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厕所治漏工程中标结果公示(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中心小学2026)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中心小学厕所治漏工程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3月16日

一、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二、评审日期:
2026年3月16日

三、公告日期:
2026年3月16日

四、结果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金额(元)
成交供应商
地址
单价、数量及规格型号
其他要求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中心小学厕所治漏工程
334,708.89元
重庆宸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佛都大道1090号
单价:334,708.89 数量:1.0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刘杨、董洪英、黎冬梅

六、联系人

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中心小学
采购经办人:翁老师
采购人电话:1399604171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天成街1号
代理机构:中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5223488734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666号4幢8-43

七、附件

(竞采文件)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中心小学厕所治漏工程1.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下载:
(竞采文件)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中心小学厕所治漏工程1.doc

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中心小学厕所治漏工程1.1.1.11.1.1.2采购文件(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中心小学采购代理机构:中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6年3月目录第一篇竞采邀请书-3-一、竞采内容-3-二、供应商资格条件-3-三、竞采有关说明-3-四、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五、投标保证金-4-六、其它有关规定-5-七、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一、项目一览表-6-二、项目概况-6-三、技术要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7-一、项目工期、地点及验收方式-7-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7-三、计价方式、报价要求及依据-7-四、付款方式-9-五、结算原则-9-六、履约担保-9-七、知识产权-10-九、其他-10-第四篇采购程序、评标办法、无效响应及采购终止-11-一、采购程序-11-二、成交原则-13-三、无效响应-13-四、采购终止-13-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5-一、采购文件-15-二、竞采要求-15-三、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6-四、成交通知-16-五、关于质疑和投诉-16-六、采购代理服务费-17-七、签订合同-17-八、项目验收-18-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9-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0-一、经济部分-22-二、技术部分-24-三、商务部分-28-四、资格条件及其他-29-五、其他资料-34-附件一: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35-2.第一篇竞采邀请书中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中心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中心小学厕所治漏工程进行网上竞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1.一、竞采内容名称最高限价(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投标保证金(万元)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中心小学厕所治漏工程342099.2710.68建筑业2.2.二、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3.三、竞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行采家官网(https://www.gec123.com/)下载本项目询比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2)报名及竞采文件发售1、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期: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3日17:00(工作时间)。2、报名费: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推荐使用微信支付111111程(*成)微信支付3、报名方式:报名及采购文件购买方式:在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将采购文件购买费扫描微信收款码并备注项目名称和企业名称(例如:备注:(三驱镇小学厕所治漏+企业名称),并将《采购文件发售表》(格式详见附件)扫描发送至305409397@qq.com,并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三)投标1.响应文件线下递交时间:2026年3月16日9:30至10:00(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10:00(北京时间)3.线下竞采开始时间:2026年3月16日10:00(北京时间)4.线下竞采地点:中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按时间要求将《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1)(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至代理公司工作人员。2.按时在线下竞采地点递交了纸质版响应文件。注:未按以上要求递交相关资料的供应商,将无法成为成交供应商。2.4.四、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2.5.五、投标保证金1.缴纳金额:6800元(人民币)。2.缴纳方式:转账户名:中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账号:500501004341000012243.保证金到账时间及备注填写要求(1)到账时间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17:00(投标人在银行转账汇款时,须充分考虑转账汇款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备注填写要求投标人应在银行转账(汇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中心小学厕所治漏工程”,不按要求填写备注和缴纳保证金入指定账户而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将签订的合同送达中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6.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报价,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竞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竞采。(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学校公众号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七)竞采费用:无论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采,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7.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中心小学联系人:翁老师电话:13996041718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天成街1号‌‌(二)采购代理机构:中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3-81093058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南段229号4幢8-35、8-36号3.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3.1.一、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备注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中心小学厕所治漏工程1项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内容。3.2.二、项目概况(一)建设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中心小学(二)建设内容:主要对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中心小学厕所进行维修,包括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三)采购范围:重庆市大足区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中心小学厕所治漏工程,相关资料所包括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及内容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及答疑补遗资料所示的建设内容为准。3.3.三、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四、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五、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见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供承诺。3.3.0.14.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4.1.一、项目工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项目工期:30日历天(二)项目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中心小学。(三)验收方式1.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按照图级进行及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工程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2.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三方签字确认。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成交供应商未达到采购文件的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4.2.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材料质量总体要求:所供相关材料必须货真价实,符合环保节能要求,假冒伪劣产品不得参与采购;所供材料的各项手续、文件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其他材料各项技术参数、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管理部门和行业的规定和标准,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要详细描述,满足采购文件全部要求。(二)质保期1、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防水5年)。2、保修期内,所有施工质量缺陷的维护及维修(非人为损坏)均为免费,所有施工质量缺陷维修均为现场服务。3、保修期外,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4.3.三、计价方式、报价要求及依据本工程设置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342099.27元(大写:叁拾肆万贰仟零玖拾玖元贰角柒分),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处理。1、竞采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亦包含建设工程一般风险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规费、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2、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3、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定额参照《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DE-2018)、《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18)文件等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4、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5、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报价处理。6、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修改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7、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报价处理。8、安全文明施工费:8.1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8.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0060.80元(大写:壹万零陆拾元捌角)。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本工程人工价格按《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2025年第三季度重庆市渝西片区人工费计算。材料费:参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12期不含税信息价进行计价及调差,《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结合大足区当前市场行情进行调整。10、规费、税金按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8】195号)文件进行填报,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报价处理。4.4.四、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和材料设备备料款以及进度款,根据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二年内支付全部工程款。如财政专项资金未到位,付款日期则相应顺延,不计息。4.5.五、结算原则1、结算总价=中标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增减(变更)工程造价±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若结算审减率在10%(含10%)以上的项目,则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结算费用按发包人委托的审计机构审定的金额为准)。2、增减(变更)工程结算:(1)工程内容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或类似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类似子项及综合单价由发包审定);(2)工程内容如有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既无相同子项,又无类似子项),按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定额参照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8】195号)文件等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计算后,再按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100%】进行下浮后结算,人工价格按《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2025年第四季度大足区人工费计算。