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 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管理及资源共享平台 3D沉浸式显示系统中标结果公示(天门职业学院2026)
天门职业学院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160120260100068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9006-2025-01077
三、项目名称
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泛宇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新竹路20号保利时代K19地块六区第18栋11层01办公号
中标(成交)金额:507.828(万元)
综合评分法:95.71(分)
货物类
名称: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 品牌(如有):KMAX 规格型号:K1-600 数量:1.0000 单价:5078280.0000
五、评审小组成员
李丹丹,陈鹏,骆冰,吴祖元,蒋兵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02-11
2、评审地点: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520.8835(万元); 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联系地址: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门市陆羽大道西9号),联系人:刘寒;联系电话:15587889116;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门职业学院
地 址:天门市学院路特1号
联系方式:18972186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
地 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9号
联系方式:15587883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娟
电 话:15587883116
相关下载
421601202601000684结果公告.doc
报价一览表.doc
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默认分包】包文件.ofd.ofd
评审报告.doc
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421601202601000684二、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6-2025-01077三、项目名称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四、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武汉泛宇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新竹路20号保利•时代K19地块六区第18栋11层01办公号中标(成交)金额:507.828(万元)综合评分法:95.71分货物类名称: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 品牌:KMAX规格型号:K1-600数量:1.0000单价:5078280.0000五、评审专家名单吴祖元、陈鹏、李丹丹、骆冰、蒋兵六、评审信息1、评审时间:2026年02月11日2、评审地点: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评标室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2、收费金额:0.00(万元)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九、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预算:520.883500(万元)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联系地址: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门市陆羽大道西9号),联系人:刘寒;联系电话:15587889116;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门职业学院地址:天门市学院路特1号联系方式:189721867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9号联系方式:155878831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文娟电话:15587883116报价一览表采购项目编号:421601202601000684采购项目名称: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采购项目包号:默认分包最终报价小写:5078280元大写:伍佰零柒万捌仟贰佰捌拾元整交货期/服务期/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2、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费、保险费、税收、售后服务等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李庭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22026年02月10日(一)分项报价表【适用于货物】项目名称: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编号:421601202601000684所投包号:无序号标的名称制造商名称产地品牌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管理及资源共享平台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公司南昌科骏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管理及资源共享平台V1.0套1615000615000无23D沉浸式显示系统(包边)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HEISeNIS-1118CA-1PV套19400094000无3虚拟现实桥接系统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公司南昌KkaK-RST100、K-RSR100套130003000无4智能配电柜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HIKVISION定制套1500500无5XR渲染管理处理器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HIKVISIONDS-DT60V-03HDI2ONO/UDS-DR31-AMF台185008500无63D发射器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南昌KMAXK-ST100台1580580无公司7立体眼镜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公司南昌KMAXK-GL100台301504500无83D眼镜充电柜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公司南昌KMAXV100副112001200无9智慧教室86寸2连屏教学系统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希沃/seewoEG86EB台13900039000无10一体化智慧教学讲台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希沃/see1TSD06套158005800无11智能设备集中控制终端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希沃see2T3台124002400无12无感扩声系统长沙东玛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东玛克SP590台163006300无13虚拟现实操作一体机(教师版)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公司南昌KMAXK1-600套15180051800无14虚拟现实操作一体机(学生版)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公司南昌KMAXK1-600套1851800932400无153D光学追踪眼镜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公司南昌KMAXK-GZ500套40351400无163D显示终端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公司南昌KMAXK27副12500060000无17工业机器人数字孪生显示终端深圳创维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维85A4FPro套160006000无18工业机器人数字孪生开发上海明