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电线路专业工程施工中标结果公示(资中弘韵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新建电缆ZC-YJV22-8.7/15kV-3*95,长约256米,ZC-YJV22-8.7/15kV-3*240,长约658米。新建电缆排管通道φ200-MPP管-2*2孔约15米;φ200-PVC管-2*2孔约65米;排管通道中200-MPP管-1*2孔约50米;排管通道φ200-PVC管-1*2孔约375米,新建电缆井共计11座等。
采购项目编号:NJYGCG2026000329
采购项目简介:新建电缆ZC-YJV22-8.7/15kV-3*95,长约256米,ZC-YJV22-8.7/15kV-3*240,长约658米。新建电缆排管通道φ200-MPP管-2*2孔约15米;φ200-PVC管-2*2孔约65米;排管通道中200-MPP管-1*2孔约50米;排管通道φ200-PVC管-1*2孔约375米,新建电缆井共计11座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控制金额:1407000.0 元
是否分包采购:否

二、中标(成交)结果:

分包名称
新建电缆ZC-YJV22-8.7/15kV-3*95,长约256米,ZC-YJV22-8.7/15kV-3*240,长约658米。新建电缆排管通道φ200-MPP管-2*2孔约15米;φ200-PVC管-2*2孔约65米;排管通道中200-MPP管-1*2孔约50米;排管通道φ200-PVC管-1*2孔约375米,新建电缆井共计11座等。

是否成交

原因
null

三、其他补充说明事项: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资中弘韵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西街四号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32622670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蓉香路17号附201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8322121799>

五、信息录入:

中标(成交)供应商性质:国有企业
中标(成交)供应商规模:小型企业
中标供应商注册地: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新区一号路351号
采购文件: (签章)资中县水南镇安置房项目强电线路(外线)专业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文件 (1).pdf
企业相关决策资料:
评审情况:评审情况.pdf

项目编号:KXGCZB-2026-001(2)资中县水南镇安置房项目强电线路(外线)专业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文件中国·四川资中弘韵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六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5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采购合同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资中弘韵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资中县水南镇安置房项目强电线路(外线)专业工程施工(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KXGCZB-2026-001(2)。二、招标项目:资中县水南镇安置房项目强电线路(外线)专业工程施工(第二次)。三、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地方财政、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四、采购项目简介: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约111932.56m²(含住宅67801.69m²,综合服务用房8000m²,便民生活配套设施2900m²,其他设施用房223.87m²),地下建筑面积33007m²。雨污水管网、绿化、道路等配套设施以及附属工程,本次实施新建电缆ZC-YJV22-8.7/15kV-3*95,长约256米,ZC-YJV22-8.7/15kV-3*240,长约658米。新建电缆排管通道φ200-MPP管-2*2孔约15米;φ200-PVC管-2*2孔约65米;排管通道中200-MPP管-1*2孔约50米;排管通道φ200-PVC管-1*2孔约375米,新建电缆井共计11座等。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强电线路(外线)专业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建设工期:30日历天。建设地点:资中县水南镇。五、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一)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须为三级及以上许可证资质;3、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电力工程施工类似业绩;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六、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七、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方式:在线获取。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3日00:00:00至2026年02月24日23:59:59(北京时间)。获取地点: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njgqygcg.com/)获取。获取途径:阳光采购-采购管理-采购信息点击本项目公告获取。八、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途径:阳光采购-采购管理-已报名项目-点击项目名称-文件管理。递交方式:线上递交。开标地点: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1243号32栋1单元2楼1号本项目开标室。九、其他补充说明事项:1、供应商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参与开标会。2、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供应商CA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并于递交截止时间前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开标地点线下参与开标会,在投标文件解密后线下参与唱标程序。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处理。注:①文件解密时,供应商自行选择开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②供应商须自备符合解密要求的电脑设备,确保解密操作的独立性与安全性。技术咨询电话:15196842670、0832-6188662。十、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1、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招投标活动的期限内的。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3、不符合《内江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交易规则规定的。4、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或禁止参加本单位的采购项目的。5、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属于以上任意一项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即使参与了也将做无效供应商处理。十一、本项目公告信息指定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njgqygcg.com/)发布。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多个渠道发布公告或宣传信息,但是不同渠道信息不一致的,以指定地址的为准。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资中弘韵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西街四号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2-6226709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蓉香路17号附201联系人:董女士邮箱:516963082@qq.com联系电话:028-6432767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1407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零柒仟元。注:(1)最高限价为暂定含税金额,最终以财政投资预算评审金额为准;(2)投标人按给定的最高限价进行下浮报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将作为无效供应商处理。2项目名称资中县水南镇安置房项目强电线路(外线)专业工程施工(第二次)3项目编号KXGCZB-2026-001(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上级资金、地方财政、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5查勘现场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查勘现场,供应商自行踏勘。6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实施验收。7分包/转包履约(实质性要求)不允许分包履约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的85%(即投标下浮率超过1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算术平均值的90%,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被授权人签字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确认。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评标委员会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评标委员会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9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4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交款方式:供应商可以以对公转账或递交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7日17时00分1、供应商以人民币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汉嘉分理处银行账号:0222300401200100023142、供应商以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缴纳截止时间时前将保函或保证保险扫描成PDF的格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函或保证保险原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PDF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保函或保证保险开具单位名称(受益人):资中弘韵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或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号:516963082@qq.com。注:1.供应商通过转账缴纳保证金的须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2.供应商以递交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的保函或保证保险必须是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担保/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9投标保证金保险原件。保函/保证保险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保证保险的有效期限、担保的内容。保函/保证保险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3.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作为无效处理。10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以银行转账全额提交(现金形式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或保函方式缴纳。(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必须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收款单位:资中弘韵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由采购人提供银行账号:由采购人提供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验收不合格或者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具体退还方式以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11供应商质疑的受理及答复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资格条件、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评分标准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结果公告和采购文件中除资格条件、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评分标准以外的内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答复。