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提质升级 机房托管及等保测评、平台网络接入 机房托管及等保测评中标结果公示(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6-4

2、采购项目名称: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叶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信息化提质升级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3月04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2标段:机房托管及等保测评、平台网络接入。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4、建设(服务)周期:2标段:2年5、项目地点:平顶山市。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平公资采2026150号-2
机房托管及等保测评、平台网络接入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
平顶山市湛河区中兴路南段西网通综合大楼
1,790,948.00

评审总得分:81.29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信息化提质升级2包
机房托管及等保测评、平台网络接入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年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文轩、冯秋登、张会丽、张刚、马琳、王良用(采购人代表)、田春霞(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人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以最高限价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26,6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为本项目2标段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2316208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叶县九龙路272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0375-8899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驰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七大街康桥悦城2号院3号楼302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9211760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9211760060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doc                 

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叶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一信息化提质升级项目2标段招标文件驰鑫管理正1C采购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驰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2月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叶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信息化提质升级项目2标段招标文件驰鑫管理采购人: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驰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24-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32-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3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5-第一章招标公告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叶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信息化提质升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叶财招标-2026-42、项目名称: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叶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信息化提质升级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6600000.00元。最高限价:1660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1信息化提质升级2包1800000.001800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2标段:机房托管及等保测评、平台网络接入。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包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5.4建设(服务)周期:2标段:2年5.5项目地点:平顶山市。6、合同履行期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2月12日至2026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3、方式:本项目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03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03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4、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375-2316208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叶县九龙路272号联系人:韩先生联系方式:0375-88999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驰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七大街康桥悦城2号院3号楼302室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1921176006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1921176006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称: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叶县九龙路272号联系人:韩先生联系方式:0375-889997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驰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七大街康桥悦城2号院3号楼302室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192117600603项目名称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叶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信息化提质升级项目4采购内容机房托管及等保测评、平台网络接入。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6建设(服务)周期2年7地点平顶山市8采购项目属性工程¨ 货物¨ 服务þ 9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 (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审查。11最高限价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 小写:1800000.00元注:供应商自主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按废标处理。1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4日09时00分13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14有关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均不收取。1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6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17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交易系统,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开标时,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18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19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日期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0开标程序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2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2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付款方式项目款分二年支付,支付比例为5:5,以人民币结算,支付期限及额度如下:第一年支付合同额的50%,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第二年支付合同额的50%,2027年6月底前,甲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24类似业绩是指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5中标公告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合同签订线下签订27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有投诉,可按照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3)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接收质疑函联系方式:同“招标(采购)公告”28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此项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中标人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以最高限价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费率             项目类型预算金额(万元)工程货物服务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1.2%1.7%1.7%100-500万元(含500万元)1.0%1.2%1.2%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0.7%0.8%0.7%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4%0.5%0.4%29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政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一、维护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知情权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原因。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在采购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三、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见《******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附件1。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格式)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政策。四、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写入招标文件,鼓励中标供应商凭借采购合同申请贷款,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五、落实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确实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在采购文件中说明理由。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出台的《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2022〕8号)的规定: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六、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2%—3%(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出台的《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2022〕8号)的规定:采购人在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4%—6%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鼓励采购人结合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从高选择价格扣除比例和评审优惠幅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上述政策应当在评审办法中注明确定值。