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明材定制套1158000158000无19三维场景仿真开发系统上海明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明材明材虚拟现实教学与实训软件.0套12800028000无20智能制造产线虚拟仿真教学任务开发上海明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月材定制套1445000445000无21电气控制与PLC技术虚拟仿真教学任务开发上海明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明材定制套1290000290000无22生产单元数字化改造竞赛平台功能认知仿真资源武汉高德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武汉高德信息V2.0套16200062000无23工业机器人工件装配应用竞赛模块武汉高德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武汉高德信息V2.0套16200062000无仿真资源24立体料仓物料出入库调试竞赛模块仿真资源武汉高德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武汉高德信息V2.0套16200062000无25AGV路径规划与控制调试竞赛模块仿真资源武汉高德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武汉高德信息V2.0套16200062000无26生产单元数字化改造竞赛平台联调操作仿真资源武汉高德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武汉高德信息V2.0套16200062000无27弧焊机器人虚拟调试软件武汉高德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武汉高德信息套1115500115500无28电火花穿孔加工工艺虚拟仿真资源武汉高德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武汉高德信息V2.0套15200052000无29电火花型腔加工工艺虚拟仿真资源武汉高德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武汉高德信息V2.0套15680056800无30电火花线切割慢走丝加工工艺虚拟仿真资源武汉高德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武汉高德信息V2.0套15680056800无31模具装配虚拟仿真资源武汉益模科技股份武汉益模模具虚拟拆装仿真系统套1180000180000无有限公司V1.032液压控制技术VR交互式教学软件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公司南昌科骏液压控制技术VR交互式教学软件V1.0套1142000142000无33气动控制技术VR交互式教学软件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公司南昌科骏气动控制技术VR交互式教学软件V1.0套1102000102000无34电子班牌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希沃/seeWOSK10A套232006400无3548口接入交换机普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IPLJNKTsG2048套112001200无36无线路由器普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P-LK-W1208L套1550550无37机柜(9U)图腾电子设备(昆山)有限公司昆山图腾w26409套1500500无3886英寸偏光式3D教学大屏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公司南昌KMAXK86D套15860058600无3986寸大屏3D眼镜(偏光式)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公司南昌KMAXK-G86套50351750无40智慧教室86寸教学系统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希沃/seeWOEG86EB套12500025000无41一体化智慧教学讲台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希沃/seeWOTSD06套158005800无42智能设备集中控制终端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希沃/seeWOTPO3套132003200无43无感扩声系统长沙东玛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东玛克SP590套163006300无44虚拟现实裸眼全息交互一体机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公司南昌KMAXK1-800套16100061000无45步进电机智能装配线VR交互式实训系统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公司南昌料骏步进电积装配线实训课学件Y1.0套1105000105000无46工业机器人岗位VR交互式实训系统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公司南昌科骏工业机器人岗位VR交互式实训软件V1.0套1115000115000无47机床夹具设计VR交互式实训系统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公司南昌科骏机床夹具设计VR实训系统V1.0套17300073000无48机电产品手工组装交互式实训系统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公司南昌科骏机电产品DIY智慧VR实训系统V1.0套1108000108000无49机械装调VR交互式实训系统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公司南昌科骏机械装调虚拟仿真智慧课堂软件V1.0套1108000108000无50伺服电机拆装VR交互式实训系统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公司南昌科骏工业机器人伺服电机拆装虚拟仿真教学系统V1.0套1101500101500无51VR红色教育展馆交互式实训系统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公司南昌科骏科骏VR红色教育展馆软件V1.0套13200032000无52火灾安全教育交互式实训系统江西科骏实业有限公司南昌科骏料骏中小学火火安生教仿系统0套12700027000无53智能制造技术资源武汉泛宇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泛宇定制套11800018000无54实训室环境建设(含设计、装修、地面铺胶、设备布线、网络布线等)武汉泛宇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泛宇定制项1250000250000无55机器人(讲解式)宁夏科梦奇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科梦奇KMQ-LB-Y1套14500045000无56系统集成及驻场维护、培训服务武汉泛宇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泛宇定制套1157000157000无57投标报价合计(元):人民币伍佰零柒万仟贰仔拾元整(大写)¥5078280.00投标人名称:武汉泛宇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111注:按照本表填写的各项目的合计价填写到《投标一览表中对应的栏目中。天门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6-2025-01077项目编号:421601202601000684项目名称: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采购人:天门职业学院集中采购机构: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2.基本定义3.资金来源4.投标人资格要求5.费用承担6.保密7.语言文字8.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0.中标后分包11.电子投标说明(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组成13.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三)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组成15.投标报价16.投标有效期17.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18.投标文件的加密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20.拒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实物样品23.演示(五)开标24.开标会议准备25.开标时间和地点26.开标程序27.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六)资格审查28.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七)评标29.