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保洁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 电动保洁车 垃圾转运车等车辆中标结果公示(三门峡市陕州区城市管理局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陕州公开采购-2025-58

2、采购项目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电动保洁车、 垃圾转运车等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2月2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三门峡市陕州区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电动保洁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采购项目,主要内容是小型电动保洁车、大件垃圾转运车(园林粉碎车)、封闭车、垃圾对接车、低压洒水车的采购及培训、验收、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清单。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交货。2.4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SZGZ[2025]265-ZC182-1
电动保洁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
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凤川大道199号
5,982,800.00

评审总得分:86.8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三门峡市陕州区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电动保洁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采购项目
/
/
1
59828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凤、翟赞茹、宋建中、关静、员利波(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收费金额:72,86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陕州大道中段

联系人:王燕

联系方式:0398-3835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邦嘉尚(河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绿地新都会C座1804

联系人:杨尚斌

联系方式:18638188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尚斌

联系方式:18638188322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docx

三门峡市陕州区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电动保洁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陕州公开采购-2025-58,SZGZ[2025]265-ZC182采购人:三门峡市陕州区城市管理局代理机构:中邦嘉尚(河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货物清单及参数要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三门峡市陕州区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电动保洁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月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陕州公开采购-2025-58,SZGZ[2025]265-ZC182;采购项目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电动保洁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6158000.00元最高限价:6158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SZGZ[2025]265-ZC182-1三门峡市陕州区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电动保洁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采购项目6158000.006158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三门峡市陕州区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电动保洁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采购项目,主要内容是小型电动保洁车、大件垃圾转运车(园林粉碎车)、封闭车、垃圾对接车、低压洒水车的采购及培训、验收、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清单。5.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交货。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3.2.供应商出具的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3.3.供应商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zjy.smx.gov.cn)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1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上传加密响应文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区。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供应商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4、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5、监督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398-3839210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城市管理局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陕州大道中段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0398-38356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中邦嘉尚(河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绿地新都会C座1804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133466905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1334669051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采购人采购人:三门峡市陕州区城市管理局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陕州大道中段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0398-38356891.2.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中邦嘉尚(河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绿地新都会C座1804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133466905191.2.3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电动保洁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陕州公开采购-2025-58,SZGZ[2025]265-ZC182;1.2.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三门峡市陕州区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电动保洁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采购项目,主要内容是小型电动保洁车、大件垃圾转运车(园林粉碎车)、封闭车、垃圾对接车、低压洒水车的采购及培训、验收、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清单。1.2.5预算资金及资金来源预算金额:6158000.00元;财政资金,已落实。1.2.6质保期三电(电机、电控、电池)质保期为8年,除三电以外质保期为1年。1.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8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交货1.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1.2.10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3.2.供应商出具的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3.3.供应商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11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2.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1.4.1现场考察√不组织1.4.2答疑会√不召开1.5.1分包√不允许1.6.1实质性偏差√不允许2.2.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形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三门峡市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且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2.2.3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通过三门峡市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确认2.3.2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三门峡市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且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2.3.3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通过三门峡市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确认3.5.1投标保证金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3.6.1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4.1.2是否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开标现场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项目开评标结束后,供应商根据招标人需要另行提供纸质标书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方式地点: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上传加密响应文件方式:上传文件递交5.1.1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1.时间:2026年1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区。5.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单位代表1人,经济及技术专家共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业主评委无评标劳务费用)5.3.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6.1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6.1.1电子无纸化项目交易注意事项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供应商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时,将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一、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34&ZtbSoftType=DR)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其中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注:供应商投报多个标段的,每个标段均要生成独立的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三、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6.1.1电子无纸化项目交易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未按时缴纳招标文件费和解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2、电子化投标文件异常情况的处理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3、待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供应商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供应商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唱标。