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评审协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东至县财政局2026)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KJXY202602050613
二、征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东至县财政局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建德路27号(原东至县第三中学)
项目联系人:苏鹤翔
项目联系方式:0566-7011468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1、入围结果:
入围结果信息附件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1
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
/

2
成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
/

3
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实质性内容未响应征集文件要求
/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88.80分
五、入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
包别1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吴文东、孙会平、刘善广、沈素华、汪少琴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定额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00元/家,由入围供应商支付。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项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征集人信息
名称:东至县财政局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建德路27号(原东至县第三中学)
联系方式:0566-7011468
2.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池州晶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至县至德新村6号楼二层
联系方式:1385665208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年和
电话:13856652087

附件信息:

入围结果公告.pdf193.2K

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文件.pdf556.6K

序号标项名称报价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100(%)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池州市长江路与百牙路交界91341702719916693X2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100(%)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合肥智慧产业园A15#702室91341302786528113C3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100(%)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91340000737345521M4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100(%)安徽京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新城明珠小区8-5幢91341700MA2UPATX6C5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100(%)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天际花园31幢太湖路777号-191330502766430901K6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100(%)安徽财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999号A5-10391340100MA2MX5Y6X27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100(%)安徽建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与皖河路交口望潜金融中心2幢办2306室91340100MA2MUBW91Y8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100(%)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2号塔子湖组团I地块S3栋办公A单元23层91420000714609002P9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100(%)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525号方大郢综合楼10-11层整层91340100762785932610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100(%)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蜀鑫路69号91340000752993244W11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100(%)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庆市宜秀区宝瑞商城1-3幢三层3073-3082室91340800MA2NA471XN12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100(%)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千城大厦写字楼7楼91340100793580948W13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100(%)安徽忠实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与南二环路交口加侨国际广场B座7楼91340100732997096T14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100(%)安徽池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池州市贵池高新区通港大道89号91341702MA2UY5LF3H15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100(%)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558号合肥百乐门名品广场11幢办2404、240591340100667917802E16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100(%)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1幢1606室91320000757330028Y17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100(%)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振兴北路商会大厦1103号91340521336697403L18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100(%)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35号院1号楼2层23891110106791609794G19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100(%)安徽大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置地栢悦中心17层91340800595715127720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100(%)安徽德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庆开发区七号区综合办公楼西边三层91340800072372751Q2/2包别1:序号入围供应商名称入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1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响应0%2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是,响应0%3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完全响应0%4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是0%5安徽财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财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响应0%6安徽京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京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完全响应征集文件要求0%7安徽建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建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完全响应0%8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征集文集响应要求的全部内容。0%9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完全响应征集文件要求0%10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响应征集文件要求0%11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完全响应0%12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完全响应0%13安徽忠实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安徽忠实工程造价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完全响应征集文件要求0%14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完全响应征集文件的全部要求0%15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响应0%16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响应0%17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完全响应0%18安徽池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池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完全响应征集文件要求0%19安徽大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大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响应0%20安徽德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德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请按规格/参数响应0%2/2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1、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KJXY202602050613二、征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名称:东至县财政局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建德路27号(原东至县第三中学)项目联系人:苏鹤翔项目联系方式:0566-7011468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1、入围结果:入围结果信息附件2、废标结果: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1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2成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3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实质性内容未响应征集文件要求/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最低入围分值:88.80分五、入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包别1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汪少琴、孙会平、吴文东、刘善广、沈素华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定额收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00元/家,由入围供应商支付。