评标委员会30.评标(八)中标31.确定中标人32.中标结果公告33.中标通知(九)签订合同34.签订合同(十)质疑和投诉35.质疑36.质疑答复37.投诉(十一)无效投标和废标38.无效投标39.废标(十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0.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4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十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十四)其他4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5.适用法律46.解释权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二、资格审查程序(一)资格审查(二)信用信息核查(三)资格审查结果三、资格审查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标程序(一)符合性审查(二)投标文件澄清及修正(三)比较和评价(四)评标报告(五)应予废标的情形(六)停止评标的情形三、评标标准(一)符合性审查表(二)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二、资格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二)资格条件承诺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六)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三、其他响应文件(一)商务部分1.商务响应偏离表2.业绩证明文件3.拟派项目团队4.其他商务文件(二)技术部分1.技术响应偏离表2.技术方案3.其他技术文件(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6-2025-010772.项目编号:4216012026010006843.项目名称: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人民币520.8835万元6.最高限价:人民币520.8835万元7.采购需求:实训基地建设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完成。9.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中小企业政策:(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3)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4)专门面向监狱企业;否。(5)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6)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7)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8)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中标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9)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中标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10)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中标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3.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递交方式: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3.开标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4.开标方式: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国采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方式:(1)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点击“我的质疑”→“提出质疑”,然后按操作提示进行操作;(2)现场提交方式(不接受邮寄)《质疑函》。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函记载的为准。联系人:刘寒15587889116;电子邮箱632800607@qq.com;联系地址: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综合室(陆羽大道西9号)。4.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1)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仅含单一产品,既有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的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既有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的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对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对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的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未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者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的,不得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5.本项目落实天财采〔2024〕63号关于印发《天门市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实行远程异地评审。6.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门职业学院地址:天门市学院路特1号联系人:周文锐联系电话:189721867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市陆羽大道西9号)联系方式:采购综合室:15587889116(电子平台操作相关咨询)采购文书室:0728-3901378(招标文件内容相关咨询)采购执行室:0728-3900096(开评标内容相关咨询)采购合同室:15587883116(中标公告发布、合同备案、验收相关咨询)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周文锐联系电话:1897218677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2采购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3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4监督管理部门天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2.5项目名称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6项目地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2.7项目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2.8项目属性货物3.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9.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组织时间:无。地点:无。10中标后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0中标后分包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金额要求:无。分包人资质要求:无。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供应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寒。联系电话:15587889116。其他联系方式:电子邮箱632800607@qq.com。13.1提出询问方式提出询问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现场提交方式(不接受邮寄)《质疑函》。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函记载的为准。联系人:刘寒15587889116;电子邮箱632800607@qq.com;联系地址: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综合室(陆羽大道西9号)。