4、开标时供应商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大厅中点击开标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唱标内容显示后10分钟内向中介服务机构电话质疑。中介服务机构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免提通话接受供应商的质疑并做好书面记录。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5、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发起质疑,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用免提模式致电需要答复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质询。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供应商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6、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供应商连续三次致电未接通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回复,评标委员会将自行对需要回复的内容进行认定。提示:1、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需仔细阅读以上条款。2、CA证书延期激活后,已经报名为开标的项目,请重新下载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否则开标时文件将无法解密。四、其他补充事宜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审查内容以投标文件为准: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供应商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4、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5、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将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信息库,接受社会监督。6、供应商需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保证上传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因供应商上传原因导致应得分项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上条款。6.2最高限价项目设最高限价:6158000.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作无效标处理。9.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资格审查内容以响应文件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供应商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3、响应文件编制部分:在响应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编制。4、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5、业主评委无评标劳务费用。6、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执行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10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1、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三财购﹝2022﹞9号)的规定,执行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20%,微型企业扣除20%,监狱企业扣除20%,残疾人10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扣除20%。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要求,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选用国家公布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应提供国家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于同时获得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只给予其中一种认证证书产品优先采购按品目清单内的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金额之和占其总价的比例,比例高的优先。1.总则1.1适用范围1.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服务。1.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1.2项目概况1.2.1采购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2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1.2.3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本次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5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6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7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8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9质量要求:1.2.10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1.2.1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5)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2.14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1.2.15投标文件: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1.3投标费用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4现场考察或答疑会1.4.1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分包1.5.1分包:不允许1.6响应和偏差1.6.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2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6.3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7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投标文件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1.9投标货币除非另有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用人民币报价。1.10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构成2.1.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服务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货物清单及参数要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1.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服务需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认定为投标无效的风险。2.1.3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充分完整理解招标文件的整体要求。2.1.4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完全认可。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3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投标文件组成: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格式)四、资格审查资料五、技术部分六、商务部分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八、其他资料3.1.2其他资料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次序一一对应。3.1.3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分包,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供应商必须按此分包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予以认定为投标无效。3.2最高限价3.2.1最高限价:6158000.00元,。3.2.2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作无效标处理。3.3投标保证金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3.4投标有效期3.4.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3.4.2投标文件应自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4.3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3.5投标文件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5.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采购范围、质保期、交货及安装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供应商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2.7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资格审查与评标5.1.1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5.1.2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电话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2资格审查5.2.1开标结束后,招标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应按第四章评分办法资格评审标准及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5.3评标工作5.3.1评标委员会(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评,并按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推荐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数量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单位代表1人,经济及技术专家共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情形除外。(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5.3.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本章第5.3.2项第(1)至(5)目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5.3.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3.4评标方法(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4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5.4.