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九、其他补充事项无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名称:东至县财政局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建德路27号(原东至县第三中学)联系方式:0566-7011468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池州晶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至县至德新村6号楼二层联系方式:138566520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钱年和电话:13856652087池州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服务类)征集文件(第一册专用部分)项目编号:KJXY202602050613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人:东至县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池州晶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02月征集文件目录第一册征集文件专用部分第一章征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办法及评分规则第二册征集文件通用部分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征集公告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征集公告一、征集人信息征集人名称:东至县财政局征集人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建德路27号(原东至县第三中学)征集人联系人:苏鹤翔征集人联系方式:0566-7011468二、采购项目信息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JXY202602050613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的范围:东至县财政局采购需求:序号采购需求最高限制单价预估采购数量1根据工作需要,东至县财政局拟征集20家造价咨询单位列入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中,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评审(或固定基本收费费率的100%,具体详见采购需求。20家1预算审核)等技术咨询工作。固定基本收费费率的100%,具体详见采购需求。20家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征集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持有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提供自2025年7月1日以来本单位(含投标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四、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时间: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08:00第4页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徽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征集文件。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7日9: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徽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2月27日9: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东至县尧渡老街70号)。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征集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上发布。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售价:0元。4.文件获取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2:0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5.供应商应合理安排下载文件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获取时间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下载,责任自负。6.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直接下载征集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7.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网上响应请各供应商登录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查第5页看教学视频,咨询电话:95763。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征集人名称:东至县财政局征集人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建德路27号(原东至县第三中学)征集人联系方式:0566-7011468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池州晶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至德新村6号楼二层联系方式:138566520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钱年和电话:13856652087第6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条款内容1项目属性服务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公告媒体安徽省政府采购网2项目分包☑不分包□分为***个包:(描述分包情况)3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时间:/2.地点:/3.联系方式:/4.其他:/4质疑函(询问)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递交方式(任选其一):①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②书面形式递交2.接收部门: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①征集人:东至县财政局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建德路27号(原东至县第三中学)联系人:苏鹤翔电话:0566-7011468②采购代理机构:池州晶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至德新村6号楼二层联系人:钱年和电话:13856652087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提出质疑,征集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东至县财政局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建德路27号(原东至县第三中学)电话:0566-70199415响应有效期自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6响应截止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征集公告7开启时间、地具体详见征集公告7点具体详见征集公告8响应文件提交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征集相关要求附后)须通过“徽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入围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3份纸质响应文件给征集人。9邀请供应商现场参与开启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10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价格优先法;☑质量优先法。评审办法详见征集文件。11响应保证金免收12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定额收取:人民币/万元/家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1)如采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2)如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如采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且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或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无效。(3)收取单位:/(4)缴纳时间:/(5)退还时间:/13代理服务费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收费标准:2500元/家□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13代理服务费3.支付单位:☑入围供应商□采购单位4.收取单位:池州晶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4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适用)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否全部为中小企业承接不作资格审查要求,但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为小微企业承接,可以提供有效的声明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1.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1.1服务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2服务由监狱企业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3服务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一、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第9页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二、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三、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5本国产品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1)项目或者采购包中采购内容为单一产品的,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扣除20%。