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监护仪 双有创心电监护仪中标结果公示(驻马店市中心医院2026)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驻政采购-2026-01-2

2、采购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2月0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驻政采购-2026-01-2A
双有创心电监护仪
河南据仁依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河南省驻马店市重阳大道与兴业大道交叉口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3号楼
21,500.00
元/台
评审总得分:97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双有创心电监护仪
宝莱特
P12
1
21500元

驻政采购-2026-01-2B
病人监护仪
苏州旭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冶金工业园医疗器械贸易集聚区(锦丰镇锦绣路171号)2幢 204-B室
3,890.00
元/台
评审总得分:100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病人监护仪
科曼
ND10A
1
3890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宜洋(采购人代表)、朱永伟(磋商小组组长)、肖青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收费金额:1,04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经采购人确认:A包:河南据仁依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最终评审总得分为97.00分;B包:苏州旭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最终评审总得分为100.00分。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地址:驻马店市中华路西段747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96-2726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骏马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天基城中心花园3号楼(圆楼)5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396-2838319 1913953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396-2838319 19139539999

相关附件
未成交单位得分与排名及废标情况.docx

A包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pdf

招标文件.pdf

招标文件.pdf

B包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pdf

A包成交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项目(二次)未成交单位得分与排名驻政采购-2026-01-2A序号单位名称得分排名备注1河南丰泰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87.4522成都麦瑞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6.2933苏州旭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85.7944河南创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85.185驻政采购-2026-01-2B序号单位名称得分排名备注1河南创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96.4722成都麦瑞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4.0033郑州海视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93.9244河南丰泰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93.525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项目(二次)无效文件情况驻政采购-2026-01-2A序号单位名称废标节点废标原因备注1河南宇佑威商贸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授权书签字错误驻政采购-2026-01-2B序号单位名称废标节点废标原因备注1河南宇佑威商贸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授权书签字错误9.7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双有创心电监护仪(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名),厂址为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创新一路2号(生产厂址)。双有创心电监护仪(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双有创心电监护仪(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双有创心电监护仪(产品名称D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件争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二河南据仁依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9日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驻马店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驻政采购-2026-01-2采购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项目采购人:驻马店市中心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说明3、竞争性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编制要求5、响应文件递交要求6、磋商的程序及相关要求7、评定成交标准/评定成交原则8、合同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性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驻政采购-2026-01-22、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300000.00元;最高限价:130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驻政采购-2026-01-2A双有创心电监护仪A包700000.0045000.002驻政采购-2026-01-2B病人监护仪B包600000.0088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在供货期限内按采购人需求向采购人提供双有创心电监护仪和病人监护仪,在供货周期内按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5.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5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7、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或提供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查询结果存档。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化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01月08日至2026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zhumadian.gov.cn)。3、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6年0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zhumadian.gov.cn)”网站。五、响应性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0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五厅。六、发布公告的媒体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磋商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ZMDTF格式)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zhumadian.gov.cn)上传完成。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驻马店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s://ggzy.zhumadian.gov.c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4、远程开标前,供应商务必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zhumadian.gov.cn)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地址:驻马店市中华路西段747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396-27263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驻马店市骏马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天基城中心花园3号楼(圆楼)5楼联系人:杨永丽、訾佳佳、吴先生联系电话:0396-2838319191395399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0396-283831919139539999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包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资金预算资金性质国产/进口驻政采购-2026-01-2A双有创心电监护仪台据实45000.00元/台自筹资金国产驻政采购-2026-01-2B病人监护仪台据实8800.00元/台自筹资金国产备注采购供货商,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全年实际用量据实结算。二、技术参数要求:A包:双有创心电监护仪1.模块化插件式床边监护仪,主机、显示屏和插件槽一体化,主机插槽数≥4个。2.≥12英寸彩色电容触摸屏,分辨率≥1280x800像素,≥8通道显示,显示屏亮度自动调节。3.具有≥4个USB接口。4.具有心电,呼吸,心率,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双有创血压监测。5.心电监护具有≥3个分析导联实时动态同步分析。6.具备室上性心动过速和SVCs/min等室上性心律失常分析。7.具有QT/QTc测量功能,提供QT,QTc和ΔQTc参数值。8.无创血压四种测量模式:手动、自动间隔、连续、序列。9.血氧监测要有灌注指数(PI)的监测,配置指套式血氧探头,要有浸泡清洁与消毒,防水等级IPx7。10.具有药物计算,氧合计算,通气计算和肾功能计算功能。11.具有特殊报警音,当监护仪在病人发生致命性参数报警时,发出特殊的报警音进行提示病人处于危急状态,事件回顾时能够提供报警事件列表,能够根据时间、报警优先级、报警类型和参数组对事件进行筛选。12.能查看24小时心律失常细节,≥120小时(分辨率5分钟)ST模板回顾。13.具有监护模式、待机模式、体外循环模式模式、插管模式,夜间模式、隐私模式、演示等模式。14.具备趋势共存界面、呼吸氧合图界面,大字体显示界面,及标准显示界面等多种显示界面。15.配备内置锂电池,在没有交流电连接情况下,保持设备正常运转≥3.5小时。16.★使用年限10年B包:病人监护仪技术参数1.★使用年限10年;2.适用于成人、小儿、新生儿;3.一体式监护仪,≥10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屏,内置锂电池:工作时间≥4小时;4.监测参数: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体温;5.具有三级声光报警,参数报警级可调;6.具备监护模式、待机模式、演示模式、手术模式、夜间模式等;7.无创血压具有手动、连续、自动和序列测量模式,具备整点测量方式;8.具备动态血压分析功能;9.心电波形速度具有6.25、12.5、25、50mm/s等≥4种选择;10.具备导联脱落监测功能;11.具备≥48小时全息波形存储与回顾功能;12.具备≥0.75米抗跌落;13.具备心率变化统计界面;14.具备SPO2和PR的实时监测功能。三、商务要求(A、B包通用)质保期从产品入库之日起,整机保修四年(附件一年),出具相关服务承诺书。合同签订时间、交货期及地点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1.质保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a、现场响应:供应商应保证在12小时内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故障予以响应及处理。可提供备用设备或核心部件应急使用。b、成交供应商应当每季度对该设备进行保养不少于一次,并出具保养报告,具体保养内容见合同。c、质保期内该设备应保证大于95%(含)的开机率,如达不到要求,每少于一天质保期顺延7天,如造成严重损失需赔偿用户经济损失或换货或退货。d、技术升级,如果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e、成交供应商交付设备时,应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第17条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f、除火灾、洪水、地震等天灾外,在保修期内,由于货物故障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所有设备按照医院实际要求免费开放端口,免费为医院对接院内信息系统。质保期内免费进行软件升级。3.培训:免费提供操作培训和维修培训。其他要求要求设备为最新出厂设备,出厂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日期6个月。四、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A、B包通用)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1、包括供应商特殊资格等要求: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②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或提供承诺书;2、本项目是否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否;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否;4、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否;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其他要求:7.1所投产品均应提供配置明细表并且配置明细表中的所有配件必须是唯一的,不得有选择性配置,所提供配件需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原装正品。如果对投标产品的标准配置或配件有更换或调整的,需提供原生产厂家的变更和调整确认材料,提供的产品配件应单独列出其技术性能、标准、产地、生产厂家及享受何种保修服务。7.