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 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相关技术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026)



一、项目编号:  GZWH-2025-15128-1 
二、项目名称:  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标项2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报价: 1180000.00元
贵州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遵义市精科信检测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1007号;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芶江镇贵州苟江经济开发区苟江标准厂房E栋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相关技术服务(2)
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相关技术服务(2)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云飞(组长)、周艺林、李小丽、周泽、刘欢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479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日期:2026-01-29定标日期:2026-03-03评审日期:2026-02-28评审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评审委员会名单:沈云飞(组长)、周艺林、李小丽、周泽、刘欢平(采购人代表)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贵州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遵义市精科信检测有限公司”评审得97.50分。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地 址:  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                 
联系方式:  0851-85866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18楼                
联系方式: 0851-85801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明霞、赵军、邹燕  
电 话:  0851-85801822 

附件信息:

结果公告.pdf
【更正后采购文件】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标项2二次).pdf
报价一览表(贵州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遵义市精科信检测有限公司).pdf

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标项2二次)的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0WU二、项目名称: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标项2二次)三、中标(成交)信息中标结果:序号标项名称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价格1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相关技术服务(2)贵州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遵义市精科信检测有限公司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1007号;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芶江镇贵州苟江经济开发区苟江标准厂房E栋91520000215530922L投标报价:1180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相关技术服务(2)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相关技术服务(2)详见招标(采购)文件详见招标(采购)文件详见招标(采购)文件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沈云飞(组长)、周艺林、李小丽、周泽、刘欢平(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采购)文件。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796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采购日期:2026-01-29定标日期:2026-03-03评审日期:2026-02-28评审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评审委员会名单:沈云飞(组长)、周艺林、李小丽、周泽、刘欢平(采购人代表)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贵州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遵义市精科信检测有限公司”评审得97.50分。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张子鑫项目联系方式:0851-858669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18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许明霞、赵军、邹燕项目联系方式:0851-858018223.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许明霞、赵军、邹燕联系电话:0851-85801822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标项2二次)采购文件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0WU采购人:贵州省农业农村厅采购代理机构: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6-01-291/120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标项2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标项2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ZWH-2025-15128-1项目名称: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标项2二次)交易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0WU预算金额(元):12000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12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相关技术服务(2)数量:1预算金额(元):12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相关技术服务(2)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于2026年12月完成所有全部工作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是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①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⑤各成2/120员单位须独立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约定工作分包、转包或变相转让予第三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至今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或2026年)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诺)。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3/120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CMA认证的实验室。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4/120标项1:采购人指定地点。3.其他事项: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张子鑫项目联系方式:0851-858669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18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许明霞、赵军、邹燕项目联系方式:0851-858018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明霞、赵军、邹燕联系方式:0851-858018225/120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须知一、关于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议。1.开标准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远程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整上传;②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加密。③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解密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对递交的纸质保函真伪进行验证,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投标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不得参加解密。在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在代理机构设置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开标结果确认: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应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时容进行确认且视为默认开标结果。6/1205.公开开标信息:确认投标信息后,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内容包含所有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将开标记录表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公开。6.供应商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远程开标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二、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最大不超过500M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三、关于异常情况处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项目开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1.交易系统发生服务器故障、业务系统故障、数据库故障等,导致无法正常访问网站或无法正常使用交易系统;2.受到网络攻击或发生安全漏洞等问题,导致交易系统有潜在泄密风险;7/1203.发生计算机病毒,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4.发生电力或网络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5.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无法正常进行。若发生的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则重新启动项目开标;若三个小时内未排除故障,则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四、关于注意事项1.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会议期间,供应商均应在开标设备旁,直至开标结束,如因不能及时响应或反馈导致出现问题的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参加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加密的投标文件。