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污染源监测辅助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6)
[公开招标]盐田区污染源监测辅助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文件编码:0722-26FE6405SZF-0
一、项目编号:SZDL2026000106-B
二、项目名称:盐田区污染源监测辅助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 供应商名称: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华测检测大楼 1 号楼 101
3.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伍万贰仟零捌元整(¥552,00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1. 名称:盐田区污染源监测辅助服务项目
2.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3.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4.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到期前,采购人开展项目履约评价,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
5.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孙国芬、文东根、吴彩琼、闫江龙、邓小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深圳市财政局(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的精神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计:人民币捌仟贰佰捌拾元整(¥8,280.00)
七、公告期限
2026年02月12日至2026年02月15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zzfcg.cn)/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
2.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B。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北环路多丽工业区科技楼
联系方式:廖工 0755-83199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22B
联系方式: 0755-83004312转164、1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升辉、程竞霄
联系方式:0755-83004312转164、140
十、附件
(一) 招标(采购)文件
(二)招标(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他内容:
1.开标一览表
2.资格性审查表
3.符合性审查表
4.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
5.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得分及排名
(三)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
4.《投标函》
5.《承诺函》
6资格证明文件
7.综合实力部分的证明材料
注:附件信息需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查看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2日
招标文件.zip
盐田区污染源监测辅助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ZDL2026000106-B)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6年01月警示条款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以下特别警示条款,不得存在以下所列禁止情形,一旦发现,将被处以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序号投标参与投标禁止情形1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6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一)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五、《深圳市财政局关于采购文件增加风险告知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该文件由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六、特别提醒(一)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三)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同一网络或同一设备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可能涉嫌投标违法行为而被立案调查。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并请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密钥,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SZDL2026000106-B项目名称:盐田区污染源监测辅助服务项目包号:B包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及税务登记证(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税务登记证可不单独提供)注:未按招标文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无法判断的投标无效。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注: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无法判断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注:本考察内容为非信息公开部分投标人可放入附件。2投标时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股权关系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投标文件编制人员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注:1.投标人应如实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股权关系证明和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如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未由投标人缴纳,亦须提供相应单位为其缴纳(或个人自行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3.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4.若因为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无法提供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及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官方通知证明(或官网公告截图)。5.如本项目未安排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无需提供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社保。注:本考察内容为非信息公开部分投标人可放入附件。3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的投标无效;4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进行承诺的投标无效;5对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和支付要求的响应没有负偏离【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招标项目需求条款响应文件》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进行评审】;注:本考察内容为非信息公开部分投标人可放入附件。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的投标无效;7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投标无效;8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的投标无效;9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的投标无效;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且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的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投标无效;15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的投标无效;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7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作投标无效处理,并依法上报监管机关。(1)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和“IP 地址”一致的;(2)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和“IP 地址”一致的;(3)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4)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关于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的规定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评审中出现下列异常低价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异常低价情形:(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注: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时间为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3.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4.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将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初审不通过,按投标无效处理。评标方法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3中标供应商数量1序号包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1A深汕合作区污染源监测辅助服务项目1项2B盐田区污染源监测辅助服务项目1项3C龙华区污染源监测辅助服务项目1项特别说明:1、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包组,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若某投标人在包组号靠前包组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同时参与了后续包组的投标,则该投标人在后续包组中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开标评标顺序依次为A→B→C包,如遇延期等情况,开评标顺序以延期确定的时间为准,当其中某个包组的中标结果公示期内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其他包组的中标结果不因此而受影响。3、各包组中标人核查任务清单将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人发布通知文件予以确认。综合评分法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分权重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一、评标优惠政策(一)小微企业或视同小微企业报价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他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均享受评标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二)本国产品的支持及政策执行(本项目不适用):1.关于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主体、价格扣除比例等事项的说明(1)适用主体: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2)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3)价格扣除: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供应商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声明函样式见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三)关于同时满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和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的事项说明。本国产品政策实施后,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时,若提供本国产品的供应商也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也按规定给与价格评审优惠。需要说明的是,相关价格评审扣除优惠,都应该在供应商报价基础上计算。例如:某一供应商的产品报价100元,其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同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也享受对小微企业的10%的价格扣除优惠。则对其报价按规定进行两次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参与评审的价格为100-100×20%-100×10%=70元。