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装修布置中标结果公示(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党史研究室2026)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 装修工程

_、项目编号:GZZBX202606
二、项目名称: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投标报价下浮率):9(%)
浙江未有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7号明创大楼三楼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采购
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采购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展陈(多媒体)布置、安装(含电气、暖通、给排水、智能化、消防等)、标识标牌等施工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100日历天
姚跃跃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浙2332021202341319

五、评审专家(单_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项媛,杨立,胡世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开标情况
标项1
七、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八、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九、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未有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64.0
74.0
66.0
68.0
18.68
86.68

1
宁波卓泰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60.0
60.0
56.0
58.67
20.0
78.67

1
杭州博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59.0
53.0
57.0
56.33
18.6
74.93

1
宁波市阳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4.0
54.0
54.0
54.0
19.1
73.1

1
国邦建设有限公司
52.0
56.0
56.0
54.67
18.28
72.95

十、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_、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单次招标代理服务的中标金额为取费基数计取招标服务费下浮30%后计算,由采购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920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党史研究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5185
质疑联系人:胡世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5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01-06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杰、徐立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98497
质疑联系人:沈滋炜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984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真:/
联系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附件信息:

1(竞争性磋商文件)鄞州区史志馆项目采购项目(定稿).pdf534.8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144.9K

1(竞争性磋商文件)鄞州区史志馆项目采购项目(定稿).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采购(GZZBX20260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6-03-0213: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提交或上述截止时间前至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投标报价下浮率)(总价,%)1国邦建设有限公司72宁波市阳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13宁波卓泰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154杭州博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8.66浙江未有文化科技有限公司9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采购(GZZBX20260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6-03-0213: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提交或上述截止时间前至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国邦建设有限公司符合2宁波市阳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符合3宁波卓泰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符合4杭州博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符合5宁波大泽天成云空间设计有限公司不符合1.【第7项】动态核查证明为2026年2月2日6浙江未有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采购(GZZBX20260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6-03-0213: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提交或上述截止时间前至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国邦建设有限公司符合2宁波市阳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符合3宁波卓泰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符合4杭州博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符合6浙江未有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采购(GZZBX202606)序号供应商报价(投标报价下浮率)(总价,%)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6浙江未有文化科技有限公司9%68.0018.6886.681√3宁波卓泰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15%58.6720.0078.672√4杭州博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8.6%56.3318.6074.933√2宁波市阳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1%54.0019.1073.1041国邦建设有限公司7%54.6718.2872.955评审专家(签名):2026年03月03日1/1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GZZBX202606项目名称: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采购采购人: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党史研究室采购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O二六年二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采购合同草案条款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3月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ZBX202606项目名称: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550000元(其中:施工图预算3547806元)最高限价:3370415元(施工图预算下浮5%)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采购预算金额:3550000元(其中:施工图预算3547806元)数量:不限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展陈(多媒体)布置、安装(含电气、暖通、给排水、智能化、消防等)、标识标牌等施工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申请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参与投标资质于开标当日所在周的周一(或开标当日前两周的任一的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提交或上述截止时间前至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提交电子备份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3月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提交或上述截止时间前至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2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4.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4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4.5响应与开标注意事项4.5.1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响应,自行承担响应一切费用。4.5.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5.3投标文件制作:4.5.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4.5.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4.6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7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4.8“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提交:4.8.1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提交。4.8.2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拟在2026年3月1日15楼01-06室;17: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收件人:陈晓露联系方式:13454719096(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供应商员递交至开标室,详见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9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4.10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宁波政府采购(https://zfcg.czj.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网站。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党史研究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联系人:陈倩联系方式:0574-89295185质疑联系人:胡世华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51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01-06联系方式:0574-8729849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杰、徐立力电话:0574-89017160质疑联系人:沈滋炜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98497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传真:/联系人:郑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温馨提示: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采购2、建筑地点:鄞州区文化艺术中心内3、建设规模:室内建设面积约1780平方米。4、采购工程内容: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展陈(多媒体)布置、安装(含电气、暖通、给排水、智能化、消防等)、标识标牌等施工承包及保修期服务。二、主要商务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和地点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工程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安全等级要求合格★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保险;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的1%;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递交给采购人。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按规定完成竣工资料且提交后,承包人向发包人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余额。发包人将根据实际履约情况扣除相应违约金后退还。★质保期1、装修工程为2年;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3、其他项目保修期限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售后服务要求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项目现场的合理时间:接到通知后2小时之内。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其他售后服务内容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评委将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情况进行评议。★付款方式1、在合同签订且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后15天内支付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40%;2、全部设备进场后,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6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后,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90%。