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生产库设备维保服务 硬件运维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靖江市中医院2026)



靖江市中医院核心生产库设备维保服务(二次)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JSZC-321282-YZSX-G2026-0001



项目名称:靖江市中医院核心生产库设备维保服务(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91320000551171586G
南京市虎踞路59号
92.66(均分制)
73780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靖江市中医院核心生产库设备维保服务(二次)
服务范围:该项目包含数据库生产服务器、数据库容灾服务器、存储磁盘阵列、SAN交换机、备份一体机及相关数据库集成服务。目前生产库硬件设备的质保已到期,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将严重影响全院医疗服务正常开展。为确保核心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及医院业务稳定性,计划采购核心生产库设备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叁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建新、陈晨(采购人代表)、张铜、周敏、刘波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苏政采协【2024】20号文采购收费标准的66%收取
2、金额:柒仟陆佰叁拾肆元整(¥763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靖江市中医院
单位地址:靖江市康宁路29号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17315689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沟路40号
联系人:杨洁羽
联系电话:15952713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洁羽
电话:1595271318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1282-YZSX-G2026-0001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靖江市中医院核心生产库设备维保服务(二次)

品目
硬件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
靖江市中医院

行政区域
靖江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15:23

评审专家名单
张铜,周敏,王建新,刘波,陈晨

总中标金额
¥73.7809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洁羽

项目联系电话
15952713189

采购单位
靖江市中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靖江市康宁路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7315689008

代理机构名称
扬州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代理机构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邗沟路4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洁羽

靖江市中医院核心生产库设备维保服务(二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SZC-321282-YZSX-G2026-0001)采购人:靖江市中医院代理机构:扬州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1月不见面交易相关提醒一、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功能告知提醒今年我市已正式启用“苏采云”系统,目前已全面开通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功能。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征平台发起贷款申请贷款。1.“政采贷”业务流程供应商供应商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与供应商登录选择金融机构与产品,融资申请审批通过后签订中征平台向金融机构发起融资申请进行审批协议与放款供应商金融机构有融资意向合同推送回款账号推送取得中标、回款成交通知书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苏采云采购人通知采购人合同公示时签订采购合同回款账号锁定支付办理确认融资意向2.常见问题Q1:哪些企业能申请“政采贷”?答:江苏省内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Q2:供应商在哪里申请“政采贷”?答:中标供应商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简称“中征平台”)上向意向银行发起融资申请Q3:中标供应商要注意什么?答: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和采购单位的沟通协调,尽早确定融资需求。需要“政采贷”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号应当空置。Q4:采购单位要做什么?答:采购单位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要勾选融资标识,为中标供应商融资提供便利。如后续融资失败,采购单位要及时维护中标供应商相关账号信息,按时支付款项。Q5:“政采贷”融资失败怎么办?答:经合作银行审核后不予放款,或者贷款审核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视为融资失败,该项目回到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支付资金。融资失败的,无法重新线上申请“政采贷”。3.网址及联系方式政采贷: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联系电话:0523-84821917二、不见面交易投标文件制作提交说明1.业务流程:潜在投标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云平台“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苏采云资料: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http://czj.taizhou.gov.cn/col/col61762/index.html三、供应商更换CA和电子签章特别提醒:1.按照《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系统目前使用的CA及电子签章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由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及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2.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更换的办理方式为现场办理。各供应商需填写(社会代理机构、供应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表)见附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原CA数字证书在工作日至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现场办理,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联系方式: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王娟娟18051956669、陈路17327800634。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周正波15195926199。3.新CA和电子签章正式启用时间:对2023年9月11日发布采购公告的项目供应商使用原CA电子签章参与项目。“苏采云”系统自2023年9月11日起支持所有用户进行原CA解绑和新CA绑定操作。2023年10月12日起,“苏采云”系统正式启用新CA和电子签章,不再支持原CA和电子签章。4.登录“苏采云”系统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更换好CA和电子签章后下载安装相关驱动和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zlxz)。5.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告知提醒1.业务基本情况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第三方机构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或保险。对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支持和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要求规范履行合同义务,由第三方机构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对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2.参与各方职责①供应商。供应商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真实、完整、准确地向第三方机构提供保函(保险)申请审核所需材料。②采购人。允许并接受供应商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履约保证,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和供应商开展相关业务。第三方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保函(保单)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等类似文件。③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列示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相关内容,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环节主动宣传相关政策。3.业务模式和流程2023年12月起,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实现中标(成交)供应商线上申请履约保函(保险)、第三方机构线上审核开函(出具保单)等,做到全流程线上办理和留痕。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供应商可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相关保函(保单)信息、理赔信息和开具发票。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扬州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靖江市中医院委托,对靖江市中医院核心生产库设备维保服务(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及有关变更信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请潜在供应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获取招标文件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282-YZSX-G2026-00012、项目名称:靖江市中医院核心生产库设备维保服务(二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78万元5、最高限价:78万元6、采购需求:该项目包含数据库生产服务器、数据库容灾服务器、存储磁盘阵列、SAN交换机、备份一体机及相关数据库集成服务。目前生产库硬件设备的质保已到期,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将严重影响全院医疗服务正常开展。为确保核心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及医院业务稳定性,计划采购核心生产库设备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7、服务期:3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制);(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截图方便查阅。(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评审时给予10%的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则不享受价格扣除)。(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评审时给予10%的价格扣除。