具体情形如下:(1)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若供应商所投货物同时满足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的规定,享受该政策20%价格扣除优惠;(2)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同时满足小微企业和所投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支持政策规定的,同时对该供应商投标总报价给予多项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上述支持政策不改变最终中标(成交)价格,政府采购合同仍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报价签订。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部分102技术部分4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方式评分准则1实施方案14专家打分(一)评分内容:针对本项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实施方案,评审委员会根据方案阐述响应情况进行评审。考察点A:采样准备工作;现场监测;考察点B:样品保存;样品交接;考察点C:实验室分析;报告编写方案。(二)评分标准:考察点A、B、C三点,满足三点得80分,满足任意两点得5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10分,未满足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以下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评审为优(方案内容全面、详细具体,结构完整,框架系统,方法科学,亮点突出,工作内容安排合理可行)的加20分;评审为良(方案内容较全面、较详细,结构比较完整,框架比较系统,工作内容安排较合理)的加15分;评审为中(方案内容一般,技术路线、工作内容安排一般)的加10分;评审为差(方案内容不全面,技术路线、工作内容安排不合理)的不加分。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针对以上3项内容列明详细的标题并出具详细方案,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按未提供方案进行判定。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10专家打分(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考察点A:临时应急任务应对方案;考察点B:监测工作中,对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考察点C:新标准的实施应对措施;相关的合理化建议。(二)评分标准:考察点A、B、C三点,满足三点得80分,满足任意两点得5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10分,未满足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以下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评审为优(临时应急任务2小时内到现场,应对到位,24小时出具盖章报告。)的加20分;评审为良(临时应急任务3小时内到现场,应对到位,24小时出具盖章报告。)的加15分;评审为中(临时应急任务4小时内到现场,应对到位,48小时出具盖章报告。)的加10分;评审为差(临时应急任务4小时内无法到现场,应对不力,48小时内无法出具盖章报告。)的不加分。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针对以上3项内容列明详细的标题并出具详细方案,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按未提供方案进行判定。3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12专家打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拟投入带标分析样品数量(只针对盲样及明码加标样品2项)的比例达10%以上(不含本数)得50分;5%-10%(均含本数)得30分;5%(以下不含本数)得10分;无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0分。评分依据: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承诺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2、项目安全管理,提供安全管理方案考察点A:安全隐患的排查方案;考察点B:安全隐患的处理方案;考察点C:安全隐患的应急方案。评分标准:考察点A、B、C三点,满足三点得25分,满足任意两点得15分,满足任意一点得5分,未满足不得分。3、项目进度安排以及完成时间,提供项目执行方案。考察点A:内容全面;考察点B:内容详细;考察点C:内容针对性强与内容科学合理。评分标准:考察点A、B、C三点,满足三点得25分,满足任意两点得15分,满足任意一点得5分,未满足不得分。4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4专家打分(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考察点A:服务期满后服务时限;考察点B:后续服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考察点C:服务范围。(二)评分标准:考察点A、B、C三点,满足三点得80分,满足任意两点得5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10分,未满足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以下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评审为优(承诺内容中包含后续服务期满后服务时限、后续服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服务范围,且无存疑报告的(存疑包含但不限于采样过程不规范、环境条件缺失、监测项目表述不规范、无评价标准、无质控措施等))的加20分;评审为良(承诺内容中包含后续服务期满后服务时限、后续服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且存疑报告少于等于3份的(存疑包含但不限于采样过程不规范、环境条件缺失、监测项目表述不规范、无评价标准、无质控措施等))的加15分;评审为中(承诺内容中包含后续服务期满后服务时限,且存疑报告少于等于5份的(存疑包含但不限于采样过程不规范、环境条件缺失、监测项目表述不规范、无评价标准、无质控措施等))的加10分;评审为差(承诺内容中未体现服务期满后服务时限、后续服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服务范围,或存疑报告多于5份的(存疑包含但不限于采样过程不规范、环境条件缺失、监测项目表述不规范、无评价标准、无质控措施等))的不加分。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5违约承诺2专家打分(一)评分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违约责任承诺进行评审,承诺包括以下内容得100分,其他不得分。考察点A: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配置。考察点B: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考察点C:对未能达到的管理要求承担管理责任。(二)评分依据: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6技术条款响应情况3专家打分(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招标项目需求条款响应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技术部分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分(标注“★”的条款和“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要求”不参与本项评审),有任意一项不满足不得分。(二)评分依据:1.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招标项目需求条款响应文件》进行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2.有划分细项的,按最低级序号为一个评分项;投标人所填写的技术服务要求偏离情况必须与客观事实相一致,投标人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将被主管部门依法列为失信信息等法律后果。3综合实力部分4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方式评分准则1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2专家打分(一)评分内容:有建成并运行的 LIMS管理系统,得10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二)评分依据:同时提供有效的LIMS验收合格材料和近三个月通过LIMS管理系统形成的监测报告列表或报告界面截屏扫描件(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如企业成立时间不足运行提供情况说明函亦可得分)。2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10专家打分(一)评分内容:1.2023年2月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委托的环境检测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最高得40分。2.上述第1条提供的有效得分业绩项中,政府履约评价为优秀或满意或合格等最高评价的履约评价的,每提供1份得10分,最高得30分。3.上述第1条提供的业绩项中,同一项目同时涵盖有水和废水(或环境空气和废气)的,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最高得30分。(二)评分依据:1.第1项和第3项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等)作为得分依据;2.第2项要求项目履约评价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项目履约评价证明文件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3.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他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5专家打分(一)评分内容: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化学类、化工类、质量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同时具有环境类(或质量类、化学类或化工类)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5年或以上的,得50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化学类、化工类或质量类)专业本科学历,且同时具有环境类(或质量类、化学类或化工类)专业副高或以上职称3年或以上5年以下(不含5年)的,得30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化学类、化工类或质量类)专业本科学历,且同时具有环境类(或质量类、化学类或化工类专业)副高或以上职称1年或以上3年以下(不含3年)的,得10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0分;【提供有效学历和职称证明】2.相关经验:1)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相关项目管理经验,得20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2)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涵盖有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的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同类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的,得30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有效合同关键页(含项目负责人情况),通过合同无法证明的可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二)评分依据:(1)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由社保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在投标人处购买的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社保证明作为得分依据;(2)社保未出月份则往前顺延一到二个月,若入职未满三个月,提供入职至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境内学历(学位)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信网截图(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要求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要求投标人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4)合同关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服务人员页、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页等;(5)上述评分依据提供扫描件(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6)提供的相关证书及荣誉颁发机构须是合法设立的机构,且具有颁发相应证书的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 21 号)规定的“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不认可为得分因素。4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8专家打分(一)评分内容:1.团队成员中质控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化工类、化学类、质量类)专业本科学历或以上,且同时具有环境类(或质量类、化工类、化学类)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3年或以上的,得20分;团队成员中质控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化工类、化学类、质量类)专业本科学历或以上,且同时具有环境类(或质量类、化工类、化学类)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3年以下(不含3年)的,得10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0分。【提供有效学历和职称证明】。2.团队成员中具有环境类(或化工类、化学类、质量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每提供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20分。