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中标结果公示(睢县尚屯镇人民政府2026)
2025年睢县尚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结果公告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睢县尚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2025年睢县尚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025年睢县尚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2、招标编号:睢政采【2026】019号
3、项目编号:睢县财采磋-2026-15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114.527860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6年02月27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6年03月10日
2、磋商地点: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宋相鑫,朱玉敏,陈升达(采购人代表)
四、磋商结果
经睢县尚屯镇人民政府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河南广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 交 价:1136200元 大写:壹佰壹拾叁万陆仟贰佰元整
注册地址:睢县商务中心区湖东路与锦绣大道交叉口北200米路东(企业总部中心)
五、主要成交标的
工程类
名称:2025年睢县尚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孟帅帅执业证书信息:豫241202154196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河南渠工建设有限公司因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与市场主体库上传证明文件不一致导致没有通过资格性审查;河南安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南濮工建设有限公司因响应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磋商响应函和商务要求偏离表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4 条签字盖章要求导致磋商无效。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河南广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55.57分;客观因素评分:5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90.57分
2、投标单位:河南华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50.03分;客观因素评分:0分;投标报价算分:29.92分;最终得分:79.95分
3、投标单位:河南竹石实业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6.47分;客观因素评分:0分;投标报价算分:29.9分;最终得分:76.37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金额:13362.00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睢县尚屯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5136036299
地 址:河南省睢县尚屯镇
代理机构: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9949317014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99号荣民中央国际10层1001室
监督单位:睢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370-6022957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1日
公告附件
[中标结果公告] 2025年睢县尚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结果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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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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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 磋商文件-定稿-2025年睢县尚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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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睢县尚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结果公告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睢县尚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2025年睢县尚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5年睢县尚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2、招标编号:睢政采【2026】019号3、项目编号:睢县财采磋-2026-1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项目控制价:114.527860万元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6年02月27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三、磋商信息1、磋商时间:2026年03月10日2、磋商地点: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3、磋商小组名单:宋相鑫,朱玉敏,陈升达(采购人代表)四、磋商结果经睢县尚屯镇人民政府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成交供应商:河南广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价:11362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陆仟贰佰元整注册地址:睢县商务中心区湖东路与锦绣大道交叉口北200米路东(企业总部中心)五、主要成交标的工程类名称:2025年睢县尚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孟帅帅执业证书信息:豫241202154196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河南渠工建设有限公司因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与市场主体库上传证明文件不一致导致没有通过资格性审查;河南安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南濮工建设有限公司因响应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磋商响应函和商务要求偏离表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条签字盖章要求导致磋商无效。七、供应商得分情况1、投标单位:河南广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55.57分;客观因素评分:5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90.57分2、投标单位:河南华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50.03分;客观因素评分:0分;投标报价算分:29.92分;最终得分:79.95分3、投标单位:河南竹石实业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6.47分;客观因素评分:0分;投标报价算分:29.9分;最终得分:76.37分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金额:13362.00元。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十、质疑和投诉渠道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睢县尚屯镇人民政府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5136036299地址:河南省睢县尚屯镇代理机构: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9949317014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99号荣民中央国际10层1001室监督单位:睢县财政局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0370-6022957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3月11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睢县尚屯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2025年睢县尚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担。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睢县尚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工程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河南广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0人,营业收入为2455.523636万元,资产总额为5858.45526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工程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信法承担相责证。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南)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10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土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享受扶持政策,只需要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应当按照《办法》规定(详见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证明文件,或事先获得认定及进入名录库等。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2025年睢县尚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盖章):睢县尚屯镇人民政府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2月目录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总则1、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2、资金来源3、磋商费用4、适用法律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构成6、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采购文件的解释权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成交准和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的使用9、响应文件构成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1、磋商报价12、磋商有效期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固化和加密15、磋商截止16、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五、磋商17、磋商前准备18、磋商小组的组成及要求19、响应文件评审与澄清20、磋商偏离21、无效响应22、比较与评价23、项目终止24、保密原则六、确定成交25、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6、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人27、采购任务取消28、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29、签订合同30、成交服务费31、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及合同融资32、廉洁自律规定33、质疑与接收第三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封面:目录第一部分资料性证明材料1、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览表(第一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函(格式)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3-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信用承诺函5、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材料1、磋商响应函2、磋商承诺函3、工程报价书4、商务要求偏离表