★付款方式4、余款待审计单位出具审计结论后支付,金额为结算总价扣除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金额及退还详见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5、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费用前,向发包人提供满足发包人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如因承包人不能及时提供发票,发包人有权暂停付款,并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6、工程如发生变更,另签订工程款拨付补充合同外,变更费用不计入进度款拨付范围,待审计结束后一并结算。7、以上工程价款拨付时,按实扣除发包人垫付的水电费(若有)。★其他说明1、本招标所提的要求仅为主要要求,不应作为完整的详细的要求;2、供应商应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及其费用均与采购人无关。三、项目部主要人员的基本配备要求:岗位名称执业资格人数备注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温馨提醒:根据建办市〔2021〕040号规定,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记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人施工员具有有效的建筑类施工员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1人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建筑类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1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复印件。2、上述人员数量为最低配置要求,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酌情增加,人员为供应商现有的正式在职员工,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为其所缴纳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为准)。3、供应商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低于采购人的最低配置要求,否则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四、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图纸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另册,由投标人在公告发布网站自行下载。五、主要品牌要求材料(设备)品牌备选表序号材料名称技术规格采购人拟定品牌备注1轻钢龙骨按图纸、清单可耐福、圣戈班、龙牌2石膏板按图纸、清单可耐福、圣戈班、龙牌3阻燃板按图纸、清单千年舟、莫干山、兔宝宝4腻子按图纸、清单立邦、三棵树、嘉宝莉5乳胶漆按图纸、清单立邦、三棵树、嘉宝莉6瓷砖按图纸、清单马可波罗、东鹏、蒙娜丽莎7电线电缆按图纸、清单宁波球冠、宁波东方、江苏上上8PVC管材按图纸、清单中财、伟星、公元9洁具按图纸、清单箭牌家居(ARROW)、恒洁(HEGII)、埃美柯(AMICO)10开关插座按图纸、清单正泰、公牛、鸿雁11灯具按图纸、清单三极雄光、雷士、欧普12网线按图纸、清单一舟、普天天纪、德塔森特13一体机按图纸、清单数字视界、宇柯世纪、巡视14LED系统按图纸、清单海康威视、洲明、洛普15AP系统按图纸、清单新华三、迅捷、华为注:(1)供应商可任选一种或几种进行报价,供应商也可以选择品牌及产品性能不低于采购人参考要求的其他品牌、型号规格进行报价,选用其他品牌、型号进行报价的,产品使用前须上报论证。(2)所有品牌涉及系列的,除注明外其它均为该品牌最新款。(3)本文件所列材料及设备品牌(以下称“约定品牌”),系指在中国大陆建筑行业内,能够明确、唯一指向特定产品制造商及其所提供产品的市场通用标识。该标识包括但不限于:经国家核准的注册商标(无论其形式为文字、图形等);虽未注册但已具有广泛市场认知度、与特定制造商形成稳定对应关系的商业标识;或行业内公认且特指该制造商的通用简称或俗称。例如,“中财管道”即特指由“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4)投标人应完全理解并认可本文件对“约定品牌”的上述定义。如对任何“约定品牌”的指代范围、生产制造商信息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否则视为已完全理解、确认并接受招标人的品牌定义与要求。货物进场时若再就品牌指代问题提出异议,将不予接受,并应以招标文件中的定义及招标人书面解释为准进行认定。六、施工管理要求:为充分了解本工程实际情况,投标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管理要求如下:1、施工安全文明管理:(1)制定安全目标: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2)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置及安全设施增设: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对现场项目部人员及进入施工现场的其它各方人员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增设安全设施(包括: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临边防护及各种防护设施等的配备,安全标示、标牌、标语的设置等);(3)现场文明措施保障:包括:作业现场围栏搭设,服务现场文明作业标语、标示,作业现场及生活区卫生情况,现场材料堆放情况,作业现场着装情况,作业现场文明作业的教育培训及管理等均符合相关规范及地方要求;(4)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作业现场的扬尘采取洒水措施治理、机械作业噪音控制措施、作业现场排污治理措施等均符合相关规范及地方要求;(5)按施工合同约定,中标人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与采购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遵照执行。2、施工成本控制:本工程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施工成本控制应以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在保障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的前提下,围绕降低工程成本这个目标,从收入和成本两方面,努力挖掘增收减支潜力,以求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制定施工成本控制方案,包括预定的具体成本控制目标。3、施工进度控制:100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且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4、施工质量控制:制定施工质量的保障措施(如:严格控制材料质量、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完善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等)。5、工程合同管理:本工程合同形式:单价合同。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合同,确定合同计价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6、工程组织与协调等:中标人应制定工程组织方案,在施工各阶段与采购人及工程各参与方进行组织与协调,直至保修期结束。7、做好本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提供相应的管理措施,要求重点难点分析及管理措施阐述全面、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切实为服务本工程做好充足准备。8、做好本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提供相应的管理措施,要求重点难点分析及管理措施阐述全面、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切实为服务本工程做好充足准备。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采购★21、磋商响应报价应采购人提供的《预算编制报告》为基础,以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内容包含为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考察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保险费、管理费用、规费、利润、安全文明费、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产生的所有费用。2、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370415元【即:(施工图预算价3547806元×(1-下浮率5%)=3370415元,折合成下浮率形式报价最高限价即为:下浮5%)。施工图预算价具体详见采购人提供的本工程预算编制报告】,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超过上述规定的最高限价时作无效标处理。3、合同形式: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调整。本工程合同综合单价应以采购人磋商时提供的预算编制报告为基础,按中标下浮率(即合同下浮率)进行浮动后的价格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单次招标代理服务的中标金额为取费基数计取招标服务费下浮30%后计算,由采购人支付。5、不论成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3磋商保证金:无4答疑与澄清:供应商依法获取磋商文件,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将不专门组织答疑;如有答疑,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份,将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5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具体见第四章6成交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后,成交结果公示于采购公告发布网站。7注意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磋商(电子投标)。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系统配置要求:64位的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3、磋商前的准备: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磋商文件、无法参加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以及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供应7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供应商可递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用于异常情况处理。5、供应商授权代表应自带电脑、CA锁用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8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9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10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11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公告、响应、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服务相关的产品、保险、税金、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5.“工程”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施工专业承包。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磋商委托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五)磋商响应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六)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八)特别说明:★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供应商应委托本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4.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5.关于知识产权5.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磋商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5.2、磋商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5.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6.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不允许其他分公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分公司参加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授权书,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九)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成交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磋商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6.供应商未按磋商公告要求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予接收其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任何质疑及投诉。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5.采购合同草案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3.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时,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五日内,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五日的,采购单位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自行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磋商响应文件。4.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磋商文件的异议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和注明日期。