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等医疗设备 臭氧治疗仪 低速冷冻离心机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中标结果公示(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
一、项目编号:QZZC2026-J1-990065-GXXZ
二、项目名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485000(元)
广西笠洁欣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同乐大道50号电子信息标准厂房2号厂房201号内201-1号房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臭氧治疗仪
济南三氧
SYZ-80B
1
318000
2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低速冷冻离心机
一点益
PRP520R
1
418000
3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
迈瑞
TE10
1
749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归俊,邓毅(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徐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的“货物招标”类计费后下浮20%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26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网上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钦州市钦南区明阳街8号
联系方式:0777-2863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27层2703号
联系方式:0777-3881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艳腾
电 话:0777-3881668
附件信息: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3.9发布稿.pdf625.1K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79.9K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ZZC2026-J1-990065-GXXZ采购人: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3月09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ZZC2026-J1-990065-GXXZ)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3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ZZC2026-J1-990065-GXXZ项目名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总金额(元):1738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数量:3预算金额(元):1738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1套、臭氧治疗仪1台、低速冷冻离心机1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最高限价(如有):1490000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由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8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6年03月09日至2026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1.时间:2026年03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3.供应商参与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特别说明(1)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已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启用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异常处理,其电子响应文件为无效。未按时解密且未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名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7.政府监督部门: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777-289525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钦州市钦南区明阳街8号联系方式:徐锐,0777-28638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27层2703号联系方式:0777-38816683.项目联系人:梁艳腾联系方式:0777-3881668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3月09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无。6.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谈判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竞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竞标,自行承担竞标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竞标或竞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扫描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采购货物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不需提供许可和备案证明;采购货物包含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证明;采购货物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5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12.1.1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竞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财务状况:(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11.除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响应文件(包含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竞标系统中作出竞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12.1.2应处理)2.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6.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货物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技术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响应文件(包含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竞标系统中作出竞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2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送。