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低收入人口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吉木萨尔县民政局2026)
一、项目编号:XJHS-2026-005
二、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政府购买2026年保障低收入人口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吉木萨尔县吉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满城社区
报价:650000(元)
87.92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吉木萨尔县政府购买2026年保障低收入人口服务项目
吉木萨尔县政府购买 2026 年保障低收入人口服务项目
第三方服务需完成:年度排查不少于 3480 户次、家计调查不少于 2850 户次,按月报送线下核查情况;年度培训不少于 3 场、宣传不少于 10 场;运用智慧化平台,规范档案管理;第三方评估审计,满意度调查不少于 1000 份,服务满意率≥90%;按月报工作,媒体宣传不少于 6 篇。
合格
2026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晓东,梁玺,马新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7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木萨尔县民政局
地 址:吉木萨尔县
联系方式:0994-6915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红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市屯河北路时代广场C座1006室
联系方式:16609943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国朝
电 话:16609943339
附件信息:
吉木萨尔县政府购买2026年保障低收入人口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修订2.11).pdf371.1K
吉木萨尔县政府购买2026年保障低收入人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号:XJHS-2026-005)采购单位:吉木萨尔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红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02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第三章评标办法········································································································3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6第二卷第五章采购需求··································································································54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8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吉木萨尔县政府购买2026年保障低收入人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HS-2026-005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政府购买2026年保障低收入人口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650000.00最高限价(元):650000.00采购需求:单位:批简要规格描述:用于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对象排查:年度排查不少于3480户次;家计调查:年度调查不少于2850户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线下核查):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对无法通过系统核查的信息进行线下核实,按月报送;业务培训:年度不少于3场次,参训人员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政策宣传:年度开展不少于10场次,其中AI政策宣传视频时长不低于10分钟,群众政策知晓率80%以上;智慧化平台运用:引入便捷的信息采集与管理平台,支持入户走访、数据录入、档案电子化等功能;绩效评价:开展满意度调查(问卷不少于1000份),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与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档案整理:按要求完成项目档案与“一户一档”整理工作;工作总结与月报:按月提交工作报告,全年不少于12份;服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率不低于90%;信息宣传报道:在区、州、县三级媒体发表宣传报道不少于6篇。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2月11日至2026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14:00至23:59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2月26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或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获取服务支持。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木萨尔县民政局地址: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文化西路53号联系方式:0994-69152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红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乌伊东路时代广场C座1005室项目联系人:马先生电话:1357962696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单位名称:吉木萨尔县民政局联系人:萨吉达联系电话:0994-691520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红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135796269631.1.4招标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政府购买2026年保障低收入人口服务项目1.1.5项目服务地点吉木萨尔县1.1.6项目建设规模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吉木萨尔县政府2026年保障低收入人口对象排查、家计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线下核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智慧化平台运用、绩效评价、档案整理、工作总结与月报、服务满意度、信息宣传报道等。1.1.7项目投资估算65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上级专项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用于购买第三方服务服务开展对象排查:年度排查不少于3480户次;家计调查:年度调查不少于2850户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线下核查):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对无法通过系统核查的信息进行线下核实,按月报送;业务培训:年度不少于3场次,参训人员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政策宣传:年度开展不少于10场次,其中AI政策宣传视频时长不低于10分钟,群众政策知晓率80%以上;智慧化平台运用:引入便捷的信息采集与管理平台,支持入户走访、数据录入、档案电子化等功能;绩效评价:开展满意度调查(问卷不少于1000份),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与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档案整理:按要求完成项目档案与“一户一档”整理工作;工作总结与月报:按月提交工作报告,全年不少于12份;服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率不低于90%;信息宣传报道:在区、州、县三级媒体发表宣传报道不少于6篇。1.3.2服务期限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1.3.3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竞争性磋商“投标人须知总则第1.4.3条”的规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1分包不允许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不得偏离竞争性磋商的实质性要求1.12.3偏差不允许2.1构成竞争性磋商的其他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时间:投标人要求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进行澄清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7天前。形式:投标人将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以邮件形式送达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2.2.2竞争性磋商澄清发出的形式在“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平台发出2.2.3投标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澄清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投标人不进行确认2.3.1竞争性磋商修改发出的形式在“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平台发出2.3.2投标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投标人不进行确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中的要求。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税金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3报价方式固定价,以人民币作为计价。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650000.00元(大写:陆拾伍万元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予以废标)供应商不得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最终报价包含供应商为实施本项目内容所包括的全部含税价格,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单位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他内容除外)。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磋商轮数:两轮或多轮2、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所有仍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做最后报价(含修正的响应文件,如有),最后报价由供应商在政采云递交。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止:90日历天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中标人未按国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取费标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的。