31落实绿色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1.对投标人投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内节能产品的(有效期内),在同等条件下评委会将优先予以加分或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本项目中涉及“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中规定的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无论招标文件是否特别指明,投标人均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内的产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并如实填写《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3.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清单内容为准,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予以公布,敬请投标人及时查阅。32四方信用评价我市政府采购项目已实行四方信用评价功能,各方主体请登录“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按照评价要求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1.采购人评价指标评价主体:中标、成交供应商。评价节点:合同履约完成后。2.对中标、成交供应商评价指标评价主体为:采购人。评价节点:合同履约完成后。3.评审专家评价指标评价主体为:采购人、代理机构。评价节点:项目评审结束后。4.代理机构评价指标评价主体为: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评价节点:项目评审结束后。33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供货商。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1.5本项目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1.6本项目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1.7本项目建设(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1.8本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2.有关定义2.1采购人: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中介机构。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的河南驰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3合格的投标人2.3.1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2.3.2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3.招投标费用3.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3.2中标人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以最高限价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费率             项目类型预算金额(万元)工程货物服务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1.2%1.7%1.7%100-500万元(含500万元)1.0%1.2%1.2%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0.7%0.8%0.7%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4%0.5%0.4%4.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分标准和方法。(4)招标内容及要求;(5)合同条款及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须知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便补齐。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应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本项目为平顶山市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招标公告和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澄清、修改、补遗、答疑、变更等均以交易系统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信息为准,交易系统及相关媒体发布的信息均视为书面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予以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4投标人须及时在发布的媒体查看澄清或修改等内容,否则应自身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7.答疑会不召开答疑会,投标人将需答疑的问题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编制8.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8.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8.3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8.4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负责人)电子印章。10.投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0.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且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再次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一览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服务的价格。11.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包括服务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11.3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11.4此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投标。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12.投标有效期1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2.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4.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按照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先后顺序,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格审查资料。15.投标文件的编制15.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15.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内容、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16.投标文件格式16.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将影响投标文件得分。“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16.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电子版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仅需在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须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9.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0.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且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再次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20.3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投标人无法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0.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无法撤回其投标文件。(五)开标21.开标时间和地点21.1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21.2开标程序: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21.3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四条开标结束后,采购业主代表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进行评审。(六)评标22.评标委员会22.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3.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4.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和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标准和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5.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5.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5.2实质上没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6.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26.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2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同意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的进行。27.投标文件的澄清27.1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澄清其投标文件中的问题,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27.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与评标委员会及评标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或对原投标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提出修改,但在评标中对发现的算术性差错进行的核实、修正,则不在此列。27.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28.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28.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和方法”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8.2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依次推荐综合得分排名位于前3名的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9.评标过程的保密29.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9.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9.3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供应商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30.合同授予30.1定标方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30.2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做任何改变。30.3中标通知: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在收到通知书后24小时内,应予以书面确认。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适用)31.1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1.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31.3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1.4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应向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32.