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设备建设中标结果公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公安局2026)
一、项目编号:CXCG-2026GK-001号
二、项目名称:察布查尓锡伯自治县公安局单位设备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乌鲁木齐天耀伟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庐山街696号丝绸之路交易中心1栋办公2301室
报价:889956(元)
91.6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察布查尓锡伯自治县公安局单位设备建设项目
单位设备建设项目
详见招标(投标)文件
详见招标(投标)文件
1项
88995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晓军,巴永红(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赵金华,王勇,佟学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察布查尓锡伯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新疆察布查尔县城镇查鲁盖东街41号
联系方式:0999-36223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联系方式:0999-36262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中心
电 话:0999-3626250
附件信息:
GK-001公安局文件.docx107.3K
中小企业声明函693.8K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单位设备建设项目项目编号:CXCG-2026GK-001号采购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公安局集采机构: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3第二部分招标说明……………………………………………3第一章、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4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编写………………………………………………………………………………………………………………………………5第三章、投标文件的递交………………………………………………………………………………………………………………………………7第四章、评标委员会………………………………………………………………………………………………………………………………8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8第六章、无效标和废标…………………………………………………………………………………………………………………………………10第七章、询问及质疑…………………………………………………………………………………………………………………………………………11第八章、授予合同………………………………………………………………………………………………………………………………………………11第九章、项目验收………………………………………………………………………………………………………………………………………………12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技术说明……………………………12第四部分商务部分…………………………………………12第一章、付款币种及方式………………………………………………………………………………………………………………………12第二章、售后服务要求……………………………………………………………………………………………………………………………12第五部分符合性审查及评分细则…………………………13第六部分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范本…………………………15第一部分投标须知1、招标项目:单位设备建设项目2、项目编号:CXCG-2026GK-001号3、采购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公安局4、招标内容:单位设备建设项目一项5、标项类型:货物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7、预算金额(人民币):897939.8元(最高限价)8、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万柒元整9、集采机构: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10、集采地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外楼四楼11、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电子化开标;中标供应商须正本(纸质版壹份)、副本(纸质版壹份)12、投标文件递交至: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13、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17、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如报名不成功,取得的采购文件无效);18、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9、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资质审查开始时间:2026年02月26日上午11:00时;2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化开标请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投标客户端投标(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1、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上午11:00时22、开标地点:电子化开标须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23、项目完成地点及时间: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合同签订后15日内24、项目联系人:靳先生联系电话:0999-3626250第二部分招标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参加察布查尔县政府采购中心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公安局采购单位设备建设项目项目的合格供应商。2.名词定义下列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即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公安局。2.2“集采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项目独立组织招标的机构。即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2.3“投标人”系指有资格的供应商(制造商或代理商)及投标(响应)人。2.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向招标方提供的一切设备、附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材料。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的保修、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责任。2.6“最高限价”为此项目最高限制价,超出采购预算即为无效投标报价。3.投标费用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凡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投标人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须知第二部分招标说明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技术说明第四部分商务部分第五部分评分细则第六部分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范本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在投标截止日的10日前按招标书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不包括电子邮件,下同)通知招标方要求澄清。招标方将在收到之日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公告、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澄清要求,则视为投标人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招标方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拟投标人。6.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6.1在投标截止期的15日前的任何时间,集采机构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将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并以更正公告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予以确认。6.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投标文件的修改,集采机构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将以更正公告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投标人。6.3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且对投标人具有优先约束力。6.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第一章、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7、投标资质7.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7.