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5.4.2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5.4.3在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5.4.4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评委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5.4.5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5.4.6评标结束后,投标文件概不退还。6.授予合同6.1中标公告6.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6.1.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1.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6.1.4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6.2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6.3中标通知书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6.4签订合同6.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4.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4.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6.4.4如采购人或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对违约方收取中标金额2%的违约金。6.4.5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6.4.6如中标人不按本章第6.5.1项约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报请取消其中标决定。采购人可在中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7.信用记录7.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信息查询记录同汇总资料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8.质疑程序及处理8.1若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一)质疑响应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竞争性招标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八)提起质疑的日期8.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8.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8.5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经营许可证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返还。8.6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可以拒收。8.7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8.8采购人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8.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货物清单及参数要求招标文件中对以上产品的要求为满足采购人所需产品的要求,非唯一指定要求,如有与某产品的指标或参数描述相同,并非特指,仅为产品质量、档次、水平的参照,供应商应以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档次、技术、性能的产品参与投标,未注明的规格应附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序号名称参数数量(台)1小型电动保洁车1、整车1.1、车架:采用高碳钢专用车架含挡风板保险杠及后靠背安全架1.2、前叉:仿液压双减震前叉1.3、承载重量:载重≥200kg1.4、最高车速:≤26km/h1.5、倒车车速:≤12km/h1.6、续行里程:夏季:≥30km;冬季:≥35km1.7、爬坡度:≤15%1.8、整车整备质量:≥120kg1.9、外形尺寸:≥2550*950*1350mm1.10、轮距:≥750mm1.11、轴距:≥1650mm1.12、电池位置:座桶电池盒1.13、离地尺寸:≤220mm1.14、轮胎型号:前≥16*25、后≥14*302、警示装置2.1、前灯:前大灯转向灯一体灯饰2.2、后灯:转向灯、刹车灯、行车灯一体尾灯2.3、警灯:圆形警示旋转警灯3、车厢:3.1、材质:ABS军用塑料箱体3.2、尺寸:≥1200*800*780mm3.3、开门方向:上口对开,大小门3.4、容积:≥500L4、蓄电池:901小型电动保洁车4.1、电池容量:≥20AH4.2、标称电压:48V5、电机:5.1、输出功率:≥580W5.2、标称电压:48V6、控制器6.1规格要求:12管6.2、额定电压:48V7、控制器7.1、两边护栏:舒适,宽大,驾乘人员更安全902大件垃圾转运车(园林粉碎车)产品名称:物料粉碎车总质量(Kg):≤4495额定载质量(Kg):≥400整备质量(Kg):≥3700外形尺寸(mm):≥5900×2100×2800接近角/离去角(°):≥16/14前悬/后悬(mm):≥900/1700最高车速(Km/h):≥100轴距(mm):≥3000发动机功率(kw):≥80垃圾箱容积(m³):≥713封闭车产品名称:纯电动自卸车额定载质量(Kg):≥4300整备质量(Kg):≥18700总质量(kg):≥25000外形尺寸(mm):≥9300×2550×3300货厢尺寸(mm):≥5400×2300×800功率(kw):≥400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kWh):≥250续航里程(km):≥20024垃圾对接车(含20个箱子)1.产品名称:摆臂式垃圾车1.1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底盘:二类底盘24垃圾对接车(含20个箱子)发动机:国VI发动机总质量:≤14000kg额定载质量:≥5300kg整备质量:≥5500kg轴距:≥3800mm前悬:≤1350mm后悬:≤1950mm接近角:≤21°离去角:≤16°最高车速:≥85km/h驾驶室准乘人数≥2人外形尺寸:长≤6950mm、宽≤2550mm、高≤3200mm导入宽度(内/外)(mm):1610/1750mm(±50mm)导入高度T(mm):120(±20mm)卸料角度(°)≥43起吊循环时间(s)≤25卸料循环时间(s)≤221.2其他性能要求:1.2.1采用摆臂式(或拉臂式)装卸箱机构,吊箱、卸箱过程平稳可靠。1.2.2实现一车放置2个及以上厢体,可同时满足多个收集点运输及空、满箱置换。1.2.3车载箱体可实现独立侧倾倒料。1.2.4车辆根据工况的不同自动匹配发动机所需转速、功率。在其它工况下,自动处于怠速状态,减少功率损耗和故障发生率,降低油耗。1.2.5采用CAN控制系统,操作采用遥控操作方式,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改善工作环境,设备运行稳定可靠,自动化程度高,提高设备的安全性。1.2.6液压系统和电气系统须运行安全可靠,故障率低。液压与电气系统设有多重保护,保证作业安全。车辆具有双保险系统,作业系统具有无线遥控和手动操纵双重功能,保证作业安全,方便后期保养维护。2.配套箱体2.1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垃圾箱尺寸(mm):≥1920×1215×1170mm垃圾箱容积(m³):≥2m³两个投料口,单口尺寸(mm):≥1250×580mm液压系统压力(MPa):≥16Mpa箱体重量:≥350kg钢板强度:≥345MPa2.2其他性能要求:2.2.1箱体顶部、两侧均应具有投料门,投料高度低于800mm。顶盖打开后具有支撑机构,能够保持盖板不会在重力作用下自动关闭。侧门关闭后,具有锁止机构,能够保证在垃圾投放、运输过程中侧门不会打开。2.2.2箱体顶、侧盖具有可供锁闭的结构,能够通过各类锁具将箱门、盖锁闭;箱体端面具有侧开卸料门,卸料门应安装有方便的开闭机构。卸料门在收集、运输过程不会自动打开。卸料门应分为上下两段,上段门向上开启,应能够最大化打开箱体,保证卸料顺畅;下段门向下打开,卸料时有效导流长度应大于150mm。2.2.3、箱体两端有能够与运输车辆匹配的钩挂机构;箱体底部有导向、定位、锁止结构,能够准确的在车辆上进行移动、定位及锁止。箱体在运输车辆上锁止后,锁止可靠,运输过程中应无脱落风险。2.2.4、箱体底部有供周转牵引的安装机构。箱体内、外均应做防腐处理。25低压洒水车1、驱动电机额定/峰值功率(kw):≥105/1652、驱动电机额定/峰值转矩(N.m):≥500/10003、电池类型:磷酸铁锂3.1总电量(kWh):≥1964、续驶里程(等速法,km):≥2805、整车外形尺寸(长×宽×高)(mm):≥7950×2500×2906、总质量(kg):≥180007、整备质量(kg):≥83008、额定载质量(Kg):≥95009、轴距(mm):≥450010、前悬/后悬(mm):≥1410/200011、接近角/离去角:≥18/1514低压洒水宽度(m)≥1215作业速度(km/h)5-1516罐体要求采用不锈钢内胆16.1厚度(mm):≥416.2罐体总容量(立方):≥9.4516.3高端耐用款标注316L不锈钢(耐酸碱,抗腐蚀能力更强,适配含融雪剂,消毒水的洒水作业,使用寿命更久),均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16.4焊接工艺:采用全自动氩弧焊焊接,焊缝平整无气孔,无夹渣,焊接强度母材强度,焊缝经100%气密性检测,0渗漏,符合JB/T4709-2007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16.4成型工艺:内胆一体冲压成型(封头部位优先),无拼接缝隙,抗水压能力更强,额定工作水压下无变形,无渗漏。16.5防腐处理:内胆内壁做钝化处理,形成致密氧化膜,提升抗腐蚀,抗酸碱能力,适配长期盛装15低压洒水车自来水,绿化用水,兼顾应急消毒水运输需求1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报价唯一只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1.2资格评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提供承诺书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供应商出具的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无行贿记录供应商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1.3实质性响应审查标准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做无效标处理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质保期三电(电机、电控、电池)质保期为8年,除三电以外质保期为1年。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交货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报价部分:30分技术部分:45分商务部分:25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2.2(1)投标报价(30分)1、超出采购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2、所有未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其报价不作为评分依据。3、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投标报价)×30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备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1.2.2(1)投标报价(30分)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2(2)技术部分(45分)技术规格、和功能要求(30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得30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视同负偏离处理。(1)“设备技术性能偏离表”按照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逐项对应列出所投产品对应条件和参数,并注明响应与负偏离。不按要求列出的,计0分;(2)投标文件技术参数照抄招标文件原文的,计0分;(3)“设备技术性能偏离表”没有写明具体制造商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4)“设备技术性能偏离表”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5)技术参数每负偏离的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产品综合性能(10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先进性、设备的综合性能横向比较进行综合评分:第一档:产品技术先进、设备综合性能优、非常适用的,计10分;第二档:产品技术良好、设备综合性能良好、基本满足,计7分;第三档:产品技术一般、设备综合性能一般的,计4分;第四档:产品技术差、设备综合性能差的,计0分;产品质量保证措施(5分)供货进度安排及项目实施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所有产品分别提供供货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①供货安装进度计划;②人员安排;③培训方案;④产品验收方案;⑤应急情况处理保障等。方案内容完整、合理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分,有1项内容缺失扣1分;有1项内容不合理、不完整、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0.5分。