【提供有效职称证明】。3.团队成员中具有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或实验室颁发的嗅辨员上岗证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10分;【提供有效证书】4.团队成员中具有国家级行业协会或实验室颁发的恶臭测试嗅辨员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10分;【提供有效证书】5.团队技术人员持有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采样培训合格证或人员培训证,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20分。【提供有效证书】6.团队技术人员持有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分析培训合格证或人员培训证,每得供1人得1分,最高得20分。【提供有效证书】(二)评分依据:(1)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由社保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在投标人处购买的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社保证明作为得分依据;(2)社保未出月份则往前顺延一到二个月,若入职未满三个月,提供入职至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境内学历(学位)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学信网截图(对于较早颁发的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要求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要求投标人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4)同一人满足以上多项得分要求的可以重复计分;(5)上述评分依据提供扫描件(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6)提供的相关证书及荣誉颁发机构须是合法设立的机构,且具有颁发相应证书的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 21 号)规定的“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不认可为得分因素。5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4专家打分(一)评分内容:1.有环境类相关发明专利,每提供1个发明专利,得20分,本项最高得40分;2.有环境类实用新型专利,每提供1个实用新型专利,得20分,本项最高得40分;3.投标人具有环境检测分析相关产权(软件著作权),每提供1个得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投标人合法使用产权(专利)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有产权(专利)的,提供投标人作为知识产权人的产权(专利)证书;通过租赁或授权等方式取得的第三方知识产权合法使用权的,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租赁协议或授权证明以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提供的相关证书及荣誉颁发机构须是合法设立的机构,且具有颁发相应证书的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 21 号)规定的“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不认可为得分因素6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5专家打分(一)评分内容: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自有或租赁的相关工具或设备以保障项目样品采集和运输的,得36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三级冷阱大气预浓缩仪、恒流自动采样器、苏码罐(10套算一种)、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红外测油仪,每提供1种得8分,本项最高得64分,无不得分。【自有设备提供有效资产购入证明扫描件,租赁设备提供有效租赁协议扫描件且租赁期覆盖本项目服务期】(二)评分依据: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7服务响应时间3专家打分(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监测任务通知后:1.特急任务在30分钟内响应,且2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监测得30分;在1小时内响应,且3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监测得15分;在2小时内响应,且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监测得5分;超过2小时响应或4小时无法到达现场不得分;2.特急任务采样后在24小时内出具检测(或监测)报告得30分;48小时内出具检测(或监测)报告得15分;超过48小时无法出具检测(或监测)报告不得分;3.根据采购人应急备勤要求,应急备勤期间每天能安排三组或以上,每组二人专门负责项目响应的得40分;每天能安排两组,每组二人专门负责项目响应的得25分;每天能安排一组,每组二人专门负责项目响应的得10分。无法安排不得分。(二)评分依据:提供服务响应时间承诺(格式自拟)及到场时间的保障方案作为证明材料,专家应对到场时间的保障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判断,若判断为不合理,此项不得分。8商务要求条款偏离情况3专家打分(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招标项目需求条款响应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商务部分需求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得100分,有任意一项不满足本项不得分。(“★”条款和支付要求不参与本项评审,如有负偏离则投标无效)评分依据:(1)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招标项目需求条款响应文件》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2)以序号“一”的同级序号作为一个评分项,投标人所填写的商务服务要求偏离情况必须与客观事实相一致,投标人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将被主管部门依法列为失信信息等法律后果。4诚信情况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方式评分准则1市财政局诚信管理情况5专家打分(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二)评分依据: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以及财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服务需求书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三册相关政策备注:1.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二册“通用条款”和第三册“相关政策”。2.“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招标服务需求书、投标文件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等内容。3.“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4.当出现“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5.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文件编码:0722-26FE6405SZF-0项目概况:盐田区污染源监测辅助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要求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以公告公布信息为准]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ZDL2026000106-B2.项目名称:盐田区污染源监测辅助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594,500.00(人民币伍拾玖万肆仟伍佰元整)4.最高限价:¥594,500.00(人民币伍拾玖万肆仟伍佰元整)5.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盐田区污染源监测辅助服务项目1项详见招标文件6.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到期前,采购人开展项目履约评价,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二、合格投标人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5.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9.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由投标人在《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中作出声明)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北京时间)。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方式:在线下载。售价:免费。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以公告公布信息为准]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请点击),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前台;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0755-83938966、020-89524338),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年**月**日**:**(北京时间)之前[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以公告公布信息为准]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以公告公布信息为准],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期间[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以公告公布信息为准]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投标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4.投标提醒: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在采购文件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增设供应商投标投标警示条款等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实自身是否存在特别警示条款中,关于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的情形。5.其他说明:本项目允许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加、解密,投标(应答)供应商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投标(应答)文件时,可以通过微信扫码功能调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制作、加密、解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供应商加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与开标解密必须使用同一种方式,否则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即:使用电子执照加密的,后续开标只能使用电子执照解密)。(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功能时,请确保已经在手机微信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已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APP,并且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app中完成相应的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备份密钥等操作(具体详见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电子投标地区必须选择“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请根据手机小程序/app提示进行设置,或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6355313,15921122750)。(2)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于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属于创新应用场景,如不熟悉操作可能导致错过投标截止时间,系统已提供加密、测试解密和撤回重新上传的功能,各投标人须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制作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3)已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活动。未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或无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的用户,必须使用电子密钥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020-89524338(CA办理指引详见链接https://zfcg.szexgrp.com/static/index.html)。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网后点击“招标公告”选中要报名标段点击“我要报名”或“代办→邀请提醒”;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用户中心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0755-36568999),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3.