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体育场馆综合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6)



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体育场馆综合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SL-FW-2026-100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3-2026-00042
三、项目名称
2026年体育场馆综合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中实城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汉区兴业路22号16栋/单元25层10-11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481.9(万元)
综合评分法:89.76(分)

服务类

名称:2026年体育场馆综合服务 服务范围:2026年体育场馆综合服务 服务要求: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和旅游局所辖范围内,包括不限于汉口文体中心体育场、网球场、门球场、乒乓球馆、配套大楼、地下停车场、局机关办公区、金桥书院、市场法规科(含执法队)办公楼等区域的服务保障和运行管理,场地面积约5.1万平方米。包含场馆通用设备、体育专用设备、供水供电、安全秩序、环境卫生、停车场管理、场馆社会开放管理、大型赛事、文体活动的保障等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1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次年采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以续签两年。 服务标准:不限于招标文件规定,还应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五、评审小组成员
韩桂红(包1)、贺舰华(包1组长)、冯生(包1)、吴志林(包1)、邹光明(包1)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03-05
2、评审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A座写字楼12楼17-18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相关规定,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
2、收费金额:4.5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武汉森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707930104002642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大额行号:103521007938;2、中标人若有融资需求,可向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027-85728222)咨询融资机构信息,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北湖横路汉口文化体育中心
联系方式:027-857842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森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A座写字楼12楼17.18号
联系方式:027-85603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灿、文燕、陈国语、罗紫娟、王鹏
电话:027-85603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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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2026年体育场馆综合服务-发布稿.pdf
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2026年体育场馆综合服务.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相关合同

湖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3-2026-00042项目编号:WHSL-FW-2026-1004项目名称:2026年体育场馆综合服务采购人: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和旅游局采购代理机构:武汉森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0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五)开标(六)资格审查(七)评标(八)中标(九)签订合同(十)质疑和投诉(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十五)其他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二、资格审查程序(一)资格审查(二)信用信息核查(三)资格审查结果三、资格审查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标程序(一)符合性审查(二)投标文件澄清及修正(三)比较和评价(四)评标报告(五)应予废标的情形(六)停止评标的情形三、评标标准(一)符合性审查表(二)评分标准【综合评标法】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一)投标函(二)投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二、资格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二)资格条件承诺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六)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三、其他响应文件(一)商务部分(二)技术部分(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3-2026-000422.项目编号:WHSL-FW-2026-10043.项目名称:2026年体育场馆综合服务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495.43万元6.最高限价:495.43万元7.采购需求:2026年体育场馆综合服务,详见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次年采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以续签两年。9.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收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1月29日00时00分至2026年02月0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4006398178。3.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可通过登录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05/#/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05/#/index)。3.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本项目将在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05/#/index)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客户端上传响应文件。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6398178。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3.公告媒体:(1)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2)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05/#/index)4.合同信用融资:(1)相关政策:关于印发《武汉市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武财采[2023]445号);(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3)江汉区政府采购融资(“政采贷”)平台:http://219.138.32.92:7001/jhq/。5.政府采购保函:(1)相关政策: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工作的通知(武财采〔2022〕341号);(2)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http://27.17.40.162:8000/zfcgGuarantee.html。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27-85728222。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和旅游局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北湖横路汉口文化体育中心联系方式:027-8578424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武汉森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A座写字楼12楼17-18室联系方式:027-8560399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灿、文燕、陈国语、罗紫娟、王鹏电话:027-8560399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2采购人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和旅游局2.3采购代理机构武汉森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4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2.5项目名称2026年体育场馆综合服务2.6项目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内2.7项目内容2026年体育场馆综合服务2.8项目属性服务类3.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及非财政性资金:495.43万元。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9.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10中标后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供应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联系人: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1.6系统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639-8178(法定工作日8:45至12:00;13:30至17:30)。