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廓测量子模块中标结果公示(2026)


一、 采购人名称:某单位
二、 采购项目名称:轮廓测量子模块
三、 采购项目编号:HSZB-2025-2222-1
四、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月15日
六、定标日期:2026年2月27日
七、 中标(成交)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单位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1
深圳市中图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512000

八、其他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某单位
项目联系人(询问):任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28230125
采购项目质疑、投诉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方法:0571-28230121
项目监督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71-2823011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联系人:刘敏、赵邵东、王移蓬、曹剑斌、陈敏娇
联系电话:0571-56329673
质疑联系人:桑国坚
联系电话:0571-56386096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附件信息:

(发布稿)轮廓测量子模块 HSZB-2025-2222-1.pdf (413.9 KB)

轮廓测量子模块竞争性磋商文件(标准产品)采购项目编号:HSZB-2025-2222-1采购人:某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开启响应文件六、竞争性磋商人员及相关原则七、竞争性磋商程序八、确定成交供应商九、签订合同十、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就轮廓测量子模块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一、采购项目编号:HSZB-2025-2222-1二、采购项目名称:轮廓测量子模块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采购项目的概况:序号标项内容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数量单位最高限价(万元)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轮廓测量子模块交钥匙项目;主要构成:轮廓仪、显微镜1套52否五、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全军范围的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全军全品种范围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处罚期限内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cn)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被采购人列入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1.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2.地点: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3.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磋商文件工本费支付方式:电汇、转账、网上支付收款人: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杭州拱墅支行账号:860311100019366804.供应商购买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项目报名表。(或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及磋商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作为附件上传至“浙江豪圣投标报名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若有)自动发送至报名邮箱。)5.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豪圣投标报名管理系统”微信服务号)或现场获取。6.获取磋商文件联系人:刘丽丽;联系方式:0571-56578213提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非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七、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地点:1.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14:00:00(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开标室三八、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1.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月26日14:00:00(北京时间)2.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开标室三九、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本项目不收取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十、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一致,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供应商的第一次有效质疑。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某单位项目联系人(询问):任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28230125采购项目质疑、投诉联系人:柳老师联系方法:0571-28230121项目监督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571-28230110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联系人:刘敏、赵邵东、王移蓬、曹剑斌、陈敏娇联系电话:0571-56329673质疑联系人:桑国坚联系电话:0571-5638609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轮廓测量子模块2.采购项目编号HSZB-2025-2222-1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5.响应文件份数由“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正本各一册、副本各二册,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扫描及word版本)一份6.响应文件装订要求“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须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装(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7.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含电子响应文件)须密封。所有响应文件可密封为一包,也可以按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含电子响应文件)分别密封。8.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但违反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9.踏勘现场不组织踏勘现场。如成交,采购人不接受成交供应商因情况不明、风险考虑不足、要求变更等一切价格调整的理由。10.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后90天内有效。1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递交至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6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下表收费比例的50%收取,由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服务工程100万元(含)以内1.5%1.5%1.0%100-500万元(含)1.1%0.8%0.7%500-1000万元(含)0.8%0.45%0.55%序号项目内容1000-5000万元(含)0.5%0.25%0.35%5000-7000万元(含)0.25%0.1%0.2%7000万元以上部分不收取代理费用17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次竞争性磋商工作仅适用于轮廓测量子模块。1.2本项目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2.定义2.1采购人系某单位。采购人委托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2.2供应商: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响应单位。2.3服务:供应商按合同规定,须承担服务的义务。2.4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3.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3.1合格的供应商,详见采购公告第五条规定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审查通过的。3.2对供应商的限制3.2.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3.2.2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2.3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4.竞争性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其他说明5.1.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5.3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5.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6.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6.2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和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6.