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 智慧中药房建设中标结果公示(广安市中医医院2026)
广安市中医医院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64
二、项目名称: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四川省中药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8栋1单元5、6、8、9楼1号
5,000,000.00元
智慧中药房建设项目(散装中药饮片)(具体标的名称详见采购清单)(百分比):95%
98.3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省中药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7022599
A07022599 其他片剂
智慧中药房建设项目(散装中药饮片)(具体标的名称详见采购清单)
详见配送清单应答表
详见配送清单应答表
1(批)
5,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小平、曾玉娇(采购人代表)、李萍、何英、刘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货物采购项目)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万-500万元,费率1.1%;中标金额500万-1000万元,费率0.8%;下浮40%向中标人收取,按中标金额计算后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照3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5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中医医院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1号
联系方式:18482613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相关附件:
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二次)(N511601202500026420251217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省中药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pdf
广安市中医医院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0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64
项目名称: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2)非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经营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或医疗用毒性药品),同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1月0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计划编号:51160025210200004992
采购品目:A07022599 其他片剂
采购包最高限价: 采购包1 :500万元
监督部门:广安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26-2342519;联系地址:思源大道2号。(注:因系统调整原因监督机构信息在采购文件中未显示,现进行补充)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u-content noticePurchase-purchaserOrgName _notice_content_noticePurchase-purchaserOrgName dynamic-form-editor">广安市中医医院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1号
联系方式:18482613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18层1819号,项目咨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春风大厦17楼
联系方式: 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专线,电话:028-6230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伍毅/郭俊,技术审核:刘洋、张维、杨丹、王艺霖
电话: 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专线,电话:028-62306011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公告.docx
广安市中医医院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0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64
项目名称: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 (2)非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经营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或医疗用毒性药品),同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1月0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计划编号:51160025210200004992
采购品目:A07022599 其他片剂
采购包最高限价: 采购包1 :500万元
监督部门:广安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26-2342519;联系地址:思源大道2号。(注:因系统调整原因监督机构信息在采购文件中未显示,现进行补充)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中医医院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1号
联系方式:18482613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18层1819号,项目咨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春风大厦17楼
联系方式: 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专线,电话:028-6230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伍毅/郭俊,技术审核:刘洋、张维、杨丹、王艺霖
电话: 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专线,电话:028-62306011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公告.docx
广安市中医医院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64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中医医院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1号
联系方式:18482613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18层1819号,项目咨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春风大厦17楼
联系方式: 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专线,电话:028-6230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伍毅/郭俊,技术审核:刘洋、张维、杨丹、王艺霖
电话: 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专线,电话:028-62306011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相关附件:
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N511601202500026420251121001)-文件集.zip
广安市中医医院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64
二、项目名称: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广安鑫山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办事处碾子坪2号3幢213号、214号、215号、216号、217号
3,300,000.00元
小包装中药饮片(具体标的名称详见采购清单)(百分比):75%
93.0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合同包二):
货物类(广安鑫山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7022599
A07022599 其他片剂
小包装中药饮片(具体标的名称详见采购清单)
东阿阿胶
净制等
1(批)
3,3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爱琼、何英、雍东旭、曾玉娇(采购人代表)、李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货物采购项目)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万-500万元,费率1.1%;中标金额500万-1000万元,费率0.8%;下浮40%向中标人收取,按中标金额计算后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照3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2: 2.4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中医医院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1号
联系方式:18482613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N511601202500026420251121001)-文件集.zip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广安市中医医院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64
项目名称: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 (2)非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经营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或医疗用毒性药品),同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