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以最高限价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费率             项目类型预算金额(万元)工程货物服务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1.2%1.7%1.7%100-500万元(含500万元)1.0%1.2%1.2%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0.7%0.8%0.7%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4%0.5%0.4%33.纪律和监督33.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3.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33.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3.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第3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定标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科学、择优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二、评标监督:由相关部门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三、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定标办法独立完成评标工作,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委的正常评标工作。四、评标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五、评标规则:采取百分制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分过程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当出现并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具体评标过程分为两个阶段:1.初步评审评委会首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符合性评审(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下一步评审。2.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不了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如投标文件中数字大写和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对于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对其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进行校核。并对算数上和累积运算上的差错给与修正,这种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最终结果。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其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评标委员会不对无效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主动进行的一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偏差。3.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投标文件做进一步评审与比较。4.评标保密在确认中标供应商之前,凡属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凡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都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如果投标人试图对采购人的评标过程或定标决定施加影响,则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5.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集中审核分别打分后。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计分过程中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6.定标评标委员会将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按照得分高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排序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之外确定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或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若三名中标候选供应商均放弃中标的,或者考察全部不合格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7.评标的标准评标委员会对初审后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接受一个有效报价1.1.2资格评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9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9条特定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9条1.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条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条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条建设(服务)周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条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条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2.1分值构成投标报价:10分技术部分:60分商务部分:30分本次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评审打分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条款号评价因素评审细则1投标报价(满分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审查核对,发现恶意投标者按无效标处理;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第九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第二条”相关规定,给予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四)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一投标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评审时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提供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2技术部分(满分64分)技术服务方案(20分)投标人提供技术服务方案,根据技术方案提供的服务能力(机房托管服务、等保测评服务、网络接入方案)进行评价。服务方案详细、证明材料完整的得20分;服务方案较详细、证明材料较完整的得12分;服务方案不详细、证明材料不完整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运维服务能力(15分)1.服务及时性:评标专家根据各投标人服务及时性条款内容进行打分,从响应时间、修复时间及时性进行评价。服务及时性条款内容健全,针对性强的得10分;服务及时性条款内容较健全,针对性较强的得6分;服务及时性条款内容一般,没有针对性的得3分;没有服务及时性条款描述的得0分。2.服务有效性:为保证运维服务的有效性和连续性,投标人对招标人建立有独立服务热线,并建立服务规范(服务热线号码须是直接号码、不得采用嵌套、二次拨号)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上级部门下发的服务热线、服务规范红头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应急服务方案(15分)提供结合项目实际的应急及重大活动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极端恶劣天气应对、设备突发故障处理、重大活动的保障等内容:对应急响应时效、处置流程规范性、问题解决效果、应急保障能力进行评审:方案完善,实施性强,切实可行,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5分;方案比较完善,较为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1分;方案不够完善,可行性较一般,满足项目需求一般的得7分;方案粗糙,内容不详细,可行性差的得3分;未编制方案的,得0分。培训方案(14分)培训方案应包含培训方式、培训课程设置、培训时间规划等内容。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行的,得14分;方案内容不完整、基本合理可行的,得9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合理不可行的,得4分;未编制方案的,得0分。3商务部分(满分26分)运维团队配置(10分)针对本项目配置的运行维护团队配置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定:1运维团队配置合理完全可行的10分;2运维团队配置基本可行的得6分;3可行性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拟投入团队技术实力(12分)为保证服务质量,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人社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质证书;②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得6分,缺项不得分。拟派项目成员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1名得2分,最多得6分。(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需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没有不得分)。业绩(4分)自2023年1月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备注:本项目所涉及到的资格条件、奖分或计分的各种证明材料等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公章)。任何时候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投标和中标资格。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招标内容及要求序号服务名称规格参数单位数量(一)机房托管服务(2年)1机柜租赁42U(4KW)台22网络出口带宽300M独享条1(二)等保测评服务(2年)1等保测评及渗透测试服务1、三级等保测评服务内容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2.0测评标准进行安全等级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出具相应的单项和整体测评报告,并报送网安部门审核、批复。2、渗透测试服务内容通过真实模拟黑客使用的工具、分析方法来对网站进行模拟攻击,进行深入的人工测试和分析,识别工具弱点扫描无法发现的问题渗透测试后出具正式的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次1(三)平台网络接入(2年)1县直医院专线100M MPLS-VPN专线条62乡镇卫生院专线100M MPLS-VPN专线条173村卫生室专线30M MPLS-VPN专线条574第5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叶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信息化提质升级项目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合同签订地:目录第1条集成服务内容第2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第3条项目实施管理第4条信息系统交付和验收第5条项目培训第6条项目质量保证第7条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第8条违约责任第9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10条通知与送达第11条不可抗力第12条争议解决方式第13条其他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的有关事宜协议如下:第一条集成服务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系统集成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的整体功能应当符合(如有,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求。2.乙方提供的集成服务包括如下内容:【】软硬件采购;【】软件服务采购;【】集成服务采购;【】其他服务采购:具体采购服务内容及提供方式等详见附件。其中,本项目所涉及的硬件设备甲方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得使用权,设备融资租赁期限为个月,租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算。租赁期内,设备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甲方只有使用权,甲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设备进行销售、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设备所有权的行为。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租赁期满且硬件设备款项全部结算完成后,设备所有权归属甲方,租赁期起始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日期为准。3.项目实施期限:自甲方具备施工进场条件开始工作日,完成项目交付。4.