(4)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三)特定资格条件:无。(四)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2、被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参加政府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2、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潜在投标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招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潜在投标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财政厅)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46.html。(4)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5)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登录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6)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苏采云系统优先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7)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6年2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如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0523-87633965。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靖江市中医院联系人:陈晨联系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扬州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沟路40号联系方式:15952713189联系人:杨女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购人:靖江市中医院地 址:靖江市康宁路29号联系人:陈晨电 话:/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扬州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沟路40号联系方式:15952713189联 系 人:杨女士1.1.4项目名称靖江市中医院核心生产库设备维保服务(二次)1.1.5项目编号JSZC-321282-YZSX-G2026-00011.1.6采购预算78万元1.1.7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1.1.8标的物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1服务期3年1.2.2验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项目需求。1.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3特定资格条件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1.4.1踏勘现场□是■否,自行踏勘2.1.2供应商询问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 2月 5 日17:30时3.3.1投标有效期 9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4.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地点: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2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开标大厅5.3.1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人数: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或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5.4.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6.1.2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否6.3.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7.2.8投诉受理部门监督部门:靖江市财政局地址:靖江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523-891824898.1.1中标服务费(1)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合同》约定,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该费用不单独列项,无论中标人如何报价,均视为包含在总报价中。(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参照苏政采协【2024】20号文采购收费标准的66%一次性向采购代理人付清。8.1.2其他说明1、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从苏采云系统内下载打印加盖公章的纸质投标文件(三份)和壹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形式);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须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合同的扫描件以作备案。2、本招标文件与前附表相矛盾或冲突的部分以前附表为准,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优先执行;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中没有类似表格的,格式自拟。3、本招标文件涉及规范标准规程,有更新以更新规定为准执行。4、“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①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采购环节。②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③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5、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投标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投标人,响应无效。其线下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退回拒收。6、响应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7、投标人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8、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9、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300M!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采购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本采购项目采购预算: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7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8本采购项目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供货期及验收要求1.2.1本采购项目的供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采购项目的验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3.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投标截止日当日,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采购人在资格评审阶段的查询结果为准);(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在资格评审阶段的查询结果为准)。本项以上评审项采用承诺制。如有虚假,将作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处理。1.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6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具体按照苏财购〔2008〕14号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1.4踏勘现场1.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4.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等有关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人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6.1中小企业(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该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价格评审的依据,签订合同时按《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为准签订。(2)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1.6.3监狱企业(1)根据《财政部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1.6.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要求,对拟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进行加分。(2)节能产品(如涉及)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属于清单中打★品目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1.6.5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及省对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考核要求: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1.6.6落实《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7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7.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1.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其他1.8.1本项目在中标后直至履行完毕止,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分包或转包。1.8.2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但并不仅限于):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一般条款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2.1.2对采购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上述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对已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发现问题、或产生疑问,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采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开发布。澄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否决。2.2.3如果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不能满足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间,采购人将视情况可能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供应商应及时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及时查询和下载澄清文件,查询和下载如有遗漏,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开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否决。