1.2.2(3)商务部分(25分)类似业绩(9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每提供1个类似经营业绩计3分,最多计9分,未提供不计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经营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和盖章页)。否则,不计分。售后服务方案(8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及措施(至少应包含但不限于:售后人员配备名单、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流程、售后培训计划、售后服务承诺、故障解决流程、制造厂商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分档计分:第一档:方案思路清晰、合理、措施完善、科学、针对性强的计8分;第二档:方案思路较清晰、较合理、措施较完善、较科学、针对性较强的计4分;第三档:方案思路欠清晰、欠合理、措施欠完善、欠科学、针对性一般的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应急保障方案(8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应急保障方案,方案内容及措施(至少应包含但不限于:应急保障方案的可操作性、应急救援保障服务能力、完整的应急救援体系、完善的风险保障措施等)进行分档计分:第一档:方案思路清晰、合理、措施完善、科学、针对性强的计8分;第二档:方案思路较清晰、较合理、措施较完善、较科学、针对性较强的计4分;第三档:方案思路欠清晰、欠合理、措施欠完善、欠科学、针对性一般的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备注:对供应商挂靠借用资质、提供虚假业绩、证书投标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给与行政处罚,将其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公示。根据87号令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评标。a、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b、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则该货物的制造商也必须为上述企业,否则不能享受价格优惠。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评审标准1.1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资格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3实质性响应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2.1分值构成(1)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2评分标准(1)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程序2.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2.2详细评审2.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方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计算出综合得分,(1)按本章第1.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1.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1.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2.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2.3供应商综合得分=A+B+C。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4评标结果2.4.1除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不同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同时:(1)按“报价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2)若“报价部分”得分仍相同,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3)若“商务部分”得分仍相同,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2.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以下“合同条款及格式”为合同签订时的基本内容,若需修改及未尽事宜,待供应商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与招标单位协商确定。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项目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单位)乙方:(中标供应商)1.总则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采购单位)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成交结果,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为本项目招标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和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注:本项目合同由中标单位与需方签订。2.合同文件2.1本合同条款。2.2中标通知书。2.3变更补充文件2.4技术规格及要求。2.5投标文件。2.6其它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先后顺序为准。3.货物名称、型号、规格、配置、技术参数、数量及合同价款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配置及技术参数单价(元)数量(台)合价(元)备注合计----合同价款大写:(合同价款包括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及其他因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4.合同的范围,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4.1合同的范围:仅指(采购单位)的项目招标。4.2交货及安装时间:按需方要求4.3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4.4交货方式: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到位。5.合同条款及特别条款5.1货物验收:5.1.1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产品资料的整理,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的主要依据。5.1.2甲方组织专家按照投标文件清单及承诺内容对产品质量及服务验收,在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或是相关技术规格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不符的,应及时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反映。5.1.3验收:到场验收:。5.1.4货物试运行期间,乙方都要指定专门技术人员全程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出现的所有问题。5.1.5甲方根据上述第5.1.3条规定进行验收,并不能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质量保证条款规定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5.2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故障处理5.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5.2.2乙方提供本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如乙方提供本身质量保证期超过单年以上的,要根据乙方提供质保期执行。在质保期内发现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免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方、乙方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2.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2.4乙方须在质保期限满后提供全部货物的终身免费维护,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或不可抗力引起的故障)不在免费维护范围内。如货物出现故障需维修,乙方只收货物维修的材料费。5.2.5乙方应提供产品保修卡按产品规定保修期限及内容以及服务厂家的其它承诺条款实行保修,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卡。5.2.6乙方应对甲方的货物实行终身维护。6.违约行为6.1乙方有下列行为将作为违约:⑴逾期交货及延迟竣工,不可抗力除外。⑵交付货物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质量等跟乙方的投标文件中相关承诺存在着不符,并私自降低货物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质量等。⑶本次招标设备及各种配件、易损件的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⑷不履行合同条款或只履行部分合同条款,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⑸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的伴随服务。⑹没有按本合同提供质量保证期。⑺违反政府招标法和国家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6.2甲方有下列行为将作为违约:⑴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交付的货物或逾期延迟验收。⑵违反政府招标法和国家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7.违约责任7.1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第6.1条的,将受到以下制裁:⑴违反本合同条款第6.1条第⑴款时,乙方应按合同款的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交货为止。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款的百分之五。其中违约金由甲方从应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三十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加乙方承提因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⑵违反本合同条款第6.1条第⑵款时;一是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货物。而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而造成交付延期的,则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二是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三是甲方也可以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追加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⑶违反本合同条款第6.1条第⑶-⑹款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追加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⑷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因乙方违约行为此造成的损失超出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7.2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第6.2条的,将受到以下制裁:⑴违反本合同条款第6.2条时,甲方应按货款的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货款的百分之五。⑵乙方可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追加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8.付款方式:根据招标文件内规定或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9.合同生效9.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另两份报送监督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行名称单位: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采购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格式)四、投标设备技术参数五、设备技术性能偏离表六、资格审查资料七、技术部分八、商务部分九、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十、其他资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采购人)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采购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的投标报价,质量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2.