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该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2.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3.“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文件、纸质备份文件。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5.当“政府采购云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在线电子磋商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或发生下列其他情况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A.“政府采购云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B.“政府采购云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C.“政府采购云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D.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E.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二)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包含以下三个部分:1.资格证明文件:(1)封面;(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其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有则提供);(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5)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则提供,格式详见磋商文件);(8)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供应商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参与投标资质于开标当日所在周的周一(或开标当日前两周的任一的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9)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2.报价文件(1)封面;(2)供应商声明(格式详见磋商文件);(3)初次报价表【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若有二次报价的,应准备最终报价表在政采云投标系统规定时间(一般为30分钟)内上传至投标系统;若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未上传最终报价表,则被磋商小组视为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同初次报价一致;若供应商退出最终报价的,则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上传《退出最终报价函》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4)控制价预算书确认单(格式详见磋商文件)(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技术商务文件(1)封面;(2)技术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详见磋商文件);(3)供应商技术商务分自评表(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后附资料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其中:项目组实施人员配备表(格式详见磋商文件);(4)其它采购需求或评分标准所需资料及方案(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注:1.上述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磋商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2.响应文件在提供对投标技术条款响应的应答时,对磋商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必须以投标货物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磋商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必须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报价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报价要求1.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五)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以及“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同时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加密。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技术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内容,如因供应商编制原因提前泄露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2.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3.磋商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4.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因版面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供应商递交的企业宣传册、产品宣传册,不属于磋商响应文件有效组成资料,不作为评审依据。6.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包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包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7.“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U盘)存储,单独密封包装,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磋商响应文件名称(“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七)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和递交。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和递交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和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八)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但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限期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澄清、说明或更正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技术商务文件符合性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或不响应第二章采购需求的;(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5)技术商务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字或盖章的;(6)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7)发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在报价文件符合性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响应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或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报价的;(2)改变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3)改变采购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定综合单价、暂估价及其他不可竞争费;(4)存在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情形;(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有变化且影响磋商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组成内容不完整。(7)报价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字或盖章的;(8)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发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5.如采购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视为无效响应或取消成交资格。注:经查实(或中标后查实),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投标的,则上述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视为串标围标及失信行为记录并上报。四、磋商程序(一)磋商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按要求参加磋商。(二)磋商程序: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1、第一阶段:(1)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因故无法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若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解密,上传并解密成功后,原“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评审时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准。2、第二阶段:(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工作。(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对有效磋商响应供应商进入技术商务评审,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在线磋商。(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即本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即本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合同);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在线询标的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公章。递交的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经磋商小组评审及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发出最终报价文件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填写最终报价加盖签章并上传。(5)最后报价是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已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若因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导致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允许供应商退出磋商。(7)公布其得分情况。供应商予以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8)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评审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为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则以技术商务得分高者为成交候选人;技术商务得分也相同时,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9)评审结束后,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注: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①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解密的;②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③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④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⑤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未开启的备份响应文件不予以退还。五、评审(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采购人代表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二)评审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三)评审程序1.形式审查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问,供应商要向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代表未到场(在线)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5)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评审成员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磋商小组按评审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同时起草评审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响应文件澄清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具体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六、确定成交供应商:1.本项目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以外确定成交候选人。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3.