2.3.2如果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不能满足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间,采购人将视情况可能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3供应商应及时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及时查询和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查询和下载如有遗漏,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构成3.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可由(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组成:3.1.1.1资格审查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2)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书(提供原件扫描件);(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方便查阅)(4)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无;(5)采购人有权核查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采购人将供应商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3.1.1.2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商务及技术文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评标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3.1.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原价、包装、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备品、备件、税费、中标服务费、不可预见费(含风险费)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3.2.2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投标总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3.2.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其投标无效。3.2.4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的合同产品单价是固定不变的。以可调单价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3.4投标文件的编制3.4.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苏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苏采云”系统中。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标明盖章、签字的地方均需按要求盖章、签字。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供应商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如果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供应商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或盖单位公章。3.4.3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中扫描件完整、有效、清晰。3.5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相关说明3.5.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3.5.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业绩;3.5.3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售后服务方案、安装调试方案、培训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3.5.4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可按评分标准要求内容提供)。3.6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3.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3.6.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3.7投标有效期3.7.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3.7.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3.8投标截止日期3.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9投标文件的拒收3.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四.密封与递交4.1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和标记4.1.1密封(加密)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4.1.2签署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4.1.3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4.1.4特别提醒:招标文件中如需“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4.2.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3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2.4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4.2.5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4.2.6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4.2.7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4.2.8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4.3.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五、开标及评标5.1开标5.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给供应商。5.1.2开标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持,邀请供应商参加。被邀请参与开标的供应商需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投标文件)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同时派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在“开标大厅”参与不见面开标。5.1.3所有投标单位使用CA证书在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操作系统进行开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5.1.4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5.1.5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所有供应商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5.1.6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1.7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若供应商代表当场未提出异议的,事后采购人不再受理与开标有关的异议。5.2资格评审5.2.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2.2资格评审结束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5.3组建评标委员会5.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应当退出:(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5.3.3特殊情况处置(1)评标活动终止①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或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评标并按照废标处理:a.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b.评标委员会名单泄密或者评标委员成员无法中途更换的;c.发生评标信息泄露或者出现非法干预评审、谈判工作的;d.监督人员现场发现评标委员会或者成员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的。出现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或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评标委员会中途更换成员①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中途更换:a.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标过程中退出评标活动;b.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②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财政监督人员提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3)评委争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4符合性审查5.4.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4.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5详细评审5.5.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力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5.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5.3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5.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5.5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5.5.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5.5.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5.6无效投标、废标及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5.6.1无效投标条款5.6.1.1投标人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5.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5.6.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5.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5.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5.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5.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根据苏财购〔2025〕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评审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如果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5.6.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5.6.