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或本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供货渠道合法的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所提供的货物应当同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环保规定。本项目中所投产品涉及纳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现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管理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简称3C认证产品)的,该产品应具有由认证机构颁发给制造商的该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7.3采购人使用成交供应商成交的货物、技术、资料、服务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享有无偿使用权。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4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规定。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1.1项目名称:详见磋商公告1.2采购人名称:详见磋商公告1.3项目编号:详见磋商公告2合格供应商:具备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3磋商报价及费用:3.1本次磋商以人民币报价(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单价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各标包中注明的单台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磋商处理)。3.2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超过各标包中注明的单台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项目磋商废止。3.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订单及合同约定由采购人支付,订单金额:1040.00元。4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无。5响应性文件组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7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8评定办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最多不超过3名)。9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磋商小组应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91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线上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0磋商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1签订合同: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12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3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4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15成交供应商可以以政府采购合同为担保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融资。16响应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结束后60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17本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zmdtf格式)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磋商将被拒绝。18质疑和投诉: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10条。19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zhumadian.gov.cn)”网站“供应商登陆版块”进行交易主体免费注册,然后按网站下载中心(其他)“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指导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完善诚信库信息,自行核验通过后,按网站下载中心(其他)“办理HNXACA单位个人数字证书所需材料下载”准备齐资料,最后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F大厅)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20磋商文件下载:凡有意参加磋商者,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zhumadian.gov.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21响应性文件制作:1、供应商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zhumadian.gov.cn)”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类):下载“新点响应性文件制作软件(驻马店)”;2、供应商凭CA密钥登陆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zmdzf格式);3、供应商须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zmdtf格式),应在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zhumadi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4、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为“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zhumadian.gov.cn)”网站提供的“新点响应性文件制作软件(驻马店)”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性文件;5、供应商在编制电子响应性文件时,生成后的电子响应性文件须按磋商文件的格式要求完成电子签字或盖章。其他要求签字盖章的磋商文件格式内容,供应商须将盖章签字后的扫描图片替换到相应格式中;6、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性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性文件被拒绝的风险;7、响应性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将拒收;8、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性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人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性文件(.zmdtf格式和.nzmd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9、电子响应性文件制作流程,可参考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的,下载中心板块的视频(https://ggzy.zhumadian.gov.cn)。2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变更:1、采购人、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答疑文件”告知供应商。各供应商须下载磋商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响应性文件。2、因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23签字或盖章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1)经过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2)所有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都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CA印章。(3)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都须加盖法定代表人CA印章,需要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可将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以图片形式扫描上传。24响应文件开启(解密):1、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使用企业CA密钥登入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zhumadian.gov.c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参加开标会议。2、开标时,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性文件的CA密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性文件,系统内响应性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磋商平台发生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性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请批准后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3、远程开标前,供应商务必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zhumadian.gov.cn)响应性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4、特别提醒:因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系统具备视频直播、语音通话等,对网络带宽及硬件要求相对较高的功能,故供应商在参与使用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的项目时,需确认是否满足如下要求:(1)网络要求:网络带宽4M以上。(2)硬件要求:电脑要求内存4G及以上,且需配套网络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并确保其均能正常运转。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IE11及以上。(3)人员要求:对于参与驻马店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的供应商,要求能熟练掌握电脑基础操作。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ggzy.zhumadian.gov.cn)。5、在开标过程中,磋商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必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中的开标24系统内完成签到,供应商未完成签到的不予受理,其磋商按无效标处理,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25解释: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响应性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相关货物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驻马店市中心医院。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下载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参加磋商主体。2.4“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5“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响应文件有效期”系指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结束后60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3.采购预算预算金额:1300000.00元,其中:A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最高限价:45000.00元/台。B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最高限价:8800.00元/台。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4.1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附件9.1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根据《关于推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驻财购[2022]15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备查。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五章附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格式见第五章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或提供承诺书。注∶以上为必须提供的材料。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及时完善主体诚信库中企业信息及扫描件(4.1-4.4项所需材料),提交并自行核验通过。同时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材料\"菜单下按分包挑选该包投标所用资格审查材料(4.1-4.4项所需材料),以供评审过程中采购人或磋商小组查阅。供应商应确保主体诚信库信息与电子响应文件信息一致,上传的资料要真实并清晰可辨。评审时以电子响应文件及\"资格审查及评审材料\"菜单中选取的企业信息为准。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7.2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8.特别说明:8.1供应商参加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8.2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磋商。8.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4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响应无效,由相关部门查处。8.5关联企业参加磋商8.5.1本磋商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8.5.2关联企业中,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一经发现,将导致磋商同时被拒绝。8.6供应商在磋商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或干预评审的行为,否则将导致其丧失参加磋商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质疑和投诉9.