15.2竞标报价包含竞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境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者货架交货价),竞标货物运输(含保险)、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2竞标有效期:竞标截止日期后60天。17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谈判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电汇、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17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如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时,竞标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开标时,竞标人须提交保函原件核查,否则,竞标无效。)采用电汇、转账、汇票形式交纳的,竞标人应于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户账号:71789999101300004528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钦州分行注:转账时信息栏需备注本项目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过长可简写。备注:鼓励供应商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有关业务操作流程和手册可从“广西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查阅下载,供应商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03-9583。18.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电子响应文件”字样,在竞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由供应商自行选择是否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但不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不作为否决条件;若竞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未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备份电子响应文件的,自行承担后果)。响应文件纸质版:无需提供。邮寄地址: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27层2703号联系人:梁艳腾,电话:0777-3881668。本项目拒收到付邮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因邮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若竞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竞标。24.1谈判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2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6谈判的顺序:按照首次响应文件的解密顺序。通知谈判时,若谈判过程中某供应商未能按时参加26谈判(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谈判),按照首次响应文件的解密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谈判。□随机排序。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按节能、环保产品累计金额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节能、环保产品累计金额也相同时,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均无正偏离或者正偏离项数一致时负偏离项数少的优先、保修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由谈判小组推荐代表随机抽取。26负偏离要求: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采购需求。28履约保证金:详见采购需求。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7-3881668,通讯地址: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27层2703号业务时间:每天上午0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30分到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2.11.采购代理费收取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如下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货物招标类型)计费后下浮20%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户账号:2073350104000739632.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钦州新兴支行33.1解释: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谈判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亦可。响应文件中涉及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3.本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5“竞标”是指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售后服务”是指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和其他类似的义务。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9“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2.10“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情形;2.11“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2“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3“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竞标报价。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竞标费用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谈判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6.3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特别说明7.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报价评审;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7.2如果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4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谈判文件8.谈判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5)响应文件格式;(6)合同文本;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及准备11.1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1.2谈判前准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本项目实行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两类:电子响应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系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电子版,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全部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已按时解密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如果某位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电子响应文件为无效,启用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谈判无效。