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5.6.2废标条款:5.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5.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6.2.4评委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5.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5.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5.7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5.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5.7.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六、中标和合同6.1定标6.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6.2中标通知6.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中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人的名称和电话。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不能保证被公告的成交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6.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6.3履约保证金6.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6.3.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6.3.3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采购人无息向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6.4签订合同6.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4.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6.4.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中标人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6.5.6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6.5验收33.1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如发现服务的质量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验收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33.2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并作为付款凭据之一。七、废标、质疑与投诉7.1采购人宣布废标的权利7.1.1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应当予以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7.1.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7.2质疑7.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7.2.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7.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2.4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7.2.5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收和答复。7.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2.8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事宜8.1需补充的其他内容8.1.1采购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1.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8.1.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8.1.4严格开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采购人应当严格把好政府采购履约关,在采购文件中约定履约验收的基本要求,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履约验收的实施主体、时间、方式、内容和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进行逐一核对、验收。对报价异常低且经评审委员会启动相关审查机制后仍中标或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人要重点关注其履约能力、履约承诺、实际履约情况等。如供应商在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将相关情况书面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不严格履行合同,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并将不良履约行为书面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第三章合同格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合同号:项目名称:采购人:供应商:签署日期:年月日合同协议书合同号:靖江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靖江市中医院核心生产库设备维保服务(二次)项目编号:JSZC-321282-YZSX-G2026-0001甲方:(买方)靖江市中医院乙方:(卖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靖江市中医院核心生产库设备维保服务(二次)1.2标的质量:按采购人要求1.3服务内容及范围(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三年1.5履行地点:靖江市中医院1.6履行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圆(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合同转包6.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七、合同款项支付7.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合同签订后,维护期第一年满且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维护期第二年满且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维护期第三年满且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40%。7.2预付款支付:预付款比例:合同金额的/;资金支付金额:/;资金支付时间:乙方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约定时间开具预付款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完成预付款支付。7.3进度款支付:乙方应根据维保年度,向甲方开具进度款发票,甲方自收到该进度款发票之日起30日内完成款项支付。7.4发票开具:乙方需与甲方单位项目负责人确定好开具发票时间,并在发票开具后第一时间通过信函或当面送达至甲方项目负责人手中。因乙方未及时开具或送达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7.5甲方开票信息:名称:纳税号:单位银行账号户名:开户行:账号:单位地址:项目负责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开票信息:名称:纳税号:单位银行账号户名:开户行:账号: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八、税费8.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项目验收9.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9.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9.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9.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服务对象、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9.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9.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违约责任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0.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12.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十三、其他13.1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13.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13.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条文执行。十四、合同生效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为简易版本,使用过程中,请结合具体项目,充实细化。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1.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必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注:本章内容里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请各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在政府采购系统中准确填写或上传。标的名称靖江市中医院核心生产库设备维保服务(二次)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一、项目概述靖江市中医院HIS生产库建设于2022年,包含数据库生产服务器(浪潮S922)2台、数据库容灾服务器(浪潮S914)1台,存储磁盘阵列(IBMFS7200)2台,SAN交换机(浪潮FS8500)2台、备份一体机(爱数VX820)1台。该生产库为我院唯一核心生产数据库系统,融合了我院信息系统核心业务及容灾备份。目前生产库硬件设备的质保已到期,拟计划采购核心生产库设备维保服务三年,针对维护列表中的设备给我院提供硬件维护服务,在设备出现故障的时候,能够快速的维护并解决,使之能满足我院系统安全、稳定、可靠的持续运行的需要。二、维保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配置描述数量1数据库生产服务器浪潮S922CPU:2颗16核POWER9 2.6GHZ处理器;内存:512GB内存;硬盘:4块1.2TB SAS 硬盘;网卡:2块16GB 单口HBA卡,2块独立网卡,每块网卡提供2个万兆光口(含万兆光模块),2个千兆电口;电源:冗余电源。22数据库容灾服务器浪潮S914CPU:1颗8核POWER9 2.6GHZ处理器;内存:512GB内存;硬盘:2块1.2TB SAS 硬盘,2块775GB SSD硬盘;网卡:1块16GB双口HBA卡,2块独立网卡,每块网卡提供2个万兆光口(含万兆光模块),2个千兆电口;电源:冗余电源。13存储系统IBMFS7200控制器:2个Active-Active控制器,256GB缓存,8个 16Gb/s FC接口;硬盘:12块1.92TB NVMe闪存盘,存储双活许可。24SAN交换机浪潮FS850024个32Gbps端口/16端口激活,含16个16Gb多模SFP模块,最大支持24个端口,单电源,16条光纤线_5M_DLC。25备份系统爱数VX820CPU:标配单路CPU (Intel Bronze 3106 /1.7GHz/8-core/11MB/85W);内存:32GB内存 (16GB DDR4*2);硬盘:系统盘 240GB SSD*2,8块8TB磁盘;网卡:2个千兆以太网口,2个万兆光口;软件:支持按节点进行集群扩展,最大可支持3节点/支持定时备份,可通过配置高级授权支持CDP、重删、永久增量备份、LAN-Free、D2T、D2D2T、远程复制、云备份、SAP HANA、Hadoop等功能。1三、项目需求1.维护服务内容针对维保设备清单中的设备给我院提供硬件维护服务,在设备出现故障的时候,能够快速的维护并解决,使之能满足我院系统安全、稳定、可靠的持续运行的需要。