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7、项目管理班子配备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第三部分其他材料1、施工组织设计2、中小企业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5、绿色施工承诺书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分项所需资料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一、工程量清单(另附)二、图纸(如有,另附)三、技术标准和要求四、商务要求:五、其他要求: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1、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2、磋商程序3、第二次报价及审查4、评审数据复核及核对5、评审报告问题澄清通知(格式)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附件: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025年睢县尚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睢县尚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2025年睢县尚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并参加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睢县财采磋-2026-15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睢县尚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145278.6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第1标包2025年睢县尚屯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1145278.601145278.605、采购需求项目编号:睢政采【2026】019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范围(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质量要求:合格标包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包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绿色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建材产品以及落实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大型企业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响应文件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人开标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采购文件下载开始时间: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jy.shangqiu.gov.cn)网上获取。3、方式:凡有意参加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采购文件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jy.shangqiu.gov.cn)查看,如决定参与投标请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该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性文件和加密程序。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3月1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上递交。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3月1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不负法律责任七、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6年3月1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6年3月10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3、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4、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供应商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5、开标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供应商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供应商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请供应商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响应性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最新信息。6、如有系统操作疑问可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指南”下载《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最新版本查看或关注中心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对各功能启用的通知。提醒:供应商应根据交易中心发布的《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最新版本,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相关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相应位置,为确保材料上传成功并方便评标评审专家查找核对,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资料上传并在响应文件中列明资料上传位置。市场主体诚信库中市场主体信息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7、质疑、投诉渠道: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质疑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质疑操作流程请参考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睢县尚屯镇人民政府地址:河南省睢县尚屯镇联系人及电话:胡女士151360362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99号荣民中央国际10层1001室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99493170143.监督单位信息监督单位名称:睢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370-6022957发布时间:2026年2月27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磋商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名称:睢县尚屯镇人民政府地址:河南省睢县尚屯镇联系人及电话:胡女士15136036299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99号荣民中央国际10层1001室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99493170141.3.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采购公告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是□、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2.2项目预算金额:见采购公告8.1如供应商对多个包(段)进行磋商,可以成交多个包(段)(如划分多个标包(段))12.1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4.1电子响应文件需通过商丘电子投标人工具箱制作,商丘电子投标人工具箱可在下载磋商文件时同时下载或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下载安装使用。供应商按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操作指南》提示完成安装后,点击投标人工具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选择打开下载项目磋商文件时同时下载的“项目响应文件”,即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15.1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详见采购公告1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公告18.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是□、否☑)30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31.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的0%。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转账或电子履约保函,电子履约保函应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31.2预付款金额:中标金额的60%。是否要求成交单位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是□、否☑)电子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等同预付款金额。电子预付款保函开具:请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31.2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历天。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或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31.3付款方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并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31.4合同融资:严格按照豫财办【2020】33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格式见附件)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说明: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不需提供,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其真实性。2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不需提供,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其真实性。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不需提供,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其真实性。4本项目不要求逐页签字盖章,但采购文件中注明签字和盖章的地方应按照要求签字和盖章以保证该项资料的有效性,否则磋商小组有权利对该项资料不予认可。如果该项资料为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所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将导致响应无效。5本项目中盖章均指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但写明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或***专用章的除外。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标准依据《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库【2022】3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被认定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截止到开标当天不足三年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8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将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性证明材料和涉及到评审的各种客观证明材料上传至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对应位置,由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予以认定,没有上传的视同响应文件中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主体库信息均由市场主体自行填写提交,所有资料均由市场主体自行上传。发布后修改基本信息需要提交核对;基本信息外的信息由各市场主体自行修改维护。已添加未发布的信息可以进行删除、修改操作,已发布的信息无法删除,只能修改且保留修改记录和修改内容。市场主体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上传真实资料,接受社会监督,否则产生任何后果均由自身负责。