13.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竞标报价15.1竞标报价应按谈判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15.2竞标报价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竞标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5.3.3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竞标保证金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17.2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3谈判保证金不计息。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供应商应根据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电子版:具体材料见“12.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6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7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亦可。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18.8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9.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应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装入到一个响应文件袋内加以密封(要求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袋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等均可】。(密封要求达到不泄露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为合格)。19.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袋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响应文件名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竞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截标时才能启封”。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尽早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将予以拒收。(4)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竞标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5)供应商可以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向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在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且无法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异常处理”端口处理时使用(在此情况下,视为供应商撤回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并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内容为准)。供应商可提供以U盘存储的响应文件的电子备份文件,电子备份文件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并送达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27层2703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地址: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27层2703号联系人:梁艳腾,电话:0777-3881668。本项目拒收到付邮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因邮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补充、修改的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在规定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撤回及重新上传。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的响应文件除“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3.7条规定的情形外,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领回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以到付的方式寄回至原地址),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开启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第17.4条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竞标保证金。四、评审及谈判24.谈判小组成立24.1竞争性谈判小组成立: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首次响应文件由谈判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6.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谈判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规定的评审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定成交的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谈判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3.7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27.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8.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照本须知正文第27.4条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谈判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2.其他内容32.1代理服务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150-100)万元×1.1%=0.55万元合计收费=1.5+0.55=2.05(万元)32.2政采贷相关说明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信贷资金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稳增长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92号)、《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加快发展“五个金融”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2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钦州市进一步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工作。