质疑联系方式采购人:资中弘韵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西街四号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2-6226709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蓉香路17号附201号联系人:董老师11供应商质疑的受理及答复联系电话:028-6432767612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时间(一)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开标前提出;(二)对采购过程有质疑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三)对采购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13复核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采购人所属集团申请复核。14采购有效期(实质性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90天15签字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律效力的签字章)。16投标文件的份数(实质性要求)正本1份(电子版,通过阳光采购系统上传)。开标一览表1份(开标一览表应当密封,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递交)。17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系统,供应商须按《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内江阳光采购网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通过阳光采购平台系统用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主体,见采购公告。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的代理机构,见采购公告。2.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供应商”系指购买了采购文件拟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供应商。2.5“公开招标”系指《内江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的一种采购方式,仅适用于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外的采购项目。3.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满足采购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3)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了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4.采购活动费用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6.联合体(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有要求时适用)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五部分“(一)一般资格要求”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五部分“(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的条件。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6.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采购的全权代表,负责参与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活动。三、采购文件说明7.概述7.1本采购文件阐明了项目流程和供应商所需提供的项目范围,是本次采购活动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发生投标文件被拒绝或按照无效标处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8.采购文件的构成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六)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七)评标办法;(八)采购合同。9.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采购单位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9.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发布更正公告。9.3供应商认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0.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0.1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时,若采购项目规定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10.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10.3未成交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单位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10.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3)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不按规定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4)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6)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7)采购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11.采购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1.1采购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采购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采购有效期可以长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1.2因不可抗力事件作出必要调整时,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采购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采购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1.3因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时,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采购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采购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编写与递交12.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2.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2.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3.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采购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4.采购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的报价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15.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5.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5.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5.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5.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6.投标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6.1报价部分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本次投标报价要求:(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处理。(3)开标一览表。16.2技术、服务部分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技术、服务应答表;(2)其他采购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6.3商务部分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响应函;(2)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作出的承诺;(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收取保证金的项目适用,没有规定保证金的项目不需提供);(5)供应商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6)商务应答表;(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8)证明供应商业绩和履约能力的有关材料复印件;(9)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10)其他采购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6.4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17.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如本文件中表格的栏目设计不够,供应商可按照同一格式自制表格填写,采购文件没有要求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供应商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电子版,通过阳光采购系统上传),开标一览表1份(开标一览表应当密封,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递交)。18.2投标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电子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均应使用单位法定名称印章。若未办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章,可以使用直接录入内容并上传用不褪色的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或个人印章的扫描件,不得由他人代签。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电子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以联合体参与采购的,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印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别签字、盖章,并与投标文件一并上传原件扫描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18.3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18.4投标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18.5投标文件逐页编码(图纸除外)。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开标一览表”按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后送至开标地点。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开标一览表”将不予接收,采购单位将告知供应商不予接收的原因。