(2)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80%,所有产品价格扣除20%。16异常低价投标审查(本项目不适用)(1)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3)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如采购项目未设定最高限价的,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评审标准中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30分钟)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主要标的名称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18业绩除非本征集文件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征集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最终用户”系指合同项目的建设方或由建设方确定的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及征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19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方式1、加密的电子征集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2、本项目不接受现场征集响应。各供应商采用远程操作方式在线响应、在线解密、在线回复询标信息。网上响应请各供应商登录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查看教学视频。咨询电话:95763。3、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19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方式统解密倒计时为准),供应商须完成征集响应文件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征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撤销征集响应文件,部分征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征集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供应商应当保证随时接受征集评审小组通过电子征集投标交易平台或其他形式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或其他形式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进行回复)对评审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如有)等信息做出答复,逾期未提交询标回复函的,视同认可评审小组评审结果。20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20家,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由征集人确定入围供应商由征集人委托评审小组确定入围供应商21入围通知书发出的形式入围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征集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2入围结果公告入围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二)征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五)入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七)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八)公告期限;(九)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23签订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应与征集人在入围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框架协议,并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开,并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入围后无正当理由未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框架协议的,征集人可按照征集文件的约定取消其入围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24确定第二阶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备注:1.直接选定方式是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方式。除征集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提高绩效等要求,在征集文件中载明采用二次竞价或者顺序轮候方式外,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当由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2.二次竞价方式是指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征集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二次竞价一般适用于采用价格优先法的采购项目。3.顺序轮候方式是指根据征集文件中确定的轮候顺序规则,对所有入围供应商依次授予采购合同的方式。每个入围供应商在一个顺序轮候期内,只有一次获得合同授予的机会。合同授予顺序确定后,应当书面告知所有入围供应商。除清退入围供应商和补充征集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调整合同授予顺序。顺序轮候一般适用于服务项目。25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按照委托协议规定或通过政府财政部门集中支付方式支付相关费用。实际支付服务费用按采购需求中计费标准并结合采购人考核办法计算,服务费用采购人按规定审批拨付。26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根据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约定,征集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并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27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1.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27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2.补充规则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规则应当在框架协议中约定,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28重要提示1.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2.框架协议采购类型: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采购的方式,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3.入围公告发布公示期间内,如出现对入围供应商投诉、质疑等,经查属实,取消该入围供应商资格。征集人不再递补供应商。4.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5.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6.采购合同签订后,入围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征集人有权解除框架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7.入围供应商入围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入围条件的,由征集人取消入围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28重要提示8.入围供应商在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征集人可以取消其入围资格或解除框架协议,并追究其违约责任。29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和池州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池财购〔2023〕238号)要求执行,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采购需求中未明确的,按标准执行。30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为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照《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执行。31“政采贷”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如入围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按照《池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池财购〔2022〕355号)执行。附:《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http://zfcg.ah.gov.cn/anhuiCategory12/anhuiCategory102/9419743.html)。32其他补充说明1.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要求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仅用于入围结果公告,不作为评审内容。2.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如供应商提供的证书显示的相关信息不能满足评审需要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评审要求的直接证明材料。3.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相关供应商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4.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5.电子交易系统有关内容、格式、要求等与本征集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征集文件为准。6.系统中评审标准与征集文件不一致时,以征集文件为准。33特别说明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3.本文件中“投标人”同“供应商”理解,“投标文件”同“响应文件”理解,“投标”同“响应”理解,“征集文件”同“采购文件”理解,“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理解,“开标”同“开启响应文件”理解,“评审小组”同“谈判/磋商/询价/采购小组/评标委员会”理解,“投标无效”同“响应文件无效”理解。4.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34解释权1.