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4.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网站”,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5.采购(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事项:**年**月**日00:00(北京时间)前[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以公告公布信息为准],供应商如果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年**月**日00:00(北京时间)前[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以公告公布信息为准]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zfcg/bszn1/content_203163.html)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6.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7.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finance.szexgrp.com/gtm/web/guarantee/#/(或从【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点击【金服平台】),咨询电话0755-36568999转8或拨打0755-88653331。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北环路多丽工业区科技楼联系方式:廖工0755-831997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22B联系方式:0755-83004312转164、14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升辉、程竞霄联系方式:0755-83004312转164、140“**”备注:各项时间节点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招标(采购)公告,以公告公布信息为准。第二章招标服务需求书项目背景本项目是根据《2026年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2026年深圳市各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方案规定以及辖区生态环境管理监测需求,对超出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盐田分站资质能力范围或有资质能力但时间紧任务重,无法确保按时完成的监测工作任务,需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采样分析检测工作。技术部分一、★服务内容(1)根据采购人委托,开展盐田区空气和废气、水和废水、应急等监测辅助工作。(2)检测点位、检测时间和频次以采购人委托的每项检测任务的具体要求及国家相关监测规范、标准执行。表一监测明细表序号监测类型需求项目名称监测数量单位1污染源(废气)VOCs(总挥发性有机物)30项次2污染源(废气)氨60项次3污染源(废气)苯12项次4污染源(废气)餐饮油烟15项次5污染源(废气)臭气浓度50项次6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环境空气)18项次7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污染源)20项次8污染源(废气)二甲苯10项次9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25项次10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30项次11污染源(废气)甲苯20项次12污染源(废气)甲烷25项次13污染源(废气)颗粒物(低)60项次14污染源(废气)硫化氢65项次15污染源(废气)硫酸雾25项次16污染源(废气)氯化氢25项次17污染源(废气)铅及其化合物10项次18污染源(废气)氰化氢25项次19污染源(废气)锡及其化合物25项次20污染源(废水)急性毒性10项次21污染源(废水)硝基苯类10项次22水环境质量叶绿素a10项次(三)采购人根据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要求,可对检测点位、频次和项目进行调整或增加,调整计价原则参考《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2021年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测算标准(2022年)修订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征求大气污染防治监测预算支出标准及预算编报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及投标文件,最终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核算。检测项目任务量增加幅度在10%以内,支付总额不超合同总价。(四)原则上一个项目的单价是指按照标准方法产生这个项目有效数据的全部费用。(五)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临时性或紧急监(检)测任务后,若任务内容超出其监(检)测资质范围,应及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并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允许中标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实施,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六)检测(或监测)结果报送要求1.检测(或监测)报告提交时间:一般检测(或监测)任务在完成现场采样或自收到样品后15个自然日内提交纸质或电子版检测(或监测)报告。采购人对于紧急或特殊检测(或监测)任务有报告时间要求的,中标人需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提交检测(或监测)结果或报告。2.提供检测(或监测)报告原件至少2份以及电子扫描件。同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采样单、分析原始记录(含仪器打印纸)和质控记录复印件。3.中标人必须确保报送的检测(或监测)结果及提供的原始记录真实准确,检测(或监测)报告规范完整。4.中标人应根据监测标准或采购人,对检测(或监测)内容及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5.采购人根据实际的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中标人出具有关的报告(包括报表或CMA报告等形式),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二、服务方式根据采购人委托,在指定地点开展盐田区空气和废气、水和废水、应急等监测辅助工作,在约定时效内提交相关成果。三、★提交成果(一)空气和废气监测具体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大气污染源检测(或监测)报告。2.应急检测(或监测)分析报告(根据实际应急情况出报告)。3.检测(或监测)现场采样或现场监测照片影像资料等。4.现场采样监测原始记录表,应有采样点位图。5.实验分析原始记录。(二)水和废水监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水质检测(或监测)分析报告。2.监测点位现场采样照片或影像资料。3.应急检测(或监测)分析报告(根据实际应急情况出报告)。4.现场采样监测原始记录表。5.实验分析原始记录。(三)监测工作完成后,项目验收前提交工作总结成果:1.项目工作总结报告。2.质控总结。3.日常工作成果(电子档或扫描件)。四、人员要求(一)为保障项目实施,中标人应成立项目组,并配备固定专业技术人员,且为中标人正式全职员工,取得相应岗位的上岗证。(二)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质量类、化工业、化学类)专业本科学历或以上,且具有环境类(或质量类、化工业、化学类)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同时具备环境检测实验室管理经验。(三)项目质控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质量类、化工业、化学类)专业本科学历或以上,且具有环境类(或质量类、化工业、化学类)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同时具备一定质控经验。(四)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环境类(或质量类、化工业、化学类)专业专科学历或以上。(五)中标人须具备不少于2名技术人员协助负责本项目有关工作,包括协助采集样品、检测结果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等技术支持服务。五、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要求(一)中标人须配备满足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类仪器设备。保证性能正常且根据检测要求经必要的检定/校准。(二)中标人应根据委托任务情况,配备足够的采样车辆,以保障项目样品的采集和运输等工作。具备不少于1辆工作专用车负责配合相关检测工作。六、验收要求服务期结束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成果进行验收。验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评审不合格的,中标人须在15个工作日内无偿整改,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逾期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若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当返还采购人已支付款项并向采购人支付采购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商务部分一、★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3、除非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5、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6、投标人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工作范围发生变更,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协商解决;其余情况下,投标总价均不予调整。7、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分项报价表》,按照每一项服务内容分别进行报价,说明其投标报价的组成。表二投标分项报价表序号监测类型需求项目名称监测数量单位投标单价投标小计1污染源(废气)VOCs(总挥发性有机物)30项次2污染源(废气)氨60项次3污染源(废气)苯12项次4污染源(废气)餐饮油烟15项次5污染源(废气)臭气浓度50项次6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环境空气)18项次7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污染源)20项次8污染源(废气)二甲苯10项次9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25项次10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30项次11污染源(废气)甲苯20项次12污染源(废气)甲烷25项次13污染源(废气)颗粒物(低)60项次14污染源(废气)硫化氢65项次15污染源(废气)硫酸雾25项次16污染源(废气)氯化氢25项次17污染源(废气)铅及其化合物10项次18污染源(废气)氰化氢25项次19污染源(废气)锡及其化合物25项次20污染源(废水)急性毒性10项次21污染源(废水)硝基苯类10项次22水环境质量叶绿素a10项次23采样采样出勤费120每半天/每组投标总价:人民币 (¥ )二、支付要求1、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0%。2、通过采购人验收且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3、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应付金额一致、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税法要求的发票,发票信息应与履约、合同约定一致,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名称必须完全一致;确需变更相关主体的,中标人应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合法证明,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若发票存在虚假、错误等瑕疵,中标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付款顺延,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含罚款、律师费等)由中标人全额承担,且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完成发票查验并提供截图,发票原件由采购人归档备查。三、★合同服务期限1、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2、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到期前,采购人开展项目履约评价,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3.售后服务期限:项目完成由采购人验收通过后进入售后服务期1年,中标人要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四、★合同转包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五、保密要求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中标人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中标人;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中标人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六、★违约责任1、因中标人原因,中标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提交项目成果(含项目服务)且逾期30天或中标人提交的项目成果(含项目服务)不能通过验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采购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2、如中标人安排的项目人员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在3天内按采购人要求更换项目人员,中标人不予更换或超过三次(含三次)更换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采购合同总价款10%。