19.2投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封装于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上“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文件的文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9.3供应商递交“开标一览表”时,供应商名称和采购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包件号应当与投标文件中的供应商名称和采购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包件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与供应商名称和采购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包件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或前后不一致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19.4本项目采用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系统,供应商须按《内江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通过阳光采购平台系统通过CA进行加密,并上传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递交“开标一览表”后,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在规定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递交“开标一览表”,视为自动放弃参与采购活动。20.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五、开标和成交21.开标21.1开标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代表参加。评审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21.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单位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1.3开标时,由供应商对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须自行持CA证书和相关电子设备),待解密完成无误后,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开标一览表”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工作人员将供应商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供应商代表确认“开标一览表”密封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开标一览表”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审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21.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6唱标完毕后,如供应商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2.开标程序开标会主持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根据供应商代表对“开标一览表”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开标一览表”的密封情况。(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价格折扣)、或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采购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响应价格(价格折扣)或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采购方案等实质内容,评审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供应商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审工作。(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采购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供应商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23.开评审过程存档开标和评审过程资料留存归档。24.评审情况公告评审结果将予以公告。25.成交通知书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2供应商成交后,应当在结果公告发布后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25.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4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5结果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成交通知书。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在未取得有效决策、审批、备案、核准等(如需要)前,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26.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27.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28.履约保证金28.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8.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29.履行合同29.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9.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0.验收30.1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履约,保证质量,不得拖延、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30.2采购人将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中相关要求进行验收。30.3验收结果合格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有关单位处理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31.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七、采购纪律要求3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八、其他33.本采购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约定,但是国家、行业有相关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要求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计算依据,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下浮20%执行,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响应函(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我公司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如有))采购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采购。我公司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公司(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有关事宜。一、我公司自愿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工程。二、我公司一旦成交,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公司已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正本,并现场递交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份。四、我公司同意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有效期为天。五、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六、我公司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公司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公司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公司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七、我公司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八、我公司完全同意采购文件关于保证金的规定,并无条件同意如我公司发生采购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采购单位可以不退还我公司缴纳的保证金。九、我公司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公司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附件2:承诺函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8、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9、我公司承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十、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的情形。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与采购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四、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五、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单位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公司完全同意并满足采购文件关于“采购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知识产权”、“投标保证金”、“联合体”、“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采购货币”、“采购有效期”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履行。七、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应当做出的其他承诺。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注:格式不限,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供应商应当将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所有内容进行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实质性要求)单位名称: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如有)】采购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授权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说明: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不提供。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实质性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为其代理人,参加贵公司年月日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如有)】”采购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自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授权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说明: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2.如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5: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附件6: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如有)投标报价按给定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下浮,下浮率为:%。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工费、施工费、管理费、措施费、施工期间产生的协调费用、人员通讯、交通费用、规费、税金、利润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加盖公章。3.“开标一览表”还应同时另行准备一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至开标现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商务应答表商务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如有):序号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应答偏离/响应情况注: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三、商务要求”逐条应答,供应商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采购或成交资格。