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合同能力的资质证明文件,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3)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截止开标前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和截止开标前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4)须提供近一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须提供截图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进行核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6)投标保证金;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分包,项目整体为中小企业预留(非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说明:其中(1)-(6)为投标资格审查时的必备条件,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单独提供,如果提供不全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响应)将被拒绝(不接受二次提供)。7.4采购结束后,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可根据供应商的需要退回(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特定授权原件不予退还)。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8.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条款、规范、表示、条件和格式等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份数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9、投标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方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写。9.2除在招标书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和编制顺序10.1投标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一)】10.2投标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二)】10.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三)】10.4制造商原厂生产制造的承诺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四)】10.5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单独提供为唱标时用,另一份装订于标书中,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五)】未按要求提供,则视为对招标文件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10.6货物报价明细表【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六)】10.7技术响应情况【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七)】10.8项目实施方案【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八)】10.9售后服务方案【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九)】10.10同类业绩【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十)】10.11企业资质证明【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十一)】10.12其它有利于评审的资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十二)】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认真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等。为便于评委审阅,投标文件必须编写目录和页码。12.投标报价12.1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2.2投标价即交货价中,包括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12.3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累计为准。小写和大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投标人如果不同意上述修改原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12.4投标报价时应注意下列几点:(1)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2)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运输、保险及其它附带服务的全部费用;13、投标报价的货币单位13.1投标报价单位为人民币。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如不满足将被确定为无效投标)。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5、投标文件的签署规定15.1投标文件的页面必须用A4纸(21㎝×29.7㎝)、印刷体、双面打印复印、胶粘装订。(未按要求制作则视为无效投标)15.2投标文件应清楚工整,一般不准修改。个别非实质性修改之处应由投标人的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15.3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供应商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其它签字处、相关证照复印件、证明材料处必须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投标供应商的印章后,投标文件方为有效。15.4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提交正本和副本,并在封面上标记“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一律不退。15.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当完全一致。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5.6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保函(独立保函格式)形式交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保函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或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也可采取现金、银行转账等形式缴入采购人银行账户,由采购人出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16.1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保函(独立保函格式)形式交纳,其有效期应不低于投标有效期。16.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集采机构因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集采机构在因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没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16.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及时向集采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6.4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16.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和集采机构签证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6.6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可采取保函(独立保函格式)形式交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或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合同履约验收合格之日止;也可采取现金、银行转账等形式缴入采购人银行账户,由采购人出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合同价的2-10%,中标供应商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交到采购人或集采机构处,如不能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7.2履约保证金待中标合同履约完毕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17.3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中标合同,则没收履约保证金。第三章、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每个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招标编号、投标包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公章、“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18.2投标文件袋上应写明:招标单位:察布查尔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单位名称: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等18.3为方便招标时的开标和唱标,投标人须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18.4任何不完整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拒绝。