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信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线申请‘政采贷’融资”。32.3关于电子保函相关说明政府采购电子保函包括政府采购领域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履约保证金保函及预付款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指政府采购活动中,为防止竞标人无故撤销竞标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要求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时一并递交的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担保凭证。履约保证金保函。指项目履约过程中,为防止中标供应商不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采购人要求投保人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承诺电子担保凭证。预付款保函。指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后,为防止中标供应商不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承担返还预付款的电子担保凭证。利用全区政府采购“一张网”优势,依托“广西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gx),供应商可通过在线方式完成保函申请、递交、验收和索赔等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融资便利度。电子保函有关业务操作流程和手册可从“广西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查阅下载,供应商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03-9583。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谈判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1、本一览表中标注“★”的参数为实质性响应条款,竞标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否则竞标无效。2、本一览表中每项设备不带“★”的参数发生负偏离达3项数(含)以上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评审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处理。3、所属行业:工业4、核心设备: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技术要求概述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1臭氧治疗仪1台一、设备技术参数1)电压:220V±22V50HZ±1HZ2)功率:150VA★3)输出臭氧范围:臭氧浓度:20-60mg/L(设备内有浓度控制分析装置调整臭氧浓度)。臭氧流量:0.3~0.45L/min。取气连接方式:注射器弹压式连接。★4)常温误差范围;≤±2.2%5)管路输出压力:0.15MPA6)工作环境温度:5-30摄氏度7)工作环境湿度:30-75%RH8)输出氧气流量:300-450ml/min±5%9)7寸触摸液晶显示器显示:界面友好直观。10)数字化工作控制系统:精度高,工作稳定可靠,★11)预设180秒双系统消毒功能。★12)臭氧水(浓度30%附有CMA臭氧水)13)输出保护和封闭式臭氧采集装置14)主控机升级一卡通功能★15)配有内置UM级髙硼硅玻璃气体过滤器,对输出臭氧进行过滤16)供气系统过压保护,欠压停止工作38.8321臭氧治疗仪1台17)专用氧气减压表0-0.5l/min18)1、压力低于0.1Mpa主界面ALARM灯亮,O2指示灯熄灭,系统停止工作;2、臭氧浓度达到设定浓度后,O3指示灯闪烁,臭氧浓度未达到设定浓度,系统指示灯熄灭。19)余气排放浓度应不大于0.07mg/m3二、配置清单38.832序号名称数量1臭氧治疗仪1台2供气管1根3氧气减压表1个4硅胶帽10个5电源线1根6二通阀50个7接头50个8防尘盖2个2低速冷冻离心机1台★1.功能要求:PRP制备专用离心机,匹配使用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制备多形态富血小板血浆制品,注射器无需改装,无添加物。制备过程中无需其他高值耗材。★2.适配器容量:4×10ml(适用注射器)。★3.离心制备程序:包括PRP制备模块、PRF制备模块、CGF制备模块,制备模式按病种选择。最终制品可呈液态或凝胶状。可根据患者的治疗需求制备不同的血小板、白细胞计数的制品。★4.制备保护容器:一体式制备适配器,水平转子,结构设计可防爆分压,材质可消毒重复复用。5.软件操作系统:智能操作系统,可收集记录患者数据,并同步在手机终端显示。可自定义程序。6.具有减震平衡系统,振幅<0.08。7.具有温控系统,温度控制范围-20℃—+40℃,温度控制精度±2℃。8.具有超速、不平衡停机保护系统,电子门锁,防止误启动。9.交互界面:彩色显示触摸屏,可显示设备状态。10.最高转速:≤5000r/min。11.转速控制精度:±50r/min。12.噪音:≤70dB。13.配置清单:50423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1套1.用途说明:1.1.用途:用于神经、急诊、腹部、产科、妇科、心脏、小器官、泌尿、血管、儿科等全身应用。2.系统技术规格及概述:2.1.★≥21英寸无缝纯平投射式电容屏,电容式触摸屏,支持单点、多点、滑动、缩放操作;2.2.★主机内置≥3个可激活探头接口;2.3.主机内置≥3个USB3.0接口2.4.数字波束增强器2.5.多倍波束合成2.6.二维灰阶模式8575序号名称数量1离心机主机1台2电源线1根3说明书1份4合格证1份2.7.组织谐波成像模式2.8.宽带频移谐波2.9.组织特异性成像2.10.频率复合成像2.11.空间复合成像2.12.斑点抑制成像2.13.彩色多普勒成像(包括彩色、能量、方向能量多普勒模式)2.14.频谱多普勒成像:脉冲多普勒、高脉冲重复频率、连续波多普勒2.15.组织多普勒成像2.16.解剖M型模式2.17.独立角度偏转2.18.扩展成像2.19.实时双幅对比成像2.20.一键自动优化(包括应用于二维、彩色及频谱模式,彩色多普勒自动识别,包括ROI框位置、角度自动改变)2.21.支持全屏放大,≥2档可调2.22.局部放大(支持前端、后端放大)2.23.支持手动、自动、半自动触摸屏上包络测量2.24.★回波增强技术2.25.智能血流跟踪(根据血管走行,自动识别并跟踪血管,自动调整彩色取样框的位置和角度,自动调整PW取样门的大小和角度,无需手动调节;具备多普勒自动识别功能)2.26.多普勒自动识别功能2.27.自动速度时间积分SmartVTI(自动放置彩色取样框,PW取样线,取样门,自动跟踪并描记LVOT的PW频谱,并计算VTI、SV、CO、SVV,且可提供趋势图)选配。2.28.支持自动锁屏功能,开机状态下锁屏时间≤11秒,便于术中屏幕清洁;2.29.自动唤醒功能2.30.常规测量软件包(腹部、心脏、血管、小器官,神经,产科、妇科、泌尿、急诊测量软件包)2.31.图像后处理,可处理参数≥19种2.32.支持手动触摸屏上注释2.33.支持手势操作(图像调整、测量和注释、图像浏览)2.34.穿刺针增强技术,可跟随进针角度随时改变声束偏转角度,支持双屏实时对比显示增强前后效果,支持线阵和凸阵探头2.35.★磁影技术单元,基于磁场感应技术,通过提示探头与穿刺针空间位置关系的俯视投影图、磁场信号强度、带刻度标尺的引导延长线等图标,能够实时引导、提示针体与针尖位置。2.36.屏幕内具有穿刺中位线,参数显示区可显示靶目标至体表距离,探头中心位置具有穿刺中位点标识,提高穿刺效率及准确性2.37.≥130种体位图2.38.可支持DICOM3.02.39.支持语言,英语,中文,德语,西班牙语,法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俄语,捷克语,波兰语,土耳其语,挪威语,塞尔维亚语(包括键盘输入、注释、操作面板等)。2.40.内置超声教学软件,解剖图谱,标准的超声图像,扫查位置参考图,以及扫查技巧图文解析,覆盖神经、FAST、心脏、腹部、甲状腺、乳腺、睾丸和妇产等应用,为用户提供在线指导。2.41.自动工作流协议,自动提示检查切面、自动激活彩色多普勒、PW模式,自动添加注释和体。2.42.测量/分析和报告2.43.常规测量2.44.距离测量、椭圆及描迹测量面积周长、体积测量。2.45.多普勒测量(自动或手动包络测量,自动计算测量参数)2.46.全科测量包,自动生成报告2.47.