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提出质疑;供应商对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9.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0.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1.1竞争性磋商公告11.2采购需求11.3供应商须知11.4合同主要条款11.5响应文件格式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2.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则需延长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文件领取时间等可以相应延长),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公示期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不受上述限制。12.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未通过本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磋商时不予认可。12.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始磋商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3.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响应性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及磋商文件中对响应的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13.2供应商应完整签署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中《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不得随意增减或修改内容。否则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14.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4.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14.2关于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14.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15.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5.1竞争性磋商响应书15.2初次报价一览表15.3报价明细表15.4技术响应表15.5商务响应表15.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5.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5.8证明文件15.9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书15.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响应文件从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规定的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17.磋商报价17.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包括相关设备费、管线材料费、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安装费、特种工具费、调试费、保管费、技术服务费(含售后服务费)、培训费、相关部门验收费、计量检定费等正式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7.2供应商要按初次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填写。17.3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产品,还应填报投标产品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为便于评审,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采购人有权按照供应商的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报价签订采购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18.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9.响应文件的签署19.1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和顺序编制、上传响应性文件。除了响应性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响应性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19.2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zmdtf格式)是根据“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的电子采购文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19.3未按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性文件或响应性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性文件。19.4供应商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用法人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生成后的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的格式要求完成电子签字或盖章。19.5不接受电报、电传和传真的响应文件。19.6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9.7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流程。可参考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的下载中心板块的视频。四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20.响应文件的加密、密封、标记20.1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如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21.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上传至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其响应将被拒绝。2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性文件,最终响应性文件以响应性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最后一份响应性文件为准。2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2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22.3.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上传响应性文件的。22.3.2一个供应商不只上传一套响应性文件的。22.3.3未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参加磋商的。22.3.4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五磋商23.组建磋商小组及不见面开标程序23.1磋商小组组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组成,成员为,3人(采购人代表1名,评审专家2名。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23.2响应文件开启23.2.1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驻马店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s://ggzy.zhumadian.gov.c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文件传输、提疑澄清、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性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性文件,系统内响应性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性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开标。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各供应商按时对电子响应性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响应性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2)远程开标前,各供应商务必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响应性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23.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人将拒绝其响应性文件。(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响应性文件;(2)供应商未按供应商须知表规定的时间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性文件上传件出现问题的;23.4电子开标过程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根据实际情况延迟评标或调整磋商时间:(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5)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23.5开标异议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平台不见面系统提出,采购人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4.响应文件的初审24.1磋商小组会将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已正确签署等。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性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应保证成交后,不以任何理由改变产品参数和服务标准提高单价。24.2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4.2.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将依据响应性文件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资格、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会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该资格条件。24.2.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竞争性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不进入下一阶段磋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2)响应文件有效期、质量、供货期限、交货期、交货地点、质保期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报价,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4)未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列、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5)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6)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24.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具体表现形式如下:24.3.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的。24.3.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24.3.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24.3.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24.3.5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24.3.6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的。24.3.7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25.响应文件的澄清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平台不见面系统网上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平台不见面系统网上以书面形式做出,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但澄清、说明或者纠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磋商26.1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本次磋商程序。26.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和其他信息。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平台不见面系统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26.3本次磋商进行二轮次报价,并给予每个供应商相同的机会。响应文件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以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平台不见面系统进行网上二轮报价,在驻马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系统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给磋商小组,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后一轮次报价为准(本项目第二轮报价以单价行形式进行报价,单位为:元/台)。注:磋商小组在完成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评标交易平台向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推送二次报价信息,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评标交易平台信息推送提示,若因供应商操作不当,造成二次报价错误或错过报价时间或供应商长时间未进行二次报价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4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平台不见面系统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村料。