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学生准军事化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2026)
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学生准军事化管理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6CCS00172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学生准军事化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军绿营体能拓展训练服务有限公司
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30号1层001商铺
报价:615000(元)
91.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包1
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学生准军事化管理服务
主要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训练、入学教育、日常军体课教学、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准军事化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宿舍卫生、生活习惯及所有在校学生校园内安全,协助学校进行两操管理。
详见采购文件
两年,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孟纪萍(第1包采购人代表),杨亚运,张红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 格〔2003〕857 号、发改价格〔2011〕534 号 ”三个文件 的相关规定标准计算,在此基础上代理费按上述标准计算结果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2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
地 址:太原市汇锦街12号
联系方式:0351-2369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绿地外滩中心A座15层
联系方式:0351-7070830(转813)、15536860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鼎家、杨松桦、吉利芳、杜春亮、郝亚强
电 话:0351-7070830(转813)、15536860602
附件信息:
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学生准军事化管理服务(1).docx131.8K
中小企业声明函346.6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学生准军事化管理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16:29
评审专家名单
孟纪萍(第1包采购人代表),杨亚运,张红莲
总中标金额
¥61.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鼎家、杨松桦、吉利芳、杜春亮、郝亚强
项目联系电话
0351-7070830(转813)、15536860602
采购单位
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太原市汇锦街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1-2369545
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绿地外滩中心A座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1-7070830(转813)、15536860602
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学生准军事化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99002026CCS00172采购人: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采购代理机构: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5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33第五章合同原则4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学生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99002026CCS00172项目名称: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学生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620000最高限价(元):62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采购包1数量:预算金额(元):620000单位:简要规格描述:主要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训练、入学教育、日常军体课教学、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准军事化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宿舍卫生、生活习惯及所有在校学生校园内安全,协助学校进行两操管理。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包1,两年,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2月28日至2026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3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绿地外滩中心A座15层绿地外滩中心-会议室2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三个文件的相关规定标准计算,在此基础上代理费按上述标准计算结果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地址:太原市汇锦街12号联系方式:0351--236954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绿地外滩中心A座15层联系方式:0351-7070830(转813)、155368606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鼎家、杨松桦、吉利芳、杜春亮、郝亚强电话:0351-7070830(转813)、1553686060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现场考察否是答疑会否是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否是 金额:6000.00元。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账户信息:公司账号:68120154800000275公司全称: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南中环街支行银行行号:310161000110 磋商供应商在交付保证金时须在备注或附言中填写项目编号。交款时间: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磋商保证金退还:(1)自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4.1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4.2供应商现场出席不要求4.3磋商小组现场出席要求4.4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人数/4.5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由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6.1政府采购政策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2、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6.2所属行业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2代理服务费金 额: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 格〔2003〕857 号、发改价格〔2011〕534 号 ”三个文件 的相关规定标准计算,在此基础上代理费按上述标准计算结果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6.3分包不允许分包1、总则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提供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1.2定义1.2.1“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磋商的服务机构。1.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1.2.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1.2.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1.3合格供应商1.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服务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1.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3.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3.2.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1.3.2.3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1.3.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4供应商委托有关说明1.4.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1.4.2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1.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5磋商响应费用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1.6质疑1.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6.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1.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1.3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1.6.2采购人接收质疑函的信息:方式:线上联系部门: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联系电话:0351--2369545通讯地址: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1.6.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信息:方式:线上联系电话:0351-7070830(转813)、15536860602通讯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绿地外滩中心A座15层1.6.4质疑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6.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6.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6.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6.4.4事实依据;1.6.4.5必要的法律依据;1.6.4.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2.1.1竞争性磋商公告;2.1.2供应商须知;2.1.3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1.4商务、技术要求;2.1.5合同原则;2.1.6响应文件格式。2.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2.2.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2.2.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7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逾期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6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3、响应文件的编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3.1.1资格文件(1)供应商代表的证明;(2)声明书;(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0)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3.1.2商务及技术文件(1)供应商情况介绍;(2)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3)商务响应表;(4)技术方案(5)技术响应表;(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1.3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2)分项报价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5)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6)创新服务明细表(如有);(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3.