其他联系方式:/。13.1提出询问方式提出询问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15.2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15.6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9.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2.1实物样品不提供23.1项目演示不进行24.1远程开标会议环境准备远程开标会议环境要求:网络稳定。操作说明: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47.111.115.168:10005/#/infoDetail?id=283&type=undefined。2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6.3解密投标文件的时限30分钟,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30.2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31.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32.1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1)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2)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05/#/index)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34.1履约保证金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形式:。3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2.支付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相关规定,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3.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缴款户名:武汉森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7079301040026427大额行号:10352100793842.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42.2支持本国产品适用,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不适用43.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货物服务10%-20%);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4%(货物服务4%-6%);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43.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2026年体育场馆综合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495.43万元;44.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1%的价格扣除。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相关金融机构融资方案,中标人可登录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的“合同信用融资”板块和江汉区政府采购融资(“政采贷”)平台查询。也可向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咨询融资机构信息和贷款贴息政策,并向有意愿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申请。4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为在政府采购领域落实性别平等政策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严禁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6年01月10日,则“近三年”是指2023年01月10日至2026年01月09日。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工程造价鉴定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件: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一、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二、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三、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四、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基本定义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2.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项目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费用承担5.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6.保密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项目现场考察。9.2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9.3在现场考察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中标后分包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10.2投标人未遵守招标文件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分包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电子投标说明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11.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11.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详见“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11.4本招标文件中电子化招标采购的有关概念:(1)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2)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3)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4)供应商客户端:采招云客户端。供应商可在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平台中下载使用。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投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投标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组成12.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9款、第1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13.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13.1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招标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3.4本“投标人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发布的公告。(三)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二、资格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二)资格条件承诺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六)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三、其他响应文件(一)商务部分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商务响应偏离表3.业绩证明文件4.拟派项目团队5.其它商务文件(二)技术部分1.技术响应偏离表2.技术方案3.其他技术文件(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5.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适用】6.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的承诺函【如适用】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5.投标报价15.1投标人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5.2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具体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遗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15.3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投标人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合理,并包含完成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招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1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5.6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16.3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投标文件的编制17.1投标文件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17.2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供应商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四)投标18.