采购包2:
(1)(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 (2)非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经营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或医疗用毒性药品),同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计划编号:51160025210200004992
采购品目:A07022599 其他片剂
采购包最高限价: 采购包1 :500万元,采购包2:330万元
监督部门:广安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26-2342519;联系地址:思源大道2号。(注:因系统调整原因监督机构信息在采购文件中未显示,现进行补充)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中医医院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1号
联系方式:18482613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18层1819号,项目咨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春风大厦17楼
联系方式: 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专线,电话:028-6230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负责:伍毅/郭俊,技术审核:刘洋、张维、杨丹、王艺霖
电话: 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专线,电话:028-62306011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相关附件:
第三章 技术.docx
广安市中医医院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64
项目名称: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2)非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经营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或医疗用毒性药品),同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
采购包2:
(1)(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2)非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经营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或医疗用毒性药品),同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片剂
采购包最高限价: 采购包1 :500万元,采购包2:330万元
监督部门:广安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26-2342519;联系地址:思源大道2号。(注:因系统调整原因监督机构信息在采购文件中未显示,现进行补充)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中医医院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1号
联系方式:18482613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18层1819号,项目咨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春风大厦17楼
联系方式: 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专线,电话:028-6230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负责:伍毅/郭俊,技术审核:刘洋、张维、杨丹、王艺霖
电话: 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专线,电话:028-62306011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相关附件:
第三章 技术.docx
广安市中医医院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64
二、项目名称: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广安鑫山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办事处碾子坪2号3幢213号、214号、215号、216号、217号
3,300,000.00元
小包装中药饮片(具体标的名称详见采购清单)(百分比):75%
93.0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合同包二):
货物类(广安鑫山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7022599
A07022599 其他片剂
小包装中药饮片(具体标的名称详见采购清单)
东阿阿胶
净制等
1(批)
3,3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爱琼、何英、雍东旭、曾玉娇(采购人代表)、李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货物采购项目)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万-500万元,费率1.1%;中标金额500万-1000万元,费率0.8%;下浮40%向中标人收取,按中标金额计算后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照3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2: 2.4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中医医院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1号
联系方式:18482613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18层1819号,项目咨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春风大厦17楼
联系方式: 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专线,电话:028-6230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伍毅/郭俊,技术审核:刘洋、张维、杨丹、王艺霖
电话: 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专线,电话:028-62306011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相关附件:
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N511601202500026420251121001)-文件集.zip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
采购人名称
广安市中医医院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广安鑫山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3,300,000元
合同期限
年
合同签署时间
2026-03-03 15:22:30
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要求;二、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招标文件“是否接受联合体”要求;三、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招标文件“投标(响应)保证金”要求;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招标文件“履约保证金”要求;五、我单位完全接受并响应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要求;六、我单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2.4.2计量单位”要求;七、我单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2.4.3投标货币”要求;八、我单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2.4.4知识产权”要求:(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九、我单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2.4.5投标报价”要求;十、我单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要求;十一、我单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2.4.7投标文件的提交”要求;十二、我单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要求;十三、我单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2.5.1.2解密投标文件”要求;十四、我单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2.6.3合同分包和转包”要求;十五、我单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要求;十六、我单位所投产品中若涉及CCC、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等前置许可认证的,提供对应证书或者承诺中标(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将对应证书交与采购人。十七、我单位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版本号:N511601202500026420251217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64广安市中医医院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12月17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安市中医医院委托,拟对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二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广安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641.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二次)1.3.