具体参考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最新信息。9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应保持交易平台始终处于登录状态并实关注,信息提醒以交易平台信息推送为准。手机短信提醒功能是系统开发的附加功能,无论因为任何原因导致供应商没有接到手机短信提醒而导致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交易平台均不承担责任。如有问题及建议,请及时联系信息技术科,联系电话:0370-28536932853651;也可以通过中心网站主任信箱留言。10因全程取消纸质文件,资格审查小组或评审专家对代理机构的询问和要求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均采用网上方式进行。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应实时保持交易系统处于登录状态,确保能及时收到评标评审专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因网络安全的需要,登录后长时间不操作将自动退出登录状态,建议供应商5分钟刷新一次。澄清、说明需要上传交易系统的文件,必须是PDF格式并且加盖有供应商电子签章。如果文件是用word编辑的,供应商可点击文件左上角文件选择“输出为PDF”,将word文件转变为PDF格式后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评审专家对供应商进行澄清的要求有时间限制,并且在供应商澄清页面有倒计时提示,供应商应在评标(评审)专家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操作。11中标(成交)通知书通过交易平台在线发放,中标单位登录交易平台在投标专区自行下载。制作发放流程详见附件“通知书在线制作发放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12质疑/投诉和处理: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和处理功能的通知》13投诉和处理: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投诉和处理功能的通知》14电子评标系统已启用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功能(本项为实质性要求):对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同一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大数据分析系统会将监测信息在电子评标系统中给予预警提示: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2、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或者上传;3、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IP地址上传;4、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工程预算由同一预算软件(同一把预算锁)编制。存在上述预警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2、评标评审专家在评审时,可参考电子评标系统中给予的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提示,依据招标(采购)文件要求作出相应处理。具体文件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7月26日发布的《关于启用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功能的通知》。15有关落实绿色建材产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问题:1.对供应商所投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目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产品的(有效期内),在同等条件下评委会将优先予以加分或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本项目中涉及规定的属实绿色建材产品的提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或绿色建材政府采购符合性证明证书;本项目强制节能产品:(仅供参考)。供应商请对照附件: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目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投报产品是否为强制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16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项目所属类别:货物工程☑服务;一、总则1、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该项目中接受采购人委托,在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机构。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所投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磋商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作为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共同磋商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磋商协议磋商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8对联合体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磋商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磋商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构成5.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实质性要求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磋商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5.3供应商收到磋商文件后,如发现本文件的内容出现含义不明确、前后描述不一致或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等情况的,应立即与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解决。如果供应商因未按上述提出询问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得在磋商会后对磋商文件再提出任何疑义。6、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截止期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除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以外的内容进行澄清或修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上以书面形式(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不足5日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4因在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均无法获取报名信息,因此采购人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无法直接向潜在供应商告知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内容,潜在供应商应自行注意查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该项目相关信息,否则产生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解释权本采购文件内容由采购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其中采购需求等由采购人所提供内容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成交准和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磋商,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磋商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8.3无论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磋商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唱标项、开标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及其他五部分。9.2“唱标项”为响应文件完成解密后系统直接读取并显示的磋商信息,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填写、签署和盖章。9.3唱标项为开标过程中生成开标记录表显示内容,供应商应确保唱标项内容与磋商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如唱标项内容没有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9.4供应商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规定顺序在对应位置上传相关资料,承担上传位置错误产生的任何后果。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磋商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磋商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3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磋商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审时判定其磋商是否有效的标准。11、磋商报价11.1所有磋商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本工程并经验收合格至达到质量保修期限所需的费用、合理利润及风险。采购时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的技术服务及其它服务项目的相应费用以及本工程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各项检测费、验收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11.2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报价。如磋商文件给定的工程量清单有漏项或与供应商计算工程量有误差,或发现施工图有矛盾、遗漏,均以本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结算时,以经采购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或审计单位审核的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如磋商文件提供工程量清单)。11.3报价中所报材料必须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相关施工验收技术规范中对材料选用等级的要求以及本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中规定的材料要求,保证材料质量。11.4磋商响应文件中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给定的工程量清单的“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等不一致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限磋商文件提供工程量清单)。11.5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除外)没有工程编制人员(造价员)在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若由专业造价咨询单位的造价工程师编制的,应附造价咨询单位与供应商签定的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或委托协议,否则其报价无效并视为无效响应(限磋商文件提供工程量清单)。12、磋商有效期12.1磋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磋商,其磋商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13.2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固化和加密14.1供应商在上传磋商响应文件之前应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固化和加密。14.2供应商登录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时同时下载响应性文件和加密程序,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固化后,将企业数字证书插入电脑,打开加密程序,按照提示选择固化后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应急密码是数字证书无法正常使用时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唯一途径,请务必牢记。15、磋商截止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到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6.1采购人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于磋商截止日期当天在磋商公告中约定的地点接收该项目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将无法递交磋商响应文件。