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竞争性磋商被拒绝。6.4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竞争性磋商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或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报价,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解释。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将书面及文字版本问题发送至553776028@qq.com,(电子邮件只作方便工作之用,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7.2供应商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7.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信息。7.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未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重大修改或不会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7.6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8.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由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二部分内容组成,具体如下:8.1商务技术响应文件(1)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公告要求);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3)竞争性磋商响应函;(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5)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同型号产品业绩表(6)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情况;(7)采购需求偏离表;(8)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9)标▲、★条款相关佐证材料(10)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注:附件中有参考格式的,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制。8.2报价响应文件(1)竞争性磋商响应初始报价一览表;(2)初次报价明细表;(3)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报价响应相关文件或说明。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仅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未提供中文译本的有权按不利于供应商处理。8.3竞争性磋商货币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货币为人民币。8.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8.5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9.报价要求9.1.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9.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无效。9.3.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但违反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之日后90日历天。不足有效期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竞争性磋商将被拒绝。10.2在原定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对此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11.响应文件的规定11.1响应文件的形式详见前附表。11.2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前附表。12.响应文件的规定12.1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12.2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要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在修改处签字或加盖印鉴。12.3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1响应文件(包括报价文件(含电子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须密封。所有响应文件可密封为一包,也可以按报价文件(含电子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别密封。在封装袋(箱)上标明“报价文件(含电子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字样,封口处应有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13.2外层封皮上应写明:响应文件类型:“报价文件(含电子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3.3如果响应文件未密封的,不予接收。因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14.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14.1在本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的竞争性磋商地点。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拒绝接收。14.2采购人因故推迟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五、开启响应文件15.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应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职工,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准时参加,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或驾驶证或户口本)及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间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不能出示其身份证件或者未按时签到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启过程和开启结果提出异议。供应商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审过程。磋商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且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且评审小组经论证认定其具备竞争性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15.2主持人宣布开启响应文件,介绍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启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完整情况。15.3经确认无误后,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提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供应商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将拆封后的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15.4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并要求所有有效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文件。磋商小组依据最后报价计算各供应商报价得分。15.5开启结束后,如发现开启结果与响应文件不一致者,除磋商小组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开启结果不予纠正。15.6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接受:(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没有密封包装或者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响应文件;(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响应文件。注:本项目除最后报价外的其它报价均不进行公开唱标。六、竞争性磋商人员及相关原则16.参加竞争性磋商人员16.1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磋商。该授权代表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部分),并出示身份证件。授权代表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并出示相关证明、证件即可。如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两个及以上代表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应按实参加,并在相应文件上同时签署。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且又授权其代表参加竞争性磋商,则竞争性磋商工作将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为准。16.2响应文件中未能出示上述文件或者证件的,磋商小组将拒绝与该供应商竞争性磋商。17.磋商小组17.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磋商小组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磋商小组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17.2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7.3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监察部门报告。17.4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监察部门举报。