招标项目简介广安市中医医院拟采购2025年下半年中药饮片采购(二次)一项,本项目为1个包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特定资格条件(描述:(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2)非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经营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或医疗用毒性药品),同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广安市中医医院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1号邮编:638000联系人:刘佳新联系电话:18482613709代理机构: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18层1819号,项目咨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春风大厦17楼邮编:637000联系人:项目负责人:伍毅/郭俊,技术审核:刘洋、张维、杨丹、王艺霖联系电话:项目电话:0817-2323116,公司监察合规部专线,电话:028-623060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5,000,0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收款单位:采购人指定。开 户 行:采购人指定。银行账号:采购人指定。交款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领取合同之前。退还时间:项目履约验收合格且中标单位提交退还申请后30日内。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原路径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及时报告本级财政监督部门(2)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货物采购项目)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万-500万元,费率1.1%;中标金额500万-1000万元,费率0.8%;下浮40%向中标人收取,按中标金额计算后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照3000元收取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广安市中医医院和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广安市中医医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客户端提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公布开标结果。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投标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1.投标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产地、质量、包装、有效期等均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2.采购人组建中药饮片质量监督组,负责对中药饮片进行全面质量检查,重点抽查易霉变、虫蛀、结串、走油的品种,对质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四川省中药材标准》(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中药饮片卷)》(2020年版)及《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5年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对产品立即退、换、补。中标人应在3天内进行更换、补充、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临床使用。发现相同饮片品种不符合要求达三次,采购人按第三次当月所有中药饮片供货总金额的10%进行扣除,发现相同饮片品种不符合要求超过五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货方承担相应责任。3.如果采购人在临床使用中发现中药饮片不符合质量要求(含出现严重的临床不良反应时),需要进行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要求通知中标人。如果检验证明中药饮片存在质量问题,则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在3天内进行更换、补充、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临床用药。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对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中药饮片质量检验在采购人所在地检测部门进行。4.中药饮片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收回并更换合格中药饮片;由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抽检出现中药饮片不合格的,中标人必须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如因采购人管理引发的中药饮片质量问题引起药政管理方面的问题,由中标人负连带责任;由中药饮片质量引起医疗纠纷,中标人必须负连带责任。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验收内容包括采购文件每一项技术要求的履约情况,中标人响应文件的响应和承诺、合同约定内容。验收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及本项目规定之情形的,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为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验收内容包括采购文件每一项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中标人响应文件的响应和承诺、合同约定内容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1、按国家、省、行业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若标准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按最严标准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提供的样品用于验收比对,不得低于该样品标准。规定了有效期的中药饮片,交货时其剩余有效期不得低于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二;2、招标后将采取保留评标所有样品、多人验收、定期抽查等措施以确保中药饮片质量的稳定。按照《广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广市财采(2021)27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1、“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是指一次性验收当批次货物。2、“七、履约验收时间(因系统格式原因,履约验收时间以此为准):1、验收条件说明:投标人提出当批次货物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验收当批次金额的100%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广安市中医医院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8482613709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1号邮编:638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郭俊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17-2323116快递收件电话:19161070952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春风大厦17楼邮编:6370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招标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招标文件内容,为获取原招标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需要样品评审。样品提交时间: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样品提交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春风大厦17楼开标室,并按现场工作人员指示摆放样品提交数量:10样品提交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样品要求”为准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00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A07022599 其他片剂智慧中药房建设项目(散装中药饮片)(具体标的名称详见采购清单)1.00(批)5,000,000.00工业是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智慧中药房建设项目(散装中药饮片)(具体标的名称详见采购清单)批%100.00百分比在采购清单中每一项的最高单价限价的基础上报出统一结算比例,0%<结算比例≤100%。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供货量和实际代煎数量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以成交单价(最高单价限价*结算比例)×实际供货数量和实际代煎金额进行结算。