投标文件的加密18.1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生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8.2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投标文件加密异常,在开标时无法解密。18.3投标人应保证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标时间之前。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标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标时无法进行解密。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19.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9.2投标人递交(上传)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3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后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系统中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19.4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投标文件妥善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标程序时使用。19.5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0.拒收20.1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投标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19款中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22.实物样品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2.2样品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投标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演示23.1要求投标人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五)开标24.开标会议准备24.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远程开标。25.开标时间和地点25.1开标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准时举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授权代表如出席会议,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后,使用CA证书验证投标人身份后参与开标会。26.开标程序26.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6.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6.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会纪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3)发起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在系统中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4)解密完成后,系统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5)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供应商应在线对开标记录进行签署确认;(6)开标会结束。27.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27.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开标会议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授权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7.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资格审查28.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28.1开标结束后,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由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8.2资格审查按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规定进行。28.3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格性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资格性审查错误进行及时纠正并记录。(七)评标29.评标委员会29.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9.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0.评标30.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0.2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八)中标31.确定中标人31.1确定中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中标结果公告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2.2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33.中标通知3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九)签订合同34.履约保证金3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5.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3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十)质疑和投诉36.质疑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36.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6.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6.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7.质疑答复3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8.投诉38.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8.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39.收取方式和标准39.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40.无效投标40.1投标文件存在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其投标无效。41.废标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42.1支持本国产品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符合要求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适用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3.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对投标人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3.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4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4.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5.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45.1项目使用的建材属于《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明确为“必选类”的,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绿色建材;属于明确为“可选类”的,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性价比高的绿色建材产品,选用种类应不低于建筑项目所涉及的建材种类的40%。(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五)其他4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8.适用法律4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47.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9.解释权48.1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采购清单序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要求/备注12026年体育场馆综合服务(物业管理服务)1项物业管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备注说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标注。(不适用)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节能产品”的标的,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不适用)进口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标的。可使用进口产品参加投标。(不适用)适宜中小企业提供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或部分由联合体提供或进行合同分包。合同分包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未注明“允许分包”的标的,不得合同分包。其他要求:★服务期1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次年采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以续签两年。