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HPV检测第三方实验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吴忠市妇幼保健院2026)



一、项目编号: NXXSS-2026ZC-003        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WZ)000123
二、项目名称: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HPV检测第三方实验室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银川麦克奥迪病理诊断中心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D区37号办公楼101号房
18209606906
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HPV检测第三方实验室服务采购项目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1
20.00
20.00

小型企业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吴忠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HPV检测第三方实验室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上海衡道医学病理诊断中心有限公司
77.83

银川贝昂得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78.67
3

兰州博奥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79.75
2

银川麦克奥迪病理诊断中心有限公司
89.67
1

六、评审专家名单: 李春、祁金花     采购人代表: 王金玉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0089.90元。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基数做下浮率10%,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6年03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单价:20.00元/人份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北街901号        联系方式: 0953-2010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鑫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鸿曦悦海湾C区3号楼201室        联系方式: 0953-6577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景芳        电话: 0953-201053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鲁文华        电话:  0953-6577555
十一、附件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代理机构 :宁夏鑫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3-09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HPV检测第三方实验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吴忠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代理机构:宁夏鑫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2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WZ)0001232.项目名称:吴忠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HPV检测第三方实验室服务采购项目3.项目编号:D6403000141100387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元):747400.006.最高限价(如有):20.20元/人份7.采购需求:2026年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HPV检测第三方实验室服务采购(单价采购)(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2019年第16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供应商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证明材料。(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磋商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02-26至2026-03-0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式:电子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3-09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网发布,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交易主体登录。2.进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4.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QQ交流群:331010760进行咨询。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6.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上在线参与开标,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政府采购培训视频。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7188588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吴忠市妇幼保健院联系人:张景芳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北街901号联系方式:0953-20105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鑫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鲁文华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鸿曦悦海湾C区3号楼201室联系方式:0953-6577555代理机构:宁夏鑫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02-2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吴忠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HPV检测第三方实验室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采购人:吴忠市妇幼保健院联系人:张景芳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北街901号电话:0953-2010531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鑫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鸿曦悦海湾C区3号楼201室项目负责人:鲁文华电话:0953-6577555邮箱:/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4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2019年第16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供应商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证明材料。(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磋商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6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9项目预算金额:747400.0元;最高限价:20.20元(如有)10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1投标保证金:0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13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14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6-03-0909:0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新)-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递交。15磋商时间:2026-03-0909:00磋商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不见面开标、解密,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各投标人使用浏览器打开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页面以CA锁或使用“标信通”登录“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解密)16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名17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本项目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2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18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19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否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否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基数做下浮率10%,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取形式:转账收取时间: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20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1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响应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制作、上传、解密响应文件:(一)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要求: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2、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13、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注:以“标信通”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标信通”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CA锁解密)。4、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新)上传、递交,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不见面开标解密,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各投标人使用浏览器打开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页面以CA锁或使用“标信通”登录“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6、投标(响应)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以CA锁或使用标信通登录“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实施解密。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0951-6891120、4007188588或加入技术支持QQ311870151群寻求帮助。(二)无效投标情形:1、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与远程解密使用的CA锁应一致,否则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因投标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三)其他注意事项1、“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以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使用“标信通”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951-6891120。2、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试点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的通知》(宁公资发﹝2022﹞5号),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文件:(1)根据档案存档要求,中标的单位在项目结束后次日须提供招标人所需要的纸质投标文件(纸质响应文件:3份,供应商应将上传的签章版电子投标文件双面打印成纸质投标文件,胶印装订成册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U盘1个(NXTF后缀形式及和PDF版签章/盖章完整版的投标文件及价格明细表Word版)。(2)供应商的电子公章与实物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予以认可。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1.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1.