16.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点击“递交投标文件”选择“撤回”,修改完成固化加密后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重新递交磋商文件。16.3采购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退回。五、磋商17、磋商前准备17.1采购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30分钟-60分钟前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动开标会,并按照开标准备-签到-开标-开标记录-开标结束的顺序组织本次开标活动。17.2供应商请在开标时间前60分钟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确选择主体角色和要进入的项目,点击“操作”—“我要投标”—“操作”—“在线开标”进入开标大厅。供应商的界面为直播界面,当前页面随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点击而变化,页面自动刷新。供应商应保持开评标过程中交易平台处于登录状态并实时关注屏幕显示信息,充分掌握开评标情况。17.3采购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启动开标会后,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点击右下角“投标签到”跳转到签到页面进行签到。供应商名称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可以手动填写也可以插入CA证书系统读取,下面的签到人和联系电话手动输入,此号码为在该项目开标评标过程中的消息接收号码,应保持畅通,输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即签到成功。17.4到达解密时间后,供应商应选择CA证书解密或应急解密对磋商响应文件文件进行解密。选择CA证书解密时,供应商应首先确保电脑安装北京证书助手且处于打开状态,插入数字证书,点击右下角“解密”会跳转到解密页面,输入解密工程编号,此编号为标段编号,供应商可从我要投标的页面复制粘贴进去,然后点击搜索,即可出来项目和公司信息,点击解密,输入CA锁的密码即可解密。选择应急解密时,首先点击应急解密,然后按照提示信息填写完整,然后输入加密时设置的应急解密密码即可完成解密。17.5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及时点击右下角在线澄清向采购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问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及时处理。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针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提出的疑义。供应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17.6供应商应按照规定完成签到和解密操作,否则将导致其无效响应。17.7开标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应实时关注交易平台信息,以满足评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必要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8开标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项目将整体流标。17.9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磋商准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磋商的采购人代表或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17.10采购人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评审工作。18、磋商小组的组成及要求18.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成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主动申请回避和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的义务。18.2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磋商,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1)审查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无法评审;(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6)向采购单位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9、响应文件评审与澄清19.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9.2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发现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时,将通过评审系统在线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通知,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问题情况合理设置答复时间,但最低不得少于30分钟。19.3供应商收到通知后可点击交易平台右上角的澄清答疑按钮,选择要进行回答的项目,查看专家提问的问题(专家问题可以预览和下载)并准备答复材料上传交易系统。需要上传交易系统的澄清说明文件,必须是PDF格式并且加盖有供应商电子签章。答复材料准备好后在答疑文件信息选项里提交回答文件。供应商请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之后无法修改。19.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注: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澄清的要求均有时间限制,并且在供应商澄清页面有倒计时提示,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操作。19.5磋商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规定:磋商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9.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9.6磋商报价的审查。19.6.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1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必要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的主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进行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按照19.3款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交易系统。19.6.2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磋商认定为无效响应。19.6.3如供应商计划以较低价格参与磋商并有可能会被磋商小组告知需提供书面说明的,可自行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及说明。20、磋商偏离本项目中注明“无效响应”的条款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他要求为可以偏离的一般要求。磋商小组应当接受磋商文件中对一般要求的不正规或不一致响应。21、无效响应21.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条件和规格相符,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1.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提供磋商承诺函的;(2)资格性、符合性证明材料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满足磋商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4)被视为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或者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磋商活动的;(5)磋商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价或最高控制限价的;(6)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无效响应情形;(7)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21.3出现以下情形,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除采购人在磋商过程中提高服务要求并被供应商响应的情况外,供应商第二次报价超过第一次报价的。(6)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22、比较与评价22.1经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等内容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详细评审标准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3.2根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磋商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货物、服务项目其磋商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对工程项目其磋商报价扣除3%-5%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3、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保密原则25.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5、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第27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第二轮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磋商报价均相同的由采购人决定。26、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人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无论是否取得推荐成交供应商资格,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还已接收的响应文件。27、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8、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28.1在投标有效期内,成交人确定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28.2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交易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可以登陆交易平台点击对应项目操作—我要投标—操作—下载成交通知书完成自行下载。29、签订合同29.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成交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过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9.4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在资金具备情况下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工程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9.5当出现法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若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依法确定排名下一位的为成交人并签订合同,否则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9.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0、成交服务费成交人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31、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及合同融资31.1履约保证金31.1.1成交人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1.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1规定的情形外,成交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31.1.3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2预付款31.2.1各采购单位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成交人支付预付款。31.2.2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31.2.3各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决定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电子预付款保函。