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凡发现成交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七、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八、特别说明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3、小微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二、评标细则1、对初步审查(含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者进行评分。2、每位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独立逐栏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规定的分值范围;各评分因素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磋商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价格评审基准价格与价格评审:有效投标中提交最终报价的最低评审价为基准价格,其投标价格分得满分。其余投标价格分得分计算按照“评分标准”中评审得分公式计算,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二位。4、最终得分:各评委技术商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最终投标报价得分=最终得分,以四舍五入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二位。三、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性审查:审查类别审查内容资格条件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符合性审查:审查类别审查标准技术商务符合性评如实提供采购工程的技术参数且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符合,未发现虚假响应;响应第二章采购需求。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条款无实质性偏离的;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技术方案明确,不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技术商务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字或盖章的;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未发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采用响应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或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报价的;未改变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未改变采购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定综合单价、暂估价及其他不可竞争费;不存在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情形;投标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虽有变化但不影响磋商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组成内容完整;报价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字或盖章的;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未发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澄清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详细评审磋商小组对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技术商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磋商小组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供应商进行综合打分。评委打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其中技术商务部分由各磋商小组成员打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进行独立打分。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报价分经磋商小组评审后按评分标准表进行统一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最高限价45%的,则该供应商应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书面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且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若报价文件中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则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成交结果公告采购机构将成交结果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示,根据成交结果公告和决标结果,向成交人发出确定成交通知书。6、评分标准内容评审内容满分值技术商务得分80分1、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对本工程的现场踏勘后,结合采购需求,提出本工程的重难点,并针对重难点提出的解决措施进行综合评议(满分7分):重难点分析透彻、全面,针对重难点解决措施合理、有效的,得7分;重难点分析较透彻、较全面,针对重难点解决措施较合理、基本有效的,得5分;重难点分析简单、无针对性、不够全面,针对重难点解决措施不太合理、无效的,得1分;缺项得0分。72、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工程装修工程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满分7分):装修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得7分;装修工程施工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可行,未违反施工图设计要求,得5分;装修工程施工方案欠合理、不可行,有违反施工图设计要求,得3分;缺项得0分。73、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工程安装工程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满分5分):安装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得5分;安装工程施工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可行,未违反施工图设计要求,得3分;安装工程施工方案欠合理、不可行,有违反施工图设计要求,得1分;缺项得0分。54、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工程采取的施工技术措施进行综合评议(满分5分):施工技术措施合理、可行,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得5分;施工技术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未违反相关规范要求的,得3分;施工技术措施欠合理、不可行,有违反相关规范要求的,得1分;缺项得0分。55、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综合评议(满分15分):5.1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措施进行综合评议(满分5分):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充足、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规范、安全设施配置充裕的得5分;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满足采购需求、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较规范、安全设施配置基本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3分;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满足采购需求、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欠规范、安全设施配置不足,得1分;未配置安全设施或缺项的,得0分。5.2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针对本工程提供的文明措施进行综合评议(满分5分):文明措施规范、全面、卫生整洁、堆放整齐、统一着装、培训及管理科学的得5分;文明措施较规范、较全面、较卫生整洁、堆放较整齐、培训及管理较科学的得3分;文明措施不规范、不全面、不卫生整洁、堆放不整齐、培训及管理不科学的得1分;缺项得0分。5.3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针对本工程提供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综合评议(满分5分):环境保护规范、合理可行、科学的得5分;环境保护较规范、较合理可行、较科学的得3分;环境保护不规范、不合理可行、不科学的得1分;缺项得0分。156、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针对本工程提供的施工质量的保障措施(如: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完善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综合评议(满分5分):施工质量保障措施合理可行、有效、科学的得5分;施工质量保障措施较合理可行、基本有效、较科学的得3分;施工质量保障措施不合理可行、无效、不科学的得1分;缺项得0分。57、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针对本工程提供的施工进度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议(满分5分):施工进度保障措施合理可行、有效、科学的得5分;施工进度保障措施较合理可行、基本有效、较科学的得3分;施工进度保障措施不合理可行、无效、不科学的得1分;缺项得0分。58、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针对本工程配备的施工机械保障进行评议(满分5分):配备的施工机械能完全满足本工程需求的,得5分;配备的施工机械基本满足本工程需求的,得3分;配备的施工机械不满足本工程需求的,得1分;缺项得0分。59、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工程原有建筑成品保护的重点难点分析及管理措施进行综合评议(满分5分):成品保护重点难点分析全面、针对性强,成品保护措施符合相关规范、有效的,得5分;成品保护重点难点分析较全面、针对性较强,成品保护措施基体符合相关规范、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得3分;成品保护重点难点分析不全面、无针对性,成品保护措施不符合相关规范、达到预期效果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510、项目部人员技术实力(满分7分):10.1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实力(满分2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开标当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10.2项目部人员技术实力(满分5分):根据供应商配备的项目部人员的施工经验、综合能力等进行评审:人员配备充足、施工经验丰富、综合能力强的得5分;人员配备基本满足采购需求、有一定的施工经验的,得3分;人员配备基本满足采购需求,施工经验欠缺的,得1分;缺项得0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开标当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711、多媒体展项内容和后续服务(满分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工程多媒体展项交互设计、界面设计,易用性,后期的更新和维护进行综合评议:多媒体展项交互设计、界面设计全面,易用性强、后期的更新和维护服务好的,得5分;多媒体展项交互设计、界面设计较全面,易用性较强,后期的更新和维护服务基本满足的,得3分;多媒体展项交互设计、界面设计不全面,易用性不高,后期的更新和维护服务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512、服务响应时间(满分3分):供应商接用户通知后30分钟内至现场服务响应的得3分;供应商接用户通知后1小时内至现场服务响应的得2分;供应商接用户通知后2小时内至现场服务响应的得1分;晚于上述现场服务响应时间的或缺项的,得0分。313、工程质量保修方案(满分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方案进行综合评议:质量保修方案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及施工合同,方案全面、合理的,得5分;质量保修方案基本响应采购需求及施工合同,方案欠全面、欠合理的,得3分;质量保修方案基本响应采购需求及施工合同,方案不全面、不合理的,得1分;缺项则得0分。514、针对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议(满分1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每有一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根据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等证明材料为准。完成时间按验收合格时间认定。1价格得分20分参与评审价格=1-投标报价下浮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初步评审合格且技术商务、报价部分评审合格)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20分,其他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20×100%。注:报价得分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2位数。20第五章采购合同草案条款(本合同为参考合同,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党史研究室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就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工程2.工程地点:鄞州区文化艺术中心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自筹。5.工程内容:装修布置工程。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包人实际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月日。(实际竣工日期以监理、发包人实际签发的竣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10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等级要求: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整);其中不含税价格(不含暂估价的金额)元,增值税税率9%,税款金额元,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的,则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增值税税额和含税总价根据最新适用的税率计算调整。