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6)



2026年度青浦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10118000251216160869-18301044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青浦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2026年度青浦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
上海翠麟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新华路728号708室
87.0
204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6年度青浦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
2026年度青浦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庞卫锋,赵海益,胡芳,刘方京,刘文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00万以下1.5%,100-500万元按照0.8%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36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经评审小组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是上海翠麟科技有限公司,推荐为第一中标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地址:青浦区城中西路57弄81号
联系方式:021-69720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锐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竹盈路339弄18幢44号102室
联系方式:021-6923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洁
电话:021-69238899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377.2K

采购文件附件:

2026年度青浦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pdf1.7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度青浦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

品目

采购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16:24

评审专家名单
庞卫锋,赵海益,胡芳,刘方京,刘文斌

总中标金额
¥204.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晓洁

项目联系电话
021-69238899

采购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青浦区城中西路57弄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1-6972075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锐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竹盈路339弄18幢44号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1-69238899

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锐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2026年度青浦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年度青浦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翠麟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836.24万元,资产总额为318.2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6年2月9日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475项目编号:310118000251216160869-183010442026年度青浦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地址:青浦区城中西路57弄81号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310118000251216160869-18301044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包号包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元)备注12026年度青浦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22067840.00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2067840.00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其他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3.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6.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7.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规定。2026年度青浦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资格审查要求包1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项目级/包级1自定义法定基本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符合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项目级2自定义法定代表人授权1、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级3自定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及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包1五、投标报名:1、报名时间:2026-01-19至2026-01-26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节假日除外)。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3、招标文件售价:0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如需纸质版至招标代理处购买)。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6-02-0910:00:00时前半小时内派授权代表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上海市青浦区竹盈路339弄18幢44号102室(上海锐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另行提供投标文件送达回执、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不密封进投标文件)。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6-02-0910:00:00时整在上海市青浦区竹盈路339弄18幢44号102室(上海锐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携带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除网上投标以外,投标单位还需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并密封,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将纸质投标文件及开标应携带的资料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上海锐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竹盈路339弄18幢44号102室),不接受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如有不同以电子版为准。开标应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八、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上海市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地址:青浦区城中西路57弄81号联系人:胡工电话:021-69720751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锐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竹盈路339弄18幢44号102室联系人:王晓洁电话:021-6923889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6年度青浦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2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其他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3.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6.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7.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规定。3预算金额2067840.00元4招标概述对全区11个街镇的居住小区、行政村、单位、道路沿街商铺、可回收物中转站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走访检查,发现汇总问题并及时反馈,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垃圾分类闭环管理机制。