3.供应商应提前完成数字证书的检查,确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中使用的数字证书与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为同一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绑定的移动证书),确保开标过程中可正常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确认报价、开标异议等网上交互相关操作。(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投标文件加解密只能始终选择实体CA证书(实体CA锁)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其中一种方式,在交易活动过程中不能交叉操作使用。注:贵州交易通APP的注册办理及咨询,可拨打官方服务热线:400-658-7878,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5.请早于项目开标时间1天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平台提供的环境检测工具进行开标环境检测(实体CA锁检测地址:8/120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open-web/#/detection,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检测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check)。6.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人员应始终为同一人,若随意更换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7.因供应商使用的操作终端(软件或硬件)发生故障或参数设置等问题,导致不能参与交易活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8.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QQ群:530035634贵州交易通服务热线:400-658-7878QQ群:597556561)(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关于远程开标描述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9/120第一部分通用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受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参加投标。一、招标内容1.项目名称: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标项2二次)2.项目编号:GZWH-2025-15128-13.项目需求: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相关技术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个标项,投标人不得将单个标项拆分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200000.00元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00000.00元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内容以“资格性审查内容”为准。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价格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缴费(交易中心电话:0851-85971822)。3.获取招标文件的价格:0元。10/12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2.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交易大厅。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1.联系人:项目一部2.电话:0851-858018223.传真:0851-858017994.地址: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D座5.监督电话:18786042359六、投标保证金账户1.开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3.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11/12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所要采购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补充或修改,两者如有矛盾,以本表为准。项目名称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标项2二次)项目编号(财政)GZWH-2025-15128-1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0WU内容说明与要求采购人信息采购人: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0号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本次项目联系事项:地址: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电话:0851-85801822监督电话:18786042359传真:0851-85801799联系人:项目一部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现场考察或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答疑会:否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200000.00元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00000.00元异常低价情形(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异常低价情形标(响应)报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含税)包括: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政策扶持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属于小微企业(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承接服务的,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间之日起90日。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编制: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加密、签章。(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逾期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投标文件,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解密。(证书使用事宜咨询电话如下:数字(CA)证书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技术保障电话:18785066386)。开标时间、地点(1)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交易大厅。开标程序(1)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①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登录电子开标系统。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确认网上开标会开始,系统显示投标人名称。③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使用数字证书,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并无合理原因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④投标人解密成功后,网上开标系统只显示该投标人自身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对系统提取的报价进行确认,确认时间为10分钟内。投标人解密成功后,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报价不正确,可通过系统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暂停开标,由交易中心技术人员通过网上开标系统核实报价情况,核实确定是否修正异议投标人报价后,继续开标进程。⑤确认报价后,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内容应包含所有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将开标记录表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公开。⑥各投标人在确认报价环节后,应对开标记录表内容进行签章确认,确认时间为10分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开标记录表开标程序进行签章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⑦开标结束。(2)特别提示:①本项目为“远程投标、网上开标”项目,为保证项目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参与投标和开标时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确保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自行负责参与网上开标的网络环境、硬件环境正常。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利用参与开标的电脑提前1至2天登入开标系统进行电脑配置环境检测,并按提示设置电脑环境。②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操作办法(试行)》第三章意外情况处理第二十条电子交易系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项目开标,由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研究提出意见,视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a.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的。b.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c.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风险的。d.交易系统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e.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f.其他非投标人(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无法正常进行的。系统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的项目开标重新启动。三个小时内未排除的,另行通知网上开标时间。评标方法(1)评定单位:按标项为单位进行。(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3)为执行本项目“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项”的既定原则,适用以下规则:若某投标人已被依法确定为本项目第一次招标中“标项1: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相关技术服评标方法务(1)”的中标人,则其在本次项目评审中,不具备被推荐为中标人的资格,依据其余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名依序递补。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各标项的中标金额为计价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方式,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10%向各标项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费率100以下1.5%100-5000.8%(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贵阳市云岩支行账号:2402000329200068912中标金额(万元)16/120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获得资金或贷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团体组织。