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澄迈县司法局2026)



2026年澄迈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Z2025-210R

二、项目名称:2026年澄迈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1名称: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121-8号信恒大厦1层、6层、13层

中标金额

:

/

供应商2名称:上海锦天城(海口)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B座22层

中标金额

:

/

供应商3名称: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

5号海南大厦主楼18楼

中标金额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2026年澄迈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郁怡、张天柱、鲍媛、王兰珍、彭少雄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考计价格

[2002]1980号文,

¥3500元/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评审

得分

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性别

1

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

88.20

王云鹏,男

2

上海锦天城(海口)律师事务所

83.60

赵亮,男

3

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

80.40

张申立,男

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理由:

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

由于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内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澄迈县司法局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澄迈县司法局

联系方式:王先生

0898-67622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址:

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

B座1-5号3002

联系方式:0898-68500661、68500660;财务:0898-68555187;公司邮箱:hnhz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话:

68500660

210R澄迈县司法局2026年澄迈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次采购)

2026年澄迈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Z2025-210R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澄迈县司法局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二○二六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程序综合评分表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项目概况:2026年澄迈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5室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Z2025-210R项目名称:2026年澄迈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本次采购为:2026年澄迈县党政机关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服务项目(3家供应商入库)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如有):/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需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3)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5方式:1.直接购买,报名时需出示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线上购买,将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hnhzzb@163.com。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标书费用转入以下账户:户名: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海口龙珠支行账户:46001003536053003445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2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2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2月25日08:45~09:00。2、公告发布媒介:https://www.hnzfcgxh.com/。3、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澄迈县司法局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澄迈县司法局联系方式:王先生0898-676229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楼)3005室联系方式:电话:0898-68500661(报名电话)、68500660;财务:0898-68555187;公司邮箱:hnhzzb@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成小姐电话:0898-68500661、6850066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名称编列内容1.1采购人澄迈县司法局1.2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11.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12.1投标文件数量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均须胶装。电子版壹份。16.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评审专家从海南澄迈县采购行业协会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委派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23.1招标服务费本次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每个中标人分别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24.1答疑会不召开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项目可兼投兼中一、总则1.名词解释1.1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款1.2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款1.3投标人:已从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本次投标活动。3.合格的投标人3.1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服务和工程的投标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3.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的“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3.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3.7本章3.6款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公布的信用记录为准(根据《财库〔2019〕38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不需提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存在本章3.6款情形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8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允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适用《合伙企业法》调整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按要求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的,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投标4.1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意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且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投标时,联合体内最多允许两家单位,且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5.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6.投标费用和解释权6.1无论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1本招标文件由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l招标文件由六部分组成,包括: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程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面后果由投标人负责。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7.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时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将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购买了此招标文件的投标人。7.2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可以指定媒体上公告的方式修改/补充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7.3当招标文件与修改/补充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最后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为准。7.4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要求编制。8.2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9.