主要及不限于提供以下服务内容:1.1提供清单中所有设备的硬件、软件系统维保7×24小时质保与维护服务,在设备发生故障后提供维修和配件更换服务;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支持服务及现场支持服务;质保期内承担全部硬件、软件系统等现场保修所付出的技术、差旅、劳务、维护的往返运输等全部费用(提供原厂质保单);1.2提供核心系统设备日常维护、调整优化、故障排除、预防性定期巡检、系统参数配置调优及补丁分发等服务;1.3提供核心系统设备日志管理:定期检查服务器和存储设备日志并进行备份,确保系统运行日志记录完整,同时定期分析日志,排查潜在问题;1.4提供性能优化:定期对服务器和存储设备性能进行优化,包括内存、CPU、磁盘、网络等资源的优化和调整;1.5定期监控服务器和存储设备运行状态、性能和存储容量等指标,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稳定运行,性能和存储空间满足系统应用要求;1.6维护小组制定日常运行管理规范和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响应。当现场故障处理工程师及其他支持方式无法解决问题时或技术力量不足时,中标人应及时提供后援技术支持和补充;1.7与我院开展经常性技术交流,按需提供现场培训;1.8安排专家技术团队对现有设备进行评估,提出优化方案,经甲方验收认证后组织实施;1.9遇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处理重要事件(医院IT环境部署或迁移、优化等)、以及特殊保障期(如两会、网络攻防演练等)时,中标方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即时响应并及时增派技术工程师到现场,给予现场技术支持并做好配合相关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1.10提供设备搬迁服务。维保服务期内根据我院迁址情况,按采购人要求将维保设备清单内的所有设备搬迁至市内指定位置并提供相应集成服务。2.维护服务要求2.1维保方需建立项目维修记录和维护档案,每月向我院提供一次巡检服务并提供月度巡检报告,包括不限于设备的运行状况、每次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故障处理、备件更换、设备使用建议等,每年提交一次维护总结报告;2.2维保方派遣人员应当完成我院指定的维护清单中的各项设备维护服务项目。有关详细工作内容由我院派工单向维保方派遣人员指定。派遣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院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标准执行我院的工作安排,最大限度地使我院客户满意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2.3配合我院按照服务项目计划要求组织人员;2.4配合我院服务项目协调人员及相关工程师实施工程提供服务;2.5保密服务承诺:中标方在提供服务和维修的过程中,获悉的一切资讯均需严格保密,不得自行使用或给他人使用,如有泄漏或擅自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用户信息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2.6要求组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服务工程师具备类似系统集成或维保服务项目实施经验,具有解决数据中心软硬件故障的服务能力。在未经院方同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替换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主管。2.7在服务期限内,因维保方人员误操作或擅自行事等主观原因给采购人带来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提出索赔要求。售后服务期内若提供的服务在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排除故障,或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本技术规范书所规定的级别标准和要求则视为违约,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3.维护服务方式3.1现场支持服务:当系统出现问题时,维护方应派遣至少一名运维人员到故障现场进行维护及系统保障服务。维护方运维人员在我院工作期间,须服从我院管理,严格遵守我院信息处各项规章制度。3.2热线支持服务:运维人员通过热线电话为用户解答操作、技术问题,以及维护工作质量反馈与监督的服务。若问题未解决,则至现场保障。3.3远程网络维护服务:维护方通过网络对我院所使用的系统提供远程维护及调试的服务。4.维护服务响应时间4.1维护方需保持7×24小时电话响应,在接到我院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服务请求后,10分钟内给予响应并安排提供相应类型服务。4.2当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在15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修复;设备在接到报修后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备机、备品和备件,及时为用户恢复系统。★5.原厂服务: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有设备原厂质保服务承诺函。(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承诺:我单位如中标,签订合同前能提供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原厂质保服务承诺函。)★四、商务要求1.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叁年。2.报价方式(1)报价为全包费用报价,报价应是本招标文件所包含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本招标文件未说明但完成该项目必须包含的所有全包费用的价格体现。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卖方的最终投标报价中。(2)响应报价,以人民币万元或元为单位报价。3.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合同签订后,维护期第一年满且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维护期第二年满且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维护期第三年满且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40%。4.税费本项目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负担。第五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评分标准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未通过评审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指标对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评审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1)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内容、格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字迹清晰可辩:a.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b.投标文件未因关键信息模糊而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供应商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授权委托书;(5)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为唯一报价,且未提交选择性报价;(6)按要求提供了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函、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等;(7)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8)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未出现“漏报”或“零”报价;(9)供应商未提交可调价格的投标报价;(10)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11)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2)商务条款响应表中未出现负偏离;(13)服务应答表中加“★”号条款和指标,无负偏离(如有);(14)供应商未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3、详细评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需求响应优劣顺序排列。评分项评分细则分值价格(50分)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分,计算得分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50投标人履约能力(12分)投标人具有以下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3分,最多得12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运行维护);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12业绩(6分)投标人提供近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维保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实施服务团队(12分)1、项目经理1名:具备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IT服务项目经理(ITSS)、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及PMP,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2、技术工程师:具备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高级网络工程师、CCIA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工程师及IT服务工程师(ITSS),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3、运维服务管理人员: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数据库管理工程师(高级)、售后服务管理师(高级)及高级电子信息工程师,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和在投标供应商处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12技术指标响应(10分)严格按照第四章采购需求中“三、项目需求”条款进行逐项评定,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其中★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10服务方案(5分)对招标人需求理解完整、充分。维保服务方案从日常维护策略、故障处理机制、性能优化措施、数据安全保障、应急响应预案、技术培训等方面来制定,需充分考虑用户实际使用需求,符合应用对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要求。维保服务方案完善、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维保服务方案较完善、较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得3分;维保服务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5分)有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服务管理方面应详细阐述,包含服务响应体系、故障跟踪处理系统、故障解决升级制度、事件管理、人员派工、质量监督等,应该建有专业的管理系统,制定完善的流程规范。方案完善、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较完善、较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得3分;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存在欠缺得分1;未提供不得分。5四、澄清和补正4.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算术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在评标期间,请供应商保持在线。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供应商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供应商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查看,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4.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4.