不能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7.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27.1凡与本次磋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磋商中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7.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参加磋商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确定成交供应商28.成交原则28.1本次磋商将按照综合评分法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排名靠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其他候选人以此类推,最多不超过3名),最终由采购人从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28.2磋商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磋商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服务优劣顺序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29.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1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线上确定成交供应商。30.成交通知书及成交公告30.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0.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成交供应商在有效的最后一轮报价中报价最低,非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视为供应商恶意串通。30.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4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30.5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完全响应若成交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造成的一切后果及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否则将上报有关监督部门进行处罚。31.采购代理机构宣布磋商终止的权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磋商废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3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1.2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七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32.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关评审因素,也可以在总则规定的幅度内调整各项分值。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磋商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二、磋商内容及标准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有效供应商的磋商服务符合价格折扣条件的,按照“价格调整要素及价格折扣幅度列表”进行报价调整,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供应商的评审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调整要素及价格折扣幅度列表:评标价格要素价格折扣幅度节能产品3%环境标志产品3%投标产品出自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5%的价格扣除。……供应商或所提供产品按规定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由供应商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每项按0.5%折扣。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价格调整4.1如果同一包为单一产品,对最后一轮报价进行调整(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折扣。),调整后的报价作为最终评审价。最终评审价=最后一轮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4.2如果同一包内有多个产品,部分产品符合政策功能要求的(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折扣。),只对符合政策功能要求的产品依据《初次报价明细表》按上述价格折扣幅度进行折扣。4.2.1如果最后一轮供应商按《初次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进行报价,对最后一轮报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报价作为最终审定价。单项调整报价=最后一轮单项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最终评审价=∑单项调整报价+∑不进行价格调整产品的最后一轮单项报价4.2.2如果最后一轮报价只报总价,先对第一轮报价进行调整,再按最后一轮报价比第一轮报价降价幅度计算出最终评审价。第一轮单项调整报价=第一轮单项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第一轮调整后报价总价=∑第一轮单项调整报价+∑不进行价格调整产品的一轮单项报价最终评审价=(最后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第一轮调整后报价总价评分标准:(A、B包通用)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权重评价方法1报价分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单价)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磋商报价。以上计算过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二、技术部分(46分)1产品技术指标40分供应商应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二、技术参数要求(供应商根据自身所投标包产品提供)”如实响应,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性能及产品功能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40分;其中带“★”项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者,每项扣除技术分5分;技术参数要求未带“★”项的为一般性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者,每项扣除技术分3分。在本项分值范围内扣完为止。注:1.供应商在制作“技术响应表”应对“第二章采购需求二、技术参数要求”所列技术要求逐条响应,标注清楚每条参数的偏离情况并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文件(供应商根据自身所投标包产品提供)。2.供应商所投标包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如有)】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如未按要求提供,则磋商无效。3.需提供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其中检验报告照片页必须提供完整)及响应技术参数条款的技术白皮书和彩页等相关文件,并对响应技术参数部分做出明显标注。未提供对应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该项参数要求,做扣分处理。2项目实施方案4分供应商提供的供货、安装、调试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供货时间安排及保障措施;2项目实施方案4分②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③安装、调试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④产品质量保障措施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缺陷是指不适用于本项目,表述前后不一致或内容矛盾,语句有歧义,缺少关键节点,仅有框架或标题,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2分扣完为止。3应急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2分供应商需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应急处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应急响应流程及响应时间;②应急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车辆安排等)。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缺陷是指不适用于本项目,表述前后不一致或内容矛盾,语句有歧义,缺少关键节点,仅有框架或标题,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2分扣完为止。三、商务部分(10分)1售后服务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流程、售后服务体系;②售后服务站点设立、服务团队及联系方式;③现场服务措施(如故障响应时间、故障处理方案等);④日常维修保养措施及备品备件供应保障措施等;⑤培训方案等(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安排、培训计划等)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缺陷是指不适用于本项目,表述前后不一致或内容矛盾,语句有歧义,缺少关键节点,仅有框架或标题,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2分扣完为止。四、资信及其他(14分)1业绩6分供应商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合同甲方须为货物使用单位)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6分。注: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质保期8分整机质保期在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2分,最多得4分。注: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不得分。附件质保期在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基础上每增加半年,得2分,最多得4分。注: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不得分。八合同授予33.签订合同33.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逾期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33.2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3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3.4采购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公示。3334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具体签订为准)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驻政采购-2026-01-2甲方:驻马店市中心医院(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驻政采购-2026-01-2;包号:)的成交结果签订本合同。2026-01-2;包号:一、买卖标的物品名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信息接口使用科室二、合同价款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RMB¥元;该价款已包括标的物设计、材料、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该合同总价款不变,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三、质量标准及相关质量问题的处理1、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必须是合格出厂的全新(含零部件、配件等)产品,全部外观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产品所有权及自身涉及的各项知识产权权属清楚,不得存在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的情形。2、标的物出厂时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最新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时,按照行业最新标准),同时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确定的各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及出厂标准。3、标的物的制造质量存在或出现问题时,乙方必须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亲自派员或委托第三方到乙方生产或仓储现场查验标的物质量或生产进度。4、标的物交付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理,费用由甲方负担。35四、交货、安装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随即在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如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交付使用时间顺延)。乙方交货验收时必须要提供该产品的法定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检查合同的检测报告;在安装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与甲方无关。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标的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开始进入15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7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磋商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标的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验收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乙方应在7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因此产生后果及时间延误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费用。(4)该设备需要与医院信息系统接口的乙方免费对接,安装调试完成由信息科签字确认。(5)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手续。