举例:假设采购人采购砂仁,最高单价限价0.388元/g,若结算比例为90%,则砂仁结算单价为0.388*90%=0.3492元;代煎100袋,则实际支付代煎金额为100*0.75=75元★注: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A07022599 其他片剂智慧中药房建设项目(散装中药饮片)(具体标的名称详见采购清单) 蜈蚣、炒建曲、醋香附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智慧中药房建设项目(散装中药饮片)(具体标的名称详见采购清单)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技术参数要求★(一)采购清单序号标的名称炮制规格单位最高单价限价(元)是否核心产品所属行业1蜈蚣条条5.408是工业2麸炒枳壳麸炒,片1g0.0516工业3浮小麦净制1g0.0142工业4炒建曲炒黄1g0.0432是工业5竹叶柴胡段1g0.0267工业6佩兰段1g0.0248工业7炒栀子清炒1g0.055工业8焦山楂清炒1g0.0418工业9醋香附醋炙,片1g0.0413是工业10醋延胡索醋炙1g0.1404工业11麦芽净制1g0.0167工业12砂仁净制1g0.388工业13茯神木块1g0.0592工业14莪术片1g0.0632工业15浙贝母片1g0.346工业16酒女贞子酒炙1g0.0192工业17墨旱莲段1g0.0458工业18豨莶草段1g0.0052工业19白花蛇舌草段1g0.0322工业20五味子净制1g0.1066工业21天麻片1g0.4465工业22炒火麻仁清炒1g0.0594工业23皂角刺片1g0.124工业24滑石细粉1g0.0138工业25炒僵蚕麸炒1g0.3429工业26淡竹叶段1g0.0267工业27石决明碎块1g0.027工业28蜜百部蜜炙1g0.0633工业29紫荆皮段1g0.0883工业30猫爪草净制1g0.3174工业31野菊花净制1g0.0822工业32煅磁石煅制1g0.0277工业33三七粉细分1g0.3323工业34透骨草段1g0.0568工业35地龙段1g0.42工业36醋五灵脂醋炙1g0.2733工业37细辛段1g0.1817工业38姜竹茹姜炙,段1g0.0508工业39淡豆豉净制1g0.0275工业40忍冬藤段1g0.0208工业41煨诃子煨制1g0.0267工业42桑白皮丝1g0.1182工业43醋艾叶醋炙1g0.0292工业44蜜款冬花蜜制1g0.1925工业45法落海净制1g0.2043工业46蜜麻黄蜜制,段1g0.0595工业47盐橘核盐制1g0.0417工业48蝉蜕净制1g0.975工业49败酱草段1g0.0258工业50大腹皮切制,段1g0.0275工业51干鱼腥草段1g0.0168工业52紫花地丁段1g0.0371工业53制何首乌黑豆汁制,块1g0.0767工业54白茅根片1g0.04工业55水牛角粗粉1g0.0292工业56泽兰段1g0.0283工业57龙胆草段1g0.0762工业58瞿麦段1g0.0183工业59全蝎净制1g3.2422工业60姜草果仁姜炙1g0.1228工业61桑椹净制1g0.0565工业62麻黄根片1g0.0208工业63蛤蚧对1g0.1555工业64制天南星姜矾制,片1g0.0567工业65郁李仁净制1g0.1428工业66鹿角霜碎块1g0.2561工业67穿山龙片1g0.0668工业68马齿苋段1g0.0225工业69炒茺蔚子清炒1g0.1268工业70苏木片1g0.0188工业71草红藤段1g0.0594工业72徐长卿段1g0.0975工业73蛤壳碎块1g0.0265工业74垂盆草段1g0.0766工业75茯苓皮净制1g0.0123工业76小蓟段1g0.0355工业77炒露蜂房清炒,碎块1g0.0854工业78千里光段1g0.0089工业79炒槐花清炒1g0.0525工业80冬葵果净制1g0.1716工业81绞股蓝段1g0.0653工业82香薷段1g0.0175工业83大肺筋草段1g0.1582工业84白薇段1g0.0952工业85酒乌梢蛇酒炙,段1g0.7601工业86白头翁片1g0.5581工业87枳椇净制1g0.1162工业88白矾净制1g0.0067工业89川贝母粉细粉1g5工业90赤石脂净制1g0.0298工业91生草乌净制1g0.0363工业92生川乌净制1g0.035工业93香加皮片1g0.08工业94雪莲花净制1g0.063工业95雷公藤片1g0.0517工业96夜明砂净制1g0.0738工业97生马钱子净制1g0.22工业98姜厚朴姜汁炙1g0.0467工业99法半夏甘草石灰制1g0.1575工业100赤芍片1g0.0817工业101甘草片片1g0.0542工业102熟地黄蒸制1g0.0518工业103木香片1g0.0317工业104龙骨碎1g0.1497工业105大枣净制1g0.0292工业106羌活片1g0.4058工业107炒莱菔子清炒1g0.0292工业108黄连片1g0.7328工业109干姜片1g0.0678工业110黄柏丝1g0.1782工业111炒鸡内金炒制1g0.0417工业112人参片1g0.9145工业113三棱片1g0.0564工业114钩藤净制,段1g0.11工业115蜜远志蜜炙1g0.3143工业116姜半夏生姜白矾制1g0.1552工业117炒牛蒡子清炒1g0.0589工业118石菖蒲片1g0.092工业119酒黄连酒炙1g0.2695工业120煅瓦楞子煅制1g0.0158工业121伸筋草段1g0.0258工业122炒葶苈子清炒1g0.0292工业123射干片1g0.1021工业124肉桂丝1g0.0736工业125蜜旋覆花蜜炙1g0.0458工业126威灵仙段1g0.0813工业127路路通净制1g0.0328工业128醋鳖甲醋炙1g0.2678工业129炒紫苏子清炒1g0.0467工业130海螵蛸块1g0.0854工业131炒决明子清炒1g0.0148工业132苦参净制,片1g0.0542工业133炒川楝子清炒1g0.032工业134醋没药醋炙1g0.0725工业135土茯苓净制,片1g0.0589工业136炒蒺藜清炒1g0.055工业137乌梅净制1g0.0517工业138槟榔片1g0.0375工业139烫骨碎补烫制1g0.0542工业140醋乳香醋炙1g0.1225工业141前胡片1g0.1658工业142蜜麻黄绒蜜炙1g0.268工业143青蒿段1g0.0158工业144白扁豆净制1g0.0599工业145麸炒青皮麸炒1g0.0433工业146芡实净制1g0.0894工业147炒芥子清炒1g0.04工业148蛇床子净制1g0.0725工业149板蓝根片1g0.0425工业150炒苍耳子清炒1g0.0224工业151炒王不留行清炒1g0.0275工业152大黄片1g0.0475工业153土鳖虫净制1g0.1219工业154制黄精黑豆汁制1g0.125工业155白土苓片1g0.0411工业156半枝莲切制,段1g0.0415工业157烫水蛭烫制1g1.8011工业158炒瓜蒌子清炒1g0.0798工业159制草乌煮制1g0.0725工业160舒筋草切制,段1g0.0225工业161赤小豆净制1g0.0258工业162萹蓄段1g0.0192工业163炮姜烫制1g0.0774工业164矮地茶段1g0.0497工业165酒黄芩酒炙1g0.0933工业166生蒲黄净制1g0.1529工业167高良姜片1g0.0333工业168酒续断酒炙1g0.0458工业169炒冬瓜子清炒1g0.0242工业170侧柏叶净制1g0.0142工业171龙葵段1g0.0489工业172胆南星块1g0.0375工业173蒲黄炭炒炭1g0.16工业174萆薢净制1g0.0192工业175芒硝净制1g0.0834工业176锁阳片1g0.0433工业177大血藤片1g0.0409工业178醋龟甲醋炙1g0.2734工业179刘寄奴段1g0.0325工业180大叶茜草段1g0.1948工业181冰片净制1g0.1192工业182白果仁净制1g0.0486工业183煅浮海石煅制1g0.7118工业184槲寄生片1g0.0718工业185青黛净制1g0.125工业186海金沙净制1g0.28工业187蚕沙净制1g0.005工业188秦皮丝1g0.0292工业189三七花净制1g0.5315工业190琥珀净制1g0.07工业191荜茇净制1g0.2064工业192米炒虻虫炒炙1g3.6591工业193黑顺片净制,片1g0.1428工业194石韦段1g0.0325工业195炒九香虫清炒1g4.1278工业196红豆杉段1g0.8819工业197番泻叶净制1g0.0242工业198葛花净制1g0.0996工业199醋甘遂醋炙1g0.3546工业200炒槐角清炒1g0.0225工业201炒楮实子清炒1g0.0983工业202罗汉果净制个3.7617工业203夏天无净制1g0.2279工业204珍珠粉净制1g0.8729工业205朱砂粉净制1g3.2638工业206麸炒陈皮麸炒1g0.0265工业207酒川芎酒炙1g0.0633工业208防风片1g0.0876工业209藿香段1g0.0222工业210牡蛎碎1g0.0227工业211盐泽泻盐炙1g0.0417工业212炒酸枣仁清炒1g0.5003工业213薄荷段1g0.0325工业214紫苏叶切制1g0.0283工业215郁金片1g0.0626工业216鸡矢藤段1g0.0183工业217煅牡蛎煅制1g0.0256工业218盐知母盐炙1g0.07工业219盐菟丝子盐炙1g0.0773工业220煅龙骨煅制1g0.0917工业221白附片净制,片1g0.1773工业222薤白净制1g0.0633工业223豆蔻净制1g0.1589工业224紫苏梗段1g0.02工业225淫羊藿丝1g0.3789工业226续断片片1g0.0675工业227北沙参段1g0.1008工业228莲子净制1g0.0884工业229香橼丝1g0.0333工业230石斛段1g0.2422工业231菊花净制1g0.1016工业232黄精片1g0.1696工业233升麻片1g0.0817工业234盐补骨脂盐炙1g0.0542工业235金钱草段1g0.0217工业236荷叶丝1g0.0217工业237稻芽净制1g0.0158工业238秦艽片1g0.1835工业239玉竹片1g0.1558工业240龙眼肉净制1g0.0808工业241醋北柴胡醋炙1g0.27工业242白及片1g0.2697工业243盐车前子盐炙1g0.0633工业244佛手丝1g0.1109工业245盐巴戟天盐炙1g0.2381工业246乌药片1g0.0367工业247辛夷净制1g0.2533工业248盐沙苑子盐炙1g0.0967工业249盐覆盆子盐炙1g0.2817工业250煅赭石煅制1g0.01工业251炒金樱子肉清炒1g0.1032工业252盐荔枝核盐水炙1g0.0258工业253沉香块1g0.5702工业254千年健片1g0.0242工业255炒稻芽清炒1g0.02工业256柿蒂净制1g0.0758工业257石见穿段1g0.055工业258大青叶切制1g0.0275工业259制川乌蒸制1g0.2514工业260小通草段1g1.0859工业261酒仙茅酒炙1g0.0833工业262灵芝片1g0.0883工业263紫草片1g0.479工业264天冬片1g0.1308工业265白前段1g0.0925工业266化橘红丝1g0.0731工业267重楼片1g0.3269工业268海藻段1g0.04工业269丁香净制1g0.0917工业270昆布丝1g0.0692工业271地榆炭炒炭1g0.0283工业272地榆片1g0.0721工业273冬凌草段1g0.0823工业274虎杖净制,片1g0.0225工业275老鹳草段1g0.015工业276京半夏药汁炙1g0.2027工业277桑螵蛸片1g1.8435工业278五倍子净制1g0.0525工业279甘松段1g0.0708工业280预知子片1g0.0588工业281麻黄绒净制1g0.2583工业282麸煨肉豆蔻煨制1g0.2014工业283降香块1g0.0854工业284灯心草段1g0.597工业285炒青葙子清炒1g0.0725工业286烫狗脊烫制1g0.0283工业287槐花净制1g0.0598工业288酒黄精酒蒸1g0.1887工业289海风藤片1g0.0246工业290檀香块1g1.2484工业291鹿茸片1g4.6626工业292胖大海净制1g0.215工业293赶黄草段1g0.0804工业294无花果净制1g0.0796工业295南鹤虱-炒清炒1g0.0939工业296莲子心净制1g0.1717工业297荆芥炭制炭1g0.0408工业298灯盏花净制1g1.14工业299煅紫石英煅制1g1.0671工业300生苍术片1g1.5775工业301灵芝孢子粉净制1g0.9378工业302白英段1g0.0573工业303紫河车净制1g3.2367工业304猪胆粉打粉1g0.4368工业305麸炒白术麸炒1g0.2597工业306麸炒苍术麸炒1g0.0981工业307黄芩片1g0.1121工业308粉葛切制,块1g0.0395工业309首乌藤净制,段1g0.044工业310麸炒枳实麸炒1g0.0642工业311燀桃仁燀制1g0.1319工业312独活片1g0.0735工业313鸡血藤净制,片1g0.0388工业314珍珠母粉1g0.0201工业315盐小茴香盐水炙1g0.0502工业316益母草净制,段1g0.0288工业317蜜瓜蒌皮蜜炙1g0.0525工业318燀苦杏仁燀制1g0.087工业319桑寄生段1g0.0417工业320生石膏粗粉1g0.0176工业321枸杞子净制1g0.1094工业322地肤子净制1g0.0583工业323白鲜皮片1g0.4773工业324合欢花净制1g0.3124工业325蜜紫菀蜜炙1g0.0905工业326南沙参片1g0.2918工业327木蝴蝶净制1g0.1375工业328芦根段1g0.0429工业329盐吴茱萸盐炙1g0.1045工业330柏子仁净制1g0.2392工业331猪苓片1g0.3819工业332姜黄片1g0.052工业333肉苁蓉片片1g0.1828工业334桑叶净制1g0.0362工业335蜜枇杷叶蜜炙1g0.0377工业336桑枝净制,片1g