5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青浦区城中西路57弄81号胡工6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锐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竹盈路339弄18幢44号102室联系人:王晓洁联系电话:021-692388997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7小微企业有关政策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8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下载地址及标书费支付地点时间:见上海政府采购网公示系统时间下载地址: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home.zfcg.sh.gov.cn)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竹盈路339弄18幢44号102室9投标保证金不缴纳10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1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分包:否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请提供联合体协议书。13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4是否提供演示不进行演示系统演示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5是否提供样品不要求提供样品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6投标文件组成可不分册装订,投标文件由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提供正本1本;副本3本。17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8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按规定交纳。若一次投多个标项,只需交纳一个标项的投标保证金(按所需保证金最大额的标准交纳为准)。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交入投标保证金时取得的第二联“供应商退款凭据”到招标方服务台办理,招标方以电汇或转账等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19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如需)。20付款方式采购人指定21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2投标文件的接收招标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送达回执、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应单独提供,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回执,视同不需要回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4、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手续的;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加盖公章)招标方,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招标方代理费用-本项目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下述费用:1)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24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锐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上海锐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采购人”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1、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五)质疑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位置:“首页-在线服务-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2、招标方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1、资质文件(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5)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附件19);(6)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19);(7)联合投标协议书(若需要);(8)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需要);(9)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2、技术及商务文件(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2)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3)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4)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5)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人员清单等);(6)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若有);(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8)售后服务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驻点人员情况等);(9)技术培训计划(若有);(10)投标人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11)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12)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3、报价文件:(1)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3)小微企业声明函、网页证明资料(若有,格式见附件);(4)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项目报价信息,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包装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人应按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规定的份数编制并按A4纸规格竖面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可不分册装订)。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招标方提倡双面打印或书写。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6、投标人应将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整合成一本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封装后,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五)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货物、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投标报价总价金额到元为止,如投标报价总价出现角、分,将被抹除。(六)投标保证金(若有)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保证金形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3、招标方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将网银电脑打印凭证、电汇底单复印件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到招标方服务台开收据。4、招标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需提供收据的第二联“供应商退款凭据”。详见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位置:“首页-在线服务”保证金不计息。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七)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八)投标无效的情形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6、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7、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8、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11、未按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五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九)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三、组织开、评标程序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一)组织开标程序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标会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不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投标人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2、对投标人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提请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名确认,如投标人代表对密封情况有不同意见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多数投标人意见为准。