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3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3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磋商过程中有提交报价的环节。请各供应商提前安装好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保证能够正常登录系统,在开启二轮报价后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磋商供应商: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供应商及其响应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8其他响应无效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投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用。(二)磋商文件4.磋商文件构成4.1磋商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4.6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7响应文件格式5.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5.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事项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0.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3除本须知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0.4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1.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2.投标报价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2.2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物、工程(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3.响应保证金13.1保证金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3.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13.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3.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3.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3.4.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3.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3.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4.响应有效期14.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5.响应文件的制作1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15.2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3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响应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6.2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响应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3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响应截止17.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7.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17.3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18.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五)磋商程序19.磋商小组19.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磋商代表20.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2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1.1在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2.磋商22.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2.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由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2.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2.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给所有磋商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3.最后报价2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文件。23.2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23.3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3.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3.6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符合性审查24.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4.1.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4.1.2未满足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4.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4.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4.1.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4.1.6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5.其他响应无效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保密要求26.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从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7.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具体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7.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有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六)确定成交28.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8.1除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外,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9.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29.1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9.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0.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合同及履约验收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1.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响应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3.履约验收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4.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5.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6.质疑3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6.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7.投诉3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7.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每季度根据实际完成例数结算,每季度第一个月的30号前支付上季度实际完成的费用。4、交付标准和方法: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5、▲检测报告的交付时间:接收标本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并反馈临床;注:▲内容为重要商务条款要求,不满足为无效投标。二、技术部分1、标的清单详见标的详细参数。2、标的详细参数:★1.HPV检测分型要求:为保证筛查质量稳定可靠,用于本次检测服务技术平台及其产品至少要同步检测包含世界卫生组织明确确认的14种高危型型别,包括但不限于:HPV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6、68等亚型,要求HPV16、18亚型单独报告。★2.所投宫颈HPV检测产品符合中国NPMA在2015年11月26日公布的《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检测及基因分型技术审查指导原则》、YY/T1226-2022《人乳头瘤病毒核酸(分型)检测试剂盒》的要求;(提供以上有效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原件中标后备查)3.投标人须承诺在实验过程中有质量控制及活动记录,提供2025年度机构内质控原始资料及省级或以上的室间质评原始资料(提供以上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中标后备查);4.根据筛查指南规范要求,后续免费进行细胞学(TCT)检测、组织病理学(组织活检)并出具报告。★5.实验/设备/人员:为保证实验质量,便于甲方随时对实验质量进行把控,所有实验要求在医院内进行,院方提供场地、水、暖、电、信息化平台等基础设施。参与项目工作现场人员中,实验室负责1人,具备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检验操作人员不少于3名,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6.提供实验所需设备4套,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或备案凭证。7.对于吴忠区域内所有涉及报告传输,信息化导入的医院,实现信息化全覆盖,报告可自由打印及查看。信息安全,拥有筛查专业系统,除实验人员外他人均不可查看(县域内受检者信息也只能相关对接人员查看)保证不造成信息泄露等情况。后续数据分析提供年度整体情况及数据分析报告,以及辖区内各县域数据分析报告。8.实验质控:实验时需有第三方质控品进行室内质控。细胞学涂片及病理报告必须有2人及2人以上具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发布报告。项目实施期间需参加国家或区域质控中心的室间质量评价;所使用的设备需进行性能验证及校准,并出具报告。9.所有标本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保存期限留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废弃,检测结果质控指标不得低于相关规定。10.服务机构需按照规定时间及指定地点收取标本,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每天一次,标本全过程冷链运输。11.检测报告的交付时间:接收标本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并反馈临床。12.实验室产生的全部医疗废弃物由服务机构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置。13.筛查期间对于各县区安排专业人员定期走访,查看标本取材,标本存放,申请单填写等问题。14.中标方需协助采购单位严格按照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工作规范完成质控、样本复检、抽样检查等工作,抽检标本不低于检测标本的5%,所需材料不需额外采购,由中标方为采购单位提供。15.单价预算金额:20.20元/人份,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检测标本数量为准,总预算金额74.74万元。备注:本项目投标报价须包括服务费、辅材费、运输费、空间质评费、室内质控费、样本复检费、抽样检查费、税费及1%试剂耗材损耗等,即:按采购人要求服务完毕的价格,采购人不再另付任何费用。2、标的详细参数:序号:1;标的名称: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详细参数:详见采购采购需求附件内容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推荐。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审程序(一)资格审查: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有效、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2.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二)符合性检查:根据磋商文件要求1.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进行检查。2.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详细评审。