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中标后,即为“中标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投标须知表”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2.4“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2.5“授权代表”(或称“被授权代表”)系指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所授权的、能全权代表该投标人处理本次项目有关事宜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6公告媒体: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即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2.7“书面”表示有收到证明的书面通讯(如传真、信函等)。2.8“天”、“日”系指日历日。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3.2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产权关系。3.3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和实质性要求。3.4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只能组建一个联合体,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均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质要求。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7/1203.6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质量、价格、期限提供服务。5.政府采购政策5.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5.1.1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1.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1.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1.4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第二节《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6.项目属性、采购方式、开标方式6.1项目属性:服务采购。6.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3开标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电子开标。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由下列内容构成:7.1.1投标邀请7.1.2投标须知表7.1.3投标人须知7.1.4评标办法18/1207.1.5采购需求7.1.6通用合同格式及条款7.1.7投标文件格式7.1.8政府采购政策文件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做出明确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无效。8.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质疑8.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算。8.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在下述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针对本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未提出书面质疑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招标文件所有内容。8.2.1招标公告期限内获取招标文件的,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8.2.2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取招标文件的,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8.3书面质疑函采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www.ccgp.gov.cn/)。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8.4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针对同一问题多次澄清或修改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9.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视具体情况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9.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19/120标文件的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时间、规定地点参加现场考察或答疑会,未参加的投标人视同认可或理解已获取的招标资料,并承担因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答疑会带来的影响。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单独申请现场考察的请求。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可以提交使用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译成中文,在解释或有差异矛盾时以中文翻译件为准。10.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根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要求,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2.选择性投标的处理12.1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投标方案(投标报价)。投标人只能选择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一个方案参与投标,不接受选择多个方案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同一投标方案不允许填报两种以上(含两种)的价格,否则投标无效。13.投标报价13.1投标报价为包括服务价格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在内的一次性包干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如报价明细表存在缺漏项视为已包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不得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13.2投标报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3.3采购预算以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金额为准,采购人根据招标需要可确定最高限价。14.投标货币20/12014.1采用人民币报价。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表”规定金额、规定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要求缴纳的情形除外。15.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15.3未按第15.1条款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按“资格性审查内容”缺项作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处理。15.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流程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按第30条款规定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流程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流程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5.7终止采购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流程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5.8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满足投标保证金退款条件的退还申请,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核验通过后的第T+2个工作日方能到账。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再退还。15.9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5.10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10.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15.10.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第30条款规定签订合同的。15.10.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1/12015.10.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文件自“投标须知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日起,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16.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结束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但不影响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内容。第15条款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同意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加密、签章。17.2电子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加盖电子签章,明确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根据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四、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8.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8.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18.2逾期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投标文件,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视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无效。18.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自行承担全部后果。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22/12019.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3“投标须知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五、开标与评标20.开标及资格审查20.1开标20.1.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须知表”规定的时间组织开标会议。20.1.2“投标须知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不足3家的项目/产品包/品目,不予开标、解密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其他特殊规定可以开标、解密的情形除外。20.1.3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解密。