二、项目概述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和旅游局所辖范围内,包括不限于汉口文体中心体育场、网球场、门球场、乒乓球馆、配套大楼、地下停车场、局机关办公区、金桥书院、市场法规科(含执法队)办公楼等区域的服务保障和运行管理,场地面积约5.1万平方米。包含场馆通用设备、体育专用设备、供水供电、安全秩序、环境卫生、停车场管理、场馆社会开放管理、以及大型赛事、文体活动的保障等服务内容。三、采购需求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GB/T45700-2025物业管理术语GB/T45698-2025物业服务客户满意度测评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最新标准时,应为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四、技术要求(一)服务需求及人员配备要求1、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汉口文体中心管辖范围内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2)汉口文体中心管辖范围内安全秩序维护工作;3)汉口文体中心管辖范围内环境卫生维护工作;4)地下停车场运行管理;5)体育场、乒乓球馆晨晚练开放管理;6)汉口文体中心举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的保障(体育赛事、文化展示展演、旅游展示接待、体育运动会、会务接待、文体培训等),安全秩序保障、环境卫生保障、设施设备的运行保障。2、人员配备要求★1)人员配备原则:服务人员配置应满足相关规范及达到考核标准所需的要求,作业时间内现场服务人员必须保证不少于69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满足需求承诺函及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2)服务人员聘用均需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物业服务公司须提供针对此服务项目的有效从事国家规定特殊工种的相关岗位技能证书等(如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人员工资必须符合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包含“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物业服务公司需承担安全或意外事故处理责任。所配备人员应身体健康、业务素质高、道德品质优良。工作人员须着统一制服上岗。服务人员应无违法犯罪记录历史,秩序维护人员应优先考虑服兵役经历。3)设立完整的物业服务组织机构,各管理岗位人员。4)投标文件中应列表说明服务人员数量、岗位职责等信息。5)提供完整的现场办公场所及设施配备方案。6)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及职责承诺,以及工作考核方案。7)物业服务公司须配备设施用品要求:①所有工程维修工具和保洁工具、用具、物料等;②所有涉及停车、地面防滑、卫生保洁指示(告示)牌等;③物业公司所有工作人员服装(制服)、防护用品、用具等;④物业公司所涉秩序维护人员的休息被装用品、所有秩序维护器械器材和设备;⑤与服务相关的设备设施。(二)服务内容及标准1、环境卫生、清洁保洁服务1)保持服务区域整体环境的卫生和洁净;保持服务区域内公共区域无纸屑、杂物,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墙壁及物品无灰尘、无污垢,垃圾桶及时清理,不得积压泄漏;卫生间内卫生纸品的使用并保持无气味,地面、台面无积水,按保洁流程及标准做好相关区域卫生,勤巡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日清洁2-3次卫生,确保8小时内保洁,保证全天整洁,做到随脏随清扫。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设置合理、完备,垃圾日清。2)建筑外墙、屋面、室外场地、道路、地下室等保持清洁无积尘,无纸屑,树叶、烟头等杂物。3)楼梯、走道、大堂、室内公共区域及开水间、卫生间的顶面、地面清洁无尘,无蜘蛛网,无积水;室内设施表面、门窗等无灰尘;定期消杀;大堂、室内主要通道地面无尘印。4)大理石、花岗岩定期养护、室内外金属护栏、灯具把手和电梯轿厢定期擦拭保养,确保无锈迹、污渍、汗渍。5)公共玻璃门、窗、玻璃隔断保持无污迹、灰尘;玻璃幕墙、外墙每年根据需要清洗。2、工程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管理1)供配电系统按国家规范对供电系统进行严格管理,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对供配电系统进行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各项设备档案,确保供配电设备运行良好,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修合格率100%;制定切实可行的供配电应急预案,设备状态标识明显。2)技术力量配备齐全,配电室内各项设施及设备的正常使用;设备设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排水管通畅无堵、冒现象;供水供电运行正常,无乱搭接;制定相应的节约能源措施;杜绝安全隐患;配电室内保持清洁干燥,操作过程符合规范,保证供电正常及安全使用。3)严格按供电部门标准,每班安排人员值守。定时巡查,并有值班记录。根据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养护。4)严格按规定指令停送电。5)水电需24小时值班,持证上岗,负责强弱电供应及安检,负责供电、供水、照明、空调、控制信号线路畅通安全;水电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包括配电房、水泵房);建立完整准确的维修、巡检制度,安全无事故;6)电梯系统:配合专业维保公司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电梯安全措施齐全、有效,准时开启关闭。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施完好。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运行、养护记录完备。编制电梯应急预案;配合采购人规定应急处理人员抵达现场时限,及时、正确、有效处理电梯困人等故障。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禁止工作时间保养。7)给排水设备: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对水箱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修合格率100%。8)弱电系统:保证区域内电话、网络系统正常运行;保证监控、停车管理系统正常运行9)消防系统:保证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使用。10)其他:承担项目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11)保证音响、灯光、显示系统正常运行,为比赛、大型活动、会议进行时提供技术保障。12)场馆内中央空调系统及分体空调的运行保障。3、秩序维护服务1)24小时秩序维护值守,车辆进出口秩序维护,地下室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包括法定节假日(全天24小时)有门卫在岗值守;实行来客电话通报、登记制度,杜绝所有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或***门报告。2)按采购人要求,每天按时布控,不得疏漏,按规定时间对楼宇进行巡视、清查,按规定时间落锁。并随时准备接受采购人的检查。3)消防、安防管理:熟练掌握消防、安防设备、器具操作;消防设施有明显标记,放置合理,定期巡视检查,保证设施合格有效。4)消防控制室、监控室24小时值班,做到随时监控及时发现可疑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消防安全隐患。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按应急方案处理。4、提供各类文体活动服务保障1)大型体育赛事保障;2)大型文化展示演出保障;3)大型会议保障;4)消防安全管理;5)停车场管理。五、商务要求(一)服务期:1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次年采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以续签两年。(二)付款方式:分三次支付,每四个月的首月预付四个月服务费。(三)报价要求:★(1)本次报价为一年物业服务报价。所有拟派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含五险)等不得低于武汉市政府最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服务期间如遇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等上调,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报价包括各人员人工工资、社保、福利、节假日加班补助、伙食、服装费摊销、办公用品费(日常管理用纸、表格打印等办公耗品)、清洁工具、保洁耗材、维修工具用具费、建筑内管道疏通费、杀虫药(灭蚊蝇)、除臭剂物品等费用及利润和税金。投标报价视为包含完成项目所需一切服务内容的费用,任何错报、漏报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与不利后果,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及处罚措施1、验收小组: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2、验收时间:项目实施期内进行履约验收。3、验收地点:随机检查、现场验收。4、验收内容及方式:执行国家规范、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根据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进行履约验收。5、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采购人工作要求的服务行为要求其立即纠正、整改。6、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项违约情形的处罚措施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七、其它★1、投标人须承诺按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服务要求配置服务人员,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考核,并保证服务人员的稳定,如有特殊原因人员需要变动的,需提前向采购人汇报并说明原因。(提供承诺函)★2、投标人须承诺接到用户报修请求后,应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提供承诺函)3、投标人宜具备2022年1月以来类似服务项目业绩及业主好评,获得过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宜具有物业管理类职业证书;投标人宜配备履行合同必备的专业设备。