18.竞争性磋商评审原则18.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8.2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依据竞争性磋商评审程序列。18.3在竞争性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与其无关的竞争性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竞争性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竞争性磋商资格。18.4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后,磋商小组或知情者应严格保密,不得将竞争性磋商评审情况告诉与之无关的人(包括供应商)。18.5在竞争性磋商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过程中,如有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竞争性磋商。18.6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不符合密封、装订要求而被拒绝的响应文件除外。18.7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时,取报价最低者;评审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由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决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8.8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核心产品(如有)描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七、竞争性磋商程序19.对所有响应文件的初审19.1初审包括资格条件、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其竞争性磋商响应将无效,不再进行后续竞争性磋商。如有下列情形的,初审不合格:(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3)响应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或者授权委托书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相应条款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条款要求;(5)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交付时间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7)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后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条款的。19.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0.竞争性磋商20.1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下一步的竞争性磋商活动。20.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竞争性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竞争性磋商机会。20.3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0.4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20.5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0.6在报价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2)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总报价未包含全部采购内容或超过了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的;(3)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该标项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竞争性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响应文件报价部分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0.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1.综合评分21.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1.2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依据评分细则对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进行评分,具体如下:(1)商务技术部分:商务技术分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独立评分,各供应商的得分为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2)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若因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导致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允许供应商退出竞争性磋商。21.3竞争性磋商报价错误修正: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最后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最后报价。▲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响应无效。21.4评审原则及细则21.4.1评审原则(1)磋商小组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2)报价部分评审按评审内容及标准对供应商响应报价的最终评审价进行集体判定评分。21.4.2评审细则(1)商务技术部分(70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商务分业绩6[客观分]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采购标的同型号产品业绩(最高得满分):2分/份(以合同及对应验收证明为准,合同至少包含首页、合同标的(完整的)页、金额、签字盖章页,验收证明须加盖甲方或部门章)。技术分质保期2[客观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延长1年得1分(最高得满分),延长时间不足1年不计分,质保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投标无效。交付时间4[客观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基础上每缩短3个自然日得1分(最高得满分),缩短交付时间不足3个自然日不计分,交付时间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无效。响应程度3[客观分]满足磋商文件明确的全部服务条款(适用于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二、服务要求”)要求(质保期、“服务标准、期限、效率”中序号3、4.3、验收标准除外)得满分,低于服务要求(负偏离)或响应规格有缺漏项(视同负偏离)扣1分/项(最小级序号为1项),扣完为止。24[客观分]满足磋商文件明确的全部技术条款(适用于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三、技术要求”)要求得满分,标★条款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或未附相关佐证材料(视同负偏离)或响应规格有缺漏项(视同负偏离)扣1分/项、非标★条款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或响应规格有缺漏项(视同负偏离)扣0.5分/项,合计扣完响应无效。说明:1.最小级序号为1项;2.非标★条款与技术方案中相关材料不一致(低于技术要求)可视为负偏离,标★条款佐证材料与技术方案中相关材料不一致按就低原则处理,技术方案中多份相关材料存在不一致按就低原则处理。4[主观分]满足磋商文件明确的全部技术条款要求基础上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实质性正偏离(最高得满分):1~2分/项技术方案4[主观分]产品结构设计(材料与工艺选择、创新结构、模块、用户体验等)、配置[根据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官网材料、彩页、Datasheet)或由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配置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审]:专业、成熟、针对采购标的及实际特点、对科研有实质性辅助提升(评分范围:4,3,2,1,0)4[主观分]产品硬件功能(基础、扩展升级、联用等)[根据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官网材料、彩页、Datasheet)或由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功能界面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评审]:专业、全面、成熟、针对采购标的及实际特点、对科研有实质性辅助提升(评分范围:4,3,2,1,0)3[主观分]配套软件功能(根据软件功能界面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评审):专业、全面、成熟、针对采购标的及实际特点、对科研有实质性辅助提升(评分范围:3,2,1,0)4[主观分]产品技术路线(工作原理、核心技术等)[根据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官网材料、彩页、Datasheet)或由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评审]:专业、全面、成熟、针对采购标的及实际特点、对科研有实质性辅助提升(评分范围:4,3,2,1,0)2[主观分]项目实施规划(安装调试除外)方案(包括进度计划节点安排、各节点时间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等):科学、全面且内容要素齐全、针对采购标的及实际特点、有利于项目实施(评分范围:2,1.5,1,0.5,0)3[主观分]安装调试方法或方案:专业、全面且内容要素齐全、针对采购标的及实际特点、有利于产品验收1.安装前准备阶段[安装调试计划(技术资料准备、安装流程、人员分工、时间节点等)、采购人现有环境(基础条件、环境参数、配套设施等)检查及改造方案等](评分范围:1.5,1,0.5,0)2.