0.0249工业337地骨皮净制1g0.2384工业338车前草段1g0.0513工业339麻黄段1g0.0546工业340茵陈切制,段1g0.0698工业341蜜桑白皮蜜炙1g0.1126工业342盐黄柏盐炙1g0.174工业343炒蔓荆子清炒1g0.2687工业344川木通净制,片1g0.0645工业345酒大黄酒炙1g0.0757工业346隔山撬片1g0.1144工业347海桐皮丝1g0.0455工业348草豆蔻净制1g0.1353工业349盐益智仁盐炙1g0.3431工业350藁本片片1g0.341工业351山豆根片1g0.4449工业352防己片1g0.4974工业353油松节片1g0.0363工业354山慈菇片1g5.6673工业355制白附子生姜白矾制1g0.177工业356玫瑰花净制1g0.1561工业357盐韭菜子盐炙1g0.1434工业358藤梨根片1g0.0784工业359白蔹片1g0.146工业360大豆黄卷净制1g0.0456工业361寒水石粉1g0.0499工业362炮山甲烫制1g57.001工业363红景天片1g0.6747工业364木贼段1g0.0468工业365海马(大)净制1g16.9939工业366谷精草段1g0.2443工业367密蒙花净制1g0.098工业368金荞麦片1g0.0454工业369银柴胡段1g0.4891工业370胡黄连片1g0.7771工业371丝瓜络段1g0.133工业372藕节炭炒炭1g0.0789工业373天竺黄净制1g1.3495工业374西洋参片1g0.5998工业375石榴皮块1g0.0335工业376穿心莲段1g0.0426工业377炒牵牛子炒制1g0.0463工业378鸡冠花段1g0.0664工业379鹿衔草段1g0.1105工业380漏芦片1g0.1308工业381黄药子片1g0.0553工业382山奈片1g0.1763工业383川明参段1g0.1121工业384马勃片1g0.7738工业385金钱白花蛇净制条132.2工业386石上柏段1g0.0791工业387半边莲段1g0.1075工业388凤凰衣净制1g0.0705工业389烫刺猬皮烫制1g1.0469工业390龟板净制1g0.3627工业391三颗针片1g0.0416工业392青果净制1g0.1009工业393四季青净制1g0.0367工业394寻骨风段1g0.0487工业395青风藤统1g0.0341工业396络石藤统1g0.0462工业397玉米须净制1g0.0657工业398荜澄茄统1g0.0897工业399棕榈炭制炭1g0.0676工业400自然铜净制1g0.0241工业401沙棘净制1g0.2256工业402阳起石碎1g0.037工业403红曲净制1g0.1671工业404酸枣根片1g0.186工业405荆芥穗净制1g0.1464工业406血余炭炒炭1g0.0878工业407茜草炭炒炭1g0.8125工业408拳参片1g0.3875工业409贯众片1g0.0371工业410当归尾片1g0.2117工业411阿胶净制1g0.7387工业412甜叶菊净制1g0.1023工业413金沸草净制1g0.0386工业414炒薏苡仁炒1g0.0458工业415阿胶珠炒1g4.7836工业416大蓟片1g0.075工业417贯众炭炒炭1g0.0565工业418俄色叶净制1g1.2508工业419黄蜀葵花净制1g0.2167工业420积雪草段1g0.0882工业421菊苣段1g0.0577工业422人工牛黄打粉1g2.436工业423通关藤段1g1工业424熟三七粉炒1g1.26工业425浙贝母细粉打粉1g1.26工业426苎麻根段1g0.1133工业427刺五加片1g0.0863工业428蛇莓净制1g0.0423工业★注:本采购包标的名称以采购清单中的标的名称为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填报以采购清单中的“标的名称”为准。(二)质量要求★1.投标人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四川省中药材标准》(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中药饮片卷)》(2020年版)《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5年版),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实施过程中标准更新的执行新标准,采购人有权执行最严标准。★2.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中标人供应品种须具有国家医保编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入库。中药饮片不得出现虫蛀、霉变、走油酸败现象。有效成分、含水量、杂质、灰分、非药用部位、辅料、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饮片外观整洁,不得出现碎颗粒太多的情况。★3.执行保质期标注规定后,需符合《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4.每批次饮片均须有质量检测报告,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每半年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对中标饮片内部质量控制分析报告。6.投标人或产品生产厂家需具有生产条件、仓储场地,具有标本室或留样室,具有有效成份含量检测、水分、重金属、农残、黄曲霉素保障饮片质量的质检设施设备。(需提供仓储场地照片、标本室或留样室照片,以及质检设施设备的产品说明书证明材料)7.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为保障饮片质量,采购人有权赴中标人所投饮片生产厂家实地考察,中标供应商应积极协调解决。★8.投标人若为经营公司,其提供中药饮片的生产厂家相关资料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采购人处备案,如需变更应取得采购人同意方可变更。(三)其他要求:★1、本项目在实际履约过程中,如采购人需要采购清单中未列明的品类饮片,投标人需无条件提供市场成交价格供采购人参考。(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承诺函需包含本条全部内容,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人所投中药饮片道地药材品种不得少于总品种的70%。(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道地药材清单(含品种、产地),清单格式自拟)★3、紧急采购中药饮片,投标人应在采购人提出紧急采购需求后30分钟内响应,并在3小时内送达医院指定收货地址。★4、投标人应在合同期内派遣驻场服务人员≥1人(根据业务需要协商增加),人员要求:具备良好体力,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且采购人对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上岗后的继续教育。所派人员必须按采购人指定的工作地点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完全服从医院相关工作人员管理;如若驻场服务人员在合同期内不服从医院管理,出现违规违纪影响医院形象声誉的且合同未到期,则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与投标人的采购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应由投标人承担。本项目投标人所有驻场服务人员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承诺函需包含本条全部内容,承诺函格式自拟)★5、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中药代煎代配送服务。投标人提供的代煎代配送服务应与采购人信息管理系统端口接入。代煎代配送服务的设施设备、人员均应符合《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和《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采购人目前所使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山东众阳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V1.77)★6、在合同执行期间,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要求中药饮片采购方式发生变化时,按照国家及省市最新政策执行,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7、合同期内,若包件中的某一或多个品种被纳入集采范围,则按集采政策予以调整。投标人应承诺按医院需求提供集采中选品种,执行集采中选价格、采购流程及相关政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承诺函需包含本条全部内容,承诺函格式自拟)8、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中标人的代煎服务全流程进行现场督查,发现问题时要求中标人及时整改,逾期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9、所投产品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其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承诺函需包含本条全部内容,承诺函格式自拟)2代煎代配服务要求★1、配送时间要求:投标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饮片,按采购人下达计划,提供饮片品种、规格和数量。(1)配送到院外的,务必保质保量在处方开具后72小时内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2)配送到院内的,在12:00之前开具的处方,应在当天16:30前必须送到医院,12:00之后开具的处方必须第二天10:00前送到医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承诺函需包含本条全部内容,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所需药品及时配送到位,若出现一次配送不及时或不能配送则扣款500元,投标人应及时整改。(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承诺函需包含本条全部内容,承诺函格式自拟)★3、人员配置要求:针对本项目至少配备2名配送人员(注:投标人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驾驶证复印件)。配送工作人员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承诺函格式自拟)。★4、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统一按0.75元/袋固定价格,据实支付费用。3样品要求1.基本要求:(1)投标人的样品制作、运输、包装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无特殊要求,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否则不予接收。2.特殊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上应粘贴对应的样品名称标签(样式如下格式,编号不填,代理机构现场接收样品后统一填写),但不能出现任何可识别投标人或生产厂家的文字、logo、图文及其他各类标识,否则样品不得分;样品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统一接收、保管、编号和退还。