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田灌溉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嘉定工业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2026)



一、项目编号:310114000260109164304-14303701
二、项目名称:农田灌溉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农田灌溉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服务
上海广豪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5196弄751号
91.6
239173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农田灌溉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服务
农田灌溉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服务
涉及14个村59个灌区1.87万亩粮田内基础设施
为巩固辖区内农田建设成果,保障农田基础设施良性运行,根据区农委、财政、水务印发的(嘉定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考核办法),需对农田灌溉设施日常运行、养护维修进行市场化采购服务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满足区农委、财政、水务印发的<

>、<

>
考核办法>
嘉定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瞿永兴,陈美娟,郭燕燕,贡斌,周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100 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注:采用累进制计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73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上海广豪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总得分91.6,排名第一,技术标质量总体较优;技术方案内容较全面;各项措施总体较好;养护计划符合要求,并有相应措施;资源配置合理;有防台防汛措施;有内业资料整理措施;人员拟配置11人,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有效业绩8项。
上海广豪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总得分91.6,排名第一,技术标质量总体较优;技术方案内容较全面;各项措施总体较好;养护计划符合要求,并有相应措施;资源配置合理;有防台防汛措施;有内业资料整理措施;人员拟配置11人,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有效业绩8项。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嘉定工业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工业区永盛路2703号211室
联系方式:021-59961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绽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定区普惠路333号1F
联系方式:1****101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辰煜
电话:1****101357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384.4K

11广豪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384.4K

采购文件附件:

农田灌溉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服务.pdf708.4K

八、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1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嘉定工业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单位名称)的农田灌溉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笛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农田灌溉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广豪建筑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4人,营业收入为21662万元,资产总额为1761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广豪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10日说明:(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业与信息化部联企业(2011)300号)。(2)如投标人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出具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1八、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1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嘉定工业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单位名称)的农田灌溉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笛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农田灌溉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广豪建筑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4人,营业收入为21662万元,资产总额为1761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广豪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10日说明:(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业与信息化部联企业(2011)300号)。(2)如投标人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出具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1项目编号:310114000260109164304-14303701农田灌溉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服务招标文件采购人:上海嘉定工业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代理机构:上海绽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中小企业政策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合同文本第八章:质疑受理要求及附件第一章投标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绽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嘉定工业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委托,对“农田灌溉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310114000260109164304-143037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26NZ002)2、项目名称:农田灌溉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服务3、预算金额(元):24431004、最高限价(元):24430215、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农田灌溉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服务。项目范围:涉及14个村59个灌区1.87万亩粮田内基础设施(泵房机电、灌溉管道、沟渠及配套建筑物、机耕道路等)运行维养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需求”。6、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详情请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3、其他资格要求:(1)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注: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如允许分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拟享受价格扣除优惠的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分包意向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4、其他。4.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4.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4.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01-20至2026-01-28,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2、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3、方式:网上获取4、售价(元):0注:1、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2、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09: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3、开标时间:2026年2月10日09:004、开标地点:将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以线上远程形式开标,投标单位也可进行现场开标。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嘉定工业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采购单位地址:嘉定区汇源路200号电话号码:庄晨晖联系人:136219002502、代理机构:上海绽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嘉定区普惠路333号1F电话号码:1****101357联系人:胡辰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说明,与“投标人须知”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务请各投标人注意。序号内容提要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农田灌溉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服务2项目内容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需求”。3采购预算金额2443100元。4最高投标限价2443021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报名、发售招标文件详见招标公告7书面问题提交的截止时间书面询问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9日上午11:00前书面询问提交地点:嘉定区普惠路333号1F也可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疑问函件提交至408130408@qq.com,并致电确认。8投标截止/开标日期、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09:00开标时间:2026年2月10日09:00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9网上投标方式和网址投标方式:由投标人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投标网址:http://www.zfcg.sh.gov.cn投标人应提前加密上传网上投标文件,防止由于网络故障导致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失败的风险。投标人应及时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打印签收回执。未9网上投标方式和网址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10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3)接受分包合同企业应具备资格条件(如有):;(4)其他要求:。11转包不得转包。12政采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金融服务模块获取“政采贷”信息、在线办理贷款业务。1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4价格扣除比例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报价不再享受价格优惠。15答疑会不召开16踏勘现场不组织1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18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9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0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费1.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万元)服务招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注:采用累进制计价。2.项目结束后由招标单位按代理合同同时支付以上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费。21其他注意事项投标(响应)文件签收:(1)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签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员将无法投标签收。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作投标21其他注意事项(响应)未完成,投标失败。(2)对已完成上传投标的项目进行撤销或重新修改,在“投标管理”菜单中点击左侧导航“已完成投标内”勾选当前项目的所有包且状态为待签收,点击“撤销”按钮,并进行确认即可。(3)投标状态为【签收成功】的,先须联系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进行撤销签收后,再进行撤标操作。电子投标特别提醒1注册登记与安全认证为确保电子采购平台数据的合法、有效和安全,各参与主体均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登记并获得账号和密码。采购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还应根据《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本市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2招标文件澄清、补充与修改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与修改,澄清、补充与修改的文件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告,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3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1)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须先以WORD编辑器编辑,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好内容后转换为PDF文件。此PDF文件应附带目录以及文档结构图功能,以便投标软件抽取目录。(3)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文书文件的彩色扫描文件,并在网上投标系统中采用PDF格式上传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招标文件有关格式。(4)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商务文书原3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件进行核对,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时提供。否则,视作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对该投标供应商进行调查,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供应商和电子采购平台应分别对投标文件实施加密。在投标截止前,供应商通过投标工具使用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再经过电子采购平台加密保存。(6)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能加密而致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4网上投标(1)登入招投标系统:投标供应商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投标系统。(2)填写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在“网上投标”栏目内选择要参与的投标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投标系统和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网上投标内容。对于有多个包件的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要参与的包件进行投标。投标供应商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填写内容加密后上传到投标系统。(3)正式投标:投标供应商填写好所有投标内容后,须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在网上投标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并下载投标回执。对于有多个包件的招标项目,需要对每个包件分别进行投标。5投标签收★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签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无法签收),投标人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投标失败。对已完成上传投标的项目进行撤销或重新修改,在“投标管理”菜单中点击左侧导航“已完成投标”内,勾选当前项目的所有包且投标状态显示为待签收的,点击“撤销”按钮,并进行确认即可。如投标状态显示为“签收成功”的,须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进行撤销签收后,再进行撤标操作。6响应截止(1)响应截止与开标的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2)响应截止后电子采购平台不再接受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7开标(1)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签到的,视作投标人放弃投标。(3)若发生影响正常开标的系统故障,开标时间将另行公告或通知8投标文件解密(1)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2)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9其他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电子招标系统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项目所产生的影响。(2)本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电子招标系统中的不当操作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3)电子招标系统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4)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5)投标供应商若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视为同意上述免责内容。10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4008817190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6“甲方”系指采购人。2.7“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2.8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2.9“电子采购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3.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人(或本法人、本组织)所拥有。3.3被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7.询问与质疑7.