安装调试阶段(流程、标准、性能验证、文档移交等)(评分范围:1.5,1,0.5,0)2[主观分]日常运行及保养方案(操作使用说明、日常维修保养说明、关键部件&易损件&耗材检查和更换周期等):专业、全面且内容要素齐全、针对采购标的及实际特点、有利于产品日常运行(评分范围:2,1.5,1,0.5,0)技术培训2[主观分]培训计划[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理论知识、实操、维修保养等)、培训时间与地点、培训方式、培训师资、培训后跟进(效果跟踪、复训计划、技术支持等)等]:科学、全面且内容要素齐全、针对采购标的及实际特点、有利于产品验收及日常运行(评分范围:2,1.5,1,0.5,0)售后服务3[主观分]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全面且内容要素齐全、针对采购标的及实际特点、有利于产品日常运行1.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团队(原厂及自有售后人员售后服务经验、技术能力等)、原厂及自有备品备件仓库、退换货时效保障机制]、售后服务内容[时效(响应时间、到达采购人现场时间、一般问题解决时间、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解决或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时间、备用机提供到位时间等)、质保期内免费的定期巡检及必要的维护保养指导等(频次、方式等)、质保期外有偿的维护保养(检查、故障排查、部件更换等)和个性化维护保养方案等及相应收费标准](评分范围:1.5,1,0.5,0)2.售后服务流程[售后接收处理和反馈(方式、具体步骤等)、故障诊断及现场维修服务(具体步骤、服务标准等)、反馈意见收集及定期回访(频次、方式、目的等)]、日常反馈机制[采购人满意度调查(方式、内容等)、投诉处理(时效、处理团队、改进措施等)](评分范围:1.5,1,0.5,0)(2)价格分(30分)价格评分将在有效响应文件范围内进行。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竞争性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竞争性磋商基准价/最终竞争性磋商报价)×30(3)其他1)评分时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由磋商小组当场统一计算。2)供应商的最终总得分为商务技术部分、报价部分二部分得分的总和。3)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4)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不足3名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技术得分也相同的则由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推荐。八、确定成交供应商23.确定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九、签订合同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4.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三的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4.3拒签合同的责任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竞争性磋商违约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力。24.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转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十、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5.终止磋商采购活动25.1在磋商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商务要求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时间及条件在中标人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采购人向中标人分阶段支付货款:1.自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90%合同款;2.自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款。履约保证金无二、服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交付时间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保期1年(自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服务标准、期限、效率▲1.质量保证:货物为原厂商生产的、完整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成套成品货物(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技术文件等);2.安装调试2.1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2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在规定时间内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不能完成安装调试,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3如成交供应商委托国内代理(或其他机构)负责安装或配合安装需在签约时指明,但成交供应商仍要对合同货物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2.4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软件和硬件保证同时安装到位;2.5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6成交供应商应派出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设备采购人现场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如设备涉及运输、清关、搬运入场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在此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确保设备可正常工作。3.日常运行及保养方案:成交供应商提供操作使用说明、日常维修保养说明、关键部件&易损件&耗材检查和更换周期等相关文件。4.培训4.1对采购人人员进行操作、保养、维修等培训并作为验收合格的前提条件;4.2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4.3培训计划: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必要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1)设备原理用途介绍,确保采购人技术人员能按照操作运行流程正确使用该设备;(2)设备日常维护要求,确保采购人技术人员能进行日常如清洁、校准和更换耗材等维护;(3)设备常见故障排除,确保采购人技术人员可根据设备故障信息,快速诊断和解决设备常见故障等。培训时间由采购人提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培训后需不定时提供技术支持。成交供应商需对上述培训服务内容在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方式、地点、人数、时间、次数等。5.售后服务5.1质保期内5.1.1货物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予以无条件维修、更换或退货;服务标准、期限、效率5.1.2保证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并保持完好的性能;5.1.3质保期满前1个月内全面检查一次并形成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负责排除(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5.2质保期外:实行有偿服务,仅收取成本费(按一定折扣的优惠价格),免人工费、差旅费;5.3响应时间5.3.1维修响应时间:提供每周7*24h线上支持维修服务,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响应;5.3.2上门维修响应时间:24小时内无法依靠电话服务解决故障的在48小时内派遣技术人员到采购人仪器设备现场进行维修;5.3.3解决问题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另行协商);5.3.4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需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解决或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直至采购人满意(如设备返厂维修期间提供满足使用要求的备用机、退货等处理)。5.4售后服务方案:5.4.1成交供应商具备充足的备品备件库,以低于市场价的优惠价格,向采购人及时提供备品备件,且保证不少于5年的备品备件供应。5.4.2设备运行期间内,成交供应商能以低于市场价的优惠价格,及时向采购人提供耗材。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技术支持:质保期内外成交供应商均需及时提供合同货物软件的终身免费升级(硬件支持情况下)及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供货时提供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如产品说明书、参数标准、质量保证书、保修证明、操作维修保养说明、相关配套使用手册等);3.项目实施规划(安装调试除外)方案,包括进度计划节点安排、各节点时间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等;4.加工测试方案,包括设备配置、加工(含关键部件自主加工)测试能力;5.品质管理管控方案,包括产品品质管理管控过程、专职品控人员和相应品控标准、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完善措施。验收标准1.验收由成交供应商安装调试并提示后由采购人具体需求单位组织实施;2.验收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采购合同、补充协议和技术协议、服务承诺、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3.成交供应商需派员在所供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时进行到货验收,有需要时能联系产品制造商到场共同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负责妥善处理直至采购人满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验收方式:自行验收或者监督验收;5.验收内容:包括数量验收和技术质量验收;6.验收程序:货物到货后,采购人应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外包装破损、受潮及其他异常情况,需立即拍照或录像取证。验收前,采购人需求部门应落实好安装场地和仪器设备使用条件;7.验收期限:采购人应根据合同要求及时完成验收工作,原则上国内采购的货物应在到货之日起30天内进行验收(另有约定的除外)、境外采购的货物应在到港之日起90天内完成验收;8.