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限为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一)固定价款总额(含税价)人民币元,(大写:),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增值税税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软硬件采购/【】设备融资租赁(含税价)人民币元,(大写:),适用税率13%;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增值税税款为人民币元(大写:);软件服务(含税价)人民币元,(大写:),适用税率6%;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增值税税款为人民币元(大写:);集成服务(含税价)人民币元,(大写:),适用税率6%;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增值税税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他服务(含税价)人民币元,(大写:),适用税率%;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增值税税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二)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以下第种方式支付,以人民币结算:1.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期限及额度如下:甲方于【】合同签订后/【】项目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项目价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2.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期限及额度如下:(1)预付款: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项目费用总额的%,即(含税价)为人民币元(大写:)。(2)进度款: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阶段性工作后,甲方应于阶段性工作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费用总额的%,即(含税价)为人民币元(大写:)。(3)初验款:本项目初验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项目费用总额的%,即(含税价)为人民币元(大写:)。(4)终验款: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总额的%,即(含税价)为人民币元(大写:)。(5)项目尾款:本合同约定质保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项目费用总额的%,即(含税价)剩余项目尾款为人民币元(大写:)。3.支付方式(1)甲方与乙方之间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2)银行信息:合同甲方:开户名称:开户行:帐号:合同乙方:开户名称:开户行:帐号:(三)发票种类1.乙方提供发票种类如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服务业发票;【】税局代开发票;【】其他发票:。2.本项目提供的发票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乙方根据服务的不同区别开具。第三条项目实施管理(一)项目团队组建甲乙双方应当指定人员分别组成项目团队,负责项目实施。(二)项目信息与资料提供1.乙方有权向甲方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现有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包括而不限于与项目有关的可研报告、背景资料等,甲方应当予以配合。2.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有权要求甲方补齐、补正。甲方未按照约定补齐、补正,也未作出合理解释的,相应产生的工程质量、工期延误等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三)项目技术文件1.项目需求分析完成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技术文件(如有)。2.甲方应当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在2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或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根据甲方的书面修改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甲方无正当理由怠于审核的视为无异议,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技术文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但甲方对技术文件的确认,并不代表免除乙方对技术问题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四)项目实施及变更1.因甲方未提供场地、资料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组织项目实施的,乙方有权要求顺延工期,并请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等。2.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或任何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因乙方原因致使项目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请求在合理期限内修理/修复,但是甲方完全理解系统集成项目在需求定义分析、系统设计、模块设计、软件实现、测试执行等阶段的高度复杂性,应承担一定的容忍义务。4.甲乙双方均有权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内容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提高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产品交付或系统安装的时间与地点等。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性能、项目实施计划、合同价款、交付日期等的更改以及对材料、设备换用等),甲乙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6.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甲方需要对项目设计等内容进行变更,应该提前7日通知乙方,并签署《需求变更确认单》;如因甲方提出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双方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并顺延合理工期,给乙方带来其他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7.如乙方基于甲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项目安全考虑,可以就变更技术方案、换用材料设备等提出合理化建议,甲方应该于2日内给出决策意见,紧急情况下,乙方可在未经批准情形下自行组织实施,但是应该于事后2日内报备。第四条项目验收和交付(一)项目验收1.硬件设备验收(如涉及)。硬件设备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对设备的规格、数量等状况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情况,签署《到货证明》。如交付的硬件设备与约定不符的,乙方应当及时予以更换或补足并重新提交检验。2.阶段性验收(如涉及)。阶段性验收是对本项目完成进度%所进行的验收。阶段性验收条件成就时,乙方应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阶段性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验收意见,并签署阶《段性性验收报告》;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验收的,视为阶段性验收合格。3.初步验收(如涉及)。项目具备初步交付条件时,乙方应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初验,甲方应当自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验收意见,逾期未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经初验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当签署《初验验收报告》;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4.竣工验收(1)本项目整体功能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如有)以及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求,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组织竣工验收。(2)甲方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或提出整改意见。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3)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组织验收或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二)项目交付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交付内容涉及文档与文件的应当包括纸质及电子版式并可供阅读。如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当同时交付该软件的源代码。2.乙方应当在每项交付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交付事宜。3.因甲方原因导致交付不能按时进行的,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项目培训1.乙方应当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和系统实际运行的需要,及时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培训目标为甲方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技能和日常的维护技能。2.乙方培训时应当提供设备、系统操作说明和日常维护说明等技术资料。如未能达到培训目标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1次再培训。第六条项目质量保证1.如设备生产厂商对本项目所应用的部分设备的质保期规定超过上述约定质保期限的,则该部分设备按照生产厂商规定质保期执行。2.质保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或系统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影响正常使用的,乙方负责解决。3.质保期内,如由于乙方原因需要对本项目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的,则该部件的质保期应当相应延长。质保期满后甲方需乙方提供额外维修服务的,应当另行签订协议。第七条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一)知识产权1.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各种软件的知识产权进行约定,以保证本项目使用的软件不会侵犯对方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甲方保证,对本项目中选用的甲方原有软件拥有相应的使用、修改、升级的权利,严格遵守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乙方保证,对于其提供的软件系统拥有知识产权或已获得权利人的授权,本项目使用乙方提供的软件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当负责处理索赔或涉诉等各项事宜,造成甲方实际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本合同项下全部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披露。5.对于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甲方拥有的使用权、修改权、升级权的具体内容。甲方应当依约定使用,不得超出约定范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将被许可使用的软件再许可第三方使用。6.使用于本项目中的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或其他技术,其知识产权原属于乙方的及该项目开发中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乙方可无限期免费使用。(二)保密义务1.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3年。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保密范围,作为附件。2.在保密期限内,甲乙双方均有为对方保密的义务。甲乙双方保证,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仅用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只为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人员所知悉。任何一方的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由该人员所属一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均应当按照对方要求,处理所获得的对方有关资料信息或电子文档。第八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其中:(一)乙方逾期履约或不履约责任1.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每逾期一周,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价款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数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2.