15.2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15.6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9.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2.1实物样品不提供开标当天8时30分至9时00分,提供至(地点):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大厅(陆羽大道西9号),逾期提供的样品将不予接受。23.1项目演示不进行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3.1项目演示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24.1远程开标会议环境准备远程开标会议环境要求:操作系统:操作系统支持Windows7、Windows10、Windows11。国产化环境支持银河麒麟V10、统信等常见操作系统。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火狐、奇安信等非IE内核浏览器。硬件支持:内存大于4GB,CPU四核以上。非以上环境可能出现错误影响其投标,登录交易平台时如提示更新插件则必须更新,否则将影响其电子投标。操作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递交等有关操作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官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及招标文件;另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电子采购平台咨询服务,QQ群:590387137,联系电话:采购综合室15587883116。2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6.3解密投标文件的时限供应商应按照评审的相关规定非特殊情况下严格按照不超过30分钟解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0.2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31.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2.1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40.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41.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41.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4%;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42.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43.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若有融资需求,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登陆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d/homepage)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鄂财采发[2020]5号文,此文件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4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则“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基本定义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2.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项目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费用承担5.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6.保密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项目现场考察。9.2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9.3在现场考察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中标后分包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10.2投标人未遵守招标文件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分包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电子投标说明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11.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11.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已对接CA厂商名录”专栏。11.4本招标文件中电子化招标采购的有关概念: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供应商客户端:是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软件。供应商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下载使用。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投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投标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组成12.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9款、第1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13.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13.1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招标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3.4本”投标人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发布的公告。(三)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二、资格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二)资格条件承诺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六)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三、其他响应文件(一)商务部分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商务响应偏离表3.业绩证明文件4.拟派项目团队5.其它商务文件(二)技术部分1.技术响应偏离表2.技术方案3.其他技术文件(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5.投标报价15.1投标人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5.2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具体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遗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15.3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投标人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合理,并包含完成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招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1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5.6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16.3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投标文件的编制17.1投标文件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17.2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供应商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四)投标18.