签约合同价和最终结算价不一致的,以最终结算价为准。其中:(1)含税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元);(2)含税暂定综合单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3)含税专业工程暂估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合同浮动率:,%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4)本合同通用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宁波市鄞州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后生效。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履约担保为合同总价的1%,计人民币,元;如为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则须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递交给发包人。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四份,承包人二份一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盖章或签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以下主要专用合同条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格式与内容确定,除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期间有补充约定外,本合同的专用合同条款按以下条款执行。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签证及补充协议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如有冲突,按就高原则处理)。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工程所在地现行的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施工、验收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在合同签署生效后,如果上述标准规范及文件作了修改或颁布实施新的规范标准,则承包人应遵守上述修改后或颁布的规范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不另行提供;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规范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招标文件(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关会议纪要及补充通知、(6)投标文件、(7)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向承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一式六套(含承包人编制竣工资料所需图纸),承包人另外要求增加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的施工图纸。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施工图纸提供给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第三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总、月度等)、建设月报表(包括上月完成工程量、下月工作计划),各类深化图、加工图、大样图、块料排版图等,以及因本工程建设所需,发包人、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承包人提交的其他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在开工前提供,每月25日前提供建设月报表(包括上月完成工程量、下月工作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其他文件提供期限发包人另行规定;当发包人要求提供某些报表和资料时,承包人应无条件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四套,具体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均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发包人收到全过程咨询人审批后的承包人文件后14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若因承包人提交的文件不符合审批要求的,则应由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文件之日起7日内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文件,修改期间不计入发包人审批期限,且修改期间工期不予顺延。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审批且影响施工关键线路的,则工期相应予以顺延,但不赔偿工期顺延期间的承包人任何费用、利润及损失。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保存至少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通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驻项目办公所在地;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驻项目办公所在地;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全过程工程咨询人驻项目办公所在地;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承包人已对现有场地情况充分了解,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场地出入通道的相关事项及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导致工期或费用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10.3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边界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关于本合同的知识产权、使用及使用费用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允许对下列工程量清单的错误进行调整: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的相关结算条款调整合同价格。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为:,。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履行发包人对工程建设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代表发包人对本项目投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管理,对承包人、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有监督、协调的权利。涉及到工程价款洽商、索赔事项的处理、合同的变更、联系单的签证等事项需发包人签字盖章确认,最终以审计审定为准。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七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发包人提供通往施工场地的道路,出入通道的修建及养护由承包人负责,工程完工前承包人应对因施工造成的原有道路、排水等设施的损坏进行修缮,恢复原有使用功能;(2)发包人负责协调文化中心物业提供水电接口,承包人需配备具有资格的水电工一名负责管理,从物业提供的水电接口至施工场地内用水、用电端的的接水、接电管线及电缆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的日常管理与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自备发电机组,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的正常施工需要,不得因外供停电(包括政府控电)或现场供电容量不足而影响工期。从承包人进场至项目验收移交前项目所有用水、用电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所涉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3)通讯接入及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4)发包人在交付施工现场时,在现场实际交验,并做交验记录。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资料的内容应完整,须符合发包人归档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求,包括: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设计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竣工图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纸质竣工资料和4套竣工图纸(含上述完整竣工资料的原件不少于2套,电子资料1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所需相关收费(包括存档费、档案整理费、资料扫描费等,含发包人、全过程咨询人提供的档案资料的存档、档案整理、扫描收费等)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须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完成发包人归档资料(除结算审计资料)的存档工作。在发包人归档资料提交前,承包人须将全套竣工资料提交全过程咨询人核查,如发现承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有缺失、错误、遗漏等情形的,承包人须无条件整改到位,整改完成时间不得超出上述时限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提交发包人归档的,要求分类装订成册并归档装盒,档案盒应有清晰的标识和目录。竣工图须统一折叠为A4版面。(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和要求。①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文化中心物业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提供相应设施,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施工期间承包人应编制及组织合理的安全措施方案,施工现场设置维护所用灯光、围护、警示、警告牌、标识标志和警戒线等安全措施,施工人员须佩戴安全服饰及防护用具。②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建立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逐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机制,明确逐级安全责任人。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③承包人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加强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除施工及管理人员外,禁止本工程以外的闲杂人员进入,若承包人及工程以外的闲杂人员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④如施工期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与发包人无涉。2)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做好消防、防盗等措施,如施工期间发生火灾、盗窃等事情而造成不良结果的,由此所造成的工期拖延、工程质量影响及经济损失和纠纷调解均由承包人负责,与发包人无涉。对影响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产生的扰民现象造成投诉的及由此所造成的工期拖延、经济损失和纠纷调解均由承包人负责,与发包人无涉。发包人尽可能为工程进展做好相应的协助配合工作。3)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根据发包人、文化中心物业及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应办理的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因承包人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罚款等均由承包人承担,与发包人无涉。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须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含内容、市区相关文件的规定,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特别约定如下:①承包人须保证施工道路、工地出入口的清洁卫生和扬尘控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②承包人负责整个工程的建筑垃圾集中堆场管理和清理外运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③工程移交前,承包人须将留置现场的机械设备、库存物资、建筑垃圾等清理出场,或经发包人许可在指定地点堆放,否则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清理,并按照所产生费用的1.5倍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项中扣除,承包人对此无异议。④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需根据发包人及文化中心物业要求进行全面的清洁卫生工作,达到交付要求,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交付时现场清理不到位,发包人将委托第三方进行清理,并按照所产生费用的1.5倍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项中扣除,承包人对此无异议。7)协调与地方的关系: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协调并处理好工程所在地的地**府,行政主管部门,文化中心物业的关系,以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如因承包人原因引发相关部门行政处理、工程暂停施工等事件,承包人须无条件消除负面影响、妥善处理赔偿、接受行政处罚,并不得因上述原因向发包人提出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8)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本工程完成及整体移交使用前,施工承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有受损、被盗等由承包人负责。9)建筑垃圾外运,由承包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10)承包人如在施工过程中需借用施工场地外的场地,应自行与相关单位协调,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在使用完成后予以恢复或达到出借单位书面认可的状态,同时报发包人备案。