如供应商应答与采购文件商务相关条款无偏离,须在“偏离/响应情况”下方填写:“完全响应、无偏离”。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应答的条款均视为接受及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附加9: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如有):序号项目名称发包人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注:发包人是指合同中的采购人或甲方。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附件10:技术、服务应答表技术、服务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如有):序号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应答偏离/响应情况注: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二、技术、服务要求”逐条应答,供应商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采购或成交资格。如供应商应答与采购文件技术、服务相关条款无偏离,须在“偏离/响应情况”下方填写:“完全响应、无偏离”。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应答的条款均视为接受及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如有):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注:此表可以按采购文件要求,由供应商自行拟定。附人员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十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投标人具备的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须为三级及以上许可证资质;3、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电力工程施工类似业绩;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采购活动适用)。2、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适用)。3、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回单(交款金额、方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三、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注:1.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本项目中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如投标人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查实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按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处理,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相关证明材料: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1.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1)采购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1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投标人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须为三级及以上许可证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3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电力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已完成的还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时间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同一类似项目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采购活动适用,投标事宜委托授权代表办理的,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本项内容)。2、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事宜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本项内容)。3、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提供保函或保证金银行下账回单复印件(注:①保证金交纳方式、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②如保函递交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评审结束后退还;③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提供的证件材料如有有效期要求的,必须在有效期内。2、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承诺函为同一格式的,可只提供一次,不须重复提供。3、本项目在评标时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4、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若提供了相关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书面材料,则视为该资质(或资格证明材料)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资中县水南镇安置房项目强电线路(外线)专业工程施工(第二次)。2、项目建设单位:资中弘韵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3、建设主要内容: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约111932.56m²(含住宅67801.69m²,综合服务用房8000m²,便民生活配套设施2900m²,其他设施用房223.87m²),地下建筑面积33007m²。雨污水管网、绿化、道路等配套设施以及附属工程,本次实施新建电缆ZC-YJV22-8.7/15kV-3*95,长约256米,ZC-YJV22-8.7/15kV-3*240,长约658米。新建电缆排管通道φ200-MPP管-2*2孔约15米;φ200-PVC管-2*2孔约65米;排管通道中200-MPP管-1*2孔约50米;排管通道φ200-PVC管-1*2孔约375米,新建电缆井共计11座等。4、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强电线路(外线)专业工程施工全部内容。二、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符合图纸的技术要求及报价要求。2、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3、符合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合同相关要求。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建设工期:30日历天。2、施工地点:资中县水南镇。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要求合格标准。4、质量保修期:2年。5、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暂定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送电前,支付至财政预算评审金额的90%,工程结算审定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7、履约验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进行验收。四、其他要求1、投标人按给定的最高限价进行下浮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2、本项目结算时,以在经财政评审后的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的基础上按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后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3、图纸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第七章评标办法1.总则1.1根据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1.2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1.3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人;(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单位、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6评审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评审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2.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3.评审程序3.1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和停止评审。3.1.1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采购合同的内容等。3.1.2评审委员会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本采购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1)采购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采购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文件有重大瑕疵,继续采购将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4)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向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审委员会无法组建的情形外,评审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3.2资格性检查。评审委员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与采购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3.3符合性检查。3.3.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处理:(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三)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3.3.3除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处理:(一)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二)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采购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三)投标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四)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五)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六)采购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七)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实质性负偏离的。实质性负偏离是指采购文件虽然没有列明为实质性要求,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且无法满足项目基本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数量不足、缺项、技术应答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采购文件内容、产品或服务与采购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等,例如:采购文件要求不锈钢保温杯,供应商投标文件提供一次性纸杯)。评审委员会应当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和项目的有效实施的原则进行评判,评审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实质性负偏离的,应当说明原因。3.4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5复核。评分汇总(综合评分法适用)符合性审查(最低评标价法适用)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3.6推荐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应当排序。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由采购人确认方式确定排序。(综合评分法适用)。