验收结论:采购人的验收结论,仅(排他任何形式)以采购人确定的验收证明(验收单或者验收报告)为准。9.其他要求:1)设备交付验收前,应由成交供应商出具设备关键指标和功能的第三方计量检测报告(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计量检测单位)及相关指标的出厂报告;(2)若无法进行第三方计量检测,则验收标准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制定设备指标验收测试大纲,测试结果需通过第三方评审确认。三、技术要求1.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1如涉及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规范、行业标准及规范、地方标准及规范、其它标准及规范,则按最新相关标准及规范执行,上述标准及规范如有不一致,则以更严格者为准;1.2产品本体、零部件、配件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质量标准,上述标准如有不一致,则以更严格者为准。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2.1交钥匙项目,确保采购人合法、正常使用货物;2.2应用范围和主要功能应用范围:主要用于测量材料与器件纳米~毫米尺度范围内的表面形貌获取及尺寸分析(包括表面轮廓和粗超度),用于分析高功率微波系统中强电磁场环境下材料与器件的放电现象与绝缘失效机理。主要功能:实现对材料及器件的大量程表面粗糙度(包括Ra、Rq、Rz、R3z、Rp、Rv、Rt等)和轮廓(包括尺寸测量,如水平距离、垂直距离、线性距离、半径、直径等,还能测量夹角、位置公差、形状公差等)的高精度测量;同时可实现微纳米级的三维高分辨率成像及结构参数测量(包括二维粗糙度、平整度、微观几何轮廓、曲率等)功能。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要求1轮廓测量子模块(核心产品)1套备注:标▲、★条款附相关佐证材料(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佐证材料有单独要求的以单独要求的为准)1.主要技术指标▲1)具备高精度测量精密加工零部件的粗糙度和轮廓形状能力;▲2)具备表面粗糙度及轮廓测量、表面粗糙度及轮廓评定、形状误差测量、成熟简单的标定功能;▲3)超高精度:具有12mm~14mm以上的大量程粗糙度测量范围,分辨率达到1nm或更高;▲4)智能化管理与先进软件分析系统:仪器操作界面友好,操作者易掌握仪器基本操作,使用十分简便;▲5)智能保护系统:在各个方向都有进行硬件及软件保护,能有效的保护仪器主机及测针;▲6)成熟的标定校准技术:仪器配置特殊的高精度标定台,通过简单的标定操作,能对仪器的参数进行误差补偿,对测针针尖磨损进行修正补偿,使其满足高精度轮廓测量;(1)一维粗糙度轮廓测量单元技术指标如下:★7)测量范围:X轴≥100mm;立柱≥300mm;Z0轴≥±12mm;★8)Z0轴轮廓测量精度:≤±(0.5+0.03H)μm,(H,mm)★9)标准球测量精度:≤±1μm,(R≤10mm);≤±(0.17+R/12)μm,(10mm<R≤200mm);★10)标准圆弧测量精度:≤0.4μm;★11)角度精度:≤±1';1轮廓测量子模块(核心产品)1套★12)直线度(X轴):≤0.2μm/100mm,≤0.35μm/200mm;★13)适用Ra测量范围:Ra0.012μm~Ra12.5μm;★14)示值误差:≤±(3nm+3.5%A)(A:测量Ra标称值,μm);★15)一体测量功能:轮廓和粗糙度一体测量,无需切换模块;16)移动速度:0~20mm/s可调;17)扫描速度:0.05~5mm/s可调;18)测力控制能力:具备智能恒测力系统,测力档位可调,适合测量各类软、硬性工件;19)自动测量和分析:带自动找拐点功能,能快速找到X轴/Y轴拐点;带多种便捷操作模块:丝杠分析,螺纹自动标注等;可进行自动编程模式测量及多区域编程自动测量;自动保存测量结果、自动分析和导出测量报告;20)仪器控制工作站:处理器Inteli7,内存≥32GB,存储≥1TB,显示器尺寸不低于24寸;(2)三维轮廓测量单元技术指标如下:★21)具备表征微观三维形貌的轮廓尺寸及粗糙度测量功能;具备二维平面轮廓尺寸的影像测量功能,可进行长度、角度、半径等尺寸测量;具备参数分析、数据可导出多种格式的功能;★22)显示分辨率:XY方向:≤1nm;Z方向:≤0.5nm;★23)对焦Z轴行程:≥100mm;★24)对焦Z轴驱动模式:电动;★25)Z方向测量精度:≤±(0.2+L/100)μm;★26)Z方向测量重复性:≤30nm;★27)XY方向测量范围:≥100mm×100mm;★28)XY载物台驱动模式:电动;★29)XY方向测量精度:≤±2%;★30)XY方向测量重复性:≤40nm;★31)扫描速度:不低于5μm/s;★32)采集像素:不低于100万像素;33)镜头安全功能:设备需要具备压力传感器,并在镜头处进行弹簧结构设计,确保当镜头碰撞后弹性回缩,进入急停状态,大幅减小碰撞冲击力,有效保护镜头和扫描轴,消除人为操作的安全风险;34)数据处理功能:设备需要具备调整位置、纠正、滤波、提取四大模块的数据处理功能;35)仪器控制工作站:处理器Inteli7,内存≥32GB,存储≥1TB,配备不低于12G的独立显卡,显示器尺寸不低于24寸。2.基本配置1)主机一套(包括一维粗糙度轮廓测量单元和三维轮廓测量单元);2)标准测针组1套(3支);3)多刻线样板1块;4)组合调节控制手柄1套;5)专用标定器1套;6)配套工具1套;7)校准模块1套;8)万向工作台1套;9)打印机1台;10)仪器工作台2张;11)测量软件2套12)仪器配套箱1个;13)测量镜头2个;14)仪器控制工作站两套;15)说明书、保修卡等附件。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货物采购合同(仪器设备类)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署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甲方:住所地: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支弄6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乙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住所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单击此处输入文字。采购代理机构: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为采购项目编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的中标(成交)单位。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采购标的及合同价款1.1甲方同意向乙方采购、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仪器设备(以下简称“货物”)。1.2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元,(大写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元整)。1.3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金额、包装、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检验费、培训费用及税金等为确保合法、正常使用货物及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所有义务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甲方有权拒付本合同约定合同总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第二条货物质量标准2.1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标准按以下约定执行:2.1.1如甲方在本合同或附件中已指明所购货物品牌型号的,则产品应为甲方所指定品牌型号的原厂商生产的、完整、全新、未使用过的成套成品货物(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技术文件等),货物品质不低于原厂商同类同规格货物品质标准和同类同规格货物的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质量标准,上述质量标准区分等级的,则应符合最高级别的标准。货物内附质量说明或使用说明的,乙方同时保证货物质量与内附说明一致,保证货物能按照货物内附说明正常运行或使用。2.1.2如没有本合同2.1.1条约定的标准,则货物应当具备该类货物通常所应具备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且能正常运行和使用。2.1.3乙方保证货物中的软件(若有)应当与本合同及附件中的描述或要求一致,软件质量、功能与附带的说明一致,且已通过乙方(乙方为原厂商时)或原厂商(若乙方非原厂商)质量测试和检验,能正常运行或使用。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软件使用许可,并按甲方要求提供乙方或软件的原厂商(若乙方非软件的原厂商)正式签发的软件使用许可的授权证明文件。乙方保证货物中的软件不包含任何明显的或主要的缺陷、错误,不包含任何恶意的、破坏性的或可能导致未经授权者侵入、操作、控制计算机或计算机数据的计算机病毒、木马程序、后门程序等程序设计或程序代码。2.1.4甲方对货物质量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没有请填“/”)2.2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符合本合同有关货物质量标准的约定,且货物已通过原厂商质量测试和检验,并附带质量合格证书。货物序列号、包装箱号应与出厂批号一致,可追索查阅。若乙方非原厂商应确保进货渠道合法。2.3本合同项下货物依下列第(2)项约定享有质量保证期:(1)依该货物原厂商在货物附带的标准文件中的说明为准。(2)货物的质保期为年(合同另有特别约定的以特别约定为准),该期限自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对于还需要进行安装调试或集成服务的,应自所有相应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无条件维修、更换或退货。若甲方选择维修的,乙方应免费提供配件并现场维修。(3)其他:/。第三条货物交付3.1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个自然日。甲方收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填采购申请人的姓名电话)。3.2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磁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货物必须洁净完好、无划痕、无凹陷、无褪色、无锈迹,包装外观完好、无破损。3.3上述运输、包装、装卸及运输保险费用均由乙方负担,货物在按照本合同约定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前的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3.4货物交货时应当同时附有技术规格、使用说明、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保修卡、/等相关文件或技术资料,文件或技术资料应当清晰、正确和完整。3.5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的,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予以同意,由此增加的运输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3.6乙方应当在货物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前7日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接收准备。