18.5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或无法控制的事件而导致的丢失或损坏投标包装体内的投标书时,招标方将不负责任。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文件应在2026年02月26日上午11:00时前递交。电子化开标须递交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9.2投标(响应)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响应)文件。若投标(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19.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招标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19.4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而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时,投标人则须按招标方的书面修改通知重新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其投标文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修改或撤消。该通知须有投标代理人的签字,并得到招标方的确认。20.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消通知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消投标”字样,修改或撤销的内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3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应于投标截止日前送达招标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0.4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委员会21、评标委员会21.1招标方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负责向招标方推荐中标候选人。21.2评标委员会人选于开标前确定,成员名单在开评标前不公开。21.3评标委员会有关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人员组成,成员为七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成员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4按前款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在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于开标前从察布查尔县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要求较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的专家不能满足评标工作需要时,将采取直接确定的方式选定评标委员会的人选。第五章、开标、评标和定标22、投标资格审查22.1投标人投标资格审查由招标方组织,采购人或评审小组在相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逐一审查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方可准予投标。22.2投标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2026年02月26日上午11:00时,电子化开标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2.3投标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资质要求”条款。22.4投标人应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审资格证明文件。23、开标23.1本次招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参加开标会。23.2开标时将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在确认无误后开封唱标,该报价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3.3开标和启封的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正顺序依次进行。23.4开标时间截止后,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处理。24、评标24.1评标依据(1)评标的依据只能是招标方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有效的补充、修改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实物样品的,该实物样品也应作为评审依据。(2)评标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分包段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4.2评标方法(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在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综合评审的基础上分包进行评估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其中投标报价部分30分,技术、商务部分为70分。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排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技术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3)评分项目、分值及评分办法如下:①投标报价部分(30分)(1)最低投标报价得分:30分(此分值由及集采机构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报价计算结果)(2)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招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100%注: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②技术部分(48分)(1)技术响应情况:36分(2)项目实施方案:12分商务部分(22分)(1)售后服务方案:15分(2)同类业绩:4分(3)企业资质证明:3分24.3评标程序24.3.1投标文件初审(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3)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3.2投标文件的澄清(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将对认为需要(不是每一个)的投标人进行询标,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询标时投标人代表应对重要内容做出书面答复。(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报价、技术指标和参数等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加盖招标方公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3.3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除考虑投标价格外,应从以下方面予以评估和比较:①技术响应情况;②项目实施方案;③售后服务方案;④同类业绩;⑤企业资质证明;其它有利于此项目内容的供应商的投标(响应)资料(如技术及服务支持、印证材料、节能、安全和环保等内容)。(2)在评估和比较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该及时向招标方和现场监督部门报告。(4)投标人不得误导、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活动。(5)评标一般应当在开标后当日内完成。不能在当日完成的,招标人应当提前通知所有投标人。(6)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按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处理。(7)在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办法: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报价部分中“报价明细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9)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4.3.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24.4评标过程的不公开(1)开标后,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投标项目的评标。(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本次招标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5、定标25.1定标标准(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定认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能力、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最高的投标人。(2)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3)如果确定该投标人无法圆满履行合同,招标方将按照投标人的得分高低把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程序。25.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为维护国家和采购人的利益,招标(采购)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投标的权力。