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采购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五、违法违规情形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其投标无效:(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其投标无效:(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六、评标结果6.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6.2对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按上述办法认定后的合格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的,将予以废标。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6.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或者成交项目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声明:当出现损害国家和采购人利益情况时,采购人、本公司有选择或拒绝任何供应商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主动说明原因。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投标人:(电子签章)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二、承诺书(格式)(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书靖江市中医院(采购人名称):我单位自愿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靖江市中医院核心生产库设备维保服务(二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我单位具备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2.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截止日当日,我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④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承诺内容真实准确,若有不实,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靖江市中医院(采购人):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靖江市中医院核心生产库设备维保服务(二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282-YZSX-G2026-0001)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1、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2、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3、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4、不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行贿以牟取中标;5、在领取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后,准时参加开标;6、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7、未被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8、本单位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等内容组织实施;9、本单位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0、本单位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11、本承诺书将成为本单位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单位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任一行为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愿承担违诺违规责任,取消投标资格,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加入黑名单名录,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取消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三)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政府采购是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工程,给予了每个供应商平等竞争的机会。作为参与此次政府招标活动的单位,我公司现郑重做出以下承诺: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有关政府招标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二、客观真实反映自身情况,按规定接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夸大自身技术和提供服务的能力。三、以合法正当的手段参与政府招标的公平竞争。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真履行规定义务,包括:遵守招标程序,按要求编写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可靠;按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缴纳相关保证金;在评标、谈判现场遵守相关纪律,不影响正常的招标秩序;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严格履行合同。五、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三、信用记录网上截图信用中国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息公示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失信被执行人一全正名/名称证件号药胜各名称证件号码韦宁452001961-1325永满要舞飞金有限业司79958084-2华国军1326230967-2016北京远验国教育各间有限费任公司55140080-1范印富1308221982--6218北京远翰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5140080-1徐海霞1326231964****4565北京远翰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5140080-1郑树5102021973****0919河池市弘农加油站9145120159****977J钟来平5129211973****3853查询条件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可以仅填写前部分,至少两个汉字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需完整填写Vfa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欢迎来到信用中国通知公告网站声明统一肚会告用代码站内文章WW.OREDTCHNAOOV.CN请输入主体名称成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政策法规信息公示信用服务信用研究信用承诺信易+联合奖惩行业信用网站导航您所在的位置:苦页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请输入主体名称成者统一社会用代码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方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服务热线:400-810-1996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gov.cn首页政采法规购买服务监督检查信息公告国际专栏当前位置: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U.CN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询前,请至少输入一个查询条件查找重置四、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JSZC-321282-YZSX-G2026-0001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详见投标文件 元总价(大写):金额大写 供应商公章:(电子签章)五、投标函致:靖江市中医院(采购人)我方收到贵单位靖江市中医院核心生产库设备维保服务(二次)项目项目采购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愿以《开标一览表》注明的投标报价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工作。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4、我方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我方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6、我方未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7、我方不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行贿以牟取中标。8、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9、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10、我方若有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违诺违规责任,取消投标资格,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取消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名称)的投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公司(单位)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如果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只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七、商务条款响应表单位全称(电子签章):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期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付款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八、服务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偏离情况1  2。。。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九、综合评审评分项(一)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采购单位合同签署日合同金额12345678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二)实施服务团队一览表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性别年龄证书名称备注123456…注:请按照服务的岗位详细提供,按以上格式填写后投标。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三)技术条款响应表单位全称(电子签章):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注:1、供应商应根据所投服务的项目采购需求、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说明列可填写“投标方案如何满足需求”或“解释投标方案与用户需求之间的偏差”。2、本表根据第四章“采购需求”中项目需求在响应偏离中进行响应,如有漏项,将视为负偏离。所有参数禁止虚假响应,如发现成交人所提供服务与采购服务技术参数不相符,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报财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四)服务方案(五)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见评标办法)可按评标办法详列,格式自拟。十、价格扣除证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监狱企业证明此处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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