3、如中标人违反保密义务或提供的项目服务或项目成果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采购合同总价款10%。4、如中标人私自将项目分包给其他第三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采购合同总价款10%。5、如中标人私自将项目转包给其他第三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采购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6、如因中标人违约致使采购人解除合同,但中标人部分履行的服务或成果符合采购合同要求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接受的,合同价款则按采购人接受部分及应扣除的违约金据实结算。7.中标人与第三方串通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当返还采购人已支付款项并向采购人支付采购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8.如中标人违约,采购人为维护权益向中标人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中标人承担。七、合同的变更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在合同价款改变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中标人不得拒绝。3、除了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八、解决争议的方法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2、如从协商开始28天内仍不能解决,任一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九、合同语言合同以及双方来往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传真和其它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十、法律适用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合同。十一、通知1、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3、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十二、★知识产权1、中标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提供虚假知识产权申请材料或者违背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否则依法追究其违约等责任,并将其失信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2、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项目服务、项目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采购人因此被第三方起诉或以其他方式追究责任,中标人应赔偿因采购人被第三方索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所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因应诉、沟通协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3、中标人实施本项目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随意使用。十三、合同解除和终止如果中标人未能在协议规定的限期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解除或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因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政策调整需部分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明确终止范围、法定依据及生效时间(紧急情形下可即时生效),由中标人自行做好履约衔接与善后工作;终止部分的价款按采购人验收确认的实际履约进度及合同约定单价据实核算,采购人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该部分价款后,无需承担额外赔偿责任。中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个工作日内,配合采购人完成已履约部分的结算及资料移交,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剩余款项支付。十四、税费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中标人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负责。注:1)本《招标服务需求书》打“★”的条款必须满足,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2)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技术规格模糊响应(如有意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虚假响应予以认定。投标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或查实,除扣分或投标无效外,招标代理机构可视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做进一步处理。3)当招标文件中出现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时候,以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责任规定较严格的为准。4)当投标文件中出现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时候,以投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责任规定较严格的为准。5)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提交及认定:a.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的提交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提交(邮箱地址:dwq@zgyd11.com)。b.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特别提醒: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标书”,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如下图所示。文件(F)编辑(T)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X)可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2导入文档于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168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三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口生成投标文件页码:of1280%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我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以回避信息公开、证明文件与业绩等相关资料列放位置错误,由此引发的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各投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信息的通知》等的规定,为增强各供应商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意识,规范各供应商投标行为,有效遏制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依规对投标信息予以公示,望各投标供应商给予配合,履行好自身的权益和义务。望各供应商要珍惜本次投标机会,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投标。备注: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2.关于“开标一览表”的评标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3.关于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填写说明:“开标一览表”中“完工期”一栏的填写内容不作任何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填写。投标文件目录一、信息公开部分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资格性审查文件(详见资格性检查表)5.符合性审查文件(详见符合性检查表)6.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7.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8.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9.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10.服务响应时间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二、非信息公开部分(请放附件)1.警示情形自查确认表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详见符合性检查表)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股权关系证明5.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社会保险证明6.招标项目需求条款响应文件7.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8.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9.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10.实施方案1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12.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13.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14.违约承诺1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216.投标人联络信息一、投标函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名称为:(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我方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合同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可提供保函或现金)。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通用条款的补充”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6.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他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致: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深知本项目对采购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亦了解采购人对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因此我单位承诺如下: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2.我单位承诺近三年内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3.我单位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5.我单位符合《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18条和《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和第13条的规定。6.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7.我单位承诺符合国家和深圳市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等官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我单位承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9.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并自动放弃本项目所有投标事宜;10.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诚实守信,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11.我单位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单位的成本价,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12.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3.我单位保证: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不存在串通投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14.我单位承诺《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所填的股权关系情况真实、准确、完整。自股权或管理关系证明材料查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股权关系不会发生变更。如发生变更,将在投标文件中另行申明并附证明材料,保证不出现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否则,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而无异议。15.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16.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17.我单位承诺未参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商务指标等内容的设定,不存在对其他投标单位不公平的行为。18.