25.3中标通知书(1)招标结束后,政府采购中心将在7内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方须自行领取,未领取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2)《中标通知书》若发出后因质疑或投诉引起的中标结果变更,《中标通知书》将自动作废。(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依据。第六章无效投标、废标及突发情况26、无效投标26.1无效投标的概念无效投标一般是指由于投标人所递交的单个投标文件,经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对资格性、符合性的要求,从而导致评标委员会拒绝接受该投标文件。无效投标对其他投标人投标行为的有效性不直接产生影响,该招标项目可以继续进行。26.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截止时间过后递交的投标文件;(2)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5)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6)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7)评标过程中拒绝澄清相关事宜和问题的;(8)投标文件不真实,有欺骗行为的;(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和组织集采机构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的;(10)不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7、废标27.1废标的概念废标一般是指由于投标人所递交的所有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在合格投标文件的数量、投标报价、招标过程的公正性上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从而导致评标委员会拒绝接受所有投标文件。废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行为都直接产生影响,标志着该招标项目立即终止,需要重新招标或改用其他采购方式。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7.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七章、询问及质疑28、询问及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询问及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集采机构采购的,集采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2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要求: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附电子版word文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28.3采购人、集采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集采机构可不予受理:A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B质疑函未按内容要求提出的;C质疑函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D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E采购人、集采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的;F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H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受理条件的情形。28.5采购人、集采机构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供应商对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采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第八章授予合同29、签订合同29.1中标方收到招标方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方所投标书中的约定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未按时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29.2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书中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数量在10%的幅度内予以增加或减少。29.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29.4不允许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交他人承担。特殊情况下,中标人必须经招标方和采购人同意后,可将合同标的中的部分由第三方承担供货和服务责任,但中标方必须对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向招标方负责,并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供货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及相关约定。29.5采购项目合同须经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签章后有效,未签证则视为无效合同。第九章项目验收30.1政府采购合同及投标承诺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是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供应商、采购人应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30.2对供应商履约和项目完成情况,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人员进行验收,以确认政府采购项目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30.3验收人员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条款认真核对品牌、型号、配置、配件、产地、数量、价格、服务内容和供应商等情况,现场检验设备运行状况或货物、服务质量。30.4项目验收应有验收记录,验收结束后,所有验收人员应当在验收单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作为签证方参与。30.5如中标(成交)方在收到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7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未将《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报送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财政局采购办及采购人处备案则不予以验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技术说明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备注:1.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为核心参数,未标注“★”的为一般参数;投标(响应)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须对招标采购参数规格条款进行一一正面响应(须提供技术支持资料),若不响应、逃避响应或模糊混淆概念响应,按照参数负偏离处理。2.此项目所投产品须严格遵循国家最新标准。第四部分商务部分第一章、付款币种及方式1、付款方式供货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97%,3%质保金验收合格后一年后支付。2、付款程序2.1所有货款的支付,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2.2采购人办理具体付款手续。第二章、售后服务要求3.1在交付使用后,卖方应对保修期及其以后的服务做出承诺,并具有切实可行的服务措施;3.2不能及时兑现服务承诺内容而影响买方使用时,卖方应给予补偿的承诺,在投标书中均应明确说明;3.3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3.4非人为损坏产品服务质保5年,后期按照合同内容提供上门服务。第五部分符合性审查及评分细则(一)符合性审查要求表序号审查内容1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有企业盖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被授权人双方签字授权书; 2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按文件要求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没有瑕疵的; 4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5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未在同一项目采购中同时投标;8对采购文件主要条款和承诺未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出入或保留; 9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10评审小组在审查标书中相关资料无异常的;11没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特别说明: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按此表的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无特别要求外)或不符合上述审查内容的任意一条,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二)评分细则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一、投标报价(30分)说明:此分值由集采机构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计算结果。