乙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信息系统存在重大缺陷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二)甲方逾期付款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2.逾期付款超过90日的,视为甲方不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经济损失。3.合同签订后,如需解除合同,须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单方面终止合同,终止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三)双方违反知识产权义务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知识产权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对方享有知识产权的有关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数据信息、技术资料和文档擅自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使用的,违约方除应当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如损失无法准确计算的,违约方应当支付相应违约金。(四)双方违反保密义务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支付相应违约金。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毕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终止。第十条通知与送达1.合同各方一致确认以下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合同、解決合同争议时向接受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2.合同各方均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己方承担。3.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下列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应当在变更后五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合同各方均明知: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或者当事人和指定接收人拒绝接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函件,应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函件签收的,以函件签收为送达,函件未签收的,以邮件寄出(以邮戳为准)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被系统退回且非发件方原因的,则以前述电子文件退回之日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子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5.本合同约定的合同各方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为各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6.通知与送达条款的适用范围包括合同各签约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7.本合同中的通知送达、结算、违约责任等解决争议条款为独立条款,即使本合同变更、撤销、解除、终止或认定无效的,该条款约定依然有效。甲方地址:乙方地址:联系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项目经理):邮箱:邮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指的是下列不能预见、不能控制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主要包括重大自然灾害(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政府行为、重大社会非正常事件(比如疫情、战争等)。2.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3.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3.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招标,包括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4、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按照调整后内容执行。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一:项目清单序号产品类别技术参数数量税额税率单价(含税)单价(不含税)合计(含税)合计(不含税)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文件采购编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目录(以交易系统生成为准)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综合项目实际情况并研究该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后,我方愿以(大写):,(小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参与该项目投标活动。签字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投标文件;2.其他资料。据此函,签字人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并在此期间接受约束。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5.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合同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时间交货,交付使用方验收、使用,否则我们的履约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我方若获得中标,保证按有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能够为(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公司合法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项目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投标报价书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总报价(元)大写: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质量要求建设(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其他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投标报价包括:货物本身的费用、包装费、运输费、运输过程保险费、质量保证费、可能的法定部门检测验收费用、相关的伴随服务费、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以及其它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报价明细表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23……本表报价合计大写: 小写: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此表仅为格式示例,不具有约束性,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对表进行扩展或修改。2.此表格若不适用,可自行删减。投标响应偏离表序号 服务名称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度说明1、表格格式仅为示例,不具有约束性,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可增加或删减附页。2、表格内容不得删减,并根据所投产品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偏离度”应填写正偏离、无偏差、负偏离,“说明”对“偏离度”进行描述,无偏差写无或/。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资格审查资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我单位资源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自行描述投标人基本情况,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五.拟派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序号姓名年龄从业时间计划安排岗位备注六.技术部分七.商务部分八.企业类似业绩序号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万元)地 点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备注123456....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九.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十.政府采购政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关于监狱企业(如有)1、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附证明材料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1、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年月日(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十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及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报销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平顶山银行“银政易贷”贷款简介平顶山银行在平顶山、郑州、洛阳、南阳、新乡、信阳、商丘设立营业网点72个,其中平顶山地区50个,金融服务能力强,业务品种多。多年来,平顶山银行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的市场定位,以“竭尽我能、感动你心”的服务理念,专注于产品和业务创新,积极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金融服务,有效满足了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赢得了中小企业和广大市民的赞誉和信赖。为扩大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平顶山银行推出了“银政易贷”特色金融产品,主要面对平顶山市政府采购领域中标成交企业,对中标政府采购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发放,专项用于履行政府采购合同。“银政易贷”专业服务政府采购上游投标人基于中标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备货、生产、加工等环节的资金需求,贷款额度高,最高贷款金额可达到采购合同的90%;还款方式灵活,可采用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款或者按频率付息、任务本金计划等多种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年利率最低可达7%。同时,我行针对“银政易贷”业务开启“绿色通道”,手续齐全3-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放款。“银政易贷”团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余梦丽:0375-2980538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试点单位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负责人)授权经营的二级分行,现全辖共有一级支行14个,其中市区支行8个,县区支行6个,营业网点41个。多年来,工行平顶山分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创新和改进服务方式,逐渐形成了包括公司金融、个人金融、银行卡、电子银行、国际业务等若干类3000多种产品的业务体系;构建了物理网点与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银行、智能银行等互为一体的立体服务格局,致力服务平顶山经济发展。工行平顶山分行将针对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推出专项“政采贷”贷款业务,满足政府采购上游投标人基于中标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备货、生产和加工等环节的资金需求。贷款方式为信用,融资金额不超过合同实有金额的80%;对投标人资信状况良好、购销关系稳定的,最高可放宽至90%。融资期限根据中标合同约定履约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1年,且不晚于合同约定付款日后一个月。融资利率原则上不高于7%;按月还息。还款方式上,根据中标合同约定分期或到期一次性还本或财政支付资金回款到账后次日归还。