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方式确定排序。(最低评标价法适用)3.7出具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后,应当向采购单位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审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五)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人排序表;(六)评审委员会授标建议。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3.8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单位书面反映。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9.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9.3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按规定应当在评审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3.9.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3.10低于成本价采购处理。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3.11评审委员会复核评审结果。3.11.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委员会拟出具评审报告前,评审委员会进行复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根据情况可以建议评审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审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单位的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审委员会采纳采购单位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不采纳采购单位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4.评审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4.1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每个有效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4.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备注1报价40%4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1-投标报价下浮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4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施工组织设计36%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9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管理规章制度;②依法规范用工承诺;③服务质量保障承诺等。(1)上述内容完整,阐述准确且符合本项目特征的得6分,每缺一项内容扣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以上各项每有存在不足或错误(不足或错误指: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项目实施地点错误、作业范围错误、分析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等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扣1分/处,直至该项扣完为止;(3)能对项目施工上的重点、难点、关键技术问题进行分析及给出对策措施加1分/项,最多加3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管理保证;②技术保证;③人员保证服务;④施工设备保证等。(1)上述内容完整,阐述准确且符合本项目特征的得4分,每缺一项内容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以上各项每有存在不足或错误(不足或错误指: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项目实施地点错误、作业范围错误、分析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等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扣0.5分/处,直至该项扣完为止;(3)能对项目资源配备上的重点、难点、关键技术问题进行分析及给出对策措施加0.5分/项,最多加2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4.5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管理体系;②安全文明作业保证措施;③各类安全事故善后处理等。(1)上述内容完整,阐述准确且符合本项目特征的得3分,每缺一项内容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以上各项每有存在不足或错误(不足或错误指: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项目实施地点错误、作业范围错误、分析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等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扣0.5分/处,直至该项扣完为止;(3)能对施工安全上的重点、难点、关键技术问题进行分析及给出对策措施加0.5分/项,最多加1.5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4.5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②环境保护措施;③施工中污染物排放处理技术及排放管理等。(1)上述内容完整,阐述准确且符合本项目特征的得3分,每缺一项内容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以上各项每有存在不足或错误(不足或错误指: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项目实施地点错误、作业范围错误、分析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等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扣0.5分/处,直至该项扣完为止;(3)能提供施工环境保护上的机制与对策措施加0.5分/项,最多加1.5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7.5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组织措施;②技术措施;③合同措施;④经济措施;⑤信息管理措施等。(1)上述内容完整,阐述准确且符合本项目特征的得5分,每缺一项内容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以上各项每有存在不足或错误(不足或错误指: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项目实施地点错误、作业范围错误、分析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等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扣0.5分/处,直至该项扣完为止;(3)工程进度上能控制项目工期及提供对策措施加0.5分/项,最多加2.5分。资源配备计划(4.5分)应急处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人员配备;②应急机具配置;③应急抢险处置流程。(1)上述内容完整,阐述准确且符合本项目特征的得3分,每缺一项内容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以上各项每有存在不足或错误(不足或错误指: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项目实施地点错误、作业范围错误、分析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等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扣0.5分/处,直至该项扣完为止;(3)能提供更有利于本项目处理项目应急事件上的重点、难点、关键技术问题分析及对策措施加0.5分/项,最多加1.5分。3人员要求13%13分(1)项目负责人(1人):满足资格要求的得2分,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得3分,同时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同时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加3分;本项最多得6分。(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得2分,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得3分,同时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同时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加3分;本项最多得6分。(3)安全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分。注: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4业绩11%11分满足资格要求的得5分,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3分,本项最多得11分。类似业绩是指: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电力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注: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成交)通知4业绩11%11分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已完成的还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时间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同一类似项目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得分(合计)100分5.废标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采购文件有重大瑕疵,继续采购将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6)其他无法继续采购或者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废标后,应发布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6.定标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6.2.定标程序6.2.1评审委员会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6.2.2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6.2.3采购单位不退回供应商投标文件和其他采购资料。7.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资中县水南镇安置房项目强电线路(外线)专业工程施工(第二次)评审情况项目名称:资中县水南镇安置房项目强电线路(外线)专业工程施工(第二次)项目编号:KXGCZB-2026-001(2)评审时间:2026年2月28日评审地点: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1243号32栋1单元2楼1号一、资格性审查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未通过原因1四川鑫星瑞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四川诺必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3内江星原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实质性审查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实质性审查未通过原因1四川鑫星瑞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四川诺必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3内江星原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顺序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下浮率【按给定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下浮】第一中标候选人内江星原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2%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鑫星瑞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65%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诺必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2.8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强电线路专业工程施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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