投标文件的加密18.1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生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8.2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投标文件加密异常,在开标时无法解密。18.3投标人应保证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标时间之前。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标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标时无法进行解密。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19.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9.2投标人递交(上传)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3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后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系统中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19.4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投标文件妥善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标程序时使用。19.5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0.拒收20.1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投标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19款中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22.实物样品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2.2样品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投标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演示23.1要求投标人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五)开标24.开标会议准备24.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远程开标。25.开标时间和地点25.1开标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准时举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授权代表如出席会议,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后,使用CA证书验证投标人身份后参与开标会。26.开标程序26.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6.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6.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会纪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3)发起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在系统中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4)解密完成后,系统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5)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供应商应在线对开标记录进行签署确认;(6)开标会结束。27.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27.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开标会议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授权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7.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资格审查28.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28.1开标结束后,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由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8.2资格审查按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规定进行。28.3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格性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资格性审查错误进行及时纠正并记录。(七)评标29.评标委员会29.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9.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0.评标30.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0.2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八)中标31.确定中标人31.1确定中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中标结果公告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2.2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33.中标通知3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九)签订合同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4.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4.3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十)质疑和投诉35.质疑3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35.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5.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5.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6.质疑答复3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6.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7.投诉37.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7.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十一)无效投标和废标38.无效投标38.1投标文件存在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其投标无效。39.废标39.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0.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40.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1.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对投标人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1.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3.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四)其他4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5.适用法律4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45.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6.解释权46.1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总预算:520.8835万元。