11)开工前承包人须对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纸进行认真细致地核查,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各项施工图纸会审及交底工作。承包人若发现施工图纸有任何错误或异常,应及时通知发包人代表。凡发包人签发的各种变更承包人必须接受,并按变更要求、相关技术标准、图纸及时执行,不得推脱新增的工作内容或对减少的工作内容提出索赔。12)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按设计要求及相关文件规定编制专项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并服从全过程咨询人和发包人的相关管理要求。所涉费用(专家论证费、会场费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已包含在措施费中。13)承包人应做好施工过程中有关书面、影像等资料的要求:对于工程结算中施工图纸、各类联系单中描述不清的事项,承包人应提供有关原始书面、影像等资料,否则,不计入结算内容。14)承包人负责临时消防工程施工及维护,开工后7天内提供临时消防工程施工方案,在施工现场配备相应消防设施,设置该项工程需满足消防需求及临时施工用水要求。15)承包人应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甬人社发[2022]29号)要求(以上文件如有更新的以新文件为准)。16)承包人须对整个项目进行全过程维稳控制,对可能会影响到工地安全和正常施工秩序的事件制定预案,负责做好施工期间社会治安管理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若发生务工人员因承包人拖欠工资、未妥善处理工伤等情形而聚众闹事等妨碍工程或发包人正常工作等事件,承包人须立刻采取措施妥善处理解决,确保不影响本项目正常推进。若承包人在上述事件发生后3天内仍不能妥善处理完毕,发包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支付务工人员款项等一切必要措施以控制事态扩展,直至解决纠纷事件。一旦上述情况发生,视为承包人合同违约,承包人须承担工期延误、额外费用增加及法律上和诉讼上的一切责任,而发包人有权将所述的直接支付民工款项,从按合同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内全部扣除,或作为债项而向承包人追讨。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履行承包人的职权,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工期以及工程造价控制负责。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且重要工程例会、重要会议及验收环节等项目经理必须参加;项目经理每月到场未达到合同约定天数的,处违约金500元/天,从对应履约担保中扣除,如超出该项违约金限额的,发包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另行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发包人损失和工期延误均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违约金500元/次,违约金从承诺的“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中扣除,该项限额不足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发包人对项目经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处理,应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对项目经理的考勤结果进行确定。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已确定的项目经理,除特殊情况(指重大疾病、死亡、离职、发包人同意的其他特殊情况)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如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处违约金1万元/次;违约金从承诺的“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中扣除,该项限额不足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且有权拒绝接受其更换的项目经理。如确实需要更换的,在满足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且更换的人员相关要求不低于被更换人员方可办理。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认为项目经理无法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签发《整改通知书》,承包人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仍无改善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发包人可以一次性扣除承包人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且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和赔偿。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提交与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的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认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等)无法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签发《整改通知书》。承包人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仍无改善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管理人员。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发包人可以一次性扣除承包人投标函附录中承诺中的“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严重影响工程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每月在施工管理现场不得少于25天,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月在施工管理现场不得少于15天,有特殊情况少于上述时间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除特殊情况(指重大疾病、死亡、离职、发包人同意的其他特殊情况等)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如擅自更换处违约金2000元/人/次,违约金从承诺中的“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中扣除,该项限额不足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且有权拒绝接受其更换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如确实需要更换的,在满足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且更换的人员相关要求不低于被更换人员方可办理。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违约金300元/人/次,违约金从承诺的“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中扣除,该项限额不足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3.3.6承包人必须派出足够的施工队伍。如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机械设备不符合投标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或进度达不到要求时,发包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有权要求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条除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约定外,还应遵循以下约定:(1)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经发包人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同意,承包人可将非主体、非关键的专业专项工程分包给第三方,但分包人应当经发包人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审批。发包人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2)未经发包人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应保证分包人施工范围内的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相关文件规定。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发包范围内承包人不具相应专业专项资质,可按规定采取专业分包,但分包人的选择应当事先报发包人审核同意。发包人有权取消部分分包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要求补偿。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1分包的一般约定除执行通用条款外,承包人还应对分包人履行总承包配合及管理义务。分包人包括:承包人(或发包人、或承包人与发包人联合)通过招标或其他合规方式确定的专业施工单位(分包商)。承包人自行组织分包的,由承包人与分包方协商配合内容及义务;发包人按规定确定分包人的,承包人应对分包人履行的总承包配合及管理义务的内容包括:①承包人须为分包人提供现场的施工用水、用电接口;②承包人须协调并提供分包人必要的材料堆场和临时用房;③承包人须向分包人说明现场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并进行监督,同时承担连带责任;④承包人负责分包人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检查及管理,同时承担连带责任;⑤承包人应对分包人的资料进行汇总、整理等;⑥承包人应积极做好配套、配合工作,协调分包人的施工,为分包人提供合理的工作面及验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分包人施工项目延期或施工不便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损失。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当承包人自行分包时,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有权督促承包人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为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履约保险保单;金额为合同价的1%,取整即人民币元整(¥元整);履约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合同约定履约内容均实现或处理结束后30日历天止。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或其他承包人应承担责任的事由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也可不要求承包人办理履约担保延期)。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现行监理规范有关要求及本工程发包人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人签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相关约定执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为本合同的备查文件,合同双方备查。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本工程发包人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人签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所授予全过程工程咨询人的所有权利。涉及费用、工期、图纸更改等工程变更指令和付款、暂停工程施工指令的下达权需取得发包人书面批准方可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全过程工程咨询人与承包人午餐搭伙,费用由全过程工程咨询人自理。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详见本工程发包人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人签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约定作出公正确定,应在合同当事人会商之日起7天内提供书面确定意见。(2)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并附详细依据。合同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有异议,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约定。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本项目安全目标要求为:合格。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文明施工应按《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含在承包人报价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用中。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该费用的费用清单备查。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逾期支付而暂停施工。该资金承包人须专款专用,并受发包人的监督检查。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工程进度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等。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在进场后7日内上报。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在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签订材料、工程设备、周转材料等的采购合同,确定劳动力、材料、机械的进场安排。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通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不得晚于在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其它特殊情况。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详见本专用合同16.2.2条款。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政府有关部门通知停工的高温或低温、其它恶劣气候条件。当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生时,承包人负有以下义务:一是采取合理措施减损,若承包人未履行减损义务,则无权就损失扩大部分获得补偿;二是及时通知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和发包人,并在通知中明确描述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内容,以及其无法预见的理由。