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碳铬铁中标结果公示(广西钢铁炼钢厂2026)
采购类型:物资招标
广西钢铁炼钢厂中碳铬铁等
采购发布单位:股份采购中心/炉料室
采购发布时间:2026-03-16
一、 项目名称及项目标号:
项目名称:广西钢铁炼钢厂中碳铬铁等
项目编号:GBJ260313028E
二、 项目内容:
三、 项目要求:
采购部门:物资供应部 商务咨询:张新焱 联系人电话:07722596604
1.报价单位在报价前交纳伍万元整(¥50000.00元)报价保证金(货款不能作为报价保证金)。内部公司可以不缴纳保证金。 2.开标时,报价方因价格录入错误,取消报价价格的,首次处罚1万元整,并暂停投标1个月;第二次处罚报价保证金的一半,并暂停投标3个月;第三次及以上处罚全额报价保证金,并暂停投标半年。(特殊情况除外) 3.通知中标后,供方提出因技术偏离等原因,取消报价价格的。因我方原因的不予以处罚;因供方原因的,首次处罚1万元整,并暂停投标1个月;第二次处罚报价保证金的一半,并暂停投标3个月;第三次及以上处罚全额报价保证金,并暂停投标半年。(特殊情况除外) 4.因生产调整品牌、指标、要求、交货期等信息,供方中标后,取消报价价格的。因我方原因的不予以处罚;因供方原因的,首次处罚1万元整,并暂停投标1个月;第二次处罚报价保证金的一半,并暂停投标3个月;第三次及以上处罚全额报价保证金,并暂停投标半年。(特殊情况除外) 5.通知供方中标后,中标供方拒绝执行,将处罚全部报价保证金,并暂停投标半年。(特殊情况除外) 6.合同保证金规定如下:①上年度合同量金额合同金额0.12%,经需方同意可办理接收,否则退货。 11.粒度要求:10~60mm,其中小于10mm不超过总量的5%,大于60mm不超过总量的5%。超出部分,根据需方出具的检(化)验报告单进行扣除50%重量。 12.以上报价为含税包到广西钢铁价,执行一票结算(税率13%);需方有权选择付款方式:1.商业汇票(含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工具等方式,供方应确保提供的收款账户已开通相应结算方式的接收功能;2.现款支付;3.如需方以3个月以下商业汇票(含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工具等方式或者现款支付,供方应按需方执行的贴现利率给予现金折扣,该现金折扣不得冲减结算开票金额;以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工具等方式支付的,供方在收到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工具后,180天内可向相关银行提出融资需求,银行利息及手续费由供方支付。 13.运输车辆排放阶段要求:国五或国六(4月1日后只允许国六进厂)。
四、 保证金要求:
保证金:详见项目详情
成交单位:
广东省广晟冶金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碳铬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