急诊、神经、肌骨、腹部、产科、妇科、小器官、泌尿、血管2.48.心脏功能专用测量及分析(左室心功能2D/M:Teichholz)2.49.★AUTOGA自动胃窦测量软件,自动识别胃窦特征,同时自动包络胃窦切面,提供面积及趋势测量图。3.电影回放和原始数据处理3.1.所有模式下可用3.2.支持手动、自动回放3.3.支持向后存储和向前存储,时间长度可预置(向后:最大时间480s;向前:120s)3.4.图像后处理,可对回放图像进行参数调节,可处理参数B模式7种、M模式5种、彩色模式5种、PW模式9种。3.5.支持同步存储(支持单帧图像文件包含:DCM、TIFF、BMP、JEPG单帧,电影文件包括:AVI),即后台存储或导出图像数据的同时前台可以完成实时扫描。直接一键存储至硬盘,突然关机或未结束检查关机资料不丢失。3.6.支持脚踏开关自定义功能键,要求同一个自定义功能按键支持≥4个功能的输出。4.检查存储和管理(内置超声工作站)4.1.检查存储≥200GBSSD硬盘、内置超声工作站多种导出图像格式:动态图像、静态图像以PC格式直接导出,无需特殊软件即能在普通PC机上直接观看图像。导出、备份图像数据资料同时,可进行实时检查,不影响检查操作。4.2.检查管理iStation专用于病人信息管理5.连通性要求5.1.支持网络连接有线网络无线网络5.2.DICOM3.0,支持妇产科、心脏、血管、乳腺结构化报告。5.3.iStorage网络存储5.4.支持移动设备无线传输,要求将机器超声图像通过无线网络直接发送到智能移动终端平台。6.安全和认证经CE、SFDA(国械)认证7.系统技术参数及要求7.1.二维灰阶模式数字化声束形成器数字化全程动态聚焦,数字化可变孔径及动态变迹,A/D≥12bit接收方式:发射、接收通道≥1024,多倍信号并行处理扫描线:每帧线密度≥510超声线发射声束聚焦:发射≥7段扫描频率:电子凸阵:超声频率范围1.1-5.5MHz电子线阵:超声频率范围3-11MHz预设条件:针对不同的检查脏器,预置最佳图像检查条件最大显示深度:≥36cm最大帧率:≥999帧/秒TGC:≥7段二维灰阶:≥256动态范围:≥200增益调节:B/M/D分别独立可调,≥100伪彩图谱:≥6种7.2.彩色多普勒成像包括速度、速度方差、能量、方向能量显示等显示方式:B/C、B/C/M、B/POWER、B/C/PW取样框偏转:≥±25度(线阵探头)最大帧率:≥360帧/秒支持B/C同宽7.3.频谱多普勒模式包括脉冲多普勒、高脉冲重复频率、连续多普勒显示方式:B,PW,B/PW,B/C/PW,B/CW,B/C/CW等等显示控制:反转、零移位、B刷新、D扩展、B/D扩展等最大速度:≥8.89m/s(连续多普勒速度:≥37.35m/s)最小速度:≤0.5mm/s(非噪声信号)取样容积:0.5-20mm偏转角度:≥±25度(线阵探头)零位移动:≥7级快速角度校正支持频谱自动测量8.探头规格8.1.★标配探头:凸阵、线阵。8.2.可以支持腔内、术中探头、相控阵、经食道。8.3.探头频率:频率带宽1.1-22MHz(依赖不同探头)所有探头均为宽频变频探头,二维、谐波、彩色及频谱多普勒模式分别独立变频,≥3段振元:最大有效振元数≥192振元。8.4.穿刺引导凸阵、线阵、相控阵具备多角度穿刺引导功能8.5.凸阵探头频率范围:1.0-5.6MHz,扩展后最大角度可达100。,8.6.线阵探头频率范围:3-10.5MHz,扩展后最大角度40°8功83并9.9.9.9.10110101011不12.7.B/M率可选择.8.线阵探个,具可以自定系统输1.HDMI:2.USB:3.网口:.★外0.1.台车(.2.自动电.3.电源稳.4.数据处.质保期少于5年.配置、彩色、能量分级调节。头采用按键设有防误触设计义功能入和输出1个3个USB3.1个设和附件包括:耦机架、AC电源及电源线、辅助输出电源线、纸巾架)源卷线器压设备一台理工作站一套清单:多普勒、组织计,探和盲点设计,如增益、冻结、解冻等功能。0合剂杯套组、多普勒输出头上按键个,操作储物篮、打数≥简单,印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超声主机1台2凸阵探头1把3线阵探头1把4电源线1条5可移动升降台车1个6耦合剂1瓶7电源稳压设备1台8数据处理工作站1套一、商务要求质量标准:1、竞标产品需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采购文件未提及的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和厂家标准;2、竞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最近生产的、全新、未经使用过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交货地点: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内指定位置。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历天内签订合同。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甲方即付合同金额的30%给乙方,第二笔款在验收后6个月支付35%给乙方,第三笔款在验收后9个月支付32%给乙方,第四笔由甲方在质保期满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尾款。(包括银行转账和其他融资方式支付)(特殊设备除外,具体以双方协商为准)基本服务要求:1、售后技术服务要求:1)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臭氧治疗仪、低速冷冻离心机质保期不少于1年,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质保期不少于5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如出现3次停机1周以上的设备故障,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退货或更换新机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质保期内全免费上门维修、免费更换零部件;质保期过后提供终身维护。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更长质保期的,以承诺函为准。2)竞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使用年限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竞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生产日期应为签订合同前8个月内生产的、是全新、未经使用过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货物无法达到以上要求的,经与采购人协商同意后,此项不影响正常的货物验收。3)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4)故障处理:接到故障信息后应立即作出详细的故障处理方案并在4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5)设备如需接入医院HIS、LIS、PACS系统或互联互通平台,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负责。2、竞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2)货物的标准附件的价格;3)竞标报价包括设备费、安装附加费(设备吊运)、安装图纸、安装调试费和随配附件、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等),装卸、调试、技术支持、售后服务、验收、税金、保险费、培训费、验收检测费、合理利润及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费用。设备价格应包括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随机备基本服务要求:件、易损件及生产制造、检验、包装、保险、利税、管理、维保等全部费用。验收标准:(一)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投入使用。(二)验收工作由设备科技术人员、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档案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小组(院方小组长为设备使用科室的验收人员)与供应商负责安装的技术人员按照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验收安装验收合格证标明的内容及技术参数表逐条进行验收。(三)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合同的技术要求,同时也应符合厂家或医疗器械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中各项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参数要求必须符合采购参数规定,不能以“标准配置”“选购配置”为由与采购参数不符。