3、标的物安装完成后,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标的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标的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维修手册、维护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零部件、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材料和信息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标的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标的物经乙方二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标的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以依法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36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年(含零配件及工时费),终身维护,质保时间按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该设备应保证大于95%(含)的开机率,如达不到要求,每少于一天质保期顺延7天,如造成严重损失需赔偿用户经济损失或换货或退货。2、质保期内应当为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现场响应:供应商应保证在12小时内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故障予以响应及处理。可提供备用设备或核心部件应急使用。(2)乙方应当应每季度对该设备进行保养不少于一次,并出具保养报告。(3)质保期内该设备应保证大于95%(含)的开机率,如达不到要求,每少于一天质保期顺延7天,如造成严重损失需赔偿用户经济损失或换货或退货。(4)技术升级,如果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应要求,乙方和制造商应对甲方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4)乙方交付设备时,应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第17条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5)除火灾、洪水、地震等天灾外,在保修期内,由于货物故障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6)所有设备按照医院实际要求免费开放端口,免费为甲方对接院内信息系统。质保期内免费进行软件升级。2、乙方应派专业技术员在项目现场对甲方科室操作使用人员、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另行安排培训时间。3、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七、保密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对甲方提供的项目安装、实施等内容开展工作后所产生的相关文档、该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接口涉及到的任何信息数据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提供给第三方。如有泄露,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由乙方负责。双方对保密信息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长期有效。八、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标的物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2、乙方违约责任37(1)乙方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标的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标的物而违约,按本条第(2)项规定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2)乙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或逾期交付标的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标的物外,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日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七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自甲方付款至退款期间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3)乙方标的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标的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标的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标的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的赔偿金给甲方,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自甲方付款至退款期间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乙方保证本合同标的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标的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标的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标的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九、争议解决方法1、因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由甲方委托法定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监督部门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或检测,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及相关澄清确认函、补充协议、备忘录和乙方所做的其他承诺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附件:设备配置清单(同时有成交耗材产品的,一并附耗材清单)。十二、进口产品交货时必须提供报关单及商检证明。十三、计量产品交货时必须提供计量检验报告。十四、合同签定地:甲方所在地38十五、其他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份,乙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同审核人(签字):授权代表:地 址:开户银行:账 号:电 话:年月日,年月日39第五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注释:《响应性文件格式》是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性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响应性文件。目录附件1响应性文件封面(格式)附件2竞争性磋商响应书(格式)附件3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附件4报价明细表附件5技术响应表(格式)附件6商务响应表(格式)附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件9证明文件附件10抵制商业贿赂承诺(格式)附件1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40附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封面(格式)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日期:41附件2竞争性磋商响应书(格式)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现正式提交下述1份:1、初次报价一览表。2、初次报价明细表3、技术响应表。4、商务响应表。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证明文件。8、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提供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并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2、我方承诺在竞争性磋商活动中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4、我方保证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5、如果发生供应商人须知第24.2.1、24.2.2项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6、如果发生供应商人须知第24.3、30.2项所述情况,同意磋商小组认定我方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并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7、如果发生供应商人须知第27.2项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丧失参加磋商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28、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服务费。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9、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0、我方最近3年内的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若无,则填无;若有,逐一列明)。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12、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年月日43附件3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小写:元/台大写:元/台响应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结束后60日质量供货期限交货期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从产品入库之日起,整机保修年(附件年)备注: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包括人员工资、机械费、服务费、工装费、保险费、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的总和。3、凡认为符合价格折扣条件的,在“备注”栏内注明符合何种折扣条件。4、供应商按格式填列,不得自行更改,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年月日4445附件4初次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包号: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金额11台……...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其他磋商总价(大写):元/台¥元/台注:本项目为供货项目,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遂数量暂按“1”报。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年月日464.1产品配置清单一览表产品名称:(产品注册证名称)序号物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位备注123...备注:1、此配置清单按单台/件配置填写。若投标产品配置清单中含第三方产品,请填写第三方品牌、型号、产地,以铭牌为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年月474.2供货范围清单(格式自拟)说明:本清单应列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如有)。本清单应列明专用工具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如有)。本清单应列明质保期满后备品备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如有)。48驻马店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驻政采购-2026-01-2采购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人:驻马店市中心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说明3、竞争性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编制要求5、响应文件递交要求6、磋商的程序及相关要求7、评定成交标准/评定成交原则8、合同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性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驻政采购-2026-01-22、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病人监护仪采购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300000.00元;最高限价:130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驻政采购-2026-01-2A双有创心电监护仪A包700000.0045000.002驻政采购-2026-01-2B病人监护仪B包600000.0088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在供货期限内按采购人需求向采购人提供双有创心电监护仪和病人监护仪,在供货周期内按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5.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5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7、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或提供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查询结果存档。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化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01月28日至2026年02月0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zhumadian.gov.cn)。3、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6年0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zhumadian.gov.cn)”网站。五、响应性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0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五厅。六、发布公告的媒体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磋商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ZMDTF格式)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zhumadian.gov.cn)上传完成。