务、药品、设备物资、耗材、患者信息等部分或全部数据,源代码,账号及密码等)仅用于与医院签署合同或协议的用途和目的。2.不刺探与我司业务无关的贵院信息。3.不通过各种手段拷贝设备、系统上的医疗数据。4.不将从贵院获取的医疗数据或其他重要数据传输到境外。5.严格管理患者信息和诊疗数据,防控患者医疗信息泄露风险,做好医疗数据安全存储。6.未经贵院授权,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贵院的数据和信息。一经发现对数据和信息的任何未经授权的披露或我司及其人员违反本承诺书时,立即通知贵院,并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未经授权而使用信息和数据。7.未经贵院授权,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将贵院信息和数据交给第三方使用或协助第三方使用贵院的信息和数据。8.我司向工作人员提示信息和数据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工作人员同意接受本承诺书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数据保护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承诺书规定的程度。9.若我司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未经贵院书面同意,不向接收方披露任何贵院的信息和数据;立即将贵院的数据或信息归还贵院,或根据贵院的要求予以销毁。10.如我司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信息和数据,我司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贵院予以通报,以便贵院及时采取相关保护措施。11.任何情况下,我司任何人不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要求其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或其中的任何部分。12.对从贵院获取的信息负有妥善保管的责任,数据的保管、传输、使用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数据不泄露。三、我司所有人员已知晓并充分了解本承诺书的内容,我司若违反上述承诺:1.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并及时通知贵院。2.凡被贵院列入不诚信的合作人员,未来5年不得参与贵院所有项目的合作。3.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贵院名誉、经济损失等。如发生个人信息和数据泄露,或者出现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按贵院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网络安全法》《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公司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附件三廉洁购销合同廉洁购销合同甲方(医疗卫生机构):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乙方(企业及其代理人):XX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购销货物(药品、设备、物资)、服务和工程等。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合同验收、入库等管理制度,对采购合同清单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作为企业代表洽谈业务。企业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平台科室等推销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双方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乙方(盖章):XX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附件四售后服务协议售后服务协议甲方:(全称)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乙方:(全称)XX公司甲方联系人及电话:乙方联系人及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以下选择其中一项,打“”选择)1、□√采购(招标)结果,采购(招标)编号为;2、□网上竞价,竞价单号:;3、□甲方与乙方商务谈判结果;4、□其它文件,详见附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1、设备售后服务概况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保修有效期限序列号1详见本合同对应的验收报告22、起始日期:售后服务起始日期为设备验收报告正式签订之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验收不通过,由乙方承担责任,保修期顺延。详见本合同对应的验收报告。3、在保修有效期限内,乙方全保修服务的对象包括本项目的所有设备和系统(即设备以及附属硬件、配套的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等),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终身提供软件升级服务。保修期满后提供终身维护保养,更换零配件只收配件费,不收上门费、人工服务费等。4、售后服务基本要求4.1设备的免费保修期间:4.1.1保修期内由乙方免费上门服务,自甲方电话或传真通知之时起小时内响应,小时内保证到现场解决问题;4.1.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不能在日(≤3日)内修复的,(1)乙方应书面提供设备故障的解决方案,并报使用科室和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在限定时间内解决。(2)开机率≥98%,乙方须保证有足够的设备运行所需的维修备件,以及时解决故障。若由于故障停机,保修期将按停机时间相应顺延,顺延方式为:每停机1天,延长3天。停机时间须经双方书面确认。4.2乙方免费提供每套设备的定期维修和保养服务,次/年,提供保养服务报告;4.3设备的免费保修期后:(1)乙方提供上门服务,自甲方电话或传真通知之时起小时内响应,小时内保证到现场检查故障和问题。(2)乙方应书面提供设备故障的解决方案和报价,并报使用科室和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在限定时间内解决。4.4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乙方应在中国境内方便的地方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并保证5年以上的供应期,提供400或800全国免费电话。4.5乙方免费提供有关操作方面培训,现场培训:乙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的各项功能。4.7其它售后服务条款4.7.1详见附件。若附件中相应条款优于本协议的,以附件中相关条款为准。4.7.2如设备在保修有效期限内报废,已支付但尚未执行的维保款项以自然日为单位按比例进行结算(设备维保计算标准为万元/年),具体偿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4.8设备配套使用的所有配套配件或耗材价格清单,若甲方需要购买下列配套配件,原则上不得高于下列价格。序号品名型号数量单位价格(元)产地厂家/品牌注册证号124.9保修期满后全保修服务价格约定,若甲方需要购买全保修服务,原则上不得高于以下价格: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原厂商(制造商)及原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元/套/年元/年5、乙方保证维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如有变更,乙方保证自变更之日起2天内及时以书面方式报告甲方设备科:售后服务的提供方:乙方,设备厂家,□设备厂家指定售后服务机构,□其它:(若非乙方直接提供的售后服务,必须由售后服务商提供书面的承诺书、授权书等)售后服务机构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售后服务投诉人及联系电话:6、违约责任6.1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若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接到甲方报障通知在所规定时间内逾期响应的,甲方有权每次按照合同总价的5‰比例向乙方收取逾期响应违约金;若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本合同所规定的售后服务,经甲方书面催促无效后,每次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6.2本协议所称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骚乱等法律法规约定属于不可抗力事件范围的。7、争议解决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法令和政策,发生任何纠纷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所发生的纠纷将被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败诉方应承担因纠纷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鉴定费等费用。8、侵权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任何第三方对甲方在中国合法使用协议商品而引起有关专利、商标、工业设计权或版权的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对此类索赔进行抗辩,承担所有法律后果,赔偿甲方因此可能遭受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不违反国家和甲方当地的司法部门规定标准所支出的律师费用)。9、协议生效9.1本协议一式5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本货物的采购(招标)、响应(投标)文件、《设备采购合同》与本协议同时执行,如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9.2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正式生效。甲方: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公章)乙方:XX公司(公章)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日期:日期:附件五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货物类项目投标文件一、自查表二、资格文件三、符合性文件四、商务文件五、技术文件六、价格文件注:1.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2.《开标一览表》应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同时单独封装在唱标信封中。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正本/副本)采购项目名称:内镜科高频喷射呼吸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2511Z1619094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一、自查表1.1资格自查表序号资格审查内容自查结论证明资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1.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1.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1.4(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1.5(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2.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3.1(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3.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3.4(4)投标人已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3.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3.6(6)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将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将并加盖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1.2符合性自查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自查结论证明资料1投标函: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2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3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办法缴纳□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5投标报价:1)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的;3)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7未经采购文件规定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设备,投标人不得以进口产品参与投标□通过□不通过见投标文件第()页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1.3评审项目自查表序号评审分项评审内容证明文件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注:投标人应当根据服务及商务评审打分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评委有权认为不具备或不符合,并影响投标人的得分。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二、资格文件2.1资格声明函资格声明函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贵司组织的内镜科高频喷射呼吸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2511Z1619094),我单位愿意参与投标,并声明如下:(1)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单位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我单位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单位做无效投标处理,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2.2资格证明文件2.2.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2.2提供2023-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2.3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2.4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2.5……2.3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的(内镜科高频喷射呼吸机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高频喷射呼吸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监狱企业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的(内镜科高频喷射呼吸机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2.6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2.(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释: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频喷射呼吸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