构成本征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征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征集投标阶段的规定,按征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及评分规则、响应34解释权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征集人负责解释。备注:1.当征集文件通用部分和该专用部分不一致时,以此专用部分为准。2.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附后。3.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4.诚信投标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其他补充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成交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第17页1.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一、数字证书1、供应商应当取得和正确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咨询办理。供应商需通过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并妥善保管数字证书。2、数字证书到期后供应商必须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并对响应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续期会使证书编号不一致导致之前加密的电子标书无法解密,请务必在投标前提前办理续期手续或重新加密上传文件)。3、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供应商应提前更换新证书。供应商在开标前务必确认数字证书是否正常使用,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二、其他要求1、在编制响应文件时,以征集人最后发出的电子征集文件和更正公告为准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响应文件制作须按徽采云交易系统要求编辑。3、响应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徽采云交易系统上传。4、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的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无效。第18页6、因不可抗力导致所有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或导入失败的,由征集人宣布中止开标,待不可抗力解除后,重新开标。7、电子标书制作及投标服务咨询电话:95763(徽采云客服)。8、项目评审中,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响应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按投标无效处理:①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②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③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④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特别提醒:在咨询或技术支持过程中,请注意自身商业数据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第19页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条款内容1履约地点为:东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框架协议的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3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的范围:东至县财政局4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按照委托协议规定或通过政府财政部门集中支付方式支付相关费用。实际支付服务费用按采购需求中计费标准并结合采购人考核办法计算,服务费用由采购人按规定审批拨付。5索赔方式:在合同中约定。备注:框架协议格式见通用部分。第20页第四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小组评审认可。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4.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响应无效。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按照委托协议规定或通过政府财政部门集中支付方式支付相关费用。实际支付服务费用按采购需求中计费标准并结合采购人考核办法计算,服务费用由采购人按规定审批拨付。2服务地点东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3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项目概况为了充分履行预算评审职能,促进审核质量的提升,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规定,东至县财政局以公开征集的方式选择20家造价咨询单位列入东至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框架协议中,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评审(或预算审核)等技术咨询工作。第21页三、服务需求1.服务范围: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评审(或预算审核)等技术咨询工作。2.服务要求:2.1成果交付的时间和地点(范围):成交供应商自收到具备协审条件的审核资料之日起,房建、装饰、仿古、修缮工程:500万元(不含)以内7日内出具评审报告;5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以内10日内出具评审报告;2000万元(含)以上15日内出具评审报告。市政、公路、水利、安装工程:2000万(不含)以内7日内出具评审报告;2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不含)以内10日内出具评审报告;10000万元(含)以上15日内出具评审报告。遇有重大、紧急任务,采购人可对成交供应商提出缩短协审时间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予响应。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期限。地点为东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2.付款条件:按照委托协议规定或通过政府财政部门集中支付方式支付相关费用。实际支付服务费用按采购需求中计费标准并结合采购人考核办法计算,服务费用由采购人按规定审批拨付。特别说明:服务期内,经中心抽查考核,复审总误差率在响应文件承诺范围之内,全额支付咨询费;超过承诺误差率但不超过±3%(含3%)的,扣减咨询费10%;超过±3%以上但不超过±5%(含5%)的,扣减咨询费50%;超过±5%以上的,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2.3评审人员要依法审核,执行相关工作纪律、保密和廉政规定,对审核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参与审核承揽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2.4接受东至县财政局监督指导及考核,在审核过程中做好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按时完成审核工作。2.5审核项目完成后,及时移交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并对电脑中的相关资料作删除处理,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审核资料和结果,协助完成资料归档等工作。2.6审核质量终身责任制。审核项目完成后,及时移交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并对电脑中的相关资料作删除处理,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审核资料和结果,协助完成资料归档等工作。第22页2.7成交供应商在接受采购人的委托项目,不得又接受建设、施工等单位对该项目的委托,应主动回避。2.8成交供应商要依法审查,执行评审(审核)工作纪律、保密和廉政规定,对审核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不得泄露,且不得利用协审结果与建设、施工、咨询等单位进行交易。如不能满足以上工作业务要求,则取消其协审资格。3.人员要求驻东至县办公人员:至少3人(含3人),其中一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其他人员不少于2名。以上驻地办公人员须满足评审要求,并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派出人员应当固定,出勤率不得低于90%。派出人员如需变更,必须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委托人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变更后的人员资质不低于原人员资质。项目负责人除离职可以变更外,服务期内不允许变更。其他人员一年内最多变更二次。四、报价要求本项目采取固定费率报价,固定投标费率为100%(报价响应时不得更改)。未按要求报价,其响应无效。五、计费标准:1、预算评审服务费仅计取基本收费,预算评审服务费=审定金额×固定基本收费费率×100%(固定投标费率)。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取。2、基本收费费率标准见下表:固定基本收费费率‰100万元(含)以内200万元(含)以内500万元(含)以内1000万元(含)以内2000万元(含)以内5000万元(含)以内10000万元(含)以内10000万元以上3.02.72.41.681.371.140.990.8六.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七、入围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本次征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方式为直接选定;直接选定方式是确定第二阶第23页段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方式。除征集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提高绩效等要求,在征集文件中载明采用二次竞价或者顺序轮候方式外,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当由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八、框架协议的解除1.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拒绝实施委托项目且非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原因所致;(2)因自身原因造成委托项目超时且产生严重影响;(3)因自身原因造成重大质量问题;(4)与项目单位产生利益关系而出具虚假报告;(5)因自身原因引起法律诉讼并败诉;(6)其它严重情形。九、其他要求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十、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清退规则:供应商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如有发生,予以清退。(1)违反工作纪律要求;(2)将征集人委托的工作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3)供应商及其人员工作出现重大过失,或有恶意串通修改送审资料的弄虚作假行为,牟取非法利益,给国家造成损失或给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4)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征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供应商的所有委托业务。