(四)验收发现的问题,必须做好记录(文字或影像记录,文字记录必须医院与供应商双方验收人员签字)。(五)设备相关资料由医院档案室接收,并建立设备档案。开箱:一)开箱验收:在设备科技术员、供应商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才允许开箱。1.开箱前首先查看包装是否破损,如有破损,应拍照留存或双方签字的文字记录。2.开箱后,检查设备部件有否损伤,如有损伤,拍照留存,并作无条件更换处理。二)资料接收:以下资料在验收时由供应商提交档案室查验合格后接收存档:验收时设备科验收人员应携带纸质合同现场核验以下材料是否与合同一致供应商需提前提供合同PDF文档1份给设备科技术人员存档,如PDF文档与纸质合同不符的,视为虚假应标,不予验收。1.设备的合法性证明材料:(1)提供设备的生产许可证明材料(适用于国产品牌)):①具有医疗器械属性的设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②具有特种设备属性的设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③具有计量仪器属性的设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④具有消毒产品属性的设备: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1份。(2)提供设备生产合格证明验收标准:①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②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指特种设备整机)③特种设备所用材料合格证明:复印件及PDF文档各1份(指特种设备所用的配件)④消毒产品出厂检验证明:1份(3)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合法证明材料①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如涉及2类、3类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1类如有请提供)复印件1件及PDF文档1份。②进口产品(竞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提供,国产不须提供):海关进货单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2.经销商的合法性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及PDF文档各1份,经营范围必须与所经营的类别相符,并在有效期内。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属于二类的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经营医疗器械级别及经营类别必须与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相符(如涉及2类、3类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1类如有请提供)。③生产厂家给经销商的授权书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注:竞标时响应文件正本中请放置原件,竞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产产品的供货时必须提供或如有竞标时响应文件中提供)。3.设备随机资料:①纸质《使用说明书》一式两份,一份留使用科室,一份存档案室,不能提供两份原版的,可提供一份原版。②电路图、其它技术文件、软件光盘、系统光盘、视频光盘及其它电子版原件资料,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必须存放医院档案室。③计量仪器必须提供相关计量仪器检定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④设备装箱单、配置清单。⑤每台设备1份操作规定程序(操作规程)卡片,由厂方制作的质量好耐用纸质版。⑥送货清单,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单价,总金额,送货公司与合同公司一致。(三)技术性能验收:一)以采购参数为依据,以满足使用要求为原则,验收由设备使用科室人员负责,竞标参数是否符合采购参数要求以验收实际结果为准。二)设备清单必须与采购参数相符合,如有出入,以采购文件参数为准。三)验收必须以采购参数为基准,对竞标技术响应表逐条进行验收,对于技术响应表与采购技术参数不符的,作如下处理:★1.技术响应表与采购参数比较有漏项的,以不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论处。★2.实际是负偏离的参数,响应表成交明负偏离,经评标仍然成交的,说明不影响设备质量、使用与档次,验收时以负偏离验收,设备视为接受。如果对质量、使用与档次有影响的,以不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论处。★3.实际是负偏离的参数,在响应文件成交明是无偏离或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4.实际是无偏离参数,响应表成交明是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5.实际是正偏离参数,但验收时并没有达到响应表成交明的正偏离幅度,以虚假应标论处。★6.备用功能。是指设备主机具备相应的功能,但需要增加相应的软件硬件配件才能实现,除非需要在使用期限内升级,本次竞标中不设“备用功能”参数,需要这种功能时,采购文件必须有明确注明“备用功能”字样。验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相关部件进行验收,以证明设备确实具备相关功能,验收完成后相关部件供应商带回,如果拒绝携带相关部件验收,以虚假应标论处。★7.对于采购文件只要求具备的功能或性能,但采购文件没有详细标明硬件配置参数,同时采购文件也没有注明“备用功能”字样,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齐相关软件硬件后,予以接受,凡出现“可配”等不明确意义字样,以虚假应标论处。如是“可配可不配的必须配”,不得以“必须增购相关软硬件才能具备”或者以此为“选配,必须加钱另买”为由要求医院方额外开支才能达到相应功能项。如果供应商不愿意提供相关软硬件配置,以虚假应标论处。★8.对于以采购参数不同的参数概念,应标时出现张冠李戴现象,如以“速度”参数响应“长度”参数等,按虚假应标论处。★9.替代技术或同类技术,指用另一种与采购参数完全不一样的技术应标,验收时必须提供技术白皮书,说明与采购参数原理不同但目的与效果相同,验收时实际使用效果与采购参数一样,并得到使用科室验收专家的认可,才能判定无偏离,否则判定为负偏离,如果达不到相应使用效果,响应文件却以无偏离甚至以正偏离响应,以虚假应标论处。★10.对于以含义相同而名字不同的参数名称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并得到医院有关专业人员的认可,以无偏离论处,否则判定为负偏离,负偏离情况下,如果响应文件标明为无偏离或正偏离响应,以虚假应标论处。★11.复合参数,一个参数有多个技术指标,必须全部响应。如果只响应其中一部份指标,以负偏离论处,如果响应文件标明为无偏离或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12.对于区间涵盖值参数,如“频率范围为x-y,”等,其下界值更低,上界值更高,才能判定正偏离;其中一端负偏离,不管另一端实际情况如何,均判定负偏离,如果响应文件还标明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13.对于区间任意值参数,如“a≤××尺寸≤b”,“××尺寸”在区间a-b内任意一个数值均为无偏离,超出约定区间范围为负偏离,此类参数没有正偏离,如果为负偏离者,如果响应文件仍标明为无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此类参数出现正偏离,也以虚假应标论处。★14.对于指定值参数:不是大于值也不是小于值,更不是区间值,只有应标数据一致,才能定为无偏离,应标参数不一致,为负偏离,此参数没有正偏离。如果与应标参数不一致,而响应为“无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15.按常识,设备特殊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必须配置的软硬件才能发挥设备效用的,即使采购技术参数表没有表明,供应商也必须提供,不能以采购参数没有要求而拒绝提供。(如:除颤器有可能在远离电源的情况下使用,必须配置电池,即使采购文件没有明确标明电池,供应商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提供电池)。★16.为防止虚假应标,如有必要,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院方联合院方指定的第三方或该项目其他竞标供应商对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逐一验收,如发现提供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与竞标参数不符,则视为虚假应标,取消其成交资格。