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部门评价中标结果公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6)
自然资源部2025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TC260P03F(招标文件编号:TC260P03F)
二、项目名称:自然资源部2025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永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园15号楼1008室
中标(成交)金额:30.5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金凯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6号院3号楼24层2811室
中标(成交)金额:22.5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永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园15号楼1008室
中标(成交)金额:34.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金凯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6号院3号楼24层2811室
中标(成交)金额:27.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中永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自然资源部2025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北京金凯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自然资源部2025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北京中永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自然资源部2025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北京金凯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自然资源部2025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飞飞(组长)、周玉雪、周维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1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标包综合得分情况如下:
包1 北京中永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0.03分。
包2北京金凯伟业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5.45分。
包3北京中永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9.94分。
包4北京金凯伟业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4.41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自然资源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内大街64号
联系方式:韩老师,010-66557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方式:王佳月、刘振宇、刘晓玉、朱宏波、王巍、黄志勇010-61954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佳月、刘振宇、刘晓玉、朱宏波、王巍、黄志勇
电 话: 010-6195400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自然资源部2025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项目
品目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
自然资源部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17:2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飞飞(组长)、周玉雪、周维星
总成交金额
¥1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佳月、刘振宇、刘晓玉、朱宏波、王巍、黄志勇
项目联系电话
010-61954009
采购单位
自然资源部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内大街6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韩老师,010-66557120
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佳月、刘振宇、刘晓玉、朱宏波、王巍、黄志勇010-61954009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2
自然资源绩效评价--发售版.doc
1包【第1包】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自然资源部财务与资金运用司(单位名称)的自然资源部2025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自然资源部2025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商务服务业(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中永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8人,营业收入为1968.11221万元,资产总额为1899.26290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北京中永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13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包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自然资源部财务与资金运用司(单位名称)的自然资源部2025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自然资源部2025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商务服务业(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金凯伟业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7人,营业收入为5617.7085万元,资产总额为2541.871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北京金凯伟业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10日3包【第3包】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自然资源部财务与资金运用司(单位名称)的自然资源部2025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自然资源部2025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商务服务业(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中永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8人,营业收入为1968.11221万元,资产总额为1899.26290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北京中永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13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包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自然资源部财务与资金运用司(单位名称)的自然资源部2025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自然资源部2025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商务服务业(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金凯伟业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7人,营业收入为5617.7085万元,资产总额为2541.871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北京金凯伟业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10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3自然资源部2025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TC260P03F采购人:自然资源部财务与资金运用司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6年1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4第四章采购需求33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4第一章采购邀请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TC260P03F2.项目名称:自然资源部2025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最高限价:130万元5.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评价内容最高限价(万元)1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科研机构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35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全球深海典型生境发现与保护计划”项目“新形势下维权调查与研究”项目“极地考察后勤保障”项目253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国极地研究中心404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国地质博物馆自然资源部重庆测绘院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30注:以上各包的响应报价均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响应无效处理。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且收到采购人评价通知后三个月内完成服务成果交付。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近三年内,参加相关采购活动和在相关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对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口否þ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下的响应;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1.3.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2:30,下午12: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或前往代理机构现场购买。3.方式:线上或现场购买。4.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1.4.四、响应文件提交接收时间:2026年2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2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2A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该文件将被拒收。1.5.五、开启时间:2026年2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7.七、其他补充事宜无。1.8.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自然资源部财务与资金运用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内大街64号联系方式:韩老师,010-665571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佳月、刘振宇、刘晓玉、朱宏波、王巍、黄志勇电话:010-61954009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的特别告知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磋商公告。本项目支持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86397110获取支持。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9.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1价格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的商务服务业。 