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有效期为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供应商采购编号采购范围投标报价大写:小写:¥元交货期质保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联系人及电话其他说明(可另附页)备注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三、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格式)序号设备名称生产厂家(或销售商)单位数量单价小计交货地点及时间123456………注:如表格不足时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添加。1、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资格审查资料(格式自拟)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3.2.供应商出具的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3.3.供应商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五、技术部分(一)设备技术性能偏离表序号设备名称采购参数要求响应规格参数要求偏离说明……说明:1、“偏离说明”一栏中供应商应对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对比,如无偏差请填写“无”的字样,如有偏差请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字样;2、“偏离说明”一栏中由供应商对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对应招标文件要求就偏差之处作以重点描述;3、表格由供应商自行添加。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二)其他技术部分(格式自拟)三门峡市陕州区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电动保洁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陕州公开采购-2025-58,SZGZ[2025]265-ZC182采购人:三门峡市陕州区城市管理局代理机构:中邦嘉尚(河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货物清单及参数要求....................20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5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3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7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三门峡市陕州区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电动保洁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月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陕州公开采购-2025-58,SZGZ[2025]265-ZC182;采购项目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电动保洁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6158000.00元最高限价:6158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SZGZ[2025]265-ZC182-1三门峡市陕州区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电动保洁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采购项目6158000.006158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三门峡市陕州区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电动保洁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采购项目,主要内容是小型电动保洁车、大件垃圾转运车(园林粉碎车)、封闭车、垃圾对接车、低压洒水车的采购及培训、验收、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清单。5.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交货。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3.2.供应商出具的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3.3.供应商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zjy.smx.gov.cn)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1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上传加密响应文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区。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供应商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4、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5、监督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398-3839210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城市管理局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陕州大道中段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0398-38356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中邦嘉尚(河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绿地新都会C座1804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133466905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1334669051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采购人采购人:三门峡市陕州区城市管理局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陕州大道中段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0398-38356891.2.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中邦嘉尚(河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绿地新都会C座1804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133466905191.2.3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电动保洁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陕州公开采购-2025-58,SZGZ[2025]265-ZC182;1.2.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三门峡市陕州区垃圾一体化综合处理项目电动保洁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采购项目,主要内容是小型电动保洁车、大件垃圾转运车(园林粉碎车)、封闭车、垃圾对接车、低压洒水车的采购及培训、验收、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清单。1.2.5预算资金及资金来源预算金额:6158000.00元;财政资金,已落实。1.2.6质保期三电(电机、电控、电池)质保期为8年,除三电以外质保期为1年。1.2.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8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交货1.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1.2.10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2.供应商出具的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3.3.供应商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11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2.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1.4.1现场考察√不组织1.4.2答 疑 会√不召开1.5.1分包√不允许1.6.1实质性偏差√不允许2.2.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形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三门峡市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且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2.2.3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通过三门峡市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确认2.3.2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三门峡市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且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2.3.3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通过三门峡市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确认3.5.1投标保证金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3.6.1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4.1.2是否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开标现场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项目开评标结束后,供应商根据招标人需要另行提供纸质标书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方式地点: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上传加密响应文件方式:上传文件递交5.1.1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1.时间:2026年1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区。5.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单位代表1人,经济及技术专家共 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业主评委无评标劳务费用)5.3.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6.1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6.1.1电子无纸化项目交易注意事项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供应商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时,将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一、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534&ZtbSoftType=DR)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其中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注:供应商投报多个标段的,每个标段均要生成独立的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三、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未按时缴纳招标文件费和解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2、电子化投标文件异常情况的处理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3、待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供应商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供应商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唱标。