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最低投标报价得分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招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100%注: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分说明:a.评审小组成员打分时不得相互协商,应独立完成。b.未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评分项目,不予打分。c.汇总评审小组评委的评分(以下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出每一个磋商供应商所得分数的算术平均数,加上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最后综合得分。二、技术、商务指标部分(70分)技术评分(50分)1技术响应情况0-36分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为核心参数,未标注“★”的为一般参数。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参数的,本项满分36分。标注“★”的技术参数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1分,未标注“★”的一般技术参数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注:提供技术参数或功能实现的相关证明材料,标注“★”的根据产品参数要求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非标注“★”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提供产品彩页、功能截图、证书、厂家使用说明书等证明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视为不响应技术参数,按负偏离扣分处理。2项目实施方案0-12分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①产品质量保障及供货进度保障措施;②安装流程及技术措施;③应急保障措施;④货物验收实施方案。上述四项内容无缺项、无缺陷得12分(单项内容分值为3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项内容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单项内容分值扣完为止。注:缺陷指存在地点区域错误、项目名称错误、仅有框架或标题、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内容存在矛盾、不符合采购需求、方案内容仅复制粘贴照搬项目需求以上任意一种情形。商务评分(20分)3售后服务方案0-15分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人员配置计划;②售后质保期及售后响应时间保障措施;③所在地有售后服务网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上述三项内容无缺项、无缺陷得15分(单项内容分值为5分),每缺一项内容项扣5分;每项内容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单项内容分值扣完为止。注:缺陷指存在地点区域错误、项目名称错误、仅有框架或标题、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内容存在矛盾、不符合采购需求、方案内容仅复制粘贴照搬项目需求以上任意一种情形。4同类业绩0-4分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12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有效证明材料得2分,最多得4分。注:1.完整业绩须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复印件及相关合同签署日期不清晰或缺页提供的视为无效。2.合同应清晰反映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信息,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无效。5企业资质证明0-3分投标企业提供以下相关资质证明:1.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2.具有ISO 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3.具有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第六部分投标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文件采购单位:组织采购单位: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日期:投标响应文件目录1投标函2投标声明函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制造商原厂生产制造的承诺函5开标一览表6报价明细表7技术响应情况8项目实施方案9售后服务方案10同类业绩11企业资质证明12其它有利于评审的资料(一)投标函格式致: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我企业确认收到贵方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及相关需求的采购文件(采购项目及编号:),本公司(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投标响应供应商已正式授权(供应商法人代表人被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1.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响应,并已清楚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2.我们同意本投标响应文件自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响应,同意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如果我们的投标响应文件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响应文件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3.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采购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4.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集采机构及评审小组和采购监管部门要求的有关采购的一切数据或资料。5.我们理解采购人、集采机构和评审小组和采购监管部门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采购或其它任何投标响应,完全理解采购人、集采机构和评审小组和采购监管部门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响应和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成交的唯一条件。6.如果我们未对采购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投标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7.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投标响应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8.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9.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集采机构和采购监管部门。10.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_日备注:本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二)投标声明函格式致: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贵中心年月日发布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愿意参加投标响应,特此声明:本公司(企业)具备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公司(企业)已清楚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公司(企业)承诺:若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公司(企业)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公司(企业)承诺:本项目标的的所有权和该作品的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知识产权(含该作品的著作权及版权)或专利归作者我公司(企业)所有。本项目我公司(企业)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我公司(企业)承担对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含该作品的著作权及版权)或专利的侵权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我司负责。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和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日期:_____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区)县)的(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项目经理(供应商授权代表的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响应,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20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电话: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授权代表电话:地址:邮编:公章:授权日期:20年月日注:1.法人代表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2.