3、当众拆封、清点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商务和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同时告知投标人代表拆封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4、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无效投标人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5、拆封投标人报价文件,宣读《报价明细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到现场的,或开标记录不予确认且不说明理由的,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6、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二)组织评标程序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1、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2、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3、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6、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7、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方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8、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9、评审结束后,招标方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三)评审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授权代表未到场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评审人员需对招标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四、评审原则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五、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方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方签发书面《中标通知书》,服务台根据报名时预留地址寄送中标通知书。六、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方作为合同签订的鉴证方。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二)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本项目的特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保护竞争,维护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评标办法,作为选定本次招标中标人的依据。一、评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100分。二、评标委员会1、本项目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2、中标候选人推荐办法:评标委员会由5人及5人以上单数组成,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出中标候选人。3、评委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三、评标程序本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首先,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其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评分细则》,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四、评分细则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1、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1)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2)评标基准价:是经初审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3)评审价:无缺漏项的报价,投标报价即评审价;有缺漏项的报价,对投标价中缺漏项按照对其最不利原则(即按照投标人中该项最高报价计算)修正后的投标修正价为其评审价;报价严重不符合要求或者缺漏项按照对其最不利原则修正后,修正价超过其投标报价10%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其价格评分为0分。评审价不等于中标价,一旦中标,仍按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签订本项目合同。(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投标评分细则》。三、评标内容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026年度青浦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包1评分规则:评分项目分值区间评分办法投标报价0~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得分按如下方式计算:报价分=10×(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投标人基本情况4~10(1)投标人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经验,曾参与上海市或青浦区及其他区的垃圾分类工作,专业特长及综合能力等进行评分;(响应情况好的得10分;较好的得8分;一般的得6分;较差的得4分。)服务方案25~45(1)对本项目服务要求的理解响应程度及深度。(2)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要求。(3)服务的重点难点和应对措施,是否能实现招标的需要。(4)项目进度安排情况及合理程度。(响应情况好的得45分;较好的得40分;一般的得35分;较差的得25分。)拟派人员及配备设备情况6~15(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配备人员情况。(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配备设备情况。(响应情况好的得15分;较好拟派人员及配备设备情况6~15的得12分;一般的得9分;较差的得6分。)项目经验0~10(1)投标人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2024年1月至今以合同为准,1个合同2分,加满10分为止)相关承诺4~10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及自身情况所作出相关承诺。(响应情况好的得10分;较好的得8分;一般的得6分;较差的得4分。)第四章招标需求招标需求(一)工作目标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切实发挥属地责任,健全分类工作体制机制,持续提升辖区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水平、社会创新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分类实效。对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评估办法(试行)》(沪分减联办〔2025〕4号)、《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度)》(沪分减联办〔2025〕5号)相关要求,推进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机制,加强常态长效的科学管理,引领低碳生活新时尚。对全区11个街镇的居住小区、行政村、单位、道路沿街商铺、可回收物中转站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走访检查,发现汇总问题并及时反馈,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垃圾分类闭环管理机制,为青浦区更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实效提供数据支撑。(二)工作内容1、对标对表抓落实以查促改提实效根据最新印发的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办法及相关测评细则,以“双随机”“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逐条检查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小程序及时反馈,并督促完成整改,促进实效提升。(1)工作检查方式采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代步至检查点,下车踏勘的方式进行,检查员根据检查标准在现场进行缺陷判断和记录,流程如下:观察→判断→取证→记录。记录的内容主要是:时间、地点、缺陷类型、问题数量。检查遵循“双随机、四不两直”原则,检查对象和巡查员随机确定,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2)检查方案制定依据各项检查方案的制定以《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度)》(沪分减联办〔2025〕5号)为依据,结合区绿化市容局工作要求、实际情况,分析检查各项明细,通过细分目录,进行针对性的巡查。打分细项根据不同工作阶段要求,可能会做相应微调。