投标报价9.1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9.2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如有)、安装调试(如有)、培训(如有)、售后服务等其它有关的所有费用。9.3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的要求报价,不能提供有选择的报价。1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投标有效期11.l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款,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1.2在特殊情况下,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这一要求的投标人,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2.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形式12.1投标文件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款。投标文件须胶装。12.2投标文件须按投标文件的要求执行,每份投标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2.3投标文件正本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12.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要修改错漏处,修改处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受托人)签名、或盖公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l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报价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报价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封皮上均应写明:致: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名称:2026年澄迈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HZ2025-210R(如分包则注明包号,投标文件需分包装订)注明:“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3.2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不对投标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14.投标截止时间14.l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地点。14.2若招标代理机构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4.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将拒绝接受。14.4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不得开标,本次招标失败。五、开标及评标15.开标15.l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按投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投标人可以委派授权代表(受托人)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成员(包括采购人委派的用户评委)不能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5.2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公布每份投标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以及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将作开标记录。15.3若投标文件未密封,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6.评标委员会16.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1款。该评标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17.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无报价,此项不适用)17.1所投产品含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评审价=投标价格*(1-2%),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7.2所投产品含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其评审价=投标价格*(1-2%),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绿色印刷服务项目,获得环境标志认证的印刷服务供应商也享有此项政策性优惠)17.3报价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含联合体)的情况:17.3.1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4)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格式见财库〔2017〕141号)。17.3.2具体评审价说明:1)报价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工程项目评审价=投标价格*(1-3%);货物和服务项目评审价=投标价格*(1-10%);2)报价人为联合体报价(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小型或微型企业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工程项目评审价=投标价格*(1-1%);货物和服务项目评审价=投标价格*(1-4%)。17.3.3报价人为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含联合体)的,必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格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如有虚假骗取政策性加分,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7.3.4小微企业政策优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执行。18.评标18.1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18.2见“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程序”。六、授标及签约19.定标原则19.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根据评标办法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或者是评标委员会出现评标错误,被他人质疑后证实确有其事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如此类推。19.2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指定的网站上公告投标结果。20.质疑处理20.1质疑时限: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匿名、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的质疑均不予受理。20.2质疑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20.3质疑函格式:详见海南省财政厅质疑函范本。(未按照质疑函范本书写的质疑均不受理)20.4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将纸质证明材料送至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质疑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20.5联系人:成女士,电话:0898-68500661,邮箱:hnhzzb@163.com,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1-5号3005室21.中标通知21.l定标后,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应将定标结果通知所有的投标人。21.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2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2.签订合同22.l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否则给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2.2投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3.招标代理服务费23.1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1款收取。24.其它24.1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名称:2026年澄迈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2026年澄迈县党政机关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服务项目二、服务地点:澄迈县。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1月5日。四、采购预算:无。五、项目概况为促进政府科学、依法行政决策,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拟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购买供应商的法律服务,处理澄迈县政府行政复议、澄迈县党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事务。六、服务内容1.按照采购人工作要求,为澄迈县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代理澄迈县党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2.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要,能够无条件配合加班、延时工作或处理紧急临时性事务。3.服从采购人工作统一安排,按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由成交供应商指派固定的法律服务团队,提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务的组织协调、文书起草、研究审核和档案整理等服务,服务内容如下:1.根据采购人提交的行政复议材料,提供法律咨询审核服务,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调解、现场查看等审理过程,提供法律意见。2.代理澄迈县党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做好应诉工作,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诉讼答辩材料,并做好出庭应诉、诉前调解程序等。3.