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驻马店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s://ggzy.zhumadian.gov.c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4、远程开标前,供应商务必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zhumadian.gov.cn)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地址:驻马店市中华路西段747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396-27263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驻马店市骏马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天基城中心花园3号楼(圆楼)5楼联系人:杨永丽、訾佳佳、吴先生联系电话:0396-2838319191395399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0396-283831919139539999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包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资金预算资金性质国产/进口驻政采购-2026-01-2A双有创心电监护仪台据实45000.00元/台自筹资金国产驻政采购-2026-01-2B病人监护仪台据实8800.00元/台自筹资金国产备注采购供货商,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全年实际用量据实结算。二、技术参数要求:A包:双有创心电监护仪1.模块化插件式床边监护仪,主机、显示屏和插件槽一体化,主机插槽数≥4个。2.≥12英寸彩色电容触摸屏,分辨率≥1280x800像素,≥8通道显示,显示屏亮度自动调节。3.具有≥4个USB接口。4.具有心电,呼吸,心率,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双有创血压监测。5.心电监护具有≥3个分析导联实时动态同步分析。6.具备室上性心动过速和SVCs/min等室上性心律失常分析。7.具有QT/QTc测量功能,提供QT,QTc和ΔQTc参数值。8.无创血压四种测量模式:手动、自动间隔、连续、序列。9.血氧监测要有灌注指数(PI)的监测,配置指套式血氧探头,要有浸泡清洁与消毒,防水等级IPx7。10.具有药物计算,氧合计算,通气计算和肾功能计算功能。11.具有特殊报警音,当监护仪在病人发生致命性参数报警时,发出特殊的报警音进行提示病人处于危急状态,事件回顾时能够提供报警事件列表,能够根据时间、报警优先级、报警类型和参数组对事件进行筛选。12.能查看24小时心律失常细节,≥120小时(分辨率5分钟)ST模板回顾。13.具有监护模式、待机模式、体外循环模式模式、插管模式,夜间模式、隐私模式、演示等模式。14.具备趋势共存界面、呼吸氧合图界面,大字体显示界面,及标准显示界面等多种显示界面。15.配备内置锂电池,在没有交流电连接情况下,保持设备正常运转≥3.5小时。16.★使用年限10年B包:病人监护仪技术参数1.★使用年限10年;2.适用于成人、小儿、新生儿;3.一体式监护仪,≥10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屏,内置锂电池:工作时间≥4小时;4.监测参数: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体温;5.具有三级声光报警,参数报警级可调;6.具备监护模式、待机模式、演示模式、手术模式、夜间模式等;7.无创血压具有手动、连续、自动和序列测量模式,具备整点测量方式;8.具备动态血压分析功能;9.心电波形速度具有6.25、12.5、25、50mm/s等≥4种选择;10.具备导联脱落监测功能;11.具备≥48小时全息波形存储与回顾功能;12.具备≥0.75米抗跌落;13.具备心率变化统计界面;14.具备SPO2和PR的实时监测功能。三、商务要求(A、B包通用)质保期从产品入库之日起,整机保修四年(附件一年),出具相关服务承诺书。合同签订时间、交货期及地点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1.质保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a、现场响应:供应商应保证在12小时内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故障予以响应及处理。可提供备用设备或核心部件应急使用。b、成交供应商应当每季度对该设备进行保养不少于一次,并出具保养报告,具体保养内容见合同。c、质保期内该设备应保证大于95%(含)的开机率,如达不到要求,每少于一天质保期顺延7天,如造成严重损失需赔偿用户经济损失或换货或退货。d、技术升级,如果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e、成交供应商交付设备时,应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第17条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f、除火灾、洪水、地震等天灾外,在保修期内,由于货物故障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所有设备按照医院实际要求免费开放端口,免费为医院对接院内信息系统。质保期内免费进行软件升级。3.培训:免费提供操作培训和维修培训。其他要求要求设备为最新出厂设备,出厂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日期6个月。四、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A、B包通用)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1、包括供应商特殊资格等要求: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②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或提供承诺书;2、本项目是否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否;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否;4、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否;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其他要求:7.1所投产品均应提供配置明细表并且配置明细表中的所有配件必须是唯一的,不得有选择性配置,所提供配件需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原装正品。如果对投标产品的标准配置或配件有更换或调整的,需提供原生产厂家的变更和调整确认材料,提供的产品配件应单独列出其技术性能、标准、产地、生产厂家及享受何种保修服务。7.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或本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供货渠道合法的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所提供的货物应当同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环保规定。本项目中所投产品涉及纳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现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管理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简称3C认证产品)的,该产品应具有由认证机构颁发给制造商的该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7.3采购人使用成交供应商成交的货物、技术、资料、服务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享有无偿使用权。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4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规定。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1.1项目名称:详见磋商公告1.2采购人名称:详见磋商公告1.3项目编号:详见磋商公告2合格供应商:具备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3磋商报价及费用:3.1本次磋商以人民币报价(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单价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各标包中注明的单台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磋商处理)。3.2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超过各标包中注明的单台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项目磋商废止。3.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订单及合同约定由采购人支付,订单金额:1040.00元。4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无。5响应性文件组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7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8评定办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最多不超过3名)。9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磋商小组应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91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线上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0磋商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1签订合同: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12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3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4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15成交供应商可以以政府采购合同为担保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融资。16响应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结束后60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17本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zmdtf格式)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磋商将被拒绝。18质疑和投诉: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10条。19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zhumadian.gov.cn)”网站“供应商登陆版块”进行交易主体免费注册,然后按网站下载中心(其他)“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指导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完善诚信库信息,自行核验通过后,按网站下载中心(其他)“办理HNXACA单位个人数字证书所需材料下载”准备齐资料,最后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F大厅)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20磋商文件下载:凡有意参加磋商者,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zhumadian.gov.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21响应性文件制作:1、供应商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zhumadian.gov.cn)”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类):下载“新点响应性文件制作软件(驻马店)”;2、供应商凭CA密钥登陆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zmdzf格式);3、供应商须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zmdtf格式),应在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zhumadi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4、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为“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zhumadian.gov.cn)”网站提供的“新点响应性文件制作软件(驻马店)”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性文件;5、供应商在编制电子响应性文件时,生成后的电子响应性文件须按磋商文件的格式要求完成电子签字或盖章。其他要求签字盖章的磋商文件格式内容,供应商须将盖章签字后的扫描图片替换到相应格式中;6、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性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性文件被拒绝的风险;7、响应性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将拒收;8、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性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人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性文件(.zmdtf格式和.nzmd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9、电子响应性文件制作流程,可参考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的,下载中心板块的视频(https://ggzy.zhumadian.gov.cn)。2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变更:1、采购人、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答疑文件”告知供应商。各供应商须下载磋商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响应性文件。2、因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23签字或盖章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1)经过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2)所有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都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CA印章。(3)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都须加盖法定代表人CA印章,需要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可将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以图片形式扫描上传。