货物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后3日内甲方对货物进行接收。接收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交货物的外包装完好程度、产品品牌、型号、数量、产地或生产厂商等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进行初验。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损坏或短缺,或货物品牌、型号、配置等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相应货物且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被拒绝接收的货物,可暂时存放甲方处,但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初验后应由甲方根据初验结果签署到货证明。第四条安装调试4.1本合同需要提供安装调试服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安装调试的通知后3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现场安装调试并使之符合验收合格的标准。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有权采取适当的方式对乙方货物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具体配置、数量以及安装质量和进度等进行检查。甲方检查时发现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乙方安装调试时造成货物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换货或退货,乙方不同意换货或退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2若乙方并非原厂商、而本合同约定安装调试服务提供方为原厂商的,则乙方有义务联系、安排、督促、要求原厂商按照本条约定履行安装调试服务义务。原厂商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安装调试服务义务的,视为乙方未履行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3甲方为安装调试提供工作场地、电源等条件,货物安装调试所需的耗材应由安装调试服务提供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提供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当遵守甲方工作场所的工作纪律及相关管理规定。4.4在货物的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安装调试服务提供方或其聘请的雇员遭受人身损害或安装调试服务提供方或其聘请的雇员令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若甲方因此为乙方垫付任何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据实立即支付,且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价款中将上述款项自行扣除。4.5其他要求:/。第五条正式验收5.1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进行验收。5.2验收时间:乙方完成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安装调试及其他服务工作后,应当在3日内(乙方无需提供安装调试及其他服务的应在双方确定的交货时间之日起3日内)做好验收的必要准备并向甲方发出可以进行验收的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可以进行验收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开始验收。双方书面另行约定其他验收时间的,按约定时间进行验收。5.3验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型号规格、数量、外观;(2)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等约定应交付的证书、资料;(3)设备组件及所附技术资料;(4)设备功能、性能等参数指标;(5)/。5.4验收合格的确认:验收合格后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此时乙方完成合同交付义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对于货物质量的保证义务。货物的所有权在验收合格前均归属于乙方,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纠正不符之处,并与甲方协商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简称“重新提交验收”)。若因重新提交验收而超出本合同4.1款确定的安装调试时间的(乙方无需安装调试的,若重新提交验收而超过本合同3.1款确定的交货时间),视为乙方未完成安装调试义务(乙方无需安装调试的,视为乙方未完成交货义务),乙方应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第六条支付条款6.1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照下列第项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1)甲方应于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部支付给乙方。(2)向乙方分阶段支付价款:a.自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b.自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款;c.自/后/日内,向乙方支付/;(3)其他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6.2支付账户支付时,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款项划转入乙方如下账户:开户银行:单击此处输入文字。账户户名:单击此处输入文字。账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通知应加盖乙方公章。6.3发票6.3.1乙方应当按照下列第(1)项约定开具并向甲方提供发票:(1)在甲方支付款项前7个工作日开具并向甲方提供当次支付金额的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验收合格后支付款项,则开具剩余合同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2)其他约定:/。6.3.2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MB200198XD银行账户:1202026209900889966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支弄6号电话:0571-282301226.3.3如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发票无效、虚假、发票类型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者乙方发生迟延开具或交付发票的情形,或者乙方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金、附加税费、罚金、滞纳金。6.3.4如发生需要作废发票或开具红字发票等情形,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开具发票。6.3.5因乙方未按约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张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第七条售后服务7.1维修响应时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小时内做出响应,提供电话服务支持。小时内无法依靠电话服务解决故障的应在小时内派遣技术人员到甲方仪器设备现场进行维修。7.2备件供应:/。7.3退换货:如果甲方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退换货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退货或更换。7.4技术支持与培训:乙方应至少提供一次免费的技术培训,确保甲方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乙方应在设备质保期内外持续提供技术咨询与支持。7.5其他服务:具体售后服务承诺详见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合同、投标(响应)文件、磋商记录(如有)中,服务标准描述不一致的,以较优者为准。第八条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8.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确认乙方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8.2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时无任何质量和服务问题后无息退回给乙方。质保期内,乙方未按约履行质保及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视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质量保证金。8.3其他:/。第九条知识产权等侵权事务处理9.1乙方保证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无论乙方是否为该货物或服务的原厂商)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自担费用,知悉上述事项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合同对方;如第三方已就此对甲方或乙方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等维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自担费用,知悉上述事项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合同对方,甲方并有权:(1)暂停履行对侵权纠纷所涉货物或服务的采购或支付义务,直至侵权纠纷完全解决至纠纷已按照生效的协议、调解书、裁决等履行完毕时再启动继续履行,就甲方作为当事人的侵权纠纷,乙方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处理,乙方并应自担费用向甲方提供甲方与该第三方协商、诉讼、和解所需的一切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提供证明侵权不存在的各类证据、派出人员参加协商、诉讼或会谈等);且(2)甲方有权选择与该第三方达成和解,并由乙方支付和解协议所约定的全部费用以及甲方因侵权纠纷而遭受的全部损失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交通费、通讯费、差旅费、对第三方的损害赔偿金、行政处罚罚款、获取该货物或服务相应使用许可的费用、因停止使用或修改、替换侵权威胁所涉及的货物或服务而遭受的损失等)。