参与采购人组织的案件研讨、询问调查、现场查看、听证会、调解等与当事人直接相关的活动等。4.积极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发挥律师职业技能,总结依法行政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5.建立案卷归档制度和服务台账,制作电子档案及纸质档案,并将相关资料按时进行移交。6.服从采购人工作统一安排,按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七、服务标准及要求(一)供应商对于代理澄迈县党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要服从司法局统一调配,各项工作应在县司法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安排的工作。其中,行政复议案件书面审核意见需于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相关材料后15日内提交。(二)在完成采购人指派任务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三)严格遵守《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严密审慎、尽职尽责、高质量、高效率地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任何损害采购人的活动,保证不利用有关保密事项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将严格保密知悉的有关各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四)如果发生因供应商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五)成交供应商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的委托,办理与澄迈县党政机关、各镇、园区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成交供应商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并主动回避。成交供应商在不履行本合同义务之日起1年内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的委托,办理与澄迈县党政机关、各镇、园区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八、服务能力证明及人员要求(一)服务能力证明1.服务承诺要求在采购人提出需求后,承诺24小时内响应,并能及时增派律师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二)人员要求(需提供名单)专职律师不少于5人:应主要从事行政法学、民刑交叉等领域的研究和法律服务工作。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注册时间5年及以上的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执业证书的发证日期认定。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提供学历证书、律师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以及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手段、法律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需安排充足固定人员及时响应需求提供完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服务(包括承办并参与庭审活动等),不得因服务距离等原因影响服务质量。(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4)供应商须保证律师的稳定性,在合同履行期间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律师。特殊情况下,供应商需要变动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新任律师在人员资质、工作经验等方面应优于被替换人员,并确保做好工作交接。供应商有责任在合理时间内更换人员。(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九、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5日。(二)付款方式及案件价格:实行季度付费模式,采购人每季度根据成交供应商办结的行政复议意见、行政诉讼案件类别、单价、数量,进行阶段服务费用结算,行政复议意见以行政复议决定书做出之日为准,行政诉讼案件结案以县司法局收到法院相应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为准。在采购人支付费用之前,成交供应商依法应开具合法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支付服务费且无须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合同。序号类别单价单位说明1行政复议案件专项法律服务1000元/件2行政诉讼一审6000元/件3行政诉讼二审5000元/件4再审、重审、检查监督及其他审判程序4000元/件其他:1.办理3人以上(含3人)的群体性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第1件按成交价格全额发放,其余每件按照成交价格的30%支付,超出10件的案件不予支付。2.因申请人撤回、撤诉等原因导致案件提前终止的,如供应商已就该案出庭应诉、撰写答辩状等实际工作的,采购人减半支付费用。3.同一行政诉讼案件,供应商同时代理两家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在上表中的基础上加3000元/件计费。4.案件代理费用不与案件标的挂钩。十、任务分配方式1.合同签订后内,采购人自行分配工作任务。成交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安排,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服务工作。2.合同履约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服务合同,如造成党政机关损失的,相应追究供应商责任:(1)无正当理由不接受采购人委托事项的;(2)未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达三次的;(3)文书起草格式不规范,内容存在错误,被采购人要求反复修改达三次的;(4)办理案件存在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权限、内容和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时未能及时发现的,或文书起草格式不规范、内容存在错误,达三次的;(5)提交的法律意见、建议表述不清、逻辑混乱的;(6)未妥善保管采购人提供的证据、材料,造成灭失的;(7)卷宗档案未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整理归档的;(8)违反第七条第(一)、(三)、(五)项规定的的;(9)法律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其他情形。十二、特别说明:1、本章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响应。2、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要求,若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人有权依据上述要求解除合同,具体由采购人在项目执行中负责解释及执行。3、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质证书进行核查,如发现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描述不一,采购人、代理机构将报相关主管部门严肃处理。附件:澄迈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费考核结算表序号服务团队名称服务费用总额(万元)考核硬性基础指标达标情况费用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考核绩效指标达标情况费用支部比例(%)支付金额(万元)备注备注:1.考核绩效指标中法律审查意见优良率低于70%,响应率低于80%不予支付剩下30%的费用;2.以上支付费用均是含税后的金额。第四章合同条款(本合同仅作参考,以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中标后根据各包的实际情况,分别约定各包的具体内容)法律顾问聘任合同(律所类)二O二年月法律顾问聘任合同甲方:乙方:为进一步推动海南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海南省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并经甲方同意,聘任乙方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现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法律顾问事项的范围和内容乙方担任法律顾问,应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一)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立法、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二)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三)审查重大合同、协议,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四)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和省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五)需要甲方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涉法事务。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顾问事项、内容以及要求,提供相应服务。(二)甲方对于乙方履职过程中形成的相关工作成果,享有著作权,乙方公开使用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三)甲方对乙方履职的情况实施考核等管理。第三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法律顾问职责而参加相关活动、了解相关情况提供便利和条件。(二)甲方应当尊重和保障乙方独立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三)甲方根据乙方办件的响应率、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的数量及质量、驻场工作时长等约定的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实际结算服务费用。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一)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査阅、获取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二)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列席参加与委托事务有关的会议,进行现场调研等。