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自然资源部2025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项目商务服务业4.3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报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在技术部分打分项中加 / 分。(本项目不涉及)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两次报价,一轮谈判的方式,具体要求:1、第一次报价(格式见第六章 第一次报价 第一次分项报价表)2、第二次报价(格式见第六章 最后报价一览表 最后分项报价表)。注:1、供应商“第一次报价”应与响应文件装订在一起密封递交;2、供应商“最后一次报价”,在与磋商小组谈判后,按照要求提交。10.5异常低价(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第1包:6000元;第2包:4000元;第3包:6000元;第4包:7500元。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在汇款附言(或银行摘要)中标明项目编号、包号。例:“TC260P03F第1包磋商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北京地区:电汇、支票,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可接受的其他形式;外埠:电汇,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可接受的其他形式;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响应担保函正本。采用银行电汇方式需在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完成保证金提交。注:供应商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供应商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供应商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供应商、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联系电话:010-88822888 传真:010-68437040电子邮箱:ztbxf@guaranty.com.cn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1.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联系电话: 58528799 传真:58528448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2.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A座28层联系电话:59705600-6950 传真:59705606电子邮箱:li_yuchu@126.com3.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增加的担保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7.5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3.1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其中电子文档1份,报价表格EXCEL格式电子文档 1 份,U盘形式提交)14.1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及电子版应按标包分别密封递交,封套上注明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包号。19.3磋商文件可以修改变动的内容除以下章节相关条款不可修改变动外,其余技术、服务要求均可偏离:(1)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第 4.2 款规定导致无效响应相对应的各章节条款; (2)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标示星号(★)的条款; (3)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20.1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磋商小组推荐各包成交候选人数量:1名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以下序号顺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价格部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2、综合得分“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3、供应商可以同时投多个标包,如果在同一项评价工作的2个标包中同时排名第一,只能在1个标包中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优先中选金额大的标包,在另一个标包中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但可以同时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两项不同的评价工作中,各成交一个标包。示例:供应商同时投1包和2包、3包和4包,且同时排名第一,优先成为第1包和第4包的成交候选人,在第2包和第3包中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4、若某一标包因成交原则排除已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后,剩余的有效供应商数量少于2个的,采购人将对该标包进行重新采购。5、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方式。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61954009;通讯地址:wangjiayue@cntcitc.com.cn。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缴纳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适用于磋商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磋商顺序: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正顺序。履约保证金:/★付款条件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2.付款方式1.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应通过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约定的银行以人民币支付,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2.乙方开具的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 £普通)发票。3.支付期次:支付期次支付金额支付期次说明1XXX乙方按规定完成项目评价并提交经甲方验收认为合格的评价报告后,甲方于6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供应商须知1.10.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4.4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5.5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6.6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7.7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8.8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9.9进口产品41.4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1.12.2.2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10.10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10.101.1.1中小企业定义:41.42.42.21.1.410.10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10.10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10.10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10.10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0.102.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10.103.3.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22.2.42.23.3.410.103.3.31.1.1.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10.103.3.32.2.2.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10.103.3.33.3.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10.103.3.34.4.4.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10.103.3.35.5.5.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10.103.3.36.6.6.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10.10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10.10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10.10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1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11.11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11.11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11.11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11.11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12.12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12.12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413.13正版软件413.13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13.13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14.14信息安全产品414.141.1.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15.15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415.151.1.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费用516.16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1.11.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7.17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采购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合同草案条款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618.18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9.1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0.20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21.2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2.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22.22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823.23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24.24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25.25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6.26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27.27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28.28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29.29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1030.30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31.3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31.312.2.2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031.313.3.