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7.3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7.4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5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6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办理。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向上海绽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合法、有效的工作和身份证明。质疑书的递交可以采取邮寄、快递或当面递交形式。采取传真形式的,应当在传真发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以邮寄、快递或当面递交的方式送达上海绽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8.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8.2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3招标人将在开标后、评标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9.其他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内容为准。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构成10.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政府采购主要政策(4)招标需求(5)评标方法与程序(6)投标文件有关格式(7)合同文本(8)质疑受理要求及附件(9)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10.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3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10.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11.2对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11.3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11.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集中采购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1.5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2.踏勘现场12.1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应为投标人踏勘现场提供一定方便,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时应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12.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12.3招标人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或误导性。12.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三、投标文件13.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13.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服务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15.投标文件构成15.1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15.2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应具体包含的内容,以第四章《招标需求》规定为准。16.商务响应文件16.1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4)《资格条件响应表》;(5)《实质性要求响应表》;(6)相关证明文件:1、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中小企业声明函;4、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相关材料;5、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的书面声明及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7、投标人债务纠纷、违法违规记录等方面的情况(如有);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9、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7.投标函17.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17.2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的,为无效投标。18.开标一览表18.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18.2《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公布。18.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或者未提供《开标一览表》,导致其开标不成功的,其责任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投标报价19.1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行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招标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当是投标人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19.2报价依据:上海市相关行业文件(沪建市管[2019]19号文、沪水务[2025]248号文、沪水务[2018]1号文、沪建标定联[2023]120号文);>沪水务[2006]838号及其他相关养护定额及其他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2.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3.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4.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因素。19.3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19.4除《招标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单项服务的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文件中包含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对于其投标均将予以拒绝。19.5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19.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各类报价分类明细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19.7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0.《资格条件响应表》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2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条件响应表》、《实质性要求响应表》,以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20.2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资格条件响应表》、《实质性要求响应表》的,为无效投标。21.技术响应文件2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投标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标内容应简洁明了不冗长,不超过80页。21.2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22.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2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2.2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其中对《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条件响应表》、《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加盖公章的,其投标无效;加盖公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或者其他填写不完整的,评标时将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22.3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简洁、上传文件应规范。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投标文件的递交2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所有投标内容。投标的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23.2投标文件中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应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否则视作投标人放弃潜在中标资格,并且招标人将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发现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3.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4.投标截止时间2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招标公告)》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并正式投标。24.2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4.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均将拒绝接收。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五、开标26.开标26.1招标人将按《投标邀请》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中规定的时间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26.2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开标主要流程为签到、解密、唱标和签名,每一步骤均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26.3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投标人进行签到操作,投标人签到完成后,由招标人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26.4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投标人应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六、评标27.评标委员会27.1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8.投标文件的初审28.1开标后,招标人将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编排是否有序、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规范以及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28.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8.3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8.4开标后招标人拒绝投标人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28.5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影响评标时投标人之间的相对排序。29.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29.1投标文件中如果有下列计算上或表达上的错误或矛盾,将按以下原则或方法进行修正:(1)电子采购平台自动汇总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2)《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及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与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4)对投标文件中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中如果同时出现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错误或矛盾的,则根据以上排序,按照序号在先的方法进行修正。29.2投标文件中如果有其他错误或矛盾,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错误或矛盾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29.3上述修正或处理结果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30.投标文件的澄清30.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30.2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30.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0.4投标人的澄清不得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31.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31.1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31.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32.评标的有关要求32.1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32.2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32.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2.4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做出有关评标的任何解释。七、定标33.确认中标人除了《投标人须知》第37条规定的招标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34.中标公告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34.1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34.2中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4.3中标公告同时也是对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未中标通知。35.投标文件的处理所有在开标会上被接受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投标文件。36.招标失败在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在评标时,发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发布招标失败公告。八、授予合同37.合同授予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38.1签订合同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8.2合同分包1.在采购人允许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前提下,投标供应商拟中标后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分包意向协议书》。2.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接受分包合同的企业不得再次分包。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要填写分包企业与接受分包合同企业的相关信息。39.其他电子采购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考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中的“在线服务”专栏。40.招标咨询服务费40.1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服务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50%100至500,0.8%500至1000,0.45%以上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40.2采购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第三章中小企业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文件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第四章招标需求采购需求涉及14个村59个灌区1.87万亩粮田内基础设施(泵房机电、灌溉管道、沟渠及配套建筑物、机耕道路等)运行维养服务。