如果甲方选择继续参加侵权纠纷法律程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侵权纠纷及履行和解协议、生效法律裁判而需支付的费用或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交通费、通讯费、差旅费、对第三方的损害赔偿金、行政处罚罚款、获取该货物或服务相应使用许可的费用、因停止使用或修改、替换侵权威胁所涉及的货物或服务而遭受的损失等)。9.2不论本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本条款持续有效。9.3其他:/。第十条保密条款10.1乙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要求、规格指标、计划、图纸、模型、样品等信息或资料以及乙方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内部资料等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除非该信息是:(1)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2)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且不是因为乙方违反本保密义务而导致该信息公知公晓的;(3)乙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乙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4)在本合同谈判前乙方已独立开发的信息。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乙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乙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乙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书面保密协议,使其承担不低于本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司法、执法等机关(简称“有权机关”)或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乙方应在披露前或披露时尽最大努力为被要求披露的保密信息获取保密措施或保密待遇,并将披露范围严格限定在有权机关或法律法规所要求必须披露的范围之内。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乙方应将此事立即书面通知甲方,使甲方有合理机会采取适当的申诉或保护措施。10.2乙方或其雇员(无论该雇员是否已从乙方离职)在本条约定的保密期限内违反保密义务的,乙方应当对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严重违反保密义务,甲方同时还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10.3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所有资料或物品返还甲方。10.4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保密期限为:永久,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10.5其他:/。第十一条承诺与保证11.1乙方清楚地知悉甲方的经营范围及合同签字人权限。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11.2乙方保证具备签署、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能力,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乙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违反乙方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行为符合乙方的相关规定,且已获得公司(机构、组织)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若乙方并非甲方所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原厂商,而是作为该原厂商的经销商或代理商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则对于任何依本合同约定应由或理应由原厂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或履行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原厂商生产货物、原厂商维护支持服务、原厂商售后服务、知识产权及保密方面的义务等),乙方均有义务通过协议、安排、协调、购买、督促、要求等任何方式保证该原厂商按照本合同约定予以提供或履行,原厂商不按照本合同约定予以提供或履行的,视为系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对该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11.3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全部资料、文件和信息均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有效的。11.4乙方保证具备销售本合同项下货物及提供本合同项下各项服务的合法资质,并有义务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持续保持该资质的合法有效性。乙方保证对所销售的货物合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也不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甲方的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被出租、被留置、存在拖欠购置价款、维修费用、国家税款、损害赔偿金等情形或者货物的相关权利已被设定担保等。11.5其他:/。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2.1通知12.1.1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传递给对方的通知,须按本合同所列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进行。一方联系人、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于发生变动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变动方承担。12.1.2其他:/12.2不可抗力12.2.1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政府行为和禁令等事件),致使合同任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负有在合理时间内尽快通知合同对方和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对方损失的义务。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在履行前述义务后免除违约责任。但其合同义务不因此免除。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履行时间可合理延长,延长时间相当于因事件发生受到影响的时间。12.2.2其他:/12.3权利义务的转让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转移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12.4市场宣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市场宣传中使用与甲方的合作案例,不得将甲方作为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宣传,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标志、商标等。12.5合同的完整性及解释顺序12.5.1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按下列优先顺序进行解释:(1)本合同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招标(谈判、磋商)文件及附件(如果有);(4)投标(响应)文件(如果有);(5)投标人所作的其他承诺(如果有);12.5.2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2.5.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谈判、磋商过程中向甲方提供过任何有盖章或由授权代表签名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承诺、保证或说明,则该书面文件、承诺、保证或说明材料中有关乙方义务、责任或承诺的内容,均构成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义务,对乙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甲方明确书面同意予以免除的除外。12.6合同条款的可分割性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司法机关或其它有权机关宣布为无效、非法或其它形式的不可执行,本合同其它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7合同使用文字及效力除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本合同项下所有文件、资料、工作说明书、产品说明书、手册、书信、电传、通知、电子邮件及其他书面文件若包含中文及其他语言文字的,均应以中文或中文含义为准。12.8廉洁规定乙方及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禁止商业贿赂,禁止不正当竞争,不得向甲方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现金、实物、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或邀请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旅游、高档宴请等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进行公开通报。乙方因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而获得的非法所得,应返还甲方,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乙方的违约行为及责任13.1.1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损坏或短缺,或货物品牌、型号、配置性能、货物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予以无条件维修、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在乙方按要求完成整改前,甲方有权拒付相应合同价款。乙方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本合同13.1.3.1的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因整改未按本合同3.1款要求的时间交货或未按本合同4.1款约定的期限履行安装调试义务的,视为逾期,甲方有权按照13.1.2项的约定行使权利。