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良好资金承诺函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时间要求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中的“投标人须知正文”的规定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4.2.1投标截止时间于2026年02月26日16:00(北京时间)时止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平台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5.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3人及以上人员构成,其中:采购单位代表0人,专家3人;专家由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委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为:3名7.4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否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9.1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a.投标单位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注: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中小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成交价及合同价仍以其投标报价为准)。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是指: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0.1类似项目指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类似的项目10.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标。10.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或保函金额(小写):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账户名称:新疆红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0.3磋商保证金开户银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06001012010148998891行号:402885000602注: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下午16:00(1)用转账或银行电汇提交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未按招标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请各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如未注明,造成保证金无法查明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以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保证金应于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3)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理延迟风险。10.4通讯联系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之时起至评标结束止,应确保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保持有效和畅通,以保证在招投标期间需进行往来函件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能及时发送或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通讯不畅)引起的一切后果。10.5投标人应承担的费用投标人费用承担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5.1款”10.6其他投标人应仔细研读本文件之采购需求,并须完全响应采购需求。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1.2采购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管理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一旦中标还应承担:招标代理费(参照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算取费)等,计取后分摊至各分项报价并计入投标总报价中,但不得单独列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视为同意承担上述费用,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敬请投标人注意!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单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单位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单位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单位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单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单位,以便采购单位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单位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单位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更有利于采购单位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竞争性磋商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单位,要求采购单位对竞争性磋商予以澄清。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单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单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单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单位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资格审查资料;(5)实施方案;(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项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项目实施费用清单(若有)。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了投标人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采购单位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或现金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采购单位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5.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若有)复印件;3.5.3“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承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项目实施合同的相关情况,3.5.6“拟委派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人员应附身份证或学历证或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单位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要求更有利于采购单位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1)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投标文件在要求签字盖章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子章或电子签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电子章或电子签名)。(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电子标不作要求)。(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电子版投标文件逐页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应尽量盖在每页空白地方或字少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袋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具体详见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具体详见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采购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政采云平台上领取招标文件)。4.2.5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单位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相关正确操作)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单位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单位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电子标不作要求);(5)投标人代表、采购单位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环节提出,采购单位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招标项目技术、经济或管理特点,具有评审招标项目的能力和合同管理经验,须为正式专家)和由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上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单位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单位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单位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单位或采购单位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1)采购单位对符合竞争性磋商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采购单位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2)采购单位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竞争性磋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单位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并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单位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单位的纪律要求采购单位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争性磋商、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采购单位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通讯联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投标人应承担的费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采购单位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竞争性磋商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项目实施(周期)服务期限:(姓名)。