疫情期间,对受疫情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应当取消预付款担保。31.2.4如需提供电子预付款保函,成交单位应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项目信息与保函信息的关联绑定,自动验真。31.3合同融资严格按照豫财办【2020】33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格式见附件)32、廉洁自律规定32.1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2.2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3、质疑与接收3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投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中,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除上述法规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供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该项目报名成功页面打印件(显示报名时间)。33.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第三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说明:1、本章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材料和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材料为磋商响应文件必备材料,且该部分材料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应签字或盖章,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本章第三部分其他材料为供应商认为能提高磋商小组对其评价而提供的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评审因素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材料已体现的评审因素证明材料在此部分不要求重复提供。3、本章格式仅供供应商参考,如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该部分内容要素具备而仅与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磋商小组可在评分时以磋商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不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本章所制磋商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5、如该项目不分标包(段)(仅一个标包(段)的),格式文件中有标包(段)后可以“空白”或“/”。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以系统自动生成为依据)第一部分资料性证明材料1、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览表(第一轮报价)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磋商范围磋商报价大写:小写:质量要求工期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企业注册地址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说明:1、以上报价为项目实施总价(完成本工程并经验收合格至达到质量保修期限所需的费用、合理利润及风险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二轮报价函(格式)致:,(采购人)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轮报价,该工程第二轮总报价为(大写)(小写:¥),并承担其任何质量缺陷等问题所造成的任何损失。2.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我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完成工程。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成交结果通知书、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对响应文件做出的澄清、解释及本轮报价函将成为约束我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第二轮报价函在交易平台系统内单独提交。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3、联合体参加磋商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3-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证明书)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人像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国徽面3-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证明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人像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国徽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人像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国徽面4、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招标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信用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5、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应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无要求,该项内容可以为空。2.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无要求,该项内容可以为空。3、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材料1、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我单位全面研究了“”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该项目的磋商,我单位授权(全名、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固化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份,并全权处理该项目磋商的所有事宜。据此函,宣布如下:1、我单位在该项目中报价为(大写)(小写:),报价应是为项目实施总价(完成本工程并经验收合格至达到质量保修期限所需的费用、合理利润及风险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2、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成交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如我单位第二轮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第二轮报价或磋商小组如认为我单位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我方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磋商小组的评审认定结果。3、我单位同意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日历天。4、一旦我单位成交,我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尽快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且我单位愿按所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5、我单位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在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上发布的澄清、变更等公告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知道、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6、我单位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愿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7、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一致、表述不明确或明显的文字错误的,我单位完全接受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书面解释。8、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且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我方同意接受追加,且追加的采购工程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保持一致。9、如果我方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我方承诺《中小企业声明函》是真实的,完全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0、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11、我单位在参与该项目磋商过程中没有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以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12、我单位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已经如实说明我单位的关联单位,并承诺在该项目磋商过程中,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联系人电话(或手机号码),传真电话或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磋商承诺函致: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四、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一)磋商有效期内撤销磋商响应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资格的;(三)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六)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七)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3、工程报价书4、商务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段)号:序号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说明:1、供应商应将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中商务要求的全部条款列入此表并对应填写响应内容。2、“偏离情况”栏应当填写“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后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质证书(如要求)。7、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一)拟派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拟任职务是否缴纳社保备注…………说明:可按实际需要添加表格。(二)主要人员简历表2.1、拟派项目经理简历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职业(执业)资格(若有)参加工作时间职业年限职称证书编号本项目担任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资格证书编号(若有)注:本表后应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职称(如有)、职业资格证明材料(如有)等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2.2、其他人员简历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职业(执业)资格(若有)参加工作时间职业年限职称证书编号本项目担任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资格证书编号(若有)注:本表后应附其他人员的身份证、职称(如有)、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如有)等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合同金额项目情况说明备注注:应附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第三部分其他材料1、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参考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部分评分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担。