(2)样品退还:样品退还评审结束以后,由监督老师现场监督,对全部样品进行封样,样品退还时间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具体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电话通知时间为准)。未中标的样品投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样品。5个工作日后不取回样品,则视为自动放弃样品的所有权,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保存,用于履约验收的参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递交样品的包装、污损不负任何责任。(3)迟交的样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样品。(4)递交投标样品的同时需单独递交一份样品清单给代理机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样品清单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样品名称及数量、投标人名称,与样品摆放在一起。(5)是否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否。(6)样品评审的标准和要求:按照“评标细则及标准”中样品评审规则执行。(7)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按投标人报价产品具体参数制作样品。附:标签样式:编号蜈蚣3.样品清单及评审标准序号名称炮制规格执行标准样品要求数量(g)1蜈蚣条《中国药典》2025年版一部1.呈扁平长条形,长9~15cm,宽0.5~1cm。2.棕褐色或灰褐色,具焦香气。3.样品均无虫蛀、无霉变。≥302五味子净制《中国药典》2025年版一部1.不规则的球形或扁球形,直径5~8mm。2.表面红色、紫红色或暗红色,皱缩,显油润;有的表面呈黑红色或出现“白霜”。果肉柔软,种子1~2,肾形,表面棕黄色,有光泽,种皮薄而脆。3.果肉气微,味酸;种子破碎后,有香气,味辛、微苦。样品均无虫蛀、无霉变。≥303天麻片《中国药典》2025年版一部1.呈不规则的薄片。外表皮淡黄色至黄棕色,有时可见点状排成的横环纹。切面黄白色至淡棕色。2.角质样,半透明。气微,味甘。3.样品均无虫蛀、无霉变。≥304猫爪草净制《中国药典》2025年版一部1.由数个至数十个纺锤形的块根簇生,形似猫爪,顶端有黄褐色残茎或茎痕;块根长3~10mm,直径2~3mm。表面黄褐色或灰黄色,久存色泽变深,微有纵皱纹,并有点状须根痕和残留须根。2.质坚实,断面类白色或黄白色,空心或实心,粉性。气微,味微甘。3.样品均无虫蛀、无霉变。≥305蝉蜕净制《中国药典》2025年版一部1.略呈椭圆形而弯曲,长约3.5cm,宽约2cm。表面黄棕色,半透明,有光泽。胸部背面呈十字形裂开,裂口向内卷曲,脊背两旁具小翅2对;腹面有足3对,被黄棕色细毛。腹部钝圆,共9节。2.体轻,中空,易碎。气微,味淡。3.样品均无虫蛀、无霉变。≥306大枣净制《中国药典》2025年版一部1.呈椭圆形或球形,长2~3.5cm,直径1.5~2.5cm。表面暗红色,略带光泽,有不规则皱纹。2.基部凹陷,有短果梗。外果皮薄,中果皮棕黄色或淡褐色,肉质,柔软,富糖性而油润。果核纺锤形,两端锐尖,质坚硬。气微香,味甜。3.样品均无虫蛀、无霉变。≥307土茯苓净制,片《中国药典》2025年版一部1.呈长圆形或不规则的薄片,边缘不整齐。切面黄白色或红棕色,粉性,可见点状维管束及多数小亮点;以水湿润后有黏滑感。2.气微,味微甘、涩。3.样品均无虫蛀、无霉变。≥308薄荷段《中国药典》2025年版一部1.呈不规则的段。茎方柱形,表面紫棕色或淡绿色,具纵棱线,棱角处具茸毛。切面白色,中空。2.叶多破碎,上表面深绿色,下表面灰绿色,稀被茸毛。轮伞花序腋生,花萼钟状,先端5齿裂,花冠淡紫色。3.揉搓后有特殊清凉香气,味辛凉。样品均无虫蛀、无霉变。≥309黄芩片《中国药典》2025年版一部1.表面棕黄色或深黄色,有稀疏的疣状细根痕。2.质硬而脆,易折断,断面黄色,中心红棕色;老根中心呈枯朽状或中空,暗棕色或棕黑色。气微,味苦。3.样品均无虫蛀、无霉变。≥3010西洋参片《中国药典》2025年版一部1.呈长圆形或类圆形薄片。外表皮浅黄褐色。2.切面淡黄白色至黄白色,形成层环棕黄色,皮部有黄棕色点状树脂道,近形成层环处较多而明显,木部略呈放射状纹理。气微而特异,味微苦、甘。3.样品均无虫蛀、无霉变。≥30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进度安排1、进度款,按月滚动支付货款,分批供货,供货后按月滚动付款,采购人按每月的实际送货量进行结算。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中标供应商根据经双方审核确认的结算清单,开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采购人在收到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供货后按月滚动付款,采购人按每月的实际送货量和实际代煎数量为准进行结算。2、在合同期内,当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70%时,投标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以书面文件(加盖公司鲜章)通知采购人;当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100%后,双方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达成合同总金额10%增量补充协议前,如投标人仍继续送货,采购人对超过合同总金额部分金额不予支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 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 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 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 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 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 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投标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 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 1.投标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产地、质量、包装、有效期等均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 2.采购人组建中药饮片质量监督组,负责对中药饮片进行全面质量检查,重点抽查易霉变、虫蛀、结串、走油的品种,对质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四川省中药材标准》(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中药饮片卷)》(2020年版)及《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5年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对产品立即退、换、补。中标人应在3天内进行更换、补充、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临床使用。发现相同饮片品种不符合要求达三次,采购人按第三次当月所有中药饮片供货总金额的10%进行扣除,发现相同饮片品种不符合要求超过五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货方承担相应责任。 3.如果采购人在临床使用中发现中药饮片不符合质量要求(含出现严重的临床不良反应时),需要进行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要求通知中标人。如果检验证明中药饮片存在质量问题,则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在3天内进行更换、补充、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临床用药。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对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中药饮片质量检验在采购人所在地检测部门进行。 4.中药饮片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收回并更换合格中药饮片;由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抽检出现中药饮片不合格的,中标人必须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如因采购人管理引发的中药饮片质量问题引起药政管理方面的问题,由中标人负连带责任;由中药饮片质量引起医疗纠纷,中标人必须负连带责任。 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验收内容包括采购文件每一项技术要求的履约情况,中标人响应文件的响应和承诺、合同约定内容。验收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及本项目规定之情形的,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为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验收内容包括采购文件每一项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中标人响应文件的响应和承诺、合同约定内容。 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1、按国家、省、行业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若标准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按最严标准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提供的样品用于验收比对,不得低于该样品标准。规定了有效期的中药饮片,交货时其剩余有效期不得低于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二;2、招标后将采取保留评标所有样品、多人验收、定期抽查等措施以确保中药饮片质量的稳定。按照《广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广市财采(2021)27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1、“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是指一次性验收当批次货物。 