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贿赂,进行有偿报答。19.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20.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宴请和娱乐等消费活动。21.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赠送各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中介费、好处费等行为。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按要求填写,不得更改承诺内容,否则将作投标无效处理。2.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人一栏填写联合体双方的单位名称,否则投标无效;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本条不适用。三、项目报价表1.投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投标总价备注11项¥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注:具体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商务部分。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监测类型需求项目名称监测数量单位投标单价投标小计1污染源(废气)VOCs(总挥发性有机物)30项次2污染源(废气)氨60项次3污染源(废气)苯12项次4污染源(废气)餐饮油烟15项次5污染源(废气)臭气浓度50项次6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环境空气)18项次7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污染源)20项次8污染源(废气)二甲苯10项次9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25项次10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30项次11污染源(废气)甲苯20项次12污染源(废气)甲烷25项次13污染源(废气)颗粒物(低)60项次14污染源(废气)硫化氢65项次15污染源(废气)硫酸雾25项次16污染源(废气)氯化氢25项次17污染源(废气)铅及其化合物10项次18污染源(废气)氰化氢25项次19污染源(废气)锡及其化合物25项次20污染源(废水)急性毒性10项次21污染源(废水)硝基苯类10项次22水环境质量叶绿素a10项次23采样采样出勤费120每半天/每组投标总价:人民币 (¥ )注:具体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商务部分。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质要求”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样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单位名称:日期:(五)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本国产品声明函填写指引:1、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2)《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深财购〔2025〕69号)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可以不盖章或签字。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6)应如实在“具体比例”栏填写提供所有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价格评审优惠。5、争议处理:(1)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产品或组件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存在争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①对于组装类产品或组件,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产品或组件的采购合同,进货记录,制造、加工、组装记录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能够证明产品或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相关产品或组件即可视为在中国境内生产。②对于由原材料直接制造、加工形成的产品或组件,如钢材、陶瓷制品、玻璃等,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产品或组件包装上依法标注的生产厂址等信息。生产厂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相关产品或组件即可视为在中国境内生产。(2)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本国产品成本占比是否达到规定比例存在争议的,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组件或产品的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财政部门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相关规则予以认定。(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存在争议的,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对特定产品的关键工序是否在中国境内完成存在争议的,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的记录等材料予以证明。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不应当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由此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处理。6、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5-1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提供上述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本公司(单位)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具体比例)6。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5-2符合要求的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有)五、联合体投标协议(本项目不适用)联合体协议书X公司、X公司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报价。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X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为(X公司)(X公司)(X公司);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业主联系;(2)报价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工作小组具体实施;(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需求的各项要求,递交报价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责的风险和责任,不转包、分包;(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签订服务协议书,各自按协议规定负责服务(报价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服务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涉及金额按四舍五入到百位数取整),具体如下:牵头人X公司承担总服务的金额为:,拟承担工作和责任为。提交的成果为。联合体成员X公司承担总服务的金额为:,拟承担工作和责任为。提交的成果为。......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2(4)所述的联合体服务协议书签订后自行失效。X公司名称: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年 月 日X公司名称: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年 月 日1.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则本《联合体协议书》主要内容不得修改,否则投标无效。如本项目接受两家或以上单位联合参与投标,可添加签署单位并补充补充主要内容;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联合体参与投标,则本《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不适用本项目。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司代理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承诺并保证在收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通知”的电子邮件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或电汇向贵公司指定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分公司的银行账号一次性支付全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有违反,我们全责承担因我方违反行为而可能引起的诚信记录、无法合规签订合同及顺利完成后续审计验收工作、经济损失赔偿等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按要求填写,不得更改承诺内容。七、招标项目需求条款响应文件(一)招标项目需求响应承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在此保证完全响应本招标项目第二章招标服务需求书中的所有条款。如有违反,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此处承诺。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说明:如投标人完全响应第二章招标服务需求书所有条款则填写上述承诺书并附第二章招标服务需求书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即可,如存在负偏离条款请按要求填写以下偏离表:(二)招标项目需求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说明(符合/正偏离/负偏离)填写示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符合12………………备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的实际情况,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服务需求书”的条款作全面响应(对第二章招标服务需求书的所有内容进行逐条响应),带“★”号条款和支付要求为不可负偏离条款。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注:1.第二章招标服务需求书中如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投标人应附于本响应文件(一)或(二)后。2.按要求填写,不得更改承诺内容,否则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非信息公开部分)(姓名)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九、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非信息公开部分)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邮箱: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投标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1十、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附件材料10-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填表日期:年月日采购人项目名称投标(响应)供应商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序号职务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关系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2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3项目负责人4主要技术人员5投标文件编制人员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投标文件中上述人员社保证明均须提供。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序号关联关系类型关联主体名称备注1控股股东2管理关系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注:1.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2.管理关系是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3.如没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4.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本单位上表中有关信息,如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5.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各方的。10-2股权关系证明截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gjsy.gov.cn/sydwfrxxcx/)、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等网站查询的股权关系截图)注:上述股权关系证明截图对应的信息须与《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保持一致。10-3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投标文件编制人员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注:1.