(四)试运行:设备使用科室验收人员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在供应商指导下,常规负荷试运行七个工作日,没有出现异常者,为合格。(五)对于《验收条件及标准》第六条《技术性能验收》第(四)点“验收必须以采购参数为基准,对竞标技术响应表逐条进行验收,对于技术响应表与采购技术参数不符的,作如下处理”第3、4、5、8、9、10、11、12款的情形,业主方在评标结束后公告前,有权对响应文件进行形式复核,如果发现属于负偏离,偏离说明仍写无偏离或正偏离,属于无偏离,偏离说明仍写正偏离,作无效竞标论处。(六)设备符合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1.设备部件损伤,影响整机外观或性能,供应商又不愿意更换的不予接收。2.带★号的参数,必须百分之百满足,验收发现是负偏离,不予接收。3.对于标准功能或者常规操作所必须的软硬件配置,设备安全必须的软硬件配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配置,行业内认可的配置,如果不配置,即使采购参数没有标明详细配置,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提供,如不提供,设备不予接收。4.验收时出现一项不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或一项验收条款规定的虚假应标情形者,设备不予接收。5.设备使用没有完成,使用人员还未能独立使用,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培训,否则不予接收。6.带★号的参数,验收中发现不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设备不予接收。★(七)设备属于不予接收的情形,视为设备没有交接,供应商不得将设备放在医院任何场地,无条件搬走。(八)培训条款验收:按商务要求第4条执行。设备安装结束后,供应商必须培训使用科室的操作人员,直到熟悉掌握机器性能及操作。(九)验收合格证签署:设备经供应商安装人员、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验收人员均认为合格并全部签署验收合格证后,验收合格证生效。(十)验收合格生效:验收合格日期以最后验收完成项目为准,设备验收时间计算在供货期内,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不按时完成验收造成逾期供货事实,由供应商承担相关合同责任。(十一)设备交接:验收合格后视为设备交接,在验收合格前设备属于供应商,所有运输、仓储、装卸、保管、搬运等其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其他:1、本项目的竞标包含全部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劳务、管理、利润、税金、安装、调试直至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协调、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所有的不确定因素的风险等。2、竞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3、货物一览表中带“★”的参数为关键指标实质性技术、性能指标,竞标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否则竞标无效。不带“★”的参数每项设备发生负偏离达3项数(含)以上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评审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处理。4.签订合同前,如采购方需要,成交方须配合采购方及采购方邀请的第三方人员其他:对成交人所提供的产品参数的真实性、实际效果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逐条测试,如发现竞标产品及产品资质、性能指标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或不满足竞标承诺的、竞标人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以及竞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不如实说明,其竞标无效,取消成交资格,不予签订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三年内不能参与政府项目采购。5.技术及商务条款需逐条响应,商务条款不接受负偏离,否则竞标无效。6.属于国家规定必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该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属于国家规定必须备案的医疗器械,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该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复印件;否则响应无效。7.本政府采购项目现执行的有关政策、法律及法规,如有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法律及法规相抵触时,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按照最新规定执行,且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本项目货物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竞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竞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标,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本分标货物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竞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竞标的作无效竞标处理。附件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6180301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附件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评标程序1.确认谈判文件由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2.资格审查2.1响应文件开启后,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谈判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审查。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3)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5)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本章3.7条规定除外)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符合性审查3.1谈判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以书面形式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谈判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4)提交的竞标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竞标保证金;5)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6)商务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7)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8)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9)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的情形的;12)技术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