(三)资格审标准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须知前附表要求。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9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证明材料。注: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四)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核内容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3磋商有效期未满足磋商文件规定;4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5响应文件未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6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7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三、评审因素和指标服务类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审项目分值权重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0.0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磋商文1投标报价10.0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最低报价得10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2技术响应情况20.0带★的为重要技术要求条款,其他为一般技术要求,不满足重要技术要求条款的为无效响应。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条款的得2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条款低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条款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3服务方案18.0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对本项目的现状、重难点分析;②检测的流程;③标本质量保证;④患者隐私具有完善的保护措施;⑤标本冷链物流服务;⑥其他凭证的交接、售后服务)等内容,提供一项得2分,以此为基础,以上1-6项内容完整详实,编制合理、具有针对性的每项再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4检验项目结果报送方案12.0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检验项目结果报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检验项目结果报送时限;②报送方式;③报送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情况的相对应的应急措施)等内容,每提供一项得3分,以此为基础,以上1-3项内容完整详实,编制合理、具有针对性的每项再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5保密管理方案9.0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保密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检验的项目保密措施;②检验的内容保密措施;③检验的结果保密措施)等内容,每提供一项得2分,以此为基础,以上1-3项内容完整详实,编制合理、具有针对性的每项再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6质量保证措施20.0供应商提供完善的质量保证及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检验质量管理体系;②检验质量保证承诺;③检验质量保证措施;④检验过程质量控制措施;⑤检验服务各环节审查人员及校核流6质量保证措施20.0程)等内容,每提供一项得3分。以此为基础,以上1-5项方案内容表述逻辑清晰或提出其他合理化建议的,每项再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7商务响应6.0带▲的为重要商务条款。不能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磋商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得4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重要商务条款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1分,供应商一般商务条款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0.5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供应商一般商务条款低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0.5分,减完为止。8类似业绩5.0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内有一项类似业绩的得2.5分,得够标准分为止。(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仅供参考)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住所地:乙方(中标人):住所地:乙方于年月日参加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技术标准: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服务交付1.交付日期:2.交付地点:第四条交付验收验收相关要求:参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2】10号)规定及合同执行。(1)采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中标人履约完成,采购人按采购合同验收条件进行一次性验收。(2)验收流程:中标人按照合同完成服务内容,经自验完成后向采购人提出交付验收申请。采购人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并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中标人项目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对产品质量、内容等进行实质性验收。中标人应对提交的内容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内容交给采购人。(3)验收标准:按照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双方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验收。(4)验收资料:验收当天中标人须提供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配置清单、须***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合格证及说明书、培训记录、自验报告等。(5)验收的地点和时间:验收地点为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在收到中标人项目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6)双方应依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进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第五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六条包装、装运及运输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对乙方提出的具体包装要求:第七条款项支付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2.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3.付款方式3.1预付款比例:%,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八条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履约诚信良好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信用评价系统展示信用等级为A级的,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由乙方以支票、本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且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予以退还。乙方若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3.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移交。4.服务范围:负责招标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第十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十一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二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延迟退还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5.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6.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7.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第十四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八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第十九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投标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一、封面二、响应函三、响应一览表四、响应价格明细表五、评审因素和内容响应详情六、资格证明文件七、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封面服务类政府采购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标段(包号):响应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一、响应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的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响应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和相关配套的货物(工程),我方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和相关服务。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四、我方已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纸质版文件____份,电子版(NXTF)文件____份,电子版(nNXTF)文件____份。五、我方承诺:自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的、或者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不低于磋商响应保证金的金额)。六、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七、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供应商:地址:(盖公章)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二、响应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包号)响应价格(首次报价)人民币小写(元):(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的填写此栏)人民币大写:(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的同时填写此栏)单价:(元)(项目报价方式为单价招标的填写此栏)费率: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的%(项目报价方式为费率招标的填写此栏)折扣: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的折(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招标的填写此栏)合同履行期限响应有效期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吴忠市妇幼保健院)的(项目名称:吴忠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HPV检测第三方实验室服务采购项目)(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吴忠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HPV检测第三方实验室服务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银川麦克奥迪病理诊断中心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9)人,营业收入为(2007)万元,资产总额为(216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银川麦克奥迪病理诊断中心有限公司(电子签章)马亮.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勇或签章):日期:2026年03月06日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响应文件项目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注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声明函为资格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及本声明函内容进行价格扣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HPV检测第三方实验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