投标人应如实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如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未由投标人缴纳,亦须提供相应单位为其缴纳(或个人自行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3.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4.若因为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无法提供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及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官方通知证明(或官网公告截图)。5.如本项目未安排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无需提供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社保。十一、警示情形自查确认表序号类别内容选项1串通投标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串通投标”违法行为。是否2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的“串通投标”违法行为。是否3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串通投标”违法行为。是否4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非正常一致的“串通投标”违法行为。是否5我单位不存在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含)以上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串通投标”违法行为。是否6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供应商利益补偿的“串通投标”违法行为。是否7虚假材料我单位已认真核查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合同、履约验收材料或从其他单位取得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资料,已通过出具机构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平台)等官方渠道核实材料内容的真实性。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是否8我单位不存在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是否9我单位不存在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我单位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是否10我单位不存在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是否11我单位不存在投标保证金(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不是从我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是否12关联关系及其他情形我单位严格管理本单位的电子秘钥及电子营业执照,不委托或出借给第三方(人)使用和管理。是否13我单位不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是否14我单位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时,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行为。是否15我单位在参与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时,不存在同时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是否16我单位在本项目中,□是□否 委托第三方(人)代为办理或从生产厂家、代理商等第三方(人)间接取得投标文件涉及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证明等材料。是否若第16项选择“是”,则投标供应商需要填写:①相关材料类型(必填)(包括检验检测报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合同业绩、其他等,以下拉列表显示);②相关材料的名称(必填)(按材料类型填写,不同类型的需分别填写);③相关材料出具单位(必填)(按材料类型填写,出具单位即为相关材料的落款单位);④是否向材料出具单位核实材料真实性(必填)(按材料类型填写,以下拉列表显示“是”和“否”);⑤第三方(人)的基本信息(必填),(按材料类型填写,以下拉列表显示“单位”和“个人”,其中,“单位”需填写单位全称、统一信用代码、联系人及电话,“个人”需填写个人姓名、联系方式);⑥相关材料的编号(选填)(按材料类型填写);⑦相关材料出具时间(选填)(按材料类型填写)。十二、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本单位(人)自愿参加()单位()活动(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等规定和活动组织方发布的有关文件要求,本单位(人)郑重承诺:本单位(人)所申报的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承诺在实施本项目时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具体如下:)。若违反承诺,本单位(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优先选择和解、调解、行政裁决、仲裁等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并根据与()单位签订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或直接依据本承诺书承担责任)。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三、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我单位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若存在下述情况,我单位愿意依法承担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序号投标人参与投标禁止情形1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6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一、我单位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我单位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存在法律风险,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我单位应审慎核查,确保其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我单位对投标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使用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四、我单位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我单位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我单位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日期:注:《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需由投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十四、投标人联络信息以下信息投标人必须真实准确填写,若因填写不实造成快递延误送达,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名称:收件人:收件人身份证号码:收件人联系方式(手机号):收件人地址:邮箱(E-Mail):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第四章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一、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甲方:乙方:根据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采购结果,单位为中标(成交)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依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方的响应与承诺,就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中标(成交)方(以下简称乙方)承担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服务(履约)时间:服务(履约)地点: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元,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第二条服务范围1、2、3、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第三条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1、2、3、第四条服务资料归属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2、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负责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成果评估报告的评审。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应按照号招标(采购)文件、乙方投标(应答)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并满足交付验收相关标准。3、向甲方提交有关资料等各套,一套电子版文件。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第七条甲方的权利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到项目现场勘察的权利。第九条甲方的责任与追偿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乙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条乙方的责任与赔偿1、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2、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一条人员要求1、参加本项目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2、参加本项目的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应答)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试验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一致。3、必须以直属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第十二条乙方服务工具要求1、乙方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仪器、仪表以及工具等设备。用户不需向乙方提供施工工具和仪器、仪表。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自备车辆。第十三条保密要求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4、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第十四条验收2、下列文件的验收分为个阶段:2、其余文件和工作由用户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用户需求直接验收。3、验收依据为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乙方投标(应答)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第十五条付款期限与方式1、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的款项。2、检测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的款项。3、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的款项。第十六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可自主选择履约保证金方式:□现金、□非现金其他方式2、履约保证金的缴付、退还、补偿等a、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b、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c、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后______天内无息退还乙方。第十七条争议解决办法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风险责任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应答)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在实施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由乙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九条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试验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大纲要求时,应继续完善试验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3、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文件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在甲方提出要求后7天内无条件修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4、若甲方发现乙方派出的试验服务人员或提供的试验仪器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在3天之内按要求派出人员或提供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仪器设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第二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2)乙方的投标(应答)文件;(3)本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签章)(签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行:开户行:人民币账号:人民币账号: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日期:日期:二、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标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中标金额合同履约时间自至履约情况评价总体评价□优□良□中□差分项评价质量方面□优□良□中□差价格方面□优□良□中□差服务方面□优□良□中□差时间方面□优□良□中□差环境保护□优□良□中□差其他评价内容为:评价等级为:□优□良□中□差具体情况说明采购人意见(公章)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为采购人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时所用;2、履约情况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请在对应的框前打“√”,然后在“具体情况说明”一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通用条款的补充序号内容规定1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的相关内容2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4投标文件的投递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5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约定6服务期或完工期由于投标书编制软件设置的原因,“开标一览表”除“投标总价”外,“交货期(服务期或完工期)”、“备注”、“数量”等其他信息填写不作投标无效条款。