工行平顶山分行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成立“政采贷”专营团队,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简化审批流程,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规范,提供快捷方便、专业的金融服务;对融资申报资料齐全的,工行平顶山分行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提款条件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工行平顶山分行联系人;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政采贷专营团队卢文旭0375-2763835政采贷专营团队好金斗0375-2763881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叶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一信息化提质升级项目1标段招标文件驰鑫管理采购人: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驰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2月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叶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信息化提质升级项目1标段招标文件驰鑫管理采购人: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驰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25-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34-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13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46-第一章招标公告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叶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信息化提质升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叶财招标-2026-42、项目名称: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叶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信息化提质升级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6600000.00元。最高限价:1660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1信息化提质升级1包14800000.0014800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1标段:叶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叶县医共体、叶县中医院、叶县妇幼保健院、叶县人民医院提质升级、平台项目免费质保期后的服务维保。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包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5.4建设(服务)周期:1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5.5项目地点:平顶山市。6、合同履行期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2月12日至2026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3、方式:本项目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03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03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4、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375-2316208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叶县九龙路272号联系人:韩先生联系方式:0375-88999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驰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七大街康桥悦城2号院3号楼302室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1921176006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1921176006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称: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叶县九龙路272号联系人:韩先生联系方式:0375-889997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驰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七大街康桥悦城2号院3号楼302室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192117600603项目名称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叶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信息化提质升级项目4采购内容叶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叶县医共体、叶县中医院、叶县妇幼保健院、叶县人民医院提质升级、平台项目免费质保期后的服务维保。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6质保期软件系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质保。7建设(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8地点平顶山市9采购项目属性工程¨ 货物¨ 服务þ 10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1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审查。12最高限价大写:壹仟肆佰捌拾万元整 小写:14800000.00元注:供应商自主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按废标处理。1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4日09时00分14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15有关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均不收取。1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7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18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交易系统,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开标时,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19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0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日期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1开标程序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2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2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4付款方式1)软件系统:采购人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软件系统30%的预付款。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支付预付款且具备实施条件后三个工作日内进场实施,系统上线调试完毕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软件系统合同价款的30%,系统验收合格后7 个工作日内支付软件系统合同价款的 35%。软件系统剩余价款自系统验收之日起 1 年内付清。2)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合同价款的25%,每服务6个月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合同价款的25%,共四次付款。3)云运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云运维的100%,次年云运维费用在第二年云运维服务期开始之日前7日内全额付清。4)云升级服务: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云升级服务合同价款的30%;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支付预付款且具备实施条件后三个工作日内进场服务,采购人按合同规定在升级调试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云升级服务合同价款的30%,升级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云升级服务合同价款的40%。5)硬件设备、药学服务: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硬件设备、药学服务合同价款的100%。25类似业绩是指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6中标公告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合同签订方式线下签订28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有投诉,可按照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3)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接收质疑函联系方式:同“招标(采购)公告”29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此项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中标人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以最高限价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费率             项目类型预算金额(万元)工程货物服务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1.2%1.7%1.7%100-500万元(含500万元)1.0%1.2%1.2%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0.7%0.8%0.7%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4%0.5%0.4%30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1政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一、维护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知情权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原因。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在采购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三、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见《******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附件1。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格式)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政策。四、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写入招标文件,鼓励中标供应商凭借采购合同申请贷款,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五、落实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确实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在采购文件中说明理由。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出台的《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2022〕8号)的规定: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六、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2%—3%(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出台的《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2022〕8号)的规定:采购人在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4%—6%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鼓励采购人结合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从高选择价格扣除比例和评审优惠幅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上述政策应当在评审办法中注明确定值。32落实绿色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1.对投标人投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内节能产品的(有效期内),在同等条件下评委会将优先予以加分或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本项目中涉及“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中规定的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无论招标文件是否特别指明,投标人均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内的产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并如实填写《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3.