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032.3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33.33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0.5磋商小组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异常低价的判定和处理方式: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一)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磋商小组应当结合同类服务在市场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11.磋商保证金11134.34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135.35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136.36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137.37磋商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138.38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39.3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39.391.1.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39.392.2.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139.393.3.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40.4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140.401.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40.402.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40.403.3.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40.404.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40.405.5.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有效期11241.4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1342.42磋商供应商应按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纸质响应文件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应采用不可拆装的方式装订。1343.4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344.4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中招公司。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345.45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以及磋商中根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其签署规定同13.2款要求。1.13.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1446.46响应文件及电子版应密封递交,封套上注明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在第一章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到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中招公司将拒收。1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547.47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指定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1648.4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49.49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50.50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单独密封递交的磋商保证金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1.14.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开启11751.5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52.52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753.5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法律法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754.5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8.组建磋商小组11855.55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56.56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1957.57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58.58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在通知的时间,与参加的供应商逐一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磋商小组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59.59磋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照各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应答情况,进行确认或者询问;(2)按前附表修改变动磋商文件,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针对修改变动的磋商文件,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确认或者询问。1.15.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2060.60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2161.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62.6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263.63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63.636.6.6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63.637.7.7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63.638.8.8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签订合同22364.6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65.6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66.66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67.67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询问与质疑22468.68询问2468.689.9.9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68.6810.10.10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69.69质疑2469.691.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69.692.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2469.693.3.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69.694.4.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70.70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2571.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16.一、资格审查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是否通过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1.5近三年内,参加相关采购活动和在相关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1-3供应商信用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2中小企业政策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1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下的响应;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1.1.1《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内容是否通过1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或报价保证金形式或响应保函出具银行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2响应文件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3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5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6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响应货物或服务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7供应商的报价函和/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8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存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其投标被否决的条款及要求的。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3.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6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7.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28.8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9.9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0.10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1.1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12.1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12.121.1.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12.12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2.123.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12.12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12.125.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13.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13.13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_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13.13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13.13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13.13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13.13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13.13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13.13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13.138.8.