智能制造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参照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指南》,以“一平台、四中心”为核心建设内容,一平台为基地管理和共享平台,负责整个基地的实训教学管理及资源共享;四中心分别为:①服务于智能制造类专业重点难点理论教学与实训练习的专业虚拟仿真实训中心;②服务于专业基础性课程或通识性课程虚拟仿真教学与实训的公共虚拟仿真实训中心;③具备VR思政教育、智能制造虚拟仿真技术体验等功能的虚拟仿真体验中心;④具备虚拟仿真资源开发、已有资源升级维护、虚拟仿真成果展示、虚拟仿真技术应用培训等功能的虚拟仿真研中心。基地既能够为校内多专业提供多方面的VR实训教学、虚实结合实训教学服务,也能为全校提供虚拟仿真资源开发服务、师资培训服务。在满足教学实训业务的基础上,同时满足对其他社会人员的系列培训,并可基于此开展科研、创新工作,最终搭建成集教学、实训、社会服务、科研转化等为一体的综合型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二、采购清单编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核心产品备注1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管理及资源共享平台套1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管理及资源共享平台23D沉浸式显示系统(包边)套1专业虚拟仿真实训中心3虚拟现实桥接系统套14智能配电柜套15XR渲染管理处理器台163D发射器台17立体眼镜台3083D眼镜充电柜副19智慧教室86寸2连屏教学系统台110一体化智慧教学讲台套111智能设备集中控制终端台112无感扩声系统台113虚拟现实操作一体机(教师版)套114虚拟现实操作一体机(学生版)套18是153D光学追踪眼镜套40163D显示终端副1217工业机器人数字孪生显示终端套118工业机器人数字孪生开发套119三维场景仿真开发系统套120智能制造产线虚拟仿真教学任务开发套121电气控制与PLC技术虚拟仿真教学任务开发套122生产单元数字化改造竞赛平台功能认知仿真资源套123工业机器人工件装配应用竞赛模块仿真资源套124立体料仓物料出入库调试竞赛模块仿真资源套125AGV路径规划与控制调试竞赛模块仿真资源套126生产单元数字化改造竞赛平台联调操作仿真资源套127弧焊机器人虚拟调试软件套128电火花穿孔加工工艺虚拟仿真资源套129电火花型腔加工工艺虚拟仿真资源套130电火花线切割慢走丝加工工艺虚拟仿真资源套131模具装配虚拟仿真资源套132液压控制技术VR交互式教学软件套133气动控制技术VR交互式教学软件套134电子班牌套23548口接入交换机套136无线路由器套137机柜(9U)套13886英寸偏光式3D教学大屏套1公共虚拟仿真实训中心3986寸大屏3D眼镜(偏光式)套5040智慧教室86寸教学系统套141一体化智慧教学讲台套142智能设备集中控制终端套143无感扩声系统套144虚拟现实裸眼全息交互一体机套145步进电机智能装配线VR交互式实训系统套146工业机器人岗位VR交互式实训系统套147机床夹具设计VR交互式实训系统套148机电产品手工组装交互式实训系统套149机械装调VR交互式实训系统套150伺服电机拆装VR交互式实训系统套151VR红色教育展馆交互式实训系统套152火灾安全教育交互式实训系统套153智能制造技术资源套154实训室环境建设(含设计、装修、地面铺胶、设备布线、网络布线等)项1环境建设55机器人(讲解式)套156系统集成及驻场维护、培训服务套1系统集成及驻场维护、培训服务57合计:(大写)伍佰贰拾万捌仟捌佰叁拾伍元整¥5208835.00三、技术要求编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1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管理及资源共享平台一、整体要求用于对虚拟仿真实训资源进行跨专业、跨院校、跨地域的统筹管理,具备虚拟仿真实训教学过程的监控分析及虚拟仿真实训资源汇聚分配的管控统计等功能,服务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管理全过程。(一)技术要求1.平台账号覆盖院校师生及社会学员的需求,单台WEB通信在线≥2000个;2.支持2K30FPS在线播放,资源加载、运行、交互等操作,画面显示流畅,要素展示齐全、准确,无明显卡滞、停顿;3.支持虚仿资源的动态光影实时渲染,平均帧率不少于50帧/秒;支持多种VR常用三维数据格式,如fbx、obj、3ds等主流格式,资源可重复利用;资源场景加载时间不超过15秒;1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管理及资源共享平台4.系统应保障7×24小时正常运行,系统的设计必须按照灵活扩展容量的要求进行设计开发,同时保证系统扩展操作简便易行。5.对接学校现有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单点登录,无需在平台重新注册账户。(二)安全要求1.本项目相关系统及网络安全按等级保护二级及以上进行安全性标准建设,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等级保护二级及以上申请方案(包括系统拓扑结构及说明、系统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系统安全保护设施设计实施方案或者改建实施方案)、安全技术方案(应用安全、数据安全、数据备份)、安全管理方案、安全总体策略部署设计方案;2.投标人需承诺配合甲方及甲方授权的第三方进行系统安全检测,并提供相关的文档资料,等保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3.平台需部署系统运行监测系统,对平台系统实施全方位监测,提供24小时无人值守巡检,并能为维护人员提供清晰的故障分析报告和预警信息,具体要求如下:(1)系统需支持实时查看服务器资源CPU、内存、硬盘、负载等监控数据,具备底层、操作系统监控能力;当服务器资源达到预设的告警规则时,系统可快速预警并通过邮件、钉钉、企业微信等其中一种形式的消息通知运营管理员,以便管理员及时处理预警信息,保障平台正常运行;(2)系统需具备实时监测功能,实时监测平台后台服务接口运行时长、运行异常等情况,指定时间段后台服务接口调用量、运行异常数等情况,实时查看后台接口运行详情,跟踪代码运行耗时;(3)需实时查询后台服务CPU、内存负载情况,在应用平台服务不可用或运行异常时,及时提醒相关人员,并自动尝试重启平台服务,运维人员可通过对平台日志分析,快速定位并处理异常情况;(4)系统支持定时、自动备份数据库和重要数据,杜绝数据丢失风险。▲4.平台需满足《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规范》,在人工审核内容的基础上,提供自动化的内容监管,涵盖文本监测和图片监测。其中文本检测支持基于快速规则算法过滤特定敏感文本、检测涉政、漫骂、灌水等多种类型的敏感文本、对变种敏感文本检测。图片检测支持识别图像中的色情和性感内容,包含各类色情违禁、儿童裸露、女性性感、艺术品色情等(为保证采购质量,供应商需提供软件运行截图证明以验证参数)。(三)互通互联1.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管理及资源共享平台应具备与相应系统互联互通的能力并预留相应接口,符合信息化建设规范;2.平台应通过采用统一的数据规范和数据标准、建立跨系统的数据服务中心等方式消除信息孤岛,实现宏观架构中各系统间的数据共享和数据服务;平台需支持与职教大脑数据中台对接;3.支持跨平台浏览和多硬件终端适配:包括但不限于PC、桌面式一体机等主流虚拟仿真教学实训设备。4.平台需能够与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进行对接并实现数据上传,通过对虚拟仿真实训资源的实训操作,能够将实训应用数据同步至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板块,并能在该板块查看以上启动数据、过程数据、结果数据和实训报告。二、实训基地门户实训基地通过构建统一的智慧门户,为教学工作者、学习者提供可实现的虚拟仿真教学实训空间。智慧门户作为平台各业务功能的入口,包括首页、教学中心、资源中心、实训中心、应用中心、平台资讯等功能。(一)统一管理1.统一门户实训基地门户系统需支持集成智慧教学、智慧实训、资源中心等应用数据,并支持统一展现。2.统一空间实训基地门户系统需为不同的角色分别提供对应的统一的空间,涵盖与使用者有关的智慧教学、智慧实训、资源中心等内容,使用者可以通过一个空间进行统一的管理。3.统一管理(1)支持展示新增课程、热门课程、热门实训课程等内容,支持管理员从本校资源库中选择课程、图片、文档、视频、虚拟仿真资源等资源,并进行上下架管理,支持根据不同类型的资源访问校本资源库并查阅内容的详细信息。(二)门户展示功能1.首页门户首页具备全局搜索、图片轮播展示、资讯展示、精品课程展示、推荐资源展示和最新发布实训展示等功能。2.应用中心应用中心为使用者提供可实现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客户端、虚拟仿真课件制作系统以及其它应用组件的下载。3.平台资讯实训基地门户支持新闻资讯的展示,管理员可对资讯内容进行编辑管理,包括资讯内容的创建、发布与删除、对资讯内容进行统一的管理。支持发布学校最新的实训动态、实训公告、实训风采、校园大事记等,以展示学校最新的教学实训动态与风采。4.实训中心支持按实训基地-专业实训中心-实训室三级结构展示实训资源,支持按照自定义多层级标签展示资源,同时支持按照专业筛选展示资源。实训资源支持实训详情展示,包含实训统计数据、学习行为分析和详细实训记录,可以自定义实训详情版块内容,支持链接到对应理论知识指导和对应资源扩展,为老师理实一体化教学提供便利。5.门户样式管理系统支持门户样式的个性化设置,包括对平台登录logo、门户logo和后台logo进行设置,可以自由设置轮播图,对首页推荐位和平台资讯进行管理与设置。6.使用者中心具有账户信息设置、使用者收藏查看管理以及意见反馈等功能,支持对个人信息,包括手机号、姓名、性别、学号、角色、头像的展示,支持对姓名、头像、性别、学号的修改。