13)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14)谈判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15)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谈判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6)谈判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拟分包的;17)未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18)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谈判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3.6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3.7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3.8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谈判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谈判程序4.1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条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到达谈判地点参加现场谈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的,视同放弃参加谈判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4.4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5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6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4.7谈判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4.8最后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最后报价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除本章第3.7条外,否则必须重新采购。5.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6谈判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谈判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5.7响应文件首次及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5.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5.10为了确保采购服务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货物。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竞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竞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5.11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6.最后报价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6.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6.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竞标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供应商的竞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竞标报价×(1-10%)。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并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6.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5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6.6异常低价审查:启用情形①低于平均价50%;②低于次低价50%;③低于最高限价45%;④评委专业判断。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作无效处理。6.7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要求,被启动审查的供应商须在评标现场30分钟内提交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本构成明细、同类项目历史成交价格、财务状况说明、履约能力保障措施等。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认定报价是否合理。未按要求提交或说明不充分的,投标作无效处理。二、评定成交的标准7.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条规定的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项目谈判文件商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偏离说明质量标准交货期交货地点…注:1.说明:应对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逐条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臭氧治疗仪(型号:SYZ-80B),生产厂为济南三氧科技有限公司,厂址为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西路河王商业街16-2号。臭氧治疗仪(型号:SYZ-80B)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臭氧治疗仪(型号:SYZ-80B)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臭氧治疗仪(型号:SYZ-80B)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低速冷冻离心机(型号:PRP520R),生产厂为陕西一点益医生集团有限公司,厂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枫叶新都市B区5楼101室。低速冷冻离心机(型号:PRP520R)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低速冷冻离心机(型号:PRP520R)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低速冷冻离心机(型号:PRP520R)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3.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型号:TE10),生产厂为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厂址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南十二路迈瑞大厦1-4层。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型号:TE10)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型号:TE10)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型号:TE10)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广西笠洁欣贸易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13日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等医疗设备 臭氧治疗仪 低速冷冻离心机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