日历天。项目负责人(总设):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并按竞争性磋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采购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采购单位:,(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单位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招标关于竞争性磋商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附表二:评标表吉木萨尔县政府购买2026年保障低收入人口服务项目评标预备会人员签到表评标表-1人员姓名工作单位电话签名采购单位监督人工作人员记录人(签名):,年月日评委承诺书评标表-2我作为“吉木萨尔县政府购买2026年保障低收入人口服务项目”招投标工作评委,在此郑重承诺:1、我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2、我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标基本原则进行评标,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工程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和投标文件,严格遵守评标纪律和评标规则,依法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我承诺在评标期间将严格按照封闭式评标的管理方式,不擅自对外联系,不接触任何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的其他人;4、我承诺在评标期间、定标前及评标工作结束后均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向他人提供透露评标情况、结果及资料;5、我承诺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有应回避的事由将主动提出回避请求;6、我承诺不会向采购单位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7、我承诺不会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承诺人: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主任推荐表评标表-3推荐意见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推荐评标委员会主任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评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同意推荐评委为评标委员会主任。其中:同意为评委主任的票;同意为评委主任的票;同意为评委主任的票;同意为评委主任的票;同意为评委主任的票;弃权票。评委(签名)监督人员(签名)年月日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标准评标表-4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法标方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1.1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他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款的规定;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的报价;投标总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说明:评标委员会对审查通过的,在对应栏打“√”,未审查通过的,在对应栏打“×”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名):评标办法前附表-详细评审(评分标准表)评标表-5评分内容评分方法一、经济部分:10分投标报价10分(1)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3)报价得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注:价格评审优惠:中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10%二、商务技术部分(90分)人员配置24分项目团队组织结构完善、分工明确,项目团队人员配备能满足项目实施各个阶段的要求:(1)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执业证书,得4分;(2)项目团队人员配备具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人,得4分,少一个扣2分。(3)项目团队人员配备具有大专及以上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满分4分;(4)投标人承诺在本县负责保障低收入人口服务项目人员不少于6人,需要时能够协助开展服务工作的社工不少于6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非临聘人员)。得12分,少一人扣1分;注:人员须提供劳务合同、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近半年(2025年8月—2026年1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所附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含糊不清,导致无法辨认的,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类似业绩6分提供(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近3年业绩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6分,未提供者不得分。注:所附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含糊不清,导致无法辨认的,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项目数字化应用能力10分培训考核信息化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提供的数字化、信息化解决方案及实施能力进行综合评价:1.提供完善、可行的社会救助政策培训与考核信息化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在线学习、题库管理、在线考试、成绩分析等功能模块设计的,得3分;方案中承诺能与采购人现有系统或数据平台进行安全、规范对接的,加2分。(注:须提供详细的方案说明文档,可辅以系统界面设计图、流程图等材料证明其可行性。)2.提供完善的入户信息采集与管理平台解决方案,方案需详细阐述如何实现入户走访、信息采集(含定位)、家庭经济状况核算、电子档案建立与管理、数据安全上报与共享等核心功能,方案完整、科学、安全、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中明确承诺采用符合国家信息安全标准的技术措施,确保数据全流程加密传输与存储,并建立完备的权限管理和操作日志体系的,加2分。入户信息采集与管理平台方案(5分):项目数字化应用能力10分(注:须提供详细的方案说明文档,可辅以系统架构图、功能逻辑图、数据流程图等材料证明其可行性。)项目服务方案35分根据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1.人口对象排查2.家计调查3.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线下核查)4.业务培训5.政策宣传6.智慧化平台运用7.绩效评价8.档案整理9.工作总结与月报10.服务满意度11.信息宣传报道,以上内容无缺项、漏项且无缺陷、服务方案完整、科学、认识全面且合理的得35分;服务方案基本较完整、内容较全面的得23分;服务方案完整度一般、内容一般的得1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服务管理制度10分根据所提供的服务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服务工作;②定期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工作质量;③人员考勤、日常工作考核;④有服务档案管理制度,能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信息有据可查,并提供档案管理样板。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清晰、完善,合理的,得10分;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较清晰、较完善,较合理的,得6分;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一般清晰、一般完善,一般合理的,得2分;4.未提供者不得分。保密措施5分供应商应遵守国家保密制度,所有经手数据未经允许,不得外泄,不得违规存放,若无故造成数据外泄,所有后果自行承担。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相应保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签订项目保密协议,评估内容数据等相关保密管理办法,泄密惩处措施等:以上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措施完整、严谨且合理的得5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措施较完整、较严谨且基本合理的得3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措施一般、严谨且一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合计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单位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项目实施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项目实施方案得分也相等,由采购单位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投标人名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文件格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联合体投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报价唯一:见评标办法前附表;(6)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7)投标文件的印刷与装订:见评标办法前附表;(8)备选投标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9)其他实质性要求: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后审标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营业执照: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资质证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财务状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类似项目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信誉要求:见评标办法前附表;(6)项目负责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7)其他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评标办法前附表;(9)联合体投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投标总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内容: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项目实施服务期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质量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投标有效期:见评标办法前附表;(6)投标保证金:见评标办法前附表;(7)权利义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8)项目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2.2.1.1价格部分:10分(1)投标报价2.2.1.2商务及技术部分:90分(1)人员配置(2)类似业绩(3)项目数字化(4)项目服务方案(5)服务管理制度(6)保密措施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2.2.4.1价格部分:(1)投标报价;2.2.4.2商务及技术部分:(1)人员配置;(2)类似业绩;(3)项目数字化;(4)项目服务方案;(5)服务管理制度;(6)保密措施。