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无效。20.1.4投标人均解密完成后,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对解密投标报价进行线上唱标。投标人须注意,解密成功、唱标行为本身不作为证明投标文件有效的依据。20.2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CA)证书,确认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在有效期内,由于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0.3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出现下列情形的,将暂停线上开标程序。20.3.1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20.3.2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0.3.3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风险的。23/12020.3.4交易系统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20.3.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20.3.6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无法正常运行。上述情形导致系统故障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排除的,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时,暂停线上开标和评标程序;由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研究提出意见,视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待系统故障排除后重新启动。20.4资格性审查开标会议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以“资格性审查”内容为准。没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程序;合格的投标人不满足3家的,本项目不得进入评标程序。21.评标委员会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21.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公布中标结果前应当保密。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但不得寻求或允许提供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进行。22.2投标文件算术错误将按以下顺序及方法修正: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系指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交易大厅中经解密、确认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大写金额)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数值(大写金额)为准;若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修改单价;若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修正,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文件的审查24/1202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程序。合格的投标人不满足3家的,项目/产品包/品目评标工作结束。23.2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文件是否构成实质性偏差做出合理判断,决定投标的响应性仅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23.3根据第23.4和24条款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反对将视为实质性的偏离。23.4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23.4.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若有)的。23.4.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23.4.3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23.4.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修改、添加与格式给定内容相矛盾的内容,或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23.4.5投标人提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内容报两个以上报价的。23.4.6投标人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不一致,不能提供其权利义务转移的合法有效证明的。23.4.7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23.4.8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3.4.9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23.4.10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3.4.1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5/120(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3.4.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3.5异常低价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23.5.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报价平均值×50%。23.5.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应)报价×50%。23.5.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3.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前述第23.5.1至23.5.4项情形,评标委员会应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属于第23.5.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4.投标文件的评价2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23条款规定,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4.2计算投标报价时,以服务达到采购人要求为依据,包括增值税和其他税费,对所有列入评审范围的投标文件应适用相同计算口径,在同一基准上进行评26/120审。24.3评标委员会按“投标须知表”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24.4评标委员会按“投标须知表”规定的评定单位进行评审。25.保密规定25.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5.2投标人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六、授予合同26.中标(成交)公告26.1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媒体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2投标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列举具体理由及有效证据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针对本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26.3投标人行使质疑权利时,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26.4无论是质疑方还是被质疑方,均须主动配合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寻找相关证据,不能无故推脱或者不予配合。26.5书面质疑函采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www.ccgp.gov.cn/)。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27.合同授予27.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27.2采购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27/120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27.3.1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27.3.2经质疑,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确认中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中标资格无效的。27.3.3在履行采购合同前,采购人发现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存在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情况,并得到评标委员会确认的。28.追加采购的权力28.1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9.中标通知书29.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3在合同未履行前,出现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况,对于中标人的经济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需承担赔偿责任。29.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0.2按“投标须知表”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0.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30.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5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若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28/120七、其他31.对采购过程提出的质疑31.1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列举具体理由及有效证据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针对本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31.2书面质疑函采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www.ccgp.gov.cn/)。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32.招标代理服务费32.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32.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投标须知表”规定标准进行计算。32.3由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3.投标费用3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4.投标人的严重违法行为34.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相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一切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4.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4.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4.1.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34.1.4向招标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4.1.