4、开标时供应商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大厅中点击开标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唱标内容显示后10分钟内向中介服务机构电话质疑。中介服务机构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免提通话接受供应商的质疑并做好书面记录。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5、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发起质疑,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用免提模式致电需要答复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质询。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供应商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6、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供应商连续三次致电未接通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回复,评标委员会将自行对需要回复的内容进行认定。提示:1、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需仔细阅读以上条款。2、CA证书延期激活后,已经报名为开标的项目,请重新下载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否则开标时文件将无法解密。四、其他补充事宜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审查内容以投标文件为准: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供应商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4、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5、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将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信息库,接受社会监督。6、供应商需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保证上传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因供应商上传原因导致应得分项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上条款。6.2最高限价项目设最高限价:6158000.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作无效标处理。9.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资格审查内容以响应文件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供应商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3、响应文件编制部分:在响应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编制。4、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5、业主评委无评标劳务费用。6、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执行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10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1、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三财购﹝2022﹞9 号)的规定,执行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20%,微型企业扣除20%,监狱企业扣除 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20%。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要求,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选用国家公布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国家公布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应提供国家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于同时获得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只给予其中一种认证证书产品优先采购按品目清单内的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金额之和占其总价的比例,比例高的优先。1.总则1.1.1适用范围1.1.11.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服务。1.1.12.2.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1.2.2项目概况1.2.21.1.1采购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22.2.2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1.2.23.3.3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4.4.4本次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5.5.5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6.6.6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7.7.7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8.8.8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9.9.9质量要求:1.2.10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1.2.1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5)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2.14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1.2.15投标文件: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1.3.3投标费用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4.4现场考察或答疑会1.4.410.10.10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411.11.11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5分包1.5.1分包:不允许1.6.6响应和偏差1.6.6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62.2.2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6.63.3.3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7.7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8投标文件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1.9.9投标货币除非另有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用人民币报价。1.10.10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招标文件2.1.1招标文件的构成2.1.11.1.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服务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货物清单及参数要求第4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5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2.1.12.2.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服务需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认定为投标无效的风险。2.1.13.3.3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充分完整理解招标文件的整体要求。2.1.14.4.4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2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23.3.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4.4.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完全认可。2.3.3招标文件的修改2.3.3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3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33.3.3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1.1.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投标文件组成: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格式)四、资格审查资料五、技术部分六、商务部分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八、其他资料3.1.12.2.2其他资料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次序一一对应。3.1.13.3.3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分包,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供应商必须按此分包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予以认定为投标无效。3.2.2最高限价3.2.21.1.1最高限价:6158000.00元,。3.2.2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作无效标处理。3.3.3投标保证金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3.4.4投标有效期3.4.41.1.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3.4.42.2.2投标文件应自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4.43.3.3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3.5.5投标文件编制3.5.51.1.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5.52.2.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采购范围、质保期、交货及安装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53.3.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4.投标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1.1.1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12.2.2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投标文件的递交4.2.21.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2.2.2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3.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4.4.4供应商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25.5.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26.6.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2.27.7.7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资格审查与评标5.0.1.1.1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5.0.2.2.2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电话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0.