触犯法律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24页(5)其他违反协议条款终止协议的。2.补充机制: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补充征集供应商。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第25页第五章评审办法及评分规则质量优先法1.评审原则1.1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评审分值分配(满分100分)注:本项目报价为固定费率,报价不参与得分评审。3.评审内容(数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1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首先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响应了征集文件的资格要求。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审查内容审查标准资格审查营业执照未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资格条件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格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信用要求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注: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②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③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www.ccgp.gov.cn查询为准)。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截图随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在上述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第26页其他供应商被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情形。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池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即可。评标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投标无效,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审查内容审查标准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响应文件签署未按征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电子印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投标方案及报价不符合征集文件的要求响应有效期不符合征集文件的要求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期限不符合征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其他实质性响应不符合征集文件的要求3.2质量综合评审内容及标准(100分)评审因素分值依据服务质量4分供应商承诺复审误差率在±3%(含3%)的,得基本分1分,每降低0.5个百分点(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加分),加1分。本项满分4分。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响应3分供应商若承诺驻东至县办公人员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得3分;2小时内赶到现场得2分;不承诺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承诺函格式自拟。团队综合服务水平技术人员实力(27分)一、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协审人员具有执业注册一级或二级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每有一人加3分。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有2人(含2人),否则本项不得分。本项满分15分。注:(1)响应文件须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可使用相关官网平台下载的电子注册证明);(2)同一人只按一种注册证书(一级或二级或国家级注册)计分(同一人只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3)拟配备项目组成员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该人员为本单位工作人员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4)若为退休造价师,只需要提供人员身份证、退休证(或退休证明)、聘用合同及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时间必须为2026年01月01日之前);(5)注册证书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6)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二、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满分12分):拟派项目组成员中每具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系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最多得12分。注:(1)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2)拟派的职称人员与拟派的造价工程师可为同一人;(3)拟配备项目组成员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该人员为本单位工作人员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团队综合服务水平技术人员实力(27分)拟);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征集公告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不接受书面承诺。(4)若为退休人员,只需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退休证(或退休证明)、聘用合同(本单位聘用时间必须为2026年01月01日之前)。(5)同一人只计一次分。(6)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项目负责人服务经验(6分)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或预算审核)服务经验的,每提供1个服务经验的得3分。本项满分6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提供预算评审(或预算审核)报告或其他成果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报告或其他成果资料上须有委托单位盖章及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若无预算评审(或预算审核)报告或其他成果资料的须提供委托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2)时间以预算评审(或预算审核)报告或其他成果资料或委托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上明确的时间为准。(3)每个单项业务合同仅计一次分。(4)供应商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第29页供应商服务经验25分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或预算审核)业务,类别为房屋建筑类、市政公用工程类、公路工程类、水利工程类、10KV及以上配电安装工程类,每提供一类类别项目业绩的得5分,本项满分25分。注:(1)提供服务合同(或框架协议)、预算评审(或预算审核)报告或其他成果资料。报告或其他成果资料上须有委托单位及供应商盖章、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若无预算评审(或预算审核)报告或其他成果资料需提供委托单位的证明。(2)时间以预算评审(或预算审核)报告或其他成果资料或委托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上明确的时间为准。(3)同一类类别的项目业绩,只计一次分。单个项目中含多类类别的,仅按其中一类类别项目业绩计一次分。服务方案5分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预算评审(或预算审核)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内容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高,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5分;2、内容覆盖基本全面,要点明确,针对性不够突出,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部分适应度的,得3分;3、内容覆盖不够全面,要点不明确,具体细节有待完善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质量保障措施5分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质量保障措施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质量保障措施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质量保障措施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1分;4.措施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5分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思路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1、对本项目工作重点、难点理解准确,分析清晰细致、深刻透彻、思路清晰,分析得完全贴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分;2、对本项目工作重点、难点理解基本准确,分析基本清晰、思路基本明了、完整详细,分析的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3分;3、对本项目工作重点、难点理解有待提升,分析的基本上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1分;4、分析的无重点、难点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制度与管理措施5分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制度与管理措施(包括三级复核制度、保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廉政制度)进行综合评审:1、制度与管理措施内容全面、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制度与管理措施5分得5分;2、制度与管理措施内容基本全面、具有实用性、针对性的,得3分;3、制度与管理措施内容全面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改善的,得1分;4、措施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协调沟通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协调沟通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内容翔实、方案科学合理,措施贴切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得5分;2、方案内容基本合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3分;3、方案内容有所欠缺,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进度保障措施5分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进度保障措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进度保障措施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进度保障措施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进度保障措施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1分;4.