2、“七、履约验收时间(因系统格式原因,履约验收时间以此为准): 1、验收条件说明:投标人提出当批次货物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验收当批次金额的100%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规定了有效期的中药饮片,交货时其剩余有效期不得低于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二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①如因成交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②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③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8★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其他要求以下内容为评审依据对应第五章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未完全满足仅进行扣分,不影响其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性。采购包1:1、样品: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供样品;2、项目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3、项目服务人员: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具有执业药师(中药学)专业资格证书;4、代煎代配溯源保障:投标人提供代煎全过程实施质量信息追溯的证明;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配送管理和延伸服务方案(包含①相关中药饮片验收、代煎、代加工及配送全流程制度;②出入库管理制度;③配送管理和代煎延伸服务监督措施;④配送车辆规范制度;⑤配送人员分工制度;⑥配送和代煎延伸服务人员保障;⑦配送中产品质量保证措施;⑧沟通机制。);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障方案(包含①中药药材来源和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措施;②退换产品方案;③产品质量检查制度;④产品使用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解决措施;⑤所投产品的溯源制度及措施(根据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对产品溯源的要求,方案中需体现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可对投标产品进行生产产业链溯源,溯源内容包括:原材料的来源、生产加工、流通以及质量控制信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风险预案(包含①运输途中的突发状况处理措施;②协助医院因产品问题引起的医疗事故的处理方案;③临时配送的应急响应预案;④可预见性突发事件分析。);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代煎服务方案(包含①煎药质量保障方案;②煎药卫生保障方案;③煎药安全生产保障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①售后服务团队组织措施(至少包含售后服务团队的组织架构、售后服务人员分工、售后服务人员职责等);②针对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医疗救援事件,提供应急医疗支援服务(至少包含突发事件药品供应保障、救援现场药品的精准派发、救援供应时效保障)。〕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⑤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A、可提供2023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B、也可提供2023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含并体现资产负债及利润情况);C、也可提供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D、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经备案的公司章程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无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 特定资格条件(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 (2)非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经营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或医疗用毒性药品),同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范围还需包含毒性中药饮片或毒性饮片)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评审报告为准。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程序5.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标的情形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投标人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进行确认,评标委员会通过开标记录表进行查看。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2商务要求“3.3.2.商务要求”中标注“实质性要求”(即带“★”的要求)为本次采购活动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注:投标人应针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进行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商务应答表3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报价表4技术要求根据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进行响应,带“★”的参数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要求,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技术要求应答表5配送清单要求供应商应按实际情况响应各个产品的“配送产品生产企业名称(制造商名称)”,并作为成交后配送产品时的依据,未响应或产品响应不完整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购包1配送清单应答表投标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还存在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4解释、澄清、说明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6.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5.3.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5.3.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标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评标报告签署后,评标意见生效,除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明确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同无意见。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分办法(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67.00分报价得分33.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评标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技术指标和配置1.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要求没有负偏离得6分;带“★”的条款为实质性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凡有一项不满足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未标识符号的参数为一般参数(共5条),每负偏离一项扣1.2分,扣完为止6.0000客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技术要求应答表样品评分每种样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样品要求”得1.5分,共10个样品,最多得15分。每种样品不满足样品要求中一项扣0.5分,每种样品最多扣1.5分,扣完为止。 注:每种样品凡是出现下列任一情况的该项样品不得分:样品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或生产厂家的文字、Logo、图文、及其他各类标识;数量(克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少送样品的;错送样品的。15.0000主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项目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5分,最多得3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合同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该项不得分。3.0000客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项目服务人员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每有1人具有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中药学专业)的得1分,最高得5分。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证明资料以及人员在职证明材料5.0000客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代煎代配溯源保障投标人提供代煎全过程实施质量信息追溯的证明得5分。(注:提供溯源软件系统合同复印件以及现场监控录像截图予以佐证,并进行电子签章)5.0000客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服务性方案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配送管理和延伸服务方案(包含①相关中药饮片验收、代煎、代加工及配送全流程制度;②出入库管理制度;③配送管理和代煎延伸服务监督措施;④配送车辆规范制度;⑤配送人员分工制度;⑥配送和代煎延伸服务人员保障;⑦配送中产品质量保证措施;⑧沟通机制。)