下附相关人员(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四)制造商原厂生产制造的承诺函尊敬的[招标(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及编号]:我司,[制造商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产品名称/型号]的原始制造商,特此向贵单位出具本承诺函,就我司所生产供应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品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郑重承诺:一、原厂生产制造保证1.我司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型号]均为我司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在自有生产线上进行原厂生产制造的产品,无任何外购、贴牌或代工行为。2.我司拥有完整的生产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及检测体系,确保每一台出厂的[产品名称/型号]均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与测试,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并具备优良的性能及可靠性。二、品质保证与售后服务1.我司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型号]实行全面的质量保证,承诺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自交货之日起[具体保修期限]内,如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我司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2.我司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团队,提供7x24小时的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对于贵单位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我司将积极响应并迅速处理,确保贵单位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三、知识产权保护我司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型号]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若因我司产品引发的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我司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贵单位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四、其他承诺1.我司将严格遵守招标(采购)人和投标(响应)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及协议条款,履行好我司的相关义务。2.我司承诺对贵单位的商业信息及敏感信息予以严格保守,未经贵单位书面同意,绝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3.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我司将及时通知贵单位,并依据最新规定执行相关事宜。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合同及协议履行完毕之日止。投标人名称制造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电话:法定代表人电话:被授权签字人姓名被授权签字人姓名被授权签字人职务和部门被授权签字人职务和部门被授权签字人电话被授权签字人电话地址:地址:邮编:邮编:注:1.若制造商作为投标主体直接参与投标,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五)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公章):招标文件编号:CXCG-2026GK-001号标段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万元)供货期限备注人民币大写: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六)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名称(公章)招标文件编号:CXCG-2026GK-001号序号产品名称参数规格及型号制造商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 万元 人民币大写: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注:投标(响应)人必须按所投产品的真实技术参数填写;此表可向下延伸。(七)技术响应情况投标人名称(公章):招标文件编号:CXCG-2026GK-001号序号名称招标采购参数规格投标响应参数规格偏离(正/负/无)说明技术支持资料名称及索引位置12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注:1.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为核心参数,未标注“★”的为一般参数;投标(响应)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须对招标采购参数规格条款进行一一正面响应(须提供技术支持资料),若不响应、逃避响应或模糊混淆概念响应,按照参数负偏离处理。2.投标(响应)人必须按所投产品的真实技术参数逐条对应填写投标响应参数规格,此表可向下延伸。(八)项目实施方案【由投标(响应)人自行设计相关内容(包含①产品质量保障及供货进度保障措施、②安装流程及技术措施、③应急保障措施、④货物验收实施方案等内容)并加盖企业公章】(九)售后服务方案【由投标(响应)人自行设计相关内容(包含:①售后服务人员配置计划、②售后质保期及售后响应时间保障措施、③所在地有售后服务网点等内容)并加盖企业公章】(十)同类业绩【根据此项目采购需求提供(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12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为准),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关键页(合同应清晰反映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十一)企业资质证明【投标企业提供以下相关资质证明(1.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具有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3.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十二)其它有利于评审的资料【投标(响应)人须提供采购项目的报价成本情况说明、提出切实可行的相关技术及服务支持、合同主要条款、企业资质、专业人员证书、内控制度、相关印证材料、节能、安全和环保等内容须加盖企业公章】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需要填写)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及编号)采购活动,货物(服务、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需要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的_(项目名称及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服务、工程),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服务、工程。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日期:附3:中标供应商参照此合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但不得偏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采购)现场答疑中的要求。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CXCG-2026GK-001号甲方:乙方:20年月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单位名称)以(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审小组评定,(公司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参数内容)制造商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合计:¥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1.3.1、本合同总中标(成交)金额为:大写元整;(RMB小写:),合同总金额中包含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求的所有费用(含税费等)。1.3.2、本合同正式签订后,若无重大变更,价格不再做任何调整,甲方为此项目不再向乙方付任何费用。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分批按合同约定开具对应账期普通发票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完成所有供货安装、调试并试运行达到正常运行。1.5.2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1.5.3履行方式:经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供应完全符合以下要求的产品。第一条产品质量标准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应当符合以下全部质量标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2)符合原厂的、与合同产品同型号的质量标准;(3)符合原厂的、与合同产品同型号的配置标准和技术参数。(4)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应已通过工厂的质量测试和检验。(5)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保证在近6个月内生产。第二条产品包装、配送、安装验收及培训1.合同产品应使用原厂包装物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乙方全权负责检验和安装产品的质量问题,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需的产品资质文件。