资格审查5.2.1开标结束后,招标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应按第四章评分办法资格评审标准及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5.1.1评标工作5.1.11.1.1评标委员会(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评,并按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推荐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数量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单位代表1人,经济及技术专家共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情形除外。(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5.1.12.2.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本章第5.3.2项第(1)至(5)目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5.1.13.3.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1.14.4.4评标方法(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2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5.2.25.5.5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5.2.26.6.6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5.2.27.7.7在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5.2.28.8.8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评委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5.2.29.9.9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5.2.210.10.10评标结束后,投标文件概不退还。6.授予合同6.1.1中标公告6.1.11.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6.1.12.2.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1.13.3.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6.1.14.4.4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6.2.2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6.3.3中标通知书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6.4.4签订合同6.4.41.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4.42.2.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4.43.3.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6.4.44.4.4如采购人或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对违约方收取中标金额2%的违约金。6.4.45.5.5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6.4.46.6.6如中标人不按本章第6.5.1项约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报请取消其中标决定。采购人可在中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7.信用记录7.0.1.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信息查询记录同汇总资料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8.质疑程序及处理8.1若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一)质疑响应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竞争性招标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八)提起质疑的日期8.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8.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8.5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经营许可证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返还。8.6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可以拒收。8.7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8.8采购人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8.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货物清单及参数要求招标文件中对以上产品的要求为满足采购人所需产品的要求,非唯一指定要求,如有与某产品的指标或参数描述相同,并非特指,仅为产品质量、档次、水平的参照,供应商应以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档次、技术、性能的产品参与投标,未注明的规格应附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序号名称参数数量(台)1小型电动保洁车1、整车1.1、车架:采用高碳钢专用车架含挡风板保险杠及后靠背安全架1.2、前叉:仿液压双减震前叉1.3、承载重量:载重≥200kg1.4、最高车速:≤26km/h 1.5、倒车车速:≤12 km/h 1.6、续行里程:夏季:≥30km;冬季:≥35km1.7、爬坡度:≤15%1.8、整车整备质量:≥120kg1.9、外形尺寸:≥2550*950*1350mm1.10、轮距:≥750mm1.11、轴距:≥1650mm1.12、电池位置:座桶电池盒1.13、离地尺寸:≤220mm1.14、轮胎型号:前≥16*25、后≥14*302、警示装置2.1、前灯:前大灯转向灯一体灯饰2.2、后灯:转向灯、刹车灯、行车灯一体尾灯2.3、警灯:圆形警示旋转警灯3、车厢:3.1、材质:ABS军用塑料箱体3.2、尺寸:≥1200*800*780mm3.3、开门方向:上口对开,大小门3.4、容积: ≥500L4、蓄电池:4.1、电池容量: ≥20AH4.2、标称电压:48V5、电机:5.1、输出功率: ≥580W5.2、标称电压:48V6、控制器6.1规格要求:12管6.2、额定电压:48V7、控制器7.1、两边护栏:舒适,宽大,驾乘人员更安全902大件垃圾转运车(园林粉碎车)产品名称:物料粉碎车总质量(Kg):≤4495额定载质量(Kg):≥400整备质量(Kg):≥3700外形尺寸(mm):≥5900×2100×2800接近角/离去角(°):≥16/14前悬/后悬(mm):≥900/1700最高车速(Km/h):≥100轴距(mm):≥3000发动机功率(kw):≥80垃圾箱容积(m³):≥713封闭车产品名称:纯电动自卸车额定载质量(Kg):≥4300整备质量(Kg):≥18700总质量(kg):≥25000外形尺寸(mm):≥9300×2550×3300货厢尺寸(mm):≥5400×2300×800功率(kw):≥400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kWh):≥250续航里程(km):≥20024垃圾对接车(含20个箱子)1.产品名称:摆臂式垃圾车1.1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底盘:二类底盘发动机:国VI发动机总质量:≤14000kg额定载质量:≥5300kg整备质量:≥5500kg轴距:≥3800mm前悬:≤1350mm后悬:≤1950mm接近角:≤21°离去角:≤16°最高车速:≥85km/h驾驶室准乘人数≥2人外形尺寸:长≤6950mm、宽≤2550mm、高≤3200mm导入宽度(内/外)(mm):1610/1750mm(±50mm)导入高度T(mm):120(±20mm)卸料角度(°)≥43起吊循环时间(s)≤25卸料循环时间(s)≤221.2其他性能要求:1.2.1采用摆臂式(或拉臂式)装卸箱机构,吊箱、卸箱过程平稳可靠。 1.2.2实现一车放置2个及以上厢体,可同时满足多个收集点运输及空、满箱置换。1.2.3车载箱体可实现独立侧倾倒料。1.2.4车辆根据工况的不同自动匹配发动机所需转速、功率。在其它工况下,自动处于怠速状态,减少功率损耗和故障发生率,降低油耗。 1.2.5采用 CAN 控制系统,操作采用遥控操作方式,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改善工作环境,设备运行稳定可靠,自动化程度高,提高设备的安全性。1.2.6液压系统和电气系统须运行安全可靠,故障率低。液压与电气系统设有多重保护,保证作业安全。车辆具有双保险系统,作业系统具有无线遥控和手动操纵双重功能,保证作业安全,方便后期保养维护。 2.配套箱体2.1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垃圾箱尺寸(mm):≥1920×1215×1170mm垃圾箱容积(m³):≥2m³两个投料口,单口尺寸(mm):≥1250×580mm液压系统压力(MPa):≥16Mpa箱体重量:≥350kg钢板强度:≥345MPa2.2其他性能要求:2.2.1箱体顶部、两侧均应具有投料门,投料高度低于800mm。顶盖打开后具有支撑机构,能够保持盖板不会在重力作用下自动关闭。侧门关闭后,具有锁止机构,能够保证在垃圾投放、运输过程中侧门不会打开。 2.2.2箱体顶、侧盖具有可供锁闭的结构,能够通过各类锁具将箱门、盖锁闭;箱体端面具有侧开卸料门,卸料门应安装有方便的开闭机构。卸料门在收集、运输过程不会自动打开。卸料门应分为上下两段,上段门向上开启,应能够最大化打开箱体,保证卸料顺畅;下段门向下打开,卸料时有效导流长度应大于150mm。 2.2.3、箱体两端有能够与运输车辆匹配的钩挂机构;箱体底部有导向、定位、锁止结构,能够准确的在车辆上进行移动、定位及锁止。箱体在运输车辆上锁止后,锁止可靠,运输过程中应无脱落风险。 2.2.4、箱体底部有供周转牵引的安装机构。箱体内、外均应做防腐处理。25低压洒水车1、驱动电机额定/峰值功率(kw):≥105/1652、驱动电机额定/峰值转矩(N.m):≥500/10003、电池类型:磷酸铁锂3.1总电量(kWh):≥1964、续驶里程(等速法,km):≥2805、整车外形尺寸(长×宽×高)(mm):≥7950×2500×2906、总质量(kg):≥180007、整备质量(kg):≥83008、额定载质量(Kg):≥95009、轴距(mm):≥450010、前悬/后悬(mm):≥1410/200011、接近角/离去角:≥18/1514低压洒水宽度(m)≥1215作业速度(km/h)5-1516罐体要求采用不锈钢内胆16.1厚度(mm):≥416.2罐体总容量(立方):≥9.4516.3高端耐用款标注316L不锈钢(耐酸碱,抗腐蚀能力更强,适配含融雪剂,消毒水的洒水作业,使用寿命更久),均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16.4焊接工艺:采用全自动氩弧焊焊接,焊缝平整无气孔,无夹渣,焊接强度母材强度,焊缝经100%气密性检测,0渗漏,符合JB/T4709-2007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16.4成型工艺:内胆一体冲压成型(封头部位优先),无拼接缝隙,抗水压能力更强,额定工作水压下无变形,无渗漏。16.5防腐处理:内胆内壁做钝化处理,形成致密氧化膜,提升抗腐蚀,抗酸碱能力,适配长期盛装自来水,绿化用水,兼顾应急消毒水运输需求1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报价唯一只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格式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1.2资格评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提供承诺书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供应商出具的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无行贿记录供应商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1.3实质性响应审查标准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做无效标处理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质保期三电(电机、电控、电池)质保期为8年,除三电以外质保期为1年。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交货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报价部分:30分技术部分:45分商务部分:25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2.2(1)投标报价(30分)1、超出采购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2、所有未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其报价不作为评分依据。