5、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实施要求,提供以下针对性实施方案及措施:1)项目需求理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特点、环境条件及目标要求;项目服务中的重难点及对应的解决方案等;2)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清洁保洁服务;工程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管理服务;秩序维护服务;垃圾分类服务等;3)大型文体活动、会议服务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大型体育赛事保障方案;大型文化展示演出保障方案;大型会议保障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方案;停车场管理专项方案等;4)人员配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培训体系、考核与激励等;5)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标准;明确各阶段的质量保证工作方案;重要质量问题的提出与分析解决方案等;6)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考勤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服务费和其它费用收支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为业主提供的延伸服务应按双方约定收费并单独结算情况;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档案,如权属资料、承接查验资料等;日常管理档案:如用人资料、应急事件处理档案、安全管理档案以及各部门运行档案;7)风险及应急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点部位及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排查方案结合生活区域的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及危险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清单/台账;应急预案的建立:包括但不限于火情火警紧急处理应急预案、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停电应急预案、有限空间救援应急预案、高空作业救援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对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安排;应急物资的管理方案。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二、资格审查程序(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本章“三、资格审查标准”所列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二)信用信息核查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2.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4.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在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应当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三)资格审查结果1.根据资格审查的情况,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应予以废标。三、资格审查标准序号资格要求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投标人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有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5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备注:1.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信用信息核查2.1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3.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下面所列资料是对评标方法和评标程序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6报价合理性说明(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7.1报价修正规定(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7.1报价修正规定(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8.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2.1相同品牌中标候选人推荐方式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它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3中标候选人排序方式评标结果排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评标程序(一)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三、评标标准”中“(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同品牌检查: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2.3有效投标品牌不足3家的应按废标处理。(二)投标文件澄清及修正3.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交易系统中以书面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交易系统中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6.报价合理性说明: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标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7.1报价修正规定见“评标办法前附表”;7.2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5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三)比较和评价8.评标方法8.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8.2本项目评标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9.综合评分法9.1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商务技术以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因素及标准见本章《评分标准》。9.2投标报价评审(1)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除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3)价格权重见本章《评分标准》。9.3商务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本章“三、评标标准”中的内容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9.4计分办法及复核(1)评标过程中,各项分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得分应为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之和。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对各投标人评标得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10.最低评标价法10.1除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11.政府采购政策评审11.1价格扣除(1)即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达到80%,不享爱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适用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声明函》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符合澄清补正情形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澄清补正,澄清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5)当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叠加适用,统一在原投标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价格扣除。12.相同品牌处理原则1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方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四)评标报告1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中标候选人排序方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4.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评标报告。15.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五)应予废标的情形16.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6.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7.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停止评标的情形18.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三、评标标准(一)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名称审查内容1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没有超过项目最高限价;(2)投标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2投标文件签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3实质性要求(1)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实质性条款;(2)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4围标串标情形投标人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026年体育场馆综合服务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项目名称:2026年体育场馆综合服务采购单位: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和旅游局编制单位: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和旅游局编制时间:2026年1月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2026年体育场馆综合服务1.2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95.43(万元)1.3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提供汉口文体中心体育场、网球场、门球场、乒乓球馆、配套大楼、地下停车场、局机关办公区、金桥书院、市场法规科(含执法队)办公楼等区域的服务保障和运行管理服务。