包装应能够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变质、防野蛮装卸,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乙方配送产品方式及时间乙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产品运输。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产品应整套装运。该产品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起装运。产品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甲方。3.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日内将产品包括配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在甲方到货验收后日内完成产品安装、调试、初步验收及进行人员培训。产品运费、保险费及乙方现场人员的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4.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产品现场进行检查,检查时应清点数量,确认外观是否完好,产品、零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期内验收报告、合格证、厂家资格证件等相关文件是否齐全等,若在检查时发现产品数量、规格、品种、资料等不合规定,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在拒收证明签署之日起日内对产品、零件、技术资料予以更换或补齐并验收合格,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担。5.产品的验收标准:(1)如招投标文件中有约定按照招投标文件中的约定,未予具体约定的,以国家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时甲乙双方均应在场,双方清点无误后,由乙方安装调试完成符合验收条件时,甲乙双方对产品、配置清单、产品配件、已完成培训的人员进行初步验收、考核,达到验收标准(标准为:产品正常运行天无故障)的,甲乙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和盖章,视为产品验收合格。6.产品的配置资料的验收:产品资料是否齐全,与产品的配置表是否相符。7.培训的验收标准:已参加培训人员具备独立操作能力并能排除8.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及相关培训全部验收合格并出具相关证明,则视为验收完成。9.现场验收不能排除乙方对产品应承担的质量,安全责任,甲方在之后货物使用过程中发现货物的质量问题,隐含瑕疵,仍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责任,仍不免除其应当承担的售后服务责任。第三条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1.产品验收合格后凡属仪器本身质量的故障,由乙方免费保修年,保修期后仍由乙方负责终身维修。在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应免收材料和人工等一切费用,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免费保修期后仍由乙方负责终身维修,免费保修期满以后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只收取甲方材料费,其他费用予以优惠或免除。2.乙方自收到甲方电话、传真等维修要求后应当在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开始进行维修。乙方小时不能维修到位,则自小时届满,乙方应立即无偿提供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备用机的功能、能耗及使用便利性不得低于本合同项下的机器产品。乙方逾期维修,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质保期内全部产品除正常维修外,每一个产品按产品的保养时间乙方定期派工程师进行产品检查和维护。保养方式和保养时间按合同产品说明书具体要求执行,如无维护保养此类说明按同一类产品的保养时间定期保养,产品验收时厂家提供保养方案一并交由业主备案,保养方案也作为验收产品要求的主要部分,乙方盖章按保养方案履行。4.供应商确保所提供每一个部件为原厂正品,质量合格;保证对合同产品所需的零备件齐全,在本产品使用年限内无限供应,满足业主的使用需求。5.产品包含年原厂质保及配套升级、更新。6.乙方应保证响应招投标文件上的全部承诺服务及售后服务、维修服务。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3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甲方行政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行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集采机构签章后有效;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财政局、采购办、集采机构各执一份。甲方: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乙方:公司签字:签字: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地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地址:邮编:835300邮编:公章:公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帐号:集采机构: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经办人:20年月日12.9.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需要填写)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公安局)的(单位设备建设项目、CXCG-2026GK-001号)采购活动,货物(服务、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人职员桌、4人职员桌(双柜)、4人职员桌(单柜)、职员椅、单人布艺沙发、茶几、会议椅、会议桌W4000*D1400*H750、会议室-副桌、会议桌4800W*1600D*750H、床框(不含床垫)、床垫、固定椅),属于(工业);承接企业为(新疆鹏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3158.00万元,资产总额为4326.7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定制桌2450*900*800、定制桌2470*900*800、定制桌4850*900*790、定制桌2450*900*790、定制桌4850*900*790、定制桌3640*900*790、定制桌7250*900*780、定制桌3040*600*770、定制桌2300*600*780、定制桌4550*600*780、定制桌6200*900*780、四楼指挥中心定制异形办公位:10人位总长7138mm、四楼指挥中心-会议桌总长13540mm、定制桌2440*900*770、定制桌3040*600*770、定制桌5800*900*770、四楼指挥中心定制异形办公位:6人位总长5232mm、四楼指挥中心定制异形办公位:3人位总长2714mm),属于(工业);承接企业为(香河鑫腾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2184.00万元,资产总额为778.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单位设备建设项目),属于(工业);承接企业为(乌鲁木齐天耀伟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0人,营业收入为7985.103643万元,资产总额为8534.78459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乌鲁木齐天耀伟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2月26日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需要填写)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公安局的(单位设备建设项目、CXCG-2026GK-001号采购活动,货物(服务、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定制桌2450*900*800、定制桌2470*900*800、定制桌4850*900*790,定制桌2450*900*790、定制桌4850*900*790、定制桌3640*900*790、定制桌7250*900*780、定制桌3040*600*770、定制桌2300*600*780、定制桌4550*600*780、定制桌6200*900*780、四楼指挥中心定制异形办公位:10人位总长7138mm、四楼指挥中心一会议桌总长13540mm,定制桌2440*900*770、定制桌3040*600*770、定制桌5800*900*770、四楼指挥中心定制异形办公位:6人位总长5232mm、四楼指挥中心定制异形办公位:3人位总长2714mm),属于(工业);承接企业为(香河鑫腾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2184万元,资产总额为77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香河鑫腾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日期:2026年02月11日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需要填写)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公安局)的(单位设备建设项目、CXCG-2026GK-001号)采购活动,货物(服务、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人职员桌、4人职员桌(双柜)、4人职员桌(单柜)、职员椅、单人布艺沙发、茶几、会议椅、会议桌W4000*01400*H750、会议室一副桌、会议桌4800W*1600D*750H、床框(不含床垫)、床垫、固定椅),属于(工业);承接企业为(新疆鹏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3158.00万元,资产总额为4326.7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犬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贡任。企业名称(公章):新疆肥森科技股有限公日期:22026年02月1日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单位设备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