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4.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29/120投标人有前款第(34.1.1)至(34.1.6)项情形之一的,投标或中标无效。35.本项目如果存在资质、专利、授权、经营、经济等各类纠纷、仲裁或诉讼问题的,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仅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6.解释权36.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贵州省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有违反,将依法处理。36.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30/120供应商保证金缴纳须知投标保证金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交纳形式进行交纳,供应商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PC端或移动端(贵州交易通APP)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需要提交履约担保的,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履约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登录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进入“金融服务-电子保函及贷款”即可办理,咨询电话:0851-85971629、0851-85971703。31/120价表报价与最高限包名称: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相关技术服务(2)标序号报价名称报价形式最高限价报价单位是否主报价报价形式说明1投标报价金额报价1200000.00元是金额报价32/120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0WU级抽核)(标项2二次)(一)唱标记录标包名称: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相关技术服务(2)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签名序12345678(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33/120评标办法前附表1、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0WU项目名称: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标项2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PPP项目:否2、标包信息包1: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相关技术服务(2)标基本信息标包编号:P52000020260000WU001标包名称: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相关技术服务(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是否考虑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是是否考虑本国产品价格优惠扣除:否是否考虑政策性加分:否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接受联合体:是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否中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核心产品名称:报价评审:有预算金额(元):120000034/120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资格性审查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至今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或2026年)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35/120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诺)。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CMA认证的实验室。36/120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⑤各成员单位须独立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约定工作分包、转包或变相转让予第三方。10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符合性审查1技术要求实质性响应审查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二、技术标准或规范三、服务内容”的要求。2商务要求实质性响应审查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对应标项的“四、商务要求”的要求。3无效投标审查招标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23.4条款中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情形。37/120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异常低价审查1异常低价审查:招标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23.5条款中存在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商务评审1投标人项目业绩1.耕地质量等级或耕地30.00质量等别评价相关项目(10分)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岩溶地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或耕地质量等别评价相关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10分。2.土壤调查采样相关项目(10分)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岩溶地区土壤调查和土壤样品采集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10分。3.土壤样品检测化验相关项目(10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土壤样品检测化验项目,测试土壤重金属、土壤容重、酸碱度、有机质含量、有效磷含量、速效钾含量等相关指标并且检测土壤样品数量(以合同或检测报告为准)达到:①6000个(含本数)以上得10分;②3000个(含本数)至5999个得8分;③2000个(含本数)至2999个得6分;④1000个(含本数)至1999个得4分;⑤1个(含本数)至999个,得2分;⑥其他情形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30分。项目业绩不重复计分。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且清晰完整的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38/120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若公章或合同内容不清晰,评标委员会有权否认该业绩;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将导致投标无效。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任一成员(含牵头方)所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只要满足评审要求,该联合体即可获得相应分值。】2本项目人员,1.项目负责人【1名,最高得3分】具有土壤30.00学、植物营养学、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地理国情监测、土地资源管理、遥感、测绘、地理信息相关专业之一正高级技术职务,满足得3分;副高级技术职务,满足得1分;其他不得0分。2.技术负责人【2名,最高得6分】具有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地理国情监测、土地资源管理、遥感、测绘、地理信息相关专业之一,2名正高级技术职务,得6分;1名正高级技术职务、1名副高级技术职务,得4分;2名副高级技术职务,得2分;其他不得0分。3.配备审核人员专业水平【最高得15分】在满足第五章“本项目人员要求”第5.1条(即承诺配备至少30名符合专业与项目经验要求的审核人员)的前提下,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全部审核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构成进行评审。计数规则说明:为准确评估团队结构,在统计下述“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时,其人员范围应排除已统计在“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范围内的所有人员。(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39/120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的人员不少于15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少于15名。同时满足得15分:(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少于10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少于20名。同时满足得10分:(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少于5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少于25名。同时满足得5分:(4)未达到第(3)项要求的,得0分。4.配备土壤样品检测人员专业与项目经验要求【最高得6分】在满足第五章“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第5.2条(即承诺配备至少配备20名检测人员,以及样品检测技术负责人1名、样品检测质量负责人1名;满足专业与项目经验要求)的前提下,对检测人员中具有(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管理、岩矿测试、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环境保护、应用化学、检验检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且实际从事过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工作、具备相应检测能力与签字资格的人员的数量进行评审:(1)上述人员数量10名及以上,得6分。(2)上述人员数量不少于8名(含),但不足10名的,得4分。(3)上述人员数量不少于6名(含),但不足8名的,得2分。(4)上述人员数量不少于3名的,但不足6名得1分。(5)其他情形不得分。备注:①人员独立,不可复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2名)、全部审核人员、全部检测人员(含其样品检测技术负责人40/120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0W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与质量负责人)须为四组不同人员,不得兼任。②全员劳动关系证明:所有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全部审核人员、全部检测人员(含其样品检测技术负责人与质量负责人)】均须提供由投标单位缴纳的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缺失则对应人员不予认定。③审核人员统计规则:“中级及以上人员”计分数量,须扣除已计入“副高及以上”的人员。评审对象为全部审核人员。④检测人员统计前提:须先满足配备至少20名检测人员及2名副高样品检测技术质量负责人,再评审其中中级及以上人员数量。⑤材料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将导致投标无效。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人员及材料均可参与评审。3外业调查和检测化验设备1.外业调查设备(4.5分)具备无人机5架(不含)以上,得1.5分;具备无人机3架(不含)以上,5架以下,得1分;具备无人机2架(含)以上,3架以下,得0.5分。具备GPS15台(不含)及以上,得1.5分;具备GPS10台(不含)以上,15台以下,得1分;具备GPS5台(不含)以上,10台以下,得0.5分。具备工作站3台及以上,得1.5分;2台,得1分;1台,得0.5分;没有不得分。2.检测化验设备(5.5分)同时具备电子10.00天平(万分之一)、球磨机、油浴锅、恒温振荡器、恒温干燥箱、pH计、土壤比重计得0.5分。