一、项目概述为巩固辖区内农田建设成果,保障农田基础设施良性运行,根据区农委、财政、水务印发的>、>,需对农田灌溉设施日常运行、养护维修进行市场化采购服务。本项目涉及14个村59个灌区1.87万亩粮田内基础设施(泵房机电、灌溉管道、沟渠及配套建筑物、机耕道路等)运行维养服务。预算金额(元):2443100元最高限价(元):2443021元;二、维养清单明细详见附件三、维养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四、项目服务与管理要求1.服务供应商为运行维护单位,应当落实运行维护队伍,制定运行维护手册、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做好日常运行、定期维护、应急维修和巡查检查等工作,定期向服务采购方报告运行维护情况等工作。2.中标人应当在适当位置公示运维范围、标准、巡检时间、运维工作人员及其联系电话、责任人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当地村民和社会监督。3.随时接受服务采购方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各类检测检查工作。若检查结果不达标,运行维护单位自行整改,并进行复测,直至各项指标达标、合格。4.如有在养护期内出台新的政策,应根据服务采购方要求,执行新的工作内容和标准。五、其他要求1、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本项目招标需求所要求的服务范围、内容及目标要求提供服务。2、投标人应具备上海市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在上海市场实施本项目服务所需的资质、资格和一切手续(如有的话),由此引起的所有有关事宜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服务管理(1)在项目服务实施期间,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各项有关本项目业务管理和安全作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积极主动加强和服务业务及安全等有关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中标人因违反规定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项目负责人应为中标人在职人员,具有类似本项目的服务管理经验,项目组人员的数量应足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3)中标人在组织项目服务实施期间,应按采购人实际服务需求落实所对应提供的服务工作,中标人在项目服务实施期间应做好相关管理记录,保证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4)经采购人确认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及数量,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不得随意调换或撤离,若自行更换或撤离,按照合同违约处理。(5)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上述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服务管理措施,同时应适当考虑购买自己员工和第三方责任保险,并在报价措施费中列支必须的费用清单。六、服务标准与验收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服务标准、规范、规章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的为准。2、本项目验收将由采购人组织进行。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一、投标无效情形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以及《资格条件响应表》、《实质性要求响应表》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响应表》、《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股东、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除上述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二、评标方法与程序(一)评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100分。(二)评标委员会1、本项目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2、评委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三)评标程序本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首先,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其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评分细则》,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四)评分细则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1、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1)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2)评标基准价:是经初审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3)评审价:无缺漏项的报价,投标报价即评审价;对于有缺漏项的报价,其投标报价也即评审价,缺漏项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2、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投标评分细则》。3、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评分项目分值区间评分办法报价得分0~10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2、其他投标人的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10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报价不再享受价格优惠维养物资设备配备0~12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维养设备、耗材等物资的种类、数量及性能、完善程度等进行综合评审。评分标准:所提供的设施设备,库存备件齐全、与服务内容贴切,且具有专业性、规范性的得9-12分;所提供的设施设备较齐全,但整体质量普通,使用工时数久,库存备件不足得5-8分。所提供的设施设备不全且整体质量较差,库存备件不足的得1-4分。未提供不得分。应急响应时间0~3投标人承诺发生应急情况,30分钟内赶赴现场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按管理方要求进行抢修处理并提供承诺书的得1分、提供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的得2分。投标人业绩0~10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至今)以来承接的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是否属于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一个有效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个有效业绩加2分,最高得分为10分;没有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得0分。应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节能环保政策执行0~1投标人承诺养护过程中优先使用具有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并提供承诺书的得1分。养护维修作业方案0~30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养护维修作业方案是否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否详尽;工艺、方法的合理性、可行性;保障措施完善程度等进行综合评审。评分标准:养护维修作业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作业的,得21-30分;养护维修作业方案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方法基本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作业,基本满足项目情况的,得11-20分;方案有养护维修作业方案0~30部分不符合项目实际,技术方案合理性、可行性较差,不能指导具体作业,描述相对简单或有一定缺漏的得0-10分。人员、设备配置0~10管理人员在8人以上(含8人)的得10分;管理人员5-7人的,得8分;管理人员不足5人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0~12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质量技术管理方案和制度、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科学合理、自控体系等内容的合理、实用、完善程度进行综合评审。评分标准:有详细的质量技术管理方案,制度健全,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科学合理,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保证配套措施全面的,得10-12分;质量技术管理方案和制度基本健全,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基本合理,自控体系基本完整,得6-9分;质量管理方案和制度不健全,自控体系不完整,不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保证配套措施缺乏的得0-5分。安全文明措施0~12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安全、文明方案和制度、安全文明配套保证等内容的合理、实用、完善程度进行综合评审。评分标准:有详细的安全、文明方案,制度健全,安全、文明手段科学合理,能有效保证作业安全、文明,保证配套措施全面的,得10-12分;安全、文明方案的制度基本健全,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基本合理,安全文明保证配套措施描述简单的,得6-9分;安全、文明制度不健全、不合理、不能有效保证安全、文明作业、保证配套措施缺乏的得0-5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附件1投标函格式致:,(招标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规定向贵方提交投标文件1份。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_____日。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并对可能发生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的投标内容不一致、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承担全部责任。9.我方同意开标内容以网上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对开标记录表中与我方有关的内容进行核对并确认,授权代表未进行核对及确认的,视为我方对开标记录内容无异议。10.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货物和相关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农田灌溉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服务包1包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报价(总价、元)农田灌溉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服务包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方履行质量保证责任的费用;(2)投标方与合同相关的所有税费,须由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发票;(3)投标方完成工作所需的其他任何成本和费用等。(4)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为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报价分类明细表格式(投标人可按此表格格式自行制表填写)项目名称:包号:序号分类名称报价费用备注1报价合计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没有可填写的内容填无3.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且证明不全,投标人将承担对招标文件响应不全或投标无效的风险。4.如本表格不能如实反映项目报价内容,投标人可按此表格格式自行制表填写。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资格条件响应表序号项目内容要求投标检查项(响应内容说明(是/否))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页码备注1.法定基本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符合要求,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需符合有关资格认定条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声明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否则投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供应商资质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详情请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3.供应商资质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联合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39—附件5实质性要求响应表序号项目内容要求投标检查项(响应内容说明(是/否))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页码备注1响应文件内容、签署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2)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响应文件须经数字签名;(3)在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2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少于90个日历日。3投标报价1、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不得低于成本报价。4合同转让与分包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不得分包。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6其他无效投标情况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40—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致:我_____(姓名)系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贵公司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代理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受托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及盖章:地址:日期:—41—附件7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业与信息化部联企业〔2011〕300号)。(2)如投标人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出具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43—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招标方):我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我方愿意接受招标方及用户单位的监督,一旦发现我方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我方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44—附件9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45—附件10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已完工程项目情况招标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46—附件11主要管理人员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组成员姓名年龄在项目组中的岗位学历职称及职业资格相关工作经历联系方式备注—47—附件12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时间规模招标单位123456……注: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48—附件13技术服务方案(自拟)—4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田灌溉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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