方案制定要求:标准严格,方法可行,记录完整,监督有效,反馈及时。(3)数据反馈及分析每日检查问题明细汇总。建立问题反馈及整改督办机制,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微信小程序,将发现的问题拍照并记录后(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问题类型等),由区级部门推送给相关街镇及居住区负责人。同时,所有检查明细清单、原始数据推送给委托方。并且根据检查发现的缺陷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及建议,并协助委托方进行整改后的复查验证。每月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以数据,图文形式提供月度测评情况简述,内容包括综合实效情况、各受检点实效情况及相关推进情况,各街镇主要问题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有效可行的建议,趋势分析等。(4)检查对象及频次1①居住区检查普查:全年完成4510个次居住区(2025年市级测评名单点位数451个,实际开展以当年度点位数为准),并按照最新标准的打分表形成巡查档案,用于指导社区进行问题整改。服务期共12个月,全覆盖10轮(2026年3-10月,每月一次全覆盖,2026年11-12月、2027年1-2月各完成一次全覆盖)。复查:全年完成不少于100个次(2025年点位数,实际开展以当年度点位数为准),需重点提升居住区的复查。②行政村检查普查:全年完成1520个次行政村(2025年市级测评名单点位数152个,实际开展以当年度点位数为准),并按照最新标准的打分表形成巡查档案,用于指导行政村进行问题整改。服务期共12个月,全覆盖10轮(2026年3-10月,每月一次全覆盖,2026年11-12月、2027年1-2月各完成一次全覆盖)。③单位检查普查:全年完成3460家次单位(2025年市级测评名单点位数346家,实际开展以当年度点位数为准),并按照最新标准的打分表形成巡查档案,用于指导单位进行问题整改。服务期共12个月,全覆盖10轮(2026年3-10月,每月一次全覆盖,2026年11-12月、2027年1-2月各完成一次全覆盖)。④沿街商铺检查普查:全年完成1860条次道路全覆盖(2025年市级测评名单点位数186条,实际开展以当年度点位数为准),每条道路检查4家商铺,服务期12个月,全覆盖10轮(2026年3-10月,每月一次全覆盖,2026年11-12月、2027年1-2月各完成一次全覆盖)。⑤可回收物中转站检查全年完成90个次可回收物中转站作业规范管理进行检查(2025年市级测评名单点位数9个,实际开展以当年度点位数为准),服务期12个月,全覆盖10轮(2026年3-10月,每月一次全覆盖,2026年11-12月、2027年1-2月各完成一次全覆盖)。⑥测评情况简述2026年3-10月,每月提供一份测评情况简述;2026年11-12月、2027年1-2月各提供一份测评情况简述(共10轮)、每季度提供一份测评情况综述及每半年度提供一份测评情况综述。(5)服务监督考核方法巡查员对检查对象垃圾分类情况按照巡查项目进行双随机检查,并形成反馈记录。所有巡查专员对重点问题进行拍照存证,并上传线上平台,数据实时更新,所有原始采集文件,保留一个季度周期,便于甲方随时查看及跟踪调查,同时也便于甲方对申诉反馈进行比对和查验。每个检查对象拍照约5-8张照片,每一项必须有至少一张,可以是做得好的留底,做得不好的留问题。巡检过程中实行严格质量监控,组织专业培训考核及对巡检人员的测评情况进行抽样回访,确保检查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巡查单位按照要求提供巡查报告及档案资料,按巡查频次要求按时完成巡查任务,接受甲方随机取样核查监督,并定期进行阶段工作汇报。2、闭环管理系统租赁微信小程序,包含区、街镇两级用户数据查看端及整改反馈端,租赁12个月。(三)清单序号项目名称细则单位数量费用(元)11.检查2.1居住区检查2.1.1普查次(不少于)45102.1.2复查次(不少于)1002.2行政村检查2.2.1普查次(不少于)15202.3单位检查2.3.1普查次(不少于)34602.4沿街商铺检查2.4.1普查次(不少于)18602.6可回收物中转站检查次(不少于)902.7测评情况2.7.1月度测评情况简述份102.7.1季度及半年度测评情况综述份622.闭环管理系统3.1闭环管理系统项12CS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2.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2服务地点2.3服务期限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合同中心-项目名称]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服务内容:根据最新印发的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办法及相关测评细则,以“双随机”“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逐条检查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小程序及时反馈,并督促完成整改,促进实效提升。(1)工作检查方式采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代步至检查点,下车踏勘的方式进行,检查员根据检查标准在现场进行缺陷判断和记录,流程如下:观察→判断→取证→记录。记录的内容主要是:时间、地点、缺陷类型、问题数量。检查遵循“双随机、四不两直”原则,检查对象和巡查员随机确定,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2)检查方案制定依据各项检查方案的制定以《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度)》(沪分减联办〔2025〕5号)为依据,结合区绿化市容局工作要求、实际情况,分析检查各项明细,通过细分目录,进行针对性的巡查。打分细项根据不同工作阶段要求,可能会做相应微调。方案制定要求:标准严格,方法可行,记录完整,监督有效,反馈及时。(3)数据反馈及分析每日检查问题明细汇总。建立问题反馈及整改督办机制,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微信小程序,将发现的问题拍照并记录后(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问题类型等),由区级部门推送给相关街镇及居住区负责人。同时,所有检查明细清单、原始数据推送给委托方。并且根据检查发现的缺陷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及建议,并协助委托方进行整改后的复查验证。每月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以数据,图文形式提供月度测评情况简述,内容包括综合实效情况、各受检点实效情况及相关推进情况,各街镇主要问题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有效可行的建议,趋势分析等。(4)检查对象及频次1①居住区检查普查:全年完成4510个次居住区(2025年市级测评名单点位数451个,实际开展以当年度点位数为准),并按照最新标准的打分表形成巡查档案,用于指导社区进行问题整改。服务期共12个月,全覆盖10轮(2026年3-10月,每月一次全覆盖,2026年11-12月、2027年1-2月各完成一次全覆盖)。复查:全年完成不少于100个次(2025年点位数,实际开展以当年度点位数为准),需重点提升居住区的复查。②行政村检查普查:全年完成1520个次行政村(2025年市级测评名单点位数152个,实际开展以当年度点位数为准),并按照最新标准的打分表形成巡查档案,用于指导行政村进行问题整改。服务期共12个月,全覆盖10轮(2026年3-10月,每月一次全覆盖,2026年11-12月、2027年1-2月各完成一次全覆盖)。③单位检查普查:全年完成3460家次单位(2025年市级测评名单点位数346家,实际开展以当年度点位数为准),并按照最新标准的打分表形成巡查档案,用于指导单位进行问题整改。服务期共12个月,全覆盖10轮(2026年3-10月,每月一次全覆盖,2026年11-12月、2027年1-2月各完成一次全覆盖)。④沿街商铺检查普查:全年完成1860条次道路全覆盖(2025年市级测评名单点位数186条,实际开展以当年度点位数为准),每条道路检查4家商铺,服务期12个月,全覆盖10轮(2026年3-10月,每月一次全覆盖,2026年11-12月、2027年1-2月各完成一次全覆盖)。⑤可回收物中转站检查全年完成90个次可回收物中转站作业规范管理进行检查(2025年市级测评名单点位数9个,实际开展以当年度点位数为准),服务期12个月,全覆盖10轮(2026年3-10月,每月一次全覆盖,2026年11-12月、2027年1-2月各完成一次全覆盖)。⑥测评情况简述2026年3-10月,每月提供一份测评情况简述;2026年11-12月、2027年1-2月各提供一份测评情况简述(共10轮)、每季度提供一份测评情况综述及每半年度提供一份测评情况综述。(5)服务监督考核方法巡查员对检查对象垃圾分类情况按照巡查项目进行双随机检查,并形成反馈记录。所有巡查专员对重点问题进行拍照存证,并上传线上平台,数据实时更新,所有原始采集文件,保留一个季度周期,便于甲方随时查看及跟踪调查,同时也便于甲方对申诉反馈进行比对和查验。每个检查对象拍照约5-8张照片,每一项必须有至少一张,可以是做得好的留底,做得不好的留问题。巡检过程中实行严格质量监控,组织专业培训考核及对巡检人员的测评情况进行抽样回访,确保检查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巡查单位按照要求提供巡查报告及档案资料,按巡查频次要求按时完成巡查任务,接受甲方随机取样核查监督,并定期进行阶段工作汇报。租赁微信小程序,包含区、街镇两级用户数据查看端及整改反馈端,租赁12个月。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验收1、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7、保密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8、付款项目费用根据合同内容工作量完成进度支付,该项目费用分三期支付:首付款:完成项目工作量30%后经甲方考核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中期款:完成项目工作量60%后经甲方考核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尾款: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后甲方对乙方实施考核,考核通过后按考核结果支付剩余款项。9、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5、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10、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11、补救措施和索赔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中标单位未经招标单位同意,擅自将本项目转由第三方实施的,应按本合同约定委托费用总额的10%计算支付违约金。