措施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合同档案管理制度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1、制度内容详实、科学合理,贴切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得5分;合同档案管理制度5分2、制度内容基本科学合理、可行,有一定的操作性,得3分;3、制度内容有所欠缺,能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4、制度内容不全,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1、供应商得分=各专家打分总分平均分。2、评标系统中如某个评审节点不能关联(显示)评审内容,以响应文件中内容进行评审。4.评审结果4.1经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评审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不超过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入围候选供应商。4.2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淘汰比例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4.3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征集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5.例外情况5.1当出现最后一名入围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相等时,按摇号机摇号方式随机确定顺序。摇号机摇号方式确定供应商排序的规则:现场由征集人代表抽球决定(具体抽球办法按照开标现场开标记录表显示的供应商序号为球号),先抽到的排序第一,以此类推。5.2评审委员会发现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征集文件的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征集人沟通并做书面记录。征集人书面确认后,应当修改征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33页池州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服务类)征集文件(第二册通用部分)征集人:东至县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池州晶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02月第34页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资金来源1.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安排采购预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征集项目合同项下的款项。2.征集文件内容2.1征集文件共八章,分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第一册(专用部分)第一章征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办法及评分规则第二册(通用部分)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征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征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承担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的风险。3.对供应商的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其他采购活动”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具体详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295号)。第35页3.3供应商须满足资格要求。3.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5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协议应附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征集文件未特别说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为接受联合体投标。3.6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征集文件内容,按征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4.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4.1在开标时间前,潜在供应商对征集文件有疑问且要求采购人澄清的,应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对征集文件的修改或答疑回复将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发出,供应商自行上网查阅,无需回复确认。4.2为使供应商有合理的时间按补充文件准备响应文件,采购人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5.响应文件的组成5.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征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具体详见征集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5.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联合投标协议。5.3征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内容。5.4涉及响应文件中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不接受投标专用章。6.响应函6.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函。7.响应报价7.1供应商应按征集文件要求填报分项报价表。第36页7.2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7.3响应报价不得使用降价函或优惠报价。7.4供应商应按固定价格报价,除征集文件另有约定外,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7.5响应货币为人民币。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7.6响应报价为完成项目合同全部内容的综合单价。7.7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征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2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8.响应有效期8.1供应商须接受征集文件中响应有效期的相关规定。如不接受,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否决。8.2如需延长响应有效期,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9.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9.1响应文件应按征集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9.2响应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9.3供应商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所需费用自理。9.4使用电子招投标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收响应文件:第37页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执行的。11.偏离11.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征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征集文件的要求。11.2征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星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2.无效响应12.1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2.2响应文件与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条款有偏离的;12.3征集文件中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并以征集文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为准。12.4供应商不符合征集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材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等;12.5供应商不符合征集文件符合性审查要求;12.6供应商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12.7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8若联合响应,未附联合体协议或联合体协议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2.9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执行的。12.10响应文件的技术规格偏离表未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12.1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相同机器识别码的;12.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相同创建标识码的;12.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情形。13.履约保证金13.1履约保证金退付: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入围供应商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缴履约保证金。入围供应商第38页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14.开标(开启)14.1开标会议于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举行。14.2开标会议由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在响应截止时间后,由项目主持人宣布开标开始。14.3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宣布开标会议议程、宣布开标纪律。14.4响应截止时间前,网上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达到2家或以上时,由主持人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开标。14.5响应截止时间前,网上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家时,主持人应宣布征集不成功。