同时具备1台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1台41/120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0W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得1分。提供1台原子荧光光度计和1台微波消解仪,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提供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XRF)仪。能检测土壤中铅,镉丶铬丶汞丶砷丶镍、锌、铜。得1分。提供1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和1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备注:投标人须提供设备照片、“检测化验设备(电子天平(万分之一)、球磨机、油浴锅、恒温振荡器、恒温干燥箱、pH计、土壤比重计)”在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证书、来源证明【如发票或合同(采购或租赁)或固定资产证明】。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任一成员所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只要满足评审要求,该联合体即可获得相应分值。材料不全或无法辨认者,相应项不得分。4投标人综合实力1.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2.提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3.提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1分。注:投标人提供以上证书作为证明材料(有效并清晰可见,加盖公章)得相应分值。3.0042/120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技术评审1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拟定服务方案,内容需至少包含:①服务保障措施;②进度计划方案;③服务重点难点分析;④应急方案;⑤人员培训计划;⑥技术措施。(1)方案内容全面详细、相关保障措施合理、时间进度安排合理、可操作性强(可直接用于使用)、符合本项目实际、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得15分;(2)方案内容较全面详细、相关保障措施较合理、时间进度安排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需修改部分才可使用)、较符合本项目实际、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得10分;(3)方案内容不全面、不详细、相关保障措施基本合理、时间进度安排基本合理、可操作性不强(需大量修改)、不符合本项目实际、不太能满足本项目需求,得6分;(4)项目实施方案不完整,内容有缺陷,部分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得3分;(5)方案明显不合理或不符合项目需求或者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15.00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报价评审1报价评审报价评审得分=(最低投标报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12.00备注:所报价均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有)。报价扣除说明: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率:10.00%联合体均为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率:10.00%大中型企业承诺划分30%以上合同份额与小微型企业是否享受价格扣除:否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率:4.00%监狱、福利性企业视为:小微型企业扣除后的金额报价=金额报价*(1-扣除率)扣除后的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报价*(1+扣除率)扣除后的折扣报价=折扣报价*(1-扣除率)备注信息:投标人或产品若同时享有以上价格扣除情况的,仅对“投标报价分”进行一次价格扣除,并不作叠加扣除12.0044/120第二部分专用部分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资格性审查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采购人有权另行组建资格审查专家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除了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外,必要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通过官方网站等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程序。合格的投标人不满足3家的,该标项不得进入评标程序。4.资格性审查内容:序号资格性审查内容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至今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或2026年)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诺)。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CMA认证的实验室。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4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⑤各成员单位须独立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约定工作分包、转包或变相转让予第三方。5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47/120第二节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一、评标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2.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4.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和比较。没有纳入招标文件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二、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业绩、服务、履约能力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审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三、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2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121投标报价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标项2说明:(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投标人必须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承接服务进行标注说明,且不得存在异常低价的情形。(5)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122投标人项1.耕地质量等级或耕地质量等别评价相关项目(10分)302目业绩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岩溶地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或耕地质量等别评价相关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10分。2.土壤调查采样相关项目(10分)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岩溶地区土壤调查和土壤样品采集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10分。3.土壤样品检测化验相关项目(10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土壤样品检测化验项目,测试土壤重金属、土壤容重、酸碱度、有机质含量、有效磷含量、速效钾含量等相关指标并且检测土壤样品数量(以合同或检测报告为准)达到:①6000个(含本数)以上得10分;②3000个(含本数)至5999个得8分;③2000个(含本数)至2999个得6分;④1000个(含本数)至1999个得4分;⑤1个(含本数)至999个,得2分;⑥其他情形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30分。项目业绩不重复计分。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且清晰完整的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公章或合同内容不清晰,评标委员会有权否认该业绩;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将导致投标无效。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任一成员(含牵头方)所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只要满足评审要求,该联合体即可获得相应分值。】303本项目人员1.项目负责人【1名,最高得3分】具有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地理国情监测、土地资源管理、遥感、测绘、地理信息相关专业之一正高级技术职务,满足得3分;副高级技术职务,满足得1分;其他不得0分。50/120第五章采购需求一、服务清单序号标项名称(采购标的)服务内容预算金额(元)1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相关技术服务(2)完成指定区域880个通过市级鉴定的评价单元补充耕地进行内业审核;440个通过市级鉴定的评价单元补充耕地进行外业现场踏勘审核;抽取440样品采集检测或留样复检;审核39个县区补充耕地和占用耕地质量核算情况。工作完成后出具审核报告和检测报告。1200000.00二、技术标准或规范1.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5〕5号)2.《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注:如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则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执行。】三、服务内容按照《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要求,组织专家采取内业审核、外业现场踏勘审核和土壤样品采集检测或留样复检方式对补充耕地质量市级鉴定结果开展抽核,确保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结果准确。1.内业审核。随机抽取880个通过市级鉴定的评价单元补充耕地进行内业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资料规范性和完整性,评价单元划定的合理性,土壤样品采集规范性、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的准58/1202.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标项2二次)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0WU序号标项名称(采购标的)服务内容1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省级抽核)相关技术服务(2)完成指定区域880个通过市级鉴定的评价单元补充耕地进行内业审核;440个通过市级鉴定的评价单元补充耕地进行外业现场踏勘审核;抽取440样品采集检测或留样复检;审核39个县区补充耕地和占用耕地质量核算情况。工作完成后出具审核报告和检测报告。投标报价(小写:元):1180000.00投标报价(大写:元):壹佰壹拾捌万元整投标人名称(盖章):贵州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6年02月28日注:1.由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承接服务的须进行标注说明,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2.声明函格式见“三、投标响应部分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补充耕地质量鉴定 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相关技术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