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3.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电子文件,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3.2.2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3.3磋商报价3.3.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3.3.2磋商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及其验收所发生的一切成本、保险、税金和利润等。3.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4.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4.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3.5磋商保证金3.5.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3.5.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3.5.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5.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5.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5.3.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5.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协议恶意串通的;3.5.3.5其他严重扰乱竞争性磋商活动的;3.6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6.1供应商应按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顺序,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3.6.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7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4、竞争性磋商程序4.1组建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竞争性磋商小组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组织开标程序4.2.1采购代理价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准时参加,是否要求现场出席开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4.2.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4.2.3供应商按山西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同时公布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信息。4.3组织磋商程序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到磋商现场参加磋商活动。4.3.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4.3.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4.3.3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3.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小组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4.3.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3.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做好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评审资料进行签字确认。4.3.7磋商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4.4磋商小组磋商程序4.4.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4.4.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4.4.3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方式进行。注: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且未撤回其响应文件的,其最终报价按照首轮报价的金额进行后续的评审。4.4.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的相关规定。4.4.5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4.4.6磋商小组按标项与各供应商就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解密文件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4.4.7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4.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4.4.9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10编写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4.5磋商原则4.5.1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进行独立评审,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4.5.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4.5.3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5.2确定成交供应商依据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5.3采购人未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5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6、合同授予6.1签订合同6.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1.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成交无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2履约保证金6.2.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7、合同款的结算签订合同时约定。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符合性审查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响应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签署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合同履行期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技术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评分方法一、资信商务部分(20 分) (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供应商资信15 分供应商自2023年以来每具有1个同类项目业绩的得3分,此项最高得15分。注:业绩需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委托书或中标(成交、中选)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期限、服务内容)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分包转包不得分。同类项目指:准军事化管理类项目人员5分(1)项目负责人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教官团队在满足采购文件中8人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具有警校毕业证或退伍证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二、技术部分 (65分) (由评标专家独立认定)需求理解及符合性15分根据对采购人项目业务功能需求理解和技术需求内容的理解程度,对其方案的满足性进行评定。对采购人需求理解深刻、分析透彻,全面满足项目建设需求,技术解决方案针对性强、实用性高:(15分) 对采购人项目需求的理解、归纳合理,满足项目建设要求,技术解决方案可行、合理、适用;(9分)对采购人项目需求的理解能满足招标基本要求,技术解决方案可行;(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服务机构配备情况15分(1)磋商小组根据各有效响应文件中对团队人员分工设置及组织安排管理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分。 (10分)团队人员分工科学组织安排管理内容详细操作性强的,得10分;团队人员分工基本切合实际,组织安排管理内容操作性一般的,得5分; 团队人员分工不切合实际,组织安排管理内容简单罗列操作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团队人员分工设置及组织安排管理内容的不得分。(2)对服务人员培训管理计划进行评价(5分)可行的得(5分)基本可行的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服务方案35分根据服务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针对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1)服务方案(15分):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优的得15分;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好的得10分;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管理制度(5分):管理制度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优的得5分;管理制度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好的得3分;管理制度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管理制度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质量、安全保证措施(5分):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优的得5分;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较好的得3分;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5分)供应商对紧急、突发事件须有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可提供相关案例。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人制定的突击任务和突发问题的响应时间及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节假日、视察评比、恶劣天气等的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比。 提供方案详细完整、清晰合理的可行性强、与本项目切合实际的,得5分; 提供的方案一般,能基本满足要求的,得3分; 提供的方案差、不切合实际、操作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建议性方案(5分)建议性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优的得5分;建议性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建议性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三、价格部分 (15 分)价格分值为 15 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1) 报价得分=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 15(2) 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最终报价。