(三)乙方在约定的顾问事项范围内,有权独立发表法律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四)乙方有权取得工作报酬和其他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工作费用,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五)政府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必需的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第五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组建的执业律师组成的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并选派2名律师在甲方指定地点固定坐班,为甲方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另行指派律师,经甲方同意后,继续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工作。(二)乙方应当勤勉尽职完成相关工作,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帮助甲方在各专项法律事务中降低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二)乙方对甲方安排的工作事项,应当按时保质完成,并按要求通报工作进度。乙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或建议书,经律师事务所确认盖章由主办人签名,并对其负责。(三)乙方参加相关会议等活动如涉及需要甲方承担费用开支的,乙方应当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四)乙方在担任专项法律服务顾问期间,为避免利益冲突,在涉及甲方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中,不得为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在接受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时,若涉及乙方法律服务客户或有其他利害关系冲突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五)乙方在合同约定以及甲方授权的权限范围内,依法开展工作,不得以甲方专项法律服务顾问的名义进行乙方业务宣传推广活动,不得从事与顾问职责无关的事务。(六)乙方对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七)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专项法律服务顾问的荣誉,不得发表有损国家和甲方声誉的言论,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工作中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第六条保密规范(一)乙方对其在向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不宜公开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二)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使用用途和方式,正当、合理、审慎地使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材料和信息,完成该项法律事务后应当及时退(归)还;不得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不得留存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载体或介质。(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获取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的文件或资料交于第三人保管或使用。第七条聘任期限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年,自202年月日起至202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经考核业绩优秀,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壹年。第八条相关费用甲方根据乙方办件的响应率、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的数量及质量、驻场工作时长等约定的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服务费用实际结算,对不能完成合同约定任务量的,相应核减服务费用。支付后不再另行支付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费、咨询费、服务费、通勤费等费用。第九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1.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约定的义务的;2.因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3.无正当理由,两次以上不参加甲方安排的业务活动或者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三)本合同因上述第(二)项情形解除而终止后,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和服务质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工作报酬等相关费用。第十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义务,造成重大损失,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甲方因故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第八条支付应付未付的工作报酬、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三)由于甲方过错,导致乙方发表的法律意见或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可以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赔偿责任。(四)乙方应对其指派的协助办理相关工作人员的言行负责,承担责任。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其他(一)甲方确认以下部门代表甲方直接向乙方安排具体工作任务:省司法厅法律事务处。其他处室因工作需要向乙方安排工作任务的,需经省司法厅法律事务处协调对接后,与乙方联系。(二)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联系人及通讯电话:。(三)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盖章)经办人:年月日第五章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请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参照以下格式、内容制作投标文件,并按以下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1、投标函(表1)2、技术及商务要求响应表(表2)3、投标人简介4、授权委托书(表3)5、法人代表、授权代表(受托人)身份证6、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有材料: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表4)3)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4)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材料(见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与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表5)8、投标人项目业绩表(表6)9、技术部分(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等)10、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材料注: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注:为了便于评委对报价文件内容的审核,投标人需填写“《综合评分表》响应页码索引”,注明每个评分项在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综合评分表》响应页码索引序号评审项响应情况材料所在页码(第页)123……表1、投标函致: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单位项目编号为,的投标邀请函,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单位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根据此函,我们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2、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计算的60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3、我们同意提供贵单位要求的有关本次投标的所有资料或证据,并保证资料、证据的真实有效性。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即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保证。5、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规定支付本次招标的服务费。投标人名称:,(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受托人):(签字或私章)职务:日期:表2、技术及商务要求响应表说明: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所有技术规范条款和相关服务要求,并对第三章所有技术规范、功能及资质和服务要求条目列入下表,未列入下表的视作投标人不响应。带▲或★(如有)的指标列入下表时,必须在指标前面保留▲或★。投标人必须根据所投产品的实际情况(技术资料)如实填写,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无效,并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序号设备/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功能要求/服务内容投标人技术参数/功能响应描述/服务内容偏离情况页码索引12345…投标人全称:(公章),授权代表(受托人):(签字或私章)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2、投标人在“投标人技术参数/功能描述/服务内容”中填写所投设备/项目的详细技术参数或功能描述或服务内容情况,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3、偏离情况说明分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分别表示优于要求、满足要求、不满足要求。若为负偏离或不响应则视作无效投标。4、“页码索引”指“投标人技术参数/功能响应描述/服务内容”所对应证明材料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页码。表3、授权委托书致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委托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所在单位:,职务:身份证:,联系方式: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方参加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2026年澄迈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为:HZ2025-210R)的招标活动,并授权其全权办理以下事宜:1、参加投标活动;2、出席开标评标会议;3、签订与中标事宜有关的合同;4、负责合同的履行、服务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事宜的洽谈和处理。