若发包人采纳承包人意见,则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可发出变更指令,若发包人不认可承包人的意见,则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如异常气候条件发生于因承包人原因的引起工期延误之后,承包人无权要求发包人赔偿其工期及费用。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1)承包人应发包人提供相关的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采购,采购计划(采购时间、品牌、参数、样品等)至少提前30日历天书面报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发包人认可,品牌档次、产品技术参数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品牌(或厂家)档次的产品,且结算价格不予调增。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所选择使用的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或供货不及时严重影响进度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使用招标推荐的参考品牌表中的任何一种,承包人须无条件同意并积极配合,结算价格不作调整,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因此产生的风险费用,承包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进行索赔。(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技术参数、规格、品牌、等级等必须符合设计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严禁使用“三无产品”,主要建筑材料应按规定及要求做好试验工作,合格后方能使用。承包人进场的所有材料必须按规定报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审核。经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审核同意使用的材料不免除承包人采购不合格材料应承担的责任。若审计或使用单位使用中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更换,并按所用不合格材料合计金额的2倍扣罚工程款。(4)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进场前需提交质保单和检验报告(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发包人有权抽查采购材料设备的供货单等证明资料),并经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发包人有权对疑似为不合格材料设备要求复检,相关检测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如复检结果为不合格,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更换及退场,并按所用不合格材料合计金额的2倍扣罚工程款。(5)承包人未按要求采购设备和建筑材料必须承担工程的返工损失和工期、质量的违约责任。(6)设备交货时,承包人应提供货物清单、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系统图纸资料、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如要求为进口材料(设备)的,尚须提供报关单及证明原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不合格的设备或材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工程款。(7)本工程禁止使用贴牌产品,如发现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品牌非原厂生产的,承包人须无条件更换及退场,并按该部分材料设备金额的2倍扣罚工程款。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毁损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的(或办理交接手续的),承包人不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由此导致丢失毁损的由发包人负责。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发包人的要求报送。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本项目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按规定提供。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按规定提供。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按规定提供。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变更条款适用于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施工范围,即包括合同报价范围;也包括暂未列入合同报价,但最终由承包人施工的内容。(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多列项或与图纸描述不一致。(2)发包人提供的清单工程量偏差。(3)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4)招标及施工期间政府新出台的有关价格调整的政策性文件。(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本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1.1关于变更单价的约定:(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综合单价指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按合同浮动率进行浮动后的价格,下同)。(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若有二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且单价不一致的,参照单价较低的类似项目单价)按以下原则计算确定: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3)当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工程量出现偏差时,该部分单价可选调整方式: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应重新组价(重新组价办法按合同“10.4.1.3重新组价的方法”条款执行)。(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则需重新组价,重新组价办法按合同“10.4.1.3重新组价的方法”条款执行。(5)招标及施工期间政府新出台的有关价格调整的政策性文件,按文件规定执行,并按合同浮动率进行浮动。10.4.1.1措施项目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引起措施项目数量、内容发生变化,应调整措施项目费。其中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根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和根据第10.4.1.1目约定原则计算的单价提出措施费;采用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根据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和金额或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后的措施项目和金额计算。(1)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2)原措施费没有的措施项目,承包人根据实际措施项目内容、规定的工程取费类别、现行计价依据并按合同浮动率浮动后提出措施费。。10.4.1.3重新组价的方法(1)重新组价计算依据:根据设计图纸、变更联系单、签证单、《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浙江省、宁波市有关补充规定等。(2)材料价格按2026年1月刊《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宁波市区)除税信息价取定,无宁波市材料除税信息价的按2026年1月刊《浙江造价信息》除税信息价执行,并对合同约定可以调差的材料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按上述执行后,仍存在无除税信息价材料的,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对该材料的品牌、规格及技术参数要求及时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承包人、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发包人等在市场询价的基础上协商确定。(3)人工(含机上人工)价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按2018版定额计取;人工市场价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6年1月刊计入,并按合同约定进行人工市场价调整。(4)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单独装饰工程中值费率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中值费率乘以系数0.6并结合“甬建函[2025]142号”文件规定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按单独装饰工程中值费率计取。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按通用安装工程中值费率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中值费率并结合“甬建函[2025]142号”文件规定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提升增加费不计取;所有工程不计提前竣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行人行车干扰费。(5)其他项目费:优质工程增加费不计取,标化工地增加费不计取。(6)规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文件一般计税费率乘以系数0.3计取。(7)税金: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和浙建建发[2019]92号等文件规定,采用一般计税法。(8)重新组价的结算价按合同浮动率进行浮动。注:合同浮动率=【(投标总价÷招标控制价)-1】×100%(余同)。10.4.1.4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审计结论为准。10.4.2变更估价程序(1)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全过程工程咨询人、跟踪审计单位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全过程工程咨询人、跟踪审计单位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全过程工程咨询人、跟踪审计单位对变更估价申请第五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采购),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浙江未有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2016.33万元,资产总额为3128.9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采购(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浙江未有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2016.33万元,资产总额为3128.9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浙江未有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2日浙江未有文化科技有限公司,-7-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GZZBX202606项目名称: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采购采购人: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党史研究室采购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O二六年二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采购合同草案条款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3月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ZBX202606项目名称: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550000元(其中:施工图预算3547806元)最高限价:3370415元(施工图预算下浮5%)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采购预算金额:3550000元(其中:施工图预算3547806元)数量:不限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展陈(多媒体)布置、安装(含电气、暖通、给排水、智能化、消防等)、标识标牌等施工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申请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参与投标资质于开标当日所在周的周一(或开标当日前两周的任一的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提交或上述截止时间前至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提交电子备份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3月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提交或上述截止时间前至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2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4.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4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4.5响应与开标注意事项4.5.1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响应,自行承担响应一切费用。4.5.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5.3投标文件制作:4.5.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4.5.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4.6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7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4.8“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提交:4.8.1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提交。