磋商报价得分最后保留两位小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1、评审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2、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2.1分值构成2.1.1资信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服务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磋商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评分标准2.2.1资信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服务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2.3.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3.1.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2.3.1.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价格优惠政策。2.3.1.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3.1.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3.2.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2.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3.2.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3.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3.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2.3.4.1供应商投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4.2供应商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2.3.4.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3、评分结果3.1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及其他因素得分计算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3.2磋商报价得分计算3.2.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2.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3.3供应商得分磋商小组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供应商得分=(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得分+磋商报价得分。4、特殊情况处理4.1异常低价审查:(一)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述1、服务项目范围:主要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训练、入学教育、日常军体课教学、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准军事化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宿舍卫生、生活习惯及所有在校学生校园内安全,协助学校进行两操管理。2、最高限价:620000.00元/年3、服务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服务。4、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如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的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再续约。2、项目人员要求1、配备至少8名教官。男女教官人员比例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确定。2、男教官(非项目负责人)应为退役军人或警校有管理经验的(退役军人不得低于80%),无犯罪记录,提供部队颁发的退伍证或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3、女教官(非项目负责人)为退役军人或警校毕业生,或具有从事学校准军事化管理同类项目经验,无犯罪记录,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4、项目负责人(总教官):在所有教官中明确一名教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及职责:(1)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退役军人或警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无犯罪记录,有3年及以上学校准军事化管理工作经历。(须提供部队颁发的退伍证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学历证书或学信网截图、无犯罪记录证明,准军事化管理工作经历须提供业绩合同或校方证明)。(2)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个人形象与气质,有高度的责任感,团队协作能力强,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及洞察力,善于处置矛盾纠纷,能及时疏导学生心理不良情绪,能根据学生年龄特征熟练组织学生日常训练,能独立处置学生训练中有关运动伤害及突发安全问题,具有一定的领导能力。(3)项目负责人必须驻点本校负责管理;配合学校做好规章制度的制定,做好考勤考核管理,及时收集和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师生投诉,认真听取师生的合理化建议,协调好教官与班主任、教官与学生的关系。(4)能承担一名军体课教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量。(5)负责管理所有教官,根据校方工作和要求,统筹协调安排委托内容中临时性、季节性、综合性服务等工作,确保校方所有合同内的工作顺利进行;(6)遇学校重大活动需主动配合,不得推诿;(7)服从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三、项目组织方式和管理内容(一)基本规定1、在岗时间规定:学生在校期间注:节假日期间由中标单位统一安排人员值班。2、服务要求:(1)按规定的人数上岗,执行岗位职责、服务质量标准,承担管理服务、安全运行责任,达到全职全责,尽职尽责。(2)应建立教官培训制度,组织教官定期参加技能培训。教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胜任本职、本岗工作。凡达不到工作要求的教官,公司要及时调换。(3)教官应佩戴统一标识,统一着装,标志明显,文明上岗。自觉遵守本校相关规章制度。对在校学生咨询、求助、投诉等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存档。(4)应根据学生人数,配置相应数量的人员,如学校情况发生变化,人员配置根据学校工作实际需求,对教官人数进行适当调整。(5)实行专业对口监管和业务工作指导、每月对工作质量进行质量考核,并及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6)必须遵守双方共同制定的服务管理检查考核标准,并接受委托方监管考核;3、制度建设(1)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管理方案和管理流程。(2)将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在服务场所明示。4、服务质量和风险控制(1)建立质量内控制度,定期对管理质量进行检查与评价,提供绩效评价考核方案。(2)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对管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管控。5、应急预案(1)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2)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好以下工作:①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告委托单位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②迅速展开指挥协调、信息报告、紧急处置、秩序维护、抢险救援、后勤保障、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等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尽可能减少破坏和损失程度,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③撰写突发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处置过程、原因调查、结果评估、预案改进建议等,并向委托单位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二)、具体要求与标准1、服务项目(1)规范公寓管理秩序(包括:宿舍卫生、宿舍纪律、宿舍安全);(2)维持学生就餐秩序(暂定);(3)学生上午和下午课前整队点名及晚自习前的点名,带队到教学楼下;(4)两休(午休、晚休)秩序;(5)负责两操(早操和课间操),学校学管人员、班主任、体育老师参与监督;(6)组建、培训国旗班;(7)负责升旗仪式;(8)夜间熄灯后的查铺及午夜查寝(不少于4次);(9)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10)夜间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时联系学校值班人员以上服务项目贯穿到每天的学生管理之中。2、住校教官的派遣及职责根据学校的要求,派出长期驻校教官。住校教官在带队干部的直接带领下直接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服务于学校。(1)教官数量及带队干部拟派教官人数至少8名(女教官2到3人)。(2)住校教官隶属学校和公司双重领导(3)住校教官的作息时间与学校作息时间同步四、教官具体管理流程如下:教官一日工作流程(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06:00~06:20教官起床、洗漱。06:20~06:40督促学生起床、打扫卫生、整理内务、准备上午操课等必备用品(早餐后不能再返回宿舍)。06:40~07:00教官组织住校生统一操场早操。07:00~07:30早餐07:30~08:00早操09:40~10:10组织大课间及升旗期间学生的整体情况,发现问题并合理解决14:00~14:20教官组织学生在操场集合,统一带到在教学楼门前。19:10~19:30晚自习前20分钟教官组织学生操场集合进行实名点名,要求19:20集合完毕,点名后有序安排学生进入自习室。22:10查寝22:30熄灯就寝22:30-23:00教官检查各宿舍学生在位的情况,不允许再有不熄灯,楼道内乱走动的现象发生。更不允许有大声喧哗的声音。23:00-6:00(次日)随时准备夜间突发事件的应急正常情况24:00、2:00午夜查寝不少于四次。五、备注1、投标报价包含人员工资、五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劳保福利、节假日加班、人员服装、税金等费用以及企业运行所需的其它费用及经营利润。2、校方提供:办公场所、办公桌椅;根据需要在适合的楼层配备员工休息室;学校承担因服务工作消耗的水电费用及学校安排的项目外工作费用等。3、如果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管理不到位或责任事故将追究公司的管理责任并扣除一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依据甲乙双方约定的考核办法)。六、付款条件合同履行期间分两次付清,每年6月15日前付该年度合同额的50%,12月15日前付该年度合同额剩余的50%第5章合同原则技术服务合同甲方: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招标结果,依据采购文件和乙方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内容与要求1、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为2、服务要求第二条服务地点第三条服务期限限服务期限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时间:每,时至时。第四条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第五条甲方义务1、为了实施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指定的服务,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进出甲方的场所。乙方同意并遵守甲方相应的规定。2、依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的说明,甲方应提供相应必须的服务环境。乙方提供服务时,应确保使用后的服务环境下的状态与甲方交付使用时的相一致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第六条乙方义务1、乙方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的要求提供所列明的每一项服务,并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本合同规范的要求。