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工程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工程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____________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享受扶持政策,只需要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应当按照《办法》规定(详见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证明文件,或事先获得认定及进入名录库等。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广大中小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3、如果中标单位享受了价格扣除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该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告。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注:如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填写。4、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如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可不填写。5、绿色施工承诺书绿色施工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如有幸中标,将严格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绿色施工导则》、《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并依据《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争创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并保证绿色施工经费投入,确保绿色施工达标。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分项所需资料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一、工程量清单(另附)二、图纸(如有,另附)三、技术标准和要求本项目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及图纸中提出的有关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当新规范与老规范不一致时,以新规范为准,当内容冲突的,以标准较高者为准。四、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2、质量要求:合格;五、其他要求:1、标注“★”符号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指标”,不允许有负偏离,有任意一项负偏离的,作无效处理;其他的为“一般指标”。2、以上技术要求由采购人提供,如供应商认为以上要求有倾向性或排他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询问或质疑。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审查表项目项目及审核内容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否满足是否具备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是否满足(与主体库核对)是否满足是否具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是否满足是否提供信用承诺函是否满足如本项目(包)涉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提供中小企业证明文件是否满足是否具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是否满足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要求(与主体库核对)是否满足是否具备信用记录是否满足符合性证明材料磋商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是否满足磋商范围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磋商报价≤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响应文件的签署和盖章符合要求不存在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说明: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可参考电子评标系统中给予的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提示,依据采购文件要求作出相应处理。是否满足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是否满足注:以上要求上传主体库的证明文件,投标(响应)人应根据《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最新要求上传至“市场主体库”;上传公示的资料有效时间为项目开标(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对没有上传或在项目开标(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上传公示的资料做无效处理;投标(响应)文件中须附与“市场主体库”上传证明文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详细审查表:评审因素条款内容分值编列内容分值组成(总分100分)磋商报价:30分;商务部分:8分;技术部分:50分;其他因素:12分;小数点保留二位,四舍五入。磋商报价(30分)投标报价分(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权重×100%报价金额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或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提交书面成本计算说明,经评标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方可视为有效报价,否则视为报价无效,价格分按零分处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商务部分(8分)企业业绩4分2021年1月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项得2分,最多得4分。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与主体库核对)项目机构配备4分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除外)具备与本项目管理有关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得4分,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50分)(缺项得0分)施工组织设计5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1<得分≤2,一般0<得分≤1。缺项得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4<得分≤5,较为合理2<得分≤4,一般0<得分≤2。缺项得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合理4<得分≤5,较为合理2<得分≤4,一般0<得分≤2。缺项得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合理4<得分≤5,较为合理2<得分≤4,一般0<得分≤2。缺项得0分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合理4<得分≤5,较为合理2<得分≤4,一般0<得分≤2。缺项得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合理4<得分≤5,较为合理2<得分≤4,一般0<得分≤2。缺项得0分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合理3<得分≤4,较为合理2<得分≤3,一般0<得分≤2。缺项得0分确保报价完成工程建设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合理3<得分≤4,较为合理2<得分≤3,一般0<得分≤2。缺项得0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2<得分≤3,较为合理1<得分≤2,一般0<得分≤1。缺项得0分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合理2<得分≤3,较为合理1<得分≤2分,一般0<得分≤1。缺项得0分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合理2<得分≤3,较为合理1<得分≤2分,一般0<得分≤1。缺项得0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合理2<得分≤3,较为合理1<得分≤2分,一般0<得分≤1。缺项得0分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合理2<得分≤3,较为合理1<得分≤2分,一般0<得分≤1。缺项得0分其他因素(12分)服务承诺8分(1)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具体承诺、相应措施和便于落实措施得2分(2)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及保修期外的优惠及服务承诺等2分(3)承诺协调周边关系,且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且具有具体保证措施的得2分,注:以上各项如有缺项,则该项为0分。绿色施工措施承诺4分根据承诺内容酌情打分(0-4分)绿色施工的具体措施包括:绿色施工设备、绿色施工技术保障、绿色施工经费等。如缺项,本项得0分。1、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1.1磋商小组在开始评审之前,应由磋商小组民主推选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组长由评审专家担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组长主要负责协调磋商成员之间的事务性工作、组织磋商小组表决需要磋商小组共同认定但存在争议的问题、与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交涉相关事宜、执笔撰写评审报告等。磋商小组组长与其他成员的法定职责、权利和义务相同,且不得影响和干涉其他成员依法独立评审。1.2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应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审查事项见本章后附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表内容。资格审查事项有一项不通过即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具体符合性审查事项见本章后附的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事项有一项不通过即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对于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等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反映并在评审报告中注明不同意见。1.5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认定为无效响应时,必须以法律、法规或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为依据,否则,不得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程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将有资格进入本次磋商程序,如磋商文件已经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且采购人代表明确表示不再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出变动时,磋商小组有权直接进入第二轮报价程序。3、第二次报价及审查第二轮报价前,采购人代表要依据有关的政策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数据进行核对,特别对认定为无效响应的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中找到“无效响应”的明确规定,否则应要求磋商小组现场修改审查结论。存在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现场修改审查结论,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原有的相关评审资料自动无效,但应当留存归档。4、评审数据复核及核对评审报告签署前,采购人代表应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在复核、校对、核对过程中、磋商小组不得离开评审现场。5、评审报告评审数据复核及核对完成后,磋商小组编写评审报告并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评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评分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及采购人代表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情况;(6)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7)磋商小组认为应当记录的其他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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