材料费:参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第3期大足区不含税信息价进行计价及调差,《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结合大足区当前市场行情进行调整;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下浮基数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认质核价的材料费、规费、税金】。六、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采购人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字样(项目名称可简写)。(履约保函示范文本详见附件三)2、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金额的10﹪。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施工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若未按时提交,则视为成交人放弃中标,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应当由成交人予以赔偿。4.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无息退还。4.6.七、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4.7.八、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4.7.0.14.8.第四篇采购程序、评标办法、无效响应及采购终止4.8.1.一、采购程序(一)本项目评标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即:由本项目评审小组在资质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符合采购项目技术、商务需求的前提下,有效投标报价最低者成交”的原则进行评标。(二)评审小组对已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竞采。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竞采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二、供应商资格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3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三)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按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内容及承诺齐全、无遗漏。3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采购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内容进行响应。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技术方案评审标准技术方案要求技术部分的要求:符合/不符合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符合项目实际。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明确提出施工的重点、技术关键点。评标小组对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性评审,综合评判是否满足本项目需求:满足 /不满足。技术方案内不应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否则评审小组将评判为不满足项目需求。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针对本工程的施工内容编制具体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方案是否完善。根据项目特点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对易发生质量通病、易出现安全问题、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的分项工程应重点说明。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案和技术不得采用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的落后技术。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有健全的工程质量管理方案,质量目标明确,明确具体、可行的质量管理制度,须至少包含质量目标、质量管理措施等具体要求;各阶段质量控制措施得当;提供具体的工作流程及方法、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有可靠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且体系内分工明确;安全目标明确;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收集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地形地貌、交通情况、图片等资料,建立完整安全目标,健全的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现场安全检查规范,并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做出相应的规定。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并结合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收集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地形地貌和交通情况等,提供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噪声、扬尘、建筑垃圾、水土保持等)。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具备有效的网络进度计划、赶工方案,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可操作性强,以横道图形式明确倒排工期计划,网络进度计划各关键节点、监测的工期是否切实可行,明确开、竣工日期,进度计划图须反应出与劳动力和费用等资源投入的对应情况,提供工期保障具体措施,保证措施可靠,控制措施得力。资源配备计划劳动力配置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工程项目工程量,编制劳动力配置计划,应细化到专业工种;物资配置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包括各施工阶段所需主要工程材料、设备的种类、数量及计划进场时间等。5其他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三)澄清有关问题。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四)评审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4.8.2.二、成交原则(一)评审小组将依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商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若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由采购人以现场随机抽取方式排列。(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4.8.3.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署或盖章的;(四)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七)供应商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八)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九)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4.8.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9.第五篇供应商须知4.9.1.一、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项目商务需求、采购程序、评标办法、无效响应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采购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采购文件。一经进入评审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采购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4.9.2.二、竞采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三)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评审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竞采时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PDF格式电子文档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为签字盖章完整的响应文件正本的PDF格式电子扫描件,装入电子U盘中进行封装。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采购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线下竞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六)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名代表参与投标,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手持件:【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竞采的不需要)】)4.9.3.三、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低到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9.4.四、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行采家平台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4.9.5.五、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4.9.6.六、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3500元(大写:叁仟伍佰元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成本。4.9.7.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4.9.8.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5.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采购合同格式自拟。6.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二、技术(质量)部分(一)项目管理机构(二)承诺(三)技术部分三、商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供应商名称:(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6.1.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报价函(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项目名称)的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报价。1.愿意按照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施工服务,项目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元。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纸质档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响应报价的有效期为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采购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采购报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规定,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报价。注: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给出的采购清单进行填报,不得增减项,不得修改采购数量。2.总价和单价超出采购人给出的限价的,其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6.2.二、技术部分(一)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备注:本表仅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二)承诺承诺(采购人名称):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了贵单位(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2、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2.1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2.2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且参加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3为保证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我公司还承诺:若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我公司承诺内容不符或我公司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在合同签订时,我公司确保拟派项目经理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否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将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将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3、我公司若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贵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我公司为其(包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施工员等主要管理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4、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6.2.0.16.2.0.26.36.3.0.1.(三)技术部分6.3.0.2.技术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技术要求响应技术应答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要求”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详细偏离情况,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5、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6.46.5.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采购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如有扩展,须逐页签字或盖章。6.6.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6.7.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1...2...(结束)6.7.1.附件一:6.7.2.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采购文件售价:元/份发售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厕所治漏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