2、乙方将在规定的期限内为甲方提供服务。3、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要求,乙方将为所列明的每一项服务提供需交付的项目文档资料。乙方将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案向甲方提供发票。第七条违约责任和赔偿1、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实际遭受的损失以及可预见损失。但对于额外利润上的损失、本可节省或避免的损失或其他乙方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损失,以及因甲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发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2、在服务期限内,由于合同项下的服务人员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甲方生产系统故障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做出相应赔偿,赔偿额度为:每次事故的赔偿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赔偿上限不超过合同金额的。第八条、终止1、甲方在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可以终止项目。如果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三十日后,终止项目。在合同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通知后,乙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或双方认可的计划以有序的方式尽快结束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工作。2、对于在项目的所有工作终止之前乙方按合同规定所提供的资料和服务,甲方同意支付费用。3、若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交发票后,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或暂停提供服务。4、双方的义务完成或终止之后,一方可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5、在未履约方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并给予合理周期予以纠正后仍未履行约定时,另一方可终止本合同。6、本合同任何条款,如其性质属于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的,应继续有效直至完全履行为止。第九条、不可抗力如果本合同的其中一方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2、有关本合同的任何疑异,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信任、长期合作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3、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采购文件2、响应文件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注:此为样本,最终合同以具体协商结果为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资格文件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学生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编号:资格文件响应方全称:地址:时间:资格文件目录(一)供应商代表的证明;(二)声明书;(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九)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十)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一)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供应商电子印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供应商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年月日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二)声明书格式声明书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同意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成交,我方将按采购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供应商全称(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扫描件)(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致: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我方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供应商电子印章):年月日(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致: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项目编号:)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供应商电子印章):年月日(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供应商电子印章):年月日(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无违法记录声明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报价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供应商电子印章):年月日(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按照本文件第二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九)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如有,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按照本文件第二章“其他特定资质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十)响应保证金提交凭证(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十一)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按照本文件第二章“合格供应商”规定的未在以上部分体现的其他资格条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附件2:商务及技术文件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学生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编号:商务及技术文件响应方全称:地址:时间: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1)供应商情况介绍;(2)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3)商务响应表;(4)技术方案(5)技术响应表;(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一)供应商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技术力量、经营业绩等。格式自拟(二)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须提供成交通知书、服务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同类项目指:准军事化管理类项目供应商全称(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三)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供应商全称: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供应商全称(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四)技术方案;(格式自拟)(五)技术响应表;技术响应表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 注: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全称(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六)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附项目实施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供应商全称(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七)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附件3:报价文件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学生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编号:报价文件响应方全称:地址:时间:报价文件目录(一)报价一览表;(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五)创新服务明细表(如有);(六)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一)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全称:项目编号:报价:人民币(大写)元/年,人民币(小写)合同履约期限:供应商全称(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四)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学生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五)创新服务明细表创新服务明细表货币: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为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供应商全称(供应商电子印章):日期:(六)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我公司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学生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学生准军事化管理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军绿营体能拓展训练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5人,营业收入为85.090098万元,资产总额为40.67439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供应商电子印章):山西军绿营体能拓展训练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10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册登录使用须知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查询企91140100MAOGTGOA53小微企业库说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40100MAOGTG0A53成立日期:2016年03月16日国登记机关: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首页上一页1下一页尾页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分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企业名称:山西军绿营体能拓展训练服务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40100MAOGTG0A53注册资本:501万人民币登记机关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成立日期2016年03月16日行业家庭服务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实施扶持的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小店区税务局坞城税务实施扶持政策日期:2019年01月01日分局享受挟持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享受扶持政策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享受扶持政策的数额:6889.86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准军事化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