7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的单数。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第1章总则1.通用条款说明1.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所适用的通用条款内容。如有需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通用条款增加附录或补充内容。1.2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二册“通用条款”和第三册“相关政策”。1.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服务需求书、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等内容。1.4“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1.5“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2.招标说明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并参考有关法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3.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3.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2“采购人”、“采购方”、“采购单位”、“买方”或“招标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3“投标人”、“投标方”、“投标单位”或“卖方”,即,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4“评审委员会”和“谈判小组”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谈判)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5“日期”指公历日;3.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从“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8081/cgxy/013002/20210923/173e0b2c-7a4c-4246-a0c7-e0ea75d84dd6.html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下载);3.8“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4.政府采购责任4.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参与政府采购事业。4.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的投标无效。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5.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注册。《注册及电子密钥新申请指引》详见www.szggzy.com.。5.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2.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5.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不得在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5.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3联合体投标5.3.1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5.3.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有一方先行注册成政府集中采购机构;(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潜在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采购公告中明示。(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6)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9)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或说明的除外。6.政策导向6.12014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在进行设备或工程采购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工程机械、装卸机械满足国家现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并鼓励使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2015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采购设备或工程项目中选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的比例不低于30%。6.2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7〕57号)、《深圳市政府采购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2017〕8号)以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限制参与政府采购。6.3在中标(成交)后需要融资时可以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有关政府采购订单融资的业务流程、金融机构申请参考模板、合同账户变更补充协议参考模板、业务统计数据等资料和信息,可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专区”查询、下载。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7.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7.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4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7.5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7.6对工期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验收。7.7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8.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9.踏勘现场9.1如有需要(详见专用条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9.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9.3采购人必须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9.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10.招标答疑10.1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疑问或询问。10.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提交采购代理机构。10.3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包括网站发布信息)为准。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通用条款第13.3、13.4款规定执行。10.4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答疑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采购代理机构另行书面通知(包括网站发布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现场答疑会。10.5未参与招标答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第2章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11.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或谈判)期间发出的答疑、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服务需求书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四章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标要求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第十二章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第三册相关政策11.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11.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2.招标文件的澄清12.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不论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2.2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含澄清纪要),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或投诉。12.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13.招标文件的修改1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3.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1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3.4采购代理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网站公开发布形式或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第3章投标文件的编制14.投标文件的编制、语言及度量单位14.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全部填写格式中要求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有具体数值的应填写具体数值,而不能笼统地响应为“符合”、“满足”等结论性内容。14.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和资料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投标人投标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机构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第三方检测报告、质量体系证书、荣誉证书、奖励奖项等,都必须是国家机关签发、或在中国合法登记设立并有权有资质颁发相关证明文件的机构签发。14.3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被拒绝。14.4投标文件的编制可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基础上扩展加页。需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投标内容,投标人应采用简洁、清晰的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其他特殊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4.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第三方检测报告、质量体系证书、荣誉证书、奖励奖项、产品说明书和样本等)等应为原件的复印件或者清晰的扫描件。14.6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14.7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具体内容请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1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15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7.投标货币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18.证明投标文件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染源监测辅助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