1.4预算绩效目标:按照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和旅游局要求完成所辖范围内的相关服务二、需求调查情况本项目不属于必须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本项目将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ccgp-hubei.gov.cn)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四、采购需求4.1采购标的汇总表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是否创新产品绿色发展预留12026年体育场馆综合服务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项1否否0是4.2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一、采购清单序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要求/备注12026年体育场馆综合服务(物业管理服务)1项物业管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备注说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标注。(不适用)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节能产品”的标的,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不适用)进口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标的。可使用进口产品参加投标。(不适用)适宜中小企业提供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或部分由联合体提供或进行合同分包。合同分包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未注明“允许分包”的标的,不得合同分包。其他要求:★服务期1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次年采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以续签两年。二、项目概述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和旅游局所辖范围内,包括不限于汉口文体中心体育场、网球场、门球场、乒乓球馆、配套大楼、地下停车场、局机关办公区、金桥书院、市场法规科(含执法队)办公楼等区域的服务保障和运行管理,场地面积约5.1万平方米。包含场馆通用设备、体育专用设备、供水供电、安全秩序、环境卫生、停车场管理、场馆社会开放管理、以及大型赛事、文体活动的保障等服务内容。三、采购需求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GB/T45700-2025物业管理术语GB/T45698-2025物业服务客户满意度测评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最新标准时,应为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四、技术要求(一)服务需求及人员配备要求1、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汉口文体中心管辖范围内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2)汉口文体中心管辖范围内安全秩序维护工作;3)汉口文体中心管辖范围内环境卫生维护工作;4)地下停车场运行管理;5)体育场、乒乓球馆晨晚练开放管理;6)汉口文体中心举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的保障(体育赛事、文化展示展演、旅游展示接待、体育运动会、会务接待、文体培训等),安全秩序保障、环境卫生保障、设施设备的运行保障。2、人员配备要求★1)人员配备原则:服务人员配置应满足相关规范及达到考核标准所需的要求,作业时间内现场服务人员必须保证不少于69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满足需求承诺函及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2)服务人员聘用均需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物业服务公司须提供针对此服务项目的有效从事国家规定特殊工种的相关岗位技能证书等(如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人员工资必须符合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包含“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物业服务公司需承担安全或意外事故处理责任。所配备人员应身体健康、业务素质高、道德品质优良。工作人员须着统一制服上岗。服务人员应无违法犯罪记录历史,秩序维护人员应优先考虑服兵役经历。3)设立完整的物业服务组织机构,各管理岗位人员。4)投标文件中应列表说明服务人员数量、岗位职责等信息。5)提供完整的现场办公场所及设施配备方案。6)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及职责承诺,以及工作考核方案。7)物业服务公司须配备设施用品要求:①所有工程维修工具和保洁工具、用具、物料等;②所有涉及停车、地面防滑、卫生保洁指示(告示)牌等;③物业公司所有工作人员服装(制服)、防护用品、用具等;④物业公司所涉秩序维护人员的休息被装用品、所有秩序维护器械器材和设备;⑤与服务相关的设备设施。(二)服务内容及标准1、环境卫生、清洁保洁服务1)保持服务区域整体环境的卫生和洁净;保持服务区域内公共区域无纸屑、杂物,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墙壁及物品无灰尘、无污垢,垃圾桶及时清理,不得积压泄漏;卫生间内卫生纸品的使用并保持无气味,地面、台面无积水,按保洁流程及标准做好相关区域卫生,勤巡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日清洁2-3次卫生,确保8小时内保洁,保证全天整洁,做到随脏随清扫。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设置合理、完备,垃圾日清。2)建筑外墙、屋面、室外场地、道路、地下室等保持清洁无积尘,无纸屑,树叶、烟头等杂物。3)楼梯、走道、大堂、室内公共区域及开水间、卫生间的顶面、地面清洁无尘,无蜘蛛网,无积水;室内设施表面、门窗等无灰尘;定期消杀;大堂、室内主要通道地面无尘印。4)大理石、花岗岩定期养护、室内外金属护栏、灯具把手和电梯轿厢定期擦拭保养,确保无锈迹、污渍、汗渍。5)公共玻璃门、窗、玻璃隔断保持无污迹、灰尘;玻璃幕墙、外墙每年根据需要清洗。2、工程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管理1)供配电系统按国家规范对供电系统进行严格管理,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对供配电系统进行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各项设备档案,确保供配电设备运行良好,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修合格率100%;制定切实可行的供配电应急预案,设备状态标识明显。2)技术力量配备齐全,配电室内各项设施及设备的正常使用;设备设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排水管通畅无堵、冒现象;供水供电运行正常,无乱搭接;制定相应的节约能源措施;杜绝安全隐患;配电室内保持清洁干燥,操作过程符合规范,保证供电正常及安全使用。3)严格按供电部门标准,每班安排人员值守。定时巡查,并有值班记录。根据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养护。4)严格按规定指令停送电。5)水电需24小时值班,持证上岗,负责强弱电供应及安检,负责供电、供水、照明、空调、控制信号线路畅通安全;水电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包括配电房、水泵房);建立完整准确的维修、巡检制度,安全无事故;6)电梯系统:配合专业维保公司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电梯安全措施齐全、有效,准时开启关闭。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施完好。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运行、养护记录完备。编制电梯应急预案;配合采购人规定应急处理人员抵达现场时限,及时、正确、有效处理电梯困人等故障。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禁止工作时间保养。7)给排水设备: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对水箱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修合格率100%。8)弱电系统:保证区域内电话、网络系统正常运行;保证监控、停车管理系统正常运行9)消防系统:保证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使用。10)其他:承担项目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11)保证音响、灯光、显示系统正常运行,为比赛、大型活动、会议进行时提供技术保障。12)场馆内中央空调系统及分体空调的运行保障。3、秩序维护服务1)24小时秩序维护值守,车辆进出口秩序维护,地下室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包括法定节假日(全天24小时)有门卫在岗值守;实行来客电话通报、登记制度,杜绝所有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或***门报告。2)按采购人要求,每天按时布控,不得疏漏,按规定时间对楼宇进行巡视、清查,按规定时间落锁。并随时准备接受采购人的检查。3)消防、安防管理:熟练掌握消防、安防设备、器具操作;消防设施有明显标记,放置合理,定期巡视检查,保证设施合格有效。4)消防控制室、监控室24小时值班,做到随时监控及时发现可疑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消防安全隐患。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按应急方案处理。4、提供各类文体活动服务保障1)大型体育赛事保障;2)大型文化展示演出保障;3)大型会议保障;4)消防安全管理;5)停车场管理。五、商务要求(一)服务期:1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次年采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以续签两年。(二)付款方式:分三次支付,每四个月的首月预付四个月服务费。(三)报价要求:★(1)本次报价为一年物业服务报价。