13.1.2未按约定交付期限向甲方交付货物或完成安装调试服务、集成服务工作的,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合同总价的1‰乘以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逾期30日以上仍未交付货物或完成安装调试服务、集成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按本合同13.1.3.1的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3.1.3乙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或集成服务验收不合格,应当重新进行安装调试或集成工作,并与甲方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如果连续经过2次验收均不合格或自合同约定的安装调试或集成服务应当完成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验收合格的(以最先届至的为准),甲方有权选择行使下列权利:13.1.3.1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对于未支付的价款,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同时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13.1.3.2要求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及相关服务,乙方同时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13.1.4乙方违反“承诺与保证”条款中任一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13.1.3.1的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3.1.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培训服务、维护支持服务或其他约定义务的,应按照甲方要求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于超过时限不履行义务的,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合同总价的1‰乘以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于其他违约情形的,乙方应就每一违约事件按照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甲方认为违约行为已对甲方项目工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者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提供支持维护服务、培训服务或其他约定义务的,甲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13.1.6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应当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之内支付给甲方。如甲方尚有未向乙方支付的款项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相应数额的款项。13.1.7上述所称损失是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及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等相关费用。13.2甲方的违约行为及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1‰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四条双方补充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15.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5.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将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并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5.3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及合同份数16.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6.2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16.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编:310024电话:/传真:/日期:2025年月日乙方(盖章):单击此处输入文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单击此处输入文字。邮编: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电话: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传真:单击此处输入文字。日期:2025年月日附件货物清单序号货物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和规格具体技术参数和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合同总价(含税)大写人民币元整元技术指标要求: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说明: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根据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照附件格式编制。2.附件中有参考格式的,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自行编制。响应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轮廓测量子模块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HSZB-2025-2222-1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时间: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格式附件1商务技术评分索引序号评分细则页码注: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条款一一对应填写本表。附件2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某单位、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轮廓测量子模块【采购项目编号:HSZB-2025-2222-1】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开标日前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处罚期限内尚未届满的);(四)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有)附件4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某单位:(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轮廓测量子模块(采购项目编号:HSZB-2025-2222-1)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为此:1、我方同意在供应商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日期起天(不少于90天)遵守本响应函中的承诺且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竞争性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为:(1)商务技术响应文件;(2)报价响应文件。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响应。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服务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竞争性磋商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6)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成交无效。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号码:日期:年月日附件5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我(法定代表人姓名)以,(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授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某单位的轮廓测量子模块(采购项目编号:HSZB-2025-2222-1)的竞争性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在竞争性磋商、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件8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响应规格是否偏离(提供说明)商务要求(具体条款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相关内容)1▲支付方式2支付时间及条件服务要求(具体条款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相关内容)1▲交付时间2交付地点3▲质保期4服务标准、期限、效率5其他技术、服务要求6验收标准技术要求(具体条款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相关内容)1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同条款(具体条款详见“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相关内容)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所有内容说明:1.逐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2.偏离说明是指对采购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3.如不填写或未如实填写,自行承担响应风险。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轮廓测量子模块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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