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方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委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私章)受托人(签名或私章)年月日表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致: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本公司作为参加本次2026年澄迈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为:HZ2025-210R)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受托人):(签字或私章)职务:日期:表5、与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致: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本公司作为参加本次2026年澄迈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为:HZ2025-210R)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我司与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特此承诺!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受托人):(签字或私章)职务:日期:表6、投标人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2026年澄迈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HZ2025-210R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签约时间业主联系电话备注投标人全称(公章):,授权代表(受托人)(签名或私章):注:1、在此表后面按顺序附上各项目的合同。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程序一、评审办法和步骤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评标步骤:先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以及技术、商务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二、资格审查1.根据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采购人、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资格审查表”(附表1)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只有对“资格评审表”(附表1)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资格评审。3.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4.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三、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附表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审,只有对“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2.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3.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四、详细评审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打分。2.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内容详见(附表3);3.价格分:本项目报价不参与综合评审。4.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分值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状况,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优至劣顺序排列。附表1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2026年澄迈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HZ2025-210R序号审查项目评议内容(无效投标认定条件)投标人1投标人2…1投标人的资格是否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2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结论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采购人代表:,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代表: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年月日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2026年澄迈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HZ2025-210R序号审查项目评议内容(无效投标认定条件)投标人1投标人2…1投标文件符合性是否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3服务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要求)4其它无其它无效投标认定条件5结论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评委: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年月日附表3综合评分表项目名称:2026年澄迈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HZ2025-210R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及分值满分1服务团队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人得2分,最高10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和2025年6月1日起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102执业经验投标人拟指派为本项目服务的律师(本项目团队中人员的均可)具有如下工作经验的,每类事项得5分,满分25分(每类事项(该类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均可)至少提供一份证明文件,文本材料以及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1)对各级党委、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立法、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2)代理各级党委、政府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3)审查重大合同、协议,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4)协助各级起草单位制定和评估法规、政府规章。(5)各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评估。253本地支撑能力服务团队响应时间:能够在1小时内响应、3小时到达指定现场得10分;能够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到达指定现场得6分;能够在3小时内响应、6小时到达指定现场得4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104法律服务方案(各项具体方案应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的编制)人员保障方案:投标人应当做好内部协调,以保证律师可符合项目要求履行职责;提供服务的律师必须保证在服务对象需要时做到服务及时到位。方案有一项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内容缺陷是指: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够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不提供此项不得分。105服务质量保障方案:方案有一项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内容缺陷是指: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够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不提供此项不得分。106法律服务资料(包含但不限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收集和整理方案:法律服务过程中能协助委托方主动与各职能部门联系对接,收集相关资料;法律服务资料均应做清单管理,一事一档;每一项法10律事务服务结束后需及时向委托方移交完整的法律服务资料档案;方案有一项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内容缺陷是指: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够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不提供此项不得分。7法律事务处理制度:明确各类法律事务处理方式,保证在采购人提出的时间内保质完成法律事务工作,服务方案应提出具体措施;方案有一项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内容缺陷是指: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够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不提供此项不得分。108法律服务纪律:保守在办理政府法律事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认为不能对外公开的信息,涉及保密方面的内容应提出明确具体的措施及违约责任;方案有一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内容缺陷是指: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够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不提供此项不得分。59对重点难点的阐述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重点难点阐述是否清楚准确及解决对策是否合理可行综合评审得分:方案有一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内容缺陷是指: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够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不提供此项不得分。510投标人获奖情况获得省级(含)以上党委、行政部门及省级(含)以上律师协会表彰的每项得1分,满分5分。(提供表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11合计1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