三、虚拟仿真教学管理系统虚拟仿真教学管理系统打通课前、课中、课后、教学测评等环节,为教学工作者提供虚拟仿真备课、虚拟仿真课件编辑、教学管理、个人资源库等功能模块。(一)虚拟仿真备课系统1.系统需提供新建、引用教学示范包、导入课程等备课方式,教师可使用已有的课程体系加入快速备课,根据自己的教学情况进行调整,达到按需教学、精准教学的目标;2.为了满足教师的个性化备课需求,支持手动创建课程进行备课,创建时填写课程名称即可,支持通过个性化自定义的资源标签快速引用资源加入备课;3.支持课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重命名、复制、删除、编辑、模糊搜索等;4.支持教师对自己已有的课程进行复制,支持对复制后的副本进行调整;5.教师可创建章节,支持新建章节标记为模块或积件,并在章节内添加模块与积件。支持对章节调整顺序,也可自定义资源的标签栏目,如课件、教案、拓展资料等;6.按照平台接入规范接入的软件,支持将实训软件的场景或项目接入平台中,教师可在平台中直接将实训软件内部的场景或项目嵌入到备课中,实现在教学中精准使用实训软件。7.对学校已有的课程资源,支持按平台的要求进行快速导入,通过课程设计功能作为教师授课的课程资源;8.提供下载课件编辑客户端,通过客户端创建新的VR课件资源;9.支持在线添加试题,添加的试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简答题),试题支持设置题目解析,支持教师按照试题的模板导入试题(支持EXCEL表模板);10.支持老师手动组卷,加入/移除校本、课程试题,支持老师在试卷中对试题顺序的拖动;11.支持共享发布课程,审核通过后校级资源库可获得更多优质课程资源。提高校级资源库的使用效率。12.支持规范学生在线学习行为,课程视频进度防拖拽,支持课程视频插入测验试题,答题正确后方可继续学习;支持视频在线学习数据的采集,包括学习时长、学习次数和最近学习时间。(二)虚拟仿真课件编辑系统1.支持创建PPT/Word文档或者本地导入PPT/Word文档进行备课,支持对创建或者导入的课件进行二次编辑,支持MicrosoftOffice自有编辑功能;2.支持直接调用课件编辑系统进行课件的编辑,编辑完成后可同步至教学中心,实现一站式体验;3.支持在线预览虚拟仿真实训平台资源中心的素材资源,并且可直接调动资源中心的素材资源用于制作虚拟仿真教学课件;4.支持在使用者预览的同时一键插入该资源到制作的课件PPT、Word文档中,方便使用者编辑;5.支持在课件中插入相应的3D模型资源,支持导入的模型格式包括但不限于.fbx、.obj、.gltf、.glb、.stl等;6.兼容市面上主流的及特殊行业软件制作的3D模型,包括但不限于3DsMAX、Maya、sketchup、Solidworks、Paint3D、Motionbuilder、AutoCAD、DRACO、Meshmixer、LDraw、Rhino、Gromacs、SWISS-MODEL、python、openPhase等行业软件制作的3D模型,兼容模型格式包括但不限于fbx、obj、stl、3ds、drc、amf、kmz、3mf、3dm、pcd、pdb、mdd、xyz、lwo、ifc、vox、vtk、prwm、gcode、ply、mpd、tilt等格式,支持上述3D模型在线预览,支持对模型自由旋转、缩放;▲7.系统支持AI生成3D模型,使用者输入文本指令或上传实物图片生成3D模型;生成的模型支持一键加入课程备课,支持以GLB格式下载至本地,支持保存至个人资源库并共享发布至平台资源库;支持在模型生成界面实时预览生成的模型,可放大/缩小/旋转展示模型,具有剖切展示功能;支持在模型生成界面使用系统自带的模型编辑引擎进行模型编辑:(为保证软件质量和教学效果,供应商需提供软件运行截图证明以验证参数)(1)系统提供不少于4类材质,材质数量不少于28个,种类应包含塑料、金属、固体、玻璃等。(2)材质颜色与光滑度的调整,需支持滑块选择、十六进制颜色值输入等方式进行编辑;(3)可以通过在线编辑,设置模型的位置信息与角度,支持对模型添加标签、简介,并能对各部件进行隐藏等设置。(4)系统需支持设置模型动画,包括展示增强动画、闲置动画等不同的动画类型。(三)虚拟仿真教学系统1.系统支持线下面授课程,支持教师调用备课系统编辑的课堂教学资源,同时,教师也可随时调用平台内置的教学资源,用于课堂教学。系统支持课堂系统中在线查看教案资料、课件资源、测验试题、实训内容,课程资源支持Word、PDF、PPT、Excel、MP3、MP4等资源格式;2.系统提供相应的课堂记录,课堂记录数据包括所属课程名称下的开课时间、课程时长、学生数量等信息;3.教师可组建班课,根据课程的章节内容把教学资源发送给学生预习或复习;4.支持在线打开WebGL课程资源;▲5.支持教师选择平台实训资源发布实训任务,结合实训资源信息、使用者上传的实训资源使用手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系统自动生成对应的实训任务书;在学生实操完成后,学生可以直接在线提交实训数据或上传附件形式的实训数据。教师批阅后生成个人实训报告,包含技能点掌握情况、教师评价和实训详情等内容,实训操作步骤记录可导出为PDF文件。支持生成班级实训报告,包含班级实训报告提交和未交人数统计、批阅和未批阅报告统计、班级人数统计和班级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统计、实训成绩分布统计和实训技能点掌握情况分析,统计信息可以导出为excel表格。(为保证软件质量和教学效果,供应商需提供软件运行截图证明以验证参数)6.支持查看班课数据,按照课程基本数据、学情数据及学生成绩不同维度进行统计。基础数据主要包括班级学生数、课程目录数、试卷/题目数量、作业次数、考试次数统计展示。学情数据主要包括学生视频学习情况和实训练习情况,统计已参与学习或练习人数、未参与学习或练习人数;支持学习人数情况信息导出为excel表格。支持查看学生作业成绩及考试成绩情况。7.支持教师发布相应的课后作业、考试测评等。系统支持自动评卷、手动评卷,学生完成相应的作业、考试之后,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的成绩报告;8.课后作业、考试测评支持以实训任务形式发布,学生完成相应的实训之后,可以选择实训数据进行提交或上传并提交实训报告。▲9.AI智能批阅:教师可以手动批阅学生提交的实训报告,根据学生的实训完成情况给学生打分和评价,也可以使用自动批阅功能,自动依据实训的最高分或者平均分给学生打分;支持AI个性化评价功能,根据学生的实训行为数据实训成绩和技能点掌握情况,自动生成对该学生的个性化评价;支持AI个性化学习路径推荐,基于个性化评价推荐相应的实训任务;(为保证软件质量和教学效果,供应商需提供软件运行截图证明以验证参数)▲10.课程AI助手:(1)知识答疑:支持将课程资源解析组成课程知识库,学生在课堂学习过程中随时发起提问,系统基于课程大纲、教材内容、知识库生成回复,回复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片、3D模型、视频、实训软件等知识内容组合,使用者可点击打开回答中的文本、图片、3D模型、视频、实训软件进行查看或者实训练习;(2)课程待办提醒:显示课程作业考试安排提醒。(为保证软件质量和教学效果,供应商需提供软件运行截图证明以验证参数)(四)虚拟仿真教学管理1.支持教师添加、编辑和删除班级,支持将学生加入班级或将多个班级合并为一个班级;2.支持教师将已备课课程绑定相应的班级,并支持对相应的班课进行创建、编辑、搜索、删除;(五)个人资源库1.支持教师将主流格式的本地文本、演示文稿、图片、音频、视频、动画、3D模型、3D场景、全景图片、全景视频、实训软件添加到个人资源库,教师配有至少大于1GB以上的教学资源管理空间。2.支持在线添加试题,添加的试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简答题),试题支持设置题目解析,支持教师按照试题的模板导入试题(支持EXCEL表模版)。3.支持教师手动组卷,加入/移除校本试题和自己创建的试题,支持教师在试卷中对试题顺序的拖动。4.支持教师使用资源管理器查看、预览、删除、下载、共享上传的资源。5.支持上传的主流格式模型资源自动生成3D预览图,预览图支持旋转查看。6.支持查看个人的共享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课程、素材、实训软件、试卷等资源的共享。7.支持教师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个性化设置实训资源的技能点,并可共享基于技能点的实训资源。四、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平台需提供线上、线下互动学习客户端,通过该客户端对实训软件、实训记录、实训数据、学习情况、进度、习题、考核、成绩等统一管理,满足不同使用者群体在不同场景下的学习需求。(一)实训资源管理1.平台需提供虚拟仿真实训资源接入标准,支持第三方虚拟仿真实训软件的接入,实现对虚拟仿真实训资源进行跨专业、跨院校、跨地域的统筹管理,提高虚拟仿真实训资源的使用效率。2.系统支持对实训教学内容的基本维护和管理,支持对实训课程进行配置等。可对实训课节进行管理,包括实训内容的管理、上课时间的管理。3.平台提供使用者实训过程快照存档管理,可实时保存使用者实训进度和状态,支持一键恢复使用者实训进度的场景配置功能。4.平台支持对接入的虚拟仿真实训资源进行基本维护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1)支持查看平台上所有的实训资源,支持教育专业大类和专业名称筛选、展示;(2)平台支持对资源库的实训资源进行搜索,包括精准搜索、模糊搜索;(3)支持查看实训资源详情页,授权的软件支持下载、安装、使用,查看下载状态、进度;(4)在实训资源支持锚点跳转的情况下,平台支持配置实训资源的实训目录,支持通过实训目录唤起实训资源并跳转到相应实训任务;(5)依照平台对接指南接入的实训资源,系统支持查看实训报告,自动获取相应实训数据;(6)实训资源支持显示资源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源名称、发布者、文件大小、软件版本、发布时间、发布者、适用教育阶段、关联专业、适配的硬件、亮点特色、相关推荐等;(7)支持查看实训指导书,包括但不限于Word、PDF、PPT、Excel等多种资源格式。