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13.139.9.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______。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4.14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15.15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16.16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17.17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18.18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19.19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20.20其他:______。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21.2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2.2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2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524.2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25.25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6.26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______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27.27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28.28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1.17.二、评审标准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据此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评分细则如下:评分标准明细表(第1、2、3、4包)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价格部分:10分(1)投标报价10分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注:投标报价系指本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因素调整以及经落实的采购政策后的最终价格。商务部分:20分(2)企业业绩16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类),每份得2分,满分16分。注:①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②每个委托单位委托的同类项目视为1项。(3)企业资质4分供应商在“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登记注册的,提供截图,得4分;供应商未在“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登记注册的,需提供规范及健全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保密管理、业务培训等管理制度,以证明其治理结构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完备,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服务管理能力。制度完善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制度,扣1分。技术部分:70分(4)总体服务方案40分本项基础分为40分。根据供应商的总体服务方案(评审要素包括:①国家关于绩效评价服务的规章制度的理解与分析;②绩效评价方法分析;③工作阶段划分计划;④人员与项目结合组织计划;⑤进度计划;⑥本项目开展方案;⑦评价对象绩效特点分析;⑧评价对象专业性分析)进行综合评审:以上每项满分5分,存在一般缺陷的每项要素得2分(一般缺陷是指要素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表述简略、内容有缺失,缺乏针对性,对项目的实施无重大影响)。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要素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要素编制无依据、违背科学常理、与项目内容无关或无法保证项目实施)。(5)服务团队业绩4分①主评人提供近3年从事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业绩证明文件,每提供一份绩效评价业绩证明文件得1分,最高2分。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②除主评人外,服务团队中主要咨询服务人员具有中高级职称并具有绩效评价服务经验的,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职称及绩效评价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注:服务团队所有人员均须为投标供应商单位人员,须提供上述人员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记录。(6)人员配备6分本项基础分为6分。根据供应商的人员配备(评审要素包括:①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及协调措施;②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团队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以上每项满分3分,存在一般缺陷的每项要素得1分(一般缺陷是指要素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表述简略、内容有缺失,缺乏针对性,对项目的实施无重大影响)。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要素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要素编制无依据、违背科学常理、与项目内容无关或无法保证项目实施)。(7)投标人服务能力20分本项基础分为20分。根据供应商的服务能力进行评分(评审要素包括:①专家评审会组织方案与计划;②绩效评价资料收集、建档、移交方案;③服务保障措施;④合理化建议;⑤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以上每项满分4分,存在一般缺陷的每项要素得1分(一般缺陷是指要素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表述简略、内容有缺失,缺乏针对性,对项目的实施无重大影响)。未提供或存在重大缺陷的要素不得分(重大缺陷是指要素编制无依据、违背科学常理、与项目内容无关或无法保证项目实施)。第四章采购需求(一)招标内容1.项目情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科研机构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2)“全球深海典型生境发现与保护计划”项目、“新形势下维权调查与研究”项目及“极地考察后勤保障”项目支出绩效评价;(3)中国极地研究中心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4)中国地质博物馆、自然资源部重庆测绘院及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二)绩效评价依据(第1、2、3、4包)(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3)《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20〕10号);(4)《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5)《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6)《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财预〔2015〕88号);(7)《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3〕53号);(8)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单位的近期工作规划,2023年度工作计划,预算管理、资金及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资料,有关的审计、检查报告等;(9)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10)其他相关资料。(三)服务内容及要求(第1、2、3、4包):1.服务内容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决策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效益情况、其他相关内容等。1.1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中标人按照财政部关于部门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根据被评价项目(单位)预算金额、包含二级项目数量、项目(单位)特点等综合研究制定自然资源部2025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项目(第X包)实施方案,并提交采购人审定。1.2实施评价并形成初步结论实施方案确定后,中标人通过立即组织实施评价。通过收集资料、实地考察、询问答辩、问卷调查等方式,应用科学的评价方法,独立、公正地开展评价。评价后,需参考标准的指标体系框架对被评价项目(单位)进行量化评分,逐项指明扣分的原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初步评价结论。1.3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并形成最终结论中标人负责将评价初步结论通知项目牵头单位,有关单位对中标人给出的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后可向招标人提出复评申请。中标人结合补充材料开展复评,并形成最终绩效评价结果。1.4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和绩效评价管理建议书评价结束后,中标人需按时提供标准的绩效评价报告,并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加强绩效管理的合理化建议。1.5建立绩效评价档案中标人对被评价的项目(单位)建立绩效评价档案(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并提交采购人。2.服务要求2.1服务原则中标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按照以下原则从事预算绩效评价业务:(1)独立原则。中标人应当在招标人和被评价对象提供工作便利条件和相关资料情况下独立完成委托事项。(2)客观原则。中标人应当按照协议(合同)约定事项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预算绩效评价,不得出具不实预算绩效评价报告。(3)规范原则。中标人应当履行必要评价程序,合理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样本,对原始资料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形成结论并出具预算绩效评价报告。2.2服务基本要求(1)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的绩效评价总体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任务;(2)中标人依法开展相关的工作,对工作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3)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总体进度,中标人须及时将工作进度向招标人报告工作进度,并接受招标人的指导和监督,3月10日前提交重点项目评价报告初稿;(4)中标人在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将问题反馈、报告招标人。2.3工作纪律要求(1)严格禁止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工作的宴请;因工作需要在被评价单位就餐者,必须按规定交餐费。(2)严格禁止参加被评价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以及营业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3)严格禁止收受被评价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等。(4)严格禁止收受被评价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和在被评价单位报销任何费用。(5)严格禁止索贿、受贿、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私利。(6)严格禁止向被评价单位提出与评价无关的要求。(7)严格禁止私人占用被评价单位的手机、计算机、机动车辆等。3.服务团队要求3.1投标人要选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团队,工作团队应由至少1名主评人牵头负责。