14.6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按规定移交资料。14.7使用电子招投标的,开标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规定进行。15.评审1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及评分规则:详见第一册第五章。15.2评审原则:15.2.1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的评价,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5.2.2评审严格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15.3评审程序:15.3.1根据征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资格审查是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是依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5.3.2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第39页托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书面承诺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5.3.3偏离: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审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15.3.4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征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实质上与征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卖方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5.3.5实质上没有响应征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5.3.6比较与评价。(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并通过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将根据征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响应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2)评审严格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审办法及评分规则见征集文件第五章:价格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第40页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响应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响应报价扣除。(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注:本项目所称的本国产品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5)同时符合(3)和(4)的价格评审优惠时,评标价为响应报价分别扣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和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后的价格。第41页15.3.7评审委员会根据确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规则进行比较、排序,最后依据排名顺序推荐入围候选供应商。15.4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15.4.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入围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征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5.4.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人和评审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5供应商未在质疑期内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15.6使用电子招投标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16.定标16.1征集人审定评审意见,决定征集结果;16.2征集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单位一定入围。17.合同的授予和签订17.1定标后,将以入围通知书形式通知入围供应商,并在指定公告媒介发布入围结果公告。17.2合同价款为成交价。17.3入围供应商应在被宣布入围之日或收到入围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并办理各项手续。17.4征集文件的内容、响应文件中除与征集文件有抵触的各项承诺外都视同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提出更改和附加条件。17.5入围供应商不按时与征集人签订项目框架协议,取消其入围资格。17.6入围供应商按第二阶段签订的采购合同按时按质提供服务,并经买方验收合格。18.质疑与投诉18.1质疑第42页18.1.1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征集过程、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向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或电子形式提出质疑。18.1.2对同一征集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提出:18.1.3质疑应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8.1.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8.1.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8.1.3.3被质疑人名称;18.1.3.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8.1.3.5事实依据;18.1.3.6必要的法律依据;18.1.3.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18.1.4对入围结果有质疑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8.1.4.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18.1.4.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18.1.4.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18.1.4.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18.1.4.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18.1.4.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18.1.5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征集人将在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答复导致入围结果改变的,征集人应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将新的入围结果进行公告,书面告知所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8.1.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8.1.6.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18.1.6.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18.1.6.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第43页18.1.6.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18.1.6.5质疑答复人名称;18.1.6.6答复质疑的日期。18.1.7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征集人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18.2投诉18.2.1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系统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需按规定格式提交投诉书(含投诉书正副本)。18.2.2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8.2.2.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8.2.2.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18.2.2.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18.2.2.4事实依据;18.2.2.5法律依据;18.2.2.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8.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8.2.3.1提起投诉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18.2.3.2提起投诉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18.2.3.3投诉材料不完整的;18.2.3.4投诉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18.2.3.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提起投诉,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18.2.4投诉的处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19.验收第44页19.1采购人或服务对象验收时,应严格依照征集文件、入围通知书、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19.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20.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20.1入围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合同项目,也不得将合同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20.2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入围供应商可以将合同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20.3入围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1.价款结算办法(见专用部分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22.附则22.1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将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审的情况透露给供应商或与征集工作无关的人员。