(8)支持对下载的实训软件、实训内容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下载任务分类筛选、查看下载的进度与状态、下载资源管理、已安装资源的更新提示,支持下载默认文件路径打开访问,方便查找、管理下载后的资源。5.系统支持使用者查看收藏的课程资源、实训资源,支持展示上次学习内容,按时间排序记录最近学习的实训软件,点击继续学习即可进入学习。(二)实训数据管理1.平台支持采集授权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者信息、资源汇总数据、实训结果数据、实训过程数据、实训结论等基础信息。(1)资源汇总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源浏览量、实训人次、实训人数三项标准数据,并支持根据业务需求进行自定义扩展。(2)实训结果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上报时间、实训开始时间、实训结束时间、耗时四项标准数据,同样支持根据业务需求进行自定义扩展,如项目名称、项目完成度、实训明细、场景任务名称、得分等。(3)实训过程数据,支持采集使用者使用虚拟仿真实训资源软件过程的操作步骤信息,采集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完成情况信息、操作工具信息、操作时间、考核信息、得分信息等,同时支持收集教学类软件的知识点学习时间,完成进度等数据。2.平台应支持收集终端使用者使用实训资源产生的数据,以便真实掌握虚拟仿真实训教学质量,为优化虚拟仿真实训提供切实的依据;3.平台支持查看采集的实训数据,利用多次实训数据分析使用者(如操作错误次数是否减少、操作时长、得分情况)进步情况,教师通过查看相关数据可针对性进行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6.基于本地部署的AI大语言模型,为平台视频资源提供标注总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1)关键内容标签提取:精准提取视频关键内容标签,支持标签编辑。点击标签,可快速搜索与之相关的内容段落;(2)整体内容总结:智能生成视频整体内容总结,总结文字可编辑;(3)内容要点提取:提炼视频内容要点,要点可编辑。每个要点与视频进度绑定,点击即可跳转至对应进度位置,且支持内容要点截图预览;(4)AI提取视频文字:支持AI自动提取视频语音并转化为文字,每段文字与视频进度关联,点击文本可跳转至相应视频位置;(5)搜索功能:支持对视频总结内容、内容要点及AI提取的文字进行搜索;(6)功能开关:支持视频单独设置打开或者关闭AI视频标注总结功能。7.基于本地部署的AI大语言模型,提供AI图片描述和AI图片文字识别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1)元素识别:识别物体、场景、颜色等基础视觉元素并列举;(2)细节描述:描述物体属性、特征,人物或动物的动作行为;(3)关系表达:明确物体空间关系,梳理事件逻辑;(4)语言生成:输出自然通顺文本,支持多语言;(5)AI图片文字识别支持多种语言,包括英文、中文、阿拉伯数字等,批量处理图像的速度不低于2秒/张,一次最多批量处理图像数量不低于10张。五、虚拟仿真资源中心(一)基本要求1.平台需提供丰富的虚拟仿真教学实训资源,满足职业教育各教育阶段及学科专业学习实训需求,资源分类应参照国家职业教育学科专业分类目录及院校学科专业分类目录,平台提供资源数量不少于1000个。2.为满足教师教学工作需求,系统需提供多种形式的VR教学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形、视频、音频、3D模型等素材,各素材种类数量不得低于50个。3.系统需提供3D实训软件数量不得低于5个。4.系统需支持不同格式的资源上传、下载,包括但不限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评标程序(一)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三、评标标准”中“(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同品牌检查: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2.3有效投标品牌不足3家的应按废标处理。(二)投标文件澄清及修正3.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交易系统中以书面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评标报告计划编号:429006-2025-01077项目编号:421601202601000684项目名称: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采购人:天门职业学院集中采购机构: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2026年02月一、项目概况一览表项目名称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招标内容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开标日期和地点时间: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地点: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开标室投标人名单详见附件《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及密封情况记录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组长吴祖元采购人代表陈鹏其他成员李丹丹、骆冰、蒋兵评标日期和地点时间:2026年02月11日09时12分地点: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评标室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编制负责人卢俊伟开、评标负责人张文娟、胡江舟二、开标、评标情况开标记录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投标人信用记录详见附件《“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评标情况及说明详见附件《符合性审查汇总表》备注:无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4家。武汉泛宇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楚钦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润尼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和怡科技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发现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原因说明。备注: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最低,最终未排名第一候选人的进行说明。无则删除本条内容。评标结果排序中标候选人名单最终得分第一名武汉泛宇科技有限公司95.70703第二名武汉润尼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91.20000第三名深圳市和怡科技有限公司76.0035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根据报价合理性说明,湖北文栋科技有限公司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评标委员会现场对该问题发起了澄清,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能提供有限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致认定该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备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八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论证意见根据报价合理性说明,湖北文栋科技有限公司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评标委员会现场对该问题发起了澄清,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能提供有限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一致认定该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际中李丹丹吴祖元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验以蒋兵2026年02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 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管理及资源共享平台 3D沉浸式显示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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