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竞争性磋商的偏差超出竞争性磋商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价格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及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2.2计算各投标人评分时,按每个评委分项赋分值(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每分项的得分)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一:投标文件澄清通知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函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二:投标文件澄清函投标文件澄清函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1.……2.…………)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吉木萨尔县政府购买2026年保障低收入人口服务项目合同甲方:***民政局法定代表人:住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财综〔2014〕8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新政办发〔2014〕133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民发〔2015〕79号)、《自治区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新民发〔2018〕86号)《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民函〔2024〕126号)《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木萨尔县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24〕30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政府购买2026年保障低收入人口服务项目(二)项目实施落地吉木萨尔县(三)项目实施周期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四)项目服务对象全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其他困难人员等低收入人口,以及临时救助对象。第二条项目目标充分发挥社工在社会救助中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解决基层社会救助力量薄弱问题,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救助服务,提升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第三条乙方项目服务内容与任务指标(一)项目准备1.开展需求调研。乙方开展辖区困难群众需求状况调研*次,形成调研报告*份;制定项目方案与实施计划,明确团队分工,编制财务预算,设计各类活动计划与档案操作工具等。上述项目工作资料均接受甲方评估验收。2.开展项目宣传。乙方应在项目承接后开展不少于*次的宣传活动,向辖区内居民宣传项目服务内容、目标、群体及社工组织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营造浓厚氛围。(二)项目人员配备乙方派出工作人员*名组成项目团队,要求具备***等资格。有固定的项目负责人。(三)运营管理1.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分工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物资管理等制度。2.建立规范的服务流程,包括接待、受理、跟进、回访、评估等流程。3.制定年度项目方案或工作计划。(四)服务内容1.对象排查:年度排查不少于3480户次,通过行业部门数据信息比对、入户摸底排查、主动发现等方式,对辖区内户籍人口,特别是脱贫户、两年内申请低保因不符合条件未纳入家庭、动态调整退出低保家庭、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或有潜在困难或风险的困难群众全面开展摸排工作。重点了解掌握基本生活是否存在困难,评估基本生活、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协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出救助申请。考虑到户籍人口可以通过信息比对、批量研判等方式筛查,根据排查工作量,参考全区户籍人口、低收入人口占比等因素,排查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至二次,每户不超过10元;偏远山区、牧区等路途遥远、排查难度较大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排查标准,最高每户不超过20元。2.家计调查:年度调查不少于2850户次,结合年度动态调整工作,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辖区内民政服务对象开展全面家计调查,了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的就业、收入、支出、困难类型及程度等相关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录入、数据更新等相关工作。综合考虑每户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复杂程度、服务对象的分布范围、密度等因素,根据家计调查的工作量,家计调查工作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家计调查购买服务标准,参照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相关数据,每户人力资源成本、交通费等全部费用原则上不超过80元;偏远山区、牧区等路途遥远、排查难度较大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排查标准,原则上每户最多可提高购买标准的50%。3.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线下核查):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对无法通过系统核查的信息进行线下核实,按月报送,交通费标准为1000元/月。4.业务培训:年度不少于3场次,包括基层工作人员集中培训与外出交流学习,培训标准参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并设定考试成绩要求,平均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5.政策宣传:年度开展不少于10场次,形式包括入户宣传、资料发放、视频制作等,政策知晓率目标不低于80%,经费不超过总资金的10%。6.智慧化平台运用:引入便捷的信息采集与管理平台,支持入户走访、数据录入、档案电子化等功能,平台服务费不超过20000元。7.绩效评价:开展满意度调查(问卷不少于1000份),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与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经费不超过总资金的5%。8.档案整理:按要求完成项目档案与“一户一档”整理工作,包括编目、归档及耗材购置,经费不超过总资金的3%。9.工作总结与月报:按月提交工作报告,全年不少于12份(含月报10份、中期与末期总结各1份)。10.服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率不低于90%。11.信息宣传报道:在区、州、县三级媒体发表宣传报道不少于6篇。第四条项目经费与付款方式(一)项目经费。合同总价(含税)***元(***万元整),该价款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另行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二)支付方式本服务合同签订收到收款发票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经费总额的50%,计人民币***元(***整);项目执行至中期,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经费总额的40%,计人民币***元(***元整);项目结束经验收合格后,即至20**年**月(最晚不超过当年**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经费总额的10%,计人民币****元(****元整)。乙方账户信息:********,上述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通知应加盖乙方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名。因乙方未及时将账户信息变更事宜通知甲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前3日内,先行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或者拒绝支付相应的款项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三)本合同服务经费用途本合同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服务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编制费、培训费、服务活动支出、评估费、办公耗材费、交通费、住宿费、税费以及其他费用。第五条服务条款(一)双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约定,对技术服务工作的内容与质量进行监督,乙方应当对甲方监督意见予以采纳。(2)甲方有权按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约定,随时向乙方了解服务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工作报告、工作底稿等相关材料。(3)甲方有权组织专门的评估验收组,对乙方服务成果及质量进行评估验收。(4)甲方应为乙方服务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为乙方安排项目对接人员;为乙方项目实施协调合适场地;为乙方相关服务的开展提供必要的通知下发、资料准备和人员组织工作等。(5)在乙方按约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合同项目经费。2.乙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服务任务。(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如实反映服务执行情况及成效,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未获甲方延期许可,应将已支付的相应款项退还甲方。(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4)乙方对甲方支付的项目经费,需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好项目经费,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5)乙方承诺,如其需要为本合同之目的而使用/引用甲方或第三方资料,将事先合法取得甲方相关权利人的使用许可;乙方承诺,其提供的工作成果不会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障低收入人口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