12、履约延误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3、误期赔偿除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4、不可抗力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5、争端的解决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2、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7、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合同转让和分包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20、其他条款:/。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2026年青浦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项目考核表考核部门(签字盖章):项目分项目工作要求、指标检查评分和扣罚办法考核得分日常外勤检查(70分)检查规范(20分)1、第三方服务企业派专人至相关场所检查时,应随身携带检查证;2、发现各类缺陷应及时记录现场情况及照片;3、记录检查内容及照片时,应对现场情况及事项进行详细明确的描述,相关照片应能够清晰反应具体的缺陷事件。1、第三方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在检查时,未随身携带检查证,每发现一次扣0.5分;2、工作人员未记录检查内容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3、工作人员伪造检查内容及照片,每发现一次扣1分;4、工作人员检查内容,存在照片不清晰、描述不准确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工作指标(30分)第三方服务企业应按照要求,派专人按时按量完成现场检查工作。第三方服务企业未完成委托方确定的工作量,每少于工作量的5%,扣0.5分,不足5%的按5%计。应急响应(20分)第三方服务企业应对委托方下达的应急检查任务做出及时有效的响应,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应急检查任务。1、第三方服务企业未对甲方下达的应急检查任务作出响应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2、未按要求完成应急检查任务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日常规范管理(30分)工作记录(10分)第三方服务企业应建立工作档案,对服务内容相关的材料和照片整理归档,以便查验。1、未建立工作档案的,扣10分;2、工作档案不齐全,未对每日检查工作进行归档的,每缺一处,扣0.5分。评估报告(10分)第三方服务企业应按照要求,定期完成工作报告,并提交委托方,报告内容应详实、准确。1、未按期提交工作报告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2、报告内容有缺漏、不准确的,每发生一起,扣0.5分。工作整改(10分)第三方服务企业应对委托方处出具的评估考核结果中的扣分项进行及时整改,并按时上报整改报告。1、对评估考核结果中的扣分项未及时作出整改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2、未按时提交整改报告的,每发生一起,扣0.5分。综合考评得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正本或副本2026年度青浦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项目编号:310118000251216160869-18301044(标项)资质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1、资质文件目录(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5)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附件19);(6)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19);(7)联合投标协议书(若需要);(8)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需要);(9)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附件2:声明书致上海锐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2026年度青浦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编号为310118000251216160869-18301044)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海锐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名:职务: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职务: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件4:联合投标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特此委托。日 期: 年 月 日授权人(签名):日期: 年 月 日日 期:授权代表(签名);日 期: 年 月 日联合体甲方单位: (公章)联合体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6:正本或副本2026年度青浦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项目编号:310118000251216160869-18301044(标项)技术及商务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2、技术及商务文件目录(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2)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3)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4)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5)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人员清单等);(6)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若有);(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8)售后服务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驻点人员情况等);(9)技术培训计划(若有);(10)投标人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11)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12)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附件7:评分对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三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8:投标项目明细清单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货物类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服务类序号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工作量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按照采购内容选择服务类或者货物类表格表式。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9: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0:项目组人员清单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1:商务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序号项目内容(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投标检查项(响应内容说明(是/否))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名称备注1资格条件法定基本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符合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1、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3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内容、签署等要求1、投标文件提供《声明书》、《投标报价明细表》、《商务响应表》;2、电子投标文件须经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即自动加密)。4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5投标报价1、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2、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或项目最高限价;4、不得低于成本报价;5、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报价按照其他投标人相同项的最高报价计算,计算出的缺漏项部分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10%。6联合投标不允许。7服务期限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12: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公章):采购单位名称设备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验收报告备注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如有)。授权代表签名:时间:附件13:正本或副本2026年度青浦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项目编号:310118000251216160869-18301044(标项)报价文件投标人全称:地址:时间:—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