所有拟派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含五险)等不得低于武汉市政府最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服务期间如遇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等上调,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报价包括各人员人工工资、社保、福利、节假日加班补助、伙食、服装费摊销、办公用品费(日常管理用纸、表格打印等办公耗品)、清洁工具、保洁耗材、维修工具用具费、建筑内管道疏通费、杀虫药(灭蚊蝇)、除臭剂物品等费用及利润和税金。投标报价视为包含完成项目所需一切服务内容的费用,任何错报、漏报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与不利后果,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及处罚措施1、验收小组: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2、验收时间:项目实施期内进行履约验收。3、验收地点:随机检查、现场验收。4、验收内容及方式:执行国家规范、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根据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进行履约验收。5、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采购人工作要求的服务行为要求其立即纠正、整改。6、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项违约情形的处罚措施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七、其它★1、投标人须承诺按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服务要求配置服务人员,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考核,并保证服务人员的稳定,如有特殊原因人员需要变动的,需提前向采购人汇报并说明原因。(提供承诺函)★2、投标人须承诺接到用户报修请求后,应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提供承诺函)3、投标人宜具备2022年1月以来类似服务项目业绩及业主好评,获得过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宜具有物业管理类职业证书;投标人宜配备履行合同必备的专业设备。5、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实施要求,提供以下针对性实施方案及措施:1)项目需求理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特点、环境条件及目标要求;项目服务中的重难点及对应的解决方案等;2)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清洁保洁服务;工程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管理服务;秩序维护服务;垃圾分类服务等;3)大型文体活动、会议服务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大型体育赛事保障方案;大型文化展示演出保障方案;大型会议保障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方案;停车场管理专项方案等;4)人员配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培训体系、考核与激励等;5)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标准;明确各阶段的质量保证工作方案;重要质量问题的提出与分析解决方案等;6)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考勤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服务费和其它费用收支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为业主提供的延伸服务应按双方约定收费并单独结算情况;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档案,如权属资料、承接查验资料等;日常管理档案:如用人资料、应急事件处理档案、安全管理档案以及各部门运行档案;7)风险及应急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点部位及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排查方案结合生活区域的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及危险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清单/台账;应急预案的建立:包括但不限于火情火警紧急处理应急预案、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停电应急预案、有限空间救援应急预案、高空作业救援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对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安排;应急物资的管理方案。五、采购实施计划5.1合同订立安排5.1.1采购项目预(概)算、最高限价预(概)算:495.43万元最高限价:495.43万元5.1.2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项目已于2025年12月进行采购意向公示,拟定于2026年1月进行公开招标采购。5.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5.1.4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组织形式:集中采购委托代理机构:武汉森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1.5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合同内不允许分包。5.1.6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1.8竞争范围采购标的的价格、服务方案、技术响应等5.1.9评审规则□最低评标价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综合评分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拟通过价格、商务、技术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单位。评标项目评标分项评议打分细则分值价格部分(10分)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10%10商务部分(20分)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以来具备类似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2分,满分6分。证明材料:提供服务合同,同一采购单位不重复计分6业主评议投标人提供的类似服务业绩获得服务采购单位好评的得2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服务采购单位加盖公章的评价材料,如用户合格及以上级别的认定、用户反馈意见书、服务验收单6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物业管理类职业证书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职业证书、劳动合同2专业设备配备已配备或承诺按要求配备足球场地划线机、高压洗地车、比赛转场车、全自动驾驶洗地机,完全满足得3分。证明材料:提供设备购买合同、发票或承诺函3获奖情况投标人获得过省、市、区级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每个省级奖项得3分、每个市级奖项得2分、每个区级奖项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授牌及表彰文件,同级别奖项可累计计分。3技术部分(70分)项目需求理解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需求理解进行评审,满分4分。1、项目特点、环境条件及目标要求,2分;2、项目服务中的重难点及对应的解决方案,2分;以上2项每项2分,单项内容有针对性且全面、合理得2分,单项内容有缺陷得1分,不适用的每项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4评标项目评标分项评议打分细则分值技术部分(70分)项目需求理解全面、合理指:(1)准确把握项目服务目标,分析项目现状以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性;(2)针对项目的背景及特点,分析实施的重难点及解决措施;不适用指:(1)对项目目标及现状问题从单一阶段层面简单解读或未解读的;(2)对服务安排、责任范围及主要环节分析重点部分只简单说明或未作论述;(3)对项目实施重难点只做简单说明,并未展开论述并提供有效解决方案的;缺陷指:除上述不“全面合理”、“不适用”外的未满足要求各种的情况。4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具体项目服务实施方案进行评分,满分12分。1、环境卫生、清洁保洁服务,3分;2、工程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管理服务,3分;3、秩序维护服务,3分;4、垃圾分类服务,3分;以上4项每项3分,单项内容有针对性且全面、合理得3分,单项内容有缺陷得2分,不适用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全面、合理指:(1)准确把握项目服务目标,分析项目现状以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性;(2)针对项目的背景及特点,分析实施的重难点及解决措施;不适用指:(1)对项目目标及现状问题从单一阶段层面简单解读或未解读的;(2)对服务安排、责任范围及主要环节分析重点部分只简单说明或未作论述;(3)对项目实施重难点只做简单说明,并未展开论述12评标项目评标分项评议打分细则分值并提供有效解决方案的;缺陷指:除上述不“全面合理”、“不适用”外的未满足要求各种的情况。大型文体活动、会议服务保障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大型文体活动、会议服务保障事项提供的具体项目服务实施方案进行评分,满分15分。1、大型体育赛事保障方案,3分;2、大型文化展示演出保障方案,3分;3、大型会议保障方案,3分;4、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方案,3分;5、停车场管理专项方案,3分;以上5项每项3分,单项内容有针对性且全面、合理得3分,单项内容有缺陷得2分,不适用的每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全面、合理指:(1)准确把握项目服务目标,分析项目现状以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性;(2)针对项目的背景及特点,分析实施的重难点及解决措施;不适用指:(1)对项目目标及现状问题从单一阶段层面简单解读或未解读的;(2)对服务安排、责任范围及主要环节分析重点部分只简单说明或未作论述;(3)对项目实施重难点只做简单说明,并未展开论述并提供有效解决方案的;缺陷指:除上述不“全面合理”、“不适用”外的未满足要求各种的情况。15人员配备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具体人员配备方案进行评审,满分6分。