3、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投标报价)×30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备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2(2)技术部分(45分)技术规格、和功能要求(30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得30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视同负偏离处理。 (1)“设备技术性能偏离表”按照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逐项对应列出所投产品对应条件和参数,并注明响应与负偏离。不按要求列出的,计 0 分; (2)投标文件技术参数照抄招标文件原文的,计 0 分; (3)“设备技术性能偏离表”没有写明具体制造商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4)“设备技术性能偏离表”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5)技术参数每负偏离的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产品综合性能(10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先进性、设备的综合性能横向比较进行综合评分:第一档:产品技术先进、设备综合性能优、非常适用的,计10分;第二档:产品技术良好、设备综合性能良好、基本满足,计7分;第三档:产品技术一般、设备综合性能一般的,计4分;第四档:产品技术差、设备综合性能差的,计0分;产品质量保证措施(5分)供货进度安排及项目实施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所有产品分别提供供货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①供货安装进度计划;②人员安排;③培训方案;④产品验收方案;⑤应急情况处理保障等。方案内容完整、合理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分,有1 项内容缺失扣1 分;有1项内容不合理、不完整、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0.5分。1.2.2(3)商务部分(25分)类似业绩(9分)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每提供1个类似经营业绩计3分,最多计9分,未提供不计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经营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和盖章页)。否则,不计分。售后服务方案(8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及措施 (至少应包含但不限于:售后人员配备名单、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流程、售后培训计划、售后服务承诺、故障解决流程、制造厂商售后服务承诺等) 进行分档计分:第一档:方案思路清晰、合理、措施完善、科学、针对性强的计8分;第二档:方案思路较清晰、较合理、措施较完善、较科学、针对性较 强的计4分;第三档:方案思路欠清晰、欠合理、措施欠完善、欠科学、针对性一 般的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应急保障方案(8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应急保障方案,方案内容及措施 (至少应包含但不限于:应急保障方案的可操作性、应急救援保障服务能力、 完整的应急救援体系、完善的风险保障措施等) 进行分档计分:第一档:方案思路清晰、合理、措施完善、科学、针对性强的计8分;第二档:方案思路较清晰、较合理、措施较完善、较科学、针对性较 强的计4分;第三档:方案思路欠清晰、欠合理、措施欠完善、欠科学、针对性一 般的计1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备注:对供应商挂靠借用资质、提供虚假业绩、证书投标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给与行政处罚,将其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公示。根据87号令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评标。a、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b、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则该货物的制造商也必须为上述企业,否则不能享受价格优惠。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评审标准1.1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资格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3实质性响应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2.1分值构成(1)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2评分标准(1)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程序2.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2.2详细评审2.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方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计算出综合得分,(1)按本章第1.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1.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1.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2.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2.3供应商综合得分=A+B+C。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4评标结果2.4.1除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不同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同时:(1)按“报价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2)若“报价部分”得分仍相同,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3)若“商务部分”得分仍相同,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2.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以下“合同条款及格式”为合同签订时的基本内容,若需修改及未尽事宜,待供应商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与招标单位协商确定。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项目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单位)乙方:(中标供应商)1.总则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采购单位)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成交结果,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为本项目招标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和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注:本项目合同由中标单位与需方签订。2.合同文件2.1本合同条款。2.2中标通知书。2.3变更补充文件2.4技术规格及要求。2.5投标文件。2.6其它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先后顺序为准。3.货物名称、型号、规格、配置、技术参数、数量及合同价款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配置及技术参数单价(元)数量(台)合价(元)备注合计----合同价款大写:(合同价款包括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及其他因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4.合同的范围,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4.1合同的范围:仅指(采购单位)的项目招标。4.2交货及安装时间:按需方要求4.3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4.4交货方式: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到位。5.合同条款及特别条款5.1货物验收:5.1.1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产品资料的整理,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的主要依据。5.1.2甲方组织专家按照投标文件清单及承诺内容对产品质量及服务验收,在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或是相关技术规格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不符的,应及时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反映。5.1.3验收:到场验收:。5.1.4货物试运行期间,乙方都要指定专门技术人员全程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出现的所有问题。5.1.5甲方根据上述第5.1.3条规定进行验收,并不能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质量保证条款规定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5.2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故障处理5.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5.2.2乙方提供本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如乙方提供本身质量保证期超过单年以上的,要根据乙方提供质保期执行。在质保期内发现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免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方、乙方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2.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2.4乙方须在质保期限满后提供全部货物的终身免费维护,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或不可抗力引起的故障)不在免费维护范围内。如货物出现故障需维修,乙方只收货物维修的材料费。5.2.5乙方应提供产品保修卡按产品规定保修期限及内容以及服务厂家的其它承诺条款实行保修,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卡。5.2.6乙方应对甲方的货物实行终身维护。6.违约行为6.1乙方有下列行为将作为违约:⑴逾期交货及延迟竣工,不可抗力除外。⑵交付货物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质量等跟乙方的投标文件中相关承诺存在着不符,并私自降低货物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质量等。⑶本次招标设备及各种配件、易损件的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⑷不履行合同条款或只履行部分合同条款,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⑸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的伴随服务。⑹没有按本合同提供质量保证期。⑺违反政府招标法和国家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6.2甲方有下列行为将作为违约:⑴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交付的货物或逾期延迟验收。⑵违反政府招标法和国家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7.违约责任7.1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第6.1条的,将受到以下制裁:⑴违反本合同条款第6.1条第⑴款时,乙方应按合同款的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交货为止。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款的百分之五。其中违约金由甲方从应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三十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加乙方承提因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⑵违反本合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动保洁车、垃圾转运车等车辆 电动保洁车 垃圾转运车等车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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