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清单内容为准,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予以公布,敬请投标人及时查阅。33四方信用评价我市政府采购项目已实行四方信用评价功能,各方主体请登录“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按照评价要求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1.采购人评价指标评价主体:中标、成交供应商。评价节点:合同履约完成后。2.对中标、成交供应商评价指标评价主体为:采购人。评价节点:合同履约完成后。3.评审专家评价指标评价主体为:采购人、代理机构。评价节点:项目评审结束后。4.代理机构评价指标评价主体为: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评价节点:项目评审结束后。34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供货商。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1.5本项目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1.6本项目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1.7本项目建设(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1.8本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2.有关定义2.1采购人: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中介机构。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的河南驰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3合格的投标人2.3.1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2.3.2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3.招投标费用3.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3.2中标人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以最高限价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费率             项目类型预算金额(万元)工程货物服务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1.2%1.7%1.7%100-500万元(含500万元)1.0%1.2%1.2%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0.7%0.8%0.7%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4%0.5%0.4%4.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分标准和方法。(4)招标内容及要求;(5)合同条款及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须知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便补齐。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应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本项目为平顶山市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招标公告和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澄清、修改、补遗、答疑、变更等均以交易系统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信息为准,交易系统及相关媒体发布的信息均视为书面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予以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4投标人须及时在发布的媒体查看澄清或修改等内容,否则应自身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7.答疑会不召开答疑会,投标人将需答疑的问题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编制8.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8.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8.3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8.4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10.投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0.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且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再次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一览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服务的价格。11.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包括服务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发生的其他费用。11.3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11.4此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投标。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12.投标有效期1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2.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4.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按照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先后顺序,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格审查资料。15.投标文件的编制15.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15.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内容、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16.投标文件格式16.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将影响投标文件得分。“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16.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电子版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仅需在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须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9.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0.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且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再次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20.3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投标人无法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0.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无法撤回其投标文件。(五)开标21.开标时间和地点21.1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21.2开标程序: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21.3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四条开标结束后,采购业主代表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进行评审。(六)评标22.评标委员会22.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3.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4.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和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标准和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5.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5.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5.2实质上没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6.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26.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2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同意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的进行。27.投标文件的澄清27.1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澄清其投标文件中的问题,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27.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与评标委员会及评标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或对原投标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提出修改,但在评标中对发现的算术性差错进行的核实、修正,则不在此列。27.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28.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28.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和方法”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8.2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依次推荐综合得分排名位于前3名的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9.评标过程的保密29.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9.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9.3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供应商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30.合同授予30.1定标方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30.2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做任何改变。30.3中标通知: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在收到通知书后24小时内,应予以书面确认。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适用)31.1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1.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31.3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1.4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应向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32.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以最高限价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费率             项目类型预算金额(万元)工程货物服务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1.2%1.7%1.7%100-500万元(含500万元)1.0%1.2%1.2%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0.7%0.8%0.7%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4%0.5%0.4%33.纪律和监督33.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3.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33.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提质升级 机房托管及等保测评、平台网络接入 机房托管及等保测评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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