绩效评价主评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有与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相适应的学历、能力;(3)具备中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律师、内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4)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从事预算绩效评价工作3年以上;(5)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项目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6)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期满逾5年。3.2其他绩效评价工作人员应熟悉业务和财政政策,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3.3绩效评价团队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非经招标人许可,不得中途更换选派人员;3.4工作人员不得向被评价单位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3.5工作人员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工作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3.6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招标人工作的或与被评价单位存在利益关系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调换工作人员;3.7因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工作纪律等被有效投诉的,招标人将相应扣减评价经费,情节严重的可解除与中标人的服务协议。4.保密要求中标人需根据不同项目(单位)的密级,严格控制绩效评价有关资料的知悉范围,确保除特定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知悉、传阅或备份等。未经招标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在实施评价的必要场合以外的任何地点讨论被评价项目(单位)的相关内容。第5章合同草案条款合同样本中的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格式及内容以实际签订为准合同书甲方(委托人):乙方(中标人):乙方通过参加甲方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成为(XX项目第X包)的成交供应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承担XX项目绩效评价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绩效评价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管理评价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1.3《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预〔2021〕6号);1.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1.5《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财预〔2015〕88号);1.6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1.7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1.8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的单位的近期工作规划,2024年度工作计划预算管理、资金及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资料,有关的审计、检查报告;1.9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1.10其他相关资料。第二条实施依据2.1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是:2.2甲方提交基础资料的时间:2.3乙方采用的主要评价标准是: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成交通知书3.3磋商文件3.4响应文件3.5其他补充文件第四条工作内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评价工作阶段与内容:第五条成果文件乙方交付的项目成果文件内容:交付时间:上述成果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完成并提交给招标人,即自然资源部财务与资金运用司。第六条服务费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评价服务费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服务费包括围绕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人员费、差旅费、印刷费、评审费等全部费用。第七条结算方式乙方按规定完成项目评价并提交经甲方验收认为合格的评价报告后,甲方于6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第八条双方责任8.1甲方责任8.1.1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相关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付成果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成果文件资料的时间。8.1.2甲方变更委托实施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实施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8.1.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项目成果文件资料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8.1.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项目成果文件资料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8.1.5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方面的便利条件(但不负责费用)。8.1.6项目成果文件资料中选用的国家标准、部标准及地方标准由乙方负责解决。8.2乙方责任8.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交付项目成果文件资料,同时形成立项性、证明性、结论性等归档资料,并对提交的项目成果文件资料的质量负责。8.2.2成果文件的合理使用年限为年。8.2.3乙方对项目成果文件资料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评价报告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费用,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8.2.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项目成果文件资料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费用的%。8.2.5乙方交付项目成果文件资料后,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8.2.6乙方交付项目成果文件并通过甲方验收后,如有关部门针对甲方开展项目相关的审查,乙方需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第九条知识产权9.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后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技术文件、信息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9.2乙方向甲方/招标人提交了合同成果文件后,该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招标人所有。9.3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资料及文件、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仲裁10.1本项目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保密11.1保密要求(1)乙方应对甲方所有提供的与项目有关数据、文件和资料等信息,以及在项目中所接触的甲方任何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信息,严加保密,不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未经甲方授权代表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与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信息或与合同有关的数据,也不允许为本合同所述项目以外的目的使用上述保密信息,包括合同本身。(2)乙方如违反本保密条款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11.2信息安全:甲、乙双方同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遵守和履行上述条款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二条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3.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及责任至评价报告得到甲方及上级单位认可后为止,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远程咨询服务并配合甲方的后期审计工作。13.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3.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3.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13.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3.6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文字记录作为合同附件组成部分),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7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参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注: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8)我单位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3供应商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检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他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下的响应;(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5响应书响应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6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姓名)系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7第一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含税,元)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8第一次分项报价表第一次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含税)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9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0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证明文件页码1 23…注: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企业业绩(2)企业资质(3)总体服务方案(4)服务团队业绩(提供以下人员列表,并在表格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项目团队人员组成表序号岗位姓名职称证书出生年月最高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工作年限团队角色1主评人2345678…(5)人员配备(6)投标人服务能力12最后报价一览表(磋商后提交)最后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含税,元)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3最后分项报价表(磋商后提交)最后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含税)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预算绩效部门评价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