1、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组织架构图,明确各岗位(如项目经理、主管、一线员工)的设置、人数及具体职责,2分;2、培训体系:提供覆盖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安全管理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等的全年培训计划,2分;3、考核与激励:说明人员工作考核的频次、指标、6评标项目评标分项评议打分细则分值方法以及相应的奖惩激励措施,2分;以上3项每项2分,单项内容有针对性且全面、合理得2分,单项内容有缺陷得1分,不适用的每项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全面、合理指:(1)准确把握项目服务目标,分析项目现状以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性;(2)针对项目的背景及特点,分析实施的重难点及解决措施;不适用指:(1)对项目目标及现状问题从单一阶段层面简单解读或未解读的;(2)对服务安排、责任范围及主要环节分析重点部分只简单说明或未作论述;(3)对项目实施重难点只做简单说明,并未展开论述并提供有效解决方案的;缺陷指:除上述不“全面合理”、“不适用”外的未满足要求各种的情况。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满分9分。1、质量保证标准,3分;2、明确各阶段的质量保证工作方案,3分;3、重要质量问题的提出与分析解决方案,3分;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完整,情况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2)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内部管理制度合理、恰当;(3)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便于理解易读。以上3项内容,每项评审内容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9评标项目评标分项评议打分细则分值内部管理制度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内容的物业管理可行性规章制度,满分12分。1、考勤管理制度,3分;2、财务制度:服务费和其它费用收支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为业主提供的延伸服务应按双方约定收费并单独结算情况,3分;3、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档案,如权属资料、承接查验资料等,3分;4、日常管理档案:如用人资料、应急事件处理档案、安全管理档案以及各部门运行档案,3分;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完整,情况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2)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内部管理制度合理、恰当;(3)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便于理解易读。以上4项内容,每项评审内容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12应急预案投标人根据以下内容制定本项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满分12分。1、重点部位及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排查方案结合生活区域的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及危险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清单/台账,3分;2、应急预案的建立:包括但不限于火情火警紧急处理应急预案、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停电应急预案、有限空间救援应急预案、高空作业救援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对应急预案等,3分;3、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安排,3分;4、应急物资的管理方案,3分;评审标准:(1)完整性:对风险因素的归纳全面,责任划分清晰,应对方案详细完整;(2)合理性:预案符合采购人工作环境特点,安排合理;(3)可行性:预案可有效落地实施,提供应急设备12评标项目评标分项评议打分细则分值物资储备,同时具有检查、整改措施。以上4项内容,每项评审内容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总分1005.1.10其它无5.2合同管理安排5.2.1合同类型服务合同5.2.2定价方式固定总价5.2.3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见招标文件)2.项目编号:(见招标文件)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见招标文件)4.项目概况:(见招标文件)二、标的名称、数量(规模)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分项合计(元)制造厂家(全称)1货物(服务)名称12货物(服务)名称2………………………合计三、货物(服务)质量(以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响应),。四、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1.合同履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见招标文件)。五、包装及运输(见招标文件),。六、合同价款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见投标文件)元(¥:)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3.。七、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见招标文件),。八、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1.交付标准、方法:(见招标文件)。2.验收方案:(见招标文件)。九、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1.质保(服务)期:(见招标文件)。2.质保(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3.质保(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十、项目培训(见投标文件),。十一、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见招标文件),。十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的违约责任:(见招标文件)。十四、保密条款(见招标文件),。十五、其它补充条款。十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七、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八、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4.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二十、通知与送达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二十一、其它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税号:,税号:5.2.4履约验收方案(1)成立验收小组及成员情况采购单位成立验收小组。(2)验收时间及验收地点验收时间:服务期内按月考核。验收地点:随机抽查,现场验收。(3)验收内容及方式执行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具体要求及标准。验收内容包含每一项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5.2.5风险管控措施(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根据相应政策变化来调整和更新相应要求。(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根据实施环境变化来调整实施工作方案。(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根据技术变化要求来同步项目技术标准。(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根据项目预算实际调整来研讨对应方案。(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在项目采购前严格把控相关要求,在项目采购中对质疑投诉依法依规进行回复和应对。(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根据项目采购过程中对应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和调整后,再一次启动采购程序。(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从其他合格的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合同;不按规定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及时告诫供应商,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及时制止和纠正相关情形。5.2.6其他无六、审查情况6.1审查意见6.1.1对采购需求的审查意见: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经审查项目采购符合预算、资产、财务制度规定,能实现采购目标。6.1.2对采购实施计划的审查意见: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经审查项目采购实施计划完整、科学,能够实现采购目标。预算单位(盖章):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1月6日2026年体育场馆综合服务,投标文件2.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和旅游局(单位名称)的2026年体育场馆综合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年体育场馆综合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武汉中实城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99人,营业收入为8829万元,资产总额为3996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武汉中实城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3月04日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武汉中实城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育场馆综合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