如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22.2本征集文件由征集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第45页第二章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格式)XX项目框架协议项目编号:征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入围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46页征集人(甲方):入围供应商(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征集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自愿就本项目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订立本框架协议,内容如下:一、第一阶段入围服务1、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详见本项目征集文件。2、入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3、协议价格:执行征集文件。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本项目不适用三、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征集人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四、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1、甲方作为征集人,已经通过与采购人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确定了委托代理的事项及相关的权利义务,进而已经成为本项目的合法当事人,具有办理采购事宜的必要合法根据。2、本次框架协议履约合同的地域范围为:五、付费标准及方式和条件1、付费范围及标准:执行征集文件。基本收费费率标准见下表:固定基本收费费率‰100万元(含)以内200万元(含)以内500万元(含)以内1000万元(含)以内2000万元(含)以内5000万元(含)以内10000万元(含)以内10000万元以上3.02.72.41.681.371.140.990.82、付费方式:按照委托协议规定或通过政府财政部门集中支付方式支付相关费用。实际支付服务费用按采购需求中计费标准并结合采购人考核办法计算,服务费用由采购人按规定审批拨付。特别说明:服务期内,经中心抽查考核,复审总误差率在响应文件承诺范围之内,全额支付咨询费;超过承诺误差率但不超过±3%(含3%)的,扣减咨询费10%;超过±3%以第47页上但不超过±5%(含5%)的,扣减咨询费50%;超过±5%以上的,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六、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七、入围供应商清退、补充和终止规则1、甲方有权按本项目征集文件、本框架协议等文件文本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乙方违反征集文件、本框架协议的有关规定或承诺,甲方有权依照相关规定、征集文件、本框架协议,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通过有关媒体予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披露,直至停止乙方的入围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产品发布周期和市场调查结果适时组织朴充采购或重新采购。3、乙方及其选派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协作协议:(1)、虚报人员或执业资格等;(2)、故意隐瞒审核发现的违法违纪事实;(3)、故意泄露被审核单位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4)、将审核工作中获得的材料用于与审核工作无关的事项;(5)、违反廉政纪律要求;(6)、无正当理由,拒绝选派或不按要求选派合适人员;(7)、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换选派人员;(8)、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签约资格;(9)、其他有关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就组织本项目的合法有效性负责,包括甲方在必要情形下将采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次征集文件规定的适当可行的必要措施,尽力保证甲方组织本项目的合法有效性。2、甲方将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本框架协议所确定的产品和服务范围向乙方采购有关服务。3、甲方就本项目的任何及/或全部事项相关的活动及/或行为,均应当严格遵循政府采购依法所应当遵循的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4、甲方(及其代表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及乙方在响应文件中的承诺,确定最终采购的数量、配置和相关服务的内容。5、甲方有权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及代理商的参考。第48页(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甲方公布本项目的入围结果后,取得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有效资格。2、乙方作为本项目相关服务的提供商,应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要求,由其自身提供服务(根据项目情况编辑)。甲方及采购人有权要求乙方作为服务提供商承担法律及征集文件规定、响应文件承诺和本框架协议约定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相关责任、响应文件中应答的服务责任、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3、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皆为符合国家标准和征集文件要求的服务,乙方承诺为各采购人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和征集文件全部要求的服务。4、若乙方在响应时承诺的售后服务标准高于乙方的标准售后服务标准,乙方承诺应按照响应时承诺的售后服务标准提供服务而不另行收费。5、乙方保证依据征集文件要求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及时向各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成交价格不高于响应报价,若实际存在任何该等附加或额外条款,无论签署的情形如何,除非经甲方书面认可,均应当被视为是无效。6、当乙方提供的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时,乙方承诺按照本框架协议、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和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中的相关规定、约定、承诺进行处理。若乙方不认同采购人投诉的问题或双方无法就提供的服务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问题类型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乙方在此承诺同意经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并在鉴定结果证明存在采购人投诉的问题的情形下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7、乙方承诺在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报价为响应人为采购人提供相应(根据项目情况编辑),包含任何响应人可能涉及的费用。采购人采购相应服务时,只需支付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报出的服务价格,而不用支付任何额外的其他费用。8.乙方接受并配合征集人和采购人开展的价格行情调查工作,接受对乙方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价格进行监测及综合分析。如采购人或其他相关方向征集人书面反映乙方的某项产品及服务价格高于乙方针对其他采购对象提供的平均市场价格,经核实属实的,应立即予以纠正,若在征集人规定期限内不能按照规定标准做到价格下调。乙方将接受征集人强制降价或暂停提供该项产品及服务的资格,直至络止全部产品及服务的提供资格。9.乙方保证:不同采购人采购同类服务获得的优惠价格和服务,可以作为参照案例执行;本框架协议的采购产品及服务价格低于同行业、同类型、同等规模公开采购项目的实际成交价格。10.乙方承诺服从征集人对乙方进行履约管理。承诺并知晓:若乙方不按征集文件约定进行履约,或出现产品质量和服务等问题时,征集人将通过约谈和公示机制,对严重违反征集文件规定的情形,暂停入围资格、在相关媒体曝光,直至提请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第49页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在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的执行有效期内。乙方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推出的优惠政策,如涉及响应的产品及服务的,采购人有权参加促销活动并享受优惠政策。12.乙方保证在提供服务时遵从甲方关于本项目的采购程序,按征集文件规定的方式与各采购人签订合同/协议,妥善保管合同/协议,保证不会将合同及/或其中的权利、义务转让,保证不会转包、分包。13.乙方同意:除非乙方另外递交书面特别声明文件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外,甲方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相关政府采购业务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乙方入围服务、价格、优惠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所公布的信息无需事先经过乙方审查同意,任何在政府采购有关的官方媒体上的信息公布均属于或均被视为符合法律程序的信息公布,均不属于对有关保密义务的违反。14.乙方应当保存与入围服务有关的统一正式对外报价(包括公司内部文件。官网信息发布等各类形式)等信息三年以上,并随时可以提供给甲方审查。15.乙方入围的某类型服务如出现无法继续提供的情况时,需向甲方提交书面材料,申请暂停或替换该类型的产品及服务。16.甲方决定延长本项目有效期的,可通过“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若乙方在7日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接受甲方的要约,乙方在响应文件、本框架协议及其所涉及相关事项的有效承诺期限也相应延长。除此以外,乙方承诺不修改响应文件的其它实质性内容。17.乙方承诺:甲方已充分提示及要求乙方,乙方亦已经保证:乙方在本项目下的任何行为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应当符合有关依法纳税、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童工禁用、劳动保护、劳动保险与待遇等各方面的规定。尽管乙方已做出上述保证,若一旦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承诺之任何情形,均属乙方单方面之因素、原因、责任,任何情况下乙方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8.乙方同意本协议适用于(根据项目情况编辑),以及甲方指定的共享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结果的其他单位。19.选派人员在工作中服从甲方的统一领导和安排,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20.保证选派人员是本企业派驻东至县审计从业人员并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业务能力。21.选派人员与被审核单位无直接利害关系。22.选派人员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及其他材料应如实反映审核情况,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结论准确。第5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预算评审协审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