24响应文件开启(解密):1、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使用企业CA密钥登入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zhumadian.gov.c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参加开标会议。2、开标时,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性文件的CA密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性文件,系统内响应性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磋商平台发生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性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请批准后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3、远程开标前,供应商务必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zhumadian.gov.cn)响应性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4、特别提醒:因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系统具备视频直播、语音通话等,对网络带宽及硬件要求相对较高的功能,故供应商在参与使用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的项目时,需确认是否满足如下要求:(1)网络要求:网络带宽4M以上。(2)硬件要求:电脑要求内存4G及以上,且需配套网络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并确保其均能正常运转。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IE11及以上。(3)人员要求:对于参与驻马店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的供应商,要求能熟练掌握电脑基础操作。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ggzy.zhumadian.gov.cn)。5、在开标过程中,磋商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必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中的开标24系统内完成签到,供应商未完成签到的不予受理,其磋商按无效标处理,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25解释: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响应性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相关货物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驻马店市中心医院。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下载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参加磋商主体。2.4“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5“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响应文件有效期”系指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结束后60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3.采购预算预算金额:1300000.00元,其中:A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最高限价:45000.00元/台。B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最高限价:8800.00元/台。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4.1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附件9.1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根据《关于推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驻财购[2022]15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备查。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五章附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格式见第五章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或提供承诺书。注∶以上为必须提供的材料。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及时完善主体诚信库中企业信息及扫描件(4.1-4.4项所需材料),提交并自行核验通过。同时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材料\"菜单下按分包挑选该包投标所用资格审查材料(4.1-4.4项所需材料),以供评审过程中采购人或磋商小组查阅。供应商应确保主体诚信库信息与电子响应文件信息一致,上传的资料要真实并清晰可辨。评审时以电子响应文件及\"资格审查及评审材料\"菜单中选取的企业信息为准。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7.2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8.特别说明:8.1供应商参加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8.2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磋商。8.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4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响应无效,由相关部门查处。8.5关联企业参加磋商8.5.1本磋商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8.5.2关联企业中,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一经发现,将导致磋商同时被拒绝。8.6供应商在磋商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或干预评审的行为,否则将导致其丧失参加磋商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质疑和投诉9.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提出质疑;供应商对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9.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0.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1.1竞争性磋商公告11.2采购需求11.3供应商须知11.4合同主要条款11.5响应文件格式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2.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则需延长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文件领取时间等可以相应延长),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公示期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不受上述限制。12.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未通过本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磋商时不予认可。12.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始磋商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3.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响应性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及磋商文件中对响应的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13.2供应商应完整签署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中《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不得随意增减或修改内容。否则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14.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4.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14.2关于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14.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15.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5.1竞争性磋商响应书15.2初次报价一览表15.3报价明细表15.4技术响应表15.5商务响应表15.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5.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5.8证明文件15.9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书15.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响应文件从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规定的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17.磋商报价17.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包括相关设备费、管线材料费、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安装费、特种工具费、调试费、保管费、技术服务费(含售后服务费)、培训费、相关部门验收费、计量检定费等正式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7.2供应商要按初次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填写。17.3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产品,还应填报投标产品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为便于评审,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采购人有权按照供应商的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报价签订采购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18.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9.响应文件的签署19.1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和顺序编制、上传响应性文件。除了响应性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响应性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19.2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zmdtf格式)是根据“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的电子采购文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19.3未按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性文件或响应性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性文件。19.4供应商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用法人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生成后的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的格式要求完成电子签字或盖章。19.5不接受电报、电传和传真的响应文件。19.6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9.7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流程。可参考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的下载中心板块的视频。四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20.响应文件的加密、密封、标记20.1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如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21.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上传至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其响应将被拒绝。2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性文件,最终响应性文件以响应性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最后一份响应性文件为准。2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2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22.3.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上传响应性文件的。22.3.2一个供应商不只上传一套响应性文件的。22.3.3未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参加磋商的。22.3.4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五磋商23.组建磋商小组及不见面开标程序23.1磋商小组组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组成,成员为,3人(采购人代表1名,评审专家2名。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23.2响应文件开启23.2.1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驻马店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s://ggzy.zhumadian.gov.c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文件传输、提疑澄清、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性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性文件,系统内响应性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性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开标。