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障方案(包含①中药药材来源和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措施;②退换产品方案;③产品质量检查制度;④产品使用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解决措施;⑤所投产品的溯源制度及措施(根据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对产品溯源的要求,方案中需体现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可对投标产品进行生产产业链溯源,溯源内容包括:原材料的来源、生产加工、流通以及质量控制信息)。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风险预案(包含①运输途中的突发状况处理措施;②协助医院因产品问题引起的医疗事故的处理方案;③临时配送的应急响应预案;④可预见性突发事件分析。)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代煎服务方案(包含①煎药质量保障方案;②煎药卫生保障方案;③煎药安全生产保障方案。) 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①售后服务团队组织措施(至少包含售后服务团队的组织架构、售后服务人员分工、售后服务人员职责);②针对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医疗救援事件,提供应急医疗支援服务(至少包含突发事件药品供应保障、救援现场药品的精准派发、救援供应时效保障)。) 涵盖以上内容(共22项)且不存在缺陷得33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5分(一项内容是指序号①、②、...内容),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0.75分,每一项最多扣1.5分,扣完为止。(“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④照搬采购需求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以上任意一种情形。)33.0000主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价格分价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33.0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以“C1”表示)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00%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审价=响应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一、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采购包1配送清单应答表详见附件: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第X包)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政府采购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本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1.8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涉及信息类产品:序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涉及采购新能源汽车: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合同分包:序号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涉及采购进口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金额国别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绿色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二、货物要求2.1.质量要求2.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1.2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2.1.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2.1.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2.2.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2.3.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保修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保修期或者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保修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3.2在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3.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XX日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3.4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8.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3.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2.4.其他要求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情况说明:3.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四、合同履行4.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时间:-4.2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4.3分期履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4.4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7.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7.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八、违约责任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修理、重作、更换的具体要求为:XX。8.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8.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8.2.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的计算方法为:XX。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8.2.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为:XX。九、争议解决方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XX人民法院起诉。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十一、其他条款11.1履约保证金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比例:XX。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2.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2.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XX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3权利瑕疵担保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4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5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1.6售后服务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XX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因XX原因,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1.7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1.7.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1.7.2.合同的中止11.7.2.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11.7.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1.7.3.合同的终止11.7.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1.7.3.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7.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8.合同分包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1.9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XX份,乙方持有XX份,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住 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订时间乙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住 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A、可提供2023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B、也可提供2023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含并体现资产负债及利润情况);C、也可提供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D、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经备案的公司章程。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药饮片 智慧中药房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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