4.8.2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拟在2026年3月1日15楼01-06室;17: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收件人:陈晓露联系方式:13454719096(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供应商员递交至开标室,详见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9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4.10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宁波政府采购(https://zfcg.czj.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网站。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党史研究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联系人:陈倩联系方式:0574-89295185质疑联系人:胡世华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51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01-06联系方式:0574-8729849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杰、徐立力电话:0574-89017160质疑联系人:沈滋炜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98497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传真:/联系人:郑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温馨提示: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采购2、建筑地点:鄞州区文化艺术中心内3、建设规模:室内建设面积约1780平方米。4、采购工程内容: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展陈(多媒体)布置、安装(含电气、暖通、给排水、智能化、消防等)、标识标牌等施工承包及保修期服务。二、主要商务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和地点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工程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安全等级要求合格★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保险;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的1%;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递交给采购人。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按规定完成竣工资料且提交后,承包人向发包人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余额。发包人将根据实际履约情况扣除相应违约金后退还。★质保期1、装修工程为2年;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3、其他项目保修期限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售后服务要求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项目现场的合理时间:接到通知后2小时之内。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其他售后服务内容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评委将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情况进行评议。★付款方式1、在合同签订且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后15天内支付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40%;2、全部设备进场后,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6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后,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90%。★付款方式4、余款待审计单位出具审计结论后支付,金额为结算总价扣除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金额及退还详见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5、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费用前,向发包人提供满足发包人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如因承包人不能及时提供发票,发包人有权暂停付款,并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6、工程如发生变更,另签订工程款拨付补充合同外,变更费用不计入进度款拨付范围,待审计结束后一并结算。7、以上工程价款拨付时,按实扣除发包人垫付的水电费(若有)。★其他说明1、本招标所提的要求仅为主要要求,不应作为完整的详细的要求;2、供应商应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及其费用均与采购人无关。三、项目部主要人员的基本配备要求:岗位名称执业资格人数备注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温馨提醒:根据建办市〔2021〕040号规定,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记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人施工员具有有效的建筑类施工员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1人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建筑类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1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复印件。2、上述人员数量为最低配置要求,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酌情增加,人员为供应商现有的正式在职员工,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为其所缴纳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为准)。3、供应商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低于采购人的最低配置要求,否则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四、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图纸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另册,由投标人在公告发布网站自行下载。五、主要品牌要求材料(设备)品牌备选表序号材料名称技术规格采购人拟定品牌备注1轻钢龙骨按图纸、清单可耐福、圣戈班、龙牌2石膏板按图纸、清单可耐福、圣戈班、龙牌3阻燃板按图纸、清单千年舟、莫干山、兔宝宝4腻子按图纸、清单立邦、三棵树、嘉宝莉5乳胶漆按图纸、清单立邦、三棵树、嘉宝莉6瓷砖按图纸、清单马可波罗、东鹏、蒙娜丽莎7电线电缆按图纸、清单宁波球冠、宁波东方、江苏上上8PVC管材按图纸、清单中财、伟星、公元9洁具按图纸、清单箭牌家居(ARROW)、恒洁(HEGII)、埃美柯(AMICO)10开关插座按图纸、清单正泰、公牛、鸿雁11灯具按图纸、清单三极雄光、雷士、欧普12网线按图纸、清单一舟、普天天纪、德塔森特13一体机按图纸、清单数字视界、宇柯世纪、巡视14LED系统按图纸、清单海康威视、洲明、洛普15AP系统按图纸、清单新华三、迅捷、华为注:(1)供应商可任选一种或几种进行报价,供应商也可以选择品牌及产品性能不低于采购人参考要求的其他品牌、型号规格进行报价,选用其他品牌、型号进行报价的,产品使用前须上报论证。(2)所有品牌涉及系列的,除注明外其它均为该品牌最新款。(3)本文件所列材料及设备品牌(以下称“约定品牌”),系指在中国大陆建筑行业内,能够明确、唯一指向特定产品制造商及其所提供产品的市场通用标识。该标识包括但不限于:经国家核准的注册商标(无论其形式为文字、图形等);虽未注册但已具有广泛市场认知度、与特定制造商形成稳定对应关系的商业标识;或行业内公认且特指该制造商的通用简称或俗称。例如,“中财管道”即特指由“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4)投标人应完全理解并认可本文件对“约定品牌”的上述定义。如对任何“约定品牌”的指代范围、生产制造商信息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否则视为已完全理解、确认并接受招标人的品牌定义与要求。货物进场时若再就品牌指代问题提出异议,将不予接受,并应以招标文件中的定义及招标人书面解释为准进行认定。六、施工管理要求:为充分了解本工程实际情况,投标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管理要求如下:1、施工安全文明管理:(1)制定安全目标: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2)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置及安全设施增设: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对现场项目部人员及进入施工现场的其它各方人员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增设安全设施(包括: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临边防护及各种防护设施等的配备,安全标示、标牌、标语的设置等);(3)现场文明措施保障:包括:作业现场围栏搭设,服务现场文明作业标语、标示,作业现场及生活区卫生情况,现场材料堆放情况,作业现场着装情况,作业现场文明作业的教育培训及管理等均符合相关规范及地方要求;(4)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作业现场的扬尘采取洒水措施治理、机械作业噪音控制措施、作业现场排污治理措施等均符合相关规范及地方要求;(5)按施工合同约定,中标人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与采购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遵照执行。2、施工成本控制:本工程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施工成本控制应以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在保障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的前提下,围绕降低工程成本这个目标,从收入和成本两方面,努力挖掘增收减支潜力,以求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制定施工成本控制方案,包括预定的具体成本控制目标。3、施工进度控制:100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且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4、施工质量控制:制定施工质量的保障措施(如:严格控制材料质量、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完善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等)。5、工程合同管理:本工程合同形式:单价合同。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合同,确定合同计价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6、工程组织与协调等:中标人应制定工程组织方案,在施工各阶段与采购人及工程各参与方进行组织与协调,直至保修期结束。7、做好本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提供相应的管理措施,要求重点难点分析及管理措施阐述全面、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切实为服务本工程做好充足准备。8、做好本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提供相应的管理措施,要求重点难点分析及管理措施阐述全面、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切实为服务本工程做好充足准备。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鄞州区史志馆项目装修布置采购★21、磋商响应报价应采购人提供的《预算编制报告》为基础,以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内容包含为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考察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保险费、管理费用、规费、利润、安全文明费、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产生的所有费用。2、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370415元【即:(施工图预算价3547806元×(1-下浮率5%)=3370415元,折合成下浮率形式报价最高限价即为:下浮5%)。施工图预算价具体详见采购人提供的本工程预算编制报告】,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超过上述规定的最高限价时作无效标处理。3、合同形式: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调整。本工程合同综合单价应以采购人磋商时提供的预算编制报告为基础,按中标下浮率(即合同下浮率)进行浮动后的价格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单次招标代理服务的中标金额为取费基数计取招标服务费下浮30%后计算,由采购人支付。5、不论成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3磋商保证金:无4答疑与澄清:供应商依法获取磋商文件,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将不专门组织答疑;如有答疑,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份,将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5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具体见第四章6成交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后,成交结果公示于采购公告发布网站。7注意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磋商(电子投标)。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系统配置要求:64位的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3、磋商前的准备: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磋商文件、无法参加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以及报价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修布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