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各供应商按时对电子响应性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响应性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2)远程开标前,各供应商务必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响应性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23.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人将拒绝其响应性文件。(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响应性文件;(2)供应商未按供应商须知表规定的时间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性文件上传件出现问题的;23.4电子开标过程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根据实际情况延迟评标或调整磋商时间:(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5)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23.5开标异议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平台不见面系统提出,采购人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4.响应文件的初审24.1磋商小组会将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已正确签署等。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性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应保证成交后,不以任何理由改变产品参数和服务标准提高单价。24.2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4.2.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将依据响应性文件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资格、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会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该资格条件。24.2.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竞争性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不进入下一阶段磋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2)响应文件有效期、质量、供货期限、交货期、交货地点、质保期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报价,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4)未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列、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5)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6)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24.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具体表现形式如下:24.3.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的。24.3.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24.3.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24.3.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24.3.5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24.3.6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的。24.3.7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25.响应文件的澄清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平台不见面系统网上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平台不见面系统网上以书面形式做出,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但澄清、说明或者纠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磋商26.1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本次磋商程序。26.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和其他信息。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平台不见面系统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26.3本次磋商进行二轮次报价,并给予每个供应商相同的机会。响应文件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以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平台不见面系统进行网上二轮报价,在驻马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系统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给磋商小组,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后一轮次报价为准(本项目第二轮报价以单价行形式进行报价,单位为:元/台)。注:磋商小组在完成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评标交易平台向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推送二次报价信息,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评标交易平台信息推送提示,若因供应商操作不当,造成二次报价错误或错过报价时间或供应商长时间未进行二次报价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4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平台不见面系统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村料。不能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7.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27.1凡与本次磋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磋商中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7.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参加磋商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确定成交供应商28.成交原则28.1本次磋商将按照综合评分法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排名靠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其他候选人以此类推,最多不超过3名),最终由采购人从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28.2磋商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磋商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服务优劣顺序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29.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1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线上确定成交供应商。30.成交通知书及成交公告30.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0.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成交供应商在有效的最后一轮报价中报价最低,非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视为供应商恶意串通。30.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4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30.5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完全响应若成交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造成的一切后果及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否则将上报有关监督部门进行处罚。31.采购代理机构宣布磋商终止的权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磋商废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3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1.2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七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32.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关评审因素,也可以在总则规定的幅度内调整各项分值。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磋商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二、磋商内容及标准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有效供应商的磋商服务符合价格折扣条件的,按照“价格调整要素及价格折扣幅度列表”进行报价调整,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供应商的评审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调整要素及价格折扣幅度列表:评标价格要素价格折扣幅度节能产品3%环境标志产品3%投标产品出自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5%的价格扣除。……供应商或所提供产品按规定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由供应商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每项按0.5%折扣。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价格调整4.1如果同一包为单一产品,对最后一轮报价进行调整(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折扣。),调整后的报价作为最终评审价。最终评审价=最后一轮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4.2如果同一包内有多个产品,部分产品符合政策功能要求的(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折扣。),只对符合政策功能要求的产品依据《初次报价明细表》按上述价格折扣幅度进行折扣。4.2.1如果最后一轮供应商按《初次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进行报价,对最后一轮报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报价作为最终审定价。单项调整报价=最后一轮单项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最终评审价=∑单项调整报价+∑不进行价格调整产品的最后一轮单项报价4.2.2如果最后一轮报价只报总价,先对第一轮报价进行调整,再按最后一轮报价比第一轮报价降价幅度计算出最终评审价。第一轮单项调整报价=第一轮单项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第一轮调整后报价总价=∑第一轮单项调整报价+∑不进行价格调整产品的一轮单项报价最终评审价=(最后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第一轮调整后报价总价评分标准:(A、B包通用)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权重评价方法1报价分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单价)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磋商报价。以上计算过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二、技术部分(46分)1产品技术指标40分供应商应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二、技术参数要求(供应商根据自身所投标包产品提供)”如实响应,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性能及产品功能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40分;其中带“★”项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者,每项扣除技术分5分;技术参数要求未带“★”项的为一般性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者,每项扣除技术分3分。在本项分值范围内扣完为止。注:1.供应商在制作“技术响应表”应对“第二章采购需求二、技术参数要求”所列技术要求逐条响应,标注清楚每条参数的偏离情况并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文件(供应商根据自身所投标包产品提供)。2.供应商所投标包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如有)】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如未按要求提供,则磋商无效。3.需提供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其中检验报告照片页必须提供完整)及响应技术参数条款的技术白皮书